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就业模式催生了规模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同时也对传统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以“政策–市场–行为”三维分析框架为基础,系统探讨了电商平台灵活就业群体面临的社会保障困境及其政策成因,并提出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的优化路径。研究发现,现行以标准劳动关系为核心的社会保障政策与平台就业的灵活性、去组织化特征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具体表现为政策错配、平台风险外溢、个体参保能力弱化以及三方博弈困境。在政策层面,固定缴费机制与波动收入不匹配、职业伤害保障缺位、跨区域权益接续不畅等问题制约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愿与能力;在市场层面,平台通过合同与算法设计将风险外溢至劳动者,形成“控制与责任分离”的治理逻辑;在行为层面,信息不对称、组织缺失与心理短视进一步削弱了个体的参保动力。本文提出以“激活存量、优化规则、明晰责任”为核心的政策优化路径,具体包括:建立弹性缴费机制以匹配收入波动,深化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推动其制度化,明确平台的分层共担义务,创新数据治理与参保服务模式,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这些建议旨在增强社会保障体系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包容性与适应性。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the employment model of e-commerce platforms has given rise to a large-scale flexible employment group, while also posing new challenges to the tradition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Based on a three-dimensional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policy-market-behavior”,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explores the social security predicament faced by the flexible employment group on e-commerce platforms and its policy causes, and proposes an optimization path under the current policy framework. The research finds that there is a structural mismatch between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policy centered on standard labor relations and the flexibility and de-organiz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latform employment, specifically manifested as policy mismatch, platform risk spillover, weakened individual participation ability, and a three-party game dilemma. At the policy level, problems such as the mismatch between the fixed contribution mechanism and fluctuating income, the absence of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and the incoherence of cross-regional rights continuation have restricted the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and ability of flexible employees. At the market level, platforms shift risks to workers through contract and algorithm design, forming a governance logic of “separation of control and responsibility”. At the behavioral level, information asymmetry, organizational absence, and psychological short-sightedness further weaken individuals’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a policy optimization path centered on “activating the existing stock, optimizing rules, and clarifying responsibilities”, specifically including: establishing an elastic contribution mechanism to match income fluctuations, deepening the pilot of occupational injury protection and promoting its institutionalization, clarifying the hierarchical shared responsibility of platforms, innovating data governance and participation service models, and building a multi-level security system. These suggestions aim to enhance the inclusiveness and adaptability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o the flexible employment group.
1. 引言
数字化技术推动了交易撮合成本大幅下降,平台以规模化网络效应与算法配置实现供需动态匹配,在扩大市场边界的同时,催生了大量非典型就业机会。对个体而言,进入门槛的降低与灵活的时间安排提升了劳动供给弹性,使直播主播、网店经营者、仓配拣货员与即时配送骑手得以在流动空间中实现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对平台而言,劳动外包化与合约关系去雇佣化有效转移了传统雇主承担的福利成本和用工风险。然而,社会保障制度仍主要以标准劳动关系为基石,围绕单位缴费、稳定工时与连续参保展开架构,面对时空碎片化、收入波动化、关系虚拟化的平台型劳动,政策出现结构性错位。典型表现为个体参保意愿不足、灵活缴费机制匮乏、平台责任界定模糊与职业伤害风险失范。疫情冲击与宏观波动更是放大了这些脆弱性,凸显出制度适应性转型的紧迫性。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通过理论框架的整合与经验事实的梳理,阐明困境的成因机制,并提出可操作的政策重构方案,使社会保障体系在数字经济语境下实现包容性与可持续性的双重目标。
2. 文献综述
关于平台劳动的法律属性与保障边界,国外文献较早提出依赖性自雇的概念,指出平台劳动者虽以独立承包者名义签约,但在价格形成、任务分配与绩效评估环节深受平台算法控制,其实质权利结构更接近于雇员[1]。据此主张应以功能性标准而非形式身份来界定雇佣关系,赋予平台劳动者基本的社会保险权益[2]。政策层面,欧盟《改善数字劳动平台工作条件指令(草案)》尝试通过可反驳的雇佣推定倒逼平台承担最低保障责任;国际劳工组织则强调在全球价值链与跨境平台兴起背景下应扩大社会保障覆盖,化解劳动市场双重化对包容性增长的冲击[3]。与之相伴的,是关于可携带福利与个人福利账户的制度提案:通过将权利与账户绑定于个体而非雇主,使不同任务、不同平台间的缴费与权益可累积、可转移[4]。
现行制度的单位投保路径依赖抬升了个体参保门槛,收入波动与缴费刚性之间的张力导致参保中断常态化[5]。基于对常熟市7893名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一手调研数据发现,数字平台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保参与度具有显著影响,其影响因参与社保的类型存在差异[6];直接的平台–从业人员劳资关系及合理适度的平台监管能促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同时,在行业竞争驱动下,平台更倾向通过协议将劳动者去雇佣化,以规避法定福利负担与用工责任。平台从业人员呈现出年轻化和劳动关系模糊等特点,这使得他们在享有社会保险权时面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原有局限与平台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新问题这双重困境[7]。在职业伤害保障方面,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推开,显示出将职业风险管理前置且平台适度出资的可能路径。应当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突破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重构平台和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通过差异化、弹性化、可选择的机制,建构具有灵活性的社会保险全覆盖机制[8]。在养老保险制度适配性方面,新就业形态群体因跨平台就业、跨区域流动性强以及收入波动较大,与现行单位参缴规则存在显著不适配性[9]。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设计以所得收入为基数的定额分档保费制度,并增加可间断累计缴费期限的规定。围绕平台数据治理的研究则强调,平台沉淀的交易与收益数据可用于参保识别、缴费核定与待遇核算,为精准纳保与待遇按实计发提供了工具基础。
总体而言,国外研究在雇佣推定与权利扩张上更具法理与制度创新力度,国内研究在治理工具与场景化政策上更具可操作性,依托大规模调研的实证研究也日益增多。但对算法治理如何嵌入社保机制、平台共担义务的边界与激励、可携带福利在中国式分级体制中的落地仍缺乏系统性回答。本文试图通过理论整合与政策设计回应这些关键问题。
3. 三维理论框架
本文构建一个“政策–市场–行为”的三维分析框架,系统阐释电商平台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困境的成因机制与破解路径。
政策层面以政策适应性为核心命题,强调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从单位中心转向个人中心,在保持现有政策框架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适应性调整。这一转型的关键在于将参保资格从雇佣关系驱动转为劳动事实与收入事实双重驱动,通过优化参保入口、创新缴费机制和完善待遇计发方式,实现权益的便携性、可累积性与可转移性。政策适应性的核心是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增强对灵活就业特征的包容度,而非进行体系重构。
市场层面引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提出社会保障供给的主体结构应从政府单一供给转向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与商业保险机构共同承担的多元格局[10]。在这一框架下,平台企业凭借其在劳动组织、算法管理与数据获取方面的核心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风险共担能力。政府需要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引导平台企业在其控制力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形成责任共担、优势互补的供给模式。
行为层面整合公共选择理论与行为经济学视角,深入分析各方主体的行为逻辑及其对政策效果的影响[11]。政府的决策受到财政可持续性与政治可行性的双重约束,需要在扩大覆盖与基金平衡间寻求最优解;平台企业在成本控制与声誉管理之间进行权衡,其责任承担行为具有显著的策略性特征;劳动者则因收入波动与认知局限,往往表现出短视行为与风险感知偏差。这三方行为的互动共同塑造了参保选择与政策绩效,解释了为何明知有风险却不参保、明知需共担却难落地的现实困境。
政策、市场与行为三个维度通过数据流与激励机制相互联结。数据要素为劳动事实与收入事实的认定提供技术支撑,使精准施策成为可能;激励机制则将责任共担内化为各方的理性选择,推动形成政府、平台与劳动者三方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这一分析框架既保持了理论解释力,又为后续的政策优化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
4. 电商平台就业模式下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困境
4.1. 政策错配
在政策层面,以标准劳动关系为基石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平台就业的弹性化、去组织化特征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结构性错配。这种错配并非政策空白,而是制度逻辑与劳动现实之间的脱节。首先,固定缴费机制与波动收入之间的张力构成了核心障碍。现行社保缴费体系预设了相对稳定的月收入,而平台劳动者的收入呈现出高度的任务化和波动性。这种制度刚性导致劳动者在收入高峰时可能因缴费压力而犹豫,在收入低谷时则无力维持缴费,从而造成参保的“启动难”与“持续难”,形成“有心参保、无力坚持”的恶性循环。
权益累积机制与流动性就业模式不兼容。养老、医疗等核心社会保障权益的获取与缴费年限及连续性紧密挂钩,这源于工业化时代对长期、稳定职业轨迹的预期。然而,平台劳动者常在多个平台间切换、在不同地域间流动,这种“浪涌式”就业模式使得其社保权益因频繁中断而难以有效累积,权利的“便携性”不足使其在流动中持续耗散保障资本。
职业伤害保障的制度性缺位是政策错配最尖锐的体现。传统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严格绑定,而平台通过法律形式切断了这一纽带。这使得在算法驱动下从事高强度、高风险作业如即时配送的劳动者,暴露于显著的职业风险之中,却处于“事实高风险、政策无兜底”的境地。尽管试点项目已启动,但其从地方性、行业性试点向普适性、制度化安排的转型迟滞,暴露出政策体系在面对新型风险时,从应激反应到系统吸纳的能力短板。
4.2. 平台风险外溢
在市场层面,平台企业通过精巧的合同与算法设计,系统性地实现了风险的外部化与责任的规避,形成了“控制与责任分离”的独特治理悖论。在合同层面,平台通过将劳动者定义为“独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完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去雇佣化,从而切断了为其承担社会保障法定责任的链条。
更具隐蔽性的是算法层面的控制。平台通过智能派单、路径规划、时限设定与绩效评级等算法机制,对劳动过程实施了堪比甚至超越传统管理的精细化控制。这种控制赋予了平台决定劳动者收入机会与工作强度的核心权力,然而,在劳动者遭遇因算法催迫而产生的职业风险(如交通事故)或收入锐减时,平台却得以凭借形式上的非雇佣关系豁免责任。这实质上是将本应由企业内化的经营不确定性、用工风险和管理成本,转嫁为由劳动者个体独自承担的、无保障的私人成本。市场的竞争逻辑驱动平台不断优化这种“成本外部化”模式,从而在整体上加剧了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困境。
4.3. 个体参保能力弱化
在行为层面,灵活就业群体在信息、组织与心理三个维度上的结构性劣势,共同削弱了其有效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能力。信息不对称是首要障碍。社保政策的复杂性与平台就业的碎片化交织,劳动者难以穿透政策迷雾,准确理解跨地区、跨平台的参保规则、缴费标准与待遇权益。这导致其常常做出非最优的参保决策,如重复参保、漏保或险种错配,使有限的个人资源无法形成有效保障。
组织缺失则瓦解了集体议价的能力基础。去组织化的就业形态使得劳动者分散,传统工会难以覆盖,而平台自发的社群往往流于信息交流,缺乏实质性的谈判能力。这种组织涣散使得劳动者无法形成合力以敦促平台承担共担责任,也无法以集体力量争取更优的参保条件,在制度博弈中被彻底边缘化。
心理短视则进一步扭曲了参保决策。行为经济学表明,不稳定的收入流会显著放大个体的现时偏见和损失厌恶。在收入高峰时,劳动者易过度乐观,低估未来风险,优先满足当期消费;在收入低谷时,强烈的现金流压力使其为缓解当下生计而主动中断缴费。信息壁垒、议价无能与心理短视三者并非孤立,而是相互交织、彼此强化,共同将劳动者锁定在“认知不足–议价无能–行为短视–保障中断”的恶性循环之中。
4.4. 三方博弈
将政策、市场、行为三个维度置于同一分析场域,可见政府、平台与劳动者三方在各自约束下的策略互动,共同塑造了一个低水平的博弈均衡,导致社会保障责任陷入“悬浮”状态。
政府在扩大保障覆盖面的公平诉求与基金可持续的财政约束之间寻求平衡。其政策行为表现出有限扩面的特征,即在不大幅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局部试点和弹性化设计逐步吸纳新群体,但避免进行颠覆现有体系的根本性重构。
平台在利润目标与合规、声誉风险之间进行权衡。其最优策略是形式合规下的责任最小化,即仅在政策强制或社会监督压力足够大时,才承担有限的、象征性的保障责任,以此平衡成本优势与系统性风险。
劳动者则在当前消费需求与未来风险对冲之间进行取舍。在结构性劣势和行为偏差的共同作用下,其理性选择往往是阶段性参保或主动弃保,以保障当期生计。
三方的理性选择叠加,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纳什均衡:政府适度引导但不强力兜底,平台形式合规但少实质共担,劳动者间歇参保且易中断。这一“三输”格局揭示了困境的深层根源:并非任何一方单纯的责任缺失,而是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激励相容机制尚未形成。
5. 政策优化路径
5.1. 优化参保机制
针对政策错配中固定缴费基数与波动收入脱节的问题,应优化既有参保通道,增强缴费机制的弹性。现行政策虽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与医疗保险,但僵化的缴费模式导致参保持续性差。可借鉴地方医保改革经验,在放开参保户籍限制的同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率的政策,有效减轻参保负担。
进一步的政策创新可包括推行阶梯式或比例式动态缴费机制,允许劳动者根据月度或季度收入波动在预设范围内选择缴费档次。同时强化参保激励,参考地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降低参保经济门槛。还应落实国家层面要求,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居住地便捷参保。
5.2. 深化职业伤害保障
针对职业伤害责任模糊的困境,应加快将地方试点经验上升为全国性制度安排。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证明,在不变动现有工伤保险法律框架的前提下,通过设立行业统筹基金,能有效填补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风险保障空白。
具体路径包括明确平台缴费主体地位,基金由平台按劳动规模与风险特征缴纳,个人不缴或少缴。要求平台企业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并鼓励为不完全符合确立情形的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同时优化理赔流程,将理赔嵌入平台工单与轨迹数据系统,利用客观证据链降低举证成本,实现高效赔付。还应扩大覆盖范围,从外卖配送等行业逐步扩展至快递网约车等高危行业,实现高风险行业全覆盖。
5.3. 明确平台共担责任
针对平台风险外溢问题,需在法律层面明确平台的分层共担义务,将其纳入征缴协管体系。平台掌握真实的劳动数据与收益流,应承担与其控制力相匹配的责任。以实质性控制为标准划分义务,对劳动过程如定价派单绩效考核具有强控制力的平台,应履行信息告知数据对接与缴费提醒等辅助义务,并在职业伤害保障中作为缴费主体。对纯信息撮合平台,可适用较低义务要求。
还应创新监管工具,强化对平台算法的透明度要求与公平性审查,要求平台合理设定考核要素,优化订单分派机制,并为劳动者提供申诉渠道。引入责任阶梯激励,将平台缴费比例费率与数据开放度职业伤害发生率等挂钩,对合规表现良好的平台给予税收抵免等激励。
5.4. 创新数据治理与参保服务
针对个体参保能力弱化中的信息不对称与组织缺失问题,需通过数据治理与服务创新提升参保可及性。构建政府与平台间的数据桥梁,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下,建立标准化数据接口,由政府主导推动平台数据与社保系统安全对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状态的动态追踪与精准提醒。
优化参保服务设计,为劳动者提供收入风险保障可视化查询工具,推行默认参保选项,通过行为洞察助推参保。同时强化组织赋能,支持行业协会平台工会参与协商,推动集体参保方案落地。
5.5. 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为缓解三方博弈中个体短视与财政约束的张力,需构建分层保障体系,实现风险分散与资源优化。基本保障兜底,确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保基本。职业伤害统筹覆盖高频风险,通过行业基金化解职业伤害风险。市场补充化解大额风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配灵活就业群体的简易险种。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定向补贴引导商业保险发展,形成底线保障行业统筹市场补充的韧性架构。
本文提出的政策优化路径,聚焦于激活存量优化规则明晰责任,是对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适应性调整。通过增强缴费弹性以匹配波动收入,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制度化以管控职业风险,明确平台分层义务以抑制风险外溢,创新数据治理与服务以破除信息组织壁垒,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以引导责任共担。这些措施均以最小政策变革成本,力求将平台灵活就业群体更有效地纳入现有社会保障网络,最终实现政策包容性可持续性与公平性的统一。
6. 结论
本文基于政策–市场–行为的三维分析框架,系统探讨了电商平台灵活就业群体面临的社会保障困境及其破解路径。研究表明,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保障政策的适应性挑战。现行以标准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平台就业的灵活性特征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导致参保率低、保障不足、职业风险突出等问题。
在政策层面,固定缴费机制与波动收入不匹配、职业伤害保障缺位、跨区域权益转移接续不畅等政策瓶颈,制约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在市场层面,平台企业通过合同与算法设计将用工风险外溢至劳动者个体,形成了控制与责任相分离的治理模式。在行为层面,信息不对称、组织缺失与心理短视等因素共同削弱了个体参保能力,而政府、平台与劳动者三方在各自约束条件下的策略互动,则形成了低水平的博弈均衡。
针对上述困境,本文提出了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的优化路径。通过建立弹性缴费机制、深化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明确平台分层责任、创新数据治理模式、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等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增强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包容性。这些政策建议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又通过机制创新实现了必要的适应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