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赋能《税法》课程思政育人的实践研究
Case-Based Teaching Empowerment: A Practical Study 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the “Tax Law” Course
DOI: 10.12677/ces.2026.141041,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周 倩:巢湖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关键词: 案例教学税法课程思政Case-Based Teaching Tax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urriculum
摘要: 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下,《税法》课程肩负着培养德法兼修税务人才的重要使命。案例教学作为该课程的核心方法,如何超越工具理性,有效承载思政育人功能,成为教学改革的关键。本研究构建“三维案例遴选–四阶课堂实施–三元效果评价”的案例教学思政赋能路径。通过精选思政导向案例,并重构教学流程,将价值引导有机融入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基于准实验设计,采用经信效度检验的问卷(Cronbach’s α = 0.956, KMO = 0.848)系统评估案例教学对学生思政素养的影响。结果显示:该模式有效激发了学生的课堂参与热情,显著增强了其对税收法治精神、诚信原则和社会责任的认同感,学业综合素养同步提升。本文验证了案例教学是赋能《税法》课程思政育人的高效路径,为同类课程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方案。
Abstract: Under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fostering virtue through education”, the “Tax Law” course shoulders the critical mission of cultivating tax professionals with both moral integrity and legal expertise. As the core pedagogical method of this course, case-based teaching must transcen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effectively fulfill i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function, which has become pivotal for teaching reform. This study constructs a “three-dimensional case selection, four-stage classroom implementation, triadic effect evaluation” framework to enhanc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rough case-based teaching. By carefully selecting ideologically oriented cases and reconstructing the teaching process, it organically integrates value guidance with knowledge impartation and competency development. Based on a quasi-experimental design, a questionnaire with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tested (Cronbach’s α = 0.956, KMO = 0.848) was systematically used to evaluate the impact of case-based teaching on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literacy. The results show: this model effectively stimulates students’ classroom engagement, significantly strengthens their sense of identification towards the spirit of tax rule of law, the principle of integrity,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while simultaneously enhancing their comprehensive academic literacy. This paper verifies that case-based teaching serves as an efficient pathway to empower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the “Tax Law” course, offering a replicable practical solution for similar courses.
文章引用:周倩. 案例教学赋能《税法》课程思政育人的实践研究[J]. 创新教育研究, 2026, 14(1): 314-322. https://doi.org/10.12677/ces.2026.141041

1. 引言

随着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深入实施,“立德树人”已成为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与价值旨归。法学教育,特别是作为直接关联国家财政收入与公民“钱袋子”的《税法》课程,不仅承担着传授税收法律知识、培养税务专业技能的重任,更肩负着塑造学生法治信仰、培育诚信品格、筑牢社会责任意识的思政育人使命。培养新时代既精通税务专业技能又恪守职业伦理、既具备法治思维又心怀“国之大者”的德法兼修型税务人才,是《税法》教学改革不可回避的核心命题。

然而,反观当前《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实践,一个普遍的困境在于“知”与“行”、“技”与“德”的疏离,即所谓的“两张皮”现象[1]。具体表现为:其一,“生硬嫁接”,思政元素往往以“贴标签”或“课末总结”的方式突兀地嵌入知识讲授中,未能与复杂的税法条文、鲜活的税收实践有机融合,显得空洞而说教;其二,“情感隔阂”,教学方式多以教师单向灌输为主,未能触及学生的内在情感与价值认知,学生对“税收公平”“纳税义务”的理解停留在抽象概念,难以内化为真正的认同与自觉的行动。这种“物理叠加”而非“化学反应”的育人模式,导致思政效果浮于表面,育人成效不显著。

围绕《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现有学术成果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一方面,关于《税法》课程思政的研究,已有大量文献充分论证了其必要性与重要性,并致力于挖掘和梳理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2],如法治精神、诚信教育、社会责任、家国情怀等。这些研究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内容指引,但其焦点多集中于“教什么”(思政内容),而对“如何有效地教”(教学方法论)的探讨尚显薄弱。另一方面,关于“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充分肯定了其在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提升实践能力方面的作用[3]。部分研究也开始触及案例教学与思政教育的关联,但多数仅将案例视为思政道理的“例证”,尚未从教学设计的根本上,将案例教学的全过程——从案例遴选、课堂实施到考核评价——系统性地重塑为一条完整的思政育人路径,也缺乏对其育人成效的科学测量与因果推断[4]

鉴于此,本研究旨在通过一项准实验研究,系统探索案例教学赋能《税法》课程思政育人的有效路径。研究核心问题为:一套系统化设计的案例教学模式,能否显著提升学生的税法专业知识水平,并同步增强其在法治精神、诚信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核心思政素养?为此,本研究将构建“三维案例遴选–四阶课堂实施–三元效果评价”的赋能模型,并通过对照实验(2021级~2023级会计学专业学生)与标准化测量工具(SPSS软件)进行验证,以期为破解课程思政“两张皮”困境提供兼具理论创新性与实践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专业课程中价值观教育的整合模式

将价值观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已成为全球高等教育的重要趋势。国外研究强调“伦理整合”(Ethics Integration)与“价值敏感设计”(Value-Sensitive Design),主张在专业知识教学中创设道德困境,引导学生进行反思性判断[5]。在会计、法学等领域,案例研究被广泛认为是连接专业知识与伦理价值的桥梁[6]。国内研究则集中于“课程思政”的内涵挖掘与元素梳理,但在如何通过系统的教学设计实现“盐溶于水”般的价值浸润方面,实证研究与深度理论探讨仍显不足[7]。本研究试图弥补这一缺口,聚焦于案例教学这一具体方法的系统性重构。

2.2. 建构主义与价值认同理论

本研究的教学设计主要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价值认同形成规律。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在原有经验基础上主动建构意义的过程。这意味着思政素养的提升不能依赖灌输,而需通过创设真实、复杂、蕴含价值冲突的学习情境,促使学生主动探究、协商并建构自己的价值认知。价值认同理论指出,个体价值观的形成经历认知认同、情感认同到行为认同的渐进过程[8]。相应地,教学设计需提供从价值感知、理性辨析到实践体认的完整链条,促进价值观的内化与固化。上述理论共同构成了本研究“四阶”课堂实施流程的设计依据。

2.3. 本研究模型的创新与不足

相较于现有研究,本模型具有以下特点:1) 系统性。它超越了单一使用思政案例的层面,构建了涵盖案例遴选、课堂实施、效果评价的完整教学闭环。2) 实证导向。采用准实验设计与标准化测量工具,旨在提供关于教学效果的经验证据。3) 深度整合。强调通过思辨性案例和结构化讨论,在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自然引发价值判断与伦理思考,而非简单附加价值说教。

然而,模型在实践中也面临挑战与局限,包括:1) 教学深度与广度的张力:深度思辨讨论耗时较多,可能与覆盖全部课程内容的教学计划产生矛盾。教师需精心选择关键节点融入案例教学,在“点”的深度与“面”的广度间取得平衡。2) 模型的适用边界:本研究在特定院校和专业中开展,样本量有限。模型的普适性有待在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学生群体中进一步检验。3) 评价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思政素养的内化与行为表现具有长期性和情境性,短期课程内的测量虽能反映认知与态度的变化,但长期影响力的评估仍需更持久的追踪研究。

3. 赋能模型构建

3.1. “三维”案例遴选

案例遴选是思政教育的逻辑起点,决定了价值引导的深度与广度[3]。教学团队基于《税法》课程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从三个维度构建案例库,确保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的深度融合。

1) 价值维度:正反结合,树立价值标杆与划定行为红线

本维度通过正反案例的对比分析,构建清晰的价值认知框架。在正面引导方面,精选“老干妈”二十年如一日坚持诚信纳税、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后持续加大创新投入等典型案例,通过展现守法诚信带来的社会认可和政策红利,树立“诚信致远”的价值标杆。在反面警示方面,系统剖析某明星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款、某网红利用税收洼地逃避纳税义务等事件,从法律后果(补缴税款、罚款、刑事责任)、社会影响(形象崩塌、行业抵制)和个人发展(职业生涯中断)三个层面进行深度解析,强化学生对法治底线的敬畏意识。这种正反对比的设计,使学生在价值认知上既有学习榜样,又有行为戒尺。

2) 内容维度:宏微结合,贯通国家战略与民生关切

本维度注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建立税收与国家治理、个人发展的有机联系。在宏观层面,选取环保税与“绿水青山”战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与“稳就业保民生”等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政策背景、实施效果和社会意义,引导学生理解税收作为国家治理重要工具的战略价值。在微观层面,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共同富裕”目标、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真实场景中感受税收与公民权利的紧密联系,培养“纳税是公民基本义务”的自觉意识。这种宏微结合的内容设计,有效打通了国家战略与人民生活的连接通道[5]

3) 思辨维度:冲突设置,激发价值判断与伦理抉择

本维度注重设计有道德张力的案例情境,培养学生面对复杂涉税问题时的价值判断能力。例如,某外卖平台将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社保支出与纳税义务,引导学生深入探讨数字经济背景下劳动权益保障、税收公平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复杂关系。再如,“某高科技企业在享受大量税收优惠后,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至海外”的案例,引发学生对税收优惠本质、企业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的深度思考。这类思辨型案例不仅训练学生的专业判断能力,更在价值冲突中深化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

3.2. “四阶”课堂实施

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和价值认同规律,本研究设计了环环相扣的四阶段教学流程,通过层层递进的课堂实施,实现从价值认知到内化的深度转变。

1) 情境锚定:以“疑”导“思”,激发价值认知

本阶段通过精心设计的案例情境,创设价值认知的起点。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教学中,以典型的“城市双职工家庭”的财务状况为例,提出“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这一技术性问题,更通过“为什么子女教育与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这项政策体现了国家哪些方面的价值考量?”等价值性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税收政策背后的社会意义。在“消费税”教学中,从学生熟悉的“奢侈品消费”或“高端烟酒”等现象切入,引出征税主题,并追问“为什么国家要对这些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除了增加财政收入,对社会生产和居民消费会产生怎样的调节作用?”等思辨性问题,激发学生对税收调节职能的深度思考。这种提问策略,使专业学习从一开始就带有价值探索的性质。

2) 探究共议:以“辩”明“理”,促进价值建构

本阶段在案例情境导入的基础上开展理论教学,并通过多元主体的互动研讨,推动价值认知的自主建构。在“企业纳税筹划”案例中,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企业财务主管、税务官员、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等角色,从不同立场探讨“合法避税”与“道德纳税”的边界。在“消费税改革”研讨中,引导学生模拟“财政部税政司专家论证会”,就是否开征“高糖、高盐、高脂食品税”“新兴奢侈品税”“高端消费行为税”等议题进行多角度辩论。这种多角色、多视角的研讨过程,使学生超越单一的技术视角,在观点碰撞中深化对税收公平、社会正义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完成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建构的转变。

3) 凝练升华:以“讲”定“向”,实现价值引领

本阶段通过教师的系统总结和理论提升,实现价值引领的最终确立。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教师首先从专业知识层面厘清概念误区,如明确“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的法律边界;进而从价值层面,将讨论中涌现的碎片化观点提升到理论高度,如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阐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消费税改革分析“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从企业纳税案例弘扬“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旗帜鲜明而又循循善诱的价值引领,确保思政教育“不走样、不跑调”。

4) 迁移应用:以“行”固“信”,完成价值内化

本阶段旨在通过具有社会属性的实践任务,引导学生将价值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做”中学,在“行”中思,最终固化为稳定的价值信念。例如,在完成个人所得税教学后,要求学生为特定家庭编制一份通俗易懂的“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指南”,或模拟为不同收入群体进行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深化对税制公平性与人性化的理解,更能切身感受其作为“税法宣传者”的社会服务价值。在消费税教学后,则可组织学生围绕“绿色消费税改革”议题,撰写一份面向政策部门的“建议报告”,探讨如何通过优化消费税制来引导绿色消费、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这种“学以致用”的教学设计,使价值观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3.3. “三元”效果评价

为科学评估思政育人成效,本研究构建了过程与结果兼顾、短期与长期结合的三元评价体系,形成有效的教学反馈闭环。

1) 过程性评价:关注价值表达与判断过程

通过课堂观察记录、小组讨论表现、角色扮演投入度等指标,实时评估学生在案例研讨中的价值倾向和判断逻辑。例如,在“企业纳税伦理困境”案例讨论中,重点关注学生能否超越单纯的技术视角,综合考虑法律、伦理、社会等多重因素;在“消费税改革”辩论中,着重考察学生能否立足国家发展大局思考问题。这些过程性记录不仅为教学评价提供依据,更帮助教师及时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2) 结果性评价:检验价值理论掌握程度

在期末考试和阶段测验中,设置体现思政内涵的综合性试题。如“请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论述税收在促进社会公平中的作用”“从税收法治角度,分析某明星偷逃税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等开放性试题,既考查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又评估学生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深度。同时,通过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考察学生系统阐释税收政策价值内涵的理论水平。

3) 追踪性评价:评估价值观持续影响力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后续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和实际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特别关注学生在面临真实涉税业务时,能否坚守职业道德底线,自觉维护税收公平正义。这种长期追踪评价,为教学模式的持续优化提供重要参考。

三者共同构成的“设计–实施–评价–优化”教学闭环(如图1所示),不仅确保思政育人目标的有效实现,更推动教学模式在实践检验中不断完善。通过这一完整的评价体系,教师能够准确把脉思政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良性循环。

4. 案例教学课堂实施举例——平台经济下的税收伦理困境

4.1. 阶段一:情境锚定——揭示价值冲突

教师呈现案例基本事实与相关法律条文(如关于劳动关系认定、个体工商户纳税的规定)。核心设问为:“从法律形式上看,平台的做法是否‘合法’?从经济实质与社会效果看,它可能带来哪些问题?当‘法理形式’与‘经济实质’发生冲突时,税收政策与监管应何去何从?”此问直接锚定“形式合法与实质公平”这一核心价值冲突,激发学生思考。

Figure 1. Shows the path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rough case-based teaching

1. 案例教学思政育人路径

4.2. 阶段二:探究共议——展开多元辩论

学生分组,分别扮演平台法务经理(主张模式创新、降低成本)、税务官员(关注税源流失与征管难题)、骑手代表(诉求权益保障与收入稳定)、社会学专家(关注社会公平与劳动异化)。各组进行深入研究与模拟辩论。课堂争论激烈:一方强调商业模式的灵活性与法律形式的合规性;另一方则抨击其逃避法定义务、侵蚀税基、损害劳动者权益。教师引导学生不仅援引《税法》,还需结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进行综合判断。

4.3. 阶段三:凝练升华——实现价值引领

在辩论基础上,教师进行总结升华:首先,厘清“税收筹划”“避税”与“偷税”的法律与伦理边界。其次,引导学生认识到,此案例折射出数字经济对传统税收和劳动法律体系的挑战。核心价值引领在于:法治精神不仅要求遵守法律条文,更追求实质正义;诚信原则不仅是个体道德,也是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税收制度的完善应服务于“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的更大社会目标。没有唯一的标准答案,但讨论深化了对“公平”“正义”“责任”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内涵的理解。

4.4. 阶段四:迁移应用——促进行动反思

课后任务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撰写一份《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税收与劳动保障政策的初步建议》,需兼顾税收公平、经济发展、劳动者权益与社会稳定等多重目标。此任务促使学生将课堂激发的价值思考,转化为具有建设性的政策分析能力,实现知行合一。

5. 教学实践效果

5.1. 知识育人效果

以C学院2021级至2023级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为例,通过设计与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教学,将改革理念融入实际教学,并对教学效果进行数据化跟踪与持续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方面,在第一课堂教学中,学生成绩稳步提升。图2显示了三个年级《税法》课程的成绩分布(各年级考核标准与难度保持相对稳定)。图中数据为各成绩等级的学生人数,可以看出,在实施案例教学后,学生优秀率显著提高,不及格率大幅下降,这充分体现了案例教学对学习效果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在第二课堂实践中,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近三年来,累计获得省级财税技能大赛奖项80余项。通过这些实践锻炼,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以及解决复杂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Figure 2. Numbers of students’ scores distribution for the “Tax Law” course in College C (2021~2023 grades)

2. C学院《税法》课程成绩分布人数(2021级~2023级)

5.2. 思政育人效果

为科学评估案例教学模式的思政育人效果,本研究采用不等组前后测准实验设计,以C学院2021级~2024级会计专业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将2021级作为对照组,2022级和2023级作为实验组,对照组采用传统讲授为主、辅以常规案例教学模式,实验组实施“三维四阶”案例教学模式。三个年级由同一位教师授课,使用相同教材,教学进度与课时总量保持一致,以控制无关变量。结课后自编《税法课程思政素养调查问卷》,问卷基于课程目标编制,涵盖“法治精神”“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三个核心维度,信效度检验表明,问卷具有优良的心理测量学属性:总体Cronbach’s α系数为0.956,KMO值为0.848,探索性因子分析提取出结构与理论构想吻合的公因子,累计方差解释率达89.847%,证明该问卷信度高、结构效度良好,适用于本研究。从调查问卷结果可知(见图3),实验组(2022级、2023级)学生较对照组(2021级)课堂参与度更高,更能从多角度分析涉税问题,并对税收的社会功能(法治精神、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表现出更深的理解与认同。图4结果显示,在有关课程思政成效的开放题中,“案例”是学生反馈中提及频率最高的关键词,表明案例教学方式得到了学生的广泛认可。

Figure 3. Shows the teaching eff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ase studies in the “Tax Law” course at College C

3. C学院《税法》课程思政案例教学效果

Figure 4. Questionnaire survey word frequency

4. 问卷调查词频

6. 结论

本研究构建并实证检验了“三维案例遴选–四阶课堂实施–三元效果评价”的案例教学思政赋能路径。准实验结果表明,该模式能显著提升学生在法治精神、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等维度的思政素养,并同步促进其学业成绩。研究证实,通过系统性的教学设计,案例教学能够从一种专业技能训练方法,升华为实现《税法》课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目标的有效引擎。尽管在实施中对教师能力、课程设计提出了挑战,但其为破解法学类课程思政“两张皮”困境、实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提供了科学依据与实践框架,具有推广借鉴价值。

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教研项目(2023jyxm0805);2022年度巢湖学院校级质量工程一般项目(ch22jxyj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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