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全球治理的理性危机与范式转换的必要性
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人类社会正经历一场科技革命,其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核心驱动力,不仅仅改变了经济发展模式,更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然而,技术的发展使世界越来越简化。人的情感、认知与社会关系都被还原成可计算的数据流,试图将丰富的“生活世界”解读为冷冰的“系统逻辑”。
全球治理正同时面临合法性与治理效率下降的双重压力,深陷合法性危机与伦理困境。《巴黎协定》在落实层面持续受阻、全球公共卫生协调失灵、数字技术迅猛发展背景下伦理与监管空白长期存在,这些现象都指向同一个问题——以二战后国际秩序为基础构建的全球治理逻辑,正在显现出脆弱性与疲态。该逻辑依托的哲学根基,正是马克斯·韦伯所概括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一种强调效率优先、手段与目标精准匹配,却往往忽视价值判断与规范正当性的理性形态。从哲学层面看,这种失效并非管理技术的落后,而是理性本身的异化。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进一步加剧了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治理困境:一方面,AI的算法设计天然以“效率最大化”为核心目标,与工具理性的内核高度契合,其在全球贸易、公共服务、国际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正在不断强化“手段优先于价值”的治理惯性;另一方面,AI技术的跨界性、自主性与复杂性,使得传统的国家主权监管模式难以适配,全球层面的伦理共识(如算法公平性、数据主权、人机责任划分)迟迟无法形成,这恰恰暴露了工具理性治理逻辑的致命短板——当技术手段的先进性远超价值规范的建构速度,治理体系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必然会持续消解。若要破解这一困局,就需要在全球治理中重新平衡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以人类共同福祉为导向,推动技术应用与伦理规范、主权平等与全球协作的协同发展。在工具理性的视角下,全球治理的过程被简化,形成了设定目标,成本收益分析,寻找实现目标的最佳手段。这种模式认为以主权国家为代表的治理主体是理性行为者,其行为及动机完全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计算。然而,随着全球性议题复杂性的上升,这种将政治问题对技术问题的转化显然无法满足现在对问题的解决。当前全球治理的深层危机在于,仅仅关注结果——即能否高效达成目标,而忽视决策过程——其能否经过充分理由论证与价值认可。此时国际合作即缺乏深层规范性约束力,一旦外部强制力减弱或利益计算的模式产生变化,合作就十分容易瓦解。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社会危机源于系统对生活世界的蔓延。在全球层面,这表现为全球经济与行政系统压倒了对正义、尊严与共同善意的价值追求。
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本文试图构建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框架。一方面,以卡尔马克思对物化的深刻洞见,揭示技术治理背后的政治经济学本质,另一方面,引入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探讨在多元文化背景下重建规范共识的可能。同时,本文还尝试融入中国哲学的“关系本体论”视角,为重构全球治理的理性范式提供独特的东方智慧。
2. 理论视域:生产逻辑与交往逻辑的辩证综合
基于前文提到的全球治理困境,单纯的技术修补或自由主义法权范式显然不足以解决。哲学的回归在此时十分重要,从本体论与认识论的高度重新对待人、技术与世界的关系。本文旨在构建一个融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与中国哲学智慧的综合性分析框架。
本文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剖析智能技术本质。通过重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关于“一般智力”和“对象化劳动”的论述,能够揭示人工智能技术的生产关系本质,批判其导致的“数字物化”和“劳动异化”[1]。
其次,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对于理解算法理性如何侵蚀人类的道德反思空间具有重要解释力[2]。然而,我们将进一步批判性考察其理论在面对“算法黑箱”与“非人主体”时的局限性。
最后,我们通过中国哲学的“关系理性”与“天下无外”理念,此理念是对西方原子主义本体论的超越,提供了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习总书记提出的“两个结合”——特别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3],指引我们将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精神与中国传统的“和合”智慧相融合,旨在构建一种可以融入全球的伦理规范体系。
2.1. 马克思视角下的技术与资本
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技术从不是中立工具,而是社会关系的凝结。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预言了“一般智力”的发展使知识成为直接的生产力[4]。他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反而较多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与技术进步[3]。人工智能的崛起标志着人类积累的知识被算法提取,并进行编码,成为一种直接使用的生产力工具。人工的崛起可被视为“一般智力”预言的某种实现——其是人类集体知识(活劳动)被对象化为算法与数据(死劳动)的过程。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已经呈现资本化态势。科技巨头通过算法将这部分生产产品私有化,建立技术壁垒,收取费用,此构成了对社会“一般智力”的私有化占有。
在全球范围内,这种“对象化”正在进行演变。跨国数字资本通过对全球数据的汲取与垄断,建立了一种脱离具体地域与文化、以算法为主导型技术的权力结构[5]。这种机制将多样的人类行为数据化,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品之间的商品关系,即卢卡奇所言的“物化”[6]。在全球治理中,这表现为将发展问题简化为经济发展数据指标,将人类福祉简化为算法效率,以此掩盖发展下的诸多问题。
智能时代的算法试图让人的认知与情感成为系统附属品,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零工经济”中,算法作为一种“看不见的管理者”,通过精密的时间计算与路线规划,对劳动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指挥。这种“算法管理”实际上是“死劳动”对“活劳动”支配的最高形态。其剥夺了劳动者的自主性,同时将劳动过程碎片化、标准化,使劳动者在系统中沦为单一的,没有灵魂的执行节点,即马克思所言的“局部工人”的数字化翻版[7]。
2.2. 数字资本与人的“物化”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进一步将马克思的批判延伸到数字化转型中的资本积累模式领域,揭示了“物化”在数字时代的深化[8]。蓝江教授提出了“虚体”的概念,深刻揭示了数字时代的本体论分裂。在数字空间之中,人的存在被重新解构,成为由数据、账号、信用分别构成的一种“虚体”。在许多社会场景中,更具社会效力的往往是健康码、征信分、社交账号权重等“数字虚体”。资本通过掌控数据,即数字资本,对人进行远程控制以及画像。这种将人类生命活动变成数字与指标的过程,正是卢卡奇所言“物化”——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数据与数据的关系,成为算法操纵的对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剥削局限于生产领域,而这种数字化转型中的资本积累模式则将剥削延伸到了消费与休闲领域。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互动表面上是娱乐,本质上是在为平台提供数据资源。这样的活动被资本吸纳,转化成剩余价值,即“受众商品”。另一方面,AI技术进一步侵入人的情感,通过情感计算捕捉操纵用户情绪,将情感体验“商品化”,此也导致“情感的异化”。
然而,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对技术一味悲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为自身的扬弃也创造了条件。当前大力发展的心智生产力是以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为重要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高质量发展,本质仍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此则辩证运动的体现。智能化生产同时极大提高社会财富的创造能力,使人类从繁重的必要劳动中解放出来并提供物质前提。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更是将专业技能的门槛降低,使得个体可以从事更加多样、多元、具有创造力的工作,推动人的全面发展[9]。
生产关系的变革如果能使“一般智力”回归社会公有,那么其将成为人类解放的有力杠杆。这正是“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治理原则的政治经济学基础。
2.3. 哈贝马斯理性二分法与全球政治的本体论重构
在马克思揭示了“生产逻辑”的异化之后,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为我们理解“交往逻辑”提供了重要的视角。要理解全球治理困境,必须从哲学本体论方面剖析支配当前国际秩序的理性模式。源于启蒙辩证法的批判,工具理性是关注手段对目的的适用性。在国际关系学科当中,这种理性形式是一种以“系统整合”为目标的逻辑。
哈贝马斯尽管继承了马克思的批判精神,但其认为马克思过度侧重于“生产范式”,而忽略了“交往范式”的独立地位,哈贝马斯区分了“系统”与“生活世界”。[10]系统是由经济系统和行政系统等媒介,遵循工具理性,以功能实现。生活世界由语言、文化、社会等构成,遵循交往理性的理解逻辑。
全球经济系统以货币作为媒介,行政系统被认为以权力作为媒介,形成了跨国的复杂互动。这种互动不需要参与者之间的深层价值共识,只需要遵循市场规律或权力结构做出反应而进行互动。然而,哈马斯曾警告,当这种非语言媒介过度扩张,侵入本应由语言沟通的道德、法律等领域时,便会导致“生活世界殖民化”。[11]在全球治理中这种现象有多种表现。首先是道德议题的技术化。将发展问题简化为单纯的经济数据的指标增长,对分配正义与文化尊严的忽略。国际法及相关议题变成一套复杂的仅供专家解读的技术规则,脱离了普通民众的理解与认同,导致主要机构的民主赤字与合法性危机。
与工具理性进行对比,交往理性植根于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主要组成因素有背景知识、文化传统和人际团结。在全球层面,存在跨越国界的,基于人类共同处境的共识区域。交往理性的核心在于三个维度。首先是真实性,指涉及客观世界,要求陈述符合事实。其次是正当性,要求行为符合公认规范。第三是真诚性,此则涉及主观世界,要求表达者真诚表露意图。在全球治理当中,只有当这三个维度的宣称都能在论证中站得住脚时,达成的共识才具有理性约束力。一方隐瞒事实,诉诸强权或言行不一,交往行动就会破裂,退化为策略行动或公开冲突。
哈贝马斯在《后民族结构》中指出,随着全球化进程,民族国家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在被削弱。资本和生态风险全球流动,使单一国家无法在领土范围内有效回应公民需求,这使“控制能力丧失”和“民主链条断裂”。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需要构建一种多层次、网络化的商谈程序。其要将国际法成为全球公民社会交往的一种表达,即“国际法的宪法化”。
2.4. 理论综合——双重危机的叠加
当前的全球治理危机,本质上是上述马克思的“数字资本逻辑扩张”与哈贝马斯所述的“交往理性萎缩”的叠加。一方面,智能技术作为“固定资本”的最高形态,正在全球范围内重塑生产关系,使“死劳动”对“活劳动”的支配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另一方面,这种技术理性的扩张进一步压缩了全球公民社会进行道德反思与规范建构的空间,使得全球治理越来越难以回应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危机。这两种危机并非平行独立,而是相互建构、彼此加剧。数字化的市场机制通过将人类活动数据化、商品化,不断减少“生活世界”中富含意义的、基于信任的交往内容,为“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支配提供了物质与技术基础。交往理性的萎缩使得社会失去对技术应用进行有效规范性反思与公共辩论的能力,从而默许甚至加速了资本逻辑对生活世界的侵蚀。因此,对生产逻辑的批判必须与对交往逻辑的重建相结合,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了智能技术背后的控制机制、所有制形式与异化本质,指明了危机的社会经济根源[12]。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则论证了通过无障碍、免于强制的公共商谈,重建具有理性约束力的规范共识的可能性。前者解释了支配与异化的来源,后者则致力于构建替代性的、基于理解与共识的协调机制。
3. 全球治理逻辑中的理性冲突——以AI伦理为例
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是上述理论冲突表现最为激烈的案例。在此领域内,追求效率与管控的“系统逻辑”和追求尊严与公正的“生活世界”逻辑发生碰撞。
目前,许多主导型的AI治理方案往往带有强烈的工具理性色彩。例如,强调对技术手段的使用以解决偏见问题,或者通过市场机制的数据交易来解决隐私问题,这种思路本质上是将伦理问题技术化,使在不触碰资本积累逻辑的背景下解决系统的漏洞。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这种治理模式实际上忽视了数字劳动的异化本质。全球数据产业链实际上呈现出的是一种中心–边缘结构——较边缘地区通过发展如数据标注等的廉价数字劳动支撑起中心地区的算法模型,由此产生的剩余价值就流向少数科技巨头[13]。治理规则若仅仅关注算法的“效率”及“安全性”,而对算法背后的生产关系与分配正义,那么此种治理的作用仅停留在维护既得利益。
与单纯的技术治理有所区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21年通过了《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其展示了一种向交往理性回归的趋势。此文件的制定过程即尝试构建一个包含多元利益相关方的商谈空间[14]。在这个过程中,“有效性宣称”被各成员国与专家小组进行了反复的辩驳与重复论证。首先是基于科学界对AI潜在风险(如偏见、环境影响)的实证研究,其次是对正当性的论证,以此诉诸《世界人权宣言》等普遍认可的规范。最后是真诚性,要求各国在签署文件时应当建立具体的监测机制来确证意图的真诚。
尽管此过程经由谈判,其必然充满博弈,但最终通过的文本明确禁止“社会评分”与“大规模监控”的AI用途,体现了“生活世界”的规范力量对于“蔓延逻辑的一次成功防御”[15]。其证明了,即使在无政府社会体系下,建立超越狭隘主体利益的“主体间性”共识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4. 中国哲学的介入——关系理性与天下不外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哈贝马斯理论的融合应用,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呼应的学术视野下,本章将引入中国传统哲学,特别是对“关系理性”与“天下观”的引入,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全球治理理论的丰富,也是对西方工具和哈贝马斯形式理性的有力矫正。这是从本体论层面进行的的范式重构。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以“理想言语情境”为规范基础,其有效运行依赖于明确、平等的发言主体、透明的话语过程以及共享的语言与理性传统。共识的达成需通过对话者就话语的真实性、正当性与真诚性进行反复检验,核心在于主体间性与语言媒介的交互作用。
然而,在全球智能治理的数字语境下,这一理论面临三重现实局限。算法代理导致发言主体模糊化,真实主体的意向被中介或掩盖;“算法黑箱”与平台私权力导致商谈过程非透明化;跨文明价值的分歧导致程序性商谈难以形成具有实质性的伦理共识[16]。面对这些挑战,中国哲学中的“关系理性”等理论提供了具有建构性的,可实践的回应路径。
针对“主体模糊性”,关系理性通过“本体关系论”重新构建理论视角。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大多基于“个体本位”的本体论,其理论假设的起点在于国家或个人是独立、理性的原子。社会契约基于利益计算,而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思想,主张一种“关系本体论”。
中国国关理论学派代表学者秦亚青提出的关系理论,与韦伯的“工具理性”形成对比。学者认为,关系先于存在,人的本质并非孤立的定义与属性,而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与关系当中生成的,分析的重点在于过程的核心在于关系[17]。“仁者,人也”,人只有在与他人的互动中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且认为治理并非只关注静态契约,更应当动态的关系维护与交往过程的管理。理性的行动是长期互惠,并非单个行动层面的利益最大化。
将关系理性引入人工智能治理,意味着将人视为复杂社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而非僵硬的数据提供者或算法对象。不应将AI仅仅视为工具,也不应该赋予其独立人格,而应将其视为人类关系的延伸。治理目标应是评估技术如何影响、塑造或破坏那些使人成为人的基本关系网络,信任、互助、尊严与共同体归属感。而非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纽带。例如鼓励促进人际协作的技术,AI应致力于设计成为增强人类协作、理解与共情的“关系性媒介”,而非替代或操纵关系的工具。
面对跨文化共识困难与人工智能的跨国界流动性风险,中国学者们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了植根中国哲学的超越性理念框架。他们认为,全球化使地方性问题深度融入世界体系,需以中国哲学的整体思维统筹解决。这一理念以中国哲学“关系理性”为核心,延续儒家“仁者,人也”的互动本质观,质疑了原子主义思维,将所有国家与个体视为相互依存的社会网络节点,凸显“和而不同”的政治伦理维度。其倡导基于主体间性的平等商谈,遵循真实性、正当性与真诚性原则,契合中国哲学“以理服人”的沟通智慧,构建多元主体认可的规则,追求“共在共生”的发展格局,与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思想高度契合。二者都致力于超越私有制的狭隘利益,实现全人类的普遍福祉;马克思主义提供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唯物主义分析路径,而中国学者提出的理念则提供了处理文明差异、实现包容治理的实践路径。
5. 从“物化”走向“共在”——全球智能治理的范式重构
基于上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分析与中国哲学的本体论补充,本文主张全球智能治理应当从“工具理性”到“关系理性”的范式跃升,这一重构包括认识论、伦理学与实践论三个维度的展开。
在认识论层面,必须坚持治理主体是鲜活且具体的人,而非抽象的“数字公民”。正如中国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反复强调的,“以人为本”是智能治理的首要原则。这意味着算法的设计与应用必须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在涉及人类基本权利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必须反对完全的自动化决策,保留人的最终解释权。要从认识论上破除对算法客观性与中立性的迷信,承认人类智慧相对于人工智能的不可替代性和优先性。
西方的契约伦理关注权利边界与消极自由,而“共在”伦理关注相互依存与积极赋能。智能向善应转化为具体的伦理规范与技术标准。“善”的定义不仅仅是不作恶,更是“仁爱”。AI的设计应当被用于增进人类的团结与互助,在医疗普惠、教育公平与环境治理,填补发展鸿沟。
在治理实践中,要坚持多边合作的交往行动。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下,作为“一般智力”的数据应当具有公共属性。比如支持全球南方国家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反对技术封锁,确保智能时代的红利被平等分享,体现“天下无外”的公平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强调,只有人类的“活劳动”可以创造新价值,机器等生产资料仅转移其自身价值[18]。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利用好智能工具,加强“活劳动”效率的激活,使人类劳动在智能协作网络中提质增效。
6. 结论
从“物化”到“共在”,是哲学概念的转换,更是全球智能治理方向的根本调整。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让我们看到,当前全球智能治理呈现出了“一般智力”异化的态势。技术不仅是中立工具,同时成为加剧不平等、阶层固化、劳动异化的力量。走出这一困境,不能仅靠技术的进步,必须在生产关系与文明范式层面进行变革。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呼应的学术视野下,中国哲学的“关系理性”与“天下观”为这一变革提供了宝贵的路径视角,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公正追求与中华文明的包容智慧相融合。在具体实践上,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推动构建开放、公正、有效的全球治理机制,推动智能技术回归本质,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类的工具。实现人与技术、自然、社会的真正“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