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DIO的数字伦理教育本硕一体化实施路径探究
Explor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for CDIO-Based Integrated Undergraduate-Master’s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摘要: 当前高校数字伦理教育存在课程体系碎片化、教学方法单一、评价体系失衡、学段衔接断层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基于CDIO模型,从培养理念构思、课程内容设计、教育过程实施和教学效果保障四个方面构建数字伦理教育本硕一体化实施路径。具体而言,在人才培养理念构思方面,培养目标中体现数字伦理素养,课程设置中加入数字伦理内容;在课程内容设计方面,完善数字伦理课程体系,开发数字伦理相关教学资源,通过共享教材、案例库、在线课程实现教学资源整合;在教学过程实施方面,强化数字伦理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数字伦理相关实践活动;在教学效果保障方面,完善数字伦理课程监管机制及教育评价机制等。这一路径有助于解决高校数字伦理教育本硕一体化实施问题,提升学生数字伦理素养与社会责任意识,为高校数字伦理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Abstract: Currently,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faces problems such as fragmented curriculum systems, singular teaching methods, unbalanced evaluation systems, and a disconnection between educational stages.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based on the CDIO model, this study constructs an implementation path for Integrated Undergraduate-Master’s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from four aspects: cultivation philosophy conception, curriculum content design, educational process implementation, and teaching effect assurance. Specifically, regarding the conception of talent cultivation philosophy, digital ethics literacy is incorporated into cultivation objectives, and digital ethics content is added to the curriculum setup. In terms of curriculum content design, the digital ethics curriculum system is improved, and relevant teaching resources are developed; resource integration is achieved by sharing textbooks, case libraries, and online courses. Regard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ducational process, the faculty for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is strengthened, and relevant practical activities are carried out. Regarding the assurance of teaching effectiveness,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s for digital ethics courses and educational evaluation mechanisms are perfected. This path contributes to solving the implementation issues of Integrated Undergraduate-Master’s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in universities, enhances students' digital ethics literacy and awaren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of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文章引用:邢玉函, 张轩萌. 基于CDIO的数字伦理教育本硕一体化实施路径探究[J]. 教育进展, 2025, 15(12): 1004-1010. https://doi.org/10.12677/ae.2025.15122374

1. 引言

2025年5月,世界数字教育大会的“数字教育安全与伦理:挑战、共识与行动”平行会议,提出“构建跨学科跨地域的对话平台,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协同治理行动,为全球教育数字化转型筑牢安全可靠的实践根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领域的颠覆性突破,全球学界与业界对科技伦理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明确要求“推动科技伦理教育前置化、制度化”。然而,当前的数字伦理教育实践存在显著断层:本科阶段的伦理教育多停留在通识性、概论式教学,与专业实践脱节;硕士阶段则因科研压力与专业化分工,常将伦理视为非核心素养,导致学生形成“伦理与创新二元对立”的错觉。这种结构性缺失迫切要求我们构建一个贯通本硕、层层递进、与专业实践深度融合的一体化教育路径。

数字伦理(Digital Ethics)本质上是指引人们开发、传播与应用数字技术及产品时应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数字伦理教育是以数字伦理为核心内容,旨在培养受教育者在数字环境下具备正确的数字伦理意识、数字伦理判断能力和数字伦理决策能力的教育活动[1]。数字伦理不是一门纯思辨哲学,而是在具体的技术决策中展现出的“实践智慧”。CDIO模型通过模拟完整的工程实践流程,为这种“实践智慧”的培养提供了结构化支架,从而实现伦理教育的全流程浸润。数字伦理教育不仅能够提升个人的数字伦理素养,还有助于推动建立数字向善的数字伦理秩序,促进数字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和合理应用。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未来人才的重任,对大学生进行数字伦理教育,既是对国家教育政策的积极响应,更是实现立德树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需求。

2. 高校数字伦理教育的实施现状

当前高校数字伦理教育教学体系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评价体系以及学段衔接等多个方面。课程体系碎片化,缺乏系统性与进阶性,导致学生难以形成完整的数字伦理知识体系。教学过于注重理论灌输,忽视了实践能力与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评价体系上存在重知识记忆、轻能力与价值观考核的倾向,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数字伦理素养。学段衔接断层,本硕培养目标与能力要求错位,影响了数字伦理教育的循序渐进性。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以推动高校数字伦理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1. 课程体系:缺乏系统性与进阶性

目前高校数字伦理教育的课程体系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部分高校已开始探索将数字伦理纳入课程体系,设置了《学术伦理与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通识必修课,同时针对不同专业特点,开设了《医学伦理》《工程伦理》等专业伦理课程。然而,整体课程体系仍存在不足。一方面,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有待加强,不同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缺乏统一的课程规划和逻辑框架。另一方面,课程内容的更新速度难以跟上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兴的数字伦理问题,如人工智能伦理、大数据隐私保护等,尚未得到充分涵盖。

2.2. 教学方法:重理论灌输,轻实践能力培养

在教学方法方面,高校数字伦理教育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混合式教学模式、项目式学习任务、大数据分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以及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等被逐渐引入,为学生提供了更为直观和沉浸式的学习环境。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的伦理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和实践考察,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探讨伦理问题,培养其批判性思维和伦理决策能力。然而,这些教学方法的应用还不够广泛,传统“讲授式”教学仍是教师选择的主流方式。“讲授式”教学在数字伦理教育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对学生主动参与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3. 评价体系:重知识记忆,轻能力考核

当前高校数字伦理教育的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多以传统的考试和课程论文为主,缺乏对学生数字伦理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评价。高校数字伦理教育的评价体系是衡量教育效果的重要环节,数字伦理教育不仅需要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更需要培养学生在实际情境中运用伦理原则进行判断和决策的能力。然而,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伦理素养的综合评价。近年来,部分高校开始尝试利用数字技术优化评价手段,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态度,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但这些技术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评价模式。

2.4. 学段衔接:本硕培养目标与能力要求断层

高校数字伦理教育在学段衔接方面存在明显断层。中小学阶段的数字伦理教育基础较为薄弱,课程设置不足,教学内容相对简单且缺乏系统性。学生进入高校后,数字伦理教育的起点差异较大,部分学生对数字伦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缺乏了解,这给高校的数字伦理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此外,高校内部本硕阶段的数字伦理教育衔接也不够紧密。本科阶段的数字伦理教育多以通识课程为主,课程内容较为宽泛,缺乏深度和针对性;研究生阶段的数字伦理教育更注重专业领域的伦理问题,与本科阶段的课程缺乏有机衔接,难以形成系统的进阶式课程体系和培养目标。

3. CDIO模式应用于数字伦理教育的适切性分析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近年来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CDIO是“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施(Implement)、运作(Operate)”的英文缩写,该模式以产品研发至产品运行的生命周期为学习载体,鼓励学生通过主动实践、跨学科联系的方式学习工程知识[2]。与PBL (问题导向学习)和LBD (做中学)模式相比,CDIO在数字伦理教育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PBL教学模式以问题为起点,擅长培养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非常适合用于伦理困境的案例研讨,但其局限性在于偏重认知与辩论,容易止步于“纸上谈兵”,缺乏将伦理方案工程化实现并检验其实际后果的关键环节。LBD模式强调动手实践,能将抽象原则与具体操作关联,但若缺乏顶层设计,容易陷入工具主义,聚焦于解决局部技术问题,而忽略宏观的社会语境和长远价值,使伦理沦为技术附庸。CDIO模式不仅包含了PBL的“发现问题”,更强制性地要求学生将伦理考量设计成解决方案,并最终运作以观察其真实社会影响,从而完成从“知”到“行”的闭环。

自2005年起,国内工程教育(CDIO)模式的实践正式展开,并在中国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经历了由初步探索到广泛应用的显著发展[3]。在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动下,CDIO模式由汕头大学率先引入,汕头大学在CDIO原有的工程基础知识、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等四大能力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提出EIP-CDIO培养模式,增加了职业道德(Ethics)、诚信(Integrity)和职业素质(Professionalism) [4],之后,其他领域与专业也进行了类似探索,提出切合自身实际的CDIO教育模式。如今这一模式已逐步在各大试点高校中得以运用[5],成为推动大规模工程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显著提高了我国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工程伦理素质是表征现代社会高素质工程人才的重要内容,是工程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CDIO教育模式以构思、设计、实现和运作的完整流程为核心,为工程伦理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学视角。陈兴文等人对理工科高校的在校理工科专业学生进行了调查,结合调查结果提出了工程伦理教育与CDIO工程教育相融合的教学模式,为提高工科专业工程伦理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供了有益参考。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伦理教育成为了一个新兴且重要的研究领域。目前,科技伦理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伦理、技术伦理、工程伦理、环境伦理和生命伦理,以基本的伦理原则和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殷秀萍认为,要想解决我国当前科技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的CDIO的工程教育模式,将其引入科技伦理教育体系中,为加强当代大学生科技伦理教育提供新的途径[6]

工程伦理教育与数字伦理教育在多方面存在共通之处,都强调伦理原则在特定领域的应用和对道德规范的遵守。因此,CDIO教育模式在数字伦理教育中同样具有适用性。尽管数字科技领域的技术和实践与传统工程有所不同,但CDIO模式能够帮助学生全面理解数字技术的全生命周期,包括构思、设计、实施和运作,并在这一过程中培养对伦理问题的敏感性和决策能力,帮助学生在数字科技领域形成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伦理认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我国开展数字伦理教育可以借鉴国外的CDIO的工程教育模式,将这种工程教育模式引入数字伦理教育体系中,为加强当代大学生数字伦理教育提供新的途径。

4. 本硕一体化的数字伦理教育路径构建

目前高校工程伦理教育的实践较为成熟,已有学者借鉴CDIO工程教育模式加强大学生科技伦理教育。数字技术作为科技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在开展数字伦理教育时亦可借鉴科技伦理教育的实践路径,因此,如图1所示,本研究基于前文分析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借助CDIO教育模式的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施(Implement)、运作(Operate)四个环节,从人才培养理念构思、课程内容设计、教育过程实施以及教学效果保障四个层面,构建数字伦理教育的教育路径。

Figure 1. Implementation path for integrated undergraduate-master’s digital ethics education based on the CDIO model

1. 基于CDIO模型的数字伦理教育本硕一体化实施路径

4.1. 人才培养理念构思

高校要将数字伦理要求融入人才培养理念。在培养目标中体现数字伦理素养,对数字伦理意识和数字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进行明确阐述,强调学生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理解数字技术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的道德、法律和社会责任,在实际应用中遵守数字伦理原则和规范,不断提升个人数字伦理素养。本科阶段围绕数字伦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常见问题展开,侧重于培养学生识别和分析常见数字伦理问题的能力,树立基本的数字伦理观念。硕士阶段围绕人工智能伦理、大数据伦理等新兴领域的伦理问题,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能够独立开展数字伦理研究,解决复杂的数字伦理问题,成为数字伦理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在课程设置上加入数字伦理内容,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本科专业交叉融合,对大学计算机等公共课程进行优化,增设数字伦理模块,开设面向全校的数字信息技术核心通识课程;同时,结合中国特色的思政教育,创新融合方式,灵活并综合地运用各种教育模式,根据各专业的实际需求打造“数字伦理+”课程。本科阶段开设“数字伦理基础”“数字时代的社会责任”等基础课程,为学生奠定坚实的数字伦理基础。硕士阶段则开设“数字伦理前沿问题研究”“数字技术与社会责任专题”等高级课程,引导学生深入研究数字伦理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热点话题。还可以设置一些跨阶段的选修课程,如“数字伦理实践与应用”,让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共同参与,通过实践项目的合作,促进不同阶段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实现课程体系的有机衔接。

4.2. 课程内容设计

高校需要根据构思阶段确定的教育目标,规划和设计数字伦理教育的课程内容,包括教学内容、实践项目、教材与教学资源等。数字伦理教育致力于培养大学生的数字伦理意识,其核心教学内容应聚焦于数字科技相关的价值观教育和伦理规范教育。在价值观教育层面,深入探讨数字科技技术的核心理念、追求目标以及价值取向,构建学生对这一领域的全面认知。在伦理规范教育层面,提供通识性的伦理知识,并针对专业需求进行专业伦理规范的讲解与引导,确保学生在未来的实践中能够遵循伦理原则,做出明智的决策。为了将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需要设计贯穿本硕的螺旋式上升课程体系。以下以本科阶段的“人工智能伦理”课程为例,展示其教学大纲如何与CDIO模式深度融合。本课程教学对象为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专业大三学生,在掌握核心编程与算法知识后开设;教学目标要求学生能够识别AI项目中的典型伦理风险,并在CDIO全周期中解决;课程任务为设计并实现一个“公平且可解释的信贷风险评估模型”。教学过程按以下四个环节展开,在C-构思环节,学习算法偏见、公平性定义,分析信贷场景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价值冲突,产出项目伦理要求,明确承诺避免基于性别、种族的歧视;在D-设计环节,学习公平性算法,设计模型评估指标,要求包括准确率、公平性指标和可解释性方案,包含数据处理流程及公平性处理步骤。在I-实现环节,使用Python及相关库进行编码,实现偏见缓解及解释生成模块,产出为一个可运行的信贷评估原型系统。在O-运作环节,在模拟环境中部署模型,撰写《系统影响评估报告》,分析模型对不同人群的长期影响。

本硕一体化教学中教学资源共享是促进学科发展、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可通过共享教材、案例库、在线课程等资源,满足不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教学的协同发展。高校应积极开发数字伦理教育相关教学资源。按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编写适用于本硕一体化教学的数字伦理教材,教材内容应具备连贯性和递进性。收集和整理涵盖不同领域和层面的数字伦理案例,建立资源共享案例库[7]。案例库中的案例应按照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不同阶段的教学需求进行分类和标注,方便教师在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案例。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一系列数字伦理在线课程,包括视频讲座、在线讨论、虚拟实验等多种形式,涵盖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内容。在线课程开发须由浅入深体现学习者深度学习的交互层次性[8],可以邀请数字伦理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从业者等担任主讲嘉宾,确保课程内容的权威性和实用性。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在线课程平台,如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MOOC平台等,实现本硕在线课程的共享。

4.3. 教育过程实施

在实施阶段,高校需将设计阶段的教学内容和活动付诸实践。首先,强化数字伦理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打破学科壁垒,整合人才优势,创新协同机制,加强高校现有数字伦理相关课程的师资建设,促进知识融合与教学交流,并通过“培训计划”对教师进行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数字伦理课程平台,汇聚科研机构、智库、产业界、政策界、教育界、社会团体及科研人员等多元主体的力量,以集体智慧共同打造数字伦理“金课”,全面提升数字伦理课程的人才培养质量。其次,教学是数字伦理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直接保障。高校需搭建完善的数字伦理课程体系,通过思政理论课程强化价值导向,通识教育课程促进素养提升,专业教育课程实现伦理嵌入,实践教育课程丰富伦理体验。不仅向学生传授科技向善的理念,更在日常教学管理实践中引导学生践行数字伦理,推动科技向善的实践,以及防范潜在的伦理风险。最后,实践活动在高校面向大学生开展数字伦理教育的实践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可围绕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和课外学术活动等,搭建科技创新实践平台,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深入理解数字伦理,全面提升其数字伦理素养和道德责任感。

本硕一体化的数字伦理教育要注重课程体系及师资队伍的有效衔接与协作。在课程体系方面,本科阶段注重构建学生对数字伦理的基础认知,涵盖数字伦理的基本概念、原则与典型案例,如数据隐私保护、算法歧视等,帮助学生形成初步认知框架。硕士阶段则要深化专业研究,结合科技前沿技术,如人工智能伦理、区块链伦理等,开展专题研讨会与实践项目学习,构建学生综合利用理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本科阶段多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激发学生兴趣;硕士阶段多采用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自主选题、撰写论文等学术研究能力。在师资队伍方面,教师需跨阶段协作,本科教师负责夯实基础,硕士导师负责引导更深入的研究,教师之间交流教学心得,确保教学理念与方法的贯通性,从而实现本硕数字伦理教育的有限衔接,培养适应数字时代伦理挑战的高素质人才。

4.4. 教学效果保障

在教育实施过程中,高校需要完善数字伦理课程的监管机制和教学效果评价,为促进伦理教育的实施以及提升教学效果提供保障。推行目标管理是数字伦理课程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能够保障高校数字伦理教育的质量与效果。高校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监管机制需全方位精细优化,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估机制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课程评估体系,高校相关部门须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课程能够按照标准实施。教学效果评价是对教学质量的直接反馈,不仅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还能为课程内容的调整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高校在深入构建数字伦理内容体系的基础上,需构建完善的数字伦理教育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发挥课程在塑造学生“负责任”和“有道德”品质方面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在评价前明确评价目标、设定评价指标;在评价过程中确定评价方法,根据评价指标的特性结合考试、作业、项目实践、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在评价完成后及时进行反馈,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促进教学相长。

监管机制与评价体系的合理衔接规划是实现本硕一体化数字伦理教育的重要保障。在监管体系方面,高校应设计跨部门协调机制,同时强化信息反馈机制,使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能够迅速被发现并解决。在评价体系方面,本科阶段的评价应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可通过考试、作业和课堂表现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估。硕士阶段侧重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研究水平,以课程论文、项目报告和学术成果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两个阶段的评价指标应有一定的关联性,本科阶段的部分评价指标应当作为硕士阶段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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