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代以降,中华民族经历了一个从自在向自觉、从文化实体向政治实体的转变过程,梁启超于1902年第一次提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梁启超,2001)的概念。当今中国,已是拥有56个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其中已然涵盖有两方面的概念。一方面,作为政治实体的中国是指人口、领土、政府等,另一方面,从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是指这56个不同民族所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两者的内在具有统一的关系,即民族国家,其“国家的领土与某一所民族居住的疆域一致,是‘民族’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变为‘国家’的政治形态”(陈乐民,周弘,1999)。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中华民族表现出一种“认同共同体”,即该共同体内的每位成员均在认知层面认可自身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从而在情感上产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依恋和偏爱,在意志上赞同、维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而在行为层面,表现出“民族特质”,诸如积极进取、克服困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特征。因此,新时代下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亦需要随时代的进步,建构能以积极、团结调动各个民族的共同体认同心理。
2. 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
民族认同是在已有民族感情的基础上,强烈地显示出对整个民族的热爱与忠诚,一切以民族的利益至上,个人的行动服从并服务于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维护民族的统一,以及为民族利益献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民族国家的认同更是“人类社会中具有核心意义的政治认同,它直接决定着人们对国家政权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情感,它是公民政治支持、政治服从、政治忠诚和政治归属的基础”(俞可平,2004)。
2.1. 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基础:民族国家认同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出现了私有制以后的产物。民族国家通常指那些由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是民族与国家的重合。在现实层面,民族国家也泛指那些具有共同历史、统一政治和同质文化的多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国家是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最为恰当和有效的政治形式,而国家形态这种政治形式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现代民族是以国家为认同的。近代以来,各殖民地通过民族独立运动,第三世界的国家通过民族解放运动,或革命或变革,尽管其中“不同国家是可以经由不同的方式走向‘现代’的”(孔飞力,2013),但几乎都把建构民族国家作为迈向“现代”发展的第一步。而在建立民族国家之后,民族国家的治理不能仅依赖行政权力和暴力,更要依赖以法律、道德、伦理和信仰所构成的文化结构,这都需要建立在,共同体成员对“国家”这个符号的认同以及在认同基础上的支持和服从,也即“民族国家认同”之上。
由于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只有在“民族将国家视为自己的国家,当作自己的政治屋顶的时候,即民族共同体将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统一起来的时候,才能实现民族与国家的协调一致”(周平,2009)。因此本质而言,民族国家就是以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为基础的主权国家,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真正统一的国家。在此基础上,民族国家可以促使各民族成员形成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感以及与民族国家息息相关的归属感和命运感。
2.2. 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方式:民族共同体心理
民族共同体心理的实质,是一种共同文化心理结构(肖玲聪,崔海亮,2022)。心理学中,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认知、情感、意识和心理行为四个方面,即知、情、意、行的过程,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也符合这样的一个过程,即首先形成文化认知,其次产生共鸣的文化情感认同,形成共同体的信仰意识,最终表现在成员的行为之中。
其一,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知。文化认知又可呈现为表象与深层两类,一方面,表象多是由非理性情感文化组成的,诸如民族因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原因所特有的建筑风格、饮食习性等。另一方面,深层文化认知是由富集更多文化要素所组成的抽象符号,诸如民族传统习俗、价值观念等。表层与深层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加持之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心理,集中表现为各民族成员认可不同民族之间交叠的文化,以此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认知共同体。
其二,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情感。文化情感的建立依赖于一定的认同基础。具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上,这种认同的基础表现为,“当人们认同中华民族时,便会以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来进行认知活动,并在认识和评价中华民族的相关事件时伴有情绪体验,就像这些事件直接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刘峰,佐斌,2020),建立在一定基础之上的认同文化,促使不同民族在民族国家之中索取心理层面的正向价值。本质来看,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情感,主要表现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积极情感两个方面(梁静,杨伊生,2020)。
一方面,情感认同。在心理学的视角下,情感认同可以作为共同体的意识表达,是心理学的一种情感观象,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始终存在。具体而言,现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其本身是五十六个民族的情感认同的主体,例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描述的历史愿景,之所以能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目标,是因为“中华民族”自愿成为了情感认同的主体,即自发的、值得的、为之奋斗的目标。而情感认同的客体则是“凝聚了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历史、心理、地域等众多层面的作为共同体存在的中华民族”(刘吉昌,曾醒,2020)。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多民族结合而成的情感认同主体,与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层面的中华民族情感认同客体耦合所形成强大实体。另一方面,积极的情感。中华民族共同体内各民族之间的积极情感,具体而言,表现为各族人民无论环境是否改变,均对“中华民族”所具有的代表性的心理“符号”饱含依恋与自豪。诸如民族的自豪感、归属感等多种情感,都属于积极的具有导向性的心理。其实质是凝聚力的体现,积极的情感心理呈现出“一旦形成就会产生持久的影响,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亲和力和凝聚力”(青觉,徐欣顺,2019),而在强大亲和力与凝聚力加持之下,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升华为各民族与生俱来的一种文化信仰。
其三,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行为。再深刻的信仰、积极的情感,都需要付诸实际的行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行为本质,主要体现在共同体成员的内在动机及外显行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以内在动机角度来看,各民族成员在共同的心理指引下,产生了维护共同体的利益,依恋身处共同体所赋予的安全感、荣誉感,为此成员在其现实的行为之中均暗含着依靠且维护共同体的价值尺度。另一方面,共同体成员在自发的外显行为之中,依托相互认同的心理预期,均认可每一个民族都不可能独立发展,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每位成员都是参与者,同时也是硕果的收获者,以实际收益彰显各民族的共同利益。
2.3. 建构民族共同体心理的理论基础:共同内群体认同
共同内群体认同理论隶属社会心理学,是由Gaetner和Dovidio基于欧洲的社会认同理论和自我分类等理论,针对西方的种族主义问题所提出的理论(Gaertner & Dovidio, 2005)。该理论以白人对以黑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研讨两方群体间所产生的种族厌恶问题,为了将黑人等弱势群体纳入到包摄范围更广的共同群体之中,以消解种族厌恶,基于这一理论二人构建了共同内群体认同模型。
共同内群体认同模型认为,因社会分类产生隔阂与偏见的两个原本分离的不同群体,通过重新地社会分类,在两个群体的认知表征层面,形成了包摄水平更高的上位群体,此时在上位群体中,群体成员的身份即实现了从“我们”和“他们”至共同的“我们”转变。内群体积极情感也可以延伸至当前新形成的共同内群体,减少过往的负面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同时在群际关系中充当冲突消弭和竞争调和,增进群际间的帮助和合作的作用(管健,荣杨,2020)。具体而言,该模型的流程分为三个层级。首先,共同内群体形成的前因条件。共同内群体的认同形成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诸如群际间具有依存性的互动、协作,具有差异性的语言表征、感知差异,群体身处的社会环境、地位以及群际在接触间的生成的情感、认知等都会对共同内群体的认同形成产生影响。其次,心理表征。共同内群体形成的诸多影响因素,均隶属于共同体认同的前因层面,而在前因条件单独或共同的作用下,原本分离的两个群体的成员进入了一个共同的上位群体之中,在心理层面表征出了对“双重身份”的认同。最后,“双重身份”认同的结果。“双重身份”认同代表着共同内群体的形成,所致的结果是内群体成员在心理和认知层面的转变。心理转变包括但不限于,共同体成员间自发的共情,由衷的信任,一致的价值观念,自然地带入其他原外群体心理角度等。认知层面的转变表现为,共同内群体及其成员会以更一般化的方式对待原外群体和他成员,成员间放下彼此原有的芥蒂,萌生出更加积极的看法(王俊秀等,2021)。
3. 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心理路径
共同内群体认同模型旨在借助包容性力量改善群际关系,通过融合共同分类纳入到更高级别的分类水平中,形成共同感和一体意识(赵玉芳,梁芳美,2019)。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通过引导各民族人民都视彼此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共同的内群体认同中,增进彼此之间的感知相似性、信任和理解,减少威胁感,最终在认知、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得到积极的回馈。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表现的共同文化心理结构,并非局限于文化这一单一的维度,而是横跨认知、情感及行为的高维系统。而建构这样一个高维系统,则需要依靠完善的心理认同路径,以个体的认同心理从认知到情感,影响到行为层面的心理过程,进而同整个现实环境产生共情(管健,郭倩琳,2019)。最终促使各共同体成员能够在认知上正确表征、情感上给予积极反馈、行为上契合民族利益,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心理路径主要从几个维度来考量。
3.1.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进阶:个体认同到民族认同
心理学中将自我认同被划分为个体对自身的认同,与个体对所属群体的认同两个维度,个体通过自我认同建构,来明确自我身份,并产生个体认同,同时在识别我群的同一性和他群的差异性中,产生群体认同(乔治∙H.米德,1992)。从个体认同至民族认同,是经由个体同与社会在互动和渗透中,同所属社群产生于民族层面的合一感,即实现进阶的关键在于个体与所在社会的渗透性互动。个体与社会的渗透性互动中,社会偏向于泰费尔所提出的内群体概念(Nelson, 2009),即个体所属的大至国家、民族,小至家庭、班级的群体。如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展均衡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打造边疆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等政策,促进少数民族成员通过参与更多的社会性互动,潜移默化中使得各民族在渗透中具备民族认同一些基础性条件。在内群体的成员,借助个体对被认同的需要,得到了内群体成员所给予的来自心理层面的诸如归属感、荣誉感、群体支持感等的利益,因此会产生对内群体的格外依恋和偏爱。近代以降,当面临国家和民族层面的领土威胁、文化侵略时,中华民族为抵抗外来侵略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争取国家和民族的独立即是先辈们的最大心理归属,因此各民族先辈投身保家卫国战争,清代鄂温克族著名指挥官海兰察、抗战时期回族英雄马本斋等许多少数民族历史人物,都是中华民族从理论走向现实的缩影。改革开放以来,身处国际复杂的环境中的中华民族,在面对霸权、歧视时,每位成员在对祖国和民族的格外依恋和偏爱中,自发地站在维护本民族的立场上,近年来西方的一些媒体屡屡刊发“辱华”的社论,而当地的中国海外留学生则会自发地走上街头或是在社交媒体中表达抗议维护中国,在国际立场中始终支持中国一方,体现出对内群体由衷的信任。这种依恋的实质就是心理层面的自我分类(将个人置于内群体中),而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便是以此为锚点,实现从个体至民族的心理进阶。
3.2.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跃迁:民族认同至民族共同体认同
个体由民族认同上升到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关键在于,构建契合认同跃迁的心理基础,这是由中华民族自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的,中华民族所容纳的民族之多、地理文化跨越之大、生活习性之异等特殊原因,致使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先要,便是契合共同体的心理基础,以此促使个体由内群体认同,上升到更广泛的共同体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基础,依托的则是各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共有历史,即“共同的历史回忆(记忆)”(李俊清,2021)。正确的民族历史观下,共同体内的各民族才能历史地审视千百年来,在朝夕相处之中所共同创造的历史。最终形成个体对内群体与上位群体的双重认同,双重认同心理下的共同体,其间的个体将对原初群体的依恋延展至新形成的上位群体(共同内群体)中。双重认同心理下的共同内群体成员,一方面对内表现出,对社会和其他群体成员的亲近感,同时还会增加群际间的共同性和相似性感知。另一方面对外群体表现出,积极的情感宽恕及缓和群际间冲突与竞争等(张积家,冯晓慧,2021)。
3.3.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心理表征:共同意识
对共同体的基本单位个体而言,意识产生于客观事物所包含的信息,经人脑作用后输出意识,最终由人能动的实践在社会中,作用于客观事物。对应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中,共同的认知是为彼此认同的基础,离开对共同体表征的客观现实的认知,去论及宏大的共同体认同就是无源之水。共同体认同的心理表征,是指群体成员所具有的思想共识,是经由社会加工所产生“共同意识”(Moscovici, 1976),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意识”表征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共识性知识体系。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意识的形成是在介质的催化下形成的,个体经由家庭、社区、学校、政治宣传等媒介学习,将共识性知识借由符号表征,映射成个体心理。例如,当各民族将中华民族共同体与爱国主义、团结统一、五星红旗、万里长城等概念或图片相联系时,在将自己的国家与正义、光明的事物相联系时,都一定具有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这些概念与现实的联系,形成了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集体记忆对于共同体的形成和认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秉持的共同历史观下,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不断促使“境内民族互动和认同,而跨境、跨海民族的共同记忆也与中华文化认同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麻国庆,2017)。
另一方面,根基性情感的扩展。族群心理学家将民族认同的产生,归因于天赋或原始性的亲属情感联系。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从单一逐步成为一个整体、从“炎黄子孙”走向“中华民族”、从“中华民族”走向“石榴籽”般的民族共同体,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每一个民族都不可能独立发展,都必须以中华民族共同实体为依托紧紧团结在一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拥有与生俱来的地理、血缘上的原始性的情感联系,而诸如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平等都是对建立在情感联系之上的延伸扩展。
4. 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心理的当代价值
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感心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深层含义便要促使各民族身处共同的精神家园中,旨在通过在各民族之间建立起不同成员在身份、感情、价值等方面的共同体心理共向性,使“各民族个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及与之相匹配的政治主张特性和民族文化特性的承认和接受,并产生归属感”(邓新星,2016)。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心理的当代价值,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心理,给予各民族人民在意识、认知、认同等情感层面的“能动力”和“粘合剂”,增强各民族人民情感共鸣与情感认同,在现实与预期中获得行为的自愿意志,不断驱动、打造包容力更强、凝聚力更大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建立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基础上,建构这一上位群体来匹配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国家认同,升华国家民族建构,塑造中华民族整体形象,是做好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
其次,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曾言:“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中央编译局译,2012),即促使多民族国家统一起来的原因,便是各民族拥有共同的利益诉求,放眼当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大诉求,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心理,即在各民族中培育凝练共同遵循的价值认同,将共同的价值认同作为维护本民族和共同体利益的统一行为标准。
最后,有利于爱国主义的发展。爱国主义就其完整含义而言,它是近代社会开始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是与民族国家相伴而生的,由于民族和国家的统一,民族以国家为认同下,形成了现代的爱国主义,与民族国家之间形成了双重建构关系。建构民族共同体认同心理,促使中华民族较之以往更加团结、和谐、坚韧。与之相伴,爱国主义亦有全新的呈现,爱国主义开始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纽带,每每在国家陷入危难的时刻,无数为民族生存发展、国家兴旺发达所迸发出力量,成为挽救民族和国家关键,即爱国主义的实质是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和发展。而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正以“中国梦”为共同诉求,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发展贡献力量。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网络拟态环境下人工智能算法和精准思政”(项目编号:KYCX22-0852,主持人:徐志鹏)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