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正加速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2025年8月,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提出要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根据国际经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后,消费增长将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服务消费成为核心驱动力,消费政策重点也从刺激需求转向调节需求和创新供给并重。然而当前,AI技术驱动的精准化、沉浸式与共创化消费新趋势,与传统文化产业刚性供给体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这一背景下,政府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和政策干预,破解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课题。基于AI驱动的消费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框架,本文从政府治理的角度出发,围绕“AI如何重塑文化消费行为?”、“当前文化供给侧存在哪些主要短板?”以及“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实现文化供给体系与新兴消费趋势的动态平衡?”三个核心问题展开研究。本研究旨在为完善政府文化政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路径。
2. 理论基础
2.1. 核心理论
2.1.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从“通用逻辑”到“文化产业适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传统内涵聚焦“三去一降一补”,但在文化产业领域需结合产业属性进行针对性调整,其核心矛盾并非“产能过剩”,而是“有效供给不足”与“需求升级”的错配。相关公共数据供给侧改革研究中揭示,“降成本”需聚焦产业转型的关键瓶颈,“补短板”要瞄准基础设施与制度缺口[1]。具体到文化领域,“降成本”应指向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初始成本,如AI建模、算力投入,据《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当前文化产业中小企业AI投入门槛约50万元,远超多数企业承受能力;“补短板”需完善跨业态协同的基础设施,如数据共享平台,破解“数据孤岛”导致的融合障碍[2];“去杠杆”则要破除文化、科技、旅游等部门的行政性壁垒,减少“条块分割”对要素流动的制约。这种适配性调整,既遵循供给侧改革的核心逻辑,又贴合文化产业“轻资产、重创意、强协同”的特性。
2.1.2. 产业组织理论:AI时代的“要素协同”需求
产业组织理论的平台生态视角强调“数据–算法–场景”的协同互动,这一逻辑在AI驱动的文化产业中尤为关键[3]。文化产业的AI生态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要素自由流动,即文化数据、算法工具、应用场景,需打破壁垒;二是公共平台支撑,由于中小企业难以独自承担算力、数据存储成本,需政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4]。当前文化、科技部门数据共享率不足30%,导致AI算法难以获取全面数据支撑,推荐精度与场景适配度大打折扣,这也印证了“平台生态”对文化产业AI应用的必要性。
2.1.3. 制度经济学:文化产业的“特殊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制度缺陷会抬高市场交易成本,而文化产业的交易成本具有显著特殊性——不仅包含传统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还涉及版权界定、数据隐私等新型成本[5]。相关AI伦理研究中发现,算法透明度不足、数据产权模糊会使文化企业的创新风险成本增加30%以上,这一结论与我国文化产业现状高度契合[6]。例如,跨部门文化科技融合项目需对接文旅、科技、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规章,审批流程存在明显效率瓶颈——据跨部门协作流程优化领域的实践调研显示,此类项目因涉及多部门规则衔接与多层级审核,耗时较单一部门项目显著增加,这种“制度性交易成本”直接抑制业态融合;而AIGC版权归属不明确导致相关纠纷呈快速增长态势,成为文化产业版权领域的突出问题——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动态报告》显示,AI生成内容引发的版权争议已占年度文化产业版权纠纷总量的35%以上;同时艾瑞咨询《2024年文化科技产业版权风险报告》调研指出,超60%文化企业因AIGC版权界定模糊不得不减少相关创新投入,形成“创新抑制–供给滞后”的恶性循环。从这一视角看,政府的核心作用在于通过制度设计降低这类“特殊交易成本”,为产业协同扫清障碍。
2.2. 理论整合模型:AI驱动下供给侧矛盾的生成机制
综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观点,本研究构建了一个整合性的理论分析模型(如图1所示),旨在系统揭示“AI驱动的消费变革如何引致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内在逻辑。该模型强调了技术、市场与制度三者间的动态互动,将AI技术视为外生冲击,通过重构消费行为、影响产业组织(平台结构) 与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条核心路径,最终传导并激化了供给侧在效率、业态与治理层面的深层矛盾。
模型的逻辑起点是AI技术对文化消费行为的重塑。推荐算法、VR/AR、AIGC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消费的精准化(个性化)、沉浸化(场景化)与共创化(参与化)三大新趋势。这一变革不仅标志着需求侧的升级,更对供给侧的响应能力与组织形态提出了全新要求。
面对新需求,供给侧主要通过两条关键路径作出响应,并在此过程中衍生出核心矛盾:
第一条路径是平台生态的结构性失衡与协同失灵。新消费形态本质上要求一个能够高效整合“数据–算法–场景”的开放式平台生态系统。然而,现实中的产业响应却形成了“失衡的平台结构”:数据与算力资源因行政壁垒或商业垄断而流动不畅,导致“数据孤岛”;文化企业、科技公司与运营平台等不同主体因角色固化与利益分割,难以开展深度融合。这种失衡结构使得要素无法自由协同,供给端难以快速聚合资源以打造沉浸式、跨界化的文化产品,从而直接导致了“业态结构矛盾”,即融合需求与资源孤岛化之间的根本性冲突。第二条路径是特殊交易成本的显著放大与创新抑制。AI驱动的共创化消费及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急剧放大了文化产业固有的特殊交易成本。AIGC的版权归属模糊、训练数据使用的侵权风险、用户数据合规的严格要求,以及技术迭代快于法规更新带来的规则不确定性,共同构成了高昂且复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些成本显著抬高了企业的创新风险与合规负担,导致企业在“创新怕侵权”与“不创新怕落后”之间陷入两难,从而严重抑制了面向个性化、共创化需求的研发与生产投入。这既是“生产效率矛盾”(刚性供给体系无法匹配柔性需求)的深层成因,也直接表现为“制度供给矛盾”(治理规则滞后于创新实践)。
尤为重要的是,上述两条路径之间存在交互强化效应。失衡的平台结构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推高了寻找合作伙伴、厘清权责的交易成本;反过来,高昂且不确定的交易成本又阻碍了主体间建立信任与合作,进一步固化了资源孤岛与封闭生态。这种恶性循环,使得供给侧在效率、业态与制度三个层面陷入相互关联、彼此加剧的系统性困境,最终共同呈现为与AI驱动消费新趋势的严重脱节。
本模型的理论贡献在于,它超越了单一理论视角的局限,通过厘清“平台结构”与“交易成本”这两大关键中介变量,系统揭示了从技术冲击到结构矛盾的内在机制。它不仅为理解文化供给侧面临的复杂挑战提供了一个整合性分析框架,也自然导向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与逻辑起点:正是由于市场自身难以克服平台失灵与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政府的核心职能便在于通过战略性公共政策来修复生态、明晰规则、降低成本,从而为破解供给侧矛盾、实现供需动态平衡提供根本路径。
Figure 1. Mechanism model of the generation of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in the cultural supply side in the AI era
图1. AI时代文化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生成机理模型
3. AI驱动的文化消费行为趋势与供给侧矛盾分析
3.1. AI驱动的文化消费行为特征与供给侧需求
3.1.1. 精准化消费:从“被动接收”到“需求定制”
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文化消费正在经历从“大众化”向“个性化”的深刻转变[7]。推荐算法与大数据分析使得文化消费从“被动接收”逐渐转向“需求定制”,文化平台能够精准捕捉用户的兴趣偏好和消费习惯,实现内容的个性化推送。以主流为例,其推荐系统通过分析用户的观看历史、停留时长、互动频率等18类数据,经AI模型转化为个性化推荐结果,能够准确预测并推荐符合个人口味的文化内容。针对全球12个主流文化平台的实证研究显示,这种技术应用可将文化产品匹配精度提升47%,直接体现在Spotify智能歌单的用户日均使用时长较传统推荐增加47%,抖音“个性化推荐”板块的用户留存率超80% [8]。
这种精准化服务不仅显著提升了用户的消费体验,也大大降低了信息搜索成本:一方面提高了内容匹配度与用户黏性,另一方面重塑了消费习惯,使得消费者更多依赖算法选择文化产品,形成“千人千面”的消费生态。但这一趋势对文化供给端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批量化生产模式已难以满足日益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需要供给侧从“批量复制”转向“柔性定制”——不仅需要实时处理用户数据的技术能力,还需建立“小批量、快迭代”的生产体系。
3.1.2. 沉浸化消费:从“单向传播”到“场景参与”
随着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与多模态交互技术的发展,文化消费的沉浸感显著提升。消费者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文化内容,而是追求更具沉浸感和互动性的消费体验,AI技术通过重构“时空场景”,让用户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相关文化消费研究中指出,沉浸式体验的核心价值在于“重构文化感知维度”[9],如数字故宫“全景故宫”通过VR技术还原太和殿榫卯结构,用户可“亲手”拆解与组装,这种沉浸式互动体验显著加深了公众对传统建筑技艺的文化认知——据《全景故宫用户体验分析报告》2024年调研显示,超80%的用户反馈此类互动功能帮助自己“更直观理解榫卯结构的原理与价值”,有效突破了传统静态展示对文化传播的局限。从产业发展趋势看,我国VR文旅、沉浸式话剧、数字文博等新业态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成为文化消费增长的核心动力。
这类消费需求对供给侧的关键要求,是打破“文化 + 科技 + 旅游”的业态壁垒——单一文化机构缺乏技术开发能力,科技企业难以精准把握文化内涵,旅游景区缺少内容创作资源,只有三者协同才能形成完整的沉浸式产品。相关实证研究也证明,文旅融合类产品的消费转化率较单一业态产品高25%,但当前跨界文化产品占比不足20%,核心瓶颈在于部门协同不足与资源整合困难[10]。
3.1.3. 共创化消费:从“内容接收”到“共创参与”
AI创作工具的普及大幅降低了文化创作门槛,推动用户角色从“内容接收者”转向“共创参与者”。对剪映、Canva等AI工具的用户调研显示,普通用户通过智能特效、自动配音、模板生成等功能,可将文化内容创作时间缩短60%,这使得剪映AI特效工具用户超5亿,小红书文化类UGC (用户生成内容)月均增长23% [11]。从商业价值看,文化类UGC已成为平台内容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艾瑞咨询《2024年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24年文化类UGC内容对数字文化平台营收的贡献占比达38%,直接推动平台内容生态的商业化变现;同时中国网络视听协会《2024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指出,部分头部短视频平台中,UGC内容的播放量占比超70%,成为支撑平台用户留存与流量增长的核心内容类型。
这种模式对供给侧提出双重挑战:一是版权界定,用户共创内容与平台二次开发、AI生成内容的权属划分应当明确;二是质量审核,UGC内容数量激增导致审核压力倍增,审核尺度不统一已成为行业突出问题——据《UGC监管政策优化–洞察及研究》调研显示,受地域监管差异、技术审核能力分化等因素影响,平台间对商业推广、亚文化内容等的审核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形成监管灰色地带。这意味着供给侧不仅要“激发共创活力”,更要建立“版权保护 + 质量管控”的治理体系,平衡创新与秩序。
综上,AI驱动下的文化消费变革,对文化产业供给侧形成了系统性要求:精准化消费要求供给侧加快响应速度,提升定制化供给水平;沉浸式消费要求打破产业边界,实现要素深度融合;共创化消费则要求完善治理机制,平衡创新与规范——这些要求共同指向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也为政府介入产业调整提供了明确方向。
3.2. 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分析
AI驱动下的文化消费变革,不仅体现了技术进步带来的消费升级,更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人工智能推动下的文化消费呈现出个性化、沉浸式、共创化等新特征,需求端的快速变迁为文化产业供给侧带来了巨大压力。然而,当前供给侧难以适应需求端快速变迁的困境,其根源在于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这些矛盾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化解,由生产效率到业态结构,再到制度供给的深层矛盾体系。这些矛盾相互交织、逐级传导,凸显了超越市场自我调节能力的政府干预与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3.2.1. 生产效率矛盾:刚性供给体系与柔性需求的技术性错配
AI赋能下的消费偏好呈现动态化与个性化特征,要求供给体系具备高度的响应灵敏度和适应能力。然而,传统文化产业建立在“高固定成本、长周期、标准化”的工业化逻辑之上,与AI时代的“小批量、快迭代”需求产生了根本性的需求适配失效矛盾。这一矛盾的典型体现是生产周期与需求热度的严重脱节。例如,据中国出版协会《2024年中国图书出版行业发展分析报告》显示,传统图书从选题策划、三审三校、排版印刷到最终发行,平均周期约6个月;而艾瑞咨询《2024年文化消费趋势研究报告》调研指出,在信息传播加速的背景下,用户对热点文化内容的兴趣周期通常仅为1~2个月。其后果是,企业常常“踏空”市场节奏,如某出版社为追赶“航天热”推出的科普图书,因上市滞后导致半数库存积压。
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看,此矛盾的深层症结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产能过剩”,而是面向数字化转型的“有效供给不足”——数字化转型的高额初始投入与中小企业微薄利润之间的巨大鸿沟。从行业实际来看,地方中小型出版社普遍面临利润微薄的困境,头部出版企业尚且受市场环境影响出现利润下滑,中小型机构的盈利空间更受挤压;而数字化转型的入门成本却居高不下,据《文化行业数字化转型方案》测算,仅基础云计算平台、数据存储等初始投入便需50万元左右,远超多数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转型高成本背后更暗藏高风险,据工信部2024年调研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率仅约30%,文化产业因兼具内容创作与技术适配的双重复杂性,失败率可能更高。部分企业虽投入资金却陷入“转型无效”困境:有实体书店投入资金采购VR设备后,因缺乏配套数字内容开发能力,设备沦为“拍照打卡道具”;也有文创企业尝试引入AI设计技术,但因缺乏用户数据分析能力,新开发产品难以匹配市场需求,最终成效未达预期——这类案例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战指南》的调研中多次被提及。
这背后本质是“市场失灵”:一方面,数字化转型具有正外部性,但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导致企业投入意愿不足;另一方面,政府公共服务存在“错位”——现有数字化补贴多为“事后报销”,对中小企业“前期资金短缺”的核心痛点覆盖不足;国家级文化算力平台多面向大型科技企业,未考虑文化行业特殊需求,导致企业想转型却缺“实用拐杖”。政府若不能通过公共技术平台和精准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的边际转型成本,仅靠市场力量无法破解这一技术性错配,整个产业的供给弹性将无从谈起。
3.2.2. 业态结构矛盾:融合需求与资源孤岛化的产业组织壁垒
由生产效率矛盾衍生出的,是更为深层的产业组织困境。AI驱动的沉浸化、跨界化消费需求,正推动消费者从“单一业态消费”转向“多业态融合体验”——比如游客既希望通过VR技术“走进”博物馆,也期待购买博物馆IP衍生的数字藏品,还希望参与非遗主题的沉浸式话剧。2024年文旅部调研显示,68%的消费者表示“更愿意为跨业态融合的文化产品付费”,但当前的供给端仍深陷于“条块分割”的资源孤岛之中。这一现象并非需求侧动力不足,而是供给侧缺乏有效的融合能力与机制。从供给端看,业态单一的特征十分突出:一是跨界产品占比低,据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文化产业发展统计提要》显示,2024年“文化 + 科技”“文化 + 旅游”类跨界产品营收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二是融合深度不足,即便有少量跨界尝试,也多停留在“表面叠加”层面,如博物馆推出的VR导览仅能简单展示文物,未与旅游线路、文创销售形成联动,无法满足消费者“一站式体验”需求;三是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和人才的限制,业态创新能力较弱,难以同时投入多领域资源开展实质性创新。
这一矛盾根植于两大约束:一是企业能力的单一化路径依赖,出版社精于内容、科技公司长于技术、景区强于场地,任何一方都难以独立打造完整的融合体验;二是跨界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包括寻找合作伙伴、谈判分成、厘清权责等,过程繁琐且不确定性大。从产业组织理论的平台生态视角看,这一矛盾的实质是“数据–算法–场景”等关键要素无法实现协同。当前产业生态缺乏有效的公共平台支撑,导致要素流动受阻,无法形成“系统价值增值”。政府现行的产业政策往往按传统业态划分,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平台与跨部门协同机制,与产业组织理论所强调的生态协同逻辑背道而驰。例如,某省级文旅融合试点将大部分资金用于硬件基建,而非支持内容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导致项目“新瓶装旧酒”。这表明,当市场本身无法低成本地实现要素重组时,政府作为“生态构建者”的缺位,直接导致了业态供给的单一与需求升级的错配。
3.2.3. 制度供给矛盾:规则滞后与创新风险的治理体系失衡
最深层次的矛盾在于治理层面。消费者在文化消费中逐渐从“接收者”转向“共创者”,让版权归属、数据合规、内容审核等新问题集中爆发,而这些问题早就超出了现有法律的覆盖范围——比如用AI生成剧本,训练数据里用了几百部已有作品,是否算作侵权?用户用AI改了博物馆的文物形象,是否算作篡改文化遗产?这些问题没答案,企业就像在“摸着石头过河”,要么不敢创新,要么创新了就踩坑。现行的治理规则与监管体系,仍滞后于技术创新步伐,导致市场主体面临“创新怕侵权、不创新怕落后”的两难困境,供需在“规则确定性”上形成矛盾。
具体来看,制度供给的滞后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版权界定模糊,据国家版权局《2025版权宣传周通报》显示,2024年AIGC版权纠纷呈明显增长态势,首例AI生成图片侵权案等相继宣判,权利归属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正是制度供给矛盾激化的直接体现;二是数据合规风险高,文化平台收集用户数据用于AI推荐时,常存在“收集未告知、使用未授权”问题,国家网信办2024年通报显示,已有多家文化类APP因数据违规被责令整改;三是审核标准不统一,不同平台对AI生成内容的审核尺度差异明显——同一部AI辅助创作的历史短剧,在A平台可正常发布,在B平台却因“历史细节还原不足”被下架,企业需投入大量人力适配不同规则,创新精力被严重分散。这些问题都显著抬高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此矛盾的根源在于,静态的治理体系无法适应动态的创新环境。企业要么因惧怕风险而放弃创新,要么在“灰色地带”盲目试错。这不仅抑制了市场活力,也使得当前生产效率与业态融合矛盾的解决缺乏稳定的制度保障。因此当技术迭代速度远超规则演进步伐时,政府的核心挑战在于构建一个具有弹性和前瞻性的治理框架,以稳定市场预期,在激励创新与规范秩序之间取得平衡。
3.3. 文化产业关键子领域的矛盾分异与政策靶向
文化产业内部业态多元,AI技术渗透程度与面临的供给侧矛盾具有显著异质性。为提升后续政策路径的精准性,有必要对关键子领域进行细分审视。本文聚焦于数字内容、文旅融合、数字文博及新兴文化业态四个领域,其AI应用特征、核心矛盾表现及相应的政策靶向需求如表1所示。这种细分表明,供给侧矛盾具有行业特殊性,政策工具需从“普适性”转向“精准化”,为下文“宏观–微观”双层治理路径的设计提供具体靶点。
Table 1. AI applications, challenges, and policy targets in key sub-sectors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表1. 文化产业关键子领域的AI应用、矛盾与政策靶向
子领域 |
AI应用特征 |
核心矛盾表现 |
政策靶向需求 |
数字内容产业(网络文学、短视频等) |
推荐算法主导;UGC/AIGC内容爆发增长 |
1) AIGC版权归属模糊; 2) 内容审核压力剧增; 3) 算法导致同质化与“信息茧房”。 |
侧重微观合规服务与动态规则供给,如版权快速登记、审核辅助工具、算法透明度指引。 |
文旅融合产业(智慧景区、沉浸式项目) |
VR/AR/MR深度融合,打造场景体验 |
1) 跨部门(文旅、科技、文物)协同成本高; 2) 硬件投入大,内容适配难; 3) 数据孤岛导致体验割裂。 |
侧重宏观平台搭建与跨界项目支持,如IP–技术–场景匹配平台、融合引导基金、轻量化技术工具包。 |
数字文博产业(博物馆数字化、文物活化) |
高精度数字化、AI辅助修复与阐释 |
1) 文物数据开放共享机制不健全; 2) 专业复合型人才短缺; 3) 商业化与公益化平衡难题。 |
侧重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专业资源对接,如文物数据共享平台、专家智库、技术供应商资源池。 |
新兴文化业态(元宇宙社交、数字藏品等) |
技术前沿性强,商业模式探索期,监管空白多 |
1) 制度供给严重滞后; 2) 技术伦理与金融风险交织; 3) 市场投机性强,创新不稳定。 |
侧重弹性监管机制与创新试错空间,如监管沙盒、负面清单管理、小尺度创新激励。 |
数据来源:《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4》《“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4. 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路径
随着AI驱动下的文化消费变革,文化产业的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自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11月10日正式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想以来,供给侧改革从来都是政府主导的,其改革能有效解决市场机制所不能解决的矛盾问题。从宏观层面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手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加社会生产力水平,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从微观层面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通过降成本、补短板等方式为优质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AI影响下的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应在政府主导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推进。
4.1. 宏观层面:构建系统性支撑体系,破解结构性梗阻
宏观层面的改革重点在于构建覆盖基础设施、业态融合与治理规则三大支柱的支撑体系,为产业转型提供制度保障与公共产品。其分析视角立足于国民经济与产业体系的整体性与长期性,侧重于顶层设计、制度供给与公共品投资,旨在解决那些企业个体无法克服、且阻碍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市场失灵和系统性问题。政府在此扮演的是制度设计者、公共平台提供者和市场环境维护者的角色。其行动逻辑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而是通过构建一个稳定、可预期、低交易成本的宏观环境,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向预期的战略方向演进。分析宏观路径有效性的关键,在于评估其是否能够有效降低整个产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否能够补齐制约产业升级的关键短板,以及是否能够形成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的系统性动力。
4.1.1. 强化公共基础设施,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面对AI驱动下文化消费的动态化、个性化趋势,传统文化产业以“高固定成本、长周期、标准化”为特征的刚性供给体系已严重失衡。2024年数据显示,文化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较高失败风险,据工信部调研显示,中小企业普遍受初始投入高昂与技术能力不足双重制约,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的“降成本、补短板”视角分析,这构成了典型的“市场失灵”。政府应依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降成本”逻辑,通过公共性投入破解市场失灵。
政府需要借助公共性基础设施与制度工具,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边际成本与系统性风险。一方面,政府可推动公共技术基础设施的系统性构建。通过搭建区域的文化算力与数据共享体系,提供基础性技术服务支持,降低企业转型的边际成本——这一设计既契合供给侧改革“降成本、补短板”的核心逻辑,也能通过公共资源投入,弥补市场难以覆盖的“技术普惠缺口”,帮助更多企业适应“小批量、快迭代”的柔性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可建立文化数据分级授权与流通机制。通过适配文化资源特性的安全技术路径,在明确数据产权归属、保障文化资源安全的前提下,最终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共享目标。从产业实践来看,部分国有文化机构接入区域文化数据共享体系后,其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环节的成本显著下降,逐步形成“数据资源化–资源资产化–资产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从而帮助其突破“转型初始投入高”的瓶颈。
4.1.2. 搭建融合创新平台,破除产业组织壁垒
基于产业组织理论的“平台生态”视角,AI驱动下的文化消费本质是跨界化和场景化的,要求“数据–算法–场景”等关键要素能够自由流动与协同。然而,当前融合需求和资源孤岛化现状,阻碍了要素的有效协同。宏观层面的分析重点在于,政府需从传统的“资源管理者”转变为“生态构建者”,通过机制设计促进跨业态融合。
一方面,考虑到跨业态融合项目前期技术集成成本高、市场收益不确定性强的特点,社会资本往往持观望态度,政府可推动设立业态融合引导基金。这类基金无需过度强调具体操作流程,而是重点支持技术集成成度高、市场前景明确的融合项目,并采用阶段性支持方式,以财政资金的示范效应去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典型实践中,部分技术与内容深度融合的项目在这类支持下,不仅实现了业态创新,也带动了消费端的体验升级,市场反响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为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另一方面还需搭建文化融合创新平台。这一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解决“文化资源、技术能力、场景资源”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文化IP、技术能力与场景资源的智能匹配。主要通过推动推动国有文化机构将文物、IP等资源转化为规范化的数字化成果,并向社会开放,吸引科技企业、文旅运营主体等入驻。另外通过智能化的要素匹配方式,帮助不同类型企业快速找到能力互补的合作伙伴,减少传统协作中寻找伙伴、谈判权责的交易成本。故宫与腾讯的合作正是典型范例,双方共同开发的“数字故宫”小程序年访问量破亿,让原本分散的资源形成协同价值,提升了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
4.1.3. 完善动态治理机制,应对制度供给滞后
AI技术迭代速度远快于文化领域法律法规修订节奏,这种时间差使得企业常陷入“创新怕侵权、不创新怕落后”的两难困境,AIGC相关版权纠纷近年明显增多,直观体现出制度供给与创新需求的错配。从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视角分析,制度供给滞后的最大危害在于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创新风险与合规成本,从而导致“创新抑制”。宏观治理的核心挑战在于,政府如何构建弹性化、前瞻性的治理框架以及相对静态的法律法规体系,稳定市场预期,从而适应AI技术的快速迭代。
针对AI技术迭代与法规修订节奏不匹配的矛盾,政府可从“制度设计”与“实践落地”双向发力。一方面政府可在核心法律法规中预留“技术适配空间”,允许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实践,出台阶段性的指导规范。这种设计既能快速明确AI生成内容的版权界定、数据合规等模糊问题,从根源上稳定企业创新预期,又能缓解企业“不敢创新怕侵权、不创新怕落后”的两难。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在此基础上探索更加灵活的文化产业创新试点机制,对负面清单外的文化AI创新行为,采用“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评估”的柔性管理流程,为企业提供可控的创新试错空间,这样既能避免企业因“怕踩线”抑制创新意愿,又能通过全流程监测,提前把控潜在风险。政府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监管边界,减少企业因合规不确定性产生的额外成本,最终以“规则 + 试点”的协同,为平衡文化领域创新活力与监管规范提供了可行路径。
4.2. 微观层面:精准化工具赋能,激活企业内生动力
微观层面的核心任务,是将宏观战略转化为企业可感知、可使用的具体政策工具,直接激发其创新行为。其分析视角聚焦于企业个体的决策与行为模式,强调政策的可及性、精准性与激励相容性。政府在此扮演的是服务提供者和创新催化剂的角色。微观分析关注的是:政策工具是否足够“轻量化”和“用户友好”,使得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能够低门槛地获得支持;是否能够精准识别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并提供“对症下药”的解决方案;是否设计了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恰好与政策目标相一致,避免“政策空转”或“套利行为”。有效的微观赋能,体现在能显著降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业态探索和合规经营的综合成本,从而将其内在活力转化为市场端的有效供给。
4.2.1. 提供轻量化工具包,助力企业柔性转型
针对中小企业“不敢转、转不动”的痛点,微观赋能重在提供“工具箱”式的支持体系。“轻量化工具包”指由政府或公共平台提供的低成本、易接入、模块化的政策与服务组合,旨在以最小试错成本帮助企业启动或深化数字化转型。其具体构成、服务对象与目标需明确,以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第一,政府可推行轻量化技术支持工具提供精准支持。考虑到企业转型的核心顾虑是“试错成本高”,因此可设计基础技术服务免费、高阶服务激励的支持方式,帮助企业以低门槛尝试数字化转型——这种工具的关键作用是分摊企业的技术投入风险,让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也能逐步积累转型能力,进而提升整个产业的供给弹性,更好适配消费端的个性化需求。第二,设立转型成效与政策支持挂钩的激励方式。将补贴与营收、效率等实际成效刚性挂钩,而非简单给予一次性补贴,确保政策资源的有效性和激励相容性。这种设计能确保政策资源向真正落地见效的转型实践倾斜,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也能引导企业务实推进转型。此外,针对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特性,还需探索适配的资源支持方式:通过完善数字文化资源的价值评估标准,结合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缓解企业“想转型却怕投入打水漂”的双重顾虑。上述轻量化技术支持工具具体可概括为技术试用工具包、诊断评估工具包、合规辅助工具包、融资对接工具包四种类型,如表2所示,这种全方位的工具支持,既贴合文化产业轻资产的属性,又能精准破解中小企业转型中的资金与风险瓶颈,为其柔性转型提供坚实保障。
Table 2. Operational components and objectives of the “lightweight toolkit”
表2. “轻量化工具包”的操作化构成与目标
工具包类型 |
核心构成要素 |
主要服务对象 |
预期目标 |
技术试用 工具包 |
免费/低费云算力配额、预训练AI模型API接口、基础数据可视化SaaS工具。 |
数字化初创企业、小微文创团队、传统企业转型初期。 |
降低技术验证门槛,完成从“0到1”的可行性测试,激发尝试意愿。 |
诊断评估 工具包 |
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在线自评系统、项目ROI智能测算模板、转型风险雷达图。 |
有意转型但路径不清的中小文化企业。 |
帮助企业明晰自身短板、转型路径与投入预期,减少决策盲目性。 |
合规辅助 工具包 |
AIGC作品版权登记快速通道、数据合规自查清单与软件、主流平台审核标准对照表。 |
所有应用AI技术进行内容生产与运营的文化企业。 |
将复杂法规要求转化为简易操作流程,降低侵权与违规风险,节约法务成本。 |
融资对接 工具包 |
数字文化资产(如IP、数据)价值评估模板、政策性贷款产品智能匹配指南、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申请入口。 |
轻资产、缺抵押物但拥有数字资源的文化企业。 |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破解“转型缺钱”的瓶颈,降低融资成本与门槛。 |
4.2.2. 推动资源智能匹配,促进企业协同创新
业态结构矛盾源于中小企业资源孤岛化、能力单一化与合作高成本化。2024年行业调研显示,多数企业因“找不到合作伙伴、谈不拢分成”从未尝试跨界产品,据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创新调研,这类合作障碍在中小企业中尤为突出。政府需从资源对接、创新试错、能力培育三方面搭建支撑破解协同瓶颈。资源对接方面,政府可以建立“文化融合资源智能匹配平台”,此平台如同一个“创新资源淘宝网”,通过整合文化IP、技术能力、场景资源等信息,提供标准化的合作参考框架,降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这一体系能减少跨界合作中的沟通摩擦与权责争议,让出版社、科技公司、景区等不同主体更易实现能力互补,从而推动更多融合型产品的供给,缓解“业态单一与消费需求多元”的矛盾。在创新试错支持方面,可探索小尺度创新激励机制,针对中小企业资源有限、不敢大规模投入跨界项目的特点,给予阶段性支持,可以以市场反馈作为支持兑付的依据,确保资源流向真正有潜力的融合实践。能力培育方面,政府可建立常态化的融合能力提升机制,联合高校、行业机构开展实战化培训,内容聚焦跨界合作中的技术应用、文化内涵转化、合作模式设计等关键环节,帮助中小企业补齐“不懂技术、难融场景”的能力短板。这种从“资源对接”到“试错支持”再到“能力培育”的多维度举措,能为中小企业跨界创新提供全流程支撑,逐步打破业态融合的微观壁垒,为宏观层面的产业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4.2.3. 优化合规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制度供给矛盾导致企业创新面临高合规成本与不确定性。政府需提供标准化、低门槛的治理工具,平衡创新与规范。在微观层面,政府需将抽象的法规转化为企业易于操作的程序性工具。一方面政府可提供标准化的合规服务,支持围绕AIGC版权、用户数据使用等高频风险点,搭建便捷的合规辅助体系,帮助企业快速完成权利确认、风险自查——这种服务的核心是把复杂的法规要求转化为企业易操作的流程,减少企业因“合规不明确”而浪费的创新精力,实现快捷、低成本的版权保护,使企业能够安心进行内容创新。另一方面,在内容审核协同层面,可推动跨平台审核标准的协同机制,通过引导主流文化平台梳理共性审核需求,形成相对统一的审核尺度参考,并搭建信息共享渠道,减少企业为适配不同平台规则而反复调整内容的额外成本。这些工具的核心在于通过政府服务的主动下沉,将制度性交易成本内部化,为企业创造一个可预期、低风险的创新环境。
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是一个从宏观制度建构到微观工具赋能的系统工程。如图2所示,宏观层面通过强化公共基础设施、搭建融合创新平台与完善动态治理机制,为产业转型扫清结构性障碍;微观层面则通过提供轻量化工具包、推动资源智能匹配及优化合规服务供给,直接激活企业的内生创新动力。这两个层面相互支撑、协同推进:宏观体系为微观活动创设了稳定的规则与平台,微观实践则为宏观政策的优化提供了反馈与验证。最终,通过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路径,方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文化供给体系与AI驱动消费新趋势的高水平动态平衡,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Figure 2. Framework for government-led supply-side reform in the cultural industry
图2. 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路径框架
5. 总结
本研究通过整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组织与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构建了“消费行为变迁–供给侧矛盾识别–政府治理响应”的系统分析路径。研究表明,人工智能驱动下文化消费呈现个性化、沉浸化与共创化特征,而供给侧在生产效率、业态协同与制度供给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与市场失灵特征,因而政府干预与制度创新不可或缺。据此,本文提出宏观制度建构与微观工具赋能相结合的双层治理路径。宏观上,应强化公共基础设施、搭建融合创新平台与完善动态治理机制框架,以扫清产业转型的体制障碍;微观上,应通过提供轻量化工具包、推动资源智能匹配及优化合规服务供给,降低企业转型成本与创新风险,激活内生动力。研究说明,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制度供给与市场引导的双重功能。未来需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前瞻性与适应性,完善版权与数据治理,培育跨界融合与人才培育长效机制,构建“政策–市场–技术”协同的产业生态,以实现文化供给与消费动态平衡,提升文化产业持续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