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已经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1]。数字经济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数字劳动衍生于数字经济,是伴随着数字技术的运用而产生的各种新型劳动形态的统称,它以数字技术为关键生产工具,以生产数字化产品和提供数字化服务为目的。随着科技的进步,数字劳动以其创新性和效率提升的特点,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对劳动力市场的认知,这种变革不仅仅体现在技术性工作中,也融入到了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数字劳动在数字技术与数据生产要素融入生产过程中推动了劳动者技能提升、劳动资料智能化和劳动对象数字化,推动生产力要素的质性重塑进而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改变,也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同时,新质生产力的崛起也为数字劳动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新质生产力强调的创新驱动、高效能和高质量,这正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强调的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性不谋而合。基于此,将数字劳动置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域下进行探究,不仅有助于推动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发展,也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考和指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方面,从理论意义上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视域下把数字劳动与新质生产力相结合能够更深入地探讨数字劳动的形态、价值创造过程,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推进该领域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与系统化。另一方面,从现实意义方面来看,当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围绕数字劳动,审视和克服数字技术与数字资本的负面效应,有助于促进数字劳动向数字生产力转化,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于迈向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正当其时。
2. 研究回顾
在数字时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数字技术的功能愈发强大,技术与劳动的结合越发紧密,数字劳动在技术融合、技术运用与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将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2.1. 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
数字劳动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数据生产要素重要性的愈发凸显而被提出来的。近些年,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热度不断上升,且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科学技术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国外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要早于国内,研究集中于对数字劳动的概念、表现形式、生产方式、异化与剥削等方面的分析。一是关于数字劳动的概念。国外学术界对数字劳动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但根据劳动的不同属性,主要分为非物质劳动和物质劳动。非物质劳动的提出源于意大利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基于“后福特制”生产模式对当代劳动方式的考察。此外,从物质劳动维度研究数字劳动,福克斯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中得出“劳动”有着作为体现人类学意义的“工作”和具有历史特征的“劳动”的两方面内涵,他认为数字劳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并以广义层面的数字劳动——产业链视角下涉及数字媒体生产流通与使用所需的各种形式的物质劳动来定义数字劳动[2]。二是数字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国外学术界对数字劳动具体形式的划分总结为互联网的专业劳动、无酬劳动、玩劳动和受众劳动等四类。如马克·安德烈杰维克(Mark Andrejevic)对无酬数字劳动进行深入探究,他提出用户在网络平台中以信息生产力的形式进行加倍的生产劳动。三是国外马克思主义对数字劳动问题的研究。这类研究大致可归纳为这几个方面:阐释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数字劳动及其异化问题的必要性,围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角展开研究,站在马克思主义剥削、异化和阶级范畴展开研究。杰里米·阿罗斯[3]认为,马克思理论对于数字化工作场所的研究有重要性,并考察了数字化无量经济中产生的就业、剥削和异化的新形式。
国内对数字劳动的研究起步较晚。周延云、闫秀荣,在2016年出版的《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数字化时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研究》一书中首次提到“数字劳动”,这也成为我国最早系统整理国外学者数字劳动问题研究现状的著作[4]。随后,国内学界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也日渐增多,虽然关于数字劳动理论研究的著作、期刊文献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国内学界对其研究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于数字劳动概念的定义。目前,国内学界对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仍然存在争议,因而对数字劳动表现形式的划分也未达成统一见解。尽管分析的视角有所区别,但多数学者倾向于从广义视角对数字劳动进行界定。黄再胜(2017) [5]在国内外学者对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狭义定义,即数字劳动是一种当代形式的非物质劳动,主要针对用户在数字媒体中的数字劳动。另一种是广义定义,即数字劳动本质上是物质劳动,包括在数字媒体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中资本积累所需的劳动。韩文龙、刘璐(2020) [6]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资料的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均属于“数字劳动”。二是对于数字劳动的特征与具体形式。吴欢、卢黎歌(2018) [7]从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时间和空间、劳动形态多方面,总结了数字劳动的特征,主要为劳动力的普遍化和常态化、劳动工具的数据化和技术化、劳动时间和空间的扩大化和自由化、劳动形态的多样化和智慧化。三是关于数字劳动异化的研究。马克思认为,异化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与传统劳动相比,数字劳动形式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没有改变劳动的异化状态。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数字劳动异化是劳动者主体地位逐渐丧失的过程,也是劳动者逐渐从属于雇佣劳动关系的过程。他在福克斯提出的三重异化的基础上,提出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产品都被资本所控制,因而“数字劳动”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所剥削[5]。四是关于数字劳动的生产过程与价值创造。国内学者们在数字劳动是否属于生产性劳动,其是否创造价值以及如何创造价值等关键问题上也存在较多争议。多数学者对狭义数字劳动的生产性表示肯定,少数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
2.2. 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
2023年9月,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新质生产力”被首次提出;同时,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新质生产力首次出现,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新质生产力是实现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而产生的生产力,是以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为主要内涵的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提出伊始便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总体来看,学界的研究对更好认识和拓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容体系、价值意义和实践路径提供参考。学界主要围绕历史背景科学内涵、重要地位、发展环境和实现路径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一是关于新质生产力的历史背景。周文(2024) [8]等认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是传统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所产生的新的生产力跃升,并根据新旧生产力更替时间为界,将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划分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四个不同阶段。李桂花(2024) [9]等以科学技术革命性突破的历史逻辑为工具研究新质生产力的起源,认为人类文明历史上所经历的关键科技革命,是实现生产力大幅质的跃升的根本原因。二是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新质生产力的特点在于“新”,关键在于“质”。从现有研究来看,学界不仅从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的关系、新质生产力的“新”和“质”两个维度以及不同学科视角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进行了深入阐释。三是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地位。学界基于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和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阐述了新质生产力现实需要的紧迫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既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科学判断。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10]。四是关于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路径。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科技创新,肖巍(2024) [11]认为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它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了产业变革、提升动能、整合资源、优化生态等独特作用。同时,还需依托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不断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此外,发展数字经济可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支撑,数字产业化以及产业数字化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实体基础,而数字基础设施则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实的平台支撑[8]。
综上,目前国内外学界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层面,关于数字劳动和新质生产力已有相关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为数字劳动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价值支撑与借鉴。但是,既有文献对其的研究一是主要从概念、类型及特征对数字劳动进行了探讨;二是多集中于微观现实领域着眼于数字劳动的解读;三是对数字劳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框架结构、运行逻辑做系统研究的还不多。因此,深入结合新质生产发展讨论“数字劳动”的命题仍是值得研究的重要方向。本研究立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拟以“数字劳动 + 新质生产力”的关系逻辑为主线,基于文献回顾和逻辑推演构建一个面向数字劳动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分析框架,重点讨论数字劳动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增进,试图说明数字劳动与新质生产力的耦合关系,在马克思价值论的角度上致力充分发挥数字劳动的作用,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3. 数字劳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与机制
当前,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正以空前的速度和广度融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主导着全球范围内科学技术体系与产业经济结构的双重转型。数字劳动作为这一进程的核心驱动力通过智能化、网络化的工作模式,不仅重构了传统的生产要素配置方式,同时逐渐成为推动生产方式重塑与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因素。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数字劳动借助数字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更是一种“新质生产力”。数字劳动与新质生产力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一方面,随着数字化系统的应用,数字劳动在提升生产效率的过程中,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数字劳动通过数字化的手段,使得生产过程更加智能化、灵活化,扩展了生产力发展的边界。此外,数字劳动领域衍生大量的就业机会,催生了网络主播、自媒体工作者等新型行业。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数字技术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帮助或替代人工完成复杂任务和计算,数字劳动的智能化重构了生产流程,提升了劳动效率,提升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进一步促进了就业市场的繁荣,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例如,网络主播作为最显性的数字劳工代表,其劳动实践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数字内容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分层的、动态演化的数字劳动生态系统。
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扩展数字劳动提供了条件。通过提升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凸显数字技术的价值,并推动数字平台的应用。新质生产力包括数字化技术、创新能力、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本等核心要素。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通过实现数字化生产力工具创新突破来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技术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同时,新质生产力强调了创新驱动、高效能和高质量,这正与劳动价值论所强调的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性不谋而合。
数字劳动对新质生产力的推动核心驱动逻辑,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生产力三要素的全面重塑。它以数据为新生产要素,以数字平台为新生产组织方式,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最终实现生产力质的飞跃。一是从劳动本身来说,数字劳动者通过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进行复杂的思维活动,参与创新性的工作,其本质体现为知识性和创造性的智力劳动。二是从劳动对象来看,数字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参与对信息的生产、处理和传播,使得劳动对象更加抽象化。三是从劳动资料上来看,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工具成为数字劳动者的劳动资料。四是从劳动产品来看,数字劳动者通过参与各类在线平台,创造性地生产出信息产品、数字服务,数字劳动的产品更加注重知识、创造力和用户体验,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对于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
通过分析数字劳动的本质特征,探究其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具体为:
3.1. 数字劳动通过改变生产力要素的性质,推动数字化升级
数字劳动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减少了层级管理,生产组织形式更加灵活,更加快速适应市场的变化,同时也提升了生产效率,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跃升。此外,数字劳动还促进生产方式的变革,数字劳动对劳动力的结构和技能也发生了变化,在适应市场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对信息技术和数字技能的岗位需求提升,作为劳动者需要不断提升数字素养和信息技能,实现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
3.2. 数字劳动对劳动数字化改造,提升了劳动生产率
数字劳动借助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的方式,大大降低传统生产过程中的物理成本,使得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同时,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能够精确控制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实时协同与优化,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与此同时,在生产方式的优化与变革方面,数字劳动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数字劳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打破地域与时间的限制,使得劳动者在虚拟空间中也能参与到各类生产活动中,从而提升生产力效率。这种新型的生产方式兼具有个性化定制,按需生产的特点,使得生产更加精准和灵活,对于促进新质生产力的提升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3.3. 数字劳动从生产资料所有权、产品分配机制等方面重新定义生产关系,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数字时代,生产资料不仅仅是传统工业时代,工厂、机器、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数据、算法、网络平台、用户的注意力和社交关系成为了核心生产资料。用户拥有的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账号,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套“微型生产资料”。可以说数字劳动打破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传统边界,创造了一种“用户生产数据,平台占有数据”的新所有制形式。当然,生产资料的变革必然导致分配方式的变革。例如,创造数据、内容等数字劳动的“报酬”不是金钱,而是“免费”使用平台服务的权利。平台将集体劳动创造的数据价值,通过广告、数据服务、增值服务等形式资本化,这是一种隐性的、大规模的价值转移。也就说,数据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借助5G、云计算、AI等数字基础设施和智能算法成为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不仅实现了劳动力、商品、服务等社会资源的近乎实时、精准的匹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基于数字平台的开放式协作打破了组织边界,激发了集体智慧,协同了生产效率。数字劳动重塑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产品分配机制,通过形成新的生产关系,进一步释放了数据等新要素的潜力,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促进了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4. 数字劳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路径
数字时代背景下,生产过程融入数字技术与数据生产要素,提升了劳动者技能、劳动资料智能化和劳动对象数字化,并且推动生产力要素的重塑进而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改变。数字劳动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数字时代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数字资本创造社会财富,如何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协调数字劳动促进新质生产力,还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第一,赋能劳动者转型,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和教育。这不仅是提升个人竞争力的关键,更是推动整个社会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基石。一是培育新型劳动者。(1) 开展数字技能培训,普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能,教会劳动者用数据的视角看问题,用算法的逻辑思考流程,形成与机器智能协同的思维模式。其最终目的,是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完成自身的“数字化升级”,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力量。(2) 推动终身学习,建立适应技术迭代的培训体系。在技术快速迭代的时代,比掌握某一项具体技能更重要的,是拥有自主学习、适应变化的能力。(3) 改革人才评价体系,将创新能力作为核心指标。鼓励劳动者利用数字工具对现有工作流程、业务模式甚至产品服务进行批判性思考和再造,敢于创新。二是优化人才引进与生态。随着5G、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对算力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1) 引进高端人才,加强数据、算法等领域人才引育。为了适应智能化转型的需要,提升跨学科人才的培养,能够胜任各类创新任务。(2) 营造创新环境,鼓励知识分享、协同攻关。创新的本质是不同知识、经验和视角的意外连接。
第二,革新劳动资料与对象,提升数字智能水平。一是推动劳动资料智能化。(1) 推广智能技术应用,应用自动化设备、智能化控制系统、人工智能、智能算法等。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方式是推动技术创新以及加大研发投入。例如,企业通过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领域的投资与研发力度,促进技术不断创新,进而促进生产力提高。(2) 建设数字平台:构建数字化生产平台,优化生产流程。二是拓展劳动对象非物质化。(1) 深化数据要素应用,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用于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场景。(2) 培育新业态,发展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等。
第三,优化宏观环境与基础设施,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一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1)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优化数据中心布局,促进数字技术高效运行,为数据交互传输的安全通道保驾护航,促进科研成果向应用转化,助力创新成果加速市场化、产业化。(2) 改造传统设施:借助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同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二是健全数字治理水平与生态体系。(1)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数据共享、隐私保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数据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生产力方面,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此,健全完善数据共享、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数字治理标准,完善数字治理机制,为数字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加强数字安全监管,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机制。(2)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的数据交易市场。通过发挥数据要素的驱动效应,进一步激发新质生产力的动能。通过提升数据交易水平,建设统一开放的数据交易市场,进而全方位挖掘资产价值。(3)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一方面,借助数字化方式,完善市场监管,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另一方面,整合各部门数据,通过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打破“数字信息孤岛”,推动跨部门的信息流动与资源共享,形成高效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沟通效率与信息共享。
5. 余论
进入数字时代,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加速创新,已经深度赋能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渗透于各行各业,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奠定基础。但是,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需要警惕并着力解决一些现实挑战。例如,劳动者数字素养可能出现两极分化,部分群体在转型中面临掉队风险;数据要素的融合与应用仍面临技术瓶颈;此外,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法律法规也可能难以适应新业态的快速发展。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4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视域下数字劳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机制与路径研究”(FX202414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