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明史·袁彬传》中载:“有哈铭者,蒙古人。幼从其父为通事,至是亦侍帝。”正统十四年,哈铭随父哈只及指挥使吴良前往瓦剌也先太师处送赏赐被扣留,同年七月,也先借机领兵侵犯明境,明英宗朱祁镇亲征瓦剌被俘。哈只父子朝见英宗,因哈铭晓虏语,因此“奏夜随侍”。直至景泰元年,英宗返回京师,擢升哈铭一级校尉[1]。天顺元年,英宗复登位,擢铭锦衣卫指挥佥事。天顺五年,因擒杀反贼曹钦等有功,于八月升锦衣卫指挥同知。韩慧玲(2007、2012)从文献学角度对记录“英宗北狩”的五种史料进行考察[1] [2];邓涛(2021)对《正统临戎录》的作者杨铭进行了专题研究,阐述了杨铭在英宗北狩期间及其后三朝边疆治理的重要作用[3]。
2. 蒙汉民族接触历史
2.1. 蒙汉民族接触渊源
蒙古原是唐代室韦诸部中一个古老部落的称谓,其名称在历代文献中呈现出系列的音译变体。如:“蒙兀”(《旧唐书》)、“萌古”(《契丹国志》)、“朦骨”(《松漠纪闻》)、“谟葛失”(《辽史》)、“盲骨子”(《大金国志》)等。亦邻真(2001)指出“蒙古”在唐代汉语音韵中为muŋŋuət,可能是mongyod或mongyor的音译[4]。
自远古以来,蒙古先民一直活跃在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与俱轮泊(今呼伦湖)周围地区,过着“滨散川谷,逐水草而处”的原始游猎生活。唐时以蒙兀室韦见于史书,即“其北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其河源出突厥东北界俱轮泊,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落俎室韦之南,又东流与那河、忽汗河合,又东经南黑水靺鞨之北,北水黑靺鞨之南,东流注于海。”[5],并于贞观三年(629)继奚、契丹之后归顺唐朝。唐末五代时,室韦诸部迁至蒙古高原,即怯绿连(今克鲁伦河)、斡难(今鄂嫩河)与土兀剌(今土拉河)这“三河之源”的不儿罕山(今大肯特山)附近。契丹建国后,漠北诸部均纳入契丹的管辖之下。契丹倚重蒙古为其戍守边疆,封其首领为“令稳”“详稳”。并专设“市场”同汉、蒙古、鞑靼诸部进行贸易。且辽朝在北边建城置守,输送汉人进行屯田,以至“初至鞑靼之境,颇见晋末陷虏者之子孙。”[6]金朝建立后,漠北诸部皆臣属于金。金朝废弛对北方的铁禁,使得铁钱大量流入北地,草原诸部“遂大作军器,而国以益强大”[7]。直至铁木真统一漠北诸部,建立大蒙古国。忽必烈即位后,认识到“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8],大力标榜“文治”、主张“变通”、采行“汉法”,改国号为“大元”。元朝统治者通过俘掠、戍守、流徙、出仕及经商等大规模的迁徙活动,使得各民族联系密切,不断相互融合。到元末明初时,“杂处民间”的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已经达到“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的程度。留居中原的蒙古与色目人在明朝统治下为避免民族歧视,改汉姓,从而“更与华人无异”了[9]。
明代蒙古诸部退回漠北地区,且蒙古内部逐渐分裂为鞑靼、瓦剌、兀良哈三卫、西北诸卫(哈密、赤斤蒙古、沙洲、安定)和察合台后王等。鞑靼部是明朝对当时东部蒙古的称呼,由大汗直接统治的部落和臣属部落组成,游牧于漠北和漠南地区,其首领为元室后裔,被视为蒙古的正统;瓦剌部即蒙元时期的斡亦剌、外剌,明末称为卫拉特,游牧于漠西,被称为西蒙古;兀良哈三卫包括朵颜、福余、泰宁,或称朵颜三卫,明初驻牧于辽东边外的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脑温江(今江)和塔儿河(今洮儿河)流域,正统年间逐渐南下,进入大宁境(今西拉木伦河以南)。察合台后王统治下的蒙古族分布在天山南北,明代称这一地区为吐鲁番和别失八里。至歪思汗时,别失八里西迁至伊犁盆地,称亦力把里。明朝统治者通过战争或和平通贡、封王等手段镇抚蒙古诸部,以及设立马市、茶市与蒙古、藏族进行贸易,往来密切,边境地区民族相互融合。
蒙古从唐时便臣属于朝廷,开始与中原汉族之间的往来。至辽、金、元时期,朝廷通过充实京师、设置屯田、招募降户等人口迁徙政策,使大量非汉族群体进入中原及北方边缘地带。与此同时,互市贸易、边境商贸及民间自发性的经济活动也日益频繁,这些跨族群的商业行为成为语言传播与混合的重要场合。在长期且多民族接触与融合背景下,作为沟通媒介的“共通语”–“汉儿言语”逐渐形成并广泛使用,其中沉积了诸多蒙古等少数民族的语音、词汇及语法特征。
2.2. 元明时期的语言政策
1. 八思巴字的创制
成吉思汗建国前,蒙古语有音而无字,最初靠结草或刻木记事。《蒙鞑备录》云:“鞑文始起,并无文书,凡发布命令,遣使往来只是刻以认之,为使者虽一字不敢增损,彼国俗也。”[10],主要借用“女真文字、契丹文字、汉文、回鹘文、唐兀惕文、土蕃文及中东、高加索、东欧的各种字母文字,而最早接受的还是回鹘文和土著文字”[11]。《黑鞑事略》亦载:“其事,书之以木杖,如惊蛇屈蚓,如天书符篆,如曲谱,五凡工尺,回回字殆兄弟也。”[12],后铁木真灭乃蛮部时俘获了其掌印官畏兀儿人塔塔统阿①,于是就命其“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儿字书国言”([8]: p. 3048)。据贾晞儒(2003)研究,“行于西域诸国时,才用畏兀字,行于东方诸国的则是汉字、契丹字等。直到13世纪末,畏兀字还基本上是用来书写公文、信件、玺书、碑刻和牌札,例如忽必烈的《云南王藏经碑》是用畏兀字书写的。”[13]不过当时畏兀儿字在记录蒙古语方面存在不足,对其他语言更不适用,急需一种新的文字来弥补。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封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命仿造藏文、梵文体式创制文字。至元六年(1269)二月制成,相较于之前使用的畏兀儿字,称之为蒙古新字。忽必烈降诏颁布八思巴字:
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期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取汉楷及卫几儿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寝兴而字书方阙,其於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於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后,凡有玺书颁降并用蒙古新字,仍以其国字副之。所有公式文书威尊其旧([8]: p. 4518)。
第二年又改称蒙古国字,至元八年(1271),又作规定:“今后不得将蒙古字道作新字”[14]。八思巴字才是真正的蒙古国字,可以用来“译写一切文字”。忽必烈为了实现其“成一代之体制”“译写一切文字”的地位,在中央设立“蒙古国子学,在地方设立“蒙古字学”[15],并规定蒙古国子学和蒙古字学由蒙古学正、蒙古字学教授传授蒙古语言文字,以国家政权推广八思巴字。至元十五年(1278年),忽必烈将其定为“国字”,明确了八思巴字的正统地位。但即使多次下诏颁行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始终用于官方和宗教上层之中,却未能普遍地推行于民间。在民间,仍然通行着畏兀蒙古字、汉文和波斯文,甚至在至元十九年(1282年)曾违诏令刊行用畏兀蒙古字翻译的《通鉴》,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又以畏兀蒙古字翻译了累朝实录([13]: p. 49)。至元灭亡,明代恢复汉语的正统地位,八思巴文字也随之衰落。
用八思巴字记录的文献主要有“蒙古语、汉语、藏语、梵语、维吾尔语以及其他目前还不能确定的语言”[16]。现存资料中,译写维吾尔语、藏语等的很少,译写蒙古语和汉语的较多,主要是元朝的官方文件、碑刻、印章、符、钱钞、图书、题记等。八思巴字是拼音文字,自左向右,由上而下书写,以音节为书写单位。用八思巴字拼写蒙古语,在表音上比原来的畏兀儿字准确很多。但由于同时兼顾多个民族的语言又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尤其在书写汉语时,由于没有标点,没有声调,往往产生混淆。
2. 八思巴字与汉字使用分布情况
元代虽尊蒙语为国语,但官方文字还有汉文和波斯文[17],并规定允许各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其中,色目人多使用波斯语(回回语),汉人多使用汉儿言语(大都话)。
八思巴字通常用于官方文书,如皇帝的诏书、敕令、玺印、官印、符牌等。从至元八年的诏书“省、部、台、院的行移文字和奏章用八思巴字标写事目”和至元二十一年诏书“今后诸衙门依例贡进表章并用蒙古字书写”亦可知其官方地位。公文使用两种文字,即蒙古文和公牍文。公牍文是指直译蒙古语的硬体译文,即用蒙古语词法和句法用汉字作记录的字,词语奇特,句法乖戾,用汉语常规不能读通。
尽管蒙古上层贵族使用八思巴字,但在路、府、州、县等各级地方官府中主要使用汉文,大量的判词、诉状、户籍等主要用汉文书写。且在民间诸如契约、账本、书信等经济活动亦均用汉文书写。出土的大量元代黑水城文书和徽州文书等均证明了汉文的通用语地位。
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年)颁布诏令,力图“去蒙化”,恢复汉语的正统地位。
上久厌之,至是悉命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青卍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䌷绢。其乐妓则戴明角冠、皂背子,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两截胡衣。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
自此蒙古人纷纷改汉姓,参加科举,进入上层社会。明成祖朱棣允许京师地区说“胡语”,“都民习胡语胡服,此伊川被发野祭之类,宜禁约。从之”,赐予蒙古族高官以汉姓,允许居住于北方边境地区。明穆宗朱载厚于隆庆五年(年)封鞑靼部首领俺答汗为顺义王,并于同年“秋八月癸卯,许河套部互市”[18],开放大同、宣府等处马市,自此漠南蒙古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促进了北方边境地区的经济和语言文化交融。
在汉语发展历史上,自少数民族建立政权后,中国北方地区阿尔泰语与汉语持续性接触,在南北朝时期形成了“汉儿言语”;宋代“汉儿言语”在北方地区逐渐成为通用语;元代包容、宽松的语言环境为各种语言间的接触与融合提供了便利,“汉儿言语”逐渐演变为大都话,即元代的通用语,并成为北方官话的祖语。据鲁国尧(1996)研究,应忽必烈“译写一切文字”的要求,用蒙古新字译写成的汉语便是大都话[19]。元杂剧、小说和笔记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大都话的传播。明代虽恢复汉语的正统地位,但“汉儿言语”并未消亡,仍通行于中原及边疆地区,其部分特征通过语言底层渗透的方式,持续影响着明清官话的形成机制,现今仍存在于西北、东北等北方方言中。文章以可反映蒙汉语言接触痕迹的典型材料–《正统临戎录》为研究材料,从语法角度切入,详细地考察在蒙古语地影响下“汉儿言语”中的介词语序的演变。
3. 《正统临戎录》中介词特殊用法
汉语常使用前置词,后置词不发达,而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则是后置词发达。《正统临戎录》作为一部口语性的文献资料,记录了哈铭随英宗北征的过程,也比较准确地记录了明代的口语特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置词“有”、“上/上头”、“根底”以及名词复数“每”。
3.1. 后置词“有”
《正统临戎录》中后置词“有”共出现69次,其功能主要有三:一是表判断,常与判断动词“是”构成“是……有”判断结构;二是位于句末,充当语气词;三是附于动词后,辅助表示动词的时体标记。
1. 与“是/在”搭配,构成“是/在……有”的判断句式。
(1) 爷爷回说:“这个都是小官人有!([20]: p. 378)”
(2) 至五更有,喜太监声叫:“上位在那里有?([20]: p. 379)”
(3) 铭与袁彬把台听,应说“在那里有!([20]: p. 379)”
从典型的能够体现“汉儿言语 ”的文献资料看,后置词“有 ”用例颇多。如:
(4) 若是掩人德,扬人非,最是歹勾当有。(《原本老乞大》)
(5) 你的师傅是什么人?是汉儿人有。(《老乞大谚解》)
(6) tuva sɔqɔr aqa inu torpen kóʼutʉ́ pʉleʼe
都蛙 锁中豁儿 阿中合 亦讷 朵儿边 可兀秃 不列额
旁译:人名 兄 他的 四 子 有来
总译:都蛙锁中豁儿有四子([21]: p. 16)。
(7) qaqʧá kóʼʉn minu ʉkej ʃitʼu, seŋkʉm qɑqʧɑ́ pujju.
中合黑察 可温 米讷 兀该失图 桑昆 中合黑察 备由
旁译:独 子 我的 无般 人名 独有
总译:只有一子桑昆([21]: p. 590)。
汉语中常用“是”充当判断句的标志,而蒙古语中句末用“有”字表示判断。“是……有”和例(2)、(3)中的“在……有”结构是汉语固有的判断动词“是”与蒙古语判断动词“有”混和叠加成“是/在……有”的结果。明中叶之后,“有”字因与SVO语序不相和谐而逐渐衰弱。在清代的文学作品中也不见其踪迹。如:
(8) 于冰道:“止有一子,今年才十四岁了。”(《绿野仙踪》)
(9) 怎叫二大爷呢?列位有所不知,管家有老的、有小的。(《小八义》)
(10) 夜有奔女,颜色颇丽,万悦而私之,问姓氏。(《聊斋志异》)
(11) 我这老婆子是京东人,他有个哥哥,在京东帮人作买卖。(《儿女英雄传》)
(12) 花自芳忙去雇了一顶小轿来,众人也不敢相留,只得送宝玉出去,袭人又抓果子与茗烟,又把些钱与他买花炮放,教他“不可告诉人,连你也有不是。”一直送宝玉至门前,看着上轿,放下轿帘。(《红楼梦》)
2. 用于句尾,表肯定、强调语气。
(1) 今遇见大明皇帝驾了,着也先作急领人马前来对敌有([20]: p. 374)!
(2) 也先传说:“不许抢杀有!([20]: p. 376)”
(3) 奉圣旨,吴良、梁贵去有([20]: p. 377)!
3. 用于疑问句后,加强疑问语气。
(4) 至五更有,喜太监声叫:“上位在那里有?([20]: p. 379)”
(5) 还到营里,差使臣到朝里杀了,车牛抢了,怎么差人去送有([20]: p. 379)?
陈述句后加“有”,表示陈述、申述语气。谓语可以是动词短语也可以是形容词短语,可以是单句也可以是复句。如:
(6) 你每为大道理来,不曾来作反有([20]: p. 373)。
(7) 我就着他领来看有([20]: p. 375)。
(8) 次日,起营往西行大同,着袁彬叫城有([20]: p. 375)。
(9) 是哈铭不知道,你也不要怪他有([20]: p. 386)。
4. 附于动词后,做动词的时体标记。
(1) 众人听说了,与也先磕头有([20]: p. 374)。
(2) 二日到阳和有,达子遇见打柴草使车的人,都杀了,将柴草车辆都抢了有([20]: p. 379)。
例(1)“有”位于“磕头”后,表示动词的现在时;例(2)构成“V了有”结构,对译蒙古语动词的过去时附加成分“a-”“bü-”。汉语中“有 ”为实义动词,表领属或存在。汉语是孤立语,缺乏形态的变化,而蒙古语是黏着语,拥有丰富的格形态。元明时期,在蒙汉语言不断接触融合之下,汉语也带有了阿尔泰语系的干扰特征。
3.2. 原因后置词“上/上头”
《正统临戎录》中表原因的“上”共出现6次,表处所义出现5次。除此之外,“上”与“因”“为”构成“因……上”“为……上”“因此上”等结构表原因。
1. “上/上头”表示原因
(1) 如今天的气候上,大明皇帝来了,亲自见你每的这每苦楚,也不罪你每了([20]: p. 373)。
(2) 好九龙蟒龙,天地怪怒上,今日到我每的手里([20]: p. 375)。
(3) 大明皇帝是我每大元皇帝仇人,今上天可怜见那颜上,恩赐与了到手里([20]: p. 375)。
2. 表处所义。明清时期,“上”进一步虚化,不仅指处所,也可指较为抽象的范围。如:
(4) 我得了一个,我自家特来皇帝上进酒散闷([20]: p. 385)。
(5) 铭又奏:“央伯颜帖木儿太师上说,讨使臣([20]: p. 386)。”
(6) 盖为这绿林中也有一贫无奈,借此栖身的;也有为义气上杀了人,借此躲难的。(《初刻拍案惊奇》)
(7) 就不为妹夫,也看晁大爷公母两个的分上。(《醒世姻缘传》)
3. 混合叠加结构“因/为……上”“因此上”
(8) 因这等上,我告天会同脱脱不花王众头目每,将你每使臣存留,分散各爱马养活着([20]: p. 373)。
(9) 一日一朝,皇帝也为自家人烟上,与歹人两个相争,落在歹人手里,止则有他本国一个人作伴([20]: p. 383)。
(10) 铭回奏:“我撇了父母兄弟家道,只为爷爷上来,如何不磕头?([20]: p. 381)
在《蒙古秘史》和《华夷译语》旁译中均译作“上头”。如:
(11) tʼemʉʧin ʉkʉlerun minu tʼula ʧʼ erʉstéʼʉʧej.
帖木真 呜诂列舌论 米讷 秃剌 赤 额舌鲁思帖兀泽。
旁译:人名 说 我的 上头 你 恐被害
总译:铁木真说:“为我的上头,恐伤着你。”
(12) olan ulus irgen i ülü qairalaqu yin tula.
斡栾 兀鲁思 亦儿格泥 兀禄 孩舌剌剌中忽 的 上头
旁译:多 国 百姓 行 不 爱恤 因 秃剌。
总译:多百姓上不爱恤的上头。
例(8) (9)中用汉语中引进原因的介词“因”和“为”与“上”搭配。李泰洙(2000)认为“因此上”是由“……的上头”演变为“因/为 + 那 + 上头”发展而来,最终为“因此”的产生奠定了基础[22]。在《蒙古秘史》和《华夷译语》中,“上/上头”常对译于表示原因的工具格附加成分和原因后置词“tula”“因/为……上”这种混合结构的形成正是PRE-POS接触所致。“上/上头”由普通名词独立演变为方位后置词,在与蒙古语的接触下从方位范畴演变为格标记范畴。但随着汉语官方地位的回归,“上头”融入到汉语中并使用至今,而其凝固结构“因此上”“所以上”因不符合汉语语法结构而消失于普通话中。
3.3. 名词复数“每”
“每”在《正统临戎录》中使用频率极高,共出现67次。汉语中主要用于人称代词和指人名词之后表示复数形式。在元代至明初的文献材料中,出现了“每”用于指示代词和非指人名词后表示复数的特殊用法。
1. 人称代词 + 每
(1) 我每奏讨物件也不肯与,我每去的使臣做买卖的锅,鞍子等物,都不肯着买了([20]: p. 373)。
(2) 我到边上看了,大明皇帝知道我回来,打发你每回去([20]: p. 373)。
(3) 张管保当时说:“我是家里差送赏赐来的,到不差去,到他每去”([20]: p. 377)!
2. 指人名词 + 每
“指人名词 + 每”结构在《正统临戎录》中出现频率极高,在《老乞大》《朴通事》中主要用“们”表示名词复数形式。如:
(1) 因这等上,我告天会同脱脱不花王众头目每,将你每使臣存留,分散各爱马养活着([20]: p. 373)。
(2) 到家里说:“教大臣每出来见太师,接我进去!([20]: p. 378)”
(3) 我每如今见在困中,就与娘子说了,讨出来时,他各人拏去了,达子每不和我每致怨([20]: p. 373)?
3. 指示代词 + 每
(1) 也先说:“这每便好。([20]: p. 373)”
(2) 后太监说:“都是哈铭这厮每打搅,把这厮每都杀了才没人打搅。([20]: p. 380)”
(3) 铭去大同迎接使臣,听见那颜的忠心,这每呵,使臣来的也喜欢([20]: p. 386)。
例(1)和例(3)中,“这 + 每”相当于“这样”,例(2)中“指示代词 + 名词 + 每”,“每”表复数形式,相当于“们”。在《老乞大》和《朴通事》中,“指示代词 + 每”并未出现,而是使用大量“咱”“咱们”表示人称复数形式,而“指示代词 + 们”与“时”搭配,表假设,相当于“……的话”。如:
(4) 这们的时,下的你。(《原本老乞大》)
(5) 这们时,到明日咱们同去。(《原本你老乞大》)
(6) 好生说与小厮们,十个人一宿家轮着喂,那们时不渴睡。(《朴通事》)
4. 非指人名词 + 每
“非指人名词 + 每”未在《正统临戎录》中出现,但在同时期的其他文献中可找到其用例。如:
(1) 我这马们不曾饮水里,等一会控到时饮去。(《原本老乞大》)
(2) 两个汉子把那驴骡们喂的好着,将十两银子东安州去放黑豆,收拾车辆先载将一车来。(《朴通事》)
(3) c̆erigüd anu kü c̆üten qabutan bögetele.
扯里兀惕 阿讷 古出田 中合不坛 孛额帖列
旁译:军每 他的 气力每 能射的每 既
总译:骑射且长(洪武本《华夷译语》来文—诏阿札失里)
(4) kömün tutum temüd quyaγud i emüsjü
古温 土屯 帖木惕 忽牙兀的 额木思周
旁译:人 各 铁 甲每 穿着
总译:人各衣铁衣(《华夷译语》来文–敕僧亦邻真臧卜)
中古蒙古语的指示代词的指示范围和内涵比较广泛,人或生灵物体均有所指。且第一、第二人称代词或一些指示代词在句法上常常充当主语(嘎日迪, 2006) [23]。元以前,汉语中的“每”或“们”只用于指人名词或人称代词后,元以后“每”和“们”开始出现于非指人名词后(马每、头口每、寺庙每),充当主语,与蒙古语的指示代词句法位置相同,显然是受蒙古语指示代词的影响。
3.4. 后置词“根前/根底”
《正统临戎录》中方位词“根前/根底”共出现3次。其作用主要是用于指人的名词、代词或“VP的”短语后,对译蒙古语名词、代词或形动词的宾格、与–位格、离格等格附加成分,表示动作行为涉及的直接或间接对象。
1. 谓语是给予义动词,“根底”标记间接宾语,作为动作行为的接受者。如:
(1) 哈铭,你今日拏下马,明日我同你两个早去太师跟前说([20]: p. 382)。
(2) 我去夫人根前一力保你。(《西厢记》)
(3) 我曾记的哥哥根前,有个孩儿,唤做狗皮。(《虎头牌》)
在以上示例中,不同于汉语“S + V + 根前/根底 + N”“N + 根前/根底”构成“S + N1 + 根前/根底 + V”语序,“根前/根底”位于动词前,承担后置词的功能。
通过元代白话碑文也可看出“根前/根底”具有后置词功能。如:
(4) üëledu-esu,bidan-a ’öè‘id-k‘un.9
做 呵,俺每 根底 奏 您。
白话译文:做呵,咱每根底奏者。(一三一四年盩厔重阳万寿宫圣旨碑)
在《华夷译语》和《蒙古秘史》的旁译中译为“行”。如:
(5) tengri yin yosun kebesü said ta öljei qutuq maγu naqor
腾吉舌里 因 约孙 客额速,撒亦惕塔 丁完泽 中忽秃黑卯兀 纳豁儿
旁译:天 的 道理 说呵 善的每行 福 禄 恶的 行 害
ata kürgeyü
阿荅 古儿格由。
祸 到有
总译:天之道,福善祸滛。(《华夷译语》鞑靼馆来文–诏阿札失里))
2. “根前/根底”用于谓语动词后,充当宾语。
明清时期,“根前”除承担“面前或旁边”之意外,更多指“底细、基础、背景”之意,位于动词之后,充当宾语。如:
(1) 更加姑娘那等天生的一冲性儿,万一到个不知根底的人家,不是公婆不容,便是夫妻不睦,谁又能照我老夫妻这等体谅她?(《侠女奇缘》)
(2) 我们问他当初是干什么的,他也不肯说,只知道他武功根底很深。(《彭公案》)
(3) 钱宁道:“其事根底,弟实不知。昨往西郊看麦,回见洪信那老儿,带同庄丁,押着十数人。向前看时,三公令郎在内,慌问缘故。(《海国春秋》)
3. “根前/根底”的混合叠加结构
元明时期的白话文献中使用频率最高的用法是PRE-POS混用结构。PRE常用“在”“到”“于”“向”等。
(1) 那颜要这等反狗似的人在跟前开口说话([20]: p. 375)!
(2) 我在中国人根前学书来著。所以些须知道官话。(《老乞大新释》)
(3) 俺再在女孩儿根前调拨他,等他两个不和,讪起脸来,那时另接一个富家郎,才中俺之愿也。(《全元曲–杂剧》)
4. 结语
元明时期,北方汉语在蒙古语的影响下产生了许多异质成分,介词语序就是其中之一。汉语受蒙古语SOV语序的影响,使得汉语内部的部分介词逐渐演变为后置词,进而发展为PRE-POS结构。同时,蒙汉语言接触也是后置词“根前/根底”“上/上头”在汉语方言中发展出格标记功能的关键因素。文章通过梳理《正统临戎录》及其他蒙汉语言接触的典型文献资料,揭示蒙汉语言接触中,二者从相互独立到部分融合的接触过程,以期从语言底层看普通话乃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价值。
注释
① 《元史卷一二四•列传第十一•塔塔统阿》记载“塔塔统阿,畏兀人也。性聪慧,善言论,深通本国文字。乃蛮大扬可汗尊之为傅,掌其金印及钱谷。太祖西征,乃蛮国亡,塔塔统阿怀印逃去,俄就擒……帝曰:‘汝深知本国文字乎?’塔塔统阿悉以所藴对,称旨,遂命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字书国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