数字治理视域下的电商经济助力农村动员机制研究
Research on E-Commerce Economy Facilitating Rural Mobilization Mechanis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Governance
DOI: 10.12677/ecl.2025.14124126, PDF, HTML, XML,   
作者: 邓兴颖: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数字治理农村电商经济农村动员Digital Governance Rural E-Commerce Economy Rural Mobilization
摘要: 党的二十大以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我国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在数字化经济背景下,数字治理视域下电商经济的发展引领着新一轮的乡村动员浪潮,乡村的动员工作亟需跟上数字经济的脚步,激发乡村的内生动力。面对动员过程当中所出现的数字悬浮问题,本文将结合数字治理视域下的电商经济优势对农村动员的机制优化做出探究式建议,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Abstract: Since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has become a crucial task in China’s current stage. Under the backdrop of the digital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driven by digital governance has led to a new wave of rural mobilization. Rural mobilization efforts urgently need to keep pace with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stimulate endogenous rural dynamics. Addressing the issue of digital alienation in the mobilization process, this paper explores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for rural mobilization mechanisms by leveraging the advantages of e-commerce under the digital governance framework, aiming to support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adva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文章引用:邓兴颖. 数字治理视域下的电商经济助力农村动员机制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2): 2377-2382.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24126

1. 引言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2022年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要着力提高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1]。对于数字乡村治理,我国学界有着丰厚的理论基础。我国学者胡卫卫、徐明泽探讨了“角色–过程–结构:数字乡村统合式治理机制构建”的乡村数字治理路径[1]。学者沈费伟致力于数字乡村内生发展的规律探究[2]。与此同时,统合式治理在乡村治理领域中凸显其重要的作用。

电商经济对于乡村动员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农村电商经济的发展迎来机遇。农村动员功能相较于其他有着不稳定性,因其动员效果不稳定,而电商经济从经济上根本地动员乡村。同时,基层政府围绕数字经济进行制度建设,保障农村电商经济的良好发展环境,制度与经济形成良好的互动。面对农村数字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遇到的数字悬浮现象,亦可以尝试从制度、财政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角度探索其动员机制的优化方式,推动农村电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在已有的研究当中,少有通过电商经济领域探索农村动员路径的,并且大多数研究多从宏观层面进行动员分析。本文以电商经济为切入点,探析农村动员的实践路径,将从比较微观的视角梳理电商经济对于农村动员的重要之处。

2. 相关理论阐释

2.1. 数字治理

广义的数字治理则是指对数字信息的治理、基于数字信息的治理体系构建运行和运用数字信息对经济社会民生治理的总和[3]。中国的乡村数字治理,就是由数字化乡村治理的政务体系(即组织机构和运作制度)、乡村数字技术设施与技术规制以及乡村数字经济社会民生的发展机制这三大治理结构所构成的治理新体系[3]

数字治理为乡村带来了数字经济,农村数字经济在新型行业电商的崛起中得到有效的实现,农村电商经济是实现农村动员的又一重要路径。

2.2. 农村电商经济

农村电商是数字经济赋能农业经济的重要体现,由于其非竞争性和正外部性特征,成为广大落后农村区域实现跨越式数字化农村经济飞跃发展的关键举措[4]。相对于其他的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电商经济更能适应农村的地理位置,弥补了农村地区位置偏远的缺陷,是农村能够跟上时代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最佳选择。电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网络宣传、销售,将农村地区特色产品转化为农民收入。电商所带来的实打实的经济收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动员当地民众积极参与电商的经营,并且能够附加动员群众进行自我管理和发展。

2.3. 农村动员功能

动员功能区别于整合功能和全控功能,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动员效果不确定,动员效果主要取决于动员工作及政策的有效性,其中有各种影响因素产生作用。动员功能主要是劝导他人或被他人劝导执行某项政策、加入某种组织,参与某种行动,或采纳某个建议……这些行为已经不可能被一贯地视为奇异的或另类的,在多元共生的现代价值体系和解读与解构并存的话语系统中,越来越成为个体建构自我认同和组织争取合法性的必需品[5]

农村动员主要作用是激发农村地区群众的积极性,从而激发其内生动力,可为农村地区带来持续性的发展,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

2.4. 政府领导电商的统合式农村动员

在农村的动员当中,政府依然是领头人。以政府为中心,电商经济为手段,动员农村群众为目标,进行统合式的农村动员。统合式治理能够基于政治统合力量有效整合碎片化治理资源,通过纵向动员和横向吸纳实现重塑组织方式和权力结构,形成动态、平衡、良性运转的数字治理行动网络[1]。以这种统合式治理方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将政府治理主体、电商经济治理手段以及农村群众治理对象结合起来,动用多方资源,将电商经济融入农村,激发农村的内生动力。

3. 数字治理赋能乡村基层动员

3.1. 数字治理推动乡村动员的基本路径

3.1.1. 农村电商经济动员路径

数字下乡是我国重要的发展农业农村的手段,随着数字经济在农村的展开,电商逐渐在农村数字经济当中脱颖而出。乘着互联网的东风,农村电商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在农村当地政府组织的牵动带头下,农村地区找到属于自身特色的产品,或者特色景区等,通过电商,比如直播带货、农村淘宝,帮助宣传或者销售农村滞销的农产品,或者打造特色旅游景区,吸引游客。以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终目的,同时可以从根本上动员当地群众参与电商经济,在此基础上动员群众进行增收的其他路径的探索,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农村地区的内生动力,使农村能够实现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发展缓慢,农村群众自我动员积极性较低,其中原因最为根本的即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农村群众缺乏自我动员的动力,增加收入的途径有限。从理论上看,农村地区缺乏历史经济基础,且因地理位置与政策偏重等问题很少能够获得经济飞跃的机会。这一系列非个人力量所能改变的原因均导致农村经济水平较低,发展速度较慢。但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农村群众的动员带来了新的希望。

电商经济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有极大的适配性。首先电商经济可以克服农村地区位置较为偏远的缺陷,通过强大的物流体系弥补距离,扩大农产品的市场,让更多人没有顾虑地购买农产品。其次,农村电商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群众对数字知识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带动了乡村文化水平的提高,更是为资源相对较为困乏的农村群众打开视野,提高民众的认知水平,促进民众自我动员,激发农村地区内生动力。

3.1.2. 基层组织引领乡村电商经济与动员

从农村社区动员的过程要素上看,动员环境、动员主体、动员客体、动员方式、动员策略、动员绩效评价等要素构成了动员机制。农村动员过程中动员主体制定动员策略,运用各种动员途径、方式、手段影响村民,如何建构村民共同体的文化和意义,以村民认同的方式激发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是乡村动员的核心内容[6]。在农村地区的动员工作当中,基层组织以及基层组织当中的基层工作人员的作用尤为显著。

首先,基层组织制定当地政策,从制度设计的角度保护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为电商经济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在制度的反馈功能当中优化制度机制,以便于更高效地支持电商经济的发展。制度机制关系到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后续的反馈。制度的设计要合理,并且适配于当地的特色,才能够有效地运行。在针对电商产业的制度机制上,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应该为电商设计独特的支持机制,以确保电商经济在建设过程当中能够减少阻碍,甚至得到优先发展的机会,在后续的售后工作当中能够得到制度的保障。

其次,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农村数字经济的建设当中具有牵头作用。无论是行政工作人员,或者是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还是乡贤和党员,均在基层动员当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带头作用。电商经济通过政府工作人员带头引进,由村委会、乡贤和党员带头说服基层民众积极参与,动员群众自我发展。因此,基层工作人员在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员当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基层工作人员相较于其他农村群众具有较为前沿的知识技术,同时,基层工作人员对于当地的发展情况熟悉程度高,作为链接电商经济与动员群众的中间桥梁是具有天然优势的。

在对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员工作当中,电商经济手段是关键,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是桥梁,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农村内生动力的发展。农村动员相较于城市动员有所不同,乡村相较于城市具有滞后性、随众性,在农村动员工作当中,信任往往比强制性政策动员来得更加适配。在行政体系的加持下,各行政工作人员和党员充当政治人和社会人的双重身份,为农村动员工作带来灵活婉转的成效。

3.2. 电商经济助力乡村动员当中的数字悬浮现象

3.2.1. 数字悬浮现象

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外在嵌入型资源,在基层治理中具有纾解困境的潜力,但其应用并非尽善尽美,可能存在与基层治理场景难以深度契合的情况并滋生数字悬浮现象。此类现象表现为数字技术悬浮于基层工作、治理主体、群众诉求和治理过程之上,并由此引发包括增加治理主体的数字负担、浪费治理资源、数字治理内卷化和数字形式主义等在内的诸多困境[7]。在农村电商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数字悬浮现象频频出现。数字悬浮在农村电商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类:

其一是数字设备较少,不足以满足农村电商的需求。在农村地区,除必要的行政工作需要外,符合电商需求的电子设备存在量较少。电脑、物流设备的储存量往往不足以支撑电商工作的展开。以目前成功的案例来看,电商经济运行平稳的农村地区往往拥有丰富的电子设备资源,能够满足电商开展的需求。

其二是数字技术不完善,并未使用前沿的合适农村电商经济的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是农村电商经济的血液,若数字技术等级低,或者数字技术不够完善,以及专业技术人才欠缺都会影响农村电商经济的运行。农村电商经济对于数字技术的需求主要集中于销售系统和物流系统,对于农产品和特色农村资源的宣传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宣传需要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其中对视频剪辑以及文案撰写等方面的技术水平要求高。除此之外,在后续的销售和物流环节,都需要强大的后台技术和物流管理技术,这些因素都对农村电子商务产生极大的影响。

其三是相关数字治理政策不具备可行性,难以落地。在农村治理与动员过程当中,往往存在政策难以落地的问题。其中原因有多方面,一方面是政策本身不具有可行性,政策的制定并未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是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懈怠问题,任何政策落实都会遭遇多重阻碍,需要适时调整政策实施方式,才能确保政策发挥效能。

其四是在电商经济发展过程当中,动力不足,存在形式主义,并未将经济行为贯彻到底。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是连接数字与群众的重要“桥梁”,在工作人员的推进数字经济落实的过程当中会产生一定的形式主义。这归因于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不足,工作团队人员不足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导致工作人员落实政策和发展电商经济的过程中心力不足,工作量过大,从而阻碍电商下乡。

3.2.2. 数字悬浮对于数字经济赋能乡村动员的不利影响

首先,数字悬浮的出现,从根本上阻碍了数字下基层,不利于乡村电子政务的发展,阻碍了乡村的动员发展以至于农村电商发展缓慢,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脚步,不利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

电子商务领域的数字悬浮主要体现在数字设备与技术不够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落实困难,难以支撑农村电子商务经济的建设与发展。硬件与软件设施的缺失,使得农村电商力不从心,数字经济难以到达农村“一线”,不利于农村数字经济以及数字治理与动员的发展。

其次,相应制度的支持和保障对于数字技术的发展是重要的。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国家制度怎样回应群众的需求,政治体系当中,完善的制度体系当中的反馈机制有利于政府获得群众信息反馈,从而促进政府政策制定的优化等,使得政策更加符合当地情况,以利于政策的落地。但是数字悬浮阻碍了反馈,在此基础上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农村动员的效果如何。

对于农村电商经济来说,制度的支持和保障是必要的。在自然情况下,农村产业产品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电商经济一般不会主动找到农村商机。制度对于农村电商经济乃至农村数字治理与动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的不完善往往导致农村发展停滞不前。数字悬浮阻碍制度的更新与变革,在此背景下政府“上传下达”的功能仅停留在表面,并不会将制度转化为农村地区所适配的多样化制度机制,从而缺乏对电商机遇的把握,会导致农民自我动员积极性降低。

4. 数字经济赋能农村动员机制优化

4.1. 政府驱动构建电商经济助力农村动员

4.1.1. 制度完善以促进数字经济下基层

当政治体制吸纳数字技术时,技术与制度的“互塑”过程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深层次问题[8]。在针对电商经济制定的制度当中,一定要明确农村电商经济当中农民群众的主体性,避免电商无法或者极少能够为当地农民群众带来增收。一旦农民收入受到的制度保障弱化,那么农民的自我动员积极性就会减弱,那么所谓的电商经济助力农村动员机制也就失去了意义。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必然也要回馈群众。

除此之外,制度政策的设计应当考虑电商发展的优先地位,在不影响其他领域的情况下,制度设计应当围绕服务电商发展,为电商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减少其间的阻碍因素,以最大力度动员农村群众积极投身于电商经济的建设中来。

顶层设计看似是基于经济基础,实则也反过来对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影响。良好的制度设计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群众的需求,根据需求再优化制度建设,以此形成良好的上下循环,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优化农村电商的制度机制,对于促进农村群众的动员是必不可少的。

4.1.2. 经济财政支持

在推进农村电商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最为重要的是增加经济财政的支持。基层政府组织需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适配性提升及数字技术系统完善三方面协同推进,确保财政资源精准匹配农村实际需求。从产品研发到销售,再到售后,无一不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完备的数字技术系统,三者相协调方能为农村电商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群众的动员带来极大的推动力。

同时应加强数字人才培养与本地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工具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增强电商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打破“悬浮”困境,实现数字经济对乡村动员的有效支撑。专业技术人才是农村发展的“心脏”,不论是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还是数字技术专业技术人才都不可或缺的,他们是解决关键问题的“宝剑”,有人才支撑才会有电商经济的快速发展。

4.2. 打造利益共同体

同时推动政治、行政与社会三者的协作,将各方的利益融合进农村电商经济,不论是基层政府还是电商平台,都要以电商为手段,帮助农户增收。将社会各界资源统合在一起,突出强调电商经济的根本性作用,从而将资源围绕农村群众的电商产业进行分配,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其中,最不容忽视的是基层工作人员的参与。就泛义而言,所有的村民都是村基层组织人员[9]。在笔者看来,基层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基层行政人员与拥有职务的人员,还包括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乡贤和党员。此类工作人员对农村地区情况更加熟悉,在执行政策与动员群众时能够根据本地特色进行政策与制度的转化,形成1 + 1大于2的效果。同时,其中的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乡贤和党员相较于其他村民拥有更大的动员积极性和数字经济相关知识,能够理解政策与制度,并将其贯彻到底。基层工作人员是数字下乡的“最后一公里”,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利益的统合代表着将电商经济、基层政府以及农村群众在融合进一套体系之中,而在这套体系中,基层工作人员的桥梁作用至关重要,充当着各部分利益方的粘合剂。

5. 结语

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依赖于特色电商经济,以实现农村群众的动员,激发农村地区的内生动力。面对数字下乡当中的数字悬浮现象,亦可从制度、财政和人员方面优化动员机制,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电商动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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