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技术是积极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力量。然而老年群体因数字素养缺失、数字资源供给失衡等问题数字排斥现象严重,难以真正享有养老数字化的数字惠利。本文立足马克思人学视角,从人的本质、发展目标、核心立场三大理论维度切入,审视数字适老化服务的三重困境:老年群体与数字新型社会关系脱节、老年群体数字发展条件获取不平等与数字技术适老化供需错配,并提出重构老年数字社会关系、优化数字适老化供给以保障老年数字发展条件、精准对接老年需求以推动服务从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三条路径,以推动养老数字化健康发展。
Abstract: Digital technology serves as a critical force in proactively addressing China’s aging challenges. However, due to deficiencies in digital literacy and imbalances in the supply of digital resources, the elderly population faces severe digital exclusion, hindering their genuine access to the digital dividends of eldercare digitalization. Grounded in the Marxist humanist perspective, this paper examines three core theoretical dimensions—human essence, development goals, and fundamental stance—to scrutinize the triple dilemmas confronting digital age-appropriate services: the disconnection between the elderly and emerging digital social relations, inequality in accessing digital development conditions for the elderly, and the supply-demand mismatch in digital technology age-appropriateness. Furthermore, it proposes three pathways for advancement: reconstructing digital social relations for the elderly, optimizing digital age-appropriate supply to ensure their digital development conditions, and precisely targeting elderly needs to facilitate a transition from supply-oriented to demand-oriented services, thereby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ldercare digitalization.
1.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数字化转型与人口老龄化同频共振的重要时期,数字技术以颠覆性力量正在重构养老服务模式、优化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拓展老龄群体发展空间,从线上购物、移动支付到智慧养老医疗、助老数字政务,数字要素已逐渐渗透到中国老龄群体的每一个生活图景铺陈开来。2017年工信部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首提“智慧养老”概念,明确智慧健康养老是指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更是提出“要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应用[1]”,推动数智技术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可见,数字技术适老化在积极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中已成为关键力量。然而在养老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老年群体往往因数字意识淡薄、数字生产生活理念欠缺等内部因素,难以在数字时代真正表达自己的实际需要,以至于并未享受到养老数字化所带来的数字惠利,集中体现为老年群体数字异化、人的自由发展与数字社会发展适配不足。
目前国内学者针对数字技术适老化发展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现实困境。韦艳等通过构建“接入沟–使用沟–知识沟”的三维指标体系,基于陕西、河南等四省调研数据指出有超四成受访老年人未使用智能手机,同时使用者在使用深度和知识内化上也存在显著不足,老年人在数字实践中仍长期处于边缘性地位[2]。袁爱清等从认知、关系与结构三重视角剖析了老年群体的文化养老困境,指出数字出版内容的代际偏好差异和平台制度偏见,破坏了代际关系的平衡与社交生态结构,将老年人从亲密的社会关系中区隔出去[3]。二是核心成因。夏杰长等指出,养老服务业中数字经济的介入,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可能因为逐利性而优先服务成本低、收益高的群体,导致农村、偏远地区及低消费能力的老年群体被市场“抛弃”[4]。张洋阳等探讨了数字技术嵌入虚拟养老的功能偏差和风险,指出当技术按照标准化、量化、效率的行动逻辑过度扩张时,难免会兼顾不到养老服务的情感性、伦理性以及不可量化的部分时,进而产生关注情感不足、主体尊严丧失等问题[5]。三是路径探索。朱勤认为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对老年人参与数字生活的权益保护,重点关照自主选择权、平等参与权和数字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6]。李强等指出“数字反哺”是驱动农村老年人参与智慧居家养老的有效路径。这不仅是一种技能传递,更是一种情感连接和价值重塑,有助于修复被数字技术割裂的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单元的数字包容性发展[7]。
综上,既有研究成果对数字技术适老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提供了宝贵经验,然而,现有成果多集中于技术应用或社会分层等实证层面,侧重于“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数字技术”,却较少涉及“数字技术如何服务于老年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换言之,对于老年人在数字化进程中的主体性探讨不够深入,技术演进与人的发展的张力问题挖掘不足。纵观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始终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聚焦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与主体性实现,明确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强调发展成果应由全体人民共享、发展过程应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这无疑能为重新审思数字适老化的演进过程提供根本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引。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跳出技术主义与工具理性的局限,从人文关怀与社会公平的维度剖析数字鸿沟问题,构建数字适老化服务的人学理论逻辑与实践体系,既填补现有研究的理论空白,也为破解老年数字排斥、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学理支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理论维度
2.1. 人的本质维度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这一经典论断揭示了人的存在不是原子化的孤立个体,而是由特定的生产关系、交往关系与利益关系等共同构成其存在基础。聚焦至老龄群体,其生存质量与晚年福祉更是深刻地依赖于家庭代际、社区邻里及社会公共服务所承载的社会关系网络。随着数字技术全面介入,人的生产资料获取、生活服务供给乃至情感交往方式也愈发成为数字化过程。老龄群体亦不例外,其原本基于血缘、地缘的传统社会关系,经由数据交互、算法支撑、平台介导转变为数字社会关系。具体而言,远程医疗、智能健康监测、视频聊天等技术手段,既为老年人提供了健康生活的基本保障,也悄然改变了其在家庭生活空间与社会公共空间的关系内涵。可以说,数字社会关系已成为当代老龄群体本质规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适老化过程中老年群体的数字排斥现象,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断裂与缺位,既无法通过数字渠道维系原有社会联系,也难以融入新型社会交往场域,最终陷入家庭与社会双重边缘化的现实困境。从这一维度来看,数字适老化服务并非单纯的技术帮扶,更要重点关注重构老年群体与数字社会的良性连接,帮助老年群体融入数字社会关系网络,保障其社会属性的向新发展。
2.2. 发展目标维度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实现数字技术适老化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正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所指明的那样:“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9]”,这就表明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目标。具体而言,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为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人的能力的普遍性、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性以及人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在过往家庭养老认知中,老年群体由于自身体能智能的生理性衰退,自身再也无法有效承担生产工作,生产关系中地位降低也影响了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自然老年人个体的真实需求亦得不到有效关注和满足。而反观数字养老领域,老年人可以通过数字平台学习新知识、参与社区治理、发展兴趣爱好,实现精神层面的丰富与提升;通过数字工具获取就业信息、发挥老年余热,实现自我价值的延续与突破。数字技术将实现老龄群体劳动能力与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为老年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新的可能。这意味着,数字技术适老化要从技术角度回应老年人物质精神富足的双重需求,为其社会交往与自我实现提供可及可用的技术支撑,强调老年人在数字实践中的自主性、获得感与尊严感,而非沦为技术逻辑支配下的被动客体。
2.3. 核心立场维度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核心立场,在于始终从“现实的人”出发,即以人为本。将这一核心立场投射至数字养老领域,意味着我们审视数字技术适老化问题时要落脚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事实主体。这一“现实的人”不是经过数字转译形成的数据库或数据集,也不是算法模型中可供筛选清理的数据个体,更不对应市场逻辑中具有消费能力的目标客户,而是置于现实的生产生活场景,具有特定的情感需求、生长于不同地理文化环境的实实在在的老年人。因此数字技术适老化发展的核心问题得以明确:要用技术投资于老年人,实现数字生活与养老服务的共同生长。总的来说,坚持数字适老化服务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就是坚持守护老年群体的主体地位,努力推动老年人从“被动接受”的客体,转变为“主动定义”的参与者、享有成果的受益者、反馈效果的监督者,数字适老化才能真正实现由技术本位论向人本位论的转向,从而确保数字时代的养老服务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与尊严感。
3. 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下数字适老化的现实困境
3.1. 老年群体与数字新型社会关系脱节
老年群体长期生活在传统工业社会与农业社会,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交往模式与认知体系,对传统线下服务、面对面交往的情感依赖更高。然而毋庸置疑的是我国数字化转型进程迅猛,数字技术与数字场景迭代更新速度、程度远超老年群体的适应节奏,社会也未能为老年群体提供适应的引导机制和缓冲环境。首先,老年群体不具备数字生活意识,更不具有如线上支付、网购电商等基础性数字生活技能,这使得其进一步脱离数字化进程迅速的社会公共空间。其次,数字技术塑造的新型社会关系超越了老年人根植于传统乡土社会关系的固有认知,老年群体也难以形成全新的市场认知与契约精神,进一步加剧了与数字社会的脱节。最后,无论是家庭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缺乏对老年群体数字化转型的包容氛围。大部分场景都表现为子女或结对帮扶者单向地操作数字工具,对老者进行功能服务,并不会耐心地讲解传递数字知识技能,老年群体对数字生活场景的陌生感与抵触情绪仍未得到有效消解,例如,在广州华林街开展的“银龄互助”活动中,许多高龄、独居老人普遍持有“不敢点”“不会用”“不好意思问”的弱反馈现象,充分表明老龄群体的原有社会关系未能与数字社会进行有效衔接。
3.2. 老年群体数字发展条件获取不平等
数字基础设施、智能终端设备、适老化技术产品、数字素养培训资源等,已成为老年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维系社会关系、实现自我价值所不可或缺的发展条件,不断为其实现本质力量、完成对象化活动提供物质前提和技术支撑。然而,当前数字资源的配置供给呈现出结构性失衡,老年群体在获取上述发展条件时面临系统性不平等,这反映的不是某一数字技术接入的缺失,而是支撑助老养老服务智慧转型的数字生态不健全。其一,数字基础设施不健全。数字基础设施的落地往往由政府主导,但后续的运营维护仍需要社会资本的下沉投入,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社区等数字基础设施薄弱的地方[10],网络覆盖的边缘地带严重制约了老年人口的数字资源获取与使用。其二,数字适老化服务受众具有选择性。当前智慧养老的技术与产品的研发设计依然以企业为主导,一方面考虑到消费主体多为子女,另一方面老年人口对适老化数字产品的弱反馈与排斥进一步压缩了利润空间、回报周期长与市场响应速度慢,往往忽视了真正受用主体的生理特点、认知习惯与实际需求。除此之外,面向乡村老人的数字服务,大多数沿袭城市中产老人的设计理念,仅是单向引入智能设备与远程技术,缺少适合乡村本土老人的助老功能,后续使用和运营难以得到持续推进。其三,数字教育资源未适老化。当前数字素养培训资源供给多向青年群体、城市用户倾斜,面向高龄群体、乡村老人的系统性培训机制尚未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进一步扩增了数字鸿沟、城乡差距,进而消解了老年人口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性。
3.3. 数字技术适老化供需错配
马克思主义人学强调,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向度,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首要体现。然而,当前数字技术适老化领域普遍存在着供需错配问题,这种错配本质上是供给逻辑与需求逻辑不对称所致。从供给端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在推进数字适老化服务时,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单向供给模式,多基于政策要求、技术可行性或市场热点,而非对老年群体真实需求的深入调研与精准把握。从需求端看,老年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显著差异,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城市老人与农村老人、健康老人与失能老人,其生活场景、实际需求各有侧重,但当前的适老化服务却难以契合多样化的需求、呈现高度同质化的发展态势。更为深层的问题在于,老年群体的需求表达难以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有效传递,其既缺乏服务设计与政策制定的参与渠道,也鲜有机会在技术研发环节作为受用主体给出建议。一方面,智慧养老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虽然催生了大量适老化数字服务与产品,但其作为养老助老的要素投入后,难以真正发挥其效用,反而因过多强调数字使用,对原有养老模式进行了不利冲击;另一方面,老年人作为数字适老化服务的使用主体,其真正迫切需要的服务,如网络安全教育、情感陪伴类应用、应急求助系统等并未得到广泛关注。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审视,供需错配的本质是对老年群体主体地位的忽视,需要扭转将适老化数字技术从手段异化为目的的认知偏差,不能以供给者自身的想象代替老年人的真实表达,以技术逻辑凌驾于生活逻辑之上,造成养老服务“数”而不“适”的偏轨[11]。
4.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指引下数字适老化服务的发展路径
4.1. 构建数字社会支持体系,重构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关系
数字适老化服务的首要任务是重构老年群体与数字社会的良性连接,通过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帮助老年群体融入数字社会关系网络,维系社会属性的完整实现。一方面,筑牢公共服务“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的制度底线,杜绝公共服务数字化“一刀切”现象,政策层面明确要求医疗、社保、政务、养老等重点领域保留线下服务窗口与人工服务通道,优化线下服务流程,为老年群体提供便捷的传统服务选择;同时推动线上服务适老化改造,简化线上办事流程,为老年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保障老年群体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12]。另一方面,搭建多元数字社会交往桥梁,重构老年群体数字社会关系,社区层面组建代际数字帮扶队伍,鼓励青年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通过代际互动帮助老年人掌握数字技能、融入线上社交;支持老年群体建立数字互助小组,引导老年人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提升数字融入的主动性;推动家庭数字关怀常态化,倡导子女帮助老年人学习数字工具,通过线上互动维系家庭情感连接,让老年群体在数字交往中重建社会关系、积累社会资本。
4.2. 优化数字适老化供给,保障老年群体数字发展条件
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终极目标,数字适老化服务需着力优化老年群体数字发展条件,补齐数字能力短板、丰富数字发展载体,为老年群体实现晚年高质量发展赋能。其一,推进数字产品与服务的系统性适老化改造,严格落实《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简化APP操作界面、放大字体图标、增设语音播报、取消弹窗广告,推出老年版专属应用;针对老年群体生理特点,研发适配老年人的智能设备,如简易智能手机、智能手环等,降低数字使用门槛。其二,开展分层分类的数字素养提升培训,构建“基础技能 + 进阶能力 + 安全防护”的培训体系,基础层面向全体老年人教授扫码、支付、挂号等日常操作;进阶层面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教授线上学习、社群互动、文化娱乐等技能,拓展发展空间;安全层面向所有老年人普及网络诈骗识别、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规避数字安全风险;同时结合老年群体差异,针对低龄老人、高龄老人、文化水平较低老人设计差异化课程,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线上视频教学、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多元方式,提升培训实效性。其三,丰富老年群体数字发展载体,依托老年大学、社区学堂开设数字兴趣课程,引导老年人通过数字平台学习书法、绘画、养生等知识;搭建老年数字服务平台,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公益服务等线上活动,发挥老年余热,实现自我价值,让数字技术真正助力老年群体全面发展。
4.3. 精准对接老年群体需求,推动服务从供给导向转向需求导向
坚守以人为本的根本立场,数字适老化服务需彻底摒弃“自上而下”的供给逻辑,建立“需求导向”的服务模式,充分尊重老年群体的主体意愿,保障其在服务全过程的话语权与参与权[13]。首先,建立常态化老年数字需求调研机制,政府、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入户走访、座谈访谈、问卷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不同老年群体的数字需求差异,精准区分健康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等不同群体的需求重点,建立需求台账,为服务供给提供精准依据。其次,推进数字适老化服务个性化供给,针对健康低龄老人,重点提供数字技能进阶培训与数字文化服务;针对独居老人,重点提供上门数字帮扶与线上应急求助服务;针对失能老人,重点保障线下服务供给,同步推动智能护理设备适老化改造,满足差异化需求。最后,保障老年群体的主体参与权,搭建老年群体需求表达与参与决策的渠道,邀请老年人代表参与数字适老化政策制定、产品设计、效果评估等环节,倾听老年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老年群体成立监督小组,对数字适老化服务供给进行监督,及时反馈问题,推动服务持续优化,真正让老年群体成为数字适老化的主人。
5. 结语
数字化转型与人口老龄化的历史性交汇,既为养老服务创新提供了技术动能,也对养老服务的人本化回归提出了时代命题。数字技术本身并非养老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赋能老年群体实现美好生活的工具载体,其价值最终需以是否契合人的本质需求、是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评判标准。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以人的社会关系本质、自由全面发展目标与以人为本核心立场为理论内核,为破解数字适老化发展中现实困境提供了根本性的思想指引与实践遵循。展望未来,数字技术的迭代仍将持续,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仍将深化,数字技术与老年人口的关系仍将是学界与社会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指导,就是要在数字技术适老化过程中始终关切老龄群体的真正需求、始终尊重其主体地位,为其提供可用的数字发展条件。唯有如此,数字适老化才能真正实现由“技术本位”向“人本位”的根本转向,技术才能真正成为服务于老年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积极力量,老龄群体也才能在数字时代真正享有体面、自主、有尊严的晚年生活。这既是数字适老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