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回顾历史,联合国在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指出,人口老龄化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时至今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2.6亿人,占总人口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9亿,占比13.3%,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4%。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成为世界上首个老年人口数量超过两亿的国家。与发达国家不同,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明显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征,社会养老金支出增加,财政负担加重,给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家庭结构开始由“4-2-1”式转向“4-2-2”式家庭,“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结构加重了年轻一代的生活压力。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老年抚养比已经达到19.7%,比2010年提高了7.8%,人口老龄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人口老龄化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观念得到很大的提升,很多退休老年人都想通过再就业参与到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这是实现“老有所为”战略目标的关键性的一步。201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我国首次提出了“开发利用老年人资源”,同时政府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到要构建老年人的再就业制度。2020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从而将开发银发人才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次年11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表示,要探索适合老年人的灵活就业模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面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现状,做好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是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的重要对策,也是顺应人口发展总体趋势、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客观要求。
而在老龄化社会到来的同时,我们还快速迈入了互联网社会。《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人,其中60岁以上网民占10.3%,超过1亿人。其庞大的老年用户规模结合平台自身信息共享的特性,彰显着智慧服务平台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领域的广阔发展前景。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通过探讨构建老年人再就业智慧服务平台的有效路径,助力解决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就业歧视、信息渠道窄、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推动积极老龄化战略的实施。
2. 文献综述
2.1. 老年人再就业影响因素
针对影响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主要因素,国内众多学者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钱鑫和姜向群将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因素分为满足经济需求、自身固有特征与健康状况和自身能力三个方面 [1] 。诸多研究认为,老年人再就业情况受其自身受教育程度影响。张翼与李江英认为,老年人再就业所达到的职业层次与收入,与其所取得的教育资本呈正相关 [2] 。贾国年研究发现,受教育水平对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显著,受教育年限越高,再就业意愿就越强 [3] 。
同时,经济状况也对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存在显著影响。宋宝安和于天琪对老年人退休后的收入与再就业、幸福感进行相关分析后发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是影响其再就业的关键 [4] 。赵一凡等学者认为老年经济保障制度对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存在重要影响,他们指出养老金的高低会影响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养老金收入越高,再就业的意愿则越低 [5] 。张翼认为,退休金收入和关系网(亲属、朋友关系)对老年人是否再就业有着显著的影响 [2] 。
此外,个人生理特征与家庭也对老年再就业意愿存在一定影响。萧振禹曾指出,个人和家庭因素都可能影响城市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 [6] 。江维通过分析北京市朝阳区的调查数据,得出老年人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和经济状况对再就业意愿的影响显著 [7] 。
从上述学者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影响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因素虽众说纷纭,但大致可以分为个体特征、家庭代际关系和社会支持三类;同时,也说明了影响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因素是复杂的,是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因素多方权衡下的选择。
2.2. 老年人再就业对策
针对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对策,国内的学者也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宋晓莹、曹洁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出发提出应该建立专门的老年人就业管理机构,为其提供再就业信息、岗位以及人力资本培训 [8] ;雷晓康通过实证研究,提出政府应调整其对于老年人“重养轻用的政策偏向,通过宣传改变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刻板印象 [9] ;孙鹃娟认为,要从老有所为的角度来看待老年人的再就业问题,同时必须突破老年人非充分就业、家庭内对于老年人的贡献认可以及老年人就业途径偏小等困境 [10] ;郑爱文、黄志斌提出,政府应该完善立法、健全退休制度,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11] ;吴香雪、王三秀认为,必须优化医疗服务,通过保障老年人健康、建立新型的退休机制、对老年人实行分类再就业等措施,引导老年人再就业 [12] 。
在老龄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诸多专家学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也是一种必然的国际趋势,我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动因异于西方国家提高劳动参与率而延迟退休年龄的初衷,主要是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挑战。杨馥借鉴国外延迟退休以及弹性退休政策的实践,结合我国国情论证了我国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提出稳步实行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或以延迟退休和弹性退休政策相结合,实施差异化退休政策等构想 [13] 。李亚帆“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了延迟退休政策对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所产生的影响,从而认为该政策的推行会增加居民人均收入 [14] 。金刚也认为我国退休年龄偏低,人群差异较大;提前退休的情况很是普遍,提出我国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 [15] 。
2.3. 互联网与老年人再就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老龄群体的应用,学者们开始关注互联网使用对于老年人再就业的影响,并希望互联网的使用能够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靳永爱、赵梦晗认为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有利于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16] ,其中也包括了再就业等社会经济活动。吕明阳等认为互联网的使用会促进老年人的就业参与的意愿 [17] 。但是也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的使用减少老年人的社交,会降低其社会参与水平。他们认为互联网的使用会对老年人就业参与产生消极作用。老年人对互联网的使用需求不仅仅局限于信息搜寻和人际沟通,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娱乐休闲活动也是老年群体使用互联网的另一重要需求。而互联网的娱乐休闲功能往往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降低老年群体的就业参与意愿。同时,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会进一步增强技能偏向的就业趋势,而这一趋势会对老年人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3. 老年人再就业困境
3.1. 老年人再就业面临就业歧视
在家庭中,受中国传统老有所养观念影响,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多被认为是子女无能、不孝的体现,子女多不同意老年人再就业,认为会丢面子或危害到老年人身体健康 [18] 。且老年人自身受我国传统养儿防老观念影响,推崇安度晚年,退休后多由子女进行赡养,再就业意愿相对较低。
在社会中,受流传的“老年无用论”观念影响,企业提供给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岗位极少,人力资源市场更多倾向于年轻群体,老年人匹配到与自己职业技能相符合岗位的机会极少。在此背景下,作为求职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大多退休老年人难以实现成功再就业,只能被动接受社会施加的能力偏见与年龄限制,在求职市场中屡屡碰壁。
3.2. 老年人再就业求职渠道窄
老年人接收再就业招聘信息的来源主要可分为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线下渠道主要来源于非正式渠道,如亲戚朋友介绍,而非通过劳动力市场或者职业介绍机构这类正规专业机构。非正式渠道的确是寻找工作的一种方式,但缺乏相关的权益保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大部分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岗位的公司多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使得线下求职的老年人可选择的岗位范围十分狭窄,难以求职到与自身职业技能相匹配的职位,不利于老年人再就业实现个人价值。
线上渠道主要来源于各类专业招聘软件或社交平台招聘信息。但一则退休老年人对智能手机使用率较低,不熟悉相关求职操作,易错失合适就业岗位。且线上招聘信息真假难辨,部分辨别信息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易受蒙骗,面临即使找到了心仪的就业岗位,招聘内容也会同实际工作状况有出入的窘境。
3.3. 老年人再就业保障体系不完善
当前,国家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其中没有对于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权益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人力资源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难以界定为劳动关系,当事人通常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按照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进行维权,维权成本较高,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权益作出解释,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权益维护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虽设有老龄办和人社局等政府机构,但对老年人再就业问题很少涉及 [19] 。
4. 老年人再就业对策——搭建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切实推进老年再就业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平台的运用在鼓励老年人继续实现自我价值,提升老年群体就业参与,最终实现“积极老龄化”,缓解劳动力短缺和社会养老压力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本文所设计的老年再就业智慧服务平台,是以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构建的,集合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服务于老年求职群体的就业平台。该平台致力于不断畅通老年人再就业的求职渠道以及信息壁垒,为老年人再就业的推进提供载体支撑,促进老年人再就业。
因此,本文立足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针对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尝试提出构建老年人再就业智慧服务平台的有效路径。
4.1. 设立技能培训板块,宣传优秀老年职工,助力破除就业歧视
针对老年人职业技术脱节以及就业歧视等问题,老年人再就业智慧服务平台应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板块,联手第三方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对接企业职位技能需求,完善老年人再就业技能培训机制。一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老年职业培训渠道,以智慧服务平台为桥梁,畅通老年教育培训和老年人就业之间的衔接渠道,通过录制线上就业技能指导视频或召开技能交流学习会议等形式互动,切实发挥其在服务老年群体就业指导与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智慧服务平台、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作、对接与联动关系,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职业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专业对口程度,从而通过智慧服务平台打通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对接渠道,切实提高老年人的专业技能实用性与求职成功率。
此外,智慧服务平台还应引入先进老年职工板块,加大对老年再就业的价值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选取或评选出重塑老年人价值的典型事例和优秀老年人代表,予以表彰并扩大宣传,激励老年人正确认识、勇于实现个人价值,转变传统的“老而无用”“颐养天年”等养老观念,树立积极的再就业观,助力老年人再就业。
4.2. 提供求职与招聘服务,搭建老年论坛,拓宽求职渠道
在老年人再就业智慧服务平台的搭建中,设置“求职”和“招聘”两个基本模块。在求职板块,老年人可以发布个人信息和求职意向,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搜集整理,打造“银发人力资源”信息库;而在“招聘”板块,则由企业提供适配老年人的职位,发布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基本招聘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后呈现,方便老年求职者进行岗位搜索,寻找适合的工作,为老年人和企业招聘者提供双向选择的空间,以此发挥本助老就业平台的中介作用,连接有就业需求的老年待就业群体与人才市场,拓宽老年人的就业渠道,使老年人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搜寻招聘信息,找到适宜的就业岗位。
针对上文提出的老年人就业渠道窄的问题,平台还可以设立老年论坛板块,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交和交流机会,帮助老年求职者扩大社交圈子,促进招聘信息在老年求职者内部圈子的传播。此外,平台还可以借助论坛鼓励老年人组织、参与各种老年社交活动,助力老年求职者之间建立联系,增进感情,实现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破除信息壁垒,增加就业机会。
4.3. 做好政策普及,提供线上签约服务,促进老年再就业体系完善
智慧服务平台应设立政策法规板块,为老年人求职者全面普及灵活用工形式、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坚决防止和抵制企业对老年人再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行为,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助力老年求职者知法、学法、用法,鼓励老年求职者在遭遇不公待遇时勇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
同时,老年求职者维权事件的增多必然会引起社会对老年人再就业群体及其相关权益保障的关注,以此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出台,完善老年人再就业体系。
此外,智慧服务平台还应提供网上签约服务,确保老年人再就业渠道的正规化。平台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依法要求企业在合同中列明法律适用、劳务报酬、工作内容等权利与义务,避免老年求职者面临非法合同、工资拖欠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当老年求职者与企业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投诉与维权,平台确认后应酌情对涉事企业发布对招聘信息进行封禁、下架等处理,并为老年人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服务。
基金项目
天津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名“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研究与智慧服务平台设计”(项目编号2022100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