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工具,已逐步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吉林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也面临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对吉林省相关政策文件的文本挖掘,找到当前改革的目的、措施和效果。并实地调研考察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现状,了解制约预算绩效工作推进的现实困境,总结当前普遍存在的关键问题。通过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结合文献分析法梳理其他省份的实践经验与先进做法,探索适用于吉林省财政的可行路径。通过对绩效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吉林省不仅可以更好地响应国家政策,还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引导作用。
2. 国内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现状
20世纪40年代,美国率先提出公共部门预算绩效的理念,随着20世纪7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迅速兴起,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预算管理呼声越来越高,要求明确政府的职责和管理目标,提高运行效率。随后各国、各州政府也相继颁布了预算公开制度、绩效拨款制度等。
我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开始关注预算分配中的绩效导向,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强调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并逐渐将相关研究重点集中在预算绩效评价方面。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标志着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各地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纷纷出台地方性管理制度,吉林省于2022年发布了《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也开展了一系列的考核工作和培训活动。但当前的制度文件多是起到方向性、政策性的指引和强调作用,对实际操作、结果运用方面仍然缺乏指导和依据。
3. 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
吉林省近年来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与创新,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财政支持。这些改革内容涵盖了法规体系的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信息化建设的加强以及绩效管理文化的建设等方面。通过这些措施,吉林省在财政预算管理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管理体系,为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这些改革回应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对财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还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1]。
3.1.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法规体系
3.1.1. 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修订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法规体系是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的首要步骤。其一应先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法规,使其能够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具体的吉林省应重点出台具备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例如《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细则。要明确规定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实施流程、责任主体、监督机制等内容,从法律层面为绩效管理提供保障。而且随着财政管理实践的深入,政策法规需要具备动态调整的机制,能够提前对现有法规进行修订优化,来应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新挑战与新问题。特别是在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管理涉及面广且复杂,法规体系必须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保证管理模式的前瞻性。
3.1.2. 绩效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在此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是法规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规范化意味着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和明确的责任分工来落实法规政策。例如各级财政部门在设定预算时要严格依据相关法规,保证绩效目标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从源头上避免资金的浪费。同时在具体操作中,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将目标设定、执行监控、绩效评估等环节进行系统化设计保证有章可循。又例如通过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因形式主义或数据造假等行为而导致的绩效失真。通过规范化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使各部门在推进绩效管理过程中步调一致,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3.2. 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3.2.1. 绩效目标的设定原则
吉林省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中,明确了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的重要性。绩效目标的设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能够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还能有效提升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在绩效目标的设定原则上,吉林省始终坚持“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结果导向”的原则。比如说各级政府部门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必须确保目标的具体性来保证这些目标既能够指导实际工作,通过这些设定原则,吉林省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有效避免了目标设定过程中的盲目性,还保证了各级财政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依据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
3.2.2. 绩效目标的评估与反馈
在绩效目标的评估与反馈方面吉林省也进行了深入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完善。为保证绩效目标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吉林省建立了以定量评估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估体系。这一评估体系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预算过程中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能通过数据分析和实际调研对目标实现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通过这种全面的评估机制,吉林省能够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反馈机制迅速进行调整优化,保证财政资金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益。总的来看,吉林省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有效推动了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向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3.3. 强化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3.3.1. 信息化平台的搭建
在信息化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深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信息化可以提高管理效率能显著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实时监控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吉林省积极推动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高度集成高效运行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例如,吉林省构建了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平台,使得各级财政部门能够在统一的系统中完成从数据录入到绩效评估的所有流程。这直接整合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数据信息,能实时监控资金流动及使用情况,从而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举例来说,某市在进行专项资金管理时,通过信息化平台能够即时获取各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资金未按计划使用的风险,并提前作出调整,这大大提升了财政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3]。
3.3.2. 数据共享与实时监控
在数据共享与实时监控方面吉林省同样进行了深入探索,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实现了跨部门的财政数据共享。此等机制的建立使得各级财政部门能够随时掌握预算执行的动态,保证数据流动的实时性。以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为例,各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共享数据能够实时了解项目进展以及工程完成度,从而让项目推进的顺畅性。这种数据共享提高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还有效减少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在一些资金使用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数据的实时监控可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实时监控功能的引入也为绩效评估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使绩效评估更加科学合理。例如,在评估某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时实时监控提供的各类数据指标,使评估不仅依赖事后审计而是贯穿了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这大大提升了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因此,通过信息化建设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了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
3.4. 推动绩效管理文化的建设
3.4.1. 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
吉林省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绩效管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制度和技术手段固然重要,但要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有效落地,还要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培育一种重视绩效、追求效率的文化氛围。因此吉林省在推动绩效管理文化建设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全面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在这方面吉林省首先注重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来提升财政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以及宣传活动,吉林省逐步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推广绩效管理的理念,使财政工作人员能够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应用绩效管理的方法。
3.4.2. 加强绩效管理的宣传与培训
吉林省还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级财政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绩效管理工作,通过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管理的结果与财政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挂钩,吉林省有效提升了财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吉林省还通过在各级政府部门内部树立绩效管理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绩效管理文化的形成。通过这些措施,吉林省逐步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形成了追求高效的工作氛围,使绩效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有效落实。绩效管理文化的建设,提升了吉林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提供了持续的动力支持。利用文化的培育,吉林省在绩效管理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4]。
4. 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路径
4.1. 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
在推进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过程中,科学规划与详细制定改革方案是至关重要的起点。吉林省深知,改革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案的合理性。因此,吉林省着手制定了一个详细且分阶段实施的改革方案,保证改革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地见效。在制定方案时,吉林省通过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让其每一项改革举措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具有可操作性。方案中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步骤和时间节点,例如,在第一阶段重点推进法规体系的完善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第二阶段则着重于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的优化。每一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都经过仔细论证,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部门能够协同作战,稳步推进改革。这种详细的方案设计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路线图,为各级部门分工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从而有效避免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和执行力不足等问题。
4.2. 加强政策协调与资源配置
吉林省意识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加强政策协调与资源配置至关重要。绩效管理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政策导向。因此,吉林省通过设立专项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级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这个协调机构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还负责调配资源、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跨部门问题。比如,在推行信息化平台建设时,各部门的需求和现有系统存在差异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协调机构及时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规范,使得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化平台的搭建过程中能够高效对接,保证数据的无缝连接和系统的兼容性。另外,吉林省还通过整合各类财政资源,在改革的各个环节都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比如,为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吉林省专门设立了信息化建设专项基金,用于采购硬件设备、聘请技术专家和开发定制化软件,进一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高质量推进。这些政策协调和资源配置的举措,极大地增强了各级部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执行力,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5]。
4.3. 加大改革的监督与评估力度
为了确保改革能够真正取得实效,吉林省还加大了对改革过程的监督与评估力度。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吉林省为此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对改革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评估。其一,吉林省通过设置改革推进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级政府部门的改革进展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改革措施能够按计划落实到位。这个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发布监督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部门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另外吉林省还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的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可通过聘请独立的专家团队,对改革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为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提供科学依据。例如,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平台的使用效果和数据处理效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系统运行中的瓶颈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通过这些监督机制,吉林省能够在改革的每个阶段都及时进行调整优化,让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5. 结语
吉林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革,紧扣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从完善法规体系到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再到信息化建设和绩效文化的培育,这些环环相扣的改革措施为财政管理的精细化、透明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改革的核心不仅在于政策设计,更在于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通过在全省52个市县中有40个市县成立了专职机构,47个市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或专班;各地在不断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量的同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质量。通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直接挂钩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创立了“吉林财政绩效”简报等措施,确保了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地和有效执行。随着这些改革举措的深入推进,吉林省财政管理将不断优化,不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也为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保障。展望未来,吉林省将继续深化改革,为实现更加稳健、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