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背景下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困境与破解路径探究
Exploring the Development Dilemma and Solution Path of E-Commerce Consumer Finance AB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igitalization
DOI: 10.12677/ecl.2025.14124344, PDF, HTML, XML,   
作者: 陈飞龙: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电商平台Consumer Finance Asset Securitization E-Commerce Platform
摘要: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消费信贷规模持续扩张和资产证券化市场不断创新,电商消费金融ABS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的产物,其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数字化特征。虽然大数据风控、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但也面临着资产信息透明度不足、风险定价模型有效性有待提升、监管协调机制亟须完善等挑战。未来,电商消费金融ABS应从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和监管框架三个维度协同推进:通过建立数据分级分类机制和开发智能合约提升信息透明度,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并拓宽投资者基础,构建监管科技平台和监管沙盒机制以平衡创新与风险。
Abstrac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with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consumer credit scale and the constant innovation of the asset securitization market, e-commerce consumer finance ABS, as a product of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financial services, has shown distinct digital characteristics in its development. Although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ies such as big data risk control and blockchain has injected new impetus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t also faces challenges such as insufficient transparency of asset information,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risk pricing models, and the urgent need to improve regulatory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In the future, e-commerce consumer finance ABS should be advanced in a coordinated manner from three dimension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market mechanism and regulatory framework: establishing a data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mechanism and developing smart contracts to enhance information transparency, improving the market-based pricing mechanism and broadening the investor base, and building a regulatory technology platform and a regulatory sandbox mechanism to balance innovation and risk.
文章引用:陈飞龙. 数字化背景下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困境与破解路径探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2): 4095-4099.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24344

1. 引言

截至2024年末,狭义消费信贷(不含个人住房贷)余额为21.1万亿元人民币,是2005年的60倍,2005~2024年年均增长31.9%,高于同期贷款余额平均增速(16.4%),表明我国居民开始习惯于用借贷的方式进行消费[1]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动力。消费金融对消费具有促进与撬动作用,是拉动内需、减费让利的重要驱动力[2]。在当前“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和扩大内需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电商消费金融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近年政策红利的释放也为电商消费金融带来新发展机遇。2024年京东的“国补”订单中,使用京东白条、白条分期付款的订单占比近三成,开通白条的京东用户下单“国补”商品的占比是未开通白条用户的近4倍,消费意愿与购买力明显提升[3]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起步较晚,但是在政策红利、经济发展、消费刺激以及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对电商平台消费金融进行资产证券化日益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热点。我国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是与资产证券化进程紧密相连的。2024年,我国发行的证券化产品金额为1976.83亿元,较上年增长6.97%。在众多资产支持证券中,消费金融类贷款ABS也迅速增长。电商平台存在着天然的消费场景,其主要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完全吻合消费金融的核心理念,是目前我国消费金融类ABS的主力军[4]。电商消费金融ABS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的产物,其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与传统金融资产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数字化背景下,深入剖析电商消费金融,揭示其风险形成机理,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消费升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于保障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应用深度赋能、政策支持与消费升级双重驱动下,我国消费金融业务实现规模化扩张,进而带动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ABS)业务持续蓬勃发展,引发学界关注。赵子如(2016)通过对比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与传统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差异指出,前者作为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展的创新型金融工具,其运行逻辑与风险特征均区别于传统模式,因此需要政府层面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并强化政策引导与规范,以适配其创新发展需求[5]。蒋坤良等(2018)指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助力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构建有效的互信机制,进而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6]。程雪军等(2020)则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虽具备一定积极价值,但仍面临信息披露不充分、杠杆率偏高加剧违约风险等突出问题[7]。目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这一层面,较少有学者针对电商消费金融这一特定场景进行探讨。因此,本文现有通用FinTech监管框架下,针对电商消费金融ABS这一特定场景进行研究,并提出系统性治理方案,以期为电商消费金融ABS的规范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2. 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2.1. 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内涵

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8]。资产证券化是企业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将应收账款、贷款债权等资产进行转让以提前收回资金,同时让出一部分利益的融资行为[9]。电商消费金融ABS主要是指以电商平台消费信贷资产为基础,通过结构化设计发行可交易证券的融资活动。其核心要素包括:依托电商生态的场景优势,基于大数据的风控体系,以及高度标准化的产品结构。这一金融创新将传统资产证券化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形成了独特的运行逻辑和价值链。

2.2. 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现状

电商消费金融ABS市场在过去数年间呈现出快速发展和深刻变革的双重特征。从基础资产角度看,这些资产具有显著的数字化特色:单笔金额较小、期限较短、高度分散等特点[10]。其风险评估完全依托大数据风控体系,这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但也存在信息透明度问题。从市场结构变化看,呈现出创新活跃与风险复杂并存的发展态势,动态资产池、循环购买等创新结构不断涌现,这些创新在提升产品灵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定价的复杂性。从技术应用层面看,技术赋能贯穿业务流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重塑了传统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但技术黑箱化也带来了新的监管挑战。

3. 电商消费金融ABS发展的问题和挑战

3.1. 资产信息不透明

电商消费金融ABS领域的信息不透明问题呈现出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从数据治理维度看,平台内部存在严重的数据孤岛问题,用户画像数据、交易行为数据与金融履约数据分散在不同系统中缺乏有效整合,就蚂蚁花呗来说,其基础资产数据分散存储于支付宝、网商银行、淘宝三大系统,外部投资者仅能通过存续期报告获取月度汇总数据,无法追溯单笔资产的完整生命周期信息,这种数据割裂影响了风险判断的准确性。此外,平台自身信息披露不够也显著增加了投资者的尽职调查难度。以唯品会为例,唯品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平均存续期为1.28年,而其信息披露频率较低,且多为短期信息。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能够从公开渠道获取的较准确的投资信息十分重要,但唯品花支持专项计划的信息披露程度相对不足,那么外部投资者在判断其内部资产池的情况时,很有可能由于信息不足而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从技术架构角度看,现有的中心化数据管理系统存在明显局限:数据存储和处理的集中化既增加了单点故障风险,又因数据访问权限的不透明而使得外部验证困难重重,这些问题在资产池规模扩大、贷款笔数超过百万级别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导致传统的数据验证方法几乎失效。此外,隐私保护与信息共享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如何在充分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实现必要的信息共享已成为实践中的突出难题。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共同制约着资产透明度的提升,最终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3.2. 风险定价机制失灵

风险定价机制的失灵已成为制约电商消费金融ABS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这一困境主要体现在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首先,模型风险问题突出,表现为平台提供的黑盒模型缺乏透明度,使投资者难以理解其内在逻辑和假设前提;同时,由于数字消费贷款的历史数据较短,模型在极端情景下的预测能力存疑;更值得关注的是,各平台风控模型在数据和算法上的相似性可能导致系统性误判,形成同质化风险。其次,这一机制失灵还体现在信用评级体系对数字资产的不适应性上,传统评级方法主要基于历史财务数据和抵质押物,难以准确评估无抵押、信用化的数字消费贷款,尽管各评级机构正在开发新模型,但其进展相对缓慢,准确性仍有待市场检验。最后,流动性风险的形成机制同样复杂多元:投资者类型单一化使市场易受银行体系流动性波动影响;产品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产品占比过高导致频繁滚动发行,增加了市场脆弱性;做市商制度的缺失则进一步加剧了二级市场定价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三个层面的风险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当前电商消费金融ABS市场风险定价面临的系统性挑战。

3.3. 监管与伦理困境

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已成为影响电商消费金融ABS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国内监管政策在多个维度持续进行动态调整:网络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不断提高,数据治理法规对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提出更严格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对贷款利率、催收行为等实施更严格规范。蚂蚁集团2017年因旗下小贷公司通过ABS放大杠杆至近30倍,远超监管规定的2.3倍上限,被迫撤回数十亿美元ABS发行计划并增资82亿元。这些必要的监管举措在规范市场发展的同时,也给市场主体带来了持续的适应压力。其次,随着部分平台通过境外主体发行ABS,跨境监管协调面临现实困境,特别是在数据跨境流动、资本跨境结算和监管信息共享等领域,现有的国际合作机制明显不足,这种监管碎片化状态不仅显著推高了合规成本,也为监管套利提供了空间。此外,伦理问题正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算法歧视导致同样的风控模型在不同群体间产生差异性影响,多平台借贷形成的复杂债务网络引发债务陷阱风险,以及数字鸿沟造成的金融服务不均等问题,都亟待从伦理层面进行系统性反思和规范,以构建更加公平、包容的数字金融生态。

4. 数字化背景下,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路径

4.1. 构建透明可信的数据治理体系

区块链技术的深度应用是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通过构建联盟链平台,可以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管理。具体而言,引入智能合约技术能够实现现金流分配的自动化执行,减少人为干预环节。同时,应用零知识证明等隐私计算技术,可以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必要的信息验证。在此基础上,需配套建立系统化的大数据治理架构,通过“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将数据划分为不同层级并制定差异化使用规则,同时构建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这需要平台方、投资机构与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协同治理格局。此外,人工智能在整个贷款过程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也具有广阔空间:贷前阶段可通过多模态识别技术可提升身份认证与反欺诈精准度,贷中阶段运用行为序列分析模型实现风险早期预警,贷后阶段利用知识图谱技术识别关联风险。这些技术的系统应用可显著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4.2. 完善风险定价、优化市场运行机制与投资者结构

产品结构优化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手段。应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改进:在产品设计方面,需着力优化产品结构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包括创新增信措施引入市场化增信工具、建立与资产表现动态挂钩的现金流分配机制,并适当发展中长期产品以优化期限结构谱系;在此基础上,应积极推动投资者结构多元化,通过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放宽保险资金与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的投资限制、发展专业化的资产证券化投资基金,并适时引入境外合格投资者,构建更加稳定的投资者生态;同时,必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指引明确披露标准,重点强化压力测试、模型假设及关键参数敏感性分析等深度信息的披露要求,并建立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与公示机制,形成市场化约束力量。

4.3. 健全协同监管体系

为构建适应电商消费金融ABS创新发展的现代化监管体系,需要着力推进监管范式创新。首要举措是深化监管科技应用,通过建设集成化的数字监管平台,重点开发实时监测、风险预警和仿真测试三大核心系统,实现对市场运行状态的动态感知和智能分析。在机制创新层面,建议稳妥推进监管沙盒试点,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渐进策略,在数据应用、产品创新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可控的创新实验,并建立完善的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同时,要构建“监管–行业–社会”多元共治格局,明确各方职责边界:监管部门可聚焦规则制定和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则负责标准建设和自律管理,社会力量通过教育监督参与治理,特别是在算法伦理等新兴领域,要建立涵盖备案、审计、问责的全流程治理体系,形成协同治理的良好生态。

5. 结语

电商消费金融ABS作为数字金融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以京东白条ABS为例,其通过链接超过200万商家与2.7亿消费者,成功将消费端活力转化为产业升级动力,形成了“用户焕新需求–金融工具支持–产业技术迭代”的良性循环。然而,电商消费金融ABS健康发展仍面临信息不对称加剧、风险定价机制失灵、监管协调不足等挑战,电商消费金融ABS的发展困境本质上是传统金融问题在数字时代的新表现。破解这些挑战需要构建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协同驱动的治理体系,通过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与数据治理、监管创新等制度安排的有机结合,实现市场的透明化与风险可控。未来有关部门应着力探索数据要素配置的公平效率平衡机制,构建兼顾安全、效率与公平的治理框架,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可持续发展保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监管规则的协调,跨境电商消费金融ABS可能成为新的增长点,这也将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通过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把握数字金融发展规律,推动电商消费金融ABS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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