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传统体育与民间信仰仪式、舞、武之间的演变存在着内在渊源,并且通过宗教仪式等活动表现出来,不同的宗教仪式活动演变成为不同的传统体育形式[1]。在桂西南左江、明江交汇处,宁明县域一带现存一种古老文化样式,其与世遗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并存,即动态肢体表达与静态岩画构成的文化统一体。本文所提出的“花山武舞”,并非既有固定名称的文化事象,而是作者构建的分析框架,旨在整合花山岩画、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三类文化形态,系统阐释其内在关联性与整体文化意蕴。
将三者纳入统一框架进行整合研究,具有明确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必要性:从文化生成逻辑来看,三者共享同一地域文化场域,根植于壮族先民敬畏自然、崇拜祖先的核心信仰,形成了“符号共享”的文化特质——岩画中的人形动作、器物形态与壮拳招式、师公舞仪轨形成稳定的“形态呼应”,共同承载着祈福、禳灾、族群凝聚等核心功能,构成了“文化同构”的有机整体;从研究视角来看,现有研究多对三者进行孤立考察,或侧重岩画的考古价值,或聚焦壮拳的体育属性,或关注师公舞的仪式功能,缺乏对其内在关联的系统性梳理,而“花山武舞”框架恰好弥补了这一研究空白,能够更全面地揭示桂西南地域文化的传承脉络与精神内核;从实践意义来看,三者的整合研究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提供理论支撑,避免传承过程中出现文化元素的碎片化与精神价值的流失。
三者之间的关联并非简单的“演化而来”,而是通过多重证据形成的逻辑闭环:其一,形态层面的呼应,岩画中“双手侧平举、下肢呈‘八’字”的“蛙”形动作、持器械挥舞的人形图像,与花山壮拳“开山拜祖”“叶猴献果”等招式、壮族师公舞绕棺仪式中的肢体动作高度契合,这种动作形态的一致性并非偶然,而是文化传承中符号的延续与再现;其二,功能层面的协同,岩画作为静态的信仰载体,记录了先民的祭祀场景与精神诉求,而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则以动态的肢体仪式,将岩画中的信仰内涵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祈福、丧葬等实践,三者共同完成了“信仰–仪式–实践”的文化闭环;其三,文献与口述史的佐证,宋代《续博物志》、明代《异闻录》中对花山岩画相关文化现象的记载,与当代壮族老人关于壮拳、师公舞“通神娱神”的口述描述相互印证,表明三者在精神内核上的一脉相承。
花山武舞的肢体语言表达与民间信仰的内在精神寄托,蕴含着丰富的体育文化元素,体现着本土民族大团结的文化蕴意。为进一步明晰花山武舞的文化特征、发展状况、意识内涵等,本文通过考察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的动作结构,以及花山岩壁画像的人兽器物图内容、形态特征;分析民间信仰仪式与武术、民间信仰仪式与舞蹈交融的文化特性,旨在更好阐释花山武舞的文化内涵和发展路径。
2. 研究地域简介
花山武舞是对花山岩画、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的总体概括,其广泛流传于崇左市宁明县域。宁明县地处桂西南边陲,东接上思县,东南与防城港市相邻,南及西南与越南交界,西接凭祥市,西北与龙州县毗连,北连崇左市,东北与扶绥县接壤。全县总面积3705平方公里。宁明县水源丰盛,左江、明江贯穿县域,山区呈土山与石山(格斯特地貌)混合形态,种植甘蔗与外出务工是农民主要经济来源。全县辖6镇7乡和3家华侨农场,人口40多万。主要居住有壮、汉、瑶、苗、京等民族,以壮族为主,约占81%。地理的构成及多民族的组合使该区域形成独特的民风民俗,刻画出举世闻名的花山岩壁画像,孕育出具有明显体育元素的武舞。
3. 花山岩画人形动作考察
花山舞武“动”“静”结合,动即人体武舞,静即花山人物画像。画像本身蕴含浓厚的民间信仰文化气息。在古代就有关其文字记述,如宋代李石《续博物志》述:“二广深溪石壁上有图像,如澹墨画,船人行以为其祖考,祭之不敢慢”;明代张穆《异闻录》述:“广西太平府有高崖数里,现兵马执刀杖,或无有首者,舟人戒无指,有言之者,则患病。”
花山武舞静态描述—花山崖壁画像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山文化景观的主体部分,呈红色人兽器物图,蕴含多元的壮族人民传统文化样式;岩画历史悠久,内容独特、众多,共七十九处、人物一千九百多个,大小异同,高者达2.4米,小的只有0.3米,多数界于0.6至1.5米间。岩画中的人物造型丰富多样,有则持器械、腰部佩刀而武、有则空手跳舞、有则骑兽欢腾,人物图像头部异同、多有装饰,上肢双手侧平举、手势各异,下肢呈“八”字,形似双手上举扎马步,以“蛙”形动作描述尤为恰当,其队形不一。这些人物图像动作与现于花山流域流传的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招式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一是流传于桂西南地区的宁明花山壮拳动作招式“开山拜祖”叶猴献果“探马报信”等与花山崖壁画像经典“蛙”形动作一致。二是进行丧葬仪式中壮族道公舞停灵环节绕棺仪式道公的舞与岩壁画像持器械人物动作相似。
4. 花山武舞传承与发展考察
(一) 花山壮拳传承与保护
如今,宁明花山壮拳依托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申遗成功,逐步完成由传统向现代传承模式的转化、并存。花山壮拳的传承主要分为家族传承、师徒传承两个阶段(如表1)。忽略传承源流,可以发现,家族传承主要发生在近代时期,且传男不传女;家族传承方式到现代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传化成为师徒传承方式。进入21世纪初,国家政策导向,加强非遗保护力度,2011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直接刺激面临失传的传统技艺,使这些面临失传传统文化得以在保护过程中传承,传承的模式亦由民间组织向官方主导过渡。这也使花山壮拳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始由单一功能向多元功能转变、传承,其保护方式发生改变。
实地调研显示,当前花山壮拳的传承主要由政府主导推进。2015年,花山壮拳(县级申报名称为花山拳)传承人甘敏入选宁明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20年晋升为崇左市第八批市级非遗传承人。自2014年起,在政府与非遗保护团队的共同推动下,花山壮拳形成了新的传承模式(如表2)。如今,花山壮拳以集群参与、多民族互动为主要特征,发展成为集娱乐、健身、官方主导的大范围祈福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技艺,既助力本土教育、文化、经济产业发展,又保留了自身固有的民间信仰元素[2]。在此过程中,官方的政策支持、资源投入为花山壮拳的规模化传承与影响力提升提供了重要保障,而民间传承中蕴含的核心技艺与文化内涵,则为其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二者形成了“官方搭台、民间唱戏”的初步互动格局,但仍存在协同不足、权责不清等问题。
Table 1. Lineage of Ningming Huashanquan
表1. 宁明花山拳传承谱系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传承方式 |
1 |
甘纵妃 |
男 |
壮族 |
1889.10 |
文盲 |
家传 |
2 |
甘陈保 |
男 |
壮族 |
1909.06 |
高小 |
家传 |
3 |
严文才 |
男 |
壮族 |
1907.09 |
高小 |
师传 |
4 |
甘敏 |
男 |
壮族 |
1964.06 |
本科 |
师传 |
注:资料来源于宁明县非遗传承中心。
Table 2. Ningming Huashan Zhuangquan 5-year protection plan
表2. 宁明花山壮拳5年保护计划
时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2014年 |
全面调查、挖掘、研究、整理 |
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
2015年 |
开展“进校园”传承活动 |
县城、乡镇中小学生熟悉花山拳技巧 |
2016年 |
完成传承基地建设;全面开展传习培训、传承活动 |
传习人掌握花山壮拳动作、要领 |
2017年 |
开展传承工作;初步打造成舞台艺术精品 |
全县乡镇村屯“熟悉”花山壮拳 |
2018年 |
打造成舞台艺术精品 |
向外宣传推介,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 |
注:资料来源于宁明县非遗传承中心。
(二) 壮族道公舞传承现状
从访谈内容可以看出,壮族与汉族的道公舞仪式内容、传承方式基本一致,均以“团队模式”开展传承。这也证明,壮族道公舞的传承主体仍以未被充分挖掘的民间传承人居多。如表3所示,目前壮族道公舞的正式传承人以汉族为主,存在家传与师传两种传承方式,现存的祁姓传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民间自发形成的传承模式,保持了道公舞的传统特征与核心仪式内涵,但也面临着传承人群老龄化、技艺传承后继乏人、资金短缺等问题,亟需官方给予针对性支持与引导,而非简单的干预或替代。
陈WC:每次有人叫我,我就喊我们村一起做这个(道公)的一起去捏,叫到他们,他们也会叫我。
笔者:那每次去多少人?
陈WC:这个看他们来(法事对象),他们叫我们去多少个我们就去多少个,不一定,有时候五个,有时候七个,有时候十多个都有,但是一般都是五个、七个或者九个的多。
笔者:我们这里一下子能有那么多人过去吗?
陈WC:村子里不够,我们还可以叫附近村子的,做这个都是老人多,一叫都有空的。
笔者:那谁是主啊?
陈WC:谁熟悉谁在前面,这不一定的,不过一般都是那个老头(同村的另外陈姓道公)带我们的多,他比较熟嘛。
笔者:每次他们会给多少?一个月下来也有十来场吧?
陈WC:这个不一定的,上个月好像有八九场吧,现在他们给的最少的都一百了,多的八九百也有,但都在五百左右,给少的人家也会给菜给我们的,我们做这个不强求的,都是别人给的包(红布包的钱)。
笔者:我们这边还有人做这个吗?听说怎么汉族的人也搞这个?
陈WC:现在别人都爱叫汉族那帮人去做,别人认为他们做得好,每个地方(宁明乡镇)都有人做这个的,挺多人的,多少我也不懂。
笔者:那汉族做的和我们做的一样吗?
陈WC:都差不多的。
从以上对话中,可以发现壮族、汉族所进行的壮族道公舞相同,其传承方式一致,主要是以“团队模式”进行。同时可证明,壮族道公舞以尚未被挖掘的民间传承人为主(如表3)。壮族道公舞目前的正式传承人为汉族,存在家传与师传两种传承方式。且尚存于世的祁姓传承人有血缘关系。
Table 3. Lineage of Daogong dance of the Zhuang ethnic group in Ningming
表3. 宁明壮族道公舞传承谱系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传承方式 |
学艺时间 |
一 |
祁道清 |
男 |
壮族 |
1900.06 |
文盲 |
师传 |
1925.08 |
二 |
卜贤英 |
男 |
壮族 |
1921.10 |
初小 |
师传 |
1948.05 |
三 |
祁仕兴 |
男 |
汉族 |
1943.05 |
初小 |
师传 |
1969.02 |
四 |
祁兴贵 |
男 |
汉族 |
1967.01 |
初中 |
家传 |
1987.02 |
五 |
祁广友 |
男 |
汉族 |
1975.06 |
高中 |
师传 |
1998.08 |
注:资料来源于宁明县非遗传承中心。
5. 花山武舞人类学阐释
花山武舞是千百年来壮族人民敬畏自然、崇拜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保留下来的祭祀仪式,以娱神娱人而达到精神抚慰的一种手段。如涂尔干所述:“宗教信仰体系是系列神圣象征有机组成的整体,宗教现象和象征的根蒂是根植于社会中的规则结构,象征的本质在于维持族群内部的安定,是族群的价值观展现。”[3]
历史发展变化过程中,花山岩画、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拳画交互,构成具有鲜明壮族传统文化底蕴的花山武舞。表面上花山武舞主要包括人兽器物图、武、舞三种形态,但其最主要内容是民间民族文化的内涵、区域传统文化的延续。
(一) 骆越王节中的花山壮拳仪式
花山壮拳祭祀仪式升级为骆越王节祭祀仪式后,主持人(师公)的身份从“私”域转向“公”域,多民族共同参与的骆越王节主持人通常由地方政府指定或组织选拔[4]。仪式目的也从消灾、祈祷、丧礼等具体诉求,转化为以娱乐为主的大范围祈福活动。但无论是民间小范围仪式,还是官方主导的大范围祈福活动,均以集群参与为主要形式,这一特征有效增进了民间族群、村落及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彰显了民众团结合作、互帮互助的集体精神。当前,花山壮拳不仅在民间仪式中发挥着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在本土社会生活中还通过健身功能促进民众健康发展,以竞技、表演形式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以教育载体推动学校体育发展,借助现代媒介助力区域旅游产业升级。在这一过程中,官方的组织协调与民间的文化自觉相互交织,既实现了文化价值的传播,也存在着官方主导过度、民间参与主动性不足等问题。
传统花山壮拳祭祀仪式于庙宇、自家宅、桥头、田野间进行,工具简便,过程隆重,属纯民间信仰范畴。依据口述史分析整理,宁明明江流域村落、族群传统祭祀仪式于附近的庙宇进行,家庭、规模小的家族于自家宅或郊外进行;传统仪式流程较为简便,由具有特殊能力的师公主持,分为三个部分:一、焚香祷告;二、乐舞娱神;三、祈求颂愿,法事一般选择在农历初一、十五或民间节庆日进行。该区域人们普遍相信仪式主持人拥有特殊的能力,可与神灵沟通,是神灵在民间的代言者。仪式主持者的由来说法较为统一。来自于壮族语言的“矢么”(天数:矢译为书;么译为念念有词,是一个贬义词),根据“矢么”利用特殊的推算手段确定人选,但必为男性,没有强烈的年龄限制,一般都是根据意愿是否从事这一特殊行业,正常情况下被选定之人到达一定年纪时多是由于经济原因主动从事该行业,但也存在个人信仰因素使然。从事该行业者除了经济上得到改善和外加一个“么公”称号,其他行为方式与常人无太大差异,也不会受到区别对待,仅是对个别食物作出严格的规定,如忌狗肉。个人确定从事仪式主持人后,多在葬礼时跟随老师父临场施法、协助老师父主持葬礼、祈福消灾等仪式,历经多年后在本区域范围内得到他人的认可之后,就会顺其自然地受到他人聘请。师公与居民之间的交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殊原因造成家禽大量死亡时;
二、家族连续发生灾祸;
三、持续时间较长的自然灾害;
四、特殊节庆日的祷告;
五、土葬。
花山壮拳祭祀仪式上升到骆越王节祭祀仪式之后,主持人(师公)的身份开始产生变化,由“私”转“公”,多民族共同参与的骆越王节主持人一般由地方政府指定组织人选。以消灾、祈祷、丧礼等为目的的仪式也转化成为以娱乐为主的大范围祈福。但相同的是,无论是民间小范围仪式活动,或者是官方主导的大范围祈福,均以集群为主,增进民间族群、村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加强民众之间的合作,彰显一方民众团结合作、互帮互助的集体精神。目前,花山壮拳不仅在民间仪式之中发挥特有的凝结作用,在本土社会生活之中还以健身功能促进人的健康发展、以竞技、表演方式丰富人的情感生活,以教育手段刺激学校体育,以现代媒介为载体助力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 壮族师公舞仪式
壮族师公舞的丧事仪轨蕴含着丰富的人情伦理、道德情感及民间信仰层面的道德约束,是本土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间集群性仪式。其传承完全依托民间自发组织,保留了传统的文化形态,但也面临着传承渠道狭窄、年轻一代接受度低、文化阐释不足等挑战,需要官方在保护框架内给予适当引导与支持,避免其因时代变迁而逐渐消亡。
(三) 民间信仰仪式与武舞交融的花山武舞
花山武舞是壮族人民祭祀仪式的活态记载方式,表现为民间信仰与武舞交融的形式存在。以红色人型岩壁画像为主体的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转化为以花山壮拳、师公戏等肢体语言表现形式。观察分析,现流传花山壮拳拳术套路经典招式动作“开山祭祖”贯通整套花山壮拳始终,从拳术起始到收式,仍可观测出“欢腾”“隆重”“崇敬”之意,复原出花山岩画的仪式景象。花山壮拳拳术与花山岩画如出一辙,画为“静”物,如秘籍一般流传;拳为“动”物,拳画相互,共构祭天之礼。从花山壮拳仪式分析,人们在进行某一种仪式时,进行仪式的人将会邀请亲友前来协助,听从法事“主持人”的安排,法事结束后必需陪同法师进食、饮酒,消灾法事是以集群、欢快的场面散场的;但有必要说明的是,仪式进行前后所需要遵循的规矩,不同的人、不同的仪式要求有所不同;“如一名经常狩猎的农户生病后进行消灾仪式,将规定他在某一个时间内不可杀害野生动物,否则法事将会失去效果,农户将会受到动物的报复”。显然,拳与画(民间信仰与武)的交融,仪式的表现,直接对本土居民产生影响,无形中约束他们的行为,这对维持社会安定,自然环境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
明江流域壮族师公舞(戏)与仪式并存,未脱离于宗教仪式。展现出舞与民间信仰共生的形态,以淳朴的仪式在民间特殊场合传承,通过仪式使村落、社区之间的居民集群互动。更多的作用在于传统礼仪的遵循与族群内及不同族群之间的情感沟通。
(四) 花山武舞传承:从传统到现代的功能演化
进入21世纪开始乡村人口的大幅流动与信息产品的逐步普及所产生的影响,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人的思想,本土居民对于未知民间信仰相关文化现象的盲目崇拜逐渐转变成客观的看法。花山武舞传统—现代功能的演化主要体现在民间信仰仪式、武、舞的道德、技术习俗之上。两种习俗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又相对独立,体现出不同的价值体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阶段,其功能即保留一丝传统传承下来的民间信仰文化色彩,又存在表演性、形式化等特点。但是道德习俗始终在无形之中约束着人的行为动机;技术习俗的转变主要是祭祀主持人在祭祀时肢体语言表达的改变,以手、臂、目、步态为主动作组合的重新整合,技术习俗较为复杂,这关系到人与人的行为动机;道德习俗与技术习俗的差异在于是否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结果。
1) 道德习俗演化
知识总是与特定的社会主体相关,其生产、使用、传播以及接受等都具有社会性[5]。道德习俗的演化与本土知识强制传播以及外来文化冲击等有关。花山武舞道德习俗的演化主要体现在其功能的转化,从而影响到人的道德观念。这与仪式的组成部分–禁忌相关。在本土居民遇到自然灾害或家庭遭遇连续性灾难时(家庭成员连续残疾、重病或病逝),村寨族群长老或家中长者多会寻求法师做法消灾,完成后,法师将会嘱咐法事对象在一定时间的禁忌事项,如忌捕鱼、狩猎、不穿红色衣物等。随着现代文明的迅猛发展,宁明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完善,加之乡村劳动力的大幅往返流动,对民间信仰相关仪式活动产生毁灭性影响,花山武舞逐渐失去原有色彩。
花山武舞传播过程中既需要顺应本土社会环境变化发展,又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这使本土人民对该仪式的道德观念日益产生变化。仪式进行的初衷是本土居民与自然相处、在顺应自然环境过程中而形成的一种本土民间价值取向,具有浓厚的本土民间信仰仪轨,无形之中约束着人的行为动机,而现在花山武舞仪式的进行逐渐抛开自身所具备的民间信仰相关文化色彩,主要转化成为促进本土旅游产业的发展。
2) 技术习俗演化
技术是花山武舞仪式的表象部分。传统—现代技术习俗的区别在于是否与民间信仰紧密关联。技术习俗的演化分成两种情况,第一:传统技术习俗的简化;传统的技术习俗与民间信仰相关联,是在进行传统仪式主持人娱神娱人过程中肢体语言的展现,在本土人文环境不断变化的影响下,技术习俗暂时表现出由繁变简的形态,同时伴有形式化的过程。第二:现代技术习俗的发展;现代技术习俗是经过人工有意改造融入某种元素(如艺术、体育)的结果,在一方面上仍保留原有的技术过程;另一方面则发生了本质上的改变,变成以娱人为主的有专人组织的表演、健身、竞技等项目。
技术习俗的演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不同的政治导向、社会背景等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构成本土社会因素的种种元素,各元素在目前传承过程中基本趋于顺应时代发展,换一种形式存在,在动态变化过程中持续生存。
6. 小结与建议
花山武舞作为一项地域性民间民族体育项目,具有与本土民间信仰仪式紧密结合的文化特征。当前,其传承主要呈现两种模式:一是民间自发的传承模式;二是官方主导的传承模式。这两种模式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交织、复杂互动的整体,共同构成了花山武舞的传承现状。二者的互动既为花山武舞的传承注入了活力,如官方提供的政策、资金支持与民间保留的核心技艺、文化内涵形成互补;也存在明显矛盾,如官方主导的过度干预可能导致文化内涵稀释,民间传承的封闭性可能阻碍其规模化发展,这也是造成花山武舞外在肢体语言与内在精神价值逐渐分离的主要原因。
传统的、顺其自然发展的本土文化样式(如花山武舞),是特定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具有典型的象征性。它是传统农耕时期人们与自然环境相处过程中形成的本土知识与信仰体系,是本土人民的精神财富。在技术驱动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传统农业的衰落成为影响民间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因素,这些文化在人为或自然的适应性调整中,不断迎合时代发展需求。如何实现民间与官方的良性互动,推动花山武舞的肢体表达与精神价值重新融合,是当前体育文化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提出以下具有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一) 构建“社区文化传承人理事会”协同机制
建立由民间传承人代表、村委会负责人、文化部门工作人员、高校研究学者组成的“社区文化传承人理事会”,明确各方权责:民间传承人代表主导核心技艺传承、文化内涵阐释等工作;村委会负责人协调社区内的传承活动组织、场地保障等事务;文化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指导、资金支持、资源对接等服务;高校研究学者承担文化研究、传承方案优化等任务。理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分工协作”原则,针对花山武舞的传承规划、项目开发、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平衡官方的资源优势与民间的文化主体性,避免官方过度干预或民间传承封闭化的问题。同时,设立“传承人津贴”与“传承创新基金”,对坚守传统传承的民间传承人给予经济补贴,对融合现代元素的传承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激发民间传承的主动性与创新性。
(二) 在旅游开发中嵌入“文化阐释”环节,避免文化符号化
依托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旅游资源,将花山武舞融入旅游开发,但需避免其沦为纯粹的视觉奇观。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打造“仪式体验 + 文化讲解”的沉浸式旅游项目,在展示花山壮拳、壮族师公舞等表演的同时,由专业讲解员(可由理事会培训民间传承人担任)解读仪式背后的历史渊源、信仰内涵、道德禁忌等文化信息,让游客理解“蛙形动作”的祭祀寓意、绕棺仪式的伦理价值等,实现“见舞见武更见民间信仰文化”的文化传播效果;二是在旅游景区设立花山武舞文化展示馆,通过实物展品(如仪式法器、服饰)、口述史影像、互动体验区等形式,系统呈现其传承谱系、仪式流程、文化内涵;三是限制商业化表演的频率与形式,规定旅游场景中的表演需保留核心仪式环节与动作规范,禁止为迎合游客口味而进行过度娱乐化、低俗化改编,确保文化传播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三) 推进“学校传承 + 社区实践”的双向培育模式
深化“进校园”活动,将花山武舞纳入当地中小学体育与美育课程体系,但并非简单教授动作技巧。一方面,邀请民间传承人走进课堂,结合花山岩画图像,讲解动作与仪式、信仰的关联,如“开山祭祖”招式与祖先崇拜的关系;另一方面,组织学生走进社区,参与民间小型仪式活动(如节庆祈福、非遗展示等),在实践中理解文化内涵,培养年轻一代的文化认同感与传承意识。同时,在职业院校开设“非遗传承与旅游管理”相关专业方向,培养既掌握花山武舞核心技艺,又具备旅游服务、文化传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其传承与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 建立“文化内涵数据库”与动态监测机制
由理事会牵头,联合高校研究团队,对花山武舞的文化内涵进行系统梳理,建立“文化内涵数据库”,涵盖仪式流程、动作寓意、道德禁忌、口述史资料、传承人信息等内容,实现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存。同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花山武舞的传承状况进行评估,重点监测肢体动作的规范性、文化内涵的传播效果、民间与官方的互动情况等,及时发现传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文化内涵稀释、传承人流失等),并通过理事会协商调整传承策略,确保花山武舞在现代化发展中实现“形神兼备”的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