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已成为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枢纽,其上下游聚集了海量中小微企业,形成了复杂且多元的供应链生态。供应链金融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工具,在电子商务场景下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然而,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存在信息不对称、信用传递不畅、风控手段单一等痛点,制约了其服务效能的充分释放。
凭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数字金融服务能够有效整合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打破传统模式的桎梏。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明确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与规范要求,为数字金融与电商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创新提供了政策保障。《中国供应链服务及产融调查报告(2025)》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达3万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2025年将突破4万亿元,其中电子商务相关供应链金融业务占比超35%,成为市场增长的核心引擎。
1.2. 研究意义
本文立足数字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的交叉研究领域,结合最新政策导向,梳理数字金融赋能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的作用机制,丰富供应链金融理论体系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内涵,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分析视角。通过分析数字金融赋能下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与实践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不仅能够助力电子商务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效能,还能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供应链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而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 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2.1. 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2.1.1.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其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25中国供应链金融科技行业蓝皮书》显示,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从2020年的25.2万亿元迅速增长至2024年的41.8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3.5%。在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了规模的稳步扩张。供应链金融作为衔接产业与金融的重要纽带,依托电子商务生态的场景优势,市场覆盖范围不断拓宽,整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从细分领域来看,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兴电子商务形态的崛起,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推动相关业务领域实现差异化发展。
2.1.2. 服务主体多元化
当前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市场已构建起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枢纽、金融机构为服务支撑、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为技术保障的多元协同服务体系。其中,电子商务平台凭借其场景与数据资源优势,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核心组织与整合主体;金融机构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的深度协同,进一步拓展服务触达范围,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则聚焦于信息归集、整合与核验等技术支撑环节,为业务开展提供专业化保障。从协同运作来看,各主体间的合作深度不断提升,通过技术接口对接实现业务流程的协同联动,显著提升了整体服务效率,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协同模式转型。
2.1.3.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在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度应用,让供应链金融越来越受到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工作,围绕供应链金融发展问题国家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中央“稳增长”政策的带动下,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政策,旨在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从而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增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创新指明了方向。这些政策从规范业务流程、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强化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电商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2. 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 信息不对称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尽管电子商务平台汇聚了海量交易数据,但供应链各参与主体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依然显著,导致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全面、连贯的供应链全链路信息。部分中小企业存在数据造假、虚构贸易背景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管控难度。从行业实践来看,信息不对称问题已引发供应链资金周转效率偏低的连锁反应,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受抑的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也印证了信息协同机制不完善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制约作用。《中国供应链服务及产融调查报告(2025)》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延长至134.80天,较2023年增加18.71天,反映出供应链资金回笼压力较大,也侧面体现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效率低下问题。
2.2.2. 核心企业信用过度依赖
传统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模式呈现出对核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强依赖性,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得性与核心企业信用状况深度绑定[1]。若核心企业出现经营波动或信用危机,极易诱发供应链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全链条资金流转安全构成威胁。与此同时,部分核心企业凭借市场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通过变相延长付款周期挤占中小企业资金,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根据前瞻数据,资金提供方企业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供应链服务来看,其重点依旧集中在采购、物流、销售、信息、物流和技术等环节,占比分别为20%、14%、17%、16%以及13%。这些环节也是供应链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是保证企业高效运营的重要方面,因此对这些环节提供服务也受到了金融供给方的关注与重视。
2.2.3. 核心企业信用过度依赖
电商供应链金融涉及主体多、业务链条长,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多重挑战。部分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合作时,存在风险管控标准降低、关键环节外包等问题,导致贷款管理“空心化”。此外,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不足,存在数据泄露、系统瘫痪等技术风险,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3. 数字金融赋能电子商务企业的必要性
3.1. 破解信息不对称困境
数字金融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物流企业物流数据、金融机构信贷数据等多维度信息,构建全面的企业信用画像,为金融机构精准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提供依据[2]。同时,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供应链信息的不可篡改与全程追溯,提升了信息的真实性与透明度,有效缓解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3.2. 降低对核心企业信用的依赖
数字金融支持下的供应链脱核模式,能够利用供应链“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减少对核心企业直接信用背书的依赖[3]。该模式通过整合订单、物流、履约等多维度数据构建信用评估体系,在零售电商、跨境电商等领域已逐步推广,根据《中国供应链服务及产融调查报告(2025)》显示,2024年脱核模式融资规模占电商供应链金融总规模的比重已达18%,较2023年提升11个百分点,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3.3.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能够实现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全流程动态监控,实时识别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通过构建智能风控模型,金融机构能够自动完成贷款审批、资金监测等环节,提升风控效率与准确性。同时,数字技术能够强化对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保障,防范技术风险与数据安全风险。
4. 数字金融赋能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路径
4.1. 政策导向下的模式创新方向
2025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于强化供应链金融规范,防控相关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提到,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开展营销获客、信息科技合作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数字金融赋能电商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创新需遵循“规范发展、服务实体、防范风险”的核心导向。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积极探索供应链,避免核心企业单一信用供给模式,支持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同时,要求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回归信息服务本源,强化“四流合一”信息归集能力。这为模式创新明确了合规边界与发展方向,即通过数字技术整合供应链信息,构建合规、高效、普惠的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
4.2. 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构建
4.2.1. 数据信用驱动的融资模式
该模式以供应链“数据信用”为核心,摆脱对核心电商企业直接信用背书的依赖。电商平台通过整合上下游企业的订单数据、交易流水、物流信息、履约记录等多维度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企业信用评估模型,生成数据信用评分。金融机构基于该评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基于订单的融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需通过数据加密、脱敏处理等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同时建立数据质量校验机制,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从政策适配性看,该模式严格遵循“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的要求,通过“四流合一”信息归集强化风险管控。
数据信用驱动的融资模式拓宽了融资覆盖面,使更多缺乏核心企业背书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同时提升了融资效率,通过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实现贷款审批、放款的快速完成[4]。该模式符合政策导向,响应探索供应链避免核心企业单一信用供给模式。在实践中,需要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与安全性,规范数据采集、使用流程,避免数据滥用与泄露。
4.2.2. 区块链赋能的全链路协同模式
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构建覆盖电商平台、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区块链协同平台。该平台实现供应链“四流合一”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存证,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在融资环节,区块链技术实现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开立、转让、融资全流程线上化,提升信用传递效率。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要做好贸易背景材料信息归集,而区块链平台恰好能够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完成信息核验与存证,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中应收账款确权难、转让流程繁琐等问题。此外,该模式能够实现对融资资金流向的全程监控,防范资金挪用风险,符合政策关于强化资金监测的要求,目前在服装、3C数码等电商细分领域应用较为广泛。
金融科技的深度赋能是供应链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业界相关研究可见,AI大模型的应用正在重构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流、信息流与风控流程。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金融机构能够自动化地抽取关键信息,实现全流程的智能化审核[5]。
Table 1. The trigger conditions of smart contracts in the full-chain collaboration mode
表1. 全链路协同模式中的智能合约触发条件
业务流程阶段 |
全链路协同意义 |
触发节点 |
订单确权阶段 |
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初步核验与权利确认 |
电商平台订单信息的完整录入与签名认证 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确权声明 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合规审核 |
融资申请与审核阶段 |
融资流程的自动化审批与风险把控 |
融资申请信息与确权订单的匹配性验证 金融机构预设风控规则的达标验证 核心企业的连带责任承诺确认 |
物流节点核验阶段 |
资金流与物流的协同匹配 |
货物出库节点 货物在途跟踪节点 货物签收节点 |
还款履约与异常处置阶段 |
收尾环节,保障资金安全与权益实现 |
付款期限届满触发 核心款项到账确认触发企业资金足额到账触发 |
以智能合约为例,在区块链赋能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全链路协同模式中,智能合约作为核心执行载体,其触发条件的精准设定直接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的自动化、规范化与风险可控性。智能合约通过预设代码将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电商平台、核心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物流服务商)的权利义务固化,依托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在满足特定触发条件时自动执行对应业务逻辑,实现从订单生成、融资申请、风险审核到还款结算全链路的无人干预式协同。结合电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场景,智能合约的触发条件可按业务流程阶段划分为订单确权触发、融资申请审核触发、物流节点核验触发、还款履约触发及异常处置触发五大类,各类触发条件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构成完整的业务闭环触发体系。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触发条件贯穿电商供应链金融全链路,通过要素完整性验证、多主体协同确认、时间节点管控、风险阈值校验等多元逻辑设计,实现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驱动与风险的动态防控。各阶段触发条件的精准衔接与相互制约,既保障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高效开展,又依托区块链的技术特性确保了触发逻辑的不可篡改与执行结果的可追溯,为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详见下表1。
4.2.3. 场景化整合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依托电商平台的丰富场景,将供应链金融与电商交易、物流配送、财务管理等场景深度融合,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6]。在采购场景中,为供应商提供订单融资,解决备货资金压力;在销售场景中,为经销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加速资金回笼;在跨境场景中,整合外汇结算、关税缴纳等需求,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该模式以场景为切入点,能够精准匹配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同时,场景化的数据积累进一步丰富了企业信用评估的维度,有助于提升风控准确性。在政策层面,该模式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通过整合场景资源,降低了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实现上下游企业互利共赢。
如表2所示,场景化综合金融服务模式能够精准匹配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同时,场景化的数据积累进一步丰富了企业信用评估的维度,有助于提升风控准确性。在政策层面,该模式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通过整合场景资源,降低了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实现上下游企业互利共赢。
Table 2. Comparison of scenario-based integrated financial service models
表2. 场景化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对比
模式 |
核心适配场景 |
核心优势 |
数据信用驱动脱核模式 |
中小电商供应商、新兴电商主体 |
无需核心企业背书,覆盖面广 |
区块链全链路协同模式 |
3C数码、服装等长链条行业 |
信息可追溯,风险可控性强 |
场景化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
跨境电商、直播电商、连锁零售 |
需求匹配精准,综合成本低 |
传统模式 |
核心企业上下游核心供应商 |
信用基础稳定 |
4.3. 创新模式下链上主体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
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中,银行、核心企业、中小商户与电商平台作为核心参与主体,因资源禀赋、核心诉求的差异形成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其利益分配的合理性与风险分担的公平性直接决定新模式的推广成效。
链上主体的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博弈主要集中于收益诉求与风险规避的平衡。在利益分配层面,银行作为资金供给方,核心诉求是获取稳定的利息收益与中间业务收入,同时追求风险成本最小化,在利益分配中倾向于根据风险溢价设定收益分成比例;核心企业凭借供应链主导地位,既希望通过金融创新巩固对上下游的掌控力,又期望以较低成本盘活应收账款,在利益分配中试图占据主导权,减少自身资金占用成本;中小商户作为融资需求方,核心诉求是降低融资利率、简化融资流程,同时希望在交易中保留合理利润空间,对过高的利益分成或隐性成本较为敏感;电商平台作为生态搭建者,追求通过供应链金融提升平台商户粘性、拓展增值服务收入,同时需平衡各方利益以维持生态稳定,其利益诉求体现为平台服务费与生态流量增值的双重收益。在风险分担层面,银行倾向于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核心企业或平台,要求其提供担保或承担代偿责任;核心企业则试图规避过度担保带来的经营风险,希望通过数据共享将风险分散至全链条;中小商户因自身抗风险能力弱,存在隐瞒负面信息、规避风险责任的倾向;平台则需在风险管控与商户体验之间权衡,避免因过度风控降低平台吸引力。
创新模式推广面临的商业阻力本质上是各方利益与风险诉求失衡的外在体现。核心企业的风险规避心态构成主要阻力,核心企业担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会增加自身经营压力,同时顾虑供应链数据共享可能泄露商业机密,因此对深度参与新模式积极性不足。尽管大数据信用评分卡提升了风控效率,但新模式下的系统对接、数据核验等前期投入较大,而普惠金融导向下的融资利率受限,导致银行推广动力不足。部分中小商户对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存在担忧,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同时缺乏对创新金融工具的认知,难以主动适配新模式要求。四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较大,平台在推动数据共享、规则制定过程中需耗费大量精力协调各方矛盾,若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易导致合作破裂。只有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才能破解商业推广阻力,推动供应链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5. 数字金融赋能电商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优化建议
5.1. 强化政策引导与监管协同
5.1.1. 细化政策实施细则
结合数字经济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趋势,细则需兼顾规范性与包容性,既要覆盖业务全链条的关键环节,又要为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预留合理空间,有效解决政策与实践脱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例如,明确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自律备案标准与流程,可通过细化备案材料清单、简化备案流程、强化备案后的动态监管等举措,引导机构规范运营;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开立与流转,则需明确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力、要素规范、流转核验标准等内容,为凭证的跨机构、跨平台流通提供制度保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5.1.2. 构建多元监管体系
基于供应链金融跨产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发展特征,应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商务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政策协同会商制度,打破部门间的监管壁垒,实现监管资源的整合与监管效能的提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将技术赋能贯穿于监管全流程,实现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时监控、风险精准预警与动态处置,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多元监管体系的构建,既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能为数字金融赋能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监管环境,平衡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
5.1.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设立供应链金融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字金融赋能供应链金融项目给予补贴;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中小电商企业的融资利率,落实普惠金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是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效能的重要基础,需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数据开放的范围、标准与流程,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与供应链交易数据、物流数据的融合应用,为数字金融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破解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
5.2. 提升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数字化能力与协同水平
5.2.1. 强化技术研发投入,深化多方协同合作
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应加大对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数据整合分析、智能风控、系统安全等能力。例如,优化信用评估模型,提升对中小企业“数据信用”的评估准确性;加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防护,保障数据安全与业务稳定。电商平台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构建开放共赢的供应链金融生态。通过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协同、风险共担。
5.2.2.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升电商企业数字化水平与信用意识
在数字金融赋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下,电子商务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其融入供应链金融生态、获取优质金融服务的前提条件。从企业内部管理来看,应推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改造,构建一体化的数字化管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从外部协作来看,需主动归集并共享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物流数据、财务数据等核心信息,打破与供应链上下游主体及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数字化转型,电子商务企业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更能为金融机构精准评估其信用状况、提供定制化数字金融服务奠定坚实基础,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同时,应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与数字金融工具的学习,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合理运用数字金融工具缓解资金压力,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Table 3. Key variables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big data credit scorecard
表3. 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用评分卡关键变量
数据信用评价维度 |
信用评分卡的关键变量 |
交易行为维度 |
退货率、复购率、交易集中度、客单价稳定性 |
履约能力维度 |
物流时效达标率、订单完成率、合同履约率、售后服务响应速度 |
合作稳定性维度 |
与核心企业合作存续期、交易频次、合作关系稳定性、供应链信息共享度 |
运营健康度维度 |
现金流稳定性、应收账款周转率、库存周转天数、经营成本控制率 |
在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中,大数据信用评分卡是破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提升融资准入效率的核心工具。相较于传统信贷依赖的财务报表等静态数据,大数据信用评分卡依托电商平台、供应链系统沉淀的多维度动态数据,通过构建全面的变量体系精准刻画中小企业的“数据信用”画像。如表3所示,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用评分卡关键变量覆盖交易行为、履约能力、合作稳定性、运营健康度等核心维度,其科学选取与价值挖掘直接决定信用评估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金融机构提供客观、可量化的授信决策依据,同时助力中小企业凭借真实经营数据获得普惠金融服务。
退货率、复购率、物流时效达标率等关键变量共同构成了电商企业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用评分卡的核心体系。这些变量从外在交易表现到内在运营质量,从短期履约能力到长期合作稳定性,全方位、多维度挖掘中小企业的信用价值,打破了传统信用评估对财务硬指标的依赖。通过这些变量的协同作用,信用评分卡能够更精准地识别优质中小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学的授信决策依据,同时引导中小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数据管理意识,推动电商供应链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6. 结论
本文通过对数字金融赋能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的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凭借技术优势,能够有效缓解传统供应链金融的信息不对称、信用依赖过度等问题,为电商供应链金融的转型升级提供核心动能。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数字金融与电商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创新提供了规范指引与政策保障。基于数据信用的脱核模式、区块链赋能的全链路协同模式、场景化整合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是当前数字金融赋能电商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创新路径,且在实践中已展现出低风险、高效率、广覆盖的显著优势。
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升级与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数字金融赋能电商供应链金融将呈现更加多元化、智能化、普惠化的发展趋势。政府、金融机构、电商平台、中小企业等多方主体需协同发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提升数字化能力、规范业务发展,推动供应链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强动力。同时,需重点关注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挑战,构建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数字金融赋能电商供应链金融在规范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致 谢
本论文得以完成,衷心感恩于家人的理解与包容,成为我专注学术的坚实后盾。诚挚感谢评审专家的宝贵意见,使论文更具严谨性与学术价值。谨以此文致谢所有支持者,愿心怀感恩,砥砺前行。
基金项目
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发展格局下辽宁省中小企业金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路径研究”(课题编号:L23CJY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