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双刃剑效应和推进方略
Digital Economy Empowering Common Prosperity: Theory, Practice, Double-Edged Effects and Policy Roadmap
摘要: 数字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通过数字化赋能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共同富裕是激发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方向指引和动力保证。目前,以密集型要素投入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已形成路径依赖,城乡、地区和行业差距仍然存在,“效率”和“公平”矛盾凸显等等。数字经济赋予了共同富裕的新的时代内涵,亟需以理论映照现实,厘清共同富裕实现的现实实践与困境,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经济发展以“经济–社会–治理”三维赋能的创新实践驱动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共同富裕实现的矛盾。但其双刃剑效应仍不容忽视,如数字鸿沟多维与分化、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带来的就业结构与收入的更新与分化、隐私保护与数字剥削并存、数字经济增长与分配不平衡共生。因此,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在建立激励相容机制的同时,仍需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包容性发展;完善数字制度、强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Abstract: As a new economic paradigm,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a pivotal force in advancing common prosperity by means of comprehensive digital empowerment. In this era,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big-data technologies function as the core engines that propel common prosperity, while the vision of shared affluence itself serves as both the directional compass and motivational guarantee for the collective striving of all citizens. At present, China’s growth model remains locked in a path-dependent trajectory dominated by intensive factor inputs; interstitial gaps across urban-rural, regional, and sectoral dimensions persist, and the tension between “efficiency” and “equity”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salient. The digital economy therefore endows common prosperity with renewed contemporary connotations. An urgent theoretical interrogation of these connotations is needed to clarify the practical pathways and predicaments entailed in realizing common prosperity, thereby furnishing actionable guidance for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nd the attainment of the “Two Centenary” goals. Empirically, the digital economy drives the realiza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 through a three-dimensional, innovation-led modality that simultaneously reshapes economic structures, social relations, and governance architectures. This modality has mitigated, albeit partially, the contradictions that historically impede shared affluence. Yet the double-edged nature of digitalization remains non-trivial: multidimensional digital divides and their attendant stratification, skill biased technological change (SBTC) that reconfigures employment structures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the coexistence of privacy erosion and digital exploitation, and the symbiotic tension between rapid digital growth and unbalanced distributional outcomes all constitute formidable challenges. Consequently, to facilitate the substantive realiza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 it is imperative to design incentive-compatible mechanisms while simultaneously bridging digital divides to foster inclusive development, refining digital institutions to consolida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nd promoting innovation-driven strategies to ensur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文章引用:周嘉欣.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双刃剑效应和推进方略[J]. 可持续发展, 2026, 16(1): 212-223. https://doi.org/10.12677/sd.2026.161027

1. 引言

数字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通过数字化赋能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国务院最新印发的《“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数字经济通过创新驱动效应、产业升级效应和创业激活效应为共同富裕提供新动能;通过数字赋能与数字平权两大路径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然而,数字经济也存在双刃剑效应:一方面创造数字红利,另一方面可能加剧数字鸿沟、导致就业结构失衡、引发数据安全与伦理问题。

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被视作中国对日益恶化的全球不平等问题作出的重要回应[2]。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二者具有内在的价值耦合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转型带来了社会生产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理论认为,数字经济变革传统生产模式,促进劳动力就业[3],以技术创新驱动为核心形塑生产力,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抓手,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然而,数字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复杂的双重特性:既能通过提高社会生产率、缩小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来推动共同富裕,又可能因数字鸿沟强化、替代效应造成就业结构失衡等问题而阻碍共同富裕进程。

本文以数字经济的基本特征和时代内涵为切口,从理论维度剖析数字经济嵌入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梳理数字化赋能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模式,并基于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理论分析其存在的双刃剑效应,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方略。

2. 数字经济的基本特征与时代内涵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要素化是数字经济的首要特征。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数字化世界——从边缘到核心》白皮书预测,到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将达到175 ZB,中国数据量将增至48.6 ZB,占全球总量的27.8%。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关键生产要素,正在重构传统生产函数。数据要素的独特之处在于其非竞争性和正外部性,一个人使用数据并不妨碍他人同时使用,且数据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数据,形成价值创造的良性循环。

网络效应是数字经济的另一重要特征。根据梅特卡夫定律,网络的价值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这一特性在平台经济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微信月活跃用户超过13亿,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市场年度活跃消费者达9.6亿。强大的网络效应使得数字平台能够快速扩张,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显著降低边际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平台化是数字经济的组织特征。数字平台通过构建多边市场,连接生产者与消费者,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达15.4万亿元,同比增长11%。平台经济不仅改变了商品交易方式,还催生了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2023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约8.7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超过9600万人。

普惠性是数字经济的社会特征。数字技术的低门槛特性使更多人能够参与经济活动。移动支付普及率已达86%,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覆盖了以往传统金融难以触及的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截至2023年底,我国数字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超过24万亿元,服务小微市场主体超过6000万户。

3. 数字经济时代共同富裕的新内涵与多维特性

共同富裕在数字经济时代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维度。

(一) 数字经济时代共同富裕的发展性维度

发展性维度强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性。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9.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41.5%,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8.5%,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这表明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 数字经济时代共同富裕的共享性维度

共享性维度关注发展成果的公平分配[4]。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保持在0.46左右,收入分配状况仍需改善。基于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理论,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放大镜,既可能通过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改善收入分配,也可能因技能溢价扩大收入差距。这就需要通过完善再分配政策,确保数字经济发展的红利能够被广泛共享。

(三) 数字经济时代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性维度

可持续性维度注重长期协调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了绿色低碳转型,数字技术帮助传统产业能耗降低15%~20%。同时,远程办公、在线会议等新模式减少了通勤需求,据估算每年可减少碳排放超过1亿吨。这些都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4.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具有内在的价值耦合性。共同富裕是发展的、共享的、可持续的富裕[5],数字经济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同向发力,激发创新动能以推动创新发展,激活传统产能以实现协调发展,扶持弱势群体以实现共享发展,同时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得以兼顾。

从理论维度看,数字生产力语境下的共同富裕是以数字赋能“做大做优蛋糕”的价值共创与以数字平权“公平分好蛋糕”的价值共享为逻辑起点。在价值共创上,数字技术赋能经济效益升级、数字要素挖掘社会再生产价值、数字治理营造共同富裕社会新生态;在价值共享上,保障数字生产主体权能、加快数字基本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数字发展协同化(见表1)。

Table1. Digital economy’s features and impact on common prosperity

1. 数字经济的核心特征及其对共同富裕的影响

数字经济特征

内涵阐述

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

数据要素化

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重构生产函数

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造新的财富增长点

网络效应

连接价值与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

加速知识扩散,降低创新门槛

平台化

构建多边市场,整合资源配置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普惠性

低门槛接入,广泛共享

促进机会均等,扩大发展包容性

5.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模式

数字经济通过经济赋能做大做优蛋糕,通过社会赋能使得大众公平分享成果,通过治理赋能保障公平正义,并在不断的创新实践中衍生和优化代表性的地方模式和经验(见表2)。

(一) 经济赋能:提升发展效率,做大做优蛋糕

数字经济通过创新驱动效应、产业升级效应和创业激活效应三大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在创新驱动方面,数字技术创新作为数智化时代技术创新的新形态,为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新路径。数字技术创新发挥了结构效应、创业效应、需求效应,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创业活跃度、释放市场潜力,进而赋能共同富裕。研究表明,数字发明专利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强于数字实用新型专利,意味着高质量的数字技术创新对共同富裕的推动作用更强。

在产业升级方面,数字经济通过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双轮驱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业数字化提高了传统产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数字产业化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两者共同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创业激活方面,数字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了新动能。数字技术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金字塔底层群体的创业活力,通过数字化转型赋能促进了机会公平与价值共创。

(二) 社会赋能:促进机会均等,公平分享成果

数字经济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公共服务和数字技能培训等途径促进社会包容性发展,使更多人能够分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创新模式,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融资约束,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数字公共服务通过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模式,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技能培训通过慕课、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提高了劳动者的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增强了他们参与数字经济的能力。

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化治理优化收入分配机制,保障发展成果的公平共享。一方面,数字技术提高了税收、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政策的精准性和效率,减少了政策执行中的漏出和扭曲;另一方面,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增强了收入分配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有利于遏制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

数字生产力耦合数字赋能扩散效应与数字平权分配正义,推动社会数字化再生产的创新,并夯实共同富裕基座。在价值共享上,保障数字生产主体权能、加快数字基本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数字发展协同化,提升了共同富裕成果共享水平。

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在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具备显著优势:通过扶持弱势群体以实现共享发展。数字技术创新对共同富裕的积极影响在中西部地区、北方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以及政府创新支持力度较强地区更大,这表明数字经济具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潜力。

(三) 治理赋能:优化分配机制,保障公平正义

数字政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联合国《2020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指数全球排名第9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90%。“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创新模式大幅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

数字监管增强市场秩序维护能力。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更精准地识别市场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年度报告,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是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例如,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典型案例和执法综述中,网络案件占比极高。2023年专项执法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显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209件,罚没金额超过5.3亿元。数字监管特别加强了对平台企业的反垄断监管,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数字税收完善收入调节机制。金税四期系统实现了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数字化监控,税收征管效率显著提升。2023年,金税四期上线,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税收异常金额并有效追缴税款。数字税收系统还能够更精准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Table 2. Digital economy innovative practices for common prosperity

2.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创新实践模式

赋能维度

主要模式

实践案例

受益群体

经济赋能

产业数字化改造、农村电商、 数字创新创业

浙江“淘宝村”、 数字产业园区

中小企业、返乡创业人员、 农民

社会赋能

数字普惠金融、在线教育、 远程医疗

蚂蚁金服、腾讯教育云、 丁香医生

小微业主、农村学生、 偏远地区患者

治理赋能

数字政务、区块链社保、 大数据税收

浙江“最多跑一次”、 深圳区块链发票

普通市民、低收入群体、 自由职业者

6. 重点领域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应用场景

数字经济在智慧农业、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赋能共同富裕,成效显著(见表3)。

(一) 农业农村数字化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乡村要实现振兴和走向共同富裕面临着治理方面的挑战[6],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两大关键举措,农业农村也是迈向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7],这也是数字化赋能潜力最为巨大的领域。其应用场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智慧农业提升生产效能。通过部署传感器、无人机、物联网设备及AI算法,实现对农田、畜禽、水产的精准化种养与智能化管理。例如,基于遥感和气象大数据的“数字孪生农田”系统,能够模拟作物生长过程,并精准推荐播种、施肥、灌溉及收获的最佳时机与用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20%以上,同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这直接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入,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例如四川建设的智慧农业平台,集成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物联网数据,为农户提供精准种植方案,使水稻亩产提高15%,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0%。浙江实施的“数字农房”系统,通过三维实景建模优化村庄规划,使农村土地利用率提高。第二,农村电商拓宽增收渠道。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群营销等新模式彻底打破了农产品销售的地域限制,重塑了农产品供应链。“直播 + 短视频”的形式生动展示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建立了品质信任,实现了优质优价。例如,一些地区的特色农产品通过数字化营销,售价和销量均实现翻番,成功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显著增加了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第三,数字乡村治理优化资源配置。“互联网 + 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了惠民政策“一键直达”、村民事务“线上通办”。三资管理(资金、资产、资源)平台的建立,使村务财务公开透明,有效防范了微腐败,保障了集体收益的公平分配,增强了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工业制造领域,数字化转型呈现出显著效益。根据四川省的实践,制造业“智改数转”使重点企业生产效率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超40%。浙江省探索的“产业大脑”模式,已覆盖多个行业、数千家企业,并带动中小企业协同配套能力提升。

(二) 公共服务数字化促进社会公平与普惠共享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8]。数字化在此领域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和包容性。第一,在线教育与远程医疗打破时空壁垒。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汇聚全国优质课程资源,使得偏远地区的学生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优质教育,有效弥合了教育鸿沟。远程医疗平台则让基层患者无需长途跋涉,即可接受上级医院专家的“云端会诊”,大大降低了就医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是生命健康权的重要保障。第二,智慧社保与就业服务提升保障精度。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参保信息查询、资格认证、待遇申领等业务“一网通办”。利用大数据技术,社保部门能够精准识别未参保的困难群体,实现“政策找人”,确保应保尽保。数字化就业服务平台则通过岗位智能匹配、线上技能培训,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更高效、更个性化的就业服务,稳定了收入来源。

(三) 工业产业与企业数字化驱动转型升级与就业创造

产业数字化是“做大蛋糕”的根本途径,其带来的效率提升和模式创新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财富。第一,工业互联网重构生产模式。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连接人、机、物、系统,实现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设计、柔性制造和精准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构建的开放平台(如海尔COSMOPlat、富士康BEACON)向中小微企业开放能力,带动其“链式”数字化转型,共同提升竞争力,形成了“大企业共建、小企业共享”的生态赋能模式。第二,平台经济与零工经济创造灵活就业。虽然存在挑战,但数字平台(如电商、外卖、出行、内容创作平台)确实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为低技能劳动者、短期失业者等人群提供了宝贵的收入缓冲垫和就业过渡期。据统计,各类平台带动就业人数已超千万,成为稳就业的重要渠道。

Table 3. Digital economy core scenarios for common prosperity

3.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重点应用场景

应用领域

典型案例

实现机制

共富成效

智慧农业

四川“天府粮仓”数字平台

生产数据监测 + 智能决策

农户人均增收4200元/年

医疗健康

浙江“健康大脑”系统

电子病历共享 + 远程诊疗

基层就诊率提高至72%

教育培训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资源均衡分配 + 个性化教学

乡村学校优质课程覆盖率88%

社会保障

全国统一社保服务平台

资格精准核验 + 待遇直达

救助发放误差率降至0.5%以下

(四) 普惠金融数字化破解融资难题与赋能微观主体

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发展的主要障碍。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金融服务成本的显著下降和覆盖面的极大拓展。核心应用场景为大数据信贷。金融机构依托移动支付、网络交易、行政行为等留下的数字足迹,构建用户画像和信用模型,对缺乏传统抵押品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信用评估。网商银行的“310”模式(3分钟申贷、1秒钟放款、0人工干预)和建设银行的“惠懂你”平台等都是典型代表。这极大地改善了长尾客户的信贷可得性,赋能其通过创新创业增加收入,激发了市场内生动力。

7.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双刃剑”效应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双刃剑”效应体现在:一方面,它通过提升生产率、创造新岗位和普惠服务,为“做大蛋糕”和“共享成果”提供强劲动力;另一方面,凸显数字鸿沟问题,冲击就业结构并加剧数据安全与数字剥削,此外数字经济因其带来的技能偏向型技术又可能扩大高、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剧区域与群体分化,使“分好蛋糕”面临新挑战(见表4)。

(一) 数字鸿沟:从接入沟到能力沟的多维分化

尽管数字经济具有普惠特性,但其发展也可能加剧数字鸿沟问题。数字鸿沟不仅体现在接入沟(硬件设备与网络接入的不平等),还体现在使用沟(数字技能与应用能力的不平等)和收益沟(从数字经济中获益能力的不平等)等多个维度。

接入沟仍然显著存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但城乡差距显著,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2%,较城市低约18个百分点。同时,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占比仅为11.5%,与同期全国人口占比(约21.1%,国家统计局数据)形成巨大差距,数字鸿沟问题突出。在设备接入层面,低收入群体的智能手机渗透率相对较低,且设备性能普遍不足,影响了其数字体验。

使用沟问题更加突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线上办公用户规模达5.40亿,仅占网民整体的50.6%。据CNNIC《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5年8月发布)统计,能够熟练使用编程语言编写计算机程序的网民比例仅达到5.6%,农业生产信息化率为27.6%。数字技能不足直接影响了从数字经济中获益的能力,形成了“使用鸿沟”。

收益沟体现了数字红利分配的不均衡。数字经济收益主要集中在平台企业和技术精英手中。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理论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数字技术冲击,使得用工需求和供给的相对需求偏移,对高技能劳动者发挥互补效应,对低技能劳动者发挥替代效应,进而重塑收益结构,进一步拉大了劳动者收入差距。2023年,数字平台企业营收增长率超过20%,但平台从业者收入增长仅为5~8%。数字技术从业者平均工资是传统行业的1.8倍,技能溢价显著。这种收益分配的不均衡加剧了收入差距,影响了共同富裕进程。

研究表明,数字经济总体上对共同富裕及其不同维度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分地域来看,这一作用对东部地区更为显著,而中西部地区不显著;从经济发展水平角度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这一作用越显著。这表明数字经济可能加剧区域间的发展差距,形成“马太效应”。

数字鸿沟的强化会导致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社会的不平等,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抑制共同富裕的实现。特别是在年龄、地域、教育程度等方面处于弱势的群体,可能因为无法有效接入和使用数字技术而被边缘化,形成“数字难民”。

(二) 就业结构失衡:技术性失业与技能错配

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就业结构的深刻变革,可能引发技术性失业和技能错配问题。一方面,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替代了大量常规性、重复性的劳动岗位,导致低技能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新业态、新岗位,但这些岗位往往要求较高的数字技能和创新能力,与现有劳动力的技能结构不匹配。

自动化替代效应显著。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SBTC)理论认为,同一技术对中低技能岗位呈“自动化–平台化”替代,相对需求左移;高技能岗位需求右移更大。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中国的技能转型》报告(2021),到2030年,中国约有16%的工时可能被自动化技术替代,影响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制造业受影响最大,预计有25%的岗位将被自动化技术改造。特别是流水线工人、仓储管理员等重复性劳动岗位,被替代风险超过60%。

技能错配问题严重。数字经济发展催生了大量新职业,如人工智能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师、无人机操作员等,但这些新岗位要求较高的专业技能。《中国数字经济人才发展报告(2025)》测算:截至2024年底,全国数字经济人才总量约3286万人,需求规模约6500万人,缺口高达3200万人以上,并预计2025年底缺口仍接近3000万,其中高端复合型人才短缺尤为突出。与此同时,传统行业从业人员技能转型困难,再就业压力较大。

就业质量问题值得关注。平台就业虽然提供了灵活性,但也带来了就业稳定性下降、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根据“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障(2022)”课题组调查,新业态从业人员整体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较低,每人平均参保的社会保险险种只有1.46个。其中,超过60%的即时配送骑手未参保基本养老保险,38%以上未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整体参保占比甚至低至22%。

胡拥军和关乐宁(2022)指出,数字经济引起就业结构调整,导致低技能者结构性失业,替代效应造成就业结构失衡[9]。这种就业结构失衡不仅影响经济效率,还会加剧收入不平等,阻碍共同富裕进程。

(三) 数据安全与伦理问题:隐私保护与数字剥削

数字经济的发展伴随着数据安全和伦理问题的凸显。一方面,个人数据和隐私的大规模收集和使用带来了隐私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另一方面,数字平台可能通过算法合谋、大数据“杀熟”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形成“数字剥削”。

数据安全风险日益突出。2023年,我国数据安全事件报告数量同比增长25%,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占比超过60%。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问题频发,约75%的消费者表示遭遇过不同形式的算法不公平对待。数据垄断问题也值得关注,头部平台企业掌握着超过80%的市场数据资源。

算法黑箱问题影响公平。人工智能算法的不透明性导致决策过程难以解释,在信贷审批、就业招聘等重要领域可能产生歧视性结果。研究表明,一些招聘算法对女性求职者的评分普遍低于男性,偏差率达到15%。在信贷领域,算法模型对低收入群体的信用评分系统性偏低,影响其融资可获得性。

数字成瘾问题不容忽视。过度使用数字设备对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日均上网时间超过4小时,青少年网络成瘾率达到15%。数字消费主义盛行,过度消费、攀比消费等问题突出,数字负债人群比例达到18%,对家庭财务健康造成压力。

韩文龙与刘璐(2020)提出,数字经济可能存在支配性、垄断性及剥削性陷阱[10]。若不对这些陷阱加以防范,将对共同富裕的实现造成障碍。数字技术的资本逻辑、技术逻辑、市场逻辑等方面的弊端可能影响共同富裕的进程。

此外,数字化过度发展还可能带来享乐主义风险。数字消费主义和虚拟世界的过度沉浸可能导致物质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的蔓延,削弱社会凝聚力和奋斗精神,从精神文化层面阻碍共同富裕的实现。

(四) 数字经济增长与分配的不平衡性

实证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发展明显促进了本地区富裕程度的提升,但也显著扩大了本地区的收入差距,即同时存在“数字红利”和“数字鸿沟”。于斌斌(2025)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数字经济通过创新驱动效应提高了本地区的富裕程度和收入差距,但对周边地区的空间溢出效应则截然相反;数字经济通过产业升级效应提升了本地区的富裕程度并抑制了收入差距,但扩大了周边地区的收入差距[11]

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显著的地区不平衡与集群化特征。2023年,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占全国比重超过60%,其数字经济密度达到西部地区的8倍。从增长极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对全国数字经济的引领作用突出,其规模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50%。这种区域不平衡加剧了地区发展差距,影响共同富裕进程。

产业不平衡现象明显。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及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数字技术在我国各行业的渗透率呈现显著不均衡态势。以金融、电信为代表的驱动型行业,其核心业务流程数字化程度已超过70%,而农业、建筑业等传统行业的数字化水平仍处于不足30%的初级阶段。国家统计局的行业数据显示,这种数字化程度的“剪刀差”直接导致了行业间劳动生产率增速的分化,并进一步体现为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势差,加之数字产业本身的发展活力,形成了显著的人才虹吸效应。

群体受益不均问题值得关注。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主要集中在年轻、高学历、城市群体。综合行业调查报告及官方白皮书数据显示,我国数字技术领域从业者结构呈现显著的“年轻化”与“高知化”特征。据智联招聘等多家招聘平台发布的年度人才报告统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报告指出,该行业35岁以下青年从业人员占比普遍超过80%,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的比例则超过70%。相比之下,老年人、低技能劳动者等群体从数字经济中获益有限,甚至可能因数字转型而面临边缘化风险。

这种不平衡性表明数字经济的收益分配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如果缺乏有效的调节机制,数字经济可能加剧而不是缓解现有的不平等状况。

Table 4. Key challenges and manifestations in digitally-enabled common prosperity

4. 数字化赋能共同富裕的主要挑战及其表现

挑战类型

主要表现

影响群体

对共同富裕的负面影响

数字鸿沟

接入不平等、技能不足、 收益差距

老年人、农村居民、低教育群体

加剧机会不平等,强化社会分层

就业结构失衡

技术性失业、技能错配、 收入极化

低技能劳动者、传统行业工人

增加就业压力,扩大收入差距

数据安全与伦理

隐私泄露、算法歧视、 数字剥削

消费者、平台用户、小微企业

损害基本权益,导致数字异化

区域发展不平衡

数字集聚与扩散的不对称

落后地区、农村地区

强化区域差距,阻碍协调发展

8. 政策建议: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推进方略

基于理论分析及实践,本部分提出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系统性政策框架。政策设计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共同奋斗为核心、制度创新为保障”为原则,注重平衡效率与公平、激励与保障、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以下从六个维度提出具体建议。

(一) 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12]。应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领域,重点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这需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监管。

在再分配领域,应强化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的调节力度。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综合所得税制,平衡不同性质所得的税负水平;完善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涵盖更广泛的高端商品服务”。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均等化水平,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在三次分配领域,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研究表明,第三次分配助推共同富裕应坚持法治原则、制度原则和数字化方向,不断完善规则体系、促进分配制度协同发力,推动大数慈善“长足发展”。要完善慈善法律法规,简化慈善组织登记程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便捷高效的慈善捐赠体系。同时,要加强慈善监管,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山海协同、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需要实施新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具体而言,应建立区域发展的整体框架,明确区域定位,统筹推进四大地区板块协调发展战略。对于东部地区,要加快推进现代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西部地区,应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对于东北地区,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中部地区,则应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同时,要完善区域合作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区域互动、市场互通、资源互享、利益互补”的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特别是要深化对口支援和协作机制,先富地区要带动后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要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发展“飞地经济”,共建产业园区,促进产业转移和升级。还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承担生态保护任务的地区给予合理补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

此外,要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是连接城乡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平台。要通过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培育,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引导人口和经济活动合理分布,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区域发展格局。

Table 5. Policy balance: security vs. incentives

5. 保障与激励政策平衡点

领域

保障底线措施

激励相容机制

收入保障

低保标准联动CPI增长

就业奖励

教育医疗

义务教育全免费、基层诊疗占比70%

技能培训

农村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兜底

“飞地抱团”:村集体参股园区享受分红

(三) 建立激励相容的保障机制:避免“福利陷阱”与激励不足

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必须建立激励相容的机制[13],防止出现“养懒汉”和“等靠要”现象(见表5)。首先,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吊高胃口、不办“过头事”。要建立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使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促进共享权利和奋斗义务匹配。每个人既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分享“蛋糕”的权利,也有把“蛋糕”做大的义务。分配领域要反对平均主义,允许合理分配差距的存在,因为一定意义上,合理的分配差距也是激发人力资本提升和促进创新创业的动力。要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得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第三,要完善中等收入友好型的政策体系。“中等收入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支撑创新转型的人力资本基础、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应减少中等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上的成本,防止其因为负担过重重新降为低收入群体。同时,通过改善营商环境、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稳定就业主渠道,鼓励创业创新,拓宽居民收入来源。

(四) 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包容性发展

为缓解数字鸿沟问题,需要采取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质量,特别是加快农村和偏远地区的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开展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提高全民数字素养,重点针对老年人、农民、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三是推动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和普惠化。

在价值共享上,应保障数字生产主体权能、加快数字基本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数字发展协同化,提升共同富裕成果共享水平。通过体制保障、价值引导、实体运行、分配调节四个方面组成的发展路径,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在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健康有序发展。

(五) 完善数字相关制度:强化数字治理

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数据安全、伦理问题和垄断风险,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一是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防止数据滥用和侵犯隐私。二是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构建数字治理共同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的治理格局。

应引导资本逻辑,强化数字治理,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技术逻辑,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享发展;规范市场逻辑,发挥数字经济的整合功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形塑人本主义的数字生产理念、建构数字公益治理共同体,优化数字公共服务共享来解数字红利普惠难题。

(六) 推动创新驱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需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数字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效益。一是促进创新发展水平的提升,加大数字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提高数字技术创新能力。二是立足于自身的比较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三是创新和完善人才供给结构,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

数字生产力助推实现共同富裕,需数字“赋能发展”与“平权共享”的双轮驱动:一是以“赋能”增“效能”,诉诸数字赋能的生产新模式,从选代数字生态产业红利、升级智慧生活应用的智能红利、拓展适老化智能服务创新红利等方面放大数字红利的可及性效应;二是以“平权”稳“分配”,以形塑人本主义的数字生产理念、建构数字公益治理共同体以及优化数字公共服务共享来解数字红利普惠难题。

基金项目

重庆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共同富裕与共同奋斗的关系研究)。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 理论导报, 2021(10): 1.
[2] 张潇爽. 近期海外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热点述评[J]. 国外理论动态, 2022(1): 87-95.
[3] 陈贵富, 韩静, 韩恺明. 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与劳动力不充分就业[J]. 中国工业经济, 2022(8): 118-136.
[4] 刘培林, 钱滔, 黄先海, 等. 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J]. 管理世界, 2021, 37(8): 117-129.
[5] 陈丽君, 郁建兴, 徐铱娜. 共同富裕指数模型的构建[J]. 治理研究, 2021, 37(4): 5-16, 2.
[6] 徐凤增, 袭威, 徐月华. 乡村走向共同富裕过程中的治理机制及其作用——一项双案例研究[J]. 管理世界, 2021, 37(12): 134-151, 194.
[7] 王春光. 迈向共同富裕——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践行动和路径的社会学思考[J]. 社会学研究, 2021, 36(2): 29-45, 226.
[8] 李实, 杨一心. 面向共同富裕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行动逻辑与路径选择[J]. 中国工业经济, 2022(2): 27-41.
[9] 胡拥军, 关乐宁. 数字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与就业替代效应探究[J]. 改革, 2022(4): 42-54.
[10] 韩文龙, 刘璐. 数字劳动过程中的“去劳动关系化”现象、本质与中国应对[J]. 当代经济研究, 2020(10): 15-23.
[11] 于斌斌. 数字经济驱动共同富裕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25(3): 129-143.
[12] 李实. 共同富裕的目标和实现路径选择[J]. 经济研究, 2021, 56(11): 4-13.
[13] 郁建兴, 任杰. 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与政策议程[J]. 政治学研究, 2021(3): 13-25, 1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