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主体,起到管理、服务和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而居民作为社区活动的主要对象和参与者,其参与行为是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面对我国社区内居民参与率总体偏低、参与明显不均衡、参与效能不高等问题,学界认为,社区可以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去动员和促进居民进行参与 [1]。目前社区中存在各种形式的,由居民自我组织、自我发展而形成的社会组织。这些基于共同兴趣和爱好形成的文娱群团,或基于互惠规范和道德观念形成的互助团体能够塑造社区内的文化氛围,对于促进社区和谐以及扩大居民参与有重要影响作用 [2]。同时社区社会组织中培育出凝聚大量社会资本的非正式组织关系,其中发展出来的信任、规范和网络,使得社区居民之间自愿的合作行为更容易出现 [3]。相关研究指出,社会组织一方面能够一定程度上消除居民之间的异质性对社区凝聚力的负面影响,培育居民对社区的信任感以及认同感 [4],另一方面能够使社区居民之间建立信任 [5],从而提升其社区参与的意愿。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在家庭、居民和社区之间建立了有效连接,扩大了居民进行社区参与的渠道 [6]。可见关于社会组织如何影响居民社区参与意愿的相关研究已有不少研究成果。而在实证研究领域,居民参与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对其社区参与意向的影响是怎样的?对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成果目前较少。本文借助最新公开的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选取合适的数据样本,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参与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情况展开实证研究。
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18年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库,该数据库以劳动力为调查对象,每两年对中国城乡进行追踪调查。本研究选取2018年公开数据中个体层面的调查数据,包括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具体数据。因为CLDS调查中存在受访者“拒绝回答”、“不适用”、“不清楚”的情况,在本研究中将这些回答视为缺失值,并在处理相关数据之前,先对目标数据中的缺失值进行了剔除处理。最终共得到15007个有效数据。
2.2. 变量选择
2.2.1. 因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择居民社区参与行为作为因变量。CLDS问卷中第六部分“社会参与、社会支持与社会融合”中有针对居民参与社区选举投票专门设题。选举投票是居民表达自我诉求的途径,也是行使其基本权利的体现,是居民社区参与中的重要举动之一。因此将该题的测量结果作为反映居民社区参与意向与行为倾向的因变量有一定的合理性。受访者对“在本村/居委会上次的选举中,您是?”一题的回答共有三类:自己去投票、家人代投票以及没去投票,研究将自己投票视为有社区参与的相关行动和意愿,赋值为1;将家人代投以及不投票视为没有社区参与的相关行动和意愿,赋值为0。
2.2.2. 自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择社会组织参与情况作为自变量。在CLDS问卷中的第六部分共设置了7个社区团体让受访者回答参与情况,分别是娱乐艺术类团体、体育锻炼类团体、老人协会、技能函授类团体(如烹饪等)、知识学习类团体(如读书会等)、志愿者团体(如社工、义工)以及宗教类团体。本文对以上几个团体按照活动内容进行分类,将志愿者团体、宗教类团体划分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将娱乐艺术类团体、体育锻炼类团体划分为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将老人协会划分为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将技能函授类团体、知识学习类团体划分为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
问卷中,受访者需要对社会组织活动参与状况进行回答,问题为:“过去一年,您参加该组织活动的频率怎样?”,回答共有“从不”、“一年数次或更少”、“一月数次”、“一周数次”以及“每天”五个程度选项,研究将“从不”赋值为1,“每天”赋值为5,分数越高代表受访者参与的次数越频繁。新生成变量为各类别下居民参与频率的加总平均。
二是“您参加的活动主要是在社区进行的吗?”,研究将“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
2.2.3. 控制变量的选择
年龄。CGSS调查数据中收集了受访者的出生年月。本研究通过计算得出在2018年接收调查访问时,受访者的具体年龄数字作为年龄数据。
受教育程度。CGSS数据对受访者的最高学历进行了收集,从“未上过学”到“博士”共分为11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11。
政治面貌。CGSS调查问卷中设置了三种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以及群众。研究将“中共党员”赋值为1,民主党派以及群众都赋值为0。
是否有工作。研究将受访者对“您现在的工作情况属于一下哪种?有工作/无工作”的回答作为是否有工作变量的数据。研究将目前有工作赋值为1,目前没有工作赋值为0。
社区熟悉度。研究将受访者对“您和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互相之间的熟悉程度是怎样的?”一题的回答作为社区熟悉度变量的数据。答案共有“非常不熟悉”、“不太熟悉”、“一般”,“比较熟悉”以及“非常熟悉”五个程度选项。研究将“非常不熟悉”赋值为1,“非常熟悉”赋值为5,分数越高代表受访者的社区熟悉度越高。
社区信任度。研究将受访者对“您和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信任吗?”一题的回答作为社区信任度变量的数据。问卷对答案的设置同上。研究将“非常不信任”赋值为1,“非常信任”赋值为5,分数越高代表受访者对其他居民的信任感越强。
社区互助程度研究将受访者对“您和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互相之间有互助吗?”一题的回答作为社区互助程度变量的数据。问卷对答案的设置同上。研究将“非常少”赋值为1,“非常多”赋值为5,分数越高代表受访者感知中的社区互助程度越高。
社区安全感研究将受访者对“您觉得你所在的社区安全吗?”一题的回答作为社区安全感变量的数据。答案有“很安全”、“较安全”、“不太安全”以及“很不安全”四个程度选项。研究将“很不安全”赋值为1,“很安全”赋值为4,分数越高代表受访者感知到的社区安全度越高。
3. 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
3.1. 模型构建
主要研究社会组织参与情况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由于“是否参与社区选举投票”为二值虚拟变量,1表示居民存在参与社区选举投票的行为,0表示居民不存在参与社区选举邮票的行为,故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作为基本分析模型,使用Stata16.0软件进行检验,模型基本表达式如下:
3.2. 数据分析
本研究共构造三个模型,分别探究控制变量、社会组织参与频率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地点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效应,模型三反映了在控制所有控制变量后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参与情况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情况。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回归分析结果如表1。

Table 1.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result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residents’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behavior
表1. 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结果
***p < 0.01, **p < 0.05, *p < 0.1.
模型一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越大的居民越有可能进行社区参与;受教育程度与居民社区参与行为之间呈负向的显性关系,而政治面貌与是否有工作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有正向的显著影响;社区信任度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没有显著影响,而社区熟悉度和社区互助程度都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有正向的显著影响;社区安全感越低的居民越有可能进行社区参与。
模型二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加入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频次这一新变量后。居民参与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的频次对其社区参与行为无显著影响,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以及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中居民的参与频次与其社区参与行为之间有负向的显著影响。
模型三的回归结果显示,加入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地点这一新变量之后,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教育培训类以及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的参与地点若是在社区,则对于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有着正向的显著影响,其中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的参与地点是否在社区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来说,显著性较弱。比较模型一、模型二和模型三可知,加入新的变量以后,控制变量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基本未变。
4. 结论与建议
社区治理中的社会组织有较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包括对诸如促进居民参与、助力社区更新等社区治理热点难点产生影响。社会组织所拥有的潜力可以被社区利用起来,进行调节和控制,达到社区的治理目标。本研究基于2018年“劳动力”调查数据库开展了实证分析,以研究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情况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本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内在动机。无论是否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情况的变量因素,社区熟悉度、社区互助程度以及社区安全感都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有显著影响,这说明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主要是建立在其对社区熟悉度、社区互助程度以及社区安全感的感知基础之上。而对比三个模型可以发现,加入社会组织参与情况的相关变量后,会对社区熟悉度、社区互助程度以及社区安全感变量与居民社区参与行为变量之间的回归系数产生影响,这说明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参与情况会影响到居民对社区熟悉感、社区互助程度以及社区安全感的感知,最终影响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行为倾向。
第二,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在加入社会组织的参与地点是否在社区这一变量后,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的参与频次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影响显著性增强。对于模型二中,三个类型社会组织的参与频次和居民社区参与行为之间存在负向显著相关性关系,本研究的解释是:居民需要平衡自己在工作、生活以及社区活动上所花费的时间,因此当社区活动过于频繁(例如每天都需要参加)时,居民可支配的时间和精力相对减少,因此花费在诸如社区投票等社区参与上的时间和精力相对减少。同时根据模型三的分析结果可知,四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参与地点在社区内会对居民社区参与行为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因此,在一定的参与频次下,要尽可能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才能更好地促进居民的社区参与。
而笔者基于上述分析,所提出的建议即:首先,社区要利用好社区资源助力社区中社会组织的能力发展与活动开展。对于社会组织来说,需要的可能是一定的活动场所,又或者是一些资源支持。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当社会组织是在社区内而不是社区外活动时,将更有助于居民在一次次活动参与中形成集体意识,有助于居民相互之间形成互助团结的氛围。其次,社区要对社会组织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管理。不能一味强调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次数,更要提高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质量,尤其是要将活动内容和社区建设联系起来,才能够使得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最终对社区建设有利。最后,社区要注重培育居民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各种组织活动或者团队建设,使得居民之间增进彼此联系,彼此之间产生信任和集体认同。这样才能使得居民对社区有更深的熟悉感,社区的互助程度更高,社区的安全感越强,从根本上促使居民参与社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