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注经对汉代礼法的理论建构
Zheng Xuan’s Commentary on the Classics and His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of Han Dynasty Ritual Law
DOI: 10.12677/cnc.2026.142051, PDF, HTML, XML,   
作者: 沙顺顺: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关键词: 郑玄礼法理论重构Zheng Xuan Law and Discipline Rite Theoretical Reconstruction
摘要: 东汉末年,面对今古文经学对立的“五经异义”危机,以及以《春秋》学为主导的“微言大义”阐释模式所暴露出的空疏与争议,经学亟待新的整合与方向。郑玄遍注群经,尤其以《三礼》为核心,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理论建构。他并非对汉代礼法进行局部修补,而是通过构建以“周礼”为本的经学新范式,将零散的、矛盾的礼制记载,整合为一个自洽的宇宙观、神灵观、制度观三位一体的知识体系。本文通过系统分析郑玄注经的内容、方法,论证其对以往体系的重新建构,从而将汉代“国家祭祀”的混乱,提升为“国家礼制”的经典规范,完成了儒家礼法从“神道设教”向“礼制立国”的深刻转型,对后世中国政治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
Abstract: During the late Eastern Han Dynasty, confronted with the crisis of the “Divergences in the Five Classics” arising from the opposition between the Modern Text and Ancient Text classics, and the shortcomings of superficiality and contention exposed by the dominant interpretative model of “subtle words and profound meaning” centered on the study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 classical studies urgently required new integration and direction. Zheng Xuan undertook comprehensive commentaries on the entire corpus of classics, engaging in a fundamental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with the Three Rites at its core. Rather than merely making piecemeal amendments to Han dynasty ritual laws, he established a new paradigm of classical studies based on the Rites of Zhou. Through this, he integrated scattered and contradictory records of ritual systems into a self-consistent knowledge system that synthesized cosmology, theology, and institutional theory. By systematically analyzing the content and methodology of Zheng Xuan’s commentaries on the classics, this paper argues for his reconstruction of previous systems. It demonstrates how he elevated the disarray of Han dynasty “state sacrifices” into the classical norms of “state ritual institutions”, thereby completing a profound transformation of Confucian ritualism from “establishing teachings through spiritual beings” to “establishing statehood through ritual institutions”. This transformation exerted a profound and lasting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al civilization of subsequent Chinese history.
文章引用:沙顺顺. 郑玄注经对汉代礼法的理论建构[J]. 国学, 2026, 14(2): 350-355. https://doi.org/10.12677/cnc.2026.142051

1. 引言

西汉中后期,国家祭祀(如封禅、郊祀)长期陷于理论混杂、仪轨反复的困境。汉武帝的封禅掺杂方术,西汉末年“南北郊”制度数度废立,官方信仰的权威性因而受损,无法有效承担起整合帝国精神秩序的重任。这一实践层面的混乱,映射出理论层面的危机,其根源在于缺乏一个统摄性的经典依据和逻辑一致的神学体系。两汉经学以《春秋》公羊学为纲领[1],强调“孔子为汉制法”的素王说与灾异谴告论[2]。这种“以《春秋》为纲”的范式擅长价值批判与政治哲学阐发,但在构建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时却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空言”多于“行事”。与此同时,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在具体礼制(如禘祫、庙制、爵制)上各执一词,形成“五经异义”的僵局,经学本身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郑玄的理论重构,正是对这一时代困境的回应。他“囊括大典,网罗众家”[3],其工作远不止于训诂考据,而是进行了一场深刻的“经学革命”:他将经学的重心从《春秋》的“微言大义”转向《周礼》的“制度典礼”,推动经学内涵“从孔子为后王所制的价值体系,转向圣王制作、孔子整理的礼制规范”[4]。换言之,郑玄为礼法找到了一块无可动摇的基石——周公制作的、客观存在的“周礼”。通过注释《三礼》,他将散乱的礼制实践整合为以《周礼》官制为骨架、以《仪礼》仪节为血肉、以《礼记》义理为精神的完整体系,即所谓的“三礼学”。孔颖达“礼是郑学”的断语,正是对其开创性贡献的至高评价[5]。郑玄由此将汉代摇摆不定的国家祭祀,纳入了稳固的礼学解释框架之中。

2. 理论重建的核心内容

郑玄对汉代礼法的理论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宇宙观、始祖论、社会结构、伦理规范和实践仪轨等多个层面。对先秦至汉代的礼法进行了系统性的理论重构。其成果不仅化解了经典文本的内在矛盾,更构建了一套“宇宙–神权–社会–伦理–实践”五位一体的完整体系[6],为传统中国的礼制与政治秩序提供了深层理论支撑。以下从五个核心维度展开论述:

(一) 天神体系的等级化重构:“六天说”与祭祀的双轨制

汉代经学中,“天”与“帝”的概念长期存在矛盾:《诗经》《尚书》多称“上帝”,《周礼》则分“昊天上帝”与“五帝”,而谶纬文献又充斥“感生帝”“五精帝”等神秘学说[7]。郑玄在整合这些资源时,创造性地提出“六天说”,将“天”解构为“一至尊加五从属”的层级结构——至高者为“昊天上帝”(天皇大帝),居紫微宫,象征宇宙本体;其下为青、赤、黄、白、黑“五精帝”,居太微宫,分别对应木、火、土、金、水五行,兼具自然属性与神性权威。五精帝同时作为“感生帝”,与人间帝王存在“天人感应”的诞生关联。如《春秋纬·演孔图》载“孔子母徵在梦感黑帝而生孔子”,郑玄将此说系统化,认为每个王朝皆有对应的感生帝(如夏为白帝、商为黑帝、周为苍帝),使“天命转移”获得宇宙论依据。

通过“六天”架构,郑玄消解了《周礼》“祀昊天上帝于圜丘[8],祀五帝于四郊”与《礼记·郊特牲》“郊祀后稷以配天”的冲突——前者指向宇宙主宰,后者指向王朝感生来源,二者并行不悖。

“六天说”并非抽象的神学建构,而是直接服务于汉代复杂的祭祀体系。郑玄将祭天礼仪明确划分为两大系统:即圜丘祭天和南郊祭天。冬至日于国都北郊圜丘祭,祭祀昊天上帝[9],配以“太祖”,祭品用“苍璧”,乐用《云门》,象征对宇宙最高权威的臣服,体现“王权天授”的普遍合法性。正月上辛日于南郊祭,祭祀王朝所属感生帝(如汉为赤帝),配以“感生祖”(如刘邦),祭品用“赤璋”,乐用《大武》,强调“血缘神圣”的特殊正统性。这种双轨制既保留了殷周以来“绝地天通”的祭祀传统,又通过“感生”理论将王权的“公共性”(受命于天)与“私属性”(家族血缘)统一起来。正如郑玄在《周礼注》中所言:“圜丘祀天,报本反始也;南郊祀帝,尊始封也。”汉代原本混乱的“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等祭祀,经此梳理后形成“尊卑有序、功能明确”的礼制系统。

(二) 始祖观念的政治化诠释:“感生说”与王权合法性论证

郑玄对“始祖”的界定突破了单纯的血缘谱系,赋予了其政治与宗教的双重属性:郑玄在《尚书·尧典注》中强调:“祖者,始也,言为道德之初始,故谓之祖。”始祖必须是“开创基业、受命王权”的第一代君主,如夏禹、商汤、周文,其神圣性源于“有功于民”,而非单纯的血缘传承。针对不同王朝的起源背景,郑玄提出两种“感生”路径:诸侯出身者:以“始封君”为感生祖,如周以后稷为始祖;

平民崛起者:以“始受命者”为感生祖,如汉高祖刘邦“母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10]”。这种分类将神话传说与历史真实巧妙结合,前者通过“始封君”衔接周代宗法传统[11],后者通过“感生祥瑞”为平民革命提供合法性,避免了“无先祖可溯”所产生的理论困境。

郑玄对《礼记·大传》“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的诠释,是其始祖理论的核心突破。他将“祖之所自出”明确解释为“感生帝”[12],使皇家最高祭礼“禘礼”成为“以祖配天”的仪式:通过祭祀,王权的“天命来源”(感生帝)与“血缘传承”(始祖)在宗教礼仪中完成神圣结合。这一设计彻底解决了“家天下”的合法性难题:一方面,“感生”证明王权“非人力所及”,具有超越性;另一方面,“配天”证明始祖“德合天地”,具有延续性。这种“追根溯源”的祭祀逻辑,使皇权既区别于单纯的暴力征服,又高于普通的家族传承,成为“天人合一”的神圣象征。

(三) 社会结构的二元辩证:“宗统”与“君统”的分离与统一

周代宗法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层级结构,“宗统”与“君统”高度合一。但随着战国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血缘宗法与官僚政治的矛盾日益凸显。若坚持“宗统至上”,则中央集权难以推行;若完全抛弃宗法,则统治合法性失去情感基础。

郑玄通过对《仪礼·丧服》《礼记·大传》的笺注,提出“宗统”与“君统”的辩证关系:天子、诸侯仍为天下或一国之“大宗”,维系“亲亲”的血缘情感,是名义上的统一。而在政治实践中则是实际上的分离,“君统”优先于“宗统”,“尊尊”原则高于“亲亲”原则。诸侯对天子需行“臣礼”而非“兄弟之礼”,大夫虽为诸侯之“小宗”[13],但在朝廷上需以“君臣”关系相待。郑玄的这一辨析具有深刻的政治智慧。既承认了宗法的历史基础,肯定“亲亲”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情感纽带,又强调君统的政治优先,主张“王者无外”,统治权威必须超越家族私利,这为汉代察举制、郡县制等官僚制度提供了伦理依据——官员的选拔应以“贤能”而非“血缘”为标准,国家治理应以“公共利益”而非“家族利益”为目标。

这种“以尊尊统亲亲”的理论架构,既维护了宗法制度的核心价值,又为大一统帝国的政治整合扫清了障碍,成为传统中国“家国同构”体制的思想基石。

(四) 伦理规范的具象化落实:丧服制度与“亲亲尊尊”的平衡

《仪礼·丧服》是宗法伦理的具象化体现,郑玄的注解不仅解释了“斩衰三年”“齐衰期年”等具体仪节,更揭示了其背后的伦理逻辑。郑玄在《丧服注》中强调:“礼者,体也,履也。”丧服制度的本质是通过一套“可操作的符号系统”,将抽象的宗法伦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使“亲亲尊尊”从理念变为实践。通过“斩衰”(生麻布不缉边)、“齐衰”(熟麻布缉边)、“大功”“小功”“缌麻”(精细程度不同的麻布)的材质差异,标识亲疏远近;而从三年到三月不等的丧期,则对应不同的血缘关系与政治身份。丧期内的禁忌,如“居丧不饮酒食肉”“不娶妻嫁女”等,将内在情感转化为外在行为。

这种调和“血缘情感”与“政治秩序”的张力,体现在对“父在为母齐衰期”的解释中。《仪礼·丧服》规定“父在为母服期年,父卒为母三年”,表面上体现了“父权至上”,但与“母子天性”存在冲突;郑玄注中解释:“屈于父尊,故为期年。然母子之亲,天性也,故虽屈而心丧三年。”即外在服饰服从“尊尊”原则(父权),内在情感保留“亲亲”本质(母爱),通过“心丧”即内心哀悼弥补外在仪节的不足。丧服作为“礼”的极致,通过外在的“敬”(服饰、丧期)规范行为,同时通过内在的“和”(情感、心丧)调和矛盾,最终实现“情”与“理”的统一。这种“外尊内亲”的平衡智慧,贯穿于郑玄对丧服制度的全部注解。

(五) 实践体系的整合:“五礼”框架与礼制生活的全景

郑玄以《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军礼同邦国,以宾礼亲邦国,以嘉礼亲万民”为框架,将所有社会活动纳入“吉、凶、军、宾、嘉”五礼系统,其“五礼”整合并非简单的分类学工作,而是赋予整个文明生活以“礼”的形态。“五礼”包含:(一) 吉礼,核心为祭祀,包括祭天(圜丘、南郊)、祭地(方丘、北郊)、祭祖(太庙、禘祫)、祭日月星辰、祭山川百神等,旨在“沟通人神,报本反始”。(二) 凶礼:包括丧礼(哀死亡)、荒礼(救凶荒)、吊礼(哀祸灾)、禬礼(补败亡)、恤礼(忧寇乱),旨在“安顿生死,抚慰忧患”。(三) 军礼:包括大师之礼(征伐)、大均之礼(均土地)、大田之礼(田猎)、大役之礼(筑城)、大封之礼(封疆),旨在“整肃军旅,巩固秩序”。(四) 宾礼:包括朝觐之礼(诸侯朝天子)、聘问之礼(国间遣使)、相见之礼(士大夫交往),旨在“明贵贱,正交接”。(五) 嘉礼:包括冠礼(成人)、婚礼(合两姓)、宴饮之礼(亲宗族)、射礼(明长幼)、乡饮酒礼(序尊卑),旨在“和亲九族,协合万民”。通过这一整合,传统礼法超越了单纯的祭祀活动,扩展为一套涵盖政治、伦理、社会、文化的完整文明体系。

郑玄的理论重建,不仅是对先秦礼制的系统化总结,更是对传统中国“礼制–政治–伦理”秩序的深层建构。其“六天说”确立了宇宙观的等级结构,“感生说”论证了王权的神圣来源,“宗统君统辩证”奠定了社会治理的伦理基础,“丧服制度”规范了个体的伦理实践,“五礼框架”整合了文明生活的全景。这一体系深刻影响了后世王朝的制礼作乐,成为传统中国“礼治”文明的核心理论支柱。

3. 方法论特征:经学整合与谶纬运用

郑玄的理论建构之所以能成就宏大体系,与其独特的方法论密不可分。“以礼为本”的整合策略和“经纬混合”的创新路径,是郑玄构建宏大理论体系的核心密码。

(一) “以礼为本”的经学整合:破门户之见,立体系之基

汉代经学分为今文经与古文经两大阵营,彼此攻讦,如《诗经》有今文三家(鲁、齐、韩)与古文《毛诗》之争,《春秋》有《公羊传》《谷梁传》与《左传》之辩。郑玄早年师从今文经学家第五元先,后又从古文经学家马融深造,兼通两派精髓。他突破“党同伐异”的学术壁垒,采取“择善而从”的整合策略。在训诂层面:以古文经学的文字训诂为基础,吸纳今文经学的义理发挥。如注《尚书》时,既用古文经本校勘文字,又采今文家“五行灾异”说解释《洪范》篇。

在礼制层面:以古文经《周礼》为核心,统摄今文经中的礼制记载。使矛盾得到统一。

郑玄将《周礼》《仪礼》《礼记》视为“礼学三书”,构建起“体–履–义”的三层结构[14]:《周礼》为“体”,作为“周制正典”,规定国家制度的根本法则。《仪礼》为“履”,作为具体仪式的操作规范,涵盖冠、婚、丧、祭等吉凶礼仪。《礼记》为“义”,作为礼学义理的阐发,补充《周礼》《仪礼》未备的思想内涵。当其他经典与《周礼》冲突时,郑玄以“周制正典”为标准,将歧异解释为“前代遗制”或“后世变例”。既维护了体系的一致性,又为经典矛盾提供了合理的解释路径。郑玄的经学整合,终结了两汉“经有数家”的混乱局面。

唐代孔颖达编纂《五经正义》,即以郑注为主要依据;清代乾嘉学派标榜“汉学”,实则以郑学为圭臬。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评价:“郑学盛而汉学衰”——虽批评其“杂糅今古”,却也承认其“使经学进入一统时代”的历史功绩。

(二) “经纬混合”的知识创造:纳谶纬入经,化神秘为理性

谶纬是两汉盛行的神秘主义思潮,“谶”为预言,如“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纬”为对经典的神学附会。郑玄身处谶纬泛滥的东汉末年,既不盲目排斥,也不简单照搬,而是以“经为主轴,纬为补充”的对其进行改造。择取其中合理成分,剔除荒诞内容。如将谶纬中的宇宙论、历史观纳入经学体系。“六天说”本源自《春秋纬·元命苞》,郑玄将其系统化,构建“昊天上帝 + 五精帝”的天神体系,既满足了汉代“君权神授”的政治需求,又为祭祀礼仪提供了神学依据。而对谶纬中“孔子非人”“河图洛书”等怪诞说法,或直接摒弃,或予以理性化诠释。在“六天说”的体系化中尤能凸显。谶纬中的“五帝”说混乱无序,郑玄以《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框架,将五精帝与五行、五方、四季对应,形成“昊天上帝统摄五帝,五帝分主时令”的宇宙秩序,既解决了经典中“天”与“帝”的概念矛盾,又为国家祭祀提供了系统化的理论依据。

郑玄的“经纬混合”并非“以纬乱经”,而是通过“经义主导、纬说辅翼”的方式,使经学既能保持“三代圣制”的经典权威,又能回应汉代“天人感应”的时代思潮。以纬注经,实乃以经典为骨架,以谶纬为血肉,构建起兼具传统深度与时代特色的经学体系。

4. 历史影响与争议

郑玄以《三礼》注疏为载体,构建了一个囊括宇宙论、神学、政治学、伦理学和仪式学的庞大体系。通过“六天说”统合天神祭祀,通过“感生说”奠基王权合法性,通过辨析“宗君关系”厘清社会结构,通过阐释丧服制度落实伦理规范,最终以“五礼”框架囊括了全部国家与社会生活。这套体系不仅解决了汉代官方祭祀的混乱问题,更将儒家的礼法表达彻底地“礼制化”,使“礼”从一种价值理想变为一套客观、可传承的知识规范与制度资源。郑玄的工作,是中国古代宗法理论建构的最终成熟,其影响贯穿帝制时代始终,成为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与政治精神不可或缺的关键枢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魏晋至隋唐,国家礼制的制定虽偶有王肃学说的挑战,但大体皆以郑学为宗。唐代孔颖达编纂《五经正义》,《礼》的部分完全尊奉郑注,使其官学地位不可动摇。郑玄通过礼学重建,为后世王朝提供了制礼作乐的完整蓝图,使得“礼”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核心标识与稳定器。宋代以后,理学兴起,学者批评郑学过于侧重名物制度考据,而弱化了心性义理的阐发。其掺杂谶纬的做法,也被视为汉儒旧习而受到清算。

但无论如何,郑玄完成了他的时代问题。他将礼法问题从实践与理论的混乱中拯救出来,为其奠定了坚实、系统、可操作的经典基础,实现了从“《春秋》统礼”到“《周礼》统经”的范式转换。经学由此从侧重价值判断的“哲学”,转变为侧重制度建设的“礼学”,深刻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礼治”国家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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