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和主要结果
本文使用亚纯函数的Nevanlinna理论的标准记号,具体细节参看文献 [1] [2] [3] 。对复平面上的亚纯函数 
  ,用 
  分别表示亚纯函数 
  的级、下级,回顾具体定义如下:
定义1:设 
  为复平面上的亚纯函数,则 
  的级、下级分别定义如下:
 
  
为了更加精确刻画快速增长的亚纯函数的增长性,超级是一个常用的度量。
定义2:设 
  为复平面上的亚纯函数,则 
  的超级、下超级分别定义为:
 
  
另外,我们还需要下面的定义。
定义3:集合 
  ,则 
  的Lebesgue线性测度为 
  ,集合 
  ,则 
  的对数测度为 
  。集合 
  的上密度和下密度定义如下:
 
  
集合 
  的上对数密度和下对数密度定义如下:
 
  
本文主要研究线性微分方程,
 
  (1.1)
解的增长性问题,其中 
  是整函数, 
  。下面先回顾两个典型的结果。
定理A [4] :设 
  是整函数, 
  ,若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是无穷级。
定理B [5] :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一个 
  ,使得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是无穷级。
从定理A和定理B,方程(1.1)解的增长性遗留的主要问题是:若主导系数为 
  且 
  ,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是否为无穷级?国内外很多学者关注了这个问题,并且获得了很多结果。参看文献 [6] - [13] 等。这里我们陈述几个与本文相关的结果。
陈宗煊和杨重俊2000年在文献 [12] 中估计了方程(1.1)无穷级解的超级。
定理C [12] :设 
  是整函数, 
  ,若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定理D [12] :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一个 
  ,使得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在文献 [13] 中涂金等人证明了下列结论:
定理E [13] :设 
  是整函数, 
  ,若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特别地,若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定理F [13] :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 
  ,使得 
  且 
  有一个有穷亏值,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定理F使用了系数的下级增长性去刻画方程解的增长性。根据 
  有一个有穷亏值,知 
  ,从而表明 
  。
最近文献 [14] 采用了两个系数的下级增长性去研究复微分方程解的增长性,本文利用这个思路研究了方程(1.1)解的增长性,得到了相比 [14] 更广泛的结果。
定理1: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 
  ,使得 
  且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满足 
  。
定理 2: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 
  ,使得 
  ,则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是无穷极。
注:定理1和定理2表明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为无穷级,同时也表明主导系数的级大于 
  是可能的。
2. 引理
引理1 [15] :设 
  是超越亚纯函数, 
  是常数,对任意给定的 
  ,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和常数 
  , 
  依赖于 
  和整数 
  , 
  ,使得对任意满足 
  的 
  有:
 
  
引理2 [15] :设 
  是级为有穷的超越亚纯函数,对任意给定的实常数 
  ,及两个整数 
  ,且 
  ,则下列结论成立:
1) 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使得对任意满足 
  的 
  有,
 
  
2) 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使得对任意满足 
  的 
  有,
 
  
引理3 [14] :设 
  是下级 
  为有穷且单调递增的非常数函数,即
 
  
对 
  ,定义
 
  
则 
  。
引理4:设 
  是整函数, 
  ,若存在 
  ,使得 
  且 
  。令 
  ,则对任意给定的 
  ,存在一个上对数密度大于0的集合 
  ,使得对任意的 
  有:
 
  (2.1)
 
  (2.2)
 
  (2.3)
证明:对任意给定的 
  ,由 
  ,及级的定义知,存在常数 
  ,使得当 
  时,有
 
  
又 
  ,对上述给定的 
  ,由引理3,存在集合 
  ,满足 
  。
对 
  由下级的定义,对上述给定的 
  ,存在常数 
  ,使得当 
  时,有
 
  
令 
  ,则 
  ,且当 
  时(2.1) (2.2)和(2.3)成立,结论得证。
引理5 [16] :设 
  是下级 
  整函数,记
 
  
则对任意 
  ,有
 
  
引理6 [12] :设 
  是超越整函数,则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使得对任意的 
  满足 
  且 
  及任意的正整数 
  ,有
 
  
3. 定理的证明
定理1的证明:令 
  , 
  。设 
  是方程(1.1)的任一非平凡解,由引理1,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对任意满足 
  的 
  有,
 
  (3.1)
其中 
  为常数且 
  。
由引理4,对任意给定的 
  ,存在集合 
  ,满足 
  ,对任意的 
  ,(2.1)~(2.3)成立,由方程(1.1)得,
 
  (3.2)
令 
  ,则 
  。因此,存在序列 
  ,满足当 
  时, 
  ,对 
  的 
  有(2.1)~(2.3)和(3.1)成立,再结合(3.2)得:
 
  (3.3)
由 
  知,当 
  充分大时,有
 
  
定理2的证明:假设方程(1.1)存在一个解 
  使得 
  ,由方程(1.1)可得,
 
  (3.4)
由引理2(1),对任意的 
  ,存在对数测度有穷的集合 
  ,对任意满足 
  的 
  有,
 
  (3.5)
令 
  ,由 
  ,对任意 
  ,由 
  及级的定义知,存在 
  ,当 
  时,有
 
  (3.6)
由 
  ,应用引理5,存在一个上对数密度大于 
  的集合 
  , 
  ,使得对任意满足 
  的 
  有,
 
  (3.7)
令 
  ,由(3.4)~(3.7),对所有满足 
  的 
  有,
 
  (3.8)
由引理6,存在常数 
  ,使得对任意 
  ,存在序列 
  有,
 
  (3.9)
联立(3.8)和(3.9),存在集合 
  ,由上有 
  使得对任意的 
  的 
  有,
 
  (3.10)
由(3.10)当 
  充分大时,有 
  ,与已知矛盾。故方程(1.1)的任意非平凡解 
  是无穷级。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11501142)资助;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编号:黔科合J字[2015]2112号)资助;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2016年度贵州省“千”层次创新型人才项目资助。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