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将“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重要战略方向。然而,近年来我国面临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体现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作为环绕京津的经济大省与农业大省,河北省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显著。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8~2024年期间,河北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保持稳健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8年的32,997元增长至2024年的45,6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4,031元增长至22,022元。城乡收入比虽从2018年的2.35下降至2024年的2.07,但下降速度缓慢,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不容忽视,亟待有效解决。
传统金融体系受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以及物理网点覆盖有限等因素制约,长期存在“金融抑制”现象。农村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在获取信贷、支付、理财等金融服务时面临重重困难,“金融排斥”问题严重。这种排斥不仅阻碍了农村地区的资本形成和产业升级,也进一步固化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它以移动支付、线上小额信贷、数字理财等创新服务为代表,突破了传统金融的时空限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广的覆盖面和更高的效率,将金融服务延伸至“长尾客户”,尤其是那些被传统金融忽视的农村居民和小微经营者,为解决金融排斥问题、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宏大背景下,河北省的发展与京津两地紧密相连。京津冀三地地缘相接、人缘相亲,但在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密度和数字化程度上却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既给河北省的发展带来了挑战,也蕴含着机遇。数字普惠金融能否引导京津的金融、技术、市场资源向河北农村地区“普惠性”流动?其作用机理和面临的障碍是什么?这是当前亟待深入研究和解答的问题。
2. 文献综述
2.1. 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研究
数字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普惠金融理念在数字时代的延伸。由于传统金融体系存在金融排斥现象,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的概念,普惠金融强调金融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的多样性。然而,普惠金融的风险识别、信用记录和数据获取成本较高,传统普惠金融采取的一般做法往往难以兼顾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全面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内生要求,因此普惠金融要想取得长足发展,还需要找到新的突破口。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智能手机迅速普及,于是建立在这些数字技术基础之上的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数字普惠金融依托数字技术,一方面,它通过减少物理网点建设和维护成本、人力调查成本及客户使用成本,显著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借助客户交易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这两方面促使金融机构降低金融服务价格,增强弱势群体的金融可获得性,又以低成本、可控风险保障业务利润空间,实现商业可持续性[1]。
现有文献重点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一是推动经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提升经济韧性[3]。二是促进居民消费,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便利居民支付提高了居民消费水平[4]。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还能通过改善投资效率、增强家庭风险对冲能力,促进家庭消费升级[5]。三是推动创业创新,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为创新创业者拓宽资本获取途径;还能助力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意愿[6]。此外,数字普惠金融还能提升创业创新绩效[7] [8]。四是缓解融资约束,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显著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9] [10]。五是改善人力资本,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提高居民的金融知识和数字素养,更好地获取数字金融服务,形成良性循环[11]。
2.2. 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因素研究
Lewis (1954) [12]较早研究城乡收入差距问题,通过构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模型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原因。他认为随着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传统农业部门向高生产率的现代工业部门转移,城乡收入差距先随着工业扩张而扩大,而后随着农业生产率增加这一差距会缩小。
后续学者们主要集中在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包括城市偏向政策、城镇化、财政支出等政府方面的因素以及经济发展、产业结构、金融发展等市场因素。迟诚(2015) [13]认为城市偏向政策导致城乡教育支出不均,进而产生城乡人力资本鸿沟,扭曲初次分配;此外,以社会保障为代表的再分配政策也存在这种偏向,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产业升级过程中,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削弱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财政、投资及土地等资源大多往城市集中配置,加之户籍制度的调整,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14]。
在诸多市场因素中,金融发展水平被视为影响收入分配的关键变量。但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未得出统一的结论。Greedwood和Jovanovic (1990) [15]指出,由于初期存在金融排斥,金融发展会首先扩大收入鸿沟;随着经济进步和金融体系的包容性增强,其最终将促进收入分配的收敛,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呈倒U型关系。有研究表明,金融效率的提升能产生正向溢出,促使信贷向农业倾斜,这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渠道[16]。也有研究指出由于农村地区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排斥,无法享受金融服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加剧[1]。
2.3. 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
现有关于两者的研究中,主流观点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首先,借助大数据风控模型,数据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因缺乏抵押物而面临的信贷约束[9]。其次,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技术显著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4]。此外,其提供的低门槛线上理财与保险服务,不仅帮助农村居民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增强了他们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稳定了收入水平[17]。然而,也有学者提出由于“数字鸿沟”存在,数字普惠金融会加剧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地区在基础设施、数字技能等方面落后于城市,数字普惠金融可能会加剧“马太效应”,从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1]。此外,张丽君等(2023) [1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曲线呈现正“U”型,即先缩小后扩大。
2.4. 文献评述
当前学界关于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在研究视角、分析框架及核心内容上仍存在诸多不足。鉴于此,本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河北省为研究案例,创新性融入生态系统分析框架,深入剖析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内在逻辑。研究重点关注数字普惠金融推进“普惠”目标时面临的核心障碍,力求提出兼具系统性与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进而填补现有研究空白,为相关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3. 数字普惠金融缩小河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理
本文立足生态系统视角,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并非孤立发挥作用。该视角将数字普惠金融视为一个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目标的有机系统,其分析边界贯穿宏观政策与微观需求的全过程。系统内,政府部门负责顶层设计与激励,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提供产品与技术支持,市场平台实现供需匹配,而城乡居民则是最终的参与者和反馈者。各主体通过政策引导、技术赋能、市场响应与用户采纳的路径形成联动,其整体效能可从制度传导效率、技术覆盖广度、市场配置活力与民生改善感知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正是在这个系统中,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多渠道协同,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系统性影响,其核心机理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3.1. 市场整合机理
在此系统中,市场整合是连接供需两端、提升要素流通活力的核心环节。移动支付是数字普惠金融支付体系数字化的核心,在农村交易场景中扮演关键角色。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工具的普及,不仅简化了交易流程、提升了交易效率,还激活了农村经济活力。同时,移动支付减少了现金交易带来的手续费与资金损耗,有效降低整体交易成本,让农村生产者能将更多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数字普惠金融催生出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为农村生产者搭建了直连城市消费者的渠道。以往农民销售农产品需经过多层中间商,利润被层层挤压,收入难以提升;如今通过电商平台或直播带货,既能跳过中间环节、减少利润盘剥,直接获取更高收益,成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还能实时掌握市场需求,根据消费者反馈调整种植品种与策略,进一步提高销售利润。此外,这类模式还带动了农村物流、包装等配套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助力农村经济持续繁荣。
3.2. 资本流动机理
在此系统中,资本流动是金融资源精准下沉、激活农村经济的关键路径。大数据风控重塑信用评估体系。传统金融场景中,农民与农村小微企业因缺乏合格抵押物、财务数据不完善,难以通过金融机构信用审核,无法获得贷款支持,严重制约农村经济活力。数字普惠金融兴起后,大数据风控模型顺势而生,打破传统信用评估局限。该模型整合交易流水、社交行为轨迹、生产经营动态等多维度数据,为农村经营主体开展全面精准的信用评估,让信用良好但缺乏抵押物的群体获得针对性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注入全新动能。
线上普惠信贷激活农村经济。线上普惠信贷产品推出后,大幅简化贷款流程,农民无需复杂手续即可快速获资,既激发农村创业热情,也直接助力增收。这类产品重点赋能农村特色种植养殖、家庭农场等业态,推动相关产业壮大,不仅提升农村资本回报率与劳动生产率,还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供支撑。同时,它激活农村闲置资源,将区域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收益,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稳步前行。
3.3. 知识溢出机理
在此系统中,知识溢出是数字技术赋能居民、提升人力资本的重要体现。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移动端应用程序已不仅仅是简单的交易工具,更是一个丰富的知识载体。许多应用程序设置了专门的金融知识板块,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村居民介绍金融基础知识,帮助农村居民了解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则,提高金融素养,提升金融决策能力,能够更加理性地参与金融活动增加收入。此外,一些应用程序与农业专家、科研机构合作,为农民提供在线的农业技术指导课程,通过学习这些知识,农民能够改进自己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收入。
3.4. 社会保障机理
在此系统中,社会保障是构建风险抵御机制、维持系统稳定性的基础保障。数字保险降低投保和理赔门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中的数字保险,投保门槛低,农村居民只需通过手机App即可轻松完成投保操作;保险费用少,使得农村居民能够负担得起;理赔流程简化,可实现“快速理赔”。数字保险能够有效弥补农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收入大幅下降,从而稳定了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避免城乡收入差距因风险冲击而急剧扩大。
4. 数字普惠金融在河北省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4.1. 梯度式数字鸿沟
基础设施的梯度差异。虽然河北省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覆盖率已很高,但在燕山–太行山山区、坝上地区,网络信号不稳定、网速慢的问题依然存在。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城乡布局差距更大,这限制了高清视频直播、物联网农业等对网络要求高的普惠金融应用。农民在使用这些服务时,体验差、中断风险高,形成了“想用但用不好”的困境。
数字素养的梯度差异。许多中老年农民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练,对线上金融产品的安全性存在疑虑,甚至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他们是普惠金融最难触达的“沉默大多数”。相比之下,京津居民数字素养普遍较高,这种差距使得数字普惠金融的收益在区域内分配不均。城市居民能够更好地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实现增收,而农村居民则可能因数字素养不足而被排除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受益范围之外,可能进一步加剧城乡收入差距。
金融服务的梯度差异。京津地区凭借经济、金融与科技的核心枢纽地位,汇聚了全国顶尖的金融科技企业与多元化金融产品。反观河北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发展现状却存在明显短板。随着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农村区域的金融服务站、ATM机等物理网点不断收缩,直接削弱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而线上金融服务受限于农村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居民数字素养不足等现实条件,难以实现广泛普及。这既制约了河北农村经济的提质增效,也进一步拉大了城乡金融发展的差距。
根据北京大学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从2011至2023年总指数均值看,北京(319)、天津(275)与河北(238)呈明显阶梯状分布。在河北省内,廊坊、石家庄等发达城市指数靠前,而承德、张家口等冀北及山区城市则显著落后。这种省内“核心–边缘”分化与对京津的巨大落差,凸显了在京津冀协同中河北面临的现实挑战。
4.2. 供给侧的结构性失衡
信贷产品的“周期错配”。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在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农民的资金需求呈现“春借秋还”的特点。而许多线上小额信贷产品是按月等额本息还款,与农业生产现金流不匹配,增加了农民的还款压力和违约风险,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进一步增加后续融资的难度。这违背了普惠金融的初衷,阻碍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风控模型的“数据偏见”。当前主流大数据风控模型,核心依赖电商交易、社交互动、移动支付等线上数据构建评估体系。对于深耕传统农业生产、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而言,其生产经营活动多集中于线下,线上行为轨迹较少,导致有效线上数据储备不足。这类群体往往会被大数据风控模型误判为高信用风险,进而难以获取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所需的资金支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不平等现象也随之加剧。
保险产品的“供需错位”。河北农业生产常年面临干旱、洪涝、冰雹、病虫害等多重自然灾害风险,这些风险直接冲击农业生产稳定性,影响农民收入预期。但从市场供给来看,针对此类特定风险、专属农产品的数字保险产品创新力度不足,普遍存在保障范围有限、理赔门槛偏高等问题,难以精准匹配农民稳收增收的核心诉求[19]。
4.3. 生态系统协同不足
跨区域数据壁垒。京津冀三地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存在固有差异,这一现实带来两方面核心问题:一是涉农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跨区域传输和整合受阻;二是数据共享不畅,北京消费数据、天津港口物流数据与河北农业生产数据未深度融合[20]。这使金融机构难以搭建跨区域农村信用评估体系,限制了普惠金融的跨区域服务效能。
政策协同不足。京津冀区域数字普惠金融政策缺乏协同联动,显著影响其协同发展与普惠效能的充分发挥。三地财政补贴的标准、方式存在差异且缺乏统筹协调,使得优质普惠金融资源更倾向流入补贴力度较大的京津地区;风险补偿机制未能有效衔接,增加了金融机构跨区域业务拓展的难度与风险;税收优惠的幅度、范围也不一致,削弱了相关主体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导致优质资源多留存京津,不愿下沉服务河北农村地区。
市场主体协同不足。京津的金融科技公司拥有技术优势,但不熟悉河北农村市场;河北的地方法人银行熟悉本地情况,但技术能力不足。两者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技术与场景脱节,无法形成“1 + 1 > 2”的协同效应。
4.4.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
金融诈骗风险高发。农村地区由于金融知识普及程度相对较低,居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是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灾区。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不仅会造成农民财产损失,还会严重打击其对数字金融的信任,使其退回到现金交易等传统金融模式,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造成毁灭性打击,阻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进程。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数字金融的运转离不开农民个人信息、生产及交易数据的采集与留存,这些数据多集中存储于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的信息系统。当前数据安全与隐私防护体系仍不完善,部分主体缺乏严密的管理规范与技术防护能力,黑客攻击、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等行为,易引发数据泄露或滥用,直接威胁农民的信息安全与财产权益。农村居民普遍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维权渠道也较为有限,遭遇数据安全问题时难以有效维权追责,其在数字金融活动中的弱势处境,进一步加重了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顾虑与不信任。
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缺失。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催生出网络借贷、数字货币、智能投顾等各类数字金融新业态,在带来创新与便利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不小挑战。监管制度更新滞后于行业创新速度,导致部分新业态存在监管空白或套利空间。县域及农村地区监管力量薄弱,难以及时排查处置风险。不法分子借机利用监管漏洞,在农村开展地下钱庄、非法网贷等违规活动,扰乱金融秩序并埋下区域性风险隐患。末端监管未能贯通至执行终端,使得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缺乏有效监管保障,难以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影响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5. 对策建议
5.1. 顶层设计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京津冀涉农数据共享平台,平台需统一数据标准,制定覆盖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民生活等领域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及使用规范,确保三地涉农数据的一致性与兼容性。尤其要针对河北作为京津“菜篮子”和“米袋子”的定位,优先统一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的溯源数据标准,打通从河北田间地头到京津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数据通道,为发展供应链金融奠定基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层面,需通过技术与管理手段构建综合防护体系:以加密技术保障传输存储安全,凭权限管理控制访问范围,借备份恢复机制防范数据丢失,同时依托监测预警系统实时掌握数据使用动态、处置安全事件,全方位保障平台稳定运行与数据安全。
统一政策激励体系。财政补贴方面,需统一三地对涉农数字普惠业务的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的补贴标准,避免因力度差异导致资源过度向京津集聚;风险补偿上,建立跨区域衔接机制,明确共担规则,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河北农村的风险顾虑;税收优惠层面,统一优惠幅度与适用范围,消除区域政策壁垒。通过这三方面协同,引导优质金融与科技资源有序下沉河北农村,切实提升当地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面与效能,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协同监管与风险处置。推动三地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共享风险信息,确保一地风险能及时联动处置;监管部门需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合力打击跨区域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同时实时监测区域金融数据,及时预警潜在风险,制定统一应急方案明确责任,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5.2. 能力建设
鼓励京津金融科技企业与高校在河北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基地,将先进技术、理念与人才培养模式引入河北。金融科技企业可结合实践经验,通过内部培训、项目指导等方式,培养河北农村人员的数字金融实操能力,使其掌握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与风险防控知识;高校可依托教育资源,开设数字金融基础、农村金融市场分析、金融科技应用等课程,培养具备理论基础与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为河北农村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两市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位居前列,应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向周边县域辐射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构建覆盖县、乡、村的多层级数字金融服务网络,上层节点统筹区域金融资源、制定服务方案并指导基层;中间节点承接业务推广,提供咨询与办理支持;基层节点贴近村民,协助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等。
针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数字与金融能力较弱的特殊群体,开发符合其使用习惯的专属数字工具,通过优化界面呈现、强化语音辅助等方式,降低操作门槛。同时组织人员开展针对性帮扶,深入特殊群体生活场景提供定制化指导,协助完成基础金融操作与业务办理,确保数字普惠金融覆盖所有群体,让特殊人群平等共享发展成果。
5.3. 产品创新
生产场景创新。聚焦农业生产核心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可精准适配农时规律、降低经营风险。信贷产品紧扣农业生产周期性特征设计,缓解农民资金周转压力,规避流动性难题。保险产品则借助科技手段整合农业关联数据,实现灾害监测、损失核定与理赔流程的高效化,及时为受灾农户提供经济补偿,助力快速恢复生产、稳定收入预期,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例如,可围绕河北“梨果产业带”和“坝上蔬菜”等特色产区,开发订单贷与价格指数保险的组合产品。前者依据与京津商超签订的采购合同放贷,后者则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精准锁定特色农业的收益。
生活场景创新。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场景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精准对接居民日常需求,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度与使用体验。例如推动数字支付与医保缴费、社保缴纳等民生场景深度融合,通过优化操作流程,让居民无需往返线下排队,大幅减少时间成本与额外支出。针对农村养老核心诉求,开发低准入门槛、收益稳健的普惠型理财与保险产品,为农村居民养老生活提供保障。例如,为在京津务工的河北籍农民工开发专属的线上汇款、社保转移咨询及小额信贷产品,解决其异地金融服务的痛点。
区域协同创新。针对供应京津“菜篮子”基地,整合产业链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数据,为种植主体提供按生长周期匹配的生产贷款,为加工企业开发设备购置分期融资,为销售端设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障产业链各环节资金顺畅,稳定京津农产品供应。面向雄安新区周边农村,定制旅游配套信贷产品,放宽民宿、农家乐经营主体贷款准入,提供装修升级、设备采购专项额度,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5.4. 生态培育
政府作用。政府在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中起主导作用,需搭建协同发展平台,整合三地金融、数据、政策资源,实现产品信息共享、业务对接与协同办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尤其要利用河北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牵头建立“京津冀农村金融服务联盟”,打破行政壁垒,吸引京津的金融科技企业与资本要素向河北农村地区有序流动。制定支持政策,加大河北农村业务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风险补偿力度,降低主体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减少风险损失;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准入退出标准,规范秩序,防范风险,营造公平健康环境。
银行与科技公司作用。银行凭借资金与客户优势,创新产品服务,推出农村小额信贷、专属理财,满足村民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科技公司依托技术实力,开发数字化金融平台,利用大数据精准识别需求、人工智能实现风控与审批自动化,与银行合作开发创新产品,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双方应主动对接京津市场,一方面,将北京的科技研发优势与天津的港口物流数据引入河北,开发基于真实交易场景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针对服务京津市场的河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计跨区域的“信用 + 抵押”联动信贷模式,实现资产价值的跨区域认可。
农民与社会组织作用。农民反馈是产品迭代关键,使用中提出问题与需求,帮助机构改进产品,如简化信贷申请流程、优化保险条款。农村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整合分散农户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农户话语权;传递农户需求,促进供需对接;开展初步信用审核,降低机构信息不对称风险与服务成本,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这些组织不仅收集本地需求,更要主动对接京津的消费趋势和订单标准,引导农户按需生产,并以此为基础,与金融机构协商打包授信,将京津的稳定市场需求转化为河北农户的数字信用资产。
5.5. 风险防范
强化宣传教育。将金融安全知识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利用农村“大喇叭”定期播放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防范等内容;在宣传栏张贴案例海报;制作短视频通过社交平台传播,以多样形式提升农民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避免金融诈骗,保障财产安全。此外,可联合驻冀金融机构,在每年“三夏”和秋收等关键农时节点,组织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与农资信贷、农产品收购资金结算等实用知识相结合,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和接受度。
完善技术防护。金融机构需加大数据安全投入,采用加密技术保护农民信息传输存储,建立严格访问权限管理,防止数据泄露;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审计数据安全,整改隐患,保障农民信息安全,增强信任。
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县域监管能力建设,充实专业人才,开展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与业务水平;探索县域“监管沙盒”应用,为金融创新提供安全试验环境,实时监测评估试点业务,实现创新与风险防范平衡,促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
6. 结论
本研究分析京津冀协同发展下数字普惠金融对河北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探讨作用机理、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理论上,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市场整合、资本流动、知识溢出、社会保障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实际应用中,河北面临诸多阻碍:梯度数字鸿沟、普惠产品结构性失衡、金融生态系统协同不足、农村风险防范体系薄弱等问题,导致普惠效应未充分发挥。基于此,本文从顶层设计、能力建设、产品创新、生态培育、风险防范等五个方面提出系统性对策建议,助力河北省缓解城乡收入差距,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基金项目
2024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数字普惠金融对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JRSHZ-2024-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