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人直播带货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Research on the Pligh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New Farmers’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摘要: 随着数字乡村建设不断加速和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深度融合,催生了以直播带货为核心手段的新农人群体,他们成为激活乡村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认真分析直播带货的理论逻辑和实践探索下,不断发展的同时,发现该领域面临内容虚假与过度包装引发诚信危机、品控缺失导致质量纠纷及信任崩塌、盲目模仿造成同质竞争与“公地悲剧”、管理失序与合同纠纷破坏行业稳定四大发展困境。同时提出:1) 重构算法激励,优化准入培训、建立内容真实性分级制度与价值加权流量分配机制;2) 优化信任中介,组建政府主导的信任枢纽、创建质量共同体基金与消费者共建溯源功能;3) 构建竞争壁垒,强化国家顶层设计、地方区域协同、平台算法引导与新农人自我定位;4) 完善制度框架,推行强制书面合同与动态多方利益分配机制,以促进新农人直播带货健康发展,持续赋能乡村振兴。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acceleration of digital village construction and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agricultural economy, a new group of farmers utilizing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as a core method has emerged. They have become a vital force in revitalizing the rural economy and boosting rural development. Through careful analysis of the theoretical logic and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and amidst its ongoing evolution, four major developmental challenges in this field have been identified: credibility crises triggered by false content and excessive packaging; quality disputes and erosion of trust due to lack of quality control; homogeneous competition and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resulting from blind imitation; and disruption of industry stability caused by disordered management and contract disputes. Concurrently,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1) Reconstructing algorithm incentives by optimizing access and training, establishing a content authenticity rating system, and implementing a value-weighted traffic distribution mechanism; 2) Optimizing trust intermediaries by forming a government-led trust hub, creating a quality community fund, and developing traceability features in collaboration with consumers; 3) Building competitive barriers by strengthening national top-level design, enhancing regional coordination, guiding platform algorithms, and facilitating self-positioning among new farmers; 4)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by implementing compulsory written contracts and dynamic multi-party profit distribution mechanisms. These measures aim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ew farmers’ live streaming e-commerce and continuously empower rural revitalization.
文章引用:侯楚怡.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人直播带货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2): 3878-3886.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24319

1. 引言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提高乡村建设的数字化水平。在数字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需要以数字乡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平台经济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促进农民快速融入平台经济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1]。近些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新农人”这一兼具传统农业基因与现代数字技能的新型群体。他们以手机为“新农具”、直播为“新农活”,通过电商直播重构农产品流通链路,成为激活乡村经济的重要力量[2]。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56万亿元,其中直播带货贡献显著1。随着平台经济和农业经济的深度融合,如何使农村的农产品更好更快更有效的走出去从而促进乡村振兴也逐渐成为学术界的关注焦点。吴太轩和张梦(2023)发现,在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框架下,直播带货模式PMFN条款存在纵向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条可选规制路径,对于不同路径应采用不一样的应对措施[3];霍科羽(2023)主要从法律的角度认为,当前直播带货行业还存在着法律责任不完善,法律监管松懈等问题[4];刘宗义(2022)聚焦于“互联网+”大背景,先分析农产品直播带货的优势,分析存在基础设施不全,产品质量不高,主播缺乏创意等问题,最后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主播整体素质,从而推动农产品直播带货的可持续发展[5]。李芳芳(2021)以特定人群为切入点,分析其参加直播带货的风险、如何预防、以及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6]。地方官员参与直播带货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但要避免形式主义作风、“偏利性”选择和公共性缺失的问题[7]

以上研究基本上指出了农产品直播带货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但都未给出直播带货的深层逻辑,建议对象也只针对某一具体对象,并未系统覆盖直播带货全生产链中的每一个参与者。本文以短视频平台新农人为研究对象,系统剖析其直播带货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参考的推进路径,以期更好发挥直播平台赋能作用,促进新农人健康发展,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2. 理论逻辑

新农人直播带货并非简单的销售模式创新,而是依托数字技术对农业产业链、营销模式、人才体系与协同生态进行的系统性重塑。其背后蕴含着多维度的理论逻辑,从供应链重构优化价值分配,到场景化营销增强消费者信任,再到人才培育创新职业体系,以及多方协同实现生态化运营,这些逻辑相互支撑、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新农人直播带货的理论框架,为理解其运行机制与发展潜力提供了关键视角。

2.1. 供应链重构和价值分配

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供应链结构扁平化,减少其流通层级,其核心在于构建“生产端–直播平台–消费者”的短链化模式。该模式依托区块链溯源技术和县域冷链物流网络,将传统农产品流通的6~8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以内:农民生产、网络平台销售、物流配送到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视角,这种去中介化过程使得生产者的利润分配显著提高,同时通过预售制与订单农业模式(如拼多多“农地云拼”),显著降低产品滞销率。

2.2. 场景化营销增强信任度

最早由法国梅洛·庞蒂提出的具身认知理论认为,人的生理体验和心理状态之间有着强烈的联系。在平台经济中,新农人主要通过“空间临场感–文化嵌入性–过程可视化”三个维度构建消费者信任体系。

空间上新农人借助360˚全景直播技术,农业生产场所被转化为可交互的数字景观,消费者通过手机屏幕就可以做到足不出户而获得“虚拟在场”体验,打破了城乡地理区隔。数据显示,采用AR技术让用户实地参与农产品播种,可以使日均用户停留时长突破47分钟,显著降低信任成本2。同时部分主播通过方言叙事、节气文化解读等方式,将农田转化为承载地方性知识的意义空间。这种空间生产实践使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从“标准化商品”转向“情境化故事”,从而使购买转化率得到显著的提升。

文化上新农人通过文化符号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富含文化底蕴的特色农产品进行创造性转化,在直播过程中消费者通过弹幕互动参与文化解读,使农产品中非遗元素逐渐凸显出来,从而使产品脱离同质化竞争,实现非物质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持续增值。

过程可视化主要指通过直播间的实时展示,可以有效破解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困境,使优质产品价格发现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同时也指通过数字技术将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链条环节进行实时、立体、可交互的场景呈现,打破传统农业的“黑箱”状态。

2.3. 人才培育和职业体系创新

政府发布实施新农人培育工程,同时联合电商平台构建“引育用留”体系:通过“乡愁引力”吸引返乡青年,建立县级直播培训基地(如确山县免费培训8331人),开设直播技巧、短视频制作等课程;实施“土专家”孵化计划,举办电商大赛选拔优秀主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创业补贴和金融支持。这种模式催生了农业经理人、数字选品师等新职业,形成主播–运营–物流–品控的完整人才链。

2.4. 生态化运营和多方协同

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直播电商产业园,整合仓储物流、质检认证等资源,降低运营成本。电商平台通过流量扶持和技术赋能,如抖音推出“新农人成长计划”,快手实施“繁星计划”培育百万村播。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如云南思珺儿公司将60%利润返还农户,并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这种多方联动模式使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40%,形成可持续的乡村振兴生态3

政府、电商平台、企业、农户及消费者构成异质性行动者网络,其角色分工遵循帕累托效率原则:政府通过政策供给(如税收优惠、基础设施投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平台以算法架构和流量池构建数字化市场界面;企业通过资本与技术投入推动产业链整合;农户则依托在地性知识完成生产端的价值锚定。这种分工机制通过“权力–资源–信息”的对称性交换,形成系统内资源的最优配置。

3. 实践探索

3.1. 传统乡村印象革新

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语境中,乡村长期被固化为“贫穷”“落后”“衰败”的“后台”空间,与城市相比,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等方面显著落后于农村。欧文·戈夫曼的拟据理论提出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视作一种主要基于印象管理手段的表演,由此刻板印象会影响人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乡村地区长期存在的负面认知制约了人才集聚与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致使劳动力转移和资本流动长期呈现“乡村至城市”的单向极化态势。这种要素外溢现象不仅削弱了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催生了产业结构低端锁定和发展效能衰减等系统性困境。当生产要素持续向城市空间转移时,乡村社会逐渐陷入发展动能缺失与增长路径收缩的恶性循环,客观上形成了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悖的负向演进轨迹,加剧了乡村衰败。

在短视频传播生态中,新生代农业从业者以主体性实践突破传统发展范式,依托平台经济的流量筛选机制与数字技术赋能的传播路径,开展创意性乡村主题短视频创作。这种媒介化叙事策略通过符号重构与场景再造,系统构建出具有现代审美特质的理想化乡村图景,由此形成的传播势能有效重塑了城乡要素流动的认知框架,促成网络空间对乡村价值的再发现与资源反哺的可行性论证,逐渐形成了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契合的新型传播动力机制。具体来看,新农人以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为主要创作主题,采用画面调色、镜头设计、音效处理方法,结合虚拟拍摄,AI赋能等技术手段,向大众展现出一个“与众不同”的乡村景观,实现乡村印象再造。例如位于抖音平台的东方甄选·美丽中国行栏目使用LED虚拟背景墙,将直播间嵌入云南梯田、新疆牧场等真实场景,通过实时抠像技术实现主播与自然景观的无缝融合,展现了一个既保留乡土本真肌理又充满数字时代活力的、兼具视觉震撼与情感温度的乡村景象。

3.2. 农产销售模式升级

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曾强调“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产业振兴是增强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源泉,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4。在传统的农村销售网络中,分销链条过长、价格波动剧烈、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阻碍了农产品“打出名声卖个好价钱”,从而导致大部分农户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无法只通过农业生产满足自身经济活动的需要,大部分农户因此离开农村外出务工,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扩大,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

短视频平台的新农人通过直播带货拓展农产品销路,打破传统小农经济的地域限制,加快产品流通速度,构建起数字化销售网络,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8]。在数字技术赋能的媒介化转型背景下,短视频平台新农人通过直播电商实践实现农业经济系统的双重价值重构:一方面完成个体经济资本的积累,即自利;另一方面形成对乡村产业链的溢出效应,即共益[9]。这种数字劳动将农产品流通体系嵌入全球性数字市场网络,通过“空间压缩”与“关系重构”的双重机制,解构了传统农业经济地理边界。典型案例显示,广西横州果农单日直播可触达5万+用户并完成300+订单交易5;重庆新农人则创下单场1.1万元农产品销售额6,实证数据印证了该模式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几何级提升。在此过程中,新农人群体通过数字身份建构与传播权力获取,不仅重塑了农业生产者的市场行为逻辑,更催生出包含数字营销、智能物流、云仓储等新型业态的农业产业生态系统,形成驱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数字基础设施。

3.3. 农民身份多维转型

新农人群体通过短视频直播实现身份再造的过程,本质上是一场数字技术赋能的自我革命。

从技术运用视角观察,新农人通过掌握短视频剪辑、直播话术、流量运营等数字技术,正在实现从“体力劳动者”到“数字内容创作者”的身份转型。这种转变突破了传统农业面朝黄土的单一劳动形态,使他们的生产实践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的身体在场,而是构建起人机协同、虚实融合的新型劳动主体性。从符号重构角度来看,传统乡村叙事多由城市精英主导,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经历以及耳闻目见去给乡村贴上各种标签,而新农人通过媒介符号的创造性编码,实现了从“被代言”到“自代言”的转变,重新夺回农村话语权。从身份认同理论来看,积极的身份认同能提高新农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提升他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内生动力,对于乡村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0]。短视频平台上的新农人通过创意化的内容生产,不仅在虚拟空间打造出“非遗传承人”“乡村CEO”“农技网红”等多元身份标签,更将网络影响力反哺现实社会。当“95后羊倌”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竹林隐士”当选“非遗推广大使”,这种从“流量达人”到“乡村治理参与者”的身份进阶,不仅打破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民形象,更通过身份认同效应强化激发了服务乡村的内生动力。这种虚实融合的身份转型模式,为广大农民提供了“触网升级”的可行路径,正在重塑数字时代的乡村职业图景,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3.4. 社会关系调整重构

短视频平台新农人为了不断提升自身在平台中创作的质量竞争力和影响力,正在不断由单兵作战转向团队作战:他们通过组建包含导演剪辑师运营师等角色在内的专业化团队,不断拓宽自身发展能力与业务范围。

社会关系再造在新农人团队化转型中表现为:通过数字平台构建的专业化协作网络,打破传统乡村社会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封闭结构,将分散的个体农户、返乡青年、技术人才等行动者重新编织进“流量共创–利益共享”的产业共同体,形成一整个数字化协作网络。这种再造既包含线上线下交织的新型互动模式——从直播场景中的实时协作到农产品供应链的实体联动,也重构了生产关系的核心要素:团队内部形成技能互补的分工体系,外部通过“一人直播带动全村”的裂变效应,将流量资源转化为集体经济动能。最终,这种基于数字经济的协作网络,不仅重塑了乡村社会的信任机制与资源分配方式,更催生出以产业振兴为纽带的新型共同体关系,使个体价值实现与乡村整体发展形成深度互嵌。

4. 问题困境

尽管新农人直播带货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均展现出显著价值,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行业也逐渐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困境。这些困境涵盖内容、质量、竞争、管理多个维度,它们相互交织,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制约了新农人直播带货的健康发展与乡村振兴赋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4.1. 内容虚假和过度包装

近年来直播带货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推动力,许多新农人凭借这一平台将家乡特产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其快速发展的背后,内容虚假和过度包装问题逐渐暴露,逐渐成为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之一。

当下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遵循“流量即收益”的底层逻辑,主播对技术的感知有用性异化为对数据的盲目追逐。根据Davis的技术接受模型,当用户认为流量增长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感知有用性),其内容创作动机将从信息传递转向“算法讨好”。网络流量的惊人吸引力,促成了一种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吸粉–引流–带货–变现的完整链条,然而其中的黑色利益交易也愈发隐秘。一方面,平台上充斥着声称“真实优质”的产品实则品控不严,远未达到宣传标准;另一方面,主播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不惜通过虚假宣传来骗取信任。例如:小杨哥因售卖涉嫌假冒的月饼,被罚款6894.91万元;东北雨姐直播带货红薯粉条被检测出只有木薯成分7;百万粉丝网红赵灵儿、曲布设计剧本假冒大凉山农特产品销售被判刑8等等一系列事件让许多消费者对直播带货产生了怀疑,不仅伤害了忠实粉丝的信任,也让整个直播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4.2. 品控缺失和质量纠纷

品控缺失指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的质量控制,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不符合承诺标准。其主要表现在生产端、加工端和物流端:在生产端,种植过程中滥用农药、化肥或添加剂;加工端卫生不达标,甚至存在以次充好的“贴牌”行为;运输端常因冷链物流缺失导致腐坏变质,或暴力分拣造成外观损坏。

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来看,它强调信任、规范与互惠性合作对集体行动效率的影响。在直播带货中,新农人将好的产品筛选出来推荐给有需要的消费者,构建出一个以“农民–新农人–消费者”为主体的社会关系网络,信任是整个网络得以生存的基石,而互利互惠是达成整个交易的核心驱动力[8]。对于农民来说,通过与新农人合作,能够将自己的产品更广泛地销售出去,提高收入,同时还能获得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提升生产水平。对于新农人而言,帮助农民销售产品可以从中获得利润,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积累经验和资源,发展自己的事业。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购买到新鲜、优质、价格合理的农产品,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实现消费价值。而农民非标准化生产、新农人随意审核把关、消费者无法精准辨别时,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会引发系统性风险——消费者对“助农”标签的信任崩塌、优质农产品被挤出市场,最终反噬乡村振兴战略的公信力[11]

4.3. 盲目模仿和同质竞争

在数字技术重构乡村经济的背景下,直播带货成为新农人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增收的重要路径。然而,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模仿潮”与“内卷化”正在侵蚀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

根据班伯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个体行为受“观察–模仿–强化”的机制驱动,个体会通过观察他人行为及其结果来调整自身行动。新农人的直播带货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促使其他人加入新农人团队中[12]。但这种效应具有明显的二重性:一方面,新农人收入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激发了其他村民投入三农事业的动力,有利于乡村振兴;另一方面,不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盲目投入农产品带货直播行业最终可能造成巨额亏损,尤其对于同一区域来讲,其产品本质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别,这种同质化竞争会使新农人逐渐陷入降价比拼,最终造成公地悲剧——个体追求流量最大化,集体收益却因价格战与信任稀释而下降,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13]

4.4. 管理失序和合同纠纷

从制度经济学理论来看,制度的变迁往往滞后于经济活动的发展。随着大量农民投身新农人直播带货行列,业务规模迅速扩张,但相应的管理制度却未能及时跟上。以合作协议为例,许多新农人团队仅依靠口头约定开展合作,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契约。一旦出现纠纷,如主播私自接单、中途退出等情况,由于没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约束,各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合作关系瞬间崩塌。

在利益分配方面,一些MCN机构为追求高利润过度抽取主播和农民的分成,导致他们的劳动回报和付出不成正比,这种情况会使农民和主播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进而导致利益冲突,严重破坏团队稳定性。

管理失序和利益冲突相互交织,对新农人直播带货行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方面,频繁的纠纷和不稳定的团队关系使得行业内信任度降低,增加了合作成本,阻碍了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因团队的混乱管理和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对新农人直播带货产生信任危机,从而减少购买意愿,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5. 对策建议

5.1. 重构算法激励,优化平台内容创作治理机制

第一,优化新农人准入和培训机制。对入驻主播进行资质审核,避免“假农人”挤占“新农人”热度,例如可要求其提前农业经营资质、产品可追溯凭证等等,并争取与政府数据库连接进行实时核验。同时,加强对新农人作品创作和直播带货的培训,增加高质量优秀作品的产出[9]。平台可联合农业院校,地方农科院设计“新农人能力认证考试”,内容涵盖基础农产品知识、电商法律法规、直播基础技巧等,对于通过者在其直播间或账户主页醒目位置处展示“官方认证”专属标签,对于不同分数给予分级认证,对应不同的流量扶持梯度。

第二,建立“内容真实性分级制度”。首先是巡检机制,通过AI视频分析技术比对主播人设与实际场景、比对直播者和账号注册主体一致性等,结合消费者举报线索,对举报数高的账号优先人工介入审核。对夸大宣传、剧本化表演进行预警;对存在“场景造假”、“资质挂靠”的主播启动熔断机制,进行不限于关闭直播间、暂时封号等处理;严重或屡次违规者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商业变现权限,甚者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第三,创新“价值加权”流量分配机制。平台需将流量分配从单一的“数据导向”转向“价值导向”,在流量算法中不限于浏览量、点赞数等指标,而加入声誉权重指标,如消费者复购率、投诉率、产品质检合格率等等,对真实传递产品信息、注重长期口碑的主播给予流量倾斜,抑制“算法讨好”行为。同时邀请购买过农产品的用户参与内容审核,对疑似虚假宣传的视频进行标记,经人工复核属实后,给予监督官积分奖励(可兑换农产品优惠券),同时将用户标记数据纳入主播信用评分体系,强化“用户感知有用性”的双向互动。

5.2. 优化信任中介,强化“产–销–消”信任联结

第一,建立由政府主导,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组建非营利性机构,作为独立于交易双方的“信任枢纽”,要求所有上线农产品提交生产端(农药残留检测)、加工端(卫生许可证 + 微生物检测)、物流端(冷链资质证明)的三证合一报告,未通过审核的产品禁止进入直播渠道,从源头拦截“贴牌货”“问题货”。同时对通过审核的产品发放“助农信任标”,承诺“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并补偿”,将信任风险从消费者转移至中介机构,倒逼新农人优选供应链。

第二,创建质量共同体利益保护机制。从农产品销售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加以冻结作为公共基金,此数额由农民、新农人和平台三方共摊,用于应对突发质量问题,避免单一主体承担全部损失而引发信任崩塌,当该产品长时间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超出冻结时效,则返还给利益各方,同时也可据此给予流量或收益奖励。

第三,开发“消费者共建溯源”功能,允许用户上传收货实物照片与视频,与直播间样品自动对比,对积极参与质量监督的消费者提供积分奖励,用于在购买农产品时享受折扣和其他权益。该措施旨在改变各方角色:消费者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获益,商家从单向输出到双向改进,农民从生产导向到需求适配。可以使监督行为转化为三方价值增量,从而激活社会资本中的互惠机制,强化各方之间的信任联结。

5.3. 构建竞争壁垒,塑造积极平台新农人价值观

在平台经济日益发展壮大的今天,数字化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特别是年轻人参与到乡村数字化建设亦成为必然趋势,这也不断滋生出庞大的新农人群体,这是农民数字化转型和社会资本流动的必然结果,有利于提高乡村农民的收入。但为了避免这种示范效应产生盲目的跟风效应,仍需要各方的努力,通过构建竞争壁垒,可以加强对农民的价值引导从而塑造积极平台新农人价值观,摆脱同质化竞争,巩固并加强乡村振兴的成果。

第一,国家要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制度与政策支撑体系。国家可以通过出台专项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差异化发展”导向,设立乡村振兴创新基金,支持地理标志产品、非遗技艺等特色产业培育,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人创新能力认证”标准,对同质化竞争行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从制度层面引导资源向特色化、高质量领域集聚,夯实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根基。

第二,地方政府要推进区域协同,激活本地特色资源与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应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精准激活在地优势,牵头成立产业联盟推动供应链共享,建设直播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重点培育“地域文化 + 产品”的特色IP,促进县域内新农人错位发展,形成集群化、差异化的区域竞争优势,实现“因地制宜”的差异化突围与可持续竞争。

第三,平台需以算法规则重塑行业生态。在技术层面,优化流量算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视频和直播进行差异化识别,同时注重流量向特色内容的账号倾斜,对低质模仿进行限流处理等等。最后建立分层激励机制与社群化运营方案,将“创新”“合作”价值观嵌入平台规则,引导新农人从流量内卷转向价值共创。

第四,新农人本身应该对自我有清晰的认知,不盲目模仿,更要结合自身优势深耕细分赛道,主动以差异化定位破局,提升内生创新与协作能力。同时要立足地域特色,挖掘“不可复制”的核心卖点,从而实现从“盲目模仿”到“特色化、专业化”运营的转型,成为乡村振兴的直接价值创造者。

5.4. 完善制度框架,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

新农人直播带货的爆发式增长,实际上是农业领域的“经济活动创新”,但现有的管理制度仍停留在传统农业合作模式上,这种制度供给的滞后性容易造成团队合作的不畅和冲突,主动推动制度框架的完善,是当下长久激发新农人活力的必要手段。

第一,强制书面合同和标准化条款。由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合同范本,提供模板化条款库。在合同中要明确合作时间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纠纷解决机制等核心条款,对于主播私自接单,中途退出等问题要做出明确性规定,同时将合同上传到有关区块链存证平台,实现合同履行全程可追溯,降低违约风险发生时双方的举证成本。

第二,优化建立弹性的、动态的、多方协商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相对于主播和MCN公司为弱势群体,其基础收益应该得到保障,在每次直播销售的利润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用于补偿农民因主播跑路、公司倒闭等造成的损失。同时主播能力较强,农产品销售畅通时,以单场直播或总销售额为阈值,可适当提升主播分成比例,充分调动主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促进产品销售的积极性。最后,MCN公司有业务核查并监督农产品生产和主播销售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主播直播技巧等,MCN公司可协商抽取农民和主播的分成利润作为其违规风险的保证金,但冻结时间不宜过长,具体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NOTES

1数据来源: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开拓农村消费增量空间,https://dzswgf.mofcom.gov.cn/news/43/2025/4/1744954117131.html。

2资料来源:洺宸信息技术认养农业小程序:如何用技术撬动千亿级新市场,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0759011076211235/。

3资料来源:农民日报:电商直播赋能乡村振兴,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5-06-19/doc-infarnmh1556919.shtml。

4参见《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报告》。

5数据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新农人“直播带货”打开致富新通道, https://www.nanning.gov.cn/zt/rdzt/ggtztpgjcgqmtjxczx/gzcg_45582/t5465414.html。

6数据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未来5年在渝培养超3.5万名新农人“巴渝新农具计划”究竟“新”在哪儿? https://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304/t20230410_11859641.html。

7信息来源:腾讯网:红薯粉条没红薯?千万粉丝网红被罚165万元,https://news.qq.com/rain/a/20241015A00DHI00。

8信息来源:成都商报:凉山“网红乱象”案宣判:赵灵儿、曲布等多名百万粉丝网红犯虚假广告罪获刑, https://news.sina.cn/sh/2023-12-30/detail-imzzsqhw2925599.d.html。

参考文献

[1] 李海舰, 李燕. 对经济新形态的认识: 微观经济的视角[J]. 中国工业经济, 2020(12): 159-177.
[2] 谢治菊, 黄美仪. 新农人致富带头的镜像、动力与路径[J].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41(2): 72-82.
[3] 吴太轩, 张梦. 直播带货模式下PMFN条款的反垄断法规制困境及对策[J].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3, 37(9): 114-124.
[4] 霍科羽. 网络直播带货活动中的法律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J]. 上海商业, 2023(5): 167-170.
[5] 刘宗义.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直播带货发展路径研究[J]. 农业经济, 2022(8): 138-140.
[6] 李芳芳. 特定人群“直播带货”的风险防控及对策探讨[J]. 商业经济研究, 2021(20): 113-115.
[7] 任彬彬, 颜克高. 官员直播带货: 县域政府实现乡村振兴的新探索——基于基层治理创新视角[J]. 兰州学刊, 2021(1): 137-151.
[8] 袁宇阳, 张文明. 社会资本视角下乡村直播带货的困境及其破解[J]. 中国流通经济, 2021, 35(10): 74-81.
[9] 袁宇阳. 短视频平台新农人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现实困境与推进路径[J]. 电子政务, 2023(10): 71-83.
[10] 李晗冰, 王志涛. 身份认同、乡村治理与返贫阻断——基于脱贫村创业减贫实践的多案例研究[J].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2, 11(6): 77-95.
[11] 侯子怡.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农人短视频传播实践研究[J]. 今传媒, 2025, 33(4): 15-18.
[12] 于海云, 汪长玉, 赵增耀. 乡村电商创业集聚的动因及机理研究——以江苏沭阳“淘宝村”为例[J]. 经济管理, 2018, 40(12): 39-54.
[13] 王怡飞, 杨振华. 乡村振兴视域下“三农”短视频的“困”与“进” [J]. 新闻前哨, 2023(10): 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