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198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逐步构建起以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目标,显著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在这一体系下,低收入群体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获得基础保障,高收入群体可通过市场自主选择商品房,住房市场的结构性平衡不断被优化。
然而,在当前房价水平与人口流动趋势下,住房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日益凸显,尽管现有住房保障政策已覆盖大量群体,“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仍然值得关注——这一群体主要指家庭年收入处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至3倍之间,住房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超40%,且暂未完全纳入现有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的城市常住家庭。他们可能不符合廉租房的低收入准入标准,却又难以承担购房成本,“买不起商品房、暂难享保障房”的情况比较突出,成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中需要重点回应的环节。例如,部分城市的公共租赁住房虽向非本地户籍群体开放,但较高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让刚来城市工作的新就业者难以快速享受保障。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因选址、配套等问题,与夹心层群体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
为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住有所居”的目标,在现有政策成效基础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满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成为当前住房民生工作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现有政策实践,结合夹心层群体的仍需关注的住房问题现状,探索进一步解决其住房问题的路径,为推动住房资源更加公平分配提供思路。
2. 夹心层住房保障政策的实践成效
在“中端有支持”的政策导向下,各地积极探索适配夹心层需求的保障路径,相关政策在模式、供给、细则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1. 保障模式持续创新,夹心层覆盖范围逐步拓展
为填补“中端支持”的保障空白,各地积极探索适配夹心层需求的保障模式。共有产权住房通过“政府 + 个人”产权共享的设计,降低了购房门槛。上海、北京等地通过灵活调整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让更多“收入不低但支付能力有限”的夹心层家庭获得购房机会;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如北京朝阳区打造的“城市建设者之家”,累计保障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人群3000人次,成为夹心层群体的“过渡性住房港湾”[1]。
2.2. 供给能力逐渐增强,多元参与格局初步形成
近年来,政府鼓励企业、园区、社会机构等多方力量逐步参与到住房保障供给中,为夹心层群体提供了更多房源支持,供给侧在量上有较大提升。各地通过税收减免、土地划拨、金融扶持等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或改造存量闲置房屋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这一政策导向下,多地已探索出一些可复制推广的成功实践:重庆市渝中区采用“国有平台 + 开发主体 + 经营品牌”联合模式,打造万科渝中人才公寓等项目,1440套房源持续保持满租状态,既满足了夹心层群体的居住需求,也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2];成都市金牛区由企业改造存量拆迁安置房,打造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让低效资源转化为保障房源,为夹心层群体提供了价格适宜、位置便捷的居住选择[3]。
2.3. 政策细则持续细化,筑牢保障制度基础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不断细化,这为夹心层群体享受保障提供了制度基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产权划分、交易限制、退出管理等核心规则。针对共有产权住房,文件明确了“政府与个人产权比例划分原则”、“后续产权流转的限制条件”等,避免因规则模糊而导致政策的执行偏差;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文件细化“准入家庭收入界定标准”、“配租流程的公示要求”等,更好地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同时,这些全国性规章为地方细则的制定提供了统一框架,避免因各地政策差异过大导致夹心层群体在跨省流动时,出现保障权益难以衔接的问题。
3. 夹心层群体住房仍需关注的现实情况
尽管现有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结合夹心层群体的需求特征与现实处境,其住房保障在资格认定、供给适配、政策获取等方面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3.1. 资格认定维度:覆盖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
当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多以静态收入线、户籍等作为核心指标,这种方式虽为政策执行提供了清晰依据,但在适配多元现实需求上存在不足。一方面,未能充分兼顾家庭收入波动、赡养抚养等差异化生活负担;另一方面,对非本地户籍群体、灵活就业者等特殊群体的认定依据较为单一,缺乏更具包容性的考量。可能使得部分实际面临住房困难的夹心层家庭,难以被精准纳入保障范围,与更贴合实际的认定需求尚有差距。
3.2. 住房供给维度:过渡性住房适配性仍有补充空间
当前住房市场两端供给相对充足,但面向夹心层的过渡性住房在适配性上仍需完善。一端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公租房、廉租房,严格的准入标准使部分夹心层家庭难以企及;另一端是市场化商品房,较高的价格与首付门槛超出多数夹心层家庭支付能力。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过渡型产品,虽在设计上瞄准夹心层需求,但实际推进中,部分项目因选址较远、公共配套待完善,或申请流程中存在户籍、社保限制,未能充分发挥效能。部分城市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对非本地户籍家庭设置较长居住年限与积分要求,使得长期在本地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难以快速获取保障支持,需要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与准入条件。
3.3. 政策获取维度:信息与流程的便捷性仍需提升
夹心层群体在获取住房保障资源时,仍面临信息与流程层面的不便,影响政策红利的触达效率。一方面,住房保障政策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平台,部分条款表述专业,缺乏通俗化解读,可能导致部分政策理解能力弱的夹心层家庭难以及时、准确掌握申请条件与流程;另一方面,申请过程中需提交户籍、收入、社保等多方材料,部分证明需跨区域办理,对于工作繁忙的新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时间与经济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降低申请积极性;此外,基层服务窗口的政策答疑与指导能力存在差异,也可能导致部分家庭因流程不清错失保障机会,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普及与办理服务。
4. 进一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具体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结合现有政策实践基础,从识别机制、供给体系、政策可及性三个维度提出优化建议,推动住房保障政策更精准贴合夹心层群体需求。
4.1. 革新识别机制,提升保障精准性
针对当前资格认定较依赖静态指标、对多元需求包容性不足的问题,在现有识别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让住房保障制度更贴合夹心层家庭实际负担与流动特征。
4.1.1. 构建综合住房压力评估体系
将识别标准从静态收入线向综合住房压力转变,建立纳入住房支出率、家庭债务水平、抚养赡养比、刚性支出占比等维度的评估指标[4]。通过整合统计、税务、金融、民政等多部门数据,形成动态识别模型,精准识别“账面收入中等但实际负担较重”的家庭,避免仅以收入划线导致的覆盖偏差。
4.1.2. 完善资格认定的包容性设计
在坚持户籍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兼顾人口流动特征,对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优化资格认定条件,通过社保缴纳记录、就业年限、纳税证明等多元材料替代单一户籍要求,拓展政策覆盖范围,适配流动型社会需求。
4.2. 完善供给体系,“质”与“量”双维适配夹心层需求
围绕夹心层“过渡性住房需求突出”的核心特点,从扩大有效供给规模、优化供给质量与结构,兼顾质与量的提升,构建与夹心层群体需求精准匹配的住房供给体系。
4.2.1. 健全多层次住房产品供给
应建立多层次、可流动的“阶梯式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从租赁到共有产权再到完全产权的住房上升通道,实现不同收入群体间的制度衔接与资源联动[5]。政府应建立分类供给机制,依据家庭住房压力程度和支付能力,将住房保障对象划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为低收入群体,继续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核心供给;第二层为中等收入家庭,通过共有产权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中间产品”提供稳定过渡渠道;第三层为具备一定积累能力但尚未进入完全市场的家庭,可享受税收减免、首付比例下调或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
4.2.2. 优化住房供给的实用性与配套水平
完善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调整机制,缩短产权封闭期,允许家庭根据支付能力逐步增加产权份额;加大小户型、低总价住房建设力度,兼顾居住功能与空间舒适度,同时在项目规划阶段同步配套公交站点、社区医院、学校、商超等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夹心层群体生活与通勤成本。
4.2.3. 建立灵活的退出机制
借鉴成熟地区经验,建立住房保障动态审核机制,定期复核家庭收入、住房状况,通过梯度提高租金、提供购房补贴等激励方式,引导收入改善后的家庭有序退出保障住房,实现资源循环利用[5];对确有困难的家庭设置合理缓冲期,简化退出流程,确保政策执行的灵活性与人性化。
4.2.4. 强化相关政策支持力度
在增加保障房建设规模的同时,完善“补人头”的租金补贴政策,为暂未获得配租资格的夹心层家庭提供经济支持[6];严格落实公积金制度,推动中小企业规范缴纳公积金,通过税收减免、首付比例优化、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增强夹心层群体住房支付能力;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控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弱化住房投资属性,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为夹心层群体创造更友好的市场环境。
4.3. 提升政策可及性,增强服务效能
依托现有基层服务网络,针对夹心层获取政策信息分散、申请流程繁琐的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传播与办理流程,让政策红利更便捷触达目标群体。
4.3.1 .构建统一的政策信息平台
整合住建、民政、人社等部门政策资源,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采用通俗化语言解读政策条款,制作图文指南、短视频教程等易懂材料,提供申请条件、流程指南、房源信息等一站式服务[7];同时通过政务APP、社区公告栏、企业宣讲会、新媒体账号等多渠道推送政策信息,确保不同类型的夹心层群体都能及时获取内容。
4.3.2. 简化申请办理流程
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推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对于异地工作、灵活就业等特殊群体,通过线上核验社保、个税缴纳记录替代纸质证明,降低跨区域申请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申请,允许后续补充,避免因材料不全反复驳回。
4.3.3. 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对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政策解读与业务办理能力,建立常态化政策答疑机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工等方式,为夹心层群体提供申请指导、材料准备等帮扶服务,重点关注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者、老年申请人等群体;在企业、产业园区设立“住房保障服务站”,为企业职工提供“一站式”申请协助,进一步降低政策获取门槛。
5. 结论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虽已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奠定坚实基础,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夹心层住房保障仍存在资格认定精准度不够、过渡性住房适配性不足、政策获取便捷性欠佳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为制约“中端有支持”环节有效落地的关键因素。为此,本文从识别机制、供给体系、政策可及性三个维度提出优化建议,通过革新识别机制,让保障对象认定更贴合夹心层家庭的实际负担与流动特征;通过完善供给体系,在“质”与“量”上双维贴近夹心层的过渡性住房需求;通过提升政策可及性,让夹心层群体更便捷地获取政策支持与服务。未来若能逐步落实这些优化方向,将更精准适配夹心层群体的过渡性、动态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推动住房资源公平分配,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