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卢梭作为思想大家,他的著作与思想一直为教育界学者们关注与重视,百余年过去了,教育界的研究者对卢梭的教育思想的研究,热度始终不减。但是研究者们对卢梭教育思想研究的焦点大多在自然教育思想、儿童教育、消极教育、女子教育以及公民教育等方面,而幸福教育却很少涉及,但是这不意味着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研究是没有意义的,或者幸福教育在卢梭的整个教育思想系统中是不占比重的,因而笔者基于卢梭对幸福教育的阐释以及自我的体悟出发去探寻卢梭幸福教育的深刻内涵,希望为现实教育提供新发展的路径。
为重新阐释教育的本质、有效改善教育生态,并持续规范教育环境,2021年9月1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实施。该政策的推行目的在于削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承担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营造更为有利的学习和发展环境,为学生提供更加优渥的条件。这一举措对于优化教育体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1] “双减”政策的实施是党领导下应对新时代教育变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确保教育能够更好地关注个体的幸福和全面发展。卢梭的幸福教育是指教育者在能够遵循自然规律的原则下,通过充分尊重儿童自由的天性,提高儿童解除痛苦而充分享受生活的能力,进而帮助儿童形成积极的人生观,最终实现人生幸福的目标的活动。基于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解读“双减”政策,在教育领域解决问题的道路上,寻求消解其中存在的弊端,被认为是促进教育回归幸福的必然选择。
2. 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
2.1. 历史背景
启蒙运动是卢梭幸福教育思想产生的重要的时代背景。第一,卢梭对封建的不合理的教育模式的批判、谴责。学校课本中凡是有对宗教有任何的不满言论,皆会被删除。卢梭在《爱弥儿》中,曾用大量事例描绘和抨击这种操纵在新旧教教会羽翼下的教育的丑态。第二,对不平等社会的揭露,他认为受教育的权利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强制的剥夺人们受教育的权利,比接受不恰当的教育损害更大 [2] 。
科学与艺术的发展。十八世纪后半期的法国,工商业的发展也是十分可观的,虽不能与英国相比较,但从欧洲大陆整个工商业发展的进度来看,法国工商业的发展仍是先进的。上层社会对精致艺术的追求带动了文化艺术的发展,然而科学与艺术流行的法国,人类展现出来的是堕落颓靡,虚伪,喜爱奢侈浪费的不良德行,文明与科学与艺术给人们不仅没有带来增益,反而败坏人类的美好品德,所以卢梭表示,如果科学与艺术的兴起是以道德为代价,那还不如回到原始的纯真时代,至少熏陶在大自然的人,是善良、真诚的 [3] 。除此以外,卢梭家庭生活的缺失、幼年教育的阴影以及自由流浪的经验等个人生活教育背景都促使卢梭幸福教育的形成。
2.2. 理论基础
卢梭幸福教育思想的形成不仅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以及个人生活教育背景,
还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一是自然主义教育哲学。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最核心的要义是尊重儿童自然天性的发展 [4] 。阶段性教育是卢梭自然教育思想中不可忽视的部分,阶段性教育的实施主要体现了遵循儿童自然发展的进程,进行个性化教育的特点。
二是性善论。十八世纪的法国,教会在社会的政治权利中还是占有很高的地位。在宗教神学中,人们坚信道德规范是由上帝所制定的,上帝被认为是唯一可以判断善恶的标准。要求人们放弃现世的幸福,追求来世的幸福,压抑人的天性,并认为儿童具有天生的原罪。而卢梭大力批判这种神学伦理论,他认为人的天性是向善的。通向真实的幸福的路径,是行善。而行善之后所能获得的幸福就在于人们所付出的努力的程度。卢梭在教育中向受教育者传达获取幸福的方法,需要从行善和自我的努力出发。
三是幸福观。第一,积极的生活观。在寻求幸福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摆脱外在事物对我们的限制,而遵循自由天性对我们的指引,那么我们就能在寻找幸福的道路上,永远具有正确的方向。第二,卢梭的幸福哲学意味体现在他对于自己晚年时所生活的状态的感悟。总而言之,卢梭的幸福观可以进一步的作出阐释:在性善论以及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原则下,通过保持身心健康,注意自我能力与欲望的平衡以及按照自我的意愿行事即从善而为的方法,是人们能实现人生幸福的制胜之道 [5] 。由此可见,卢梭的幸福观为他的幸福教育思想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也为卢梭幸福教育思想的践行的可能性有了知识的储备。
3. 卢梭幸福教育的内涵
卢梭的幸福教育是指教育者在能够遵循自然规律的原则下,通过充分尊重儿童自由的天性,提高儿童解除痛苦而充分享受生活的能力,进而帮助儿童形成积极的人生观,最终实现人生幸福的目标的活动。他的幸福教育思想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遵循儿童自然之天性。幸福教育就是在自由的环境中产生,而自由的生活环境就是幸福生长的沃土。从更加深层次的含义来看,成功践行幸福教育必须维持三个条件即:其一,应该保持自由状态。这种自由状态就是在实施教育的时候,让儿童尽可能的做自己的事情,将支配他人的想法从头脑中抹掉,从而儿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动手,达到锻炼自己的目的。因为只有具有强壮的体格与独立精神的人们才能长久地维持自己自由的状态。其二,保护孕育自由的大自然。
大自然是产生万物生存规律的地方,也是幸福教育实施的原始背景,教育实施要能够遵循自然所设置的秩序。其三,儿童获取幸福的教育过程应该是自由的。教育者是自由之护卫,他们不仅护卫着自己应该享有的自由,而且对于受教育者,他们同样应该有这种敏感的“维权”意识,另外教育者在这个过程中还应该适当的给予受教育者帮助,让儿童能够尽量发挥自己的力量,而避免让孩子们养成依赖他人的不良习惯。其四,遵循儿童自由之天性。卢梭赞同自然的安排就是对儿童最好的安排。所以遵循自然之规律,可以使儿童在发展的道路上有着更好的方向。
二是让儿童正确面对生活的痛苦。痛苦是我们人生中需要经受的挑战,幸福感的出现就等同我们成功挑战痛苦之后的奖励,幸福就是“免于痛苦”,卢梭认为,在教育中获得免于痛苦而获取幸福的能力的措施有三:第一,树立一种对待痛苦的平常心。第二,主动去接受痛苦的挑战。第三,培养忍受痛苦的耐心。“人们只想到保护自己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长大成人后如何保护自己,教会他承受命运的打击,教会他不要为财富和贫困所困扰,如果有必要,就把他放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马耳他发烫的岩石上,去经受生活的磨砺。” [6] 教授儿童经受生活的磨砺,是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建立起一种积极的生活观。
三是让儿童保持能力与欲望的平衡。在教育中教授儿童以能力为准来树立合理的欲望是幸福教育顺利实施的前提。所以怎样才能达到欲望与能力的平衡?卢梭给出了三种方案。首先,在思想上听从自然的安排。其次,将能力作为标准,使欲望匹配儿童个人的能力。最后,回到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中,儿童可以避免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给予教育教学更多的自由,让学生与教师都能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使儿童不必再受到强制性教育的压迫,随之,他们便会减少了更多因为接收外界影响而衍生的欲望,那么他们就是幸福的。
四是让儿童享受当下的生活。其一,儿童的幸福不是牺牲童年时光为代价。其二,成年后才需懂得的事情就不要先让儿童学习。教育者和家长需要对儿童获得幸福的途径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而使儿童与幸福越离越远。
4. “双减”的提出反映出教育领域幸福价值的遮蔽
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中,社会力量办学曾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随着背后资本的扩张和操纵,校外教育机构逐渐采用虚假的营销手段和夸张的宣传方式,创造出了广泛存在的教育焦虑现象,并且引发了对教育需求和服务的无意义追求。
与此同时,校外学科培训的存在对学校教育的正规性构成了挑战。立德树人、以人为本的教育初心正受到商业化教育逻辑的侵蚀,致使教育领域逐渐偏离幸福理念的趋势显而易见。
4.1. 教育市场化,幸福体认偏失
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快节奏生活方式在教育领域呈现为一种短视的思维模式,即追求短期内显著的教育成绩。采用刻板的教育计划追求短期成效,与追求教育幸福感的持续性相悖,必然导致教育失去引导个体实现其本质和对于追求生命幸福的初衷。资本主义竞争已经渗透到民生和教育的领域,教育环境的建构和塑造是以唯一竞争和排名作为价值识别的基础。由此导致学校教育过度关注校际排名,而忽视了对学生本体的关怀。在这种环境氛围中,受教育者自然而然地受到无形的影响,更多地将精力投入到竞争中,而对人际交往所带来的幸福感则被忽视。并且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只注重效率,而不考虑实际情况以及受教育者能力等方面的个性差异,从而违背了教育规律的限制。这导致一部分受教育者出现教育逆反心理,抵制学习行为,进而直接影响个体对幸福的认知。
4.2. 教育工具理性化,幸福情感殆尽
理论教育的合法性常常以意识形态为基础,以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为基础,重视教育的服务功能和工具性特征,并突出其在工具性方面的价值作用。因此,导致了教育价值观以工具理性为主导,体现了其狭隘局限。工具理性被认为是导致教育异化的深层根源,其将实效性和实用性视作教育的首要目标,因而限制了个体的精神自由,束缚了创造力,在这一观念中,人的存在价值被忽视了。工具理性的逐渐蔓延对价值理性造成了侵蚀,而后者强调个体存在的意义,并与人类幸福紧密相连,因此被视为教育价值导向的重要方向。工具理性导致教育逐步异化为以物质利益为追求目标,忽视精神层面的培养;只关注利益的获取,而忽略了个体人性发展的重要性。教师逐渐沦为满足生产社会需要的“技术从业者”,他们日复一日地在“生产线”上重复着相似的工作任务,学生被异化为“合格产品”的教育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生命意义逐渐淡化,导致个体的主体意识逐渐丧失,精神追求和幸福感也逐渐消失殆尽。
4.3. 目标功利化,幸福感受削弱
目标是推动和指导各项活动的依据,体现了个体行为的价值取向。目标的设定方向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社会共识,因为方向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教育活动的性质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7] 我国教育目标的确定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初心,即“立德树人”和“以人为本”。国家和教育的核心使命在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助其获得生活的幸福。客观性是指教育目标必须建立在社在整体社会的现实条件和个体自身的当下情况上,以实现幸福感的获得,这使得个体的幸福感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的。
通过对异化教育的审视,我们可以发现,教育目标的定位并不是仅仅通过统一的方向性和客观性来促进受教育者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相反,在学校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目标定位中,可以观察到一种不同的趋势,普遍存在着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他们认为,只有为未来服务的教育目标才具有意义。否则,这种做法将会对现有教育体系产生不良影响,破坏其原本的稳定和健康。将教育效果局限于肤浅的物质利益满足方面,却忽视了其对内在精神滋养和追求生命幸福的价值,这导致了教育中幸福感的逐渐减弱。
5. 卢梭幸福教育思想对“双减”政策实施的启示
5.1. 理论的召唤:对主体性哲学的召唤
卢梭对幸福教育的关注,即是对“人”作为主体的关注。幸福教育理论是离不开哲学的召唤。从哲学的高度洞察、审视或探究教育问题,教育的根基是“人”,必须坚持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培育和造就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作为起点和最终的归宿。而幸福教育的主体也是“人”,幸福教育是追求人的生命价值、活的灵魂,存在的本真意义的教育。
对于主体性的哲学,主体和客体是对人和世界的普遍概括,主体指的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而客体则是“实践和认识所指向的对象”。人是社会活动中的核心主体,教育是人的基本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实践活动是培养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人的一种活动。师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教育目的强调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价值。幸福教育并不是像功利主义教育那样,忽略人的主体价值,将“目的”当主体,将“人”当手段,完全的本末倒置。而是在幸福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尊重主体的价值,实现心灵与心灵的碰撞,灵魂与灵魂的共鸣,使鲜活的生命得以彰显,使“自由的我”得以翱翔。
5.2. 理念的更新:树立符合儿童健康发展的幸福教育观
卢梭认为要让儿童享受当下的生活,儿童的幸福不是牺牲童年时光为代价。
目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素质教育已被提上日程多时,毫无疑问,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应该引起教育者们关注的还是人们对教育的认识问题,很多家长乃至老师,还以升学或就业为标准来要求孩子和学生,并不是说升学和就业不重要,而是相比之下,孩子的健康成长与生活的幸福快乐更重要,我们一定要转变对教育和学习的观念,以孩子的健康成长、快乐发展为中心,不对教育施加另外的目的。
卢梭认为成年后才需懂得的事情就不要先让儿童学习。在“双减”实施之前,为了学生的学业成就,学生在作业和校外培训方面承担了过大的压力,甚至有些是超出其承受范围的,为了成绩而完全忽视了儿童自身的发展需求,是不符合儿童健康发展的,“双减”的实施就帮助我们能更多地关注儿童的需要和能力水平。
5.3. 卢梭幸福教育促“双减”具体实施路径的提出
首先,卢梭提出通过劳动使儿童健康的成长。在《爱弥儿–论教育》中,卢梭写道,他既不希望爱弥儿成为一名法官,也不赞同爱弥儿成为一名商人,而将爱弥儿培养成为一位手工业者——木匠。他表示儿童都应该学会一门糊口的技艺,因为手工业者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钱养家,同时他的技术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更加实现自我的价值,收获劳动的幸福,而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被世人深恶痛绝的骗子和无赖。在过度重视智育的背景下提出“双减”政策,卢梭给予我们启示:应当重视劳动教育且弘扬劳动精神,提倡职业平等观,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成为科学家。
其次,卢梭提倡消极教育。卢梭认为过早的教育不仅不会按照人们所预期的那样,即接受了早期的刺激,就能对知识有更敏感的认知,反而,过早的教育会导致儿童体质的削弱,长久以往,甚至会将种族的体质削弱。因此,超龄教育所带来的的后果是十分恶劣的,而儿童体能的训练更是不可或缺的,是养成儿童健康之精神必要条件。在《爱弥儿–论教育》中,卢梭写道“幸福的儿童要享受时间,而不当时间的奴隶”,在儿童的时候,就是儿童享受时间的时候,是儿童幸福的快乐时光,儿童们充分利用此时的时光,快乐地生活和玩耍,那就是他们在这个时间段里所需要做的工作。这时,儿童的感官教育还没有开始,知识教育也没到它真正开始的时侯,儿童可以遵循自然的要求,继续生活在这幸福的状态之中,人们只需要遵从自然的安排就行,不要去违逆它。
6. 结语
教育与个人幸福存在紧密的联系,而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对当今教育具有重要启发,笔者基于卢梭对幸福教育的阐释以及自我的体悟出发去探寻卢梭幸福教育的深刻内涵,希望为现实教育提供新发展的路径。“双减”政策的实施是党领导下应对新时代教育变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确保教育能够更好地关注个体的幸福和全面发展。卢梭的幸福教育是指教育者在能够遵循自然规律的原则下,通过充分尊重儿童自由的天性,提高儿童解除痛苦而充分享受生活的能力,进而帮助儿童形成积极的人生观,最终实现人生幸福的目标的活动。基于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解读“双减”政策,在教育领域解决问题的道路上,寻求消解其中存在的弊端,被认为是促进教育回归幸福的必然选择。本文旨在通过卢梭的幸福教育思想对“双减”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以期进一步推进“双减”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