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土地资源作为稀缺性生产要素,其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传统土地资源管理面临信息不对称、配置效率低、监管成本高、区域均衡性差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求[1]。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数字技术与各产业的深度融合,其在信息传递、资源整合、流程优化等方面的优势,为破解土地资源管理困境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与模式创新空间[2]。
近年来,电子商务平台在土地流转、农地规模化经营、城市商业用地优化等场景中的应用逐渐增多。例如,多地政府推动建立的“土地超市”平台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模式,有效提升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3]。然而,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两者的融合内在机制、实践瓶颈及系统优化方案尚未形成体系化研究,亟需从学术层面进行梳理与深化[4]。
本文基于数字经济理论、土地集约利用理论,并且以平台治理理论和技术采纳模型为核心分析工具,系统分析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的内在关联,探究电子商务在土地信息共享、配置效率提升、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赋能机制。结合当前实践中存在的技术适配不足、数据协同不畅、区域应用失衡等问题,从技术融合、制度完善、资源整合三个维度提出优化路径,为推动土地资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5]。
2. 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理论机制
2.1. 信息共享机制: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传统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供需信息分散在政府部门、土地权利人、市场主体等多方手中,信息传递不及时、不透明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从平台治理理论视角看,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三方治理主体,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规则,将分散在政府部门、土地权利人、市场主体手中的碎片化信息整合为标准化数据资源,构建“信息池”实现集中展示与智能匹配,解决传统管理中多方主体的信息壁垒问题。通过运用技术采纳模型,将平台的易用性设计和有用性价值有效发挥出来,这将直接影响政府部门、企业、农户等用户的采纳意愿,进而决定信息共享机制的运行效率。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搭建标准化的土地信息发布与查询模块,整合土地位置、面积、用途、流转价格、规划限制等多维度信息,实现信息集中展示与精准匹配[6],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机制及表现形式具体见表1。
这一信息共享机制的有效运行,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搜寻成本和交易不确定性。根据安徽省“悦企·土地汇”平台的实践,通过全面梳理规划工业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构建了8类土地资源数据库,实现了土地要素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滚动入库[7]。截至目前,该平台试点地区已入库各类用途地块139宗、3.82万亩,公开发布地块89宗,其中成功成交18宗,金额达5.53亿元[8]。
但是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平台可能利用信息垄断形成数据霸权,通过控制信息传播范围和展示优先级,向市场主体收取高额服务费,导致中小主体议价能力下降;农村地区用户因数字素养不足,对平台的感知易用性评价较低,可能出现“信息获取鸿沟”,反而加剧区域信息不对称,需要对这些情况加以防控。
Table 1. The main mechanisms and manifestations of e-commerce empowering land resource management
表1. 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机制及表现形式
赋能机制 |
核心功能 |
表现形式 |
典型案例 |
信息共享机制 |
破解信息不对称 |
土地信息集中发布、智能匹配、
线上查询 |
安徽“悦企·土地汇”平台 |
资源配置机制 |
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
线上交易、标准地出让、混合产
业用地 |
浙江物流仓储“标准地” |
监管创新机制 |
完善全流程管理 |
数据追溯、动态监测、空天地网
一体化核查 |
六安自然资源核查体系 |
普惠赋能机制 |
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
农村土地流转平台、跨境电商产
业园 |
华安美尼斯跨境电商产业园 |
2.2. 资源配置机制: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平台治理理论认为,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搭建市场化交易场景,制定公平透明的交易规则,引导土地资源向高效率、高产出的主体流动,实现“优地优用”。技术采纳模型则表明,企业对电商平台的采纳意愿取决于其感知有用性,即平台能否降低拿地成本、提升土地产出效率,而平台的流程简化设计则提升了感知易用性,加速资源配置机制落地。
电子商务通过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推动土地资源向高效益用途、高效率主体流动。在农地领域,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土地流转的线上签约、资金结算等流程,促进农地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集中,实现农地集约化利用[9];在城市用地领域,电子商务与物流产业的融合催生了智慧物流园,通过优化园区土地规划、整合仓储物流资源,提高城市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利用效率[10]。
浙江省推动的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是电子商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典型案例。通过明确“标准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物流强度等核心指标,引导土地资源向高效率物流项目集中[11]。据估算,该政策实施后,企业每亩拿地成本可减少10万元以上,若落地一个100亩的物流仓储项目,就能节省千万元级投入。这些节省的资金可直接用于智能分拣设备升级、新能源配送车采购、仓储管理系统优化等,进一步提升了货物周转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12]。
平台治理理论视角下,平台可能存在“赢者通吃”现象,高效率大型企业通过资本优势垄断优质土地资源,挤压中小企业和农户的发展空间;技术采纳模型显示,部分传统企业因对数字化交易流程的感知易用性不足,可能坚守线下交易模式,导致资源配置机制覆盖范围受限,难以实现全域土地高效利用。
2.3. 监管创新机制:完善全流程管理体系
平台治理理论强调,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规则嵌入”,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平台功能,形成“平台监管 + 政府核查”的协同治理模式,降低传统监管的人力与时间成本。技术采纳模型指出,政府部门对监管技术的采纳意愿,取决于其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而技术适配性则直接影响监管机制的落地效果。
电子商务平台的数字化特性为土地资源全流程监管提供了新路径。一方面,通过线上留痕、数据追溯功能,实现土地流转、用途变更、交易结算等环节的全程可追溯,降低监管成本;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六安市自然资源部门创新构建的“空天地网”一体化核查体系,生动展示了电子商务技术在土地监管中的应用价值。该体系运用卫星遥感影像解译、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规划审批数据校核及现场实地踏勘“四维验证法”,顺利完成省级下发1018个日常变更图斑核查。这种基于数字技术的监管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13]。
基于平台治理理论,平台与政府的监管权责划分不清可能导致“监管真空”,平台为追求交易规模可能隐瞒违规用地信息;技术采纳模型显示,基层监管部门因数字技术人才短缺,对平台监测数据的分析能力不足,可能出现“技术闲置”,导致监管创新机制流于形式。
2.4. 普惠赋能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平台治理理论认为,电子商务平台打破地理空间限制,构建跨区域交易网络,使偏远地区土地资源接入广阔市场,实现“空间破壁”;同时,平台通过制定普惠性规则,保障欠发达地区主体的参与权。技术采纳模型表明,欠发达地区用户对平台的采纳意愿,关键在于提升感知有用性和降低使用门槛。
电子商务打破了地理空间限制,使偏远地区的土地资源能够接入广阔市场。在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平台让山区、欠发达地区的农地资源获得更多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关注,推动农地流转价值提升,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14];在县域经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可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吸引电商企业入驻,带动区域产业发展,缩小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差距[15]。
华安县美尼斯智能家居跨境电商产业园的成功改造,是电子商务普惠赋能机制的典型例证。该项目通过“分割收储 + 部分转让 + 统一运营”模式,盘活了停滞多年的龙轴产业园,将460亩土地、8.17万平方米厂房从长期闲置状态转变为活跃的跨境电商产业园,不仅实现了“外资注入 + 产业升级”双重突破,还打造了“1 + 7”产业矩阵,吸引7家配套企业入驻,有效带动了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16]。
平台治理理论视角下,欠发达地区因缺乏数据话语权,平台可能向其收取更高的服务费用,导致“数字剥削”;技术采纳模型显示,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薄弱,平台运行卡顿、操作复杂等问题降低用户感知易用性,可能使普惠赋能机制“悬在空中”,难以惠及真正需要的群体。
3. 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融合的实践案例
3.1. 政府主导型平台模式
政府主导型平台模式是当前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形式之一。这类平台通常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地方政府牵头建设,以“土地超市”或“土地汇”等形式存在,旨在提供权威、统一的土地信息发布和交易服务。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出的“广州市招商土地超市”是这一模式的典范。该平台在去年政务版基础上全新升级,实现了“零距离读地、全要素招商、选地一键达”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开了全市420余宗可招商土地资源,总规模近19平方公里,涵盖居住、商服、工业等多元用地,并以“土地仓库 + 超市货架”模式直观展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平台创新推出了“VR实景看地”功能,使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地块基本信息及周边教育、医疗、交通配套详情,大大降低了选址成本[17]。
同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上线的“悦企·土地汇平台”也展示了政府主导模式的优势。该平台通过信息归集、供应审核、查询发布、智能选址、招商地图、监管监测等六大功能,为企业提供地块筛选、在线咨询等6项服务,实现了企业“线上看地、云端选地”的沉浸式考察和一站式选地。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入库各类用途地块139宗、3.82万亩,成交18宗、0.16万亩,金额达5.53亿元[8]。
3.2. 产业驱动型融合模式
产业驱动型融合模式强调根据特定产业发展需求,灵活调整土地供给方式和利用规则,实现土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高效匹配。这种模式特别体现在混合产业用地和物流仓储“标准地”等创新实践中。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的指导意见》打破了传统单一用途土地供应模式的限制。按照用途相近、功能相容、互不干扰、设施共享原则,混合产业用地允许企业在同一空间内完成生产、研发、仓储物流、展示销售等业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因地块分散需多方竞拍的问题,大幅降低拿地成本,避免企业发展链条割裂。这种模式特别适合电商产业等新兴业态,这些产业急需工业生产用地与仓储物流用地混合供应。
浙江省的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则是针对物流行业特点设计的专门方案。《浙江省物流仓储“标准地”工作指引(2025) (试行)》针对物流企业反映的“拿地难、用地贵、亩均税收考核压力大”三大痛点,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方案。一方面,明确物流仓储“标准地”出让底价参照周边同等地段工业用地价格,直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另一方面,将“物流强度”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倒逼企业引入智能分拣系统、建设自动化仓储设施、推行集约化运营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3. 存量盘活型更新模式
存量盘活型更新模式聚焦于通过电子商务技术和平台,激活低效利用或闲置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再利用和价值提升。这种模式在土地资源紧张、增量空间有限的城市和区域具有重要意义。
义乌市在“腾退建绿”和“工业上楼”领域的探索提供了存量盘活的宝贵经验。骆宾王公园“腾退建绿”项目通过探索闲置低效用地腾退置换机制,将原仓后小区地块改造为集生态休闲、文化展示、数字体验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该项目总规划设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园绿地服务覆盖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功能品质。同时,义乌市北苑街道石桥头区块通过混合用地模式,将原先功能单一的传统工业区,转型为集跨境电商、数字贸易、商业服务及生活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社区,通过科学规划,区域容积率从原先不足1.5提升至2.5,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18]。
漳州市华安县美尼斯智能家居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则展示了如何通过电子商务激活闲置工业用地。在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的精准指导与华安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下,该项目创新采用“分割收储 + 部分转让 + 统一运营”模式,由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部分未建用地,由资产运营公司整合已建厂房,成功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60亩,激活闲置厂房8.17万平方米,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19]。
4. 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
4.1. 技术适配不足,数字化基础支撑薄弱
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宽带覆盖率、网络传输速度难以满足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行需求。同时,土地资源管理涉及的空间数据、权属数据等格式不统一,与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接口不兼容,导致数据难以有效整合与共享。
此外,基层土地管理部门的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不足,缺乏对电商平台数据的分析与利用能力,限制了电子商务赋能效果的发挥。虽然六安市等地区通过构建“卫星遥感 + 大数据分析”技术体系,在不动产登记、城市治理、自然资源管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但更多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区域,仍面临数字技术应用人才短缺、技术培训不足等问题。
4.2. 数据协同不畅,信息壁垒尚未打破
土地资源管理涉及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个主体,各部门的数据存储在不同系统中,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与协同机制。电子商务平台难以获取完整的土地权属、规划审批、违法违规记录等数据,导致平台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不足,影响土地交易的安全性与效率。
与此同时,农户、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息保护意识较强,部分主体不愿主动提供土地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剧了数据协同难度。尽管安徽省通过“悦企·土地汇”平台实现了部分数据的归集与共享,但在更多地区,数据孤岛现象仍然突出,成为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障碍。
4.3. 制度保障缺失,适配性规则体系不完善
现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多基于传统管理模式制定,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土地流转、线上交易、数据安全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例如,线上土地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数据隐私保护等方面缺乏具体规范,导致市场主体参与线上土地交易的顾虑较多。
此外,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规则不完善,存在平台信息审核不严、虚假信息发布等问题,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浙江省通过“标准地 + 履约监管协议”模式,要求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政府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履约监管协议,明确亩均税收、进出口贸易额等关键指标,这一做法为完善电商土地交易规则提供了有益借鉴,但类似的制度创新在其他地区仍较为少见。
4.4. 区域应用失衡,城乡与区域差距明显
电子商务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呈现显著的区域不均衡特征。城市地区因基础设施完善、市场主体集中,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的融合程度较高;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地区,受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人才储备等因素限制,电商平台的普及率与使用率较低。
同时,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应用差距明显。东部地区如浙江、广东、安徽等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土地电商平台和创新政策,而中西部地区仍以传统土地管理模式为主,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浙江省的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率为13.5%,其中物流仓储保管费用占总物流费用的48.8%,显著高于上海、江苏、安徽等周边地区,这一数据从侧面反映了区域间物流用地配置效率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密切相关[20]。
5. 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优化路径
5.1. 强化技术融合,筑牢数字化基础支撑
实施“数字国土宽带赋能计划”,中央与地方财政按合理比例配套资金,对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络建设给予专项补贴,针对行政村的5G基站建设和千兆宽带接入设置专项补贴额度。明确阶段性覆盖目标,实现全国行政村5G广泛覆盖和千兆宽带较高比例接入,保障农村地区网络传输速度满足电商平台数据传输需求。
由自然资源部牵头制定《土地资源电子商务数据交换标准》,明确空间数据、权属数据的统一格式以及交易数据接口遵循的规范;完成全国土地数据的标准化改造,要求主流电商平台兼容该标准,实现土地数据与电商平台无缝对接。
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省级定期开展数字化技术骨干培训,市级按季度组织电商平台操作实训,县级每月开展基层工作人员数据分析轮训;实施“数字国土人才引进计划”,对中西部地区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引进的数字化专业人才,给予一定标准的人才补贴并设定补贴期限。
5.2. 完善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
由自然资源部牵头搭建全国统一的“国土云链”联盟链,吸纳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作为核心节点,企业、农户作为授权节点。明确数据分类共享规则,土地权属、规划审批等公共数据免费上链开放,交易流水、信用记录等增值数据加密存储;采用“零知识证明”等安全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保障数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成立全国土地电子商务协同治理委员会,合理配置政府部门、企业、农户、行业专家等各方代表比例,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数据共享争议;鼓励科研机构参与平台优化,设立“国土云链创新奖励基金”,对提出有效技术解决方案的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5.3. 健全制度保障,构建适配性规则体系
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新增“电子商务与土地交易”专章,明确线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备核心条款,确立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定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的最低留存期限,明确平台运营方承担数据安全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线上交易纠纷的管辖法院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发布《土地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办法》,要求平台建立包含系统自动筛查、人工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的多重审核机制;对虚假信息发布者,根据交易额设定相应比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列入行业黑名单并设定禁止参与土地交易的期限;建立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从信息准确性、服务响应速度等多维度评分,对评分不达标的平台设定整改期限,整改不合格的暂停运营资格。
制定针对性激励政策,对入驻土地电商平台且土地利用效率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建设电商产业园盘活闲置土地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金返还优惠。对通过平台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给予每亩相应标准的一次性补贴;对参与平台信息填报的农户,提供农业保险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土地电商贷”等专属产品,对平台上的优质项目给予利率和期限优惠。
5.4. 推动均衡发展,缩小区域与城乡差距
针对农村地区用户需求,开发简化版电商APP,支持语音查询、视频讲解、方言导航等便捷功能,减少文字操作依赖;设置“一键求助”等实用模块,方便用户直接连线基层土地服务站工作人员获取指导。对欠发达地区使用平台的农户和中小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流量补贴,降低使用成本。
建立“东部–中西部”土地电商结对帮扶机制,选取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建立结对关系,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输出成熟的平台技术,并派遣运营团队驻点指导;中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电商企业提供土地使用优惠,吸引企业入驻当地产业园。定期组织中西部地区土地电商运营交流会,促进东部地区经验共享。
在全国行政村建设“土地电商服务站”,每个服务站配备专职联络员,为农户提供土地信息录入、线上签约指导、交易资金监管等全流程服务;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与电商产业园建设有机结合,对利用闲置农地建设电商配套设施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金优惠,带动农村土地价值提升。
6. 结论
本文以平台治理理论和技术采纳模型为核心分析工具,系统研究了电子商务赋能土地资源管理的理论机制、实践案例、现实挑战与优化路径,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首先,电子商务通过信息共享、资源配置、监管创新和普惠赋能四大机制,有效破解了传统土地资源管理的突出问题,其运行逻辑与平台治理理论的“规则制定–资源整合–利益协调”框架高度契合,而技术采纳模型则揭示了用户采纳意愿对机制落地的关键影响;同时,基于理论框架预测了数据霸权、数字鸿沟、监管真空等潜在风险,为实践防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当前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的融合已形成政府主导型、产业驱动型、存量盘活型三种主要实践模式,各类模式在提升土地配置效率、促进集约利用方面成效显著,但仍受技术、数据、制度、区域四大维度挑战的制约。
最后,针对四大挑战需从强化技术融合、完善协同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均衡发展四个维度,实施精准化、可操作化的优化路径,通过基础设施升级、区块链共享平台建设、法律法规修订、区域结对帮扶等具体措施,推动两者深度融合。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与土地资源管理的融合将更加深入。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关注:区块链技术在土地权属登记、流转交易中的具体应用场景优化;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弹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构建;数字孪生技术在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实践路径。通过这些深入研究,为两者深度融合提供更精准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