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范畴的运用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超越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转向。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以实践范畴科学地考察了真理的标准、历史的发展、宗教的根源、社会的本质以及哲学的使命等五个重要方面,为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凸显了实践范畴的重要意义。在新时代,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必须准确把握其实质核心、内在机制与现实回应,以更好关照当代中国之发展。
Abstract:
The application of practical category criticizes the idealism represented by Hegel, surpasses the old materialism represented by Feuerbach, and realizes the practical turn of Marxist philosophy. In his Theses on Feuerbach, Marx scientifically examines five important aspects, namely, the standard of truth,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the origin of religion, the nature of society and the mission of philosophy, in terms of practice category, which provide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terialist world outlook and highlights th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f practice category. In the new era, to adhere to and apply the practical category of Marxism, we must accurately grasp its essential core, internal mechanism and realistic response, so as to better ca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China.
1. 引言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一文占有重要地位,它是马克思实现哲学伟大变革的一部纲领性文献,恩格斯曾称赞它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 [1] : p. 219)。马克思在《提纲》中以科学的实践范畴批判了旧哲学在社会历史领域的错误思想与内容,实现了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彻底决裂。以此为根据,马克思建立起崭新的哲学体系框架,明晰了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核心范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因此,深入了解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批判、继承与超越、发展,系统分析实践范畴在《提纲》中的科学运用,理性探讨实践范畴所蕴含的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马克主义哲学体系,深刻把握实践范畴,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与方法的科学指引。
2. 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批判超越
(一) 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
实践范畴贯穿于马克思的鸿篇巨制,成为其区别于以往一切哲学家的重要标识。但关于实践的思想却并非马克思一人之绝唱,唯心主义者们也曾认识到实践的作用并自觉将其融入自身理论大厦的构建。在以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哲学中,实践占有重要地位。黑格尔认为“实践是以自由为目的的中介活动” [2] ,这一界定蕴含着他对实践的理解。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出了实践的目的,由于辩证法和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间的矛盾,黑格尔将自我意识理解为人的本质,认为实践的目的就是自由,追求自由、实现自由构成了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二是明确了实践的性质,实践作为一种中介活动是“从理论观念上升到绝对观念的一个环节,作为达到绝对真理的手段,是目的性的实现” [3] ,虽然黑格尔认识到人是自身劳动的结果,但把劳动当作绝对精神的产物,使他最终无法摆脱抽象的精神活动的束缚。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唯心主义的理论框架中黑格尔对实践的理解是被“捆住手脚”的,实践在其眼中变成了局限于思维过程或精神领域的运动,是“绝对理念”的演绎环节,因此他无法看到现实的物质力量所发挥的革命作用。
但黑格尔对实践的理解也有其积极性的一面。例如,黑格尔不仅看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还看到了对立双方的统一,从而克服了康德无限夸大主客体之间的对立,乃至根本否定二者统一性的片面观点。从这一思想出发,黑格尔天才地提出了实践包含理论的思想,他指出“理论的东西本质上包含于实践的东西之中” [4] ,给予了实践更加广泛的内容空间。与此同时,他还认为与理论相比较而言,实践具有更高的地位,其原因就在于实践“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 [5] 列宁十分重视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并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概括,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 [6] 这个重要思想经过批判与改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在充分保留其合理意义的基础上,马克思真正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
(二) 超越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
以感性直观为基本特征的旧唯物主义,虽然坚持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但这一主体通常是消极且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其最根本的缺陷就在于离开实践活动考察认识对象,因而看不到实践在认识活动中所起的革命性作用。困于这一直观的理解形式,旧唯物主义者很难对人的感性活动、对认识的辩证本性、对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矛盾以及相互作用产生足够清醒的认识。正因为他们没有通过现实的实践活动认识人,所以他们对人的理解是表面的、抽象的。同时,由于他们视人与动物是无二质的纯“感性对象”,所以他们非但没有提高人,反而贬低了人,再加上他们否认实践的积极意义,所以他们无法理解变化发展着的实践推动人类历史的演进这一基本规律。囿于这一机械被动的反映活动,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者将物质世界悬置为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存在,人成为自然的产物,实践也是自然的活动,这就必然地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认识到实践活动所具有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意义。因此,旧唯物主义者无法懂得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感性活动”,无法理解实践所蕴含的伟大作用,抛开实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旧唯物主义者们只能依靠直观反映外界。
诚然,费尔巴哈相较于从前的旧唯物主义者而言,有其积极进步的一面。在1831年发表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他从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否定了长期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哲学体系,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恩格斯对此评价道:“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 [1] : p. 228)但正如前文所述,这类“照镜子”的认识方式无法正确地把握实践,简单的生理活动与利己的商业活动构成了费尔巴哈对实践的全部理解,总之在他们眼中人变成了消极的、被动的和僵死的人。马克思在批判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人的现实生活中抽象出实践的科学范畴和研究方法,指出实践是可感知的、有意识的、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性物质活动,其中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双向互动不断推动人类社会的前进与发展。
(三) 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转向
放眼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发展的历程,不难发现马克思所确立的实践范畴是在批判和揭露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等人的思想观点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点无论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还是在《提纲》中都能得到深刻的体现。在《手稿》中马克思已经明确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 [7] 以此强调了要解决理论的对立本身就必须将其作为现实的任务来看待,以实践的力量来应对,而绝不能只停留在认识的层面,旧哲学之所以没能圆满解决这一对立,关键问题就在于此。在汲取黑格尔“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基本内核”的养料后,马克思以人的本质力量的活动,即对象性活动说明了自己对实践的理解。但由于当时受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影响,马克思“没能把实践看作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自然也就没能以实践为基础来阐明他的哲学世界观。” [8]
1845年春,伴随着马克思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和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考察,他的思想立场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形成了科学的实践范畴。其实早在马克思的哲学活动初期,他就极其注重实践。从《博士论文》到《手稿》再到《提纲》,马克思对实践的理解经历了从“哲学实践”到“生产实践”再到“社会实践”的发展与升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明确指出了实践的重要功能:费尔巴哈“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他只是希望确立对现存的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 [9] : p. 117)也就是说,只揭示物质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以此为指导,投身于改造现存社会的实践中去,推翻一切剥削和压迫,才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解放。在运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马克思考察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的发展变迁,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将它们有机统一起来。由此,马克思创立了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实现了哲学史上的“实践论”革命转向,从而彻底驱逐了唯心主义以及旧唯物主义的阴霾,实现了对一切旧哲学的历史性超越。
3. 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文本运用
(一) 以实践的范畴考察真理的标准
在西方哲学史中,对如何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何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一认识论问题曾展开了长期的争论。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者困于理性思维的大厦,认为应当在人的自我意识中探寻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然而这一标准依托于人的理性意识,充斥着某种形式的或主观的东西,其结果无疑是在理论的范围内兜圈子,从而使真理的标准愈加模糊。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绝对精神”标准的基础上,也对真理的标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多数人赞同的就是真理,感性直观就是真理。由于旧唯物主义者缺乏对实践的科学理解,甚至根本不懂得实践在认识活动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所以他们仍然是在思维层面理解真理的标准,始终没能提供正确解决这一问题方法。可见,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其对真理的认识都还只是停留在主观领域,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在他们的研究范围内被无情地割裂开来。因此,必须超越传统认知在真理观方面的局限性,从更广泛、更深入的角度探寻真理的标准。对此,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9] : p. 134)也就是说,不立足于实践而仅仅依靠纯粹的理论去探究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的问题是不可取的,只有深入社会实践才能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马克思以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充分说明了,认识不仅来源于实践,而且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辨明其真伪。
(二) 以实践的范畴考察历史的发展
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学者对此作出了回答,他们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由于缺乏对实践的了解、把握与运用,他们常常曲解人类社会与历史发展,更是无法站在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上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所以依照他们的观念“必然推出意见支配世界,形成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进而造成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 [10] 。倘若人类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是由一些天才式的人物所改变的结果,并在这一改变了的环境下使他人也深受影响和改变,那么社会自然而然的也就分化为两大部分,即改变环境的教育者与被改变的受教育者,这必然会使人们陷入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在《提纲》第三条中批判到:“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 [9] : p. 134)马克思指出,影响人的环境归根到底是前人通过实践所创造的,然后人们又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去继续改变自身与他人;而教育者也同样是在前人的教育活动中学习成长的,并以自己所习得的知识和技能去教育他人,人们正是通过社会实践的中介作用才能不断地改变自身、完善自身进而全面发展自身。接着马克思以鲜明的实践立场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9] : p. 134)深刻阐明了实践作用下人与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批判了欧文等人的环境决定论,明确了不仅环境创造人,而且人也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创造环境的唯物史观,从而科学地说明了人类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问题。
(三) 以实践的范畴考察宗教的根源
在马克思之前,哲学家们曾对宗教的产生及其本质等相关问题进行过探讨,“群体无意识”和“个体自觉意识”是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对宗教缘起的答复。而“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 [9] : p. 134)这就是说,费尔巴哈透过宗教的神秘外衣看到了其中属人的本质,将宗教作为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而揭示出来。这一异化体现在:人们依照自己的内外属性创造了神,但神非但没有成就人、造福人和发展人,反而成为统治人、支配人和奴役人的异己力量,并受到人们的顶礼膜拜。费尔巴哈正确揭示了神的本质,马克思对这一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费尔巴哈在用人本学说明宗教的本质后就停滞不前了,他认为“我们把上帝的全世界的、超自然的和超人类的本质归结为人类本质的组成部分,即人类的基本部分”,“我们的主要任务就完成了。” [11] 对此,马克思批判到,费尔巴哈忽视了一件“主要的事情”,即“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 [9] : p. 134)也就是说费尔巴哈没有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的内在矛盾中去理解“神圣家族的秘密”,由于缺乏对社会实践的理解与运用,他根本不能揭示宗教产生的物质根源以及消灭宗教的现实途径。于是马克思指出“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9] : p. 134)明确了宗教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现实社会的自我矛盾,因此要消灭宗教,就必须消除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而要消灭这一根源,就必须通过实践的现实力量进行革命和斗争。
(四) 以实践的范畴考察社会的本质
旧哲学家们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大都持有各自的看法。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而康德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存在物。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把人的本质视作“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9] : p. 135)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费尔巴哈不懂得社会实践,以至完全否认了人的社会属性,从而陷入了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因此他只能在抽象的、孤立的个人身上来回打转,无法触及到真正的人的本质。正是基于对费尔巴哈错误观点的批判,马克思在人的本质这一问题上得出了科学的答案,他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9] : p. 135)这也就意味着,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从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结成的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出发,才能对人的本质有正确的理解和清醒的把握。立足实践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9] : p. 135)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将社会生活当作人的精神活动的产物这一基本观点不同,马克思是将社会生活放在实践中去理解的。在坚持以实践的范畴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特别是从物质生产的角度去审视和理解社会发展及其内在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充分论述了这一事实观点:即生产实践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马克思将实践范畴引入历史观的伟大创举彻底颠覆了旧哲学的立论之基,使人们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始终离不开实践的推动作用。
(五) 以实践的范畴考察哲学的使命
马克思在《提纲》第十条中阐述了新旧唯物主义的不同立脚点和阶级基础,他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9] : p. 136)这表明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是两种根本不同乃至完全对立的社会形态。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它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而新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它所代表的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对新旧唯物主义立脚点的表述充分说明了“任何理论都是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阶级关系)的反映,不是超阶级、超历史的抽象东西。” [12] 在《提纲》的最后,马克思一以贯之地运用实践范畴,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9] : p. 136)突出强调了实践的革命作用,这是新唯物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根本特质。而后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9] : p. 155)深刻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的与历史使命并不是提出脱离实践的抽象的玄妙的理论,而是将理论与实践高度统一起来,进而正确指导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真正的现实的解放。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创立也已明确指出基于科学的理论观点认识并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革命战士的职责所在,这是历史所赋予他们的时代重任。而以鲜明的实践观为基本特征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正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理论武器。
4. 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当代意蕴
(一)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是实践范畴的实质核心
实践范畴立足于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相互关系进行充分把握,从而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提纲》中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蕴含着这样一个基本要点:即人总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的人,人的存在性内在的包含着人的发展性。这是理解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有关人的全部问题的重要方法,同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也为改造世界这一根本的价值目标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归根到底是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广大人民群众作为物质资料的生产者构成了这一社会生产活动的现实的实践主体。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所拥有的巨大能量亦可成为变革社会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从实践范畴出发,提供了对人类社会以及现实个人的哲学思考,确立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深化了对实现无产阶级与全人类的解放,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最终价值诉求的认识。
通过对社会发展理论与社会变革实践的准确把握,马克思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定地指引他们为争取自身解放而奋斗。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伟大作用的论述仍然有十分宝贵的理论价值。不可否认,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不容置疑。故此,实现“中国梦”、“强国梦”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导向。实践范畴的实质核心要求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不断激励引导全国人民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我、成就自我、丰富自我,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迈向更高台阶,进而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理解这一范畴的目标要求有助于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目标的理论认识,更好践行当代“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与要求。
(二) 实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是实践范畴的内在机制
马克思立足实践范畴,将现实的人作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践主体,明确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点。一方面,离开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即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们就无法准确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进程,只有坚持实践,从社会实践出发,人们才能正确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一旦脱离社会实践就会为某种“神秘的东西”大开方便之门,进而把人们引向神秘主义,只有坚持实践,从社会实践出发,人们才能扬弃一切腐朽、荒谬甚至错误的思想,实现对理论的批判改造与创新发展。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本质观点,阐明了实践范畴的生命力就在于不断从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中实现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必须明确,“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从来都不是经院哲学那种无中生有的空洞探讨,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自始至终都与实践的发展紧密相关。” [10]
回看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继承使马克思获得了理论创新的源泉,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关照使马克思汲取了实践创新的动力,正是二者的良性互动、相辅相成,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兼具立足当下与放眼未来的理论品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深度和广度正在持续拓展,四十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与辉煌成就告诉我们,理论创新必须紧跟实践发展的脚步,坚持以实践检验理论、发展理论、创新理论,从而在此基础上实现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的积极引导。实践创新呼唤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决不是靠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实践观,从具体、生动而又现实的改革实践出发,适时推进理论创新以不断满足实践创新的需要,同时又以实践创新为检验标准推动理论创新的发展与完善。唯有如此,才能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并在这种互动关系中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三) 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实践范畴的现实回应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下,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其中最重要的方法原则之一就是实事求是,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在当代中国的具体阐释与运用,是新中国得以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而实行改革开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准绳。基于实践的科学范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中华儿女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 [13] 。数十年的砥砺深耕表明,这条中国道路从初步形成到逐步发展再到日益完善,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再到“开辟发展新境界”,无不彰显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是成功运用实践范畴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优秀范例。
经过改革开放的长期探索与不懈努力,特别是基于新时代以来所取得的各项创新性成就和突破性进展,中国共产党人得以深刻把握时代脉搏,成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肯定了过去十年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指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任务,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篇章是中国共产党人依靠自身力量实践出来的,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点就是中国的问题必须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 [14] 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实践出发的基本要点。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秉承初心与使命,用强烈的历史自觉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是以实践范畴回应现实的题中应有之意。当前,我国已经迈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台阶,这一阶段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只有在当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灵魂,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才能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与理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