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播州杨氏自唐末入播至明万历年间,杨氏家族经营播州七百余年,成为整个西南地区势力最为强大的土司之一。万历年间,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反叛,明王朝出兵镇压,经过一百余天的血战,杨氏土司统治终结,原有的势力也随之被根除。明王朝在清算“附逆”土司及杨氏旧有势力的同时,又对平播期间持合作态度的土司采取了较为温和的政策。其中真州长官司是一个典型例子,它最先跟随杨应龙进攻綦江等地,属于典型的“附逆”行为,但随着平播大军的到来,然后迅速归顺,成为在平播战役中获得战功的土司之一,并得到了朝廷的宽恕和奖赏。
当前对播州土司的研究,多以播州杨氏土司作为主线进行研究,对播州土司下属“六司”的研究较少。1本文通过对现有资料进行梳理,把真州长官司作为研究对象,认识和了解真州长官司抉择的背景和真实目的。
2. 被排除在“五司七姓”之外的长官司
真州长官司之地,宋代始称珍州2,《宋史》有载:唐贞观中开山洞置,唐末没于夷。大观二年(1108),大骆解上下族帅献其地,复建为珍州。宣和三年(1121),承州废,以绥阳县来隶,县二:乐源、绥阳,本羁縻夷州。 [1] 元为珍州、思宁等处长官司,隶播州宣抚司。至正末,改珍为真。明洪武十七年(1385),改为真州长官司。 [2] 从真州(珍州)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真州(珍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而存在。直至南宋“嘉熙三年(1239)复设播州,充安抚使。咸淳末,以珍州来属,县一:乐源。” [1]
作为后来才划入播州属地的小头目,在政治上待遇上也有区别。一是真州相对于“五司七姓”(五司为黄平、草塘二安抚司;余庆、重安、白泥三长官司。七姓为田、张、袁、卢、谭、罗、吴)来说,真州划归播州较晚,未被播州杨氏作为心腹对待。二是在地理位置上,真州长官司在播州东北二百里,这与处于播州东方或东南方的“五司”距离较远,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真州与“五司”的交往。
进入明朝后,真州参与播州宣慰司主持的公务较少,如洪武五年(1372),播州宣慰使杨铿、同知罗琛、播州总管何婴、蛮夷总管郑瑚等来朝,贡方物。 [3] 这算是真州参与的一次较为隆重的活动;然后是宣德三年(1428),杨升派真州长官司郑钊等贡马;成化十二年(1477),杨爱遣真州正长官司郑旭前往京师进贡方物;正德六年(1511),杨斌派真州长官司郑鋆等贡马朝贺。整个明代,播州朝贡130余次,并多次派遣下属及五司土官前往朝贡。下属土司被派遣朝贡次数的多少,这直接关系到与播州宣慰使在政治上的亲疏,因此,我们从真州被派遣朝贡的次数就可以看出,真州长官司与播州杨氏的关系较为疏远。
反之,当时的“五司七姓”势力十分强大,与播州杨氏的关系也最为密切,甚至可以干预杨氏土司继承人的废立问题。如播州宣慰使杨辉当政时,杨辉试图让庶子杨友承袭其职位,但被安抚使宋韬根据杨氏家法反驳,杨辉不得已,被迫立嫡子杨爱为继承人。再有就是杨辉预谋征讨夭坝诸苗,于是“召集容山长官韩瑄、重安长官张通,告以生苗反状,使上变。瑄争之,谓苗实不反,辉怒杖瑄,通惶恐,叩头曰:请从辉,署名上变。” [4] 说明播州宣慰司虽对“五司”处于领导地位,但是“五司”之言也十分重要,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共同行文才能生效。这也应证了“一遇军兴,非七姓不能举大事” [5] 这一说法。而播州境内的“七姓”,同样与杨氏关系匪浅,是杨氏土司的忠实助手。例如田姓,早在宋代杨氏、田氏就互为婚姻,永乐年间思州改土为流后,田氏流入播州,依然与田氏世为姻娅,例如末代土司杨应龙的爱妾田雌凤也是来自思南田氏;张姓,原籍江西龙虎山张氏,是重安长官司的头目,杨应龙的前妻张氏就来自重安长官司,可见两姓关系非凡。
鉴于播州杨氏过于强大,“五司七姓”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相互之间又形成联盟,共同对抗杨氏土司。例如杨应龙时,重安长官司张氏,播州长官司何氏,播州千户长官宋氏以及草塘安抚司宋氏等先后与杨应龙结仇。他们相互联合,赴贵州、重庆共同控告杨应龙。“五司约结抗阻,与应龙为仇,而七姓仇民缘之,奏讦之祸遂起。” [6] 杨应龙与“五司七姓”矛盾激化,也给贵州的流官找到了乘机征讨杨应龙的借口和借题发挥的空间。万历二十二年(1594),朝廷命川、贵两省进兵擒杨应龙,五司各出兵一千协助,最后行动失败。导致的结果就是“五司七姓”遭到杨应龙疯狂报复,加速了播州之乱的爆发。
在“五司七姓”讦奏、“助擒”杨应龙以及杨应龙报复“五司七姓”的系列事件中,真州作为一个在地理位置上偏远,政治身份又较为边沿化的土司,使自己得以置身事外,较少参与争端,使真州之地在播州叛乱之初免遭兵燹。
3. 在“附逆”与“归顺”之间抉择
(一) 真州长官司的第一次抉择——从逆
针对杨应龙早期的不法行为,黔、蜀两省及明廷围绕杨应龙的议处纷争不断,持续多年。早在万历二十二年(1594)四月,兵部认为:“应龙初本效顺,后乃暴虐,四川以功故而援之,贵州以罪故而窘之。本犯有可宽之条,朝廷无必诛之意,……如应龙父子悔祸,许自缚请罪,即与奏闻定夺,否则罔赦。” [7] 四川巡按李化龙也上疏为杨应龙辩护,认为“土酋谋乱无迹,抚臣议剿未妥……备言杨应龙无可剿之罪,贵州抚臣未免有作恶之心。” [8] 加之明中央政府也是对杨应龙的行为采取宽容态度,结果就造成在处理播州问题上,黔、蜀两省官员态度不一致,于是就出现了“在蜀者谓应龙无可勘之罪,在黔者谓蜀有私暱之心”的景象。 [9] 加之杨应龙大肆贿赂川省官员,各级官员阴为袒护,“蜀之监司亦多受其馈,待以优礼,故生杀予夺,惟其欲为,无所禁忌,所由来久矣。” [10] 杨应龙也正是利用了黔、蜀两省官员为了各自利益而难以形成共识这一机遇,才敢肆意压榨属内五司,多行不法之事。在这种复杂形势笼罩的情况下,川省、朝廷也对杨氏土司也持抚绥态度,使真州等一些土司一时无法判定杨氏的顺逆,所以只能暂时归附在播州杨氏旗下。
杨应龙反叛之初,原有的“五司七姓”皆与杨应龙为敌,旧有的联盟遭到了破坏,播州为了扩张自己的势力,于是杨应龙纷纷抛出优厚条件,外结酉阳、水西等土司为盟友,杨氏“与水西目把歃血为盟,绝不相负。” [11] 并大肆招徕苗民,把原有“五司七姓”的土地赏给苗民,“招九股恶苗及红脚、黑脚等苗,勘用者,招如本州,充为目把,即以逃亡家小田地赏之。” [12] 同时还加强境内防御,并“分遣土目置关据险,立巡警,搜戮军民,刧剠屯堡,殆无虚日,厚抚诸苗用以摧锋,名曰‘硬手’。州人稍殷富者,没其家以养苗,由是诸苗人愿为之出死力矣。” [13]
杨氏在处理“五司七姓”,争取水西、酉阳等外援的同时,地处播州与南川边界的真州必然受杨氏所关注。真州作为播州下属,事事恭顺,又是没有“讦奏”杨应龙的土司之一;再者真州地处播州与南川边界,是抵挡未来平播大军的一道屏障,真州也成为了杨应龙拉拢的对象。
真州此时选择“附逆”,首先是真州土司与“五司七姓”不属于结盟类型,无法得到盟友的协助。其次就是早在叛乱之前,杨氏及其下属就经常在真州辖地内为非作歹,而真州土司慑于播州实力强大不敢过问。例如播州土司将领巴习文,系望(旺)草首恶,真州人被虏妻女者数百家,(真州人)争欲食其肉。” [14] 还有杨应龙妻兄田一鹏。“尝置产近真州,一鹏每至,州人必择室女少妇有姿色者侍寝……其夫稍有难色,即召至,立斩之。” [15] 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杨氏土司的势力已经渗入到了真州境内。叛乱初期,平播大军“从真州入,真人则箪食壶浆以迎,播人则弃甲曳兵。” [16] 播州军队从真州败逃,也说明了真州驻扎有播州宣慰司的军事力量。
面对杨氏的强制拉拢,真州长官司也只能跟随杨氏“附逆”,被迫充当了播州土司作恶的帮凶,但郑、骆二人在强大的播州土司面前,也只是象征性的派兵应付,万历二十七年(1599)五月,杨应龙率兵攻占綦江,进逼重庆,真州长官司派土兵加入,史称:“綦江之破,助兵三百。” [17] 这与杨应龙攻綦江率领的八万大军相比,真州派遣三百兵力,完全就是为了应付杨氏,以图属地安稳。
(二) 真州长官司的第二次抉择——归附
当播州叛军攻破綦江大肆杀戮的消息传到京城,明廷确定杨应龙已经叛乱,于是立即派兵征讨。朝廷在准备筹集粮饷、调拨军队的同时,先后发布檄文,争取邻近土司反正,归顺朝廷。万历二十七年(1599)七月,兵部制定“防播六议”,其中就有 “悬购赏格,谓应龙叛逆,华夷共愤,请悬购募之令,无论吾人、土人,有杀贼立功者,或宠以世爵,或畀之分土,仍都率有司。” [18] 九月,御史涂宗浚在“征播四议”中建议;“若有安氏及七姓五司,沿播诸苗,有擒杨酋以献者,即裂分其地,使各世守。”神宗也在上谕中承诺;“杨应龙负恩犯顺,自干天讨,诛首恶不诛连土司。自我朝开设以来,因俗而治,世效职贡,上下相安,何必改土为流……有俘应龙以献,即许代其世袭,若合谋成功,各裂土酬赏。” [19] 同时,前线统帅李化龙在也告知土司“照得我国方制万里,四海一家,率土之滨,悉为郡县,其在西南一带,特从往制,仍设土司。” [20] 最后,李化龙向播州下达最后通牒,“本部院于二月十二日起马,亲统天下兵马五十万,分十八路并进,前往播州擒拿逆贼杨应龙。凡该州地方汉土官民、九种十三姓杨保人等投降者,全家免死。拒敌者,九族皆诛。” [21]
明王朝开列的招抚内容,首先是不株连被胁迫的土司,其次就是平定播州之后不实行改流,最后是如果有战功或者擒获杨应龙,还可以得到裂土分封的奖赏。此时真州长官司面对的形势已经明了,一是黔、蜀两省已经达成共识,共同对付杨应龙的叛乱,二是明朝廷也将杨应龙的行为定性为叛乱,并决定派遣大军征剿,播州杨氏灭亡已是必然。真州正副长官司郑葵、骆麟二人,通过双方实力对比以及杨应龙烧杀抢掠不得人心的情况下,再加之自身是受“胁迫”才加入到杨应龙的阵营。在朝廷开列的条件诱惑下,真州土司在平播大军到来之时,为了洗刷“附逆”的罪名,果断的投顺到平播大军的军门之下。
4. 洗清“附逆”之罪
(一) 招抚夷民,清剿残余
万历二十七年(1599)十月,明神宗委任李化龙总督四川、贵州、湖广三省军务,专征播州,次年二月,明师在重庆誓师,兵分八路,总计二十四万人参战。平播大军中的南川路官兵从真州境进入,这条进军道路险远崎岖,不便行军,所以播州土司也料定平播大军不会从此进军,加之有真州长官司作为同盟军在此防御,并没有对这一路进行认真的设防。据史料记载;“南川路最远最险,去屯六七百里,贼以官军必不能从此处进……二十四日,兵入真州,本司长官应袭郑葵,副长官应袭骆麟,引兵来见,即充向导。” [6] 郑、骆二人为表忠心效命,送家人到军中为人质,“长官郑葵、骆麟、王继先陆续出降,送妻子为质,以表忠顺。” [22] 平播大军兵不血刃占领真州,这使播州叛军始料未及,南川路前往播州虽然路途险远,但从真州到海龙屯之间,也没有乌江、娄山关等险关阻挡。加之真州反正并协助平播大军,所以进展十分迅速,南川路军“竟以三月初八日夺桑木关而据……诸路皆南川灭贼当更速抵关。” [23] 当其他各路大军还在乌江、娄山关等关卡鏖战之时,南川路平播大军已经在真州取得了立足之地,并率先攻入播州的核心区域,为取得平播之役中“南川路功劳第一”的称号奠定了基础。
南川路平播大军之所以进展顺利,这与郑、骆二人积极为平播大军提供帮助是分不开的,平播大军在真州境内不熟悉情况,加之时常有播州叛军和一些顽固忠实于杨应龙的叛军骚扰。在进军播州的路上“校酋布列,伙箐联营,贼众三万余,若不先行扫荡,未免扰运劫营。” [16] 为加快平播大军的进程,派遣“冉御龙、马千乘、郑葵、骆麟等,破贼赤崖关、风坎关、官崖关,矿子山,罗草台、清溪十二茅坡、清水坪、封宁关……水羊崖等。”为了打通粮运通道,郑、骆二人又“另遣兵一千清道明月山,以便粮运。” [15]
郑、骆二人熟悉地方情况,了解民情,招抚夷民也较为顺利,避免了没有必要的伤亡。郑、骆两人招抚夷民的事迹屡有记载,例如“据石柱宣抚司马千乘、真州司土舍骆麟各报称,招降过三江里夷民罗桂宾等三十九户,男妇共五百名口。” [24] 又据推官高折枝报称:“真州土舍骆麟,招降过播民孙郎等男妇三百名,牛鼻屯降民二百一十名口。” [25] 万历二十八年(1600)三月郑葵、骆麟等,收降王正悌等男妇二千四百四十名口。 [26] 对于一些负隅顽抗的叛军,在招抚无望的情况下,郑、骆二人则充当前锋积极配合大军清剿。例如在清剿明月山残余势力的战斗中,骆麟配合大军一起攻占明月山苗寨四处,“招降男妇一千零九十名口,计擒苗头冯世元等十六名口。” [27] “再报真州真州长官司骆麟、郑葵舍人郑绍仁……杨正模等各领兵攻打铜鼓、二羊、草果……襄水等屯寨,与贼敌战披靡,共斩获贼级七十一颗,生擒一名。” [28]
郑、骆二人协助平播大军,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大军饷道的畅通和后方稳定。也使自己辖区内的民众免遭更大的战火侵扰。对于被招降的夷民,大都得到适当安置。但那些敢于顽固反抗的叛军,二人则配合大军坚决镇压,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叛军的气焰,加速了杨应龙集团的崩溃。
(二) 随同大军参与海龙囤的战斗
南川路平播大军在真州长官司的配合下,境内的残余势力基本肃清,大军继续向前推进。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五月,南川路军围困杨应龙的老巢海龙囤。这场长达114天的血战中,真州长官司郑葵、骆麟二人也率兵参与了攻打海龙屯和外围的战斗,并在战斗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仅在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三、四月间,郑、骆二人就先后出战四次,并且连战连捷;“万历二十八年(1600)三月,在将领周国柱督率汉土官兵罗人豪,……郑葵、骆麟等于十二、十四、十七、八等日,遇贼于分水寨、白土岗、黄鱼江,金子、沙江二囤交枪大战,前后擒斩阿老等二百一十七名颗,生擒苗头柳天富,俘获三名口。”“万历二十八年(1600)四月,漆太然、冉御龙、骆麟等兵遇贼葫芦囤、长滩、等处,斩级一十六颗……收降播民胡顺等男妇三十名口。” [29] 尤其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五月进攻海龙囤的战斗中,郑、骆二人也率军参与,“五月十一日,南川路汉土精兵以一万绕贼屯后,十五日,高折枝亲统迎敌,石柱兵首先冲锋,酉兵、陕兵、毛兵、土兵继之。” [30] 经过长达114天的血战,杨应龙的老巢终于被攻破。
5. 通过抉择,达到预定目的
(一) 协助平叛,因功获赏
播州杨氏土司被剿灭,这对明王朝经营西南地区是一次很大的鼓舞,正如《平播全书·叙》中所说:“正统间,麓川之役,用兵五十万,三往十阅年,而思禄犹居孟养。嘉靖初,思田之役,始剿终抚。” [30] 然而平播之役,明廷“出师才百十四日,辟两郡二千里封疆,奏两百余年所未得志于西南盛事。” [31] 播州之役,极大的鼓舞了明王朝经营西南地区的信心,暂时震慑了像水西这种势力强大而又不安分的土司,对于这场战役中的有功人员,朝廷自然有所奖赏,如主要将领李化龙获升兵部尚书加少保,郭子章获升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作为在平播战役中出力最勤的土司之一,真州土官也得到了朝廷的赏赐,李化龙在《叙功疏》中写道:“各省土官,四川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世续,石柱宣慰司马千乘,酉阳宣慰司冉御龙,真州长官司郑葵、骆麟……余庆土官毛守爵,以上六十一员,共图报效,各率戎行,自奋前驱之勇;畏威怀德,谁干后志之诛。俱应赏赍,以劝土司。” [32] 正是郑、骆二人勇于效命,朝廷也分别授予真州郑、骆二人以奖赏,“播州诸司均奉我正朔,渠魁既僇,中有率先归附正者,即宜分别录叙。” [33]
(二) 得以存其宗祀
播州杨氏土司败灭,在贵州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是贵州历史上继明永乐十一年(1413)平定“二田战乱”之后的又一件大事。播州平定后,对于明王朝经营西南的大局和当时播州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讲,改流的条件已经成熟,例如杨氏覆灭,“五司七姓”也在战争中损失严重,地方势力无法再与中央王朝相抗衡。李化龙分析认为:“朝廷合三省之力,费数百万金钱。岂独为五司复仇计哉……用夏变夷,千载一时。” [34] 分析了剿灭播州土司,不是专门替“五司七姓”报仇,而是为了地方安宁,并强调应乘“千载一时”之机实行改流。万历二十九年(1601),明廷将播州析为平越、遵义二府,平越府隶属贵州,遵义府隶属四川,并废除杨氏所辖八土司。
那么对于真州这种“反正”土司作何处置呢。李化龙在《播州善后事宜疏》中讲到:“真州附播多年,綦江之破,助兵三百,著在耳目。” [35] 要求朝廷治“真州附播之罪”。随后李化龙又在奏疏中讲到:“其各司长官,原系印信相传,为曾附逆,或首先投顺者,尽量授何项土职,以存其宗祀。” [36] 并最终按照“罚宜从轻,赏宜从重”的原则,认为“真州当进兵之初率先归附,正、副长官各以千人从军。” [23] 为平定杨应龙作出了贡献,明王朝也为了体现“其土官俱改文衔,既不失朝廷兴灭继绝之意,又不酿异日以强凌弱之祸。” [36] 分别授予郑、骆二人土同知、土判官之职。从明廷对真州改流的措施来看,属于改土归流类型中较为和平的一种,即改武职为文职,以示取消兵权而已,而郑、骆二人仍然执掌真州事务。
(三) 得以“保境安民”
曾经作为播州土司属地的真州长官司,每遇播州杨氏土司朝贡、征伐等活动,真州长官司则积极的履行义务,但还是改变不了受杨氏土司及其爪牙任意欺凌的命运。叛乱初期,真州郑、骆二人只能被迫投顺播州杨氏,到最后又积极与平播大军合作。从平播后的情况来看,郑、骆二人达到了目的。主要是二人使辖区内大多群众的生命得以保全,播州宣慰司以及其他的长官司辖地则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杨应龙的屠杀以及后来平播大军与杨氏的混战,造成“播地旧民,自逆酋倡乱,大兵征讨之余,仅存十之一二” [37] 的景象。
表1是平播战后播州下辖各州县丁口统计,其中丁口最盛惟有真州,其主要原因就是在“五司七姓”共同联盟奏讦杨应龙之时,真州没有牵涉其中,再加之归顺平播大军较早。所以在杨应龙追杀“五司七姓”以及后来平播大军进剿时,真州长官司属地与其他各长官司相比,损失相对较小。

Table 1. After the the Ping Bo battle of a state four counties Able-bodied man statistics
表1. 平播后播州一州四县丁口统计
6. 结论
综观真州长官司无论是响应杨氏“从逆”,还是后来积极“归顺”,并寻求与平播大军合作,以洗清“附逆”之罪的行为。这其实都是真州长官司权衡利弊之后的结果,其最终目的还是以维护自身利益作为出发点。真州长官司在“顺、逆”这一角色之间切换的背后,也反映出土司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叛服无常,一切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是地方不安定的政治因素之一。
但是真州长官司选择与平播大军合作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全了属地内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平播之后又能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接受朝廷改流,真州长官司的这些行为,也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NOTES
1相关论文,参见冉诗泽《万历‘播州之役’爆发原因再探——以“五司七姓”为中心进行考察》[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武沐,冉诗泽《明代播州草塘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颜丙震《杨应龙议处纷争与明代土司治理的缺失》[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等等。
2“珍州”这一名称在宋代出现同名异地的情况,分别是湖广珍州与四川珍州,两地各为羁縻州。宋代湖广地区珍州的实际统治者是田氏;四川䕫州路珍州(即真州长官司)的实际统治者是郑氏、骆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