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互动论视角下网络暴力的机制研究
A Study on the Mechanism of Cyber Viol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摘要: 本文基于符号互动论的理论框架,从符号生产、互动过程以及符号影响这三个维度,系统的分析了网络暴力的形成逻辑和演进机制。研究发现暴力符号的建构遵循“标签化–污名化”的逻辑,由施暴者主导并由平台机制和旁观者的参与一同推动,它的意义在持续的互动中不断得到强化和固化;施暴者、受害者和旁观者之间发生的不对称博弈、群体极化以及符号再编码情形,让网络暴力展现出循环式扩张和规模化传播的态势;网络暴力所造成的符号生态失衡,直接破坏了虚拟空间的公共秩序,还借助意义迁移向现实层面深入渗透。基于此,本文提出从符号修复及互动重构来切入,利用文化倡导、制度追溯和技术优化等方式,恢复符号交往的理性和包容,期望为数字时代的网络治理提供新的理论参照。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symbolic interactionism,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formation logic and evolution mechanism of cyberbullying from three dimensions: symbol production, interaction process, and symbolic influence.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violent symbols follows a “labeling-stigmatization” logic, driven by the perpetrator and propelled by platform mechanisms and the participation of bystanders. Its meaning is reinforced and solidified through ongoing interaction. The asymmetric game, group polarization, and symbol recoding among perpetrators, victims, and bystanders allow cyberbullying to exhibit a cyclical expansion and large-scale spread. The imbalance in the symbolic ecosystem caused by cyberbullying directly disrupts public order in virtual space, and also penetrates deeper into the real world through meaning migration.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proposes to approach the issu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mbol repair and interaction reconstruction, utilizing cultural advocacy, institutional tracing, technological optimization to restore the rationality, and inclusiveness of symbolic communication, hoping to provide new theoretical references for network governance in the digital age.
文章引用:李志鹏. 符号互动论视角下网络暴力的机制研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6, 15(1): 781-787.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6.151094

1. 引言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的飞速进步,人们已经步入了数字时代,生活的环境和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不仅仅依赖于传统的文字、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还包括虚拟符号、图像、视频等新型符号,但这些符号在传播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理解,这就导致在互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网络暴力等现象。有学者将网络暴力定义为,不特定多数的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空间针对特定对象恶意发起的,以语言攻击、人肉搜索、威胁、侮辱等方式为主要手段,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攻击性等特性的严重侵害其他公民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1]

现有的研究对网络暴力的形成原因、影响机制和如何进行治理进行了多个方面的讨论,主要涵盖了心理学、传播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心理学的视角下更加强调个体的认知和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周菘结合社会身份模型和社会信息加工模型,从群际冲突的角度分析了网络暴力的机制,他认为社会身份的偏差会导致信息加工出现偏向从而产生攻击的行为,并且提出了将心理干预和政策结合起来的治理建议[2]。传播学的研究更加重视信息的传播和舆论的变化,他们剖析了网络语言暴力的产生原因,建议重新建构把关人体系和过滤机制[3],还有学者运用三方演化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平台、自媒体和网民之间在舆论形成初期的互动,认为平台的强监管可以提升互动意愿[4],还有一些学者则是从传播学的角度划分了网络暴力传播的五个阶段,分别探讨了各个阶段的传播因素机制[5]

法学视角则是更加注重法律的规制和责任的分配,冯明昱引入累积犯理论,认为可以构建分层刑事责任和风险阈值评估的机制,兼顾了个人和集体[6],同时在法律中一些规则正面临着一些适用的挑战和取证的难题[7]。社会学视角从批判理论审视了网络暴力的根源,张荣军等分析了网络暴力和负面舆论的相互作用,将他们归因于阶层矛盾和精神特质的驱动,强调强化正面的舆论引导[8]

综上,现有的研究虽然揭示了网络暴力的多方面特征,但是基本上局限在个体的认知、传播结构、法律规范或宏观批判,忽视了网络暴力中符号互动过程的重要影响,导致了对微观生成路径的解释不足,本文试图运用符号互动论的理论框架,探究符号究竟是如何在微观的互动过程中被赋予意义、形成共识并构建起特殊的暴力话语体系的,最后笔者希望为数字时代的网络治理提供新的理论参照视角。

2. 以符号互动论重新审视网络暴力

符号互动论是由米德提出后,经布鲁默等人继续发展形成的社会学理论,该理论着重揭示了人类借助语言、图像、动作等手段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及其内在运作机制,在此理论中符号并不具备固有的意义,它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及个体与群体之间进行互动时,才会产生意义。人们会通过解读他人行为的符号意义来调整自身的行动和行为,同时也会在持续的互动中重新构建自己对于符号意义的理解[9]。米德提出的“主我–客我”理论认为:人自我的形成过程就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和外人对自己的客观认识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网络暴力中的符号意义在于,攻击性的符号不是静止不变地存于虚拟空间中,而是存在于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的动态互动关系之中,在这样的关系建构下产生了反常的互动逻辑,并出现了一些背离正常社会规范的弊端,符号互动论为我们理解网络暴力所用到的符号是如何从少数人群体的偏见逐渐转变为所有人群体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提供了理论基础。

3. 符号生产:暴力符号的建构机制

网络暴力的发生开始于符号的生产和符号意义的重新构建,这一过程本质上是社会互动的产物而不是个体行为的偶然聚合。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施暴者的符号生产呈现出鲜明的策略性与建构性,其核心目标就是通过符号操作完成对“他者”的污名化定义,为集体暴力行为寻求合法性依据。符号的暴力化意义并不是单一主体自己的产物,而是施暴者、传播媒介与接收者在互动过程中共同建构的结果,这一过程遵循“标签化–污名化”的递进逻辑。施暴者首先要做的就是将复杂的社会事实或问题简化为单一的负面标签,比如将学术争议直接强制性定义为“学术造假”,将对于政策的讨论矮化为“蹭热度”“博眼球”,这种符号的选择其实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施暴者基于自身社会位置的意义生产,进而将私人情绪转化为标签符号,用来寻求网络群体的接纳[10],使自己的符号攻击具有合理性和普适性;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碎片化信息进行拼接和选择性传播,使标签被赋予具体的“证据”支撑,即使这些证据大多是断章取义或虚构捏造;最后个体特征会被泛化为群体属性,形成对特定对象的整体污名,符号生产促成了不同群体情感心理空间的连接和扩大,成为了情感认同的中间纽带,在网络暴力中表现为负面符号的增殖,进一步固化了暴力属性并推动了事件的扩散[11],比如将某教师的观点分歧上升为整个高校的学术对立,将某地的偶发事件等同于地域群体的道德低下等。

4. 互动过程:网络暴力的动态演进机制

网络暴力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线性符号传播,而是在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的三方互动中逐步形成的循环动态演进过程。符号互动论强调个体的思想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对符号意义的理解,这种理解有对也有错,而这种理解又在持续的互动中不断的被修改,当互动偏离常规的社交规则时,符号的意义便可能产生差异,进而引发连锁性的暴力行为。

4.1. 施暴者与受害者的不对称博弈:符号陷阱的建构

在虚拟空间的符号互动中,施暴者往往掌握着定义符号意义的主动权,网络平台的匿名性使其兼具了“前台”和“后台”的功能,容易把争论升级为全网暴力,这加剧了受害者在不对称博弈中的危机[12]。受害者的任何回应都可能会被纳入预设的暴力话语体系中被进行解读,形成“越回应越暴力”、“越描越黑”的恶性循环。米德的“主我–客我”理论就在此产生了巨大的差异,施暴者通过符号攻击塑造了受害者的“客我”形象,使受害者成为了人们讨厌的人,而受害者的自我认知则是在持续的符号冲击中面临着解构的风险,比如受害者初期的沉默可能会被网友解读为了“默认心虚”,用温和的方式进行辩解可能会被网友攻击为“避重就轻”,而最后的激烈反驳则可能被强制性的定义为“态度恶劣”。这种回应的“自证陷阱”本质上是施暴者构建的封闭解释系统,任何不符合其预设的符号反馈,都会被转化为产生和强化暴力行为的理由,受害者在这种不对称的博弈中陷入了两难境地,一味的失语意味着自己放弃了意义抗争,一旦为自己发声则会面临更剧烈的符号围攻,这种互动模式最终可能会导致受害者产生自我认同危机。

4.2. 施暴者群体的符号共振:极化效应的生成

当某个观点在群体成员所共同营造的意见环境中得到了不断的发酵和强化后,人们朝着偏向的方向不断移动,最终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极端观点,这就是极化[13]。布鲁默的“群体极化”理论也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新的诠释,该空间的匿名性降低了网络用户个体的责任意识,加速了符号重复传播下群体共识的形成,导致理性的讨论被情绪化的符号所取代,这与符号互动论中“符号模仿–认同–规训”的闭环相呼应,进一步放大了网络暴力的规模化特征[14]。同时符号的快速传播与重复使用加速了群体共识的形成,在短时间内完成了群体认同的建构,这些符号不仅仅是身份的标识,更成为了一种行动指令,在符号被不断的强化和传播过程中,个体的理性判断就会渐渐被群体情绪所取代,他们就会认为自己的攻击行为被赋予了“正义”的特点。在进行网络暴力时或者说是在暴力符号的互动中,所谓的“符号模仿”机制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新加入的人通过复制使用群体符号获得了归属感,原有的成员则通过符号的重复来不断强化和巩固群体内成员的身份认同,形成了“模仿–认同–规训”的闭环,最终使理性讨论让位于符号狂欢。网络暴力极化效应源于多层因素互动,这在符号互动论中表现为群体共振进一步放大了偏见,形成了规模化的暴力特征[15],这种共振效应使得网络暴力呈现出了突发性、规模化的特征,也使得原本分散的个体偏见在符号的聚合作用下,演变为具有强大破坏力的集体行动。

4.3. 旁观者的符号参与:符号意义的重构与扩散

在网络暴力的事件中,旁观者并非只是暴力互动的被动接受者,他们还可以通过点赞、转发和评论等行为参与进符号意义的再生产过程中,旁观者在持续博弈中通过二次编码强化了符号歧义,进一步放大了网络暴力的规模化特征[16]。他们角色的复杂性极大的影响着暴力的演化方向,符号互动论认为任何符号的传播都是有意义的再创造过程[17],旁观者的每一次参与都是对符号的重新编码。

在一些影响很广泛的社会事件中,旁观者的符号行为呈现出明显的分野,部分旁观者会采用一种“娱乐化围观”的符号参与策略,将暴力的场景转化为戏谑的话题,从而消解它们的严肃性;还有一部分人会通过“理性讨论”“尊重事实”等符号试图重新构建相关事件的意义,却经常因群体情绪的裹挟被视为“异类”;更有一些施暴者或者旁观者创造出了“键盘侠”等符号来反制其他角色,不断引发新的意义冲突。这种多元参与使得互动场域的意义体系趋于复杂化,原本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二元对立不断演变为多主体的符号博弈,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会放大特定符号的传播声量,给各个主体形成“信息茧房”效应[18],使旁观者更容易陷入单一的意义框架,进一步推动暴力事件的扩散或激化。

网络暴力的建构与演化,本质上是符号互动的规则偏离常规社交秩序的结果,施暴者通过符号生产制造出了意义失衡,多元主体的互动则是强化了这种失衡,最终形成了对个体与社会的双重伤害。

5. 符号影响:网络暴力的多重效应显现

网络的社会秩序在符号互动中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是暴力符号的泛滥破坏了公共交往的符号共识,当“正义”、“真相”等积极的符号被污名化使用后,用户对网络空间的符号信任度就会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是群体互动形成的特殊符号规则冲击着主流的价值体系,如“带节奏”“控评”等操作成为部分群体交往的惯用方法,导致公共讨论空间的理性不断消解。这种秩序的破坏并非简单的行为失范,而是符号互动规则的系统性扭曲,当暴力符号的使用成本低于常规交往时,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便会显现,最终导致网络社会的符号生态失衡,并且平台算法的“信息茧房”效应加剧了这一过程,使不同群体在各自的符号体系中自我强化,导致社会共识的形成愈发困难。

网络的暴力不仅会影响人们的现实认知和角色,同时现实社会的矛盾也会在网络暴力的符号互动中得以映射与放大。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很多都会涉及现实社会的结构性矛盾,如地域歧视、阶层对立、代际冲突等,更值得警惕的是符号互动引发的行为迁移,如网络暴力中的“人肉搜索”行为常伴随着现实的骚扰,这就显示出虚拟符号的暴力正在向现实社会渗透转化,这种跨空间的影响传导,使网络暴力成为观察社会转型期矛盾的重要切入点。

6. 从符号修复到互动重构

在符号互动论的视角下,网络暴力的治理并不只是简单的信息管控,而是一个对失去平衡的符号互动结构进行修复和重构的过程,它的关键点就在于打破暴力符号在网络空间中的垄断,通过制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重新建构不同主体之间的对话基础,使网络符号之间的交往回到理性和包容的互动道路上来。

6.1. 构建系统性的符号修复机制

在文化层面,应该倡导“符号多元主义”,通过持续的正向符号生产来逐渐削弱暴力符号的扩散效力,主流媒体和平台的官方账号可以有意识地传播理性讨论和尊重差异的观点,例如在热点事件中呈现多角度的解读、引导基于事实的理性讨论,从而逐步形成稳定和健康的网络空间。

在技术层面,短视频平台等可以通过智能化工具如AI等对网络暴力进行事先的干预,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和情绪识别等技术,对有比较高的攻击性和比较高的情绪化的言论进行实时识别和风险分级,在暴力符号还没有大规模扩散的时候就发出预警提示,例如当AI等智能系统检测到用户发布的内容中含有明显的侮辱性标签或煽动性表达时,就会触发“发布前提醒”或“冷静期”机制,通过延迟发布、弹窗提示潜在后果等方式来减少情绪驱动下的冲动表达,这类“软性干预”并不是直接封禁言论,而是在符号进入公共的互动空间之前,就对它们的意义生产过程进行适当的调节。

在制度层面,可以建立清晰的符号暴力责任追溯机制,将不同主体在符号互动中的责任加以区分与细化,可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使施暴者知道他们会对自己的言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网络平台作为符号传播和放大的桥梁,需要对算法推荐和内容审核等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不能将“技术中立”作为理由来逃避责任。对于旁观者群体,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引导他们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对那些主动核查信息、劝阻极端言论和呼吁理性讨论的用户给予一定的流量激励或信用加分;对那些参与暴力符号传播的用户可以优先采取警示、教育和限制互动权限的渐进式干预措施,而不是一刀切这种的封号处理,从而缓解“沉默的螺旋”效应,使中立用户逐渐成为平衡符号互动的重要力量。

6.2. 重新构建平等的符号互动规则

符号互动过程中的权力不对称,是网络暴力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当某一群体借助规模的优势或者是算法放大效应垄断符号意义时,受害者往往就会被迫的退出互动的场域,使二者之间出现对话不平等的现象,平台可以通过技术设计对符号话语权进行适度的调节,例如在争议性话题中引入基于算法而触发的“意义协商机制”,当某一符号或标签被高频用于负面攻击时,系统就可以自动提示相关参与者进入多方对话界面,集中呈现不同立场的解释与回应,促使符号意义从单向指控转向公开协商,弱化暴力话语的地位。

同时也有必要对互动界面进行优化,例如“一键转发”“情绪化点赞”等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表达的门槛,但是也放大了群体极化和情绪传染的影响。平台可以在保持基本互动效率的前提下,适当的增加理性表达的引导模块,例如在转发前提示内容的来源和对事实的核查信息,还可以在评论区聚合多元的观点,减少用户在单一的情绪框架中的重复表达,通过这些细微而持续的设计调整,引导用户从情绪宣泄式互动转向基于理解和协商的合理互动,从而为网络空间中更为平等、有序的符号互动奠定基础。

7. 结论

本文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对网络暴力产生的源流、过程、结果、影响机制展开了系统分析,并指出在现代社会的互动过程中符号具有两面性,即符号是交流沟通的媒介,是意义建构的过程和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但如果离开理性轨道则容易诱发暴力话语的发生,使个人私欲转化为对群体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或结果。通过对符号生产过程的研究可知,暴力符号的形成有着“标签化–污名化”的逻辑,暴力符号主要由施暴者生成,由多方主体参与完成,且被固定下来作为日后相互参照的基础,进而促使相关事件的扩散。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之间的博弈呈现出不对称性、极化效应和符号再编码等多种形式特征,从而造成意义失衡与暴力事件。网络暴力形成了多方面的影响,如破坏网络社会的符号生态和公共秩序,使现实社会的结构矛盾进一步凸显,使网络世界的暴力倾向渗透进入现实生活。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采取符号修复、互动重构的治理方式来应对互联网的暴力行为问题,提倡通过文化引领、制度溯源和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手段,推动符号互动由不平等向平等,由排斥向包容的方向发展。总的来说,符号互动论对于网络暴力有着较强的解释效力,可以跳出现有单纯的个人心理或者法律规制的研究范畴,该视角不仅有助于解释数字时代交往隔阂的根源,还为网络治理注入了新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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