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由”思想的出现由来已久,在我国最早出现在庄子的《逍遥游》一书中,主要指不受他人的拘束,安然地享受生活。而在西方,“自由”思想的观念最初出现在拉丁文中,来体现人民对追求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在哲学几千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们对“自由”思潮讨论从未停止,在这其中涌现出了许多伟大的哲学家,而马克思正是其中的集大成者。马克思认为,自由是现实的个人作为实践主体,通过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不断获得对外部必然性的认识而实现的一种主体状态 [1]。这充分体现马克思冲破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缺陷,展现辩证唯物主义自由观的方法论原则,实现对人类自由观的彻底变革。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时代价值。
2. 马克思自由观的演变过程
2.1. 自由观的萌芽时期
马克思自由观思想的萌芽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有者很大的关系。马克思出生于德国的一个中产阶段家庭,当时世界正处于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时代。资本主义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在这过程中,一些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应运而生。而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深受费尔巴哈和黑格尔这两位哲学家的影响。马克思在他的博士论文《论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高度赞扬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直线运动的观点,偏斜运动改变了原子受必然性制约的命运,出现了偶然性” [2]。当时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人身自由和解放自己的过程。实现自由,必将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分为许多阶段,每个阶段对自由有着不同的定义。当时的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自由思想进行了批判地继承,提出了与黑格尔截然不同的历史观,开始从人自身的实际存在出发,体现出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
2.2. 自由观的逐步形成
彼时的马克思已经大学毕业,在德国《莱茵报》担任编辑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马克思接触了许多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这使得他的自由观发生了进一步的转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已经用天与地的关系来描述现代社会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这种天与地的关系造成了国家公民的存在缺乏现实性 [3]。他发现,阶级之间存在着不自由的现象。劳动人民通过劳动从资本家手中获取一定的物质报酬。劳动者在这过程中实质上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变成了依附于资本家的“虚假自由”。在这期间,他第一次论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消灭一切剥削阶级,最终实现自身的解放。
2.3. 自由观的发展成熟
随着马克思在工作期间接触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底层劳动者,鲜明地感受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克扣和压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对人的自由发展观做出了系统的阐述。异化活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 [4]。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角度来观察人发展中存在的自由问题,他发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但是人们并没有实现自由,反而使自身受到了生产资料的限制,人存在的意义只是单纯地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随后马克思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标志着马克思自由观真正走向成熟。
3. 马克思自由观的内容
3.1. 自由是实现每个人全面的发展
自由而全面是同等的概念,表示人的发展不仅是人身自由的发展,而且还是精神自由、实践自由等多方面的发展。只有人在各个方面都处于自由自在的状态,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主体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所表现出的一种状态,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涵:精神自由、实践自由、个性自由。精神自由是马克思自由观中最先提出来的内容,马克思认为精神自由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体现,是人脑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的反映;实践自由,也可以称作劳动自由。劳动自由是人通过自身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克服劳动中存在的异化现象,从而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个性自由,是马克思描绘个人发展的最高状态。在这个阶段,已经实现了精神自由和实践自由,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热爱的职业、爱好,人们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马克思自由观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批判了唯心主义者把人看作是抽象的个体的观点,而是把人看作现实存在的能够独立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个体。但同时,马克思也认识到,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人自由的实现也会受到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依赖,影响人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进程,只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完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那时的社会已不是个体的自由发展,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整个社会处于一片和谐的状态,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实现了真正的统一。
3.2. 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的改造
在马克思自由观产生之前,人们对于自由的认识往往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往往将它理解为“上帝的意志”或“绝对理念”。在当时,一些哲学家认为,只有当人的行为符合客观规律时,他才能实现自由。但这种自由观并不是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而是无条件地服从客观规律,没有考虑到人具有主观能动性。马克思在此基础之上,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的改造” [5],论述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
必然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属性和联系,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趋势。人要实现自由,达到无拘无束的状态,那就势必要认识和利用必然。在实现自由的过程,首先需要认识世界,并且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更好地进行改造世界。它们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但同时,要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那就必须要通过社会实践。这是人能够实现自由的基本途径,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手段。在这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自然社会发展固有的客观规律,从而运用客观规律,进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生活在社会上,他的基础需要是物质需要,就是获取维持其生产所必须的物质资料的活动。而自然界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要把“物化自然”变为“人化自然”,那就必须通过物质实践。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实践也是人能够区别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人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突破客观条件的限制,从而更到程度上获取对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实现精神自由。马克思对于自由和必然关系的论述,要求我们辩证地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实践自由和认识自由的高度统一。
3.3. 自由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认为自由是一种永恒的,存在于人的思维活动中的一种精神自由,这实质上是一种错误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阐述了自由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整个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人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不断突破外在条件的限制,实现自身的自由。人自我发展的过程和实现自由的过程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本身的固有属性,是人精神的特权。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出生是带着枷锁的,人生而自由。同时,马克思也指出,自由是生产力发达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人类通过自身的力量不断改造和利用自然,实现人的自由。但人的认识是有限的,社会发展是无止尽的,实现自由的过程并不是一挥而就的,而是不断发展的。只有在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物质资料极其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这也是马克思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状态。
4. 马克思自由观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运用历史和辩证的观点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自由观,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由观。当前我国正在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理解马克思自由观所蕴含的内容和价值,对于推动人类自由的实现,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4.1. 为正确把握自由问题提供科学指导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都向往自由,但对于自由的概念、内涵、实践路径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在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没有考虑到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和人的生存环境,没有区别自由的主体和维度,而是抽象地谈论人的自由。在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的关系上,没有区别出集体自由,而是片面地认为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是对立的,强调要实现个人自由势必要脱离集体的控制,或认为集体自由的实现要牺牲个人自由。这些基本上都是主观唯心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那是不辩证的、不科学的。马克思自由观的思想就是把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去理解……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6] 马克思认为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经济发展水平和当时的时代背景,不能脱离这些东西而空谈人的自由。要运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辩证地看待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的不同关系。马克思一直重视物质生产实践的作用,坚持物质第一性的原则,强调实现个人自由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但经济基础又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并且马克思还指出,目前的人类社会没有完全实现个人自由,“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 [7],而这必须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才能够实现。而且,马克思把自由概括为实践自由、精神自由和个性自由三个维度,明确了它们间的相互关系和实践途径,给我们提供了实现个人自由的系统思维。最后,马克思认为要处理好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的关系,要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才能实现所有人的自由。
4.2. 为实现社会主义自由观提供实践路径
在马克思看来,集体决定了人们能在何种程度和维度上获得自由。在人类诞生的初期,那时候生产力水平低下,个人不存在真正的自由。自由掌握在拥有生产资料的少数人手中,这也必然造成了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之间的矛盾。只有当未来真正实现共同体,人的自由才能完全实现。同时,马克思也认为现存的国家实质是也是自由的一种载体,是实现真正自由的必经阶段。其作为一种“虚假的自由”,最终还是要被消灭的。以国家为代表所呈现出的自由观其实是统治阶级意识的表现。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必经阶段,承担着承载和实现自由主体的作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特点决定了资本主义的自由必然是少数人的自由,且自由的实现必然要以牺牲大多数的人自由为代价。而反观社会主义国家,它以马克思自由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自由为根本的奋斗目标,真正实现了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的统一。不过虽然社会主义国家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自由为奋斗目标,但并不是“自由人联合体”,除了在发展中要继续与资本主义国家竞争之外,它的各项功能也需要被强化。社会主义国家要不断实现人的精神自由和实践自由,并为最终实现人的个性自由创造条件。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好位置,自由才会不断扩大。要不断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更多人能实现实践自由;同时推动科技文化事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精神自由。只有不断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实现马克思所提出的个性自由的社会。
4.3. 为迈向共产主义提供信念支持
自由的实现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只有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阶段,才能实现全人类的解放,那时自由才能真正的实现,人们开始创造自己的历史。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需要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那时不存在社会分工,每个人可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它是人实现自由的最高体现。“只有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 [8]。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并不是一种空想,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自由主体充分发挥主动能动性的必要条件。虽然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的自由程度。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终将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一切都是为迈向共产主义社会所创造条件和基础。到那时,每个人都能在自由的世界里驰骋。
5. 结语
马克思自由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观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两者一脉相承。马克思自由观为如何解放人的自由指明了实践途径,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正确方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要始终秉持马克思自由观的理念,不断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观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