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诚信教育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当代中国的道德教育中,也在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强调培养“讲真话”的道德品质(傅维利等,2010;唐立国,2006)。一个人的人格特质影响他人对其的感知及社会交往(Back et al., 2011),例如诚信人格,诚信的道德品质在人际信任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吴继霞,2009)。国外的一项研究发现,具备诚实–谦虚人格的人通常会表现得更加可信,但也会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出不诚实的行为(Ścigała et al., 2020)。但是,中国人的诚实–谦虚人格具有不同的文化内涵,不能与国外的诚实–谦虚人格的研究等同(杨帆等,2015)。而中国人的诚信人格则具有更加丰富的含义,并不等同于诚实–谦虚人格,与国外相关的词汇honest、faithful等词也不能等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该词由“诚”和“信”二字组成,“诚”即诚实、不欺骗,是一种个人的内在品质以及对人对事的内在态度,而“信”意为讲信用、信任他人,涉及到自身外在的行为举止以及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冀春贤,2004)。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个人层面的要求,不仅仅立足于当代现实,还根植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张乾元,苏俐晖,2016),弘扬诚信的价值观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而诚信人格作为一种人格特质,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因此,对诚信人格进行研究对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诚信的结构中包含了“信任”,包含了“别人信任”的内容,诚信一词也包含了“以信用取信于人”的含义(吴继霞,黄希庭,2012),信任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中也是热门的研究主题(Lewis & Weigert, 1985; Simpson & Willer, 2015),也是人际关系中非常关键的一环(Schilke et al., 2021)。从诚信的结构来看,诚信和信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二者的含义不同,信任是诚信概念下的一个子概念,诚信多描述的是自身的一种诚实守信的特质、价值观,而信任则涉及到对他人的一种态度、看法和行为倾向。但是信任的概念在不同领域的研究中存在差异,甚至在同领域的不同研究之间的表述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研究者将其视为一种信念,是对他人能够良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的信念(Kim et al., 2006),也有研究者将信任定义为一种意愿,一种在人际关系中对承担来自对方造成的风险的意愿,或是说愿意受到来自对方的伤害,即把自己的后背交付给对方的意愿(Rousseau et al., 1998; Schilke et al., 2021),同时信任又包含了一种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对方又相信对方不会利用这个弱点的信心(乐国安,韩振华,2009)。虽然研究者对于信任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这些定义都反映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的一种积极的期望:期望对方能够很好完成任务,期望对方不会伤害自己等等。
McAllister (1995)在研究人际合作中的信任时,将信任区分成基于情感的信任和基于认知的信任;Yuki等人(2005)发现了基于群体的信任的跨文化差异;Mayer等人(1995)认为,受信方有三个重要的特征影响了其人际信任:能力、善意和诚实,即信任的ABI (ability, benevolence, integrity)框架,这三个重要的特征也是许多信任研究展开的依据,Levine和Schweitzer (2015)以这三个特征为基础,创设了一种善意和诚实相冲突的情境,分开研究了基于善意的信任和基于诚实的信任,发现在建立信任的过程中,善意比诚实更加重要;Svare等人(2020)研究了基于善意的信任、基于诚实的信任、基于能力的信任在创新网络中的功能,发现这三种信任在不同的领域、网络协助中的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的交互影响;Connelly等人(2018)通过元分析,发现在考虑信任他人所带来的成本时,基于诚实的信任比基于能力的信任的影响更大。
在信任的ABI框架中,诚实和善意是更多地被相关研究提及的,一方面,这两个维度比能力维度更容易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在生活中经常出现诚实和善意的冲突,在这种冲突下,人们可能想保持诚实就不能展现对他人的善意,甚至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处理这样的冲突也会将人置于道德两难境地:保持诚实还是展现善意(Larrick & Wu, 2007; Moore et al., 2019)。例如,去评价一篇质量不高的论文,但是这篇论文的作者刚刚遭遇了一些生活上的打击,这时,诚实可能会给对方带来情感上的伤害,但说善意的谎言也有可能带来其他后果(Lupoli et al., 2017)。这种有冲突的情境也是许多信任研究、亲社会谎言研究所感兴趣的情境:即遇到这种冲突的情境,不同的人会作何抉择。而我们在说信任他人的时候,我们信任的是他人的善意,还是他人的诚实?前者反映了信任方对受信方的积极意图或帮助受信方的意图的信任,后者反映了信任方对受信方的道德和诚实的信任(Butler Jr. & Cantrell, 1984; Mayer et al., 1995),有善意的动机的人会被认为不太可能利用他人,因此也更值得被信任(Lount Jr. & Pettit, 2012),而诚实有时候也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当人们的言行是诚实的时候,人们更可能会表现得自私、不计后果(Levine & Munguia Gomez, 2021),诚实也会给他人带来不好的情绪后果,如诚实地向他人展现自己的成就可能会引起他人的嫉妒(Roberts et al., 2021)。在保持诚实和展现善意相冲突的时候,人们会高估说实话在短时间内给对方带来的伤害,从而选择说善意的谎言来保护对方(Levine & Cohen, 2018),在很多时候,一个善意的意图要比诚实更加重要(Levine & Schweitzer, 2015)。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在面临诚实和善意的冲突时,诚实所带来的伤害只是短暂的,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诚实和善意并不冲突(Levine et al., 2020)。
人有维持自身道德的动机(Cohn et al., 2019),当两个道德的选项产生冲突、只能选择其一的时候,人们的选择反映了其价值观念,人们对于他人在这些冲突中的选择的推断也能够反映人们对某一类人的看法和态度。本文拟探讨诚信人格的人是否会更受信任,尤其是在他们面临诚实–善意冲突时,他们还会被信任吗,这种信任又是在何维度的信任。
2. 实验
2.1. 方法
2.1.1. 被试
本实验招募对象均为在校大学生,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对诚信具备一定的基本认知并通过了实验材料中设置的规则理解检验题,最终保留有效被试118名,其中男性56名,女性62名,年龄x = 21.53岁,s = 2.90岁。
2.1.2. 实验设计与材料
实验采用两因素混合设计,被试间变量为诚信人格感知,包括诚信、不诚信两个水平,被试内变量为善意–诚实冲突,包括无冲突、有冲突两个水平,因变量为基于善意的信任和基于诚实的信任。
诚信人格感知的操纵材料以赵子真等(2009)对诚信人格结构的正性取向和负性取向的因素分析为基础,参考Stavrova等人(2022)对人格感知的操纵方法编制描述性文字。
其中诚信人格感知操纵材料为:
A是一个光明磊落、讲信用的人,以平等、正义为其行事原则,做事踏实认真,勇于承担责任,忠诚于人,值得他人信任。
不诚信人格感知操纵材料为:
A是一个只考虑个人利益, 自私自利的人,处事圆滑,有心机,常常带有目的地掩饰自我,表里不一。
基于善意的信任测量方法采用经典的信任游戏(Berg et al., 1995),游戏中有两个角色,被试扮演“信任方”的角色,可以选择向“受信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受信方”可以获得此金额的三倍,并可以选择返还一部分金额给“信任方”。信任游戏在国内外的信任研究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但Levine和Schweitzer (2015)认为,信任游戏中“信任方”的抉择只能体现基于善意的信任,和基于诚实或是基于能力的信任的关系并不大,故本研究采用信任游戏作为基于善意的信任的指标,基于善意的信任的测量不涉及诚实–善意的冲突。
基于诚实的信任的测量参考Lupoli等人(2020)的方法,让被试对他人在“发送者–接收者”游戏中的行为进行预测:被预测者扮演“发送者”的角色,需要向“接收者”发送信息,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影响游戏双方的收益,被试根据收益情况对“发送者”的行为(发送真实信息/发送虚假信息)进行判断,认为“发送者”会发送真实的信息则视为基于诚实的信任。本研究设置6个轮次,其中善意–诚实冲突和不冲突轮次对半,在善意–诚实冲突的情况下,“发送者”发送虚假的信息能够使“接收者”的收益更高,但对自己的收益没有影响,在善意–诚实不冲突的情况下,“发送者”发送虚假的信息能够使自己的收益更高,但对“接收者”的收益没有影响,几轮游戏的具体收益分配情况见表1。

Table 1. Each round of game revenue distribution
表1. 各轮游戏收益分配
2.1.3. 施测程序
参与实验的被试被随机分配到诚信人格感知组或不诚信人格感知组,告知被试将要与一个人(暂称为A)进行一个小游戏,并需要对A在一系列的游戏中的行为做出预测,随后阅读人格感知操纵材料,并对A是否是一个诚信的人进行1~7点评分。
接下来分别进行基于善意的信任与基于诚实的信任的测量,其中基于诚实的信任的测量中游戏的轮次采用ABBA法进行平衡。实验中向被试呈现每一环节的游戏规则,并要求被试回答游戏规则理解检验题共3题,最后收集被试的性别、年龄等人口学信息。实验全程3分钟左右,实验结束后向被试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作为感谢。
2.2. 结果
首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筛选,筛选标准如下:实验中一共设置了三题游戏规则理解检验题,仅保留三题均答对的被试的数据,以此方法剔除不符合标准的被试。
2.2.1. 操纵检验
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人格感知材料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相比于不诚信人格感知组对A的诚信评价(x = 2.64, s = 1.93),诚信人格感知组的被试认为A是一个更诚信的人(x = 5.69, s = 1.41),t(116) = 9.92,p < 0.001,d = 1.81。
2.2.2. 基于善意的信任
t检验结果表明,人格感知主效应显著,诚信人格感知组的被试(x = 6.44, s = 2.33)比不诚信人格感知组的被试(x = 3.62, s = 2.83)在信任游戏中支付了更多的金钱,t(116) = 5.81,p < 0.001,d = 1.09,即诚信人格获得了更高程度的基于善意的信任。
2.2.3. 基于诚实的信任
不同人格感知组在不同的诚实–善意冲突条件下对A在几轮游戏中的行为判断如图1所示,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人格感知与诚实–善意冲突交互作用显著,F(1,117) = 30.84,p < 0.001,ηp2 = 0.21。进一步分析发现,在诚实与善意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诚信人格的人得到了更多基于诚实的信任,t(116) = 5.57,p < 0.001,d = 1.06,而在诚实与善意存在冲突的情况下,人格感知对基于诚实的信任的影响并不显著,t(116) = 1.28,p = 0.20,d = 0.23。
诚实与善意的冲突影响了人们对诚信人格的个体基于诚实的信任,相较于诚实与善意不冲突的情况下,在诚实与善意存在冲突时,诚信人格感知削弱了基于诚实的信任,t(51) = 3.30,p = 0.002,d = 0.60,而不诚信人格感知反而增加了基于诚实的信任,t(65) = 4.01,p < 0.001,d = 0.69。

Figure 1. Result of integrity-based trust
图1. 基于诚实的信任判断结果
3. 讨论
3.1. 诚信人格感知对基于善意的信任的影响
研究采用信任游戏,探索了人格感知对基于善意的影响,结果发现:当人们感知到他人是一个诚信的人时,会在信任游戏中付出更多的金钱,即相较于不诚信人格感知,诚信人格感知会提高人们基于善意的信任。一个诚信的人更可能得到他人的赞许(简福平,岳松君,2019),在本研究中这种赞许体现为他人在信任游戏中愿意付出的金钱,也就是说,诚信的人更容易取得他人的信任,这与我国当代诚信教育的内容以及对诚信与信任的关系的观点是一致的(傅维利等,2010),就本研究得出的结果来看,这种诚信人格所带来的信任至少是是善意层面的。
3.2. 诚信人格感知对基于诚实的信任的影响
研究引入“发送者–接收者”游戏,探索了诚实–善意冲突与人格感知对基于诚实的信任的影响,结果发现:在诚实与善意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诚信人格感知提高了人们基于诚实的信任,但在诚实和善意出现冲突的情况下,这种信任水平会降低,而在这种冲突的情况下,不诚信人格感知会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带来更多基于诚实的信任。也就是说,人们认为,即便一个人讲诚信、是个诚信的人,也会在诚实和善意出现冲突的时候放弃一部分诚实而去选择善意,而一个不讲诚信的人会在诚实和善意出现冲突的时候去选择诚实。
这样的结果说明了诚信并不等同于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诚实,人们认为诚信人格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为了善意而去牺牲诚实:在保持诚实和展现善意两种亲社会的动机出现冲突时,人们认为诚信人格的人会为了展现善意、为了他人的福祉而去说谎,这种谎言也被叫做亲社会谎言(Levine & Schweitzer, 2015)。对于这样的结果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诚信的内涵包含了善意的成分,但现有对诚信结构的分析并没有提及(如赵子真等,2009;吴继霞,黄希庭,2012),所以这种善意的内涵可能是内隐的;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对他人产生诚信的印象后,对其总体印象都较好,即产生了晕轮效应,因而认为其拥有其他优秀的品质,如勤奋(Gräf & Unkelbach, 2016),因此也会认为其会在善意与诚实产生冲突时展现出善意,这也体现了“仁”“善”等观念在中国人价值观念中的重要地位(金盛华等,2009)。
不诚信人格的人在诚实与善意有冲突的情况下反而收获了比无冲突情况下更多的基于诚实的信任,在当下这个强调诚信教育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对不诚信的赞许,而是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善意比诚实更加重要,在人们对形成对他人的不诚信的负面人格印象后,也更少地认为他人会展现出善意,这与诚信人格结构的负性取向中的“自私”“有心机”等具体表现相一致(赵子真等,2009)。这也说明了人们对不诚信人格的人的不信任是善意层面的,在善意和诚实产生冲突时,这种信任的维度才体现出来。
3.3. 研究价值及局限性
本研究通过行为实验,从信任的两个维度出发,探索了诚信人格感知与信任的关系。从实验的结果可以看出,人们对诚信人格的人的信任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单一维度的,而是受到情境影响的:在善意和诚实没有冲突的情境下,人们表现出了对诚信人格的人的信任偏好,愿意在信任游戏中付出更多的金钱或是在行为决策中认为对方会做出真实的决策,而在善意和诚实有冲突的情况下,人们对诚信人格的人在行为决策中保持诚实的信念会降低,即在善意和诚实有冲突的情况下,诚信人格感知降低了基于诚实的信任。这一结果增加了人们对诚信观念的理解,也说明了不同信任维度在人际信任中的区别,深化了诚信人格感知与信任的关系的研究。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互和信任不仅仅是信任游戏那么简单,对于现实情境人际互动中的诚信人格感知与信任则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也会涉及更多的变量,如表达善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与对方的熟悉程度、社交距离等等,这是一个复杂的动态交互过程;另一方面,单一的人格特质不足以形容一个人,对方的其他人格特质是否也会对人们对其的信任产生影响,如同情心感知会增加善意感知,但并不在任何时候都能增加信任(Lupoli et al., 2020),以及这些特质之间是否存在交互作用都是未来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4. 结论
诚实–善意冲突影响了诚信人格感知对信任的影响,在诚实和善意不冲突时,诚信人格感知增加了基于善意的信任和基于诚实的信任,而在诚实和善意冲突的情况下,诚信人格感知降低了基于诚实的信任。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0SHA004)。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