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6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8.7%,预计到2035年前后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科学合理、普惠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的核心议题。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早在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此后,一系列顶层设计文件不断出台,逐步形成了系统化政策体系。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同年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则明确提出“9073”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依托社区养老、3%通过机构养老,以此作为国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明确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强调城市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共建共治共享[1]。人民城市理念的提出,为社区养老的深化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指引与制度逻辑。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社区养老不仅是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回应,更是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国家战略到地方实践,从顶层设计到社区落地,社区养老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
2. 城市发展与社区养老的内在关系
随着中国社会快速迈入老龄化与城市化并行发展的阶段,城市发展对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在这种“双重转型”背景下,社区逐渐成为承接养老功能的关键环节,其建设与优化不仅关乎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也反映出城市治理的人本化水平。
2.1. 人口老龄化与城市化的叠加效应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正同时经历着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的“双重转型”。一方面,平均寿命的延长与生育率的持续下降,使得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攀升。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达13.5%,预计到2035年将超过20%。根据联合国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为“深度老龄化社会”,中国已处于“轻度”向“深度”跨越的关键节点。另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率在2022年已接近66%,这一数据不仅意味着超2/3的人口(约9.2亿人)居住在城市,更标志着中国已从“乡村主导型”社会转向“城市主导型”社会,在这背后是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持续性转移。
人口老龄化与城市化的叠加效应,既增加了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也改变了养老服务的供需结构。首先,大规模老年群体在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以家庭为主的赡养模式难以为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依赖于多子女共同赡养,但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比例上升与代际间地理分离的加剧,家庭赡养能力呈现普遍弱化的趋势。其次,人口流动造成“空巢化”现象普遍,子女难以就近照料老人,许多老年人处于“有亲属而无陪伴”的境地。再次,城市住房条件与社区环境往往未能充分适应老龄化社会的特殊需求,如无障碍设施不足、适老化改造滞后、公共活动空间匮乏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便利,也在客观上加剧了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
由此,社区逐渐成为承接养老功能的前沿阵地。作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末梢环节,社区更容易实现贴近化、差异化和灵活化的养老供给。城市发展必须同步推进符合老龄化趋势的社区养老模式,以缓解“城市发展–人口老龄化”之间的结构性张力。
因此,人口老龄化与城市化的耦合,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转型的重要动力。其内在逻辑在于:城市发展创造了更高的生活水平和现代化的居住环境,但同时重塑了家庭关系和社会结构,从而要求在社区层面建立新的养老承接机制,实现从“家庭养老–社会支持”向“社区养老–多元协同”的模式转变[2]。这一转变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更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2.2. 社区在城市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居民日常生活的空间依托。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区的功能正由单一的居住空间,逐步拓展为服务、治理与互助并存的综合平台。尤其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的地位愈发凸显。
一,社区养老具备贴近居民生活的空间优势。老年人通常存在出行不便、对熟悉环境依赖度高等特点,社区养老能够实现“家门口”的服务供给,降低服务获取的门槛与成本。这种“邻近性”不仅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也有助于减少其心理上的陌生感和排斥感,从而提升服务的接受度与有效性。
二,社区治理具备高效响应的机制优势。作为连接政府与居民的“末梢神经”,社区能够及时感知老年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并通过整合医疗、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实现小范围内的精准供给。相比于机构养老的集中式服务,社区养老的灵活性与即时性更能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避免“一刀切”的供给不足或浪费。
三,社区在制度落实中发挥关键作用。国家层面的养老政策往往需要通过基层社区的执行才能真正落地,社区在其中既是“服务提供者”,又是“制度落实者”,具有双重功能[3]。社区干部和服务人员通过走访、摸排与动态管理,能够将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服务行动,确保制度红利真正惠及老年人群体。
此外,社区在养老服务中还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整合功能。它不仅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求,还通过邻里互助、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式,维护老年人的社会联系,避免“社会隔离”与“精神空巢”。社区所提供的不仅是“物质层面”的照料,更是“精神层面”的慰藉与参与感,这对于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从这一意义上说,社区既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更是老龄社会公共生活的“安全阀”。通过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不仅可以缓解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压力,还能够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与社会公平的价值目标。
3. 传统养老模式的结构性不足
在城市化与人口老龄化的双重背景下,社区养老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然而,现行的养老体系仍以家庭养老为基础,并辅以机构与社区服务,其结构性问题逐渐显现。理解这些不足,有助于为人民城市理念下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提供改进方向。
3.1.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是中国最古老、最稳定的养老方式,长期以来以“养儿防老”为核心价值,强调代际责任与血缘纽带。然而,在现代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这一传统模式的现实基础正在不断瓦解。
一,社会结构的转型削弱了家庭养老的承载力。快速城市化使得人口流动性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青壮年选择在异地就业,形成“子女在城、父母在乡”或“父母在家、子女漂泊”的格局,家庭成员空间上的分离使得“就近赡养”难以实现。与此同时,家庭形态从过去的扩展型逐渐转变为核心化、小型化,三代同堂的传统日益罕见,独居、空巢家庭比例上升,家庭养老的现实条件愈加脆弱。
二,家庭内部的赡养意愿与能力同步下降。现代社会分工精细化、生活节奏加快,年轻一代在职业发展、社会竞争和生活成本压力下,难以长期承担高强度的照护任务。同时,女性作为传统照护主力,其社会角色已由家庭内务向职业工作转移,客观上削弱了家庭养老的执行基础。更重要的是,老年群体的寿命延长与慢性病增多,使得赡养任务从短期的生活照顾转变为长期、持续的护理支持,家庭单独承担的难度不断加大。
因此,家庭养老的弱化不仅是家庭层面的问题,更是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普遍现象。它揭示了单一依赖家庭的养老模式已经无法匹配当下的老龄化现实,社会化养老服务势在必行。
3.2. 机构养老局限明显
在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衰减的情况下,机构养老作为一种社会化替代模式进入公众视野,并在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得到一定发展。然而,机构养老在现实中却面临多重局限,难以成为满足大规模老龄化需求的核心方案。
一,机构养老存在供需矛盾。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与机构养老床位的扩张速度之间存在显著差距,即便在设施数量逐年增长的情况下,也难以消化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而且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层次有限。大多数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仍集中在基本生活照料,缺乏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精神关怀和文化活动等综合性服务。这种“单一化供给”与老年群体多层次需求之间存在明显脱节。
二,机构养老的社会接受度不足。中国传统文化深受孝道观念影响,“送父母进养老院”在许多家庭被视为不孝或无奈之举,导致机构养老在价值认同层面受到质疑。即便部分高端机构能够提供较为优质的服务,但其收费水平远超普通家庭的支付能力,使得机构养老在“可及性”与“可负担性”之间形成结构性困境[4]。
此外,机构养老还存在“社会隔离效应”。老年人一旦进入机构,往往与原有社区、邻里关系割裂,生活空间相对封闭。这种环境不仅可能削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感,还可能加剧孤独感与被边缘化的心理。可以说,机构养老的发展虽有其必要性,但在供给不足、功能单一、认同偏低与社会隔离等因素的交织下,难以承担起普惠性养老的主体责任。
3.3. 社区养老短板显现
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养老因其“居家化、邻里化、低成本”的特点,被认为是未来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它能够在家庭与社会之间架起桥梁,使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获得专业化服务。然而,在现实运行中,社区养老的潜力并未得到充分释放,存在多个短板。
一,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十分突出。当前,许多社区养老服务点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也缺少系统性的整体设计与资源整合,导致服务供给呈现明显的“零散化”和“孤岛化”特征。各个服务点之间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难以构建覆盖全面、功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养老服务网络。不同社区之间因资源投入、管理能力、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服务水平存在显著差距,这种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老年人所能享受的养老服务在可获得性、可及性和质量上均存在明显差异,严重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公平性与整体效能。
二,服务内容单一化倾向明显,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目前,社区养老服务更多地聚焦于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服务项目大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助餐送餐、代购代办等基础性事务层面。而在健康监测、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心理关怀与情绪疏导、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促进等关乎老年人生活品质与身心健康的深层次、发展性服务方面,供给严重不足甚至缺位。这种以“保基本”为主的“低层次供给”模式,与老年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日益增长的对于高品质、个性化、多样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已不相适应,制约了社区养老服务吸引力和满意度的提升。
三,专业化支撑体系薄弱,制约服务质量提升。社区养老领域普遍面临着专业人才紧缺的困境,特别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护理人员、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严重不足。同时,现有的服务人员往往缺乏系统性的职业培训和持续的专业能力提升机会。在设施设备方面,适用于老年人特点的智能化、适老化设施普遍缺乏或应用程度不高。专业力量和科技手段的支撑不足,直接导致服务过程不够规范,服务内容难以深化,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进而影响了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信任度和依赖感,限制了其健康发展。
此外,政策支持与资源保障的长效机制仍不健全。当前,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财政的阶段性投入、社会组织的零星参与以及志愿者的不定时服务,缺乏可持续、可预期的制度性供给和稳定的资源投入渠道。这种状况容易导致实践中出现“重硬件建设、轻长效运营”的短视行为,使得一些服务设施建成后难以维持有效运转。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缺乏国家层面强有力的顶层设计、清晰的法律法规保障以及有效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使得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整体推进中常常面临权责不清、合力不足的困境,导致其发展难以深入,在实践中容易陷入“有形无实”、可持续性不强的尴尬境地。
3.4. 养老模式与老年群体多样化需求错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群体的需求结构正在经历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迁,已从过去相对单一的基本生存保障,转向更加多元化、个性化且具有明显层次化的新格局。这一转变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指明了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一,老年群体的需求层次呈现显著提升的趋势。现代老年人已不再仅仅满足于衣食无忧的基本物质保障,而是普遍对晚年生活的品质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除了日常起居照料之外,他们越来越重视健康状态的维护、慢性病的管理、情感上的陪伴与精神慰藉,以及继续参与文化学习、娱乐活动和实现社会价值的机会。这意味着,养老服务的目标定位需要从传统的“保障生存型”向现代的“提升生活质量型”跃迁,服务内涵必须不断深化和拓展。
二,老年群体内部的异质性日益凸显,需求差异巨大。老年人口并非铁板一块,而是一个包含了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经济水平和文化背景的多元化群体。高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护、专业医疗康复服务有着刚性需求;而数量日益增长的健康、低龄老年人则更渴望获得社会交往、文化娱乐、终身学习和老有所为的平台与机会。然而,当前许多养老模式仍采用“一刀切”的单一化设计,缺乏精细化的分类与精准化的供给,难以有效回应这种复杂的分层分级需求,导致资源错配与服务效能的低下。
三,社会整体的养老理念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前沿倡导之间存在脱节。尽管“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等先进理念已在政策文本和社会讨论中广泛传播,强调尊重老年人的权利、潜能和社会参与,但许多实践中的养老服务体系仍未能完全跳出以“救助”和“被动看护”为核心的传统框架。这种理念上的滞后,导致服务供给侧缺乏足够的动力进行创新,难以前瞻性地开发和提供满足老年人发展性需求的服务项目,从而在根源上加剧了供需之间的错位与矛盾。
从整体层面审视,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与老年人日益演进的需求结构之间的错位矛盾,已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关键瓶颈。这一矛盾的出现,并不仅仅是服务覆盖不足或质量不高的问题,其更深层次地反映了在治理理念、制度设计、资源配置等系统性层面的不足。它清晰地表明,建立在旧有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条件基础上的传统养老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老龄社会的复杂性和发展要求[4]。因此,必须通过深刻的理念更新、系统的制度创新和有效的政策协同来从根本上破解这一困境,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更加普惠、精准、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中国养老模式正处在深刻转型之中:家庭养老因结构变迁而弱化,机构养老受限于供给与观念难以普惠,社区养老虽具潜力却存在短板,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又不断对养老体系提出新的挑战。四个层次的分析揭示出一个清晰的逻辑链条:传统养老模式已在现实中显露出系统性困境,现有模式之间既难以形成互补,也难以独立支撑,最终导致供需错位与制度瓶颈的叠加。
因此,必须以新的理念和路径介入养老体系建设。在这一背景下,“人民城市”理念为破解困境提供了价值指引与制度框架,它不仅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还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逻辑,为社区养老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方向。
3.5. 人民城市理念的价值嵌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刻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将这一理念嵌入社区养老,能够为养老服务提供价值导向与制度支撑。
人民城市理念强调“共建、共治、共享”。这一价值目标与社区养老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社区养老不仅需要政府的制度设计和财政支持,还需要市场力量的专业供给与社会组织的参与,从而形成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格局。通过共建共治,可以实现资源的充分整合,避免服务的碎片化与低效化。
该理念强调公平与普惠,推动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老年人群体内部存在巨大的差异性,既包括经济收入的差距,也包括身体健康与社会支持网络的差异。人民城市理念要求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不同群体老年人平等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人民城市理念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在养老服务中,这不仅意味着满足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更意味着提供精神慰藉、文化滋养与社会参与的平台。例如,社区可以通过组织兴趣小组、老年教育课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老年人融入社区公共生活,赋予他们更多社会角色,从而实现“有质量的老龄化”[5]。
综上所述,人民城市理念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价值指引和实践路径。它使得养老不仅是社会负担的转移,更是社会治理能力与人本关怀水平的体现。
4. 人民城市理念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人民城市理念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核心命题,凸显了城市发展必须回应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治理走向包容与公平。在此框架下,社区嵌入式养老成为落实人民城市理念的有效路径。其核心优势在于空间上的贴近性、服务上的便利性与治理上的可持续性,通过理念与实践的结合,为破解养老困境开辟了新方向。
4.1. 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服务供给精准化
人民城市理念的价值核心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其在养老服务中的具体体现,是对老年人差异化与层次化需求的积极回应。与传统的单一化、普惠式供给相比,社区嵌入式养老更强调精准化、分层次与个性化。
一,应建立分层分类的服务体系。老年人群体内部的异质性决定了其需求并非同质化,而是存在健康型、亚健康型、失能型与高龄依赖型等明显差异。对于健康型老人,应提供文化教育、社会活动等发展性服务;对于亚健康型群体,应加强康复护理与慢性病管理;对于失能或高龄依赖型群体,则应建立长期照护与专业护理机制。社区嵌入式养老应在普惠性服务基础上,强化差异化供给,形成“普遍覆盖+重点关怀”的双层架构,从而实现养老服务的全面覆盖与精准匹配。
二,应提升服务供需匹配度。长期以来,养老服务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明显脱节,表现为一方面部分资源闲置浪费,另一方面紧缺服务难以及时补充。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化手段,能够实现老年人需求的动态采集与实时分析,从而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社区层面的信息化平台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也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选择,使养老服务更加精准有效。
三,应推动服务理念的转型。传统养老多以“生存保障”为底线,而人民城市理念下的社区养老应实现从“保障生存”到“提升生活质量”的跃迁。这意味着精准化供给不仅要覆盖老年人的物质与医疗需求,还应回应其精神、心理与社会参与的期待[6]。换言之,“以人民为中心”不仅要求让老人“活得更长”,更强调“活得更好”,即在尊严、幸福感与社会价值实现层面全面提升。
4.2. 共建共治共享,完善治理协同机制
人民城市理念所倡导的“共建共治共享”逻辑,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提供了治理框架。养老服务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医疗、照料、文化、心理等多个维度,其复杂性决定了任何单一主体都难以独立完成,必须依靠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承担顶层设计、制度保障与政策引导的功能,包括财政投入、标准制定与政策供给,从而为社区嵌入式养老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尤其在资金支持、土地资源配置以及服务规范化等方面,政府的引领至关重要。
社区承担关键枢纽角色。作为城市治理的末梢神经,社区能够直观感知居民需求,具有服务“零距离”的优势。在养老服务中,社区不仅是服务的实施者和组织者,更是需求的反馈者与协调者。通过社区的日常运作,可以实现政府政策的落地与老年群体需求的即时响应,形成自下而上的治理动力。
社会力量提供专业与灵活补充。市场主体、公益组织与志愿者群体能够在养老服务中贡献多元化、专业化与灵活性的资源,弥补政府与社区在能力与资源上的不足。例如,社会企业能够在护理、康复、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志愿者群体则能够增强社区关怀与人情温度。
这种“政府–社区–社会力量”三位一体的多元合作模式,能够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治理格局[7]。一方面,它保障了养老服务在宏观上的稳定性与规范性;另一方面,它增强了服务在微观层面的灵活性与精准性,从而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目标。
4.3. 生活质量优先,拓展综合服务功能
人民城市理念的另一核心指向,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在养老服务领域,这意味着社区嵌入式养老不能停留在“被动照料”的层次,而应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核心目标,推动养老服务的功能拓展与内涵深化。
一,应实现功能多元化拓展。在保障基本生活与医疗照护的基础上,社区养老应当延伸至康复护理、心理疏导、文化教育与社会参与等领域,使老年人能够在身心健康与社会联系中实现自我价值,推动“有质量的老龄化”。
二,应强化医养结合与康养融合。在社区层面推动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深度整合,能够既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保障,又便利慢性病管理、康复治疗与健康促进。医养结合不仅提升了服务质量,也降低了跨区域、跨机构获取服务的成本,从而增强了社区养老的整体效能。
三,应注重精神文化与社会交往价值。老龄化不仅是身体机能衰退的过程,更伴随社会角色弱化与心理孤立的风险。通过组织文化活动、兴趣小组、社区志愿服务等方式,可以促进老年人保持社会联系,减少孤独与精神空巢感,提升幸福感与归属感[8]。
因此,社区嵌入式养老应当由“生活保障”走向“生活质量提升”,真正成为老年人实现自我发展与社会融入的重要平台。
4.4. 智慧赋能,提升服务可持续性
在数字化转型与智慧社会建设的背景下,智慧技术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使其在效率、覆盖与可持续性上具备显著优势。
智慧化提升了服务实时性与精准性。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对老年人健康状态的实时监测与预警,从而在突发情况下实现快速响应,显著提升养老服务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智慧平台优化了资源配置与信息共享。通过数字化平台,政府、社区与社会力量之间能够实现信息互通与资源整合,避免重复供给与资源浪费,提升整体运作效率。
智慧赋能拓展了服务覆盖范围。线上与线下的融合不仅能够满足行动不便老年人的需求,也突破了地理限制,使更多优质服务能够惠及更广泛的群体,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化。
最后,智慧化有助于降低长期运营成本。相较于传统依赖人力的服务模式,智慧养老通过规模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手段,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了社区养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9]。
5. 结论
社区嵌入式养老作为一种符合中国城市发展趋势和老龄化挑战的制度创新,展现出广阔的实践前景与理论意义。从人口结构变迁、城市治理逻辑到价值理念嵌入的层层递进逻辑可以看到,人民城市理念不仅为社区养老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方向指引,更在制度设计与实践推进中体现了价值坐标。
人民城市理念强调“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意味着养老服务必须真正回应老年群体的现实需要。无论是居住便利性、医疗可及性,还是精神慰藉与社会参与的机会,都需要通过社区层面的制度化安排加以保障。人民城市理念要求养老服务体系不能停留在“有没有”的层面,而要落实到“好不好”的追求上,即从普及性供给迈向精准化、品质化服务。
人民城市理念突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逻辑,这为破解传统养老模式中的结构性困境提供了理论支撑。家庭养老逐渐弱化、机构养老供给不足的局面,使得社区养老成为衔接家庭与社会的关键枢纽。通过嵌入式服务,社区能够实现资源下沉,推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志愿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这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也增强了老年群体在养老事务中的主体性与获得感。
从城市发展战略层面看,社区嵌入式养老并非孤立的福利制度,而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不仅是经济增长的空间,也是社会生活的共同体。随着“人民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与城市空间规划、公共服务供给、智慧治理体系紧密衔接,推动养老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与人文化,进而实现“宜居宜养”的城市目标。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能够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增强社会整体的凝聚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社区嵌入式养老的发展路径还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人口老龄化加剧与社会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养老服务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议题,也是社会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通过将人民城市理念融入社区养老,能够实现从“国家供给–社会参与–家庭补充”的多层次格局向“协同治理–精准服务–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模式转型。这种转型不仅回应了当前养老服务的紧迫需求,也为未来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治理经验与制度创新[10]。
综上,人民城市理念与社区嵌入式养老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契合。前者提供价值引领与制度保障,后者则是理念落地的重要实践形态。随着城市化与人口老龄化的持续推进,中国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必将在理念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双重驱动下,走向更加成熟与完善,从而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基金项目
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培育计划(编号:25QNPY-QS-9);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面向“00后”大学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传播研究》(无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