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伦理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规范个体行为的重要精神力量,人类对伦理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形成了丰富的伦理思想体系。但传统伦理研究多陷入抽象道德思辨,将伦理视为脱离现实的精神存在,导致理论与社会实践脱节,难以回应现实中的伦理矛盾与价值冲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变革,核心在于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明确实践是理解一切社会与精神现象的钥匙。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打破了抽象伦理研究的桎梏,将伦理置于人类社会实践基础之上,揭示其实践本质与发展规律,为伦理研究提供了全新方法论指引。新时代以来,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价值观念多元碰撞,科技发展与社会转型催生了数字伦理、生态伦理等诸多新型伦理问题,传统伦理理论已难以适配现实需求。基于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理论基石,探析实践与伦理的辩证关系,阐释实践观视域下伦理思考的当代价值与建构路径,为新时代伦理体系构建提供理论参考。
2.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核心内涵与理论特质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2]。马克思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首先,实践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既包含人类为生存与发展所开展的物质活动,也涵盖人通过自我创造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现实生活世界,正是在物质生产实践的推动与塑造下不断生成、发展与变革的,实践构成了人的生活世界得以形成与演进的根本动力。正因实践集中体现了人的生命本质与能动特征,涵盖物质生产、技术活动、社会交往、情感互动等一切感性活动,马克思才坚持从实践出发理解人的世界[3],本质上也就是从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出发把握人的生存与发展。其次,实践在本质上是人的感性活动,具有鲜明的现实性与对象性。马克思强调,实践首先是人的感性活动,始终以现实的人为主体、以现实世界为对象,脱离了人的现实活动,便无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实践。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核心理论特质集中体现为多重统一。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其主体、客体、手段与结果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时,实践又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活动,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客观性与能动性的统一,决定了伦理道德既受客观社会条件的制约,又能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实现自我发展与完善。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水平、实践方式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形态与精神文化,伦理道德作为实践的产物,必然具有历史性与社会性,不存在永恒不变、超越时空的抽象道德,道德规范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革。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不仅强调对现实世界的解释,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改造,具有鲜明的批判性与建构性,它要求人们立足实践发现问题、批判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同时通过实践构建符合人类发展需求的社会秩序与价值体系,这为伦理的批判与建构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3.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域下伦理的本质与生成逻辑
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出发,伦理道德并非先验的理性原则或抽象的精神理念,而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4],是在实践中形成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的总和。物质生产实践是伦理生成的根本前提,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而生产实践必然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分工、合作、交换等社会关系。为了维系社会关系的稳定、保障生产实践的顺利进行,人们逐渐形成了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便是伦理道德的雏形。在原始社会,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实践方式,形成了原始的集体主义伦理;在阶级社会,不同阶级的生产实践与利益诉求,催生了具有阶级性的伦理规范;在现代社会,社会化大生产、全球化交往的实践模式,推动了自由、平等、公正等现代伦理观念的形成。由此可见,伦理的生成、内容与形式,始终由社会实践所决定。
伦理的生成遵循“实践需求–行为规范–价值认同–伦理体系”的逻辑路径。社会实践的发展会不断产生新的伦理需求,随着实践范围的扩大与形式的丰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日益复杂,原有规范难以适应新的现实,便催生出新的伦理诉求。这些伦理需求会逐步转化为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并以习俗、道德、制度等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当这些规范被社会成员广泛接受并内化于心,就会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念,进而构建起系统完整的伦理体系,这一过程始终以实践为基础,体现了伦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生成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实践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伦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的不断推进持续提出新的伦理问题,推动伦理理论的革新与发展,工业革命带来的生态危机催生了生态伦理,人工智能的发展则引发了人机关系、算法公平等一系列新的伦理思考。同时,实践也是检验与修正伦理规范的根本标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在实践中被证明有效的伦理规范会得到保留与传承,而与实践脱节、阻碍社会发展的规范则会被逐步淘汰与革新。正是实践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伦理道德不断从低级向高级、从片面向全面发展。
4. 实践与伦理的辩证关系:决定作用与能动反作用
实践与伦理的辩证关系体现为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有机整体。一方面,实践是伦理产生、发展与检验的决定性因素,伦理观念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源于现实的实践需求,其合理性与有效性最终必须在实践中得到确证与检验,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也持续推动着伦理规范的更新、丰富与完善;另一方面,伦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合理、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伦理规范能够为实践活动提供明确的价值导向与稳定的行为约束,保障实践的正当性、规范性与可持续性,而落后僵化、脱离现实的伦理观念则可能束缚人的创造性与能动性,阻碍实践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正是在实践决定伦理、伦理反作用于实践的辩证运动过程中,二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共同推动人类实践活动的持续深化与社会伦理文明的不断进步。
4.1. 实践对伦理的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是伦理道德的基础,实践对伦理具有根本性的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实践决定伦理的产生与存在。如前文所述,没有人类的社会实践,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存在调整社会关系的伦理道德。伦理是实践的派生物,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服务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正是在物质生产与社会交往的实践过程中,人们才逐步形成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与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由此产生并不断发展。
第二,实践决定伦理的内容与性质。不同的实践方式、实践水平,决定了不同的伦理内容与阶级性质。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的实践方式,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奴隶伦理;在社会主义社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导向,构建了集体主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伦理。不同历史阶段的实践特征,直接塑造了与之相适应的伦理体系与价值追求。
第三,实践决定伦理的发展与变革。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伦理道德也必然随之发展。当旧的伦理规范无法适应新的实践需求时,就会被新的伦理规范所取代,这是伦理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生产方式、社会结构与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伦理观念也会不断调整、丰富与完善,始终与社会实践保持同步发展。
4.2. 伦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
伦理并非被动依附于实践,而是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先进的、科学的伦理能够推动实践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反映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伦理规范,能够为实践活动提供价值指引、精神动力与行为约束,保障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先进伦理能够凝聚社会共识、规范行为选择、激发主体的责任意识与创造精神,使实践活动在合理的价值框架内有序推进。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的主流伦理,引领着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文化发展等各项实践活动,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另一方面,落后的、腐朽的伦理会阻碍实践的发展。与社会实践脱节、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伦理规范,会束缚人的思想、阻碍社会关系的变革,进而制约实践活动的推进。落后伦理往往固守陈旧观念、维护不合理秩序,压抑个体能动性与社会创新活力,使实践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如封建礼教中的等级观念、男尊女卑思想,曾长期阻碍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实践,最终被历史所淘汰。
伦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伦理建设,构建与新时代实践相适应的伦理体系,发挥伦理对实践的正向引领作用。只有立足现实实践、回应时代需求,不断完善伦理规范、强化价值引领,才能让伦理真正成为推动实践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精神力量。
5.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域下当代伦理困境的破解路径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实践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伦理困境,主要表现为多个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推进,使得个人主义、功利主义、集体主义等多元价值观念相互碰撞,部分社会成员出现价值迷茫、道德失范等问题,如诚信缺失、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科技的快速发展,突破了传统伦理的边界,引发了数据隐私泄露、算法歧视、基因编辑伦理、人机关系异化等一系列新问题,传统伦理规范难以有效应对。在经济发展实践中,部分地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生态伦理缺失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5]。网络化、虚拟化的交往方式,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往减少,情感疏离、责任弱化等问题凸显,传统的交往伦理受到冲击。
破解当代伦理困境,首先要坚持以实践为基础,构建与时俱进的伦理体系[6]。要立足社会实践,摒弃抽象的道德思辨,从现实的实践需求出发,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伦理体系。针对数字伦理、生态伦理、职业伦理等新领域,深入调研实践中的伦理问题,制定科学、可行的伦理规范,实现伦理理论与社会实践的同频共振。同时,要强化实践中的伦理践行,推动伦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伦理的生命力在于践行,要将伦理规范融入生产实践、社会治理、日常生活等各个环节,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榜样示范等方式,推动社会成员将伦理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实践中加强伦理监督与评价,对道德失范行为进行约束,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立足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批判性特质,要以实践批判推动伦理革新,破除落后伦理观念。对落后的、腐朽的伦理观念进行批判,破除阻碍实践发展的思想桎梏,同时鼓励在实践中探索新的伦理理念,吸收借鉴人类优秀伦理成果,推动伦理体系的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伦理建设也必须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立足人的实践发展,实现伦理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统一。在实践中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保障人的合法权益,将伦理规范与人的发展需求相结合,让伦理成为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精神力量,而非束缚人的教条。
6. 结语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伦理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它揭示了伦理的实践本质,阐明了实践与伦理的辩证关系,为破解当代伦理困境提供了根本遵循。伦理道德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脱离实践的伦理只能是空洞的抽象说教,无法回应现实社会的价值需求。
新时代背景下,面对社会转型与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指导,立足社会实践、扎根现实生活,构建与时俱进、科学合理的伦理体系[7],推动伦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化解当代伦理矛盾,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与国家发展提供坚实的伦理支撑。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域下的伦理思考,不仅是对传统伦理理论的超越,更是对新时代伦理建设的现实回应。在未来的研究与实践中,我们应继续深化对实践与伦理关系的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8],让伦理道德真正成为引领人类实践、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