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史学的不断发展进步,历史研究不断寻求对于历史文本有新的思考与认识,对于历史现象有更全面、客观的解释。灾害的发生不仅仅是单一的事件,更是一种动态的社会结果,其背后蕴含着不同时代背景下各个群体日常行为背后的复杂的运行逻辑。灾害文化这一概念自引入中国以来便深受学界的关注,学界普遍认为“灾害文化是人们在应对灾害的过程中形成的与灾害有关的价值、规范、知识和行为方式,具有地区性、历时性、积累性、继承性等特征”[1]。近些年对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在逐渐加深、理论也不断完善。
张丽洁指出:“灾害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灾害书写和灾害记忆是历史灾害文化传承、存续的重要途径”[1]。方志作为灾害文化研究的重要载体,其中保存有大量的灾害文化记载,对不同地区的方志、不同时代的方志进行探究,可以了解一个地区、一个时代对于灾害的不同认识,与此同时,透过历史文本也可以揭示出背后历史记忆及更深层的各个群体的关系研究。但是历史书写具有一定的模式,而历史研究也会进入一种循旧的套路中,因此本文在结合近四年学界关于灾害文化的研究基础上,分析其对于方志与灾害文化研究路径的内在逻辑,梳理其中的理论要点,以期发现新的研究视角,更好地理解社会史“以小见大”的研究方法。
2. 方志文本对于灾害文化的书写
地方志作为了解某一地方的重要文献极具地域性,方志的修纂也大多依靠官府的资金支持以及众多官员和地方精英合力完成,特别是明清时期所修的志书大多依据《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凡例进行编修,清朝各地的志书因为严厉的文化政策官方色彩更加浓重。灾害的发生以及灾情后的社会治理是一个王朝、一个地区政治的晴雨表,因此历来对于灾害的相关记载颇多,然而透过历史文本对于灾害文化的书写来尽可能地抽离其中的话语压制,从更多层面来解读历史情景中的不同历史人群处于灾害中的真实反应,才能够对历史有更深层的认识。
方志一般有省志、府志、州志、县志、乡土志等类型,其内容也大致遵循“贵因不贵创”内容多前后相袭,对于灾害方面的记载有直接史料和隐性史料,也经历了由少到多、由略到实等演变。学术界对于这一演变虽然没有整体的研究,但是对于各个地区方志中所体现的灾害文化分别进行了分析,以下作简要概括。
第一是灾害文化在方志记载中的类目。赵丹在《明清江西方志记述及价值》[2]中指出,清代江西方志多沿袭明代方志,有关灾害记载多在“星野”、“天文”、“农政”、“灾祥”、“杂政”等类目;秦浩翔在《清代广西地方志的荒政思想与灾害文化》[3]中指出,清代广西的方志记载多将灾害与祥异合并记载,以上类目多属于直接史料,而“古迹”、“水利”、“仓储”、“物产”、“艺文志”等多从侧面反映一个时期的灾情,此可归为隐性史料。
第二是方志对于灾害文化记载的模式探究。方志对于灾害的记载由最初的记载时间、灾害类型,到后来的逐渐增加灾情状况、赈灾措施,甚至从侧面也记载了灾害出现的原因,以图通过对有关灾害等一系列内容的记载,达到方志资政存史、教化百姓、维护社会秩序的功效,这一记载模式经历了逐渐完善的演变。与此同时,也为历史学家利用新的研究理论及视角对方志文本进行分析。灾害的类型也主要包括旱灾、涝灾、震灾、蝗灾、冰雹、火灾等,学界也多对方志所记录的各种灾害进行条目统计与整理。随着新文化史研究理念的传入,学界逐渐摆脱了单一地分析灾情本身,而逐渐过渡到由灾情本身入手分析灾害与人、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也使得方志及灾害文化研究进入到一个新的研究阶段。
第三是对方志记载灾害文化史料价值的研究。方志作为地方历史的重要记载,随着时间的推进,方志记载的内容十分丰富,虽然其中多与官方的记载有重叠之处,但是也不乏官方之外的书写,因此方志对于补充正史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官方对于灾害文化的记载多在自身的话语体系下,大多将记录灾害与“天人感应”等相联系,以期更能达到稳固君权、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然而,地方志对于灾害的记载相较于官方将面对灾害的视野下移或者通过文本记载所涉猎的群体增多,可以从不同层面剖析灾害文化体系下各个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综上可知,当前学术界对于方志中所记载的灾害文化研究力度并不深,大多只是从方志是如何记载灾害文化出发,并未进一步研究为何这样记载及历史文本背后是否与客观的历史存在较大抵牾,换句话说就是对于方志中的灾害文化研究如何打破官方话语体系,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真相。
3. 方志文本背后国家与地方互动关系研究
揭示方志文本背后所隐藏的信息,需要将正史与方志进行比对研究,同时需要加大对隐性史料的解读。汤欣瑀在《清代贵州地方志中灾害记述探析》中指出:“对贵州地方志灾害记述的探析也可从文本背后的权力话语和价值文化规范等文化史路径展开,从而深化对贵州灾害史的研究”[4]。其正是将方志作为历史文本探寻其背后的隐藏信息,这也是运用了新文化研究的路径。虽然她认识到需要对隐形史料加以挖掘,并指出贵州方志对于灾害文化的记载背后所反映的官方形象的建构、民众与士绅在灾害发生时的互动关系以及官方对于民众的教化等,但是其并未细化对这一系列成果的内在逻辑展现,只是作简单的阐释,并未指出民众在灾害面前的反应,这是其疏漏之处。
杨继业在《略论清代西北方志的灾害记述》[5]中认为,从方志纂修的外在形式到内在意志都体现了方志对灾害文化的书写,其实际上展现了一种以文化形式表现的社会治理手段。并指出:“了解方志的纂修者是认识灾害记述的文化内涵与本质的逻辑起点”[5]。方志的编修者大多是地方精英,其深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并且多是为国家效力的官僚阶层。故而其在方志编修的过程中一方面承担着为国存史的职责,另一方面也必须符合传统方志纂修的理念,客观真实地记载地方各方面内容,灾害文化的书写方式则是其理念的重要体现。故而,研究方志中的灾害文化首先要对方志编修者进行梳理研究,因为方志的编修是一项较为复杂系统的文化工程,绝非一人便可完成。在编纂群体中主要是地方官员和当地士绅联合完成,其学识及学术理念极大程度地影响着方志的修纂质量。地方官员一方面出于个人理想,另一方面囿于个人仕途故积极联合当地士绅进行方志修纂,而士绅也将修纂志书视为提升个人及家族影响力的良好平台,故积极参与方志文化事业的修纂中。正是在这两个群体的合力下地方方志事业得以顺利开展,方志文本不同篇目的记载内容既体现了这一点,又发挥了提升官员和士绅两个群体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的价值,因而对于编修者的研究是灾害文化研究的必需路径。
虽然学术界近几年对于这方面的探究成果相对较少,但是基于前人的研究可以探寻出如何利用方志进行官方与地方互动关系研究路径。
首先,关注方志中所隐藏的重要信息,从多角度看待方志记载的社会现象。例如从“水利”篇、“物产”篇中可以探寻一个地方的农作物生长情况;从“户口”篇、“流寓”篇中的记载为切入口,探寻不同年份户口的增减量,进而看是否由于灾害而导致人口变动和迁移;方志中的“列女”篇也记载了各种妇女的事迹,其中不乏因为灾害而夫君死亡,但仍旧恪守妇德。虽然这一篇目含有浓重的封建伦理纲常,但是其中仍旧可以探寻在灾害影响下的妇女生活。
有关灾害文化记载较为详细的史料多记载在“名宦”篇中,这一部分也是国家与地方互动关系探寻的重要着力点。大多数方志的这一篇目多记载官员对于这一地区的重要贡献,其中便有对于这一地区的社会治理。例如乾隆时期《新修曲沃县志》中记载当地官员张坊为曲沃修理街道,极大地改善了当地民众房屋遇雨时难以排涝的艰难处境。另外,有些方志专门记载有“名宦祠”,这一方面可以歌颂官员的正面形象,另一方面也可以建立起官方与民间的记忆连接。透过官员对于社会治理功绩的不断传颂,不仅可以减少民间对于灾害的伤痛,而且可以加强地方民众对于国家的认同感,从而更加有效地稳定社会秩序。
方志中的“风俗”篇、“祭祀”篇、“建筑”篇也是学术界用来探究灾害文化的重要史料支撑点。特别是将民间的信仰与社会治理相结合,而思考民间信仰背后的深层原因便不难发现其与灾害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杨玮等在《山西方志所记元代震后建筑的损毁与重建》[6]中通过对于山西地方志在元朝一代,面对地震灾害后对于各类建筑的修复与重建数量统计,进而分析其中该地区的民间信仰以及社会治理与发展情况。关旭耀在《关公信仰与地方社会治理》[7]中提到,山西地方多有的关公信仰多是出自民众希望在灾害发生之时可以得到神灵的庇佑,从而减轻灾害对于民众生产生活的打击。
大多数方志内容记载中建筑类目占据有一定的篇幅,不同地区的方志都通过各类建筑反映着不同的民间信仰。在山西方志中有城隍庙信仰、关公信仰、土地庙信仰等,在沿海地带则有妈祖信仰、在西南地区则有傩神信仰等,以上的民间信仰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但是其背后实际都说明了不同地区、不同民众在面对自然时不同的心理以及所产生的信仰活动。而通过阅读方志也不难发现官方对于民间信仰及其各种建筑的修建大多持肯定态势,官方在灾情发生后会通过颁发诏书,与此同时地方官员会通过筹集资金,联合绅士进行一系列的赈灾活动,期间祭拜当地的信仰是重要的仪式活动。而各种灵庙的修建一方面是来自官方的支持,更多的是来自士绅的捐资以及民众与地方官员的合力修建。同时,作为方志编修的主要群体,地方官员和当地士绅在编修方志的过程中也采取一定措施,减轻民众对于灾害记忆的伤痛。例如在乾隆时期修纂的《新修曲沃县志》在“壇壝”篇章中载录《祭厉壇文》,其中上至京师泰厉之祭,下至乡里之祭,均是对灾害发生后逝去民众的祭祀。因此,庙宇的修建过程中可以看出这一地方的社会治理,也可以看到官方支持–官员积极号召民众–民众共同信奉这一个央、地、民之间的互动关系。
综上所述,方志有关灾害文化的记载内容较为分散地分布在各个篇章中,需要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整合,揭开方志内容表面的浮云,深层次地以人为中心进行研究,将历史记忆与民间信仰、社会治理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将研究视角从灾情本身逐渐转移到灾害、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不仅仅关注灾害在方志文本中如何被记载,更重要是的利用这一文本来探寻背后所蕴含的地方社会对于灾害的应对及记忆,进而拓宽历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4. 对于方志文本灾害文化研究的几点反思
每一种历史文本的记载经过严谨的考证后才能增加其可信度,方能作为历史学家用来研究的重要史料。方志文本不仅因为官方意识色彩比较浓重,更重要的是其修纂成书大多出自众人之手,不同时代、不同纂修者都会有不同的史料依据和修志理念,因此方志所记载的灾害文化等内容需要进行考证后,才能够加以利用进行研究。
首先,必须承认历史文本的复杂性,以及方志记载中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史料来源进行考证,正如陈安民指出的:“刘知幾所论对于历史研究者认识口耳相传史料的固有特点,尤其是识别因爱奇心理、记忆不确而层累叠加所造成的时空误置等极具警醒意义”[8]。各种方志大多沿袭官方的修志体例,史料来源也较为复杂。各个地方的新修志书大多都是在旧志的基础上加以沿袭与增补,但是志书的保存又会因为各种因素完整度会降低,这就使得新修志书部分内容会与前志有相对出入之处。同时,方志对于灾害所发生的年代、灾害所涉及的户口,以及赈灾方式记载的详略程度都会有所不同,一方面是由于志书字迹漶漫导致后人猜测而至记载错误,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对于灾害文化记载的理念不同。梁启超先生认为:“又正以史文简略之故,而吾济所渴需之资料乃摧剥而无复遗。犹幸有芜杂不整之方志,保存所谓良史者。所吐弃之原料于粪秽中,供吾济披沙拣金之凭藉,而各地方分化发展之迹及其比较,明眼人遂可以从此中窥见消息,斯则方志之所以可贵也”[9]。因而对所利用的方志文本进行分类整理与考据,可抽丝剥茧式地利用方志所保存的地方历史细节进行相关研究。
其次,打破方志中所蕴含的官方话语体系,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民众对于灾害的真实反应。方志这一历史文本包含时代性、地域性和官方意识形态,因此在方志记载所呈现的历史情景,官方的话语体系占据着主导地位。而灾害文化涉及的群体最重要的是普通民众,但是这一群体在历史记载中往往是“失语”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历史文字往往是经历过各种加工,这与真实的历史情景往往有较大的抵牾。因此,在探究灾害文化尽可能地摆脱官方话语的主导,尽可能地从史料记载矛盾之处发现历史问题,将研究视野下放到底层群体。故而如何让失语群体再次发声离不开多重史料的探寻,利用方志文本进行研究时,需要尽可能搜集资料来与方志文献记载进行比对研究,例如碑刻文化、诗歌文化、民俗研究、田野调查、口述史等都可以与方志研究辅助进行。例如利用山西曲沃县所修方志探究地方社会对于灾害发生的应对及灾后秩序重建的措施,单依靠方志是远不够的,其可以借助《三晋石刻大全》《山西地震碑文集》等资料辅助研究,其不仅收录了地方社会修建庙宇的过程,对于灾害发生的记录,而且记载了灾害发生时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及民众的真实境地,以上记载是官方资料中所不曾载入的,对这一方面的搜寻及探究,可以将宏观与微观两个维度相结合,进而了解到灾害对于民众最真实的影响。
最后,灾害文化研究如何突破自身的理论窠臼,拓展研究视野及厚度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综合近三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将方志文本与灾害文化结合研究的发现并不多,但是方志作为一个地方最真实、最详细的记载,用此来了解一个地区、一个时代前后对于灾害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需要在仔细研读方志史料的基础上,运用交叉学科的理论方法,不仅仅从文字记载中发现问题,更需要与实地、实物进行交流,从而发现更多的历史细节,为灾害文化研究探索新的治学路径。
因此,历史研究者需要做到见前人之所见,发前人之未发,方志文本研究虽然自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切不可将其忽略,或者循着旧的治学方法而无所创新。灾害文化的研究也需要寻求多方史料支撑与新的研究理论和视野,因为对其的探究所涉猎的群体广泛,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呈现社会运作机制,进而为历史情景及问题的发现提供新的思路。
5. 结语
灾害是自然、社会、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无论对于灾前、灾中及灾后的研究均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然而对于灾害的研究不能仅仅依靠数字的统计,更需要以人为中心,通过文字记载了解在灾害发生的不同阶段人们对其的认识。而方志文本前后相因的特点更能够解释人们对于灾害认知的变化,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窥测人们对于灾害记忆的演变。正如王慧平指出:“不断被讲述、传承的灾害记忆应当是一条流动的河流,各个记忆主体在其中不断地演绎与更新”[10]。而方志最能体现不同群体对于灾害文化的认知演变,通过这些灾害记忆的探究可以较为全面地呈现当时的历史情景,尽可能地让历史中失声的群体再度发声。历史本就是由主调和无数浅调交替演奏的,线性地解读历史只会离真实的历史愈来愈远。
然而,在利用方志资料进行灾害文化研究的过程中切不可将研究碎片化。若以一个地区的方志为载体进行研究灾害会陷入到一个地方的话语体系中,看到的历史只是片面的。因为灾害的发生仅有延续性和广泛性,各个地区之间在这一过程中是有互动交流的,因此对于灾害文化的研究需要拓展方志资料的利用宽度,将不同地区的方志加以对比联系,找到其中某一事件的连接点,这样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灾害,也可以避免陷入碎片化研究的境地中。正如李根在谈到微观史学的逻辑时认为的:“不能仅是从史料中考证出小人物的小事件;它的结论应当对大历史思考的更新有所帮助,决不能只是发现奇闻或对旧事的微观演示;它的意义不能仅限于再现过去‘沉默的大多数’的声音,而必然要从理论上推动史学范式、路径、方法的反思”[11]。
总之,虽然灾害文化的研究已经成为社会史研究的热点问题,但是对于其所利用的重要史料方志研究的力度却不是很深。而方志资料中蕴含着巨大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抛弃对于方志资料的偏见,客观、合理地利用其中所蕴含的重要史料信息,相信可以从中挖掘到更多有价值的历史细节,从而进一步推动灾害文化的研究,为社会史的研究提供更多新的视角和治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