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及主要结果
本文使用值分布论的基础知识及Nevanlinna常用理论的标准符号 [1] [2] [3],设 
  与 
  为复平面上的两个非常数亚纯函数,而a为扩充复平面中的元素,若 
 ,则称a为亚纯函数 
  与 
  的IM分担值;若a为亚纯函数 
  与 
  的IM分担值,且对于 
  都有 
  作为方程 
  的根的重数与 
  作为方程 
  的根的重数相同,则称a为亚纯函数 
  与 
  的CM分担值。
对于复平面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 
  而言, 
  泛指形如 
  的量。
1929年,Nevanlinna证明了以下定理:
定理A [1] 若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具有5个判别的IM分担值,则 
 。
定理B [1] 若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以4个两两判别的复数 
  为CM分担值,则以下情况之一必发生:
(i) 
  ;
(ii) 
 ,但 
  是 
  的分式线性变换,且 
  中必有两个是 
  与 
  公共的Picard例外值。
1979年,G. G. Gundersen得到了 
  定理。
定理C [2] 设 
  为4个判别的复数,如果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以 
  为CM分担值,而以 
  为IM分担值,则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
1983年,Gundersen将定理C改进为如下的 
  定理。
定理D [3] 设 
  为4个判别的复数,如果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以 
  为CM分担值,而以 
  为IM分担值,则 
  亦为 
  与 
  的CM分担值。
Gundersen根据上述结果,提出了以下公开问题:
设 
  为4个判别的复数。如果 
  为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的IM分担值, 
  为 
  与 
  的CM分担值,那么 
  是否一定亦都为 
  与 
  的CM分担值?
对于上述问题,1992年,Gundersen得到如下的阶段性结果。
定理E [4] 设c为异于 
  的复数, 
  与 
  为判别的非常数亚纯函数。如果 
  与 
  以 
  为IM分担值,而以 
  为CM分担值,且 
  及 
  使 
  以及 
  
 ,则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
对于Gundersen的上述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得到如下几个结果。
定理1.1 设 
  与 
  为判别的非常数亚纯函数。如果 
  与 
  以 
  
  为IM分担值、而以 
  为CM分担值,且 
  及 
  使得 
  以及对 
  都有
 ,
 ,
则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
定理1.2 设 
  与 
  为判别的非常数亚纯函数。如果 
  与 
  以 
  
  为IM分担值、而以 
  为CM分担值,且 
  及 
  使得 
  以及对 
  都有
 ,
 ,
则 
  都为 
  与 
  的CM分担值。
2. 几个引理
为了证明本文的结果,我们需要以下几个辅助结果。
引理2.1 [1] 设 
  为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的四个判别的IM分担值。如果 
 ,那么:
(i) 
 ,
  ;
(ii) 
 ,
  ;
(iii) 
  ;
(iv) 
  ;
其中 
  表示 
  的零点,但不是 
  的零点的计数函数, 
  类似定义, 
  表示 
  与 
  重级均大于1的公共零点的计数函数,按重级小者计算次数。
引理2.2 [1] 设c为有穷复数,且 
 ,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以 
  及c中的任何一个为IM分担值,令
 ,
 ,
 ,
则有
 ,
 ,
 ,
其中 
  表示 
  与 
  公共的单重零点的密指量, 
 ,
  亦类似定义。
引理2.3 [1] 设常数 
 ,如果判别的非常数亚纯函数 
  与 
  以 
  及c的每一个值为IM分担值, 
 ,而 
  如引理2.2中所述,令 
 ,
 ,
 ,又设 
  是 
  与 
  公共的单重极点,则 
 ,
 ,
 。
3. 定理1.1的证明
令
 ,
 ,
 ,
 ,
 ,
则 
  为整函数,又由对数导数引理知 
 ,故 
 。由于 
  为 
  与 
  的CM分担值,且由引理2.1 (iv)知
 . (1)
由(1)式及引理2.2知
 , (2)
 , (3)
 .(4)
我们断言 
 。
事实上,若 
 ,由Nevanlinna第一基本定理及(2)~(4)式得
 .
由上式可得
 .
又由引理2.1 (iii)得
 . (5)
继令
 .
若 
  为f与g的极点,则 
  为 
  的零点。由引理2.1 (iv)及已知条件可知
 . (6)
结合(5)式可知
 .
这与定理的假设 
  及 
  使得 
 ,且 
  
  矛盾,所以断言成立。故 
 。
不失一般性,令
 
即 
 ,设
 . (7)
由(7)式可知 
 ,故有 
 。又因 
  为一个整函数,故0和 
  为P的Picard例外值。
因而有
 . (8)
(其中 
  为一个整函数)。由(8)式可知:0和 
  为 
  与 
  公共的CM分担值,且结合 
  为 
  与
公共的IM分担值与定理D可知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定理1.1证毕。
4. 定理1.2的证明
若
,令
.
我们断言
。事实上,若
,则由Nevanlinna第一基本定理及引理2.2可知
,
由上可得
.  (9)
由引理2.1 (iv)可知
.
再结合定理1.2的已知条件及定理1.1中的(6)式可知

这与定理的假设
及
使得
,且
矛盾,所以断言成立。故
。
若
时,即
.  (10)
由(10)式经积分可以得到

(其中A为非零常数)。再结合
为
与
公共的IM分担值可知: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
若
,令
,
.
我们有
,故
。又因
为一个整函数,故0和
为
的Picard例外值,即
(其中
为一个整函数),由此可知0和
为
与
公共的CM分担值,且结合
为
与
公共的IM分担值与定理D可知:
均为
与
的CM分担值。
同理,若
,令
;若
,令
。与上面类似的过程可证
得定理1.2的结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