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现代汉语中存在一类“V不得”结构,如“算不得”、“摸不得”、“容不得”、“说不得”等。学界普遍认为这类结构经历了词汇化过程,结构内部成分结合较为紧密,整个结构的意义浑然一体。“V不得”作为能产图式,其中各具体实例广泛应用于日常交际口语和文学作品书面语言之中,但也存在着例外:“说不得”在中古汉语中出现频率较高,但在现代汉语中的使用频率急剧降低。
本文以北京语言大学BCC语料库现代汉语中的“说不得”为主要研究对象,分为文学作品、报刊杂志和对话(微博)三个大类。通过对其语义分布情况与3种情态类型分析可得,“说不得”的主要意义为“不能说、不可说”,常表现为道义情态。本文从情态出发,对“说不得”语义分布特征加以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对“说不得”的消亡原因进行了讨论,认为内部原因为“说不得”的使用不具有语言经济性,外部原因是“说不得”在与其他同义结构的竞争中缺乏优势。
2. “说不得”的语义分布情况
2.1. 语义分布情况
不同辞书对“说不得”定义的看法各有不同,已有的几种比较重要的定义有:
结合语料,本文认为“说不得”的基本语义为:
{1} 不能说、不可说。
{2} 极其不堪,无从说起。
{3} <方>免不了,不得不。
通过检索共得“说不得”706例,其中文学作品中出现524例、报刊杂志中出现73例、对话类语体(微博及评论)中出现109例。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基本语义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不得”的语义分布中值得注意的现象有:“说不得”主要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共524例。从总体语义分布来看,{1}义出现频率最高,共369例,占全部例的52.27%;而{2}义出现频率极低。另外,{3}义多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报刊杂志和对话中的“说不得”几乎都作{1}义理解。
此外,由语料可得“说不得”的语义并非只有{1} {2} {3},还可作其他义理解:
{4} 说不定,保不准。
{5} 谈不上。
{6} (暂时)没有言语或表达的能力。
{7} 顾不得。
2.2. “说不得”{2}义的消失
本文在语料中仅发现1例作{2}义理解的实例,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受礼貌原则的制约,{2}义通常蕴含在{1}义之中。
Leech将“礼貌原则”可分为六大原则,每一原则下又有两条准则1 [1]。本文认为“说不得”{2}义的消失与礼貌原则中的得体原则、赞誉原则和同情原则有关。通常情况下,这三条原则要求说话人在进行交际时“最小限制地使别人受损”,“最小限度地贬低别人”,“使对话双方的反感减至最小限度”。“说不得”的意义中,{2}“极其不堪”义极言被谈论对象的缺点,违背了会话中的礼貌原则,对被谈论对象的贬损程度很高,会使听话人心生反感,不利于会话氛围的和谐。
通过对语料中作{1}义理解的实例进行进一步分析,可发现“不能说、不可说”的内容有两种情况,一是要说的内容比较敏感,所以不应该说,或是不被允许说(如例(1));二是要说的内容会冒犯到听话人,所以权衡之下选择不说(如例(2))。
(1) 陆承伟摇头:“目前这还属于我的一级商业机密,说不得。”(《英雄时代》柳建伟)
(2) “……中国人对女婿最客气,其实还不是疼惜女儿,所谓女婿是娇客,重话说不得。”邵富荣也笑,稍后离去。(《寂寞鸽子》亦舒)
综上可知,{1}义与{2}义存在着语义重叠,即均涉及到“内容对听话人的冒犯”。所不同的是{1}义尽量减少冒犯,说话人选择言不尽意来缓和语气;而{2}义则造成冒犯。受礼貌原则的制约,说话人在意图表达{2}义时,会想办法使自己的表述更收敛、含蓄,减少冒犯;{1}义恰好满足这一要求,且存在着语义空白2,也无需费力去考虑其他语言结构,故说话人会优先选择利用“说不得”的{1}义来代替{2}义。
(3) 凡此种种,都是干得说不得的丑事。(《人民日报》1982年12月30日)
1详见Leech G. N.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83.
2“不能说”也就是没有明确指出想说的内容到底为何,这样就留出了供听话人自己发挥的语义空间,听话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阐释具体原因。
一般情况下“丑事”都是“极其不堪”的,例(3)中“说不得”也可以作{2}义理解。但由于“干得”和“说不得”共同出现,为了保证结构的完整与对称,本文更倾向将该例理解为“这些丑事只能偷偷做出来、却不能光明正大地说出口”。这样理解既保证了会话的礼貌性,也能促使听话人对说不出口的原因进行解读,进而得到“丑事是不堪的”这一结论。该实例也说明了“说不得”的语义发展方向为:{2}义逐渐蕴含至{1}义中。
3. “说不得”的情态类型及语义分布解释
汉语学界普遍采纳彭利贞对情态所作定义,即情态就是说话人对句子表达的命题的真值或事件的现实性状态所表现的主观态度( [2], p. 41)。汉语的情态类型研究划分采用了Palmer的三分法: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 [3], p. 22)。
之所以以情态为立足点对“说不得”进行分析,是因为“说不得”可看作表能性意义的述补结构,该结构是汉语中特殊的表达能性范畴意义的手段3。通过对5个“能性范畴” [4] 与三类情态语义类型分别进行对照分析,可知能性范畴蕴含在情态范畴之中,即能性范畴是情态范畴的子范畴 [5]。故本文选择从情态角度对“说不得”进行分析。
由语料可知,现代汉语中的“说不得”具备全部三种情态类型的用法。
3.1. 认识情态下的“说不得”
认识情态表达的是说话人对命题为真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的看法或态度,或者说,它表达说话人对一个情境出现的可能性的判断。也可以把认识情态看作是说话人的心理状态,即他对有关情境的事实性信念的确定性( [2], p. 42)。
3.1.1. “说不得”的认识情态梯度
在作认识情态理解时,“说不得”常为{3}义“免不了,不得不”或{4}义“说不定/保不准”。说话人在表达自己对命题真值的承诺态度时,除了可以完全承诺命题为真,还可以承诺命题可能为真,或必定为真等( [6], pp. 83~84)。在完全承诺命题为真和完全承诺命题为假之间存在着一个连续统,它们就是情态的梯度:
真←必然←很可能←可能←假
该梯度可以表达说话人在多大程度上承诺命题为真,在认识情态中体现为:可能性→应然性→必然性。{3}义和{4}义就处在此梯度的不同位置,当说话人意为“免不了X (X代表语言信息)”时,说明说话人认为X出现、或说成真的可能性较大。当说话人意为“说不定/保不准X”时,说明说话人认为X成真的可能性较小。这种区别可以通过例(4)来说明:
(4) a. 说不定他来不来呢。
b. *免不了他来不来呢。
(4) a句整体是可接受的,其中X为非断言成分,句子整体表示“他来不来”是未知的;而(4)b则不合法,当把X改为断言成分“他会来”时,句子整体为“他免不了会来/他不得不来”,此时句子是合法的。{3}义和{4}义的情态梯度区别如图1所示(见下文)。
“说不得”作认识情态理解时,有实例如下:
(5) 狄明扬大笑道:“钓鳌客前辈已然划下道来,在下说不得只好一试了。”(《起舞莲花剑》东方玉)
(6) 与小王爷交恶,谁知道将来小王爷会不会一个不满,胡乱冠上罪名,说不得还充军边疆呢!(《蝴蝶笨婢》于晴)
例(5)中“说不得”为{3}义,前句写明“前辈”已经出手,所以狄明扬作为晚辈于情于理都应出手一试,故“出手”的可能性较大,“只好”也说明说话人“不得不”做这件事。而例(6)中“说不得”是说话人对未来情形的推测,是对未然事件的判断,句中所提供的理由不够充分,故“充军边疆”的可能性要远低于例(5)的可能性。
3.1.2. “说不得”的认识情态梯度具有模糊性
由图1可知,在认识情态梯度中,{3}义和{4}义相邻,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界限或分类标准,某些语例中还存在着“说不得”两义皆可的情况:
Figure 1. Diagram of the modal gradient of “shuō’bù’de”’s meaning {3} and {4}
图1. “说不得”{3}义和{4}义的情态梯度示意图4
(7) 显然,(A)她早就遗忘先前在芙蓉楼内所发生的一切。说不得,(B)改明儿个她连现下发生的事都忘个一干二净。(《相公,爱我吗?》于晴)
此处“说不得”可以作{3}义理解,也可作{4}义理解。A句为B句提供了理由,只是不同的说话人所相信的程度不同。可以认为A句说明了“她”的记性不好,所以B句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也可以认为A句所提供的理由不够充分,“忘记了先前的事”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明天会忘了今天的事”,此时B句只是有发生的可能,语境中没有其他证据来提高这一可能性。
综上可知,词典释义{3}和非典型意义{4}之间存在着量的差异,但“说不得”自身往往无法完全表现这种差异,这种量的差异总是需要语境来加以体现。换言之,“说不得”的意义是不自足的,需要其他语言成分辅助以完成表达任务,本文认为这或可视作“说不得”逐渐消亡的原因之一。
3.2. 道义情态下的“说不得”
道义情态指说话人对事件成真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的观点或态度,涉及许可与必要等概念( [2], p. 44)。道义情态又可细分为条件许可和道义许可,条件许可指客观物质条件导致道义上责任者能否被允许实施某事件成为可能性;而道义许可则指社会规约条件导致道义上责任者能否被允许实施某事件成为可能性。
3.2.1. “说不得”的道义情态
“说不得”{1}义“不能说、不可说”(或{2}义、主要是{1}义)和{5}义“谈不上”可作道义情态理解,如下例:
(8) a. 将监督视为“洪水猛兽”,采取种种手法“对付”,结果使得当地问题说不得,批评报道越来越难。(《人民日报》2003年09月04日)
b. 甲:简直惨不忍睹,啧啧
乙:你的脸是面目全非令人做呕
甲:嘿哟,说不得了,一说就生气,哈哈(微博)
(9) a. 要坚持实事求是,假话说不得。(《人民日报》1995年)
b. 露骨大胆的话……却是为社会道德所不容。……有心人士听到了怕不引来离经叛道的罪名了。“幻儿!这话在人前说不得。”他有些担忧。(《交错时光的爱恋》席绢)
例(8)和(9)均表{1}义,例(8)为条件许可。a句“说不得”是因为客观上会被“采取种种手段‘对付’”;b句则是因为客观上“乙会生气”,所以“说不得”。
例(9)则为道义许可。a句中“说不得”的是假话,在一般情况下,说假话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且“假话”在社会规约中也是不被认可的;b句中是因为话语过于大胆露骨,为文中的社会道德所不容,所以“不能说”。
3.2.2. 否定情态与否定事件
情态动词可分为推测性情态动词、义务性情态动词和原动性情态动词 [3] 41,这与本文所述3种情态类型一一对应,作道义情态理解的“说不得”可看作其中的义务性情态动词。义务性情态动词的否定既可以否定情态,也可以否定事件部分5 [7] 。
“说不得”表{1}义时,均为否定情态的用法,如例(8)~(9)指的是某内容“不被允许说”,即得不到“说”的许可。现代汉语中“说不得”也存在否定事件的用法,如:
(10) 相反是个最不确定性的人物,如批所:“说不得痴,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恶赖……”(科技文献)
例(10)中“说不得”义为“谈不上”,此时否定事件。该句连用多个相同结构进行排比,是为了对“最不确定性”进行补充解释,该句中“说不得”可理解为{5}义“谈不上/算不得”,即“痴、愚、不肖、恶……”等特点都不能完全概括所谈论的人物,句子整体可理解为“也可以/能说他不(完全)痴、不(完全)愚、没有(完全)不肖……”。
需要说明的是“说不得”否定事件的例子仅有此一例,其余均为否定情态的用法。本文认为这同样是受语言经济性的影响:“说不得”表示对事件的否定时没有规律可循,表义同样不自足;且语言使用者完全可以用“谈不上”取而代之,所以出现频率极低。
3.2.3. {1}义易从“说不得”的组成成分中直接推出
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1}义有[禁止]义,可看作高强度的否定性情态语义。
由表1可知,从总体来看,“说不得”{1}义占优势地位(占52.27%);另外,报刊杂志和对话(微博)中的“说不得”几乎均作{1}义理解,所占比例分别为90.41%和89.91%。本文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受“V不得”结构整体语义的影响;二是因为“说不得”在作{1}义理解时,在语义上具有高度自足性,使用更为经济。
Table 1. Semantic distribution of “shuō’bù’de” in modern Chinese
表1. 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语义分布情况表
5如:a. You can’t/can not/ may not leave now. |b. You can come or you can not come, as you wish.
a句为否定情态,表示拒绝许可;通常重读not,可以表示某种许可遭到拒绝:“你现在不可以离开。”
先看“V不得”结构整体语义的影响。“V不得”格式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的“不得V”;直到东汉时,结构整体才发展出“不能V某事”的意义( [8], p. 19)。“V不得”整体词汇化程度较高,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说明 [9] [10]。但其内部各小类之间的词汇化程度各有不同,“说不得”的词汇化程度中等,与其相同的还有“算不得”、“容不得”、“怨不得”等例,且常作“不能V”理解( [8], pp. 26~27)。人类的重要认知机制之一为转喻机制,所以语言使用者容易用类比的方式理解“说不得”,使符合整体赋义规律的{1}义成为主要意义。
此外,使用{1}义也是兼顾语言经济性的选择,这也是主要制约因素。汉语中表示[禁止]可采用外部否定形式“[否定] + [可能]/[许可]”( [11], p. 82),“说不得”{1}义所涉及的为“[否定] + [许可]”。汉语中表示[许可]的情态动词包括了“得1(dé)6”,语言使用者从组成成分中就可得出“说不得”的{1}义,对比上文提到的{3}~{5}义,{1}义的获取不必依托语境。故存在这样的实例:
(11) a. 甲:各单位都组织观看,票房能不高吗?|乙:嘘嘘,说不得
b. 甲:啥意思|乙:说不得
c. 甲:最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的反而是各大社交网络上一种诡谲而隐秘的“说不得”。
a、b对话中,说话人在“说不得”前后并未添加其他语言成分,但并不影响对话的延续,由此可见“说不得”{1}义的表意自足性。相较文学作品而言,报刊杂志和对话的受众更为广泛,对受众的语言文化水平要求也更低(特别是对话),故语言的准确性和用词(或词义)的普遍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加之文学作品中,作者可以自由采取补充语言信息或虚构故事情节的方式来对“说不得”进行解释说明(如例(5)~(7))。所以报刊杂志和对话载体就注定说话者要尽量避免歧解,选择更容易被解码的语言信息来进行交际。
再看对话c,甲用谓词性结构“说不得”来代指社交网络上的一种气氛、潮流。人的大脑将世界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的实体:存在的事物和发生的情景,其中前者在语言层面上表现为原型名词,后者则表现为原型动词( [12], p. 12)。通常来说,“存在的事物”更为具体、确定,所以c句将“说不得”名物化的用法也恰恰说明了{1}义更为固化,对语境的依赖性更低。
可以说,“说不得”{1}义的高强度否定情态义主要是其组成成分“不得”所赋予的,这种结构和语义的内在一致性使{1}义获得了自足的语义身份;加之{1}义也符合“V不得”这种能性结构的普遍认知与整体赋义规律,两方共同作用使{1}义固定,降低了使用代价,故{1}义在使用中占有优势地位。
3.3. 动力情态下的“说不得”
动力情态指“表达说话者对一个事件成真的可能性或必要性的观点或态度,与能力或意愿的意义相关。”( [13], p. 49)动力情态又可细分为内在能力可能、内心意愿可能和外在条件可能。内在能力主要表示行为者的生理能力、心智能力和惯常能力;内心意愿主要和行为者主观上的意愿有关;外在条件则主要表示除开行为者以外的实体的客观条件,和行为者以外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有关( [8], pp. 15~16)。
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6}和{7}义可作动力情态理解,如下例:
(12) a. 聋哑户里自然是聋子、哑巴多一些,听不得,说不得。(《受活》阎连科)
b. 李太白登上“黄鹤楼”,慨叹于“眼前有景说不得”。(《人民日报》1956年07月13日)
(13) a. 张所闻报金张所笑说:“……即使得罪权臣,为国家收集人材,我也说不得了。”(《岳飞传》还珠楼主)
b. 身旁现有信火旗花,正好求救,丢人也说不得了。(《蜀山剑侠新传》于东楼)
“说不得”作{6}义理解时,指的是内在能力可能,如例(12)。a句中“聋哑户”没有说话的能力,b句中“黄鹤楼”景色使人震撼,而不知道如何表达,在当时失去了描绘美景的能力。
“说不得”作{7}义理解时,指的是外在条件可能,如例(13)。a句说话者是“为国家收集人才”,因而顾不得会“得罪权臣”这一客观情况。b句中说话者急于用“信火旗花”求救,所以也顾不得会“丢人”这一结果。
{6}和{7}义均非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主要意义,由语料可知,在作动力情态理解时,“说不得”前后也需要其他语言信息的补充才能完整表意,违背了语言经济性原则;加之这两种意义在语料中的具体实例十分有限(各6例),且都集中在网络文学作品中,有偏误使用的可能。
4. “说不得”消亡的原因
《现代汉语词典》第四次修订(2005年版)中将动词性“说不得”删除,说明该结构已经退出了规范词汇系统。对比其他中等词汇化程度的“V不得”结构7,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使用频率较低,整体呈消亡态势。这一现象可从“说不得”结构本身和外部语言环境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从“说不得”结构本身来看,使用“说不得”结构不具有语言经济性。
首先,现代汉语中“说不得”的语义众多,存在着不少使用不规范或亚规范现象8,会给听说双方的理解造成困难。“说不得”亚规范现象属于文学作品中生造词、方言词、时代色彩词的非常规用法,如在仿古语境小说中的使用( [14], p. 34)。上文例(5)~(7)的小说均写于1995年左右,但故事发生在仿古背景之下。这种亚规范现象使得这类非新生词汇难以在大范围中被接受,且由于“说不得”语义众多,词义发展的时间跨度较大,在某些情况下很难判断出其具体语义,这样一来,听说双方使用“说不得”的代价都较高,所以语言使用者出于经济性的考虑,会尽量避免使用“说不得”。
其次,除{1}义外,“说不得”的语义总是存在着不自足的情况,即对语境的依赖度很高,使用不具有经济性。从“说不得”的认识情态和动力情态的分析中可知,“说不得”前或后均有补充内容来帮助判断其具体语义,即说话人需要“多说”、听话人需要“多想”,单从“说不得”本身无法准确理解其语义。
从外部语言环境来看,“说不得”不具有不可替代性,语言使用者可以使用其他表意更清晰、更具经济性的结构对其进行替代。{1}义作为优势语义尚且容易被“不能说”所替代9,其他意义更是如此。所以“说不得”的使用频率越来越低,只有{1}义还偶见于日常交际之中。
5. 结语
本文以BCC语料库中现代汉语类里的“说不得”为研究对象,认为其语义分布规律为:{1}义“不能说、不可说”占有优势地位,{2}义仅出现1例,{3}义几乎都出现于文学作品之中。此外,“说不得”的其他意义需要依托具体语境进行判断。本文还对“说不得”的情态类型进行了分析,现代汉语中“说不得”具有全部3种情态类型的用法,与{1}义相匹配,道义情态为其主要情态类型。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说不得”消亡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之分,内因为“说不得”结构不具有语言经济性,外因为该结构不具备竞争优势,极容易被取代。
7详见米岚昕。“V不得”的情态类别与词汇化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2020:27。
8亚规范现象指的是“某些词语在其出现的语境中是否得体,有时很难判断,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看法,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作词语的亚规范状态”。
另外,通过对“说不得”的分析也可以看出,语言结构大类中某个小类的发展总是遵循着大类整体的发展规律,不符合大类规律的语言现象会逐渐被摒弃。可以预见的是,“说不得”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主要作{1}义理解为主,其他意义会逐渐消失,结构的使用频率也会愈来愈低。
NOTES
1 详见 Leech G. N.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83
2“不能说”也就是没有明确指出想说的内容到底为何,这样就留出了供听话人自己发挥的语义空间,听话人可根据 自己的理解来阐释具体原因。
3汉语表达能性范畴意义时,除了可以像其他语言一样用能愿动词和能愿副词,最典型的一种就是在动词和结果补语或趋向补语之间插入“得”或“不”构成“V得C”或“V不C”的能性述补结构表达情态意义。
4所作标记并不代表{3}和{4}义在0~100之间的具体数值,只代表可能性的大致区间。
5如:a. You can’t/can not/ may not leave now. |b. You can come or you can not come, as you wish.
a 句为否定情态,表示拒绝许可;通常重读 not,可以表示某种许可遭到拒绝:“你现在不可以离开。”
b句为否定事件,表示使对方负有义务或保证某行为不发生;此时意义为“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随你的便。”表示“可以不做”时没有一定的规律,主要依赖语境,can在否定范围之外。
6例如:你不得离开。“得1”具有强否定极性。详见林刘巍。汉语情态和否定的互动研究[D]。浙江大学,2016:79-82。
7详见米岚昕。“V 不得”的情态类别与词汇化研究[D]。上海财经大学,2020:27。
8亚规范现象指的是“某些词语在其出现的语境中是否得体,有时很难判断,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看法,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作词 语的亚规范状态”。
9对BCC语料库进行检索后可知,“不能说”的道义情态用法约有1万例,远远高于“说不得” [1] 义的出现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