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汉语句法学是现代语言学研究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其发展始终与全球学术思潮的流动、汉语本体事实的挖掘紧密相关。自《马氏文通》(1898)开启汉语句法的现代化研究以来,中国学者从未停止过“如何用语言学理论解释汉语”与“如何从汉语事实提炼理论”的探索。这一历程中,西方理论的引入并非“被动接受”,本土理论的建构也非“闭门造车”——结构主义的精密描写方法、生成语法的普遍语法理念、功能–认知语言学的用法导向视角,与汉语的“话题优先”“意合性”“韵律制约”等特质不断碰撞、融合,催生了一些列学术争鸣与理论创新[1]。
本文旨在通过系统性文献梳理与典型案例剖析,还原汉语句法学百年演进的内在逻辑:以“核心句法问题”为锚点,展现不同理论范式对同一现象的解释差异;以“学术论战”为线索,揭示理论演进的内在动力;以“理论互鉴”为视角,厘清本土建构与国际对话的辩证关系,为理解汉语语法的本质及未来研究方向提供参考。
2. 奠基与模仿期(19世纪末~20世纪中叶):西学框架下的汉语初探
清末民初“强国强种”的社会思潮推动了西方学术的引入,汉语句法学的开端以“借鉴印欧语法框架”为主要特征。这一时期的核心任务是建立现代汉语语法的基本体系,虽未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但学者们已开始有意识地适配汉语事实,为后续研究埋下“反思”的种子。
1) 《马氏文通》的“求同”与“存异”
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秉持“各国葛朗玛大旨相似”的普遍语法观,直接以拉丁语法为蓝本构建体系——全书十章中九章讨论词类(字类)。仅最后一章论“句读”,凸显拉丁语法“重词法轻句法”的影响;句法上,他坚持“起词(主语) + 语词(谓语)”完备方为“句”的西方标准[2]。
但马建忠并未机械套用:他敏锐发现“大低论议句读皆泛指,故无起词。此则华文所独也”,系统归纳了汉语无主句的多种类型(如“下雨了”“请勿吸烟”),突破了拉丁语法“主谓必具”的刚性要求[2];创设“读”这一单位,专门处理“形式主谓完备但语义未完”的从属结构(如“吾日三省吾身”中“三省吾身”为“读”),实则触及了汉语主从关系灵活的特质。这些“存异”尝试,是汉语句法研究“适配本土事实”的最初探索。
2) 《新著国语文法》的句本位体系与早期反思
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将研究对象转向白话文,首创“句本位”体系,提出“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强调词类的功能属性,标志着句法分析成为研究核心。该体系虽以英文语法为参照,但对白话文句子成分的系统分析(如“把”字句、“被”字句的初步描写),推动了句法研究的独立发展[3]。
以吕叔湘、王力为代表的本土学者开始反思“机械模仿”的局限: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1942~1944)中从“表达论”视角,将汉语句子分为“叙事句、表态句、判断句”,系统梳理了主语省略、隐含的多样性(如“他)吃了饭就走”“这本书(我)看过了”),将马建忠“华文所独”的观察系统化[4];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1943)中则明确提出“欧化的语法”概念,警示“照搬英语语法解释汉语会失真”,并提炼出“能愿式”(我能去)、“使成式”(打跑)、“处置式”(把书看完)等汉语特有的句法格式[5]。他们的工作标志着汉语句法学从“被动模仿”向“主动适配”的转向(见表1)。
Table 1. Major works and syntactic views in the foundation and imitation period
表1. 奠基与模仿期主要著作与句法观
著作/学者 |
核心句法观 |
理论来源 |
对汉语特殊性的关注 |
《马氏文通》(1898) |
主谓完备为句;创设
“句读”单位 |
拉丁语法传统 |
系统描写汉语无主句;
用“读”适配主从关系
灵活的特质[2] |
《新著国语文法》(1924) |
句本位;依句辨品 |
英文语法 |
系统分析白话文句子成
分;初步描写“把”
“被”字句[3] |
《中国文法要略》(1942) |
从“表达”分类;聚焦
主语省略/隐含 |
结构主义启发 |
系统化无主句、话题说
明结构的描写[4] |
《中国现代语法》(1943) |
区分本色语法与印欧语
法;提炼特有句式 |
结构主义,叶斯柏森学说 |
界定“使成式”“处置
式”等汉语特有格式;
警示机械模仿风险[5] |
3. 借鉴与反思期(20世纪中叶~20世纪末):多元理论下的汉语检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结构主义、生成语法、功能–认知语言学等西方理论相继引入,汉语句法学进入“多元范式竞争与检验”阶段。核心特征是“用汉语事实验证西方理论”——既揭示普遍语法的可能性,也暴露理论的局限性,而“理论解释力的优劣”通过具体句法现象的分析得以显现。
1) 结构主义的精密描写:以“的”字结构为例
美国描写语言学的“分布分析”“变换分析”“语义特征分析”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方法,朱德熙是核心代表。他摒弃印象式点评,通过精密分析揭示汉语句法规律:以“的”字结构研究为例,他将“的”分为“的1 (副词后缀)”“的2 (状态形容词后缀)”“的3 (名词化标记)”,通过分布差异(如“好的书”vs“好好儿的”)和变换测试(如“红的花→红花”vs“红的好看→*红好看”),明确三者的语法功能差异[6]。
结构主义的贡献在于建立了“可操作、可验证”的描写程序,但其“偏重共时描写、缺乏深层解释”的局限也逐渐显现——例如,它能精准描述“把”字句的句式结构(把 + 宾语 + 动词 + 补语),却无法解释“为什么‘把书读了’成立,‘把书读’不成立”的深层原因。
2) 形式句法学的挑战:以“邻接条件”与话题句为例
20世纪80年代,生成语法(管约理论)引入汉语研究,徐烈炯、黄正德等学者尝试用普遍语法原则解释汉语现象。生成语法认为,人类语言共享一套先天语法原则,汉语的“特殊性”可通过参数调整解释[7]。徐烈炯在《生成语法理论》中系统介绍了管约理论的核心框架,并结合汉语事实展开验证,为形式语法在汉语学界的传播奠定了基础[8]。但在具体现象分析中,基于印欧语的原则屡屡遇阻:
核心案例:“邻接条件”与汉语话题句的矛盾
管约理论的“邻接条件”规定:移位成分(如话题)必须紧邻其原位,不能跨越其他论元成分。这一原则再印欧语中成立(如英语“which book do you think [that John read it]”中,话题“which book”移位未跨越论元),但汉语话题句完全突破这一限制:
例句:“这本书−i,我觉得[张三昨天在图书馆认真读了ti]”
分析:话题“这本书”从动词“读”的宾语位置移位,跨越了“我”“觉得”“张三”“昨天”“在图书馆”“认真”等多个成分,却完全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形式学派的回应是“修正普遍原则”——黄正德提出“汉语话题是基础生成而非移位生成”,将话题视为“基础生成于话题短语的指示语位置”,而非从宾语移位而来[7];但这一解释又难以兼顾“话题与原位的语义关联”(如“这本书”与“读”的受事关系),引发持续争议[8]。
3) 功能–认知语言学的回应:以“嫁娶难题”为例
黄正德提出的“嫁娶难题”(主语宾语提取不对称),进一步凸显了形式理论与汉语事实的张力:
主语提取成立:“[娶了张三的]那个男人来了”(从“男人娶了张三”中提取主语“男人”)
宾语提取不成立:“*[张三嫁了的]那个男人来了”(从“张三嫁了男人”中提取宾语“男人”)
形式学派以“空语类约束条件”解释这一现象,但难以覆盖所有例外;而沈家煊在《不对称和标记论》(1999)中从功能–认知视角给出新解:汉语“嫁娶”类动词的施受关系具有“认知显著性”——“娶”的施事(男方)和“嫁”的施事(女方)是认知焦点,提取非焦点成分(如“嫁”的宾语“男人”)会违反信息结构的“焦点凸显原则”[9]。这一解释融合了句法、语义、语用层面,更贴合汉语“用法驱动语法”的特质,成为功能理论与形式理论对话的经典案例(见表2)。
Table 2. Major theoretical schools and their core views on Chinese syntax in the reference and reflection period
表2. 借鉴与反思期主要理论流派及其对汉语句法的核心观点
理论流派 |
核心哲学观 |
典型现象分析(以话题句为例) |
解释力优势 |
局限 |
结构主义 |
客观描写句法单位
的分布与变换关系 |
描写话题句的表层结构(话题 + 说明);归纳话题类型 |
描写精密、可操
作;建立基础句
式库 |
缺乏深层解释;无法说明“为什么”[6] |
形式句法学 |
句法自主、先天普
遍语法原则 |
提出“基础生成说”修正邻接条件;聚焦移位约束 |
衔接普遍语言学
议题 |
过度依赖抽象原则;难以适配汉语灵活性[7] [8] |
功能–认知语言学 |
句法源于交际功能
与认知方式 |
话题是“言谈起点”;受信息结构、认知焦点制约 |
融合多层面解释;
贴合汉语用法 |
解释灵活度高;缺乏刚性预测力[9] |
4. 融合与探索期(20世纪末~21世纪初):问题驱动下的理论碰撞
进入21世纪,汉语句法学界逐渐摆脱“追随单一理论”的模式,“问题驱动”成为核心研究逻辑——学者们不再纠结于“哪种理论更正确”,而是根据具体问题选择分析工具,同时围绕核心议题展开激烈论战,推动理论向“本土化”方向发展。
1) 构式语法的本土化应用:以“王冕死了父亲”为例
基于功能–认知传统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被引入后,迅速成为分析汉语“特异句式”的有力工具。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是形式与意义的配对体”,整体意义不能从组成部分推导,这恰好适配汉语中大量“看似不合逻辑”的句式,如“王冕死了父亲”。
传统结构主义难以解释“死”(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父亲”的现象;
生成语法试图通过“论元移位”解释,但无法说明“为什么只有部分不及物动词能进入该句式”;
构式语法则将其视为“领主属宾构式”([领有者] [不及物动词] [被领有者]),其核心意义是“领有者失去被领有者”,“死”通过构式获得“使失去”的附加意义。
中国学者进一步拓展了构式语法的本土化应用:对双宾句(给张三一本书/给一本书给张三)、重动句(吃饭吃了三个小时)、“是……的”句(他是昨天来的)的构式分析,既借鉴了西方构式理论的核心理念,又结合汉语韵律(如四字格制约)、语义(如“有界性”)、语用(如话题凸显)特质,形成了“汉语构式研究”的特色方向[10]。
2) 语法化与历时句法:以“了”的演变为例
历时视角的引入为共时句法现象提供了“溯源性解释”。吴福祥、杨永龙等学者的研究揭示,现代汉语完成体标记“了”(V了O)的形成是多因素互动的结果:
历时源头:古代汉语中“了”是动词(“了结”义,如“了却心愿”);
虚化过程:从“动词 + 了”(如“吃完饭了”)到“V了O”(如“吃了饭”),经历了“词汇虚化→句法化→形态化”的过程;
驱动因素:信息结构的“焦点凸显”(强调动作完成)、韵律的“双音节化”(V了O符合“2 + 1”韵律模式)、语体的“口语化”需求[11]。
历时研究与共时分析的结合,打破了“共时历时割裂”的传统,为汉语句法的“特殊性”提供了动态解释——例如“了”的多功能性(体标记、句末语气词),本质是历时演变中“语法化程度不同”的结果。
3) 核心论战:“名动包含”说的交锋与影响
这一时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论战围绕“名动包含”说展开,成为本土理论意识觉醒的标志。沈家煊在《名词和动词》(2016)中提出核心观点:汉语的词类体系并非印欧语的“名动分立”,而是“名词包含动词”——动词本质是“动态名词”,可直接充当主语、宾语(如“读书是好事”“喜欢游泳”),无需像印欧语那样通过“名词化”转换[12]。
这一学说引发激烈争鸣,以陆俭明、金立鑫为代表的学者提出商榷:
陆俭明(2018)指出,“名动包含”混淆了“词类划分”与“句法功能”——汉语动词能充当主语,是因为汉语词类与句法成分的对应关系灵活(“词无定类”),而非“名词包含动词”;若按“名动包含”,则无法区分“这本书”(名词)与“读这本书”(动词短语)的本质差异[13];
金立鑫从语法操作层面质疑:“名动包含”难以建立统一的词类划分标准,会导致句法分析的混乱(如无法解释“他在读书”中“读”的谓语功能与“读书很好”中“读”的主语功能的差异) [1]。
这场论战的核心价值并非“谁对谁错”,而是推动了汉语词类研究的深化:学者们逐渐达成共识——汉语词类体系的本质是“功能弹性”,既非“名动分立”的印欧语模式,也非简单的“名动包含”,而是基于“语义特征 + 句法功能 + 语用场景”的动态分类体系。这一争鸣也标志着中国学者不再满足于“用西方理论解释汉语”,而是开始从汉语事实出发,挑战并补充普遍语言学的词类理论。
5. 本土建构与理论对话期(21世纪初至今):融合创新中的国际表达
近年来,汉语句法学进入“本土理论体系化”与“国际对话常态化”并行的阶段。核心特征是:将前期分散的理论思考系统化,构建具有汉语特色的理论框架;同时以“汉语事实”为依托,主动参与普遍语言学议题的讨论,实现“本土建构”与“国际对话”的辩证统一。
1) “对言语法”与“大语法观”的体系化:借鉴与创新的融合
以沈家煊、张伯江为代表的学者,将前期对汉语本质的思考系统化为“对言语法”与“大语法观”。这一理论框架并非“脱离西方理论”,而是深度融合了西方互动语言学、韵律语言学的理念,同时立足汉语事实:
核心理念:汉语语法的根本是“对话互动”,句子结构的基本原理是“对言”(并置、对偶、互文),而非印欧语式的“主谓主轴”——这一观点借鉴了互动语言学“语法源于对话”的理念,但针对性地解释了汉语“句法扁平性(如“你来了,我就走”的并置结构)、“话题优先”(如“这本书,我读过”)等特质[14];
关键观点:“韵律的语法性”强调汉语韵律(如半逗律、四字格)直接制约句法形式(如“*他吃了饭三个小时”不如“他吃饭吃了三个小时”自然),这融合了西方韵律句法学的研究方法,却聚焦汉语特有的“音形义用一体”特征[5];
理论贡献:突破了印欧语“主谓宾”层级递归的分析模式,为孤立语的语法分析提供了新范式,成为汉语学者对普遍语言学的独特贡献[14]。
2) 研究方法的多元交叉:本土问题与前沿技术的结合
当前研究呈现“本体与应用贯通、传统与前沿融合”的态势:
历史与方言的互证:利用方言“活化石”(如南方方言中的“体标记”)佐证汉语语法的历时演变,通过历史脉络解释方言差异(如“了”的分布差异),共同构建汉语语法的“全景图”[12];
本体与应用的互动:句法研究成果服务于国际中文教育(如“了”的教学难点拆解),而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如留学生对“把”字句的误用)又反馈给本体研究,推动对“把”字句语义限制的深化探索[7];
语言科技的赋能:利用大数据语料库验证句法规律(如“把”字句的宾语有定属性),通过人工智能模型(如BERT)挖掘隐性句法关系,同时尝试将汉语“意合”“对言”特质转化为可计算规则,为自然语言处理提供新思路[15]。
6. 总结与展望
汉语句法学的百年演进,是一部“理论互鉴”与“本土建构”辩证统一的学术史:它始于对西方理论的模仿,却未止步于“注脚式研究”;源于对汉语事实的挖掘,却未陷入“狭隘的本土主义”。核心启示有三:
1) 学术争鸣是理论演进的核心动力:从“邻接条件”的修正之争,到“名动包含”的全面交锋,再到构式语法与形式语法的对话,每一次论战都推动着对汉语本质的深化认识——争议的焦点从“是否遵循普遍原则”转向“如何适配汉语特质”,从“照搬理论”转向“创新理论”[7]-[9] [14]。
2) 本土建构是“对话中的创新”而非“对立中的突围”:“对言语法”“大语法观”等本土理论,并非完全脱离西方学术语境,而是在吸收互动语言学、韵律语言学等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汉语事实提出的创新性解释[14] [15]。这种“借鉴–适配–创新”的路径,才是本土理论获得国际认可的关键。
3) 问题驱动是研究的永恒逻辑:百年发展中,汉语句法学的核心从“建立体系”到“检验理论”,再到“创新理论”,始终围绕“汉语句法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解释汉语句法现象”“如何为普遍语言学做贡献”等核心问题。未来研究仍需以“问题”为锚点,避免“为理论而理论”的空泛讨论。
展望未来,汉语句法学将在三个方向持续深化:
理论体系的精细化:“大语法观”“对言语法”等框架需在古今汉语、方言、不同语体中进一步验证,形成逻辑自洽、解释力强的成熟体系[5] [14];
跨学科的深度融合:与心理学、神经科学结合,探究汉语句法加工的认知神经机制;与计算机科学结合,推动汉语句法的可计算化[15];
国际对话的常态化:以汉语事实为依托,参与全球语言学议题(如词类本质、句法与语用的关系)的讨论,将汉语特色理论转化为可国际对话的学术话语,为普遍语言学贡献中国智慧。
汉语句法学已步入“理论自觉”的新时代——它不再是西方理论的“检验场”,而是具有自身方法论特色、能够回应普遍语言学问题的“思想策源地”。这一历程,既是中国语言学在全球化语境中寻求学术身份的缩影,也是人类语言研究多样性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