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了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可以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关注基层民众的需求,以实现社会的整体公平和发展。《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3.4%,女性占36.6%。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1] 。农村进城务工妇女一般处于社会的底层,工作不稳定,在城市中她们的边缘化比男性更加严重而,作为“双弱势”群体的女性农民工,其在城镇的就业与生活被边缘化已成为制约其迁移的主要障碍。在推动我国城市化由“半城市化”向“深度城市化”迈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女性农民工是应该被重点关注的群体,如果女性农民工能稳定就业、收入稳步增长,将有助于农民工家庭的迁移,从而使农民工市民化建设得到切实的发展。
现有关于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影响农村进城妇女城市融入因素的研究;二是促进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城市融入的策略研究;三是探讨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对其家庭结构的影响;四是加强对农民工妇女在城镇化过程中扶持力度的研究。然而,目前对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就业时社会支持的研究多集中在地缘、血缘等方面,对城市中社会支持的关注较少,这是当前研究的不足之一;第二,在研究方法上,大部分的研究都是自上而下的,侧重于评估女性农民工就业政策的效果,缺乏实证分析,缺乏对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社会需求的深入调研,因而不能科学地构建农民工社会支持体系。
因此,以社会支持为导向的社会工作,注重对个体的社会关系进行干预,从而使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变化。尤其是对于缺乏社交网络资源或无法有效利用社交网络的人,社会工作者将重点关注如何拓展社交网络资源,提升其社交网络应用能力。本文将在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在对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社会需要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构建针对于女性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系统。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社区内与丈夫或带孩子已在城市工作10年以上,并计划长期居住于城市的农村妇女。市民化就业是指在城市中获得一份拥有明确雇佣关系、参加当地社保和失业保险的工作,同时使其能够在退休之后享受到较好的养老保障。
2. 研究现状
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市民化就业涉及身份、空间、认知等多个方面的变化。性别是导致女性农民工在城市融入过程中受到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可归结为性别的文化建构和性别的社会角色建构。前者强调在不同文化与社会环境下,根据当地风俗习惯来构建性别概念与行为准则,这个过程包含着性别不平等的文化结构与性别成分之间的权力关系。后者认为,男女心理差异源于社会角色的差异,也就是社会风俗习惯所规定的性别角色,例如,女性主要从事家庭活动,而男性主要从事社会活动等 [2] 。女工这一相对单一的打工劳动者身份的形成,不仅是城乡结构在空间上对农民工家庭进行拆分的结果,更与制造业、建筑业等生产体制对女工劳动的榨取和规制相关,两方面共同挤压了女工在打工地兼顾再生产劳动的可能 [3] 。外来农民工、流动农民工由于抗压能力较弱,知识技能较低,受到失业的影响较为严重,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和就业保险已箭在弦上,公共卫生事件对流动农民工的冲击最严重 [4] 。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集中表现为,无法与城市居民获得同样的酬劳和权益,大部分农民工都是教育程度较低或者自身素质较差,因此,他们在城市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既累又脏且薪酬较低的工作。而一些工作还是不被城市所认可的,他们不仅报酬低,且没有社会认可度就造成了农民工的心理落差 [5] 。虽然在非制度性性别歧视的社会里,非制度方面的性别歧视观念和行为具有社会存在的不合法性,受制度的排斥、制约,但是留存在人们观念中的性别歧视的沉积能量,往往需要经过长时期的艰苦社会工作才可能消除 [6] 。
江晓红指出,“‘性别’与‘流动’结合在一起将女性农民工置于双重弱势地位,她们在城市融入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社会、家庭、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7] 社会方面,由于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农村进入城市的女性常常只能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劳动条件和收入水平普遍较差 [8] ;家庭方面,已婚女性农民工承担了过多的家务劳动,缺少社会资源,缺乏专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流动常常是被动的,更缺少话语权 [9] 。朱农指出,受教育程度对女性迁移决策起不到作用;女性受婚姻状况的影响,其流动更容易受到家庭的牵绊 [10] ;制度方面,我国女性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人数相对较少,综合竞争能力较低,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依赖程度较高,但社会保障体系的设计往往忽略了女性农民工的特殊性 [11] 。性别弱势也导致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在职业选择上的局限,张琼的研究表明,“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一般比较容易处在弱势地位,而女性农民工更容易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中的弱势” [12] 。张金环的研究表明:“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女性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缺乏社会福利、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城镇女性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13] 汪超、刘筱红指出,内含社会性别歧视的家庭政策也会影响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市民化 [14] 。此外,已有研究表明,女性流动人口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识到女性流动人口同时具有“妇女”与“农民工”的双重弱势地位,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均较低。由于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对女性流动人口造成了不利影响,亟需构建适合女性流动人口特征的就业制度,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
2022年在我国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7.4%,有配偶的占79.6%,丧偶或离婚的占3.0%,农民工平均年龄42.3岁,比上年提高0.6岁 [1]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年龄大多在40~50岁左右的农村进城务工妇女。使用访谈和问卷结合的研究方法,采访了山东省某一县级城市社区内7位农村进城务工妇女,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Table 1.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the interviewee
表1. 访谈对象个人情况
这7位农村进城务工妇女都已在城市工作生活10年以上,她们从事的工作都是家政、服务员、售货员等短期服务类行业,都是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没有社会保险缴纳的工作,因此其养老保障只能依靠在户口所在地缴纳的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婚姻和家庭方面,这7位农村妇女都已婚并且孩子都带在身边,除2位访谈对象配偶有正式工作以外,其余5位妇女都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撑,生活压力很大。这7位农村妇女居住在同一社区中,但是社区参与度都很低,除了外出工作外,基本不与“城里人”接触。
通过进一步的访谈了解到这7位妇女虽然都已在城市工作多年,无房无工作的归属感极低,认为自己是农村人,社区中的“城里人”看不起她们,因而社区参与度也很低;已经购房的访谈对象与社区内的其他居民交往相对多些,归属感相对高一点,但是7位访谈对象对于自己的工作满意度都很低,认为自己再过几年没有劳动能力之后缺乏社会保障,等同于被城市抛弃,对老年生活很担忧。
社会工作者:您现在在城市购房了吗?您觉得这对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访谈者A:哪有钱买房啊,现在房价这么贵怎么买得起,还不如留下几万块养老钱。城里没房子始终觉得自己还是农村的,我租房子的社区里人家也都那么看我们,没什么活动会叫我们。
访谈者C:我们这个房子是我公公婆婆当初分的单位房,又老又旧了,但好在写的是我跟我对象的名字,我们也算有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不用每年支出房租生活负担能减轻些吧,其他的也没什么,我们这工作早出晚归的跟社区里打交道也很少。
根据访谈发现的突出问题,笔者制定了相应的调查问卷进行更为细致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进城务工的农村妇女认为购房和正式的工作能最大程度的增加她们的城市归属感,而她们进城务工多年却没有正式工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不知道自己能从事什么样的正式工作;二是不知道到哪里找工作。同时通过调查问卷还发现,社区内大部分农村妇女都不了解国家对妇女就业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最后问卷中还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部分妇女年轻时并不想参与正式工作缴纳各项保险,一是也因为固定的上班时间让她们无法照顾家庭,二是认为每个月缴纳的保险不如直接发到自己手里更有帮助。
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反映出农村妇女市民化就业的困境有两个层面的原因,一是社区层面,社区对生活在内的农村妇女群体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其实也是性别偏见的反映,社区默认为社区内的妇女主要承担家庭照顾者的角色,对工作的需求较小,忽视了这方面的服务和相关国家政策的宣传,导致政策在落实环节出现了阻断,进而又影响了政府依据实际情况继续优化政策,形成了恶性循环。二是农村妇女自身层面,首先农民工因为知识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信息获取滞后,无法获取就业信息;其次农民工由于学历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普遍具有短视性,在农村进城务工妇女中这一点更加明显,年轻时认为眼下不用交保险是更好的,也更愿意找不用交保险的工作;最后是由于历史社会结构和性别分工的原因,农村妇女对自身的认可度也很低,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学习技术,没有能力去从事大部分被男性占据的技术、技能类工作,同时没有认识到自我的价值,认为自己最大的责任是照顾好家庭和孩子,在这样的基础上再额外从事些工作补贴家用就行,对个人没有长远的规划,导致家庭发生变故或开始步入老年阶段之后对未来有很大的忧虑。
4. 社会支持视角解释性框架
女性就业对个人发展、家庭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增加家庭收入,也为国家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由于受文化、社会、资源分配等因素的影响,女性流动人口权益在保障上仍有不足之处。处于边缘化地位的女性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必须通过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来保障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就业。
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个体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一张网络,在这种网络中,个体可以保持自己的身份,从而获得情感、物质、服务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社会支持分为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前者指的是政府、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给予的支持,后者指的是亲友、邻居、同事等人际支持网络的支持。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介入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使服务对象的生活发生变化,特别是那些社会网络资源不足或无法有效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的被服务者,帮助他们扩展社会网络资源,提高其使用社会支持网络的能力。
在我国,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社区是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同时在促进就业方面企业的作用不可忽视。本文以社区为中心,联系妇联和企业,携手促进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市民化就业,在服务对象的正式社会支持方面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
5. 社会支持视角下促进农村妇女市民化就业的路径探析
第一,妇联和社区联动,让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生活有支持”。进一步强化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职责,提升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妇女群众的原则,由妇联牵头、社区合力为农村进城务工妇女打造人人可享、人人愿享的“新市民妇女之家”。但是其功能不应该延续传统的妇女之家服务,例如主要提供供流动妇女阅览报刊杂志书箱、谈心交心、上网、举办文体娱乐等活动只满足了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短期文化、精神需求,“新市民妇女之家”是要从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长期需求出发、从提供就业、经济等切实的服务入手。例如:一、建立全新的数字平台,以社区为单位登记每一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分性别统计,及时关注和满足农民工特别是农村妇女的新诉求。在社区居住的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应该享有和城镇妇女相同的权利和服务资源,对已在社区内定居的女性,及时掌握其现实需求,为其及家庭成员提供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相关资料与服务,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二、尝试设立家庭发展小组,从而更好地落实国家的福利政策和满足不同家庭需要,真正实现家庭服务管理的一体化 [15] 。对《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执行;在强调社会性别意识的同时,也要关注农村进城务工妇女背后的家庭,以家庭为核心的服务思想,缓解工作与家庭的冲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更多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政策,让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和她们的家庭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妇联与社区一起,帮助农村进城务工妇女打通市民化进程的最后一公里,把国家保障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第二,增强用工单位的责任感,让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工作有保障”。正规的用工单位是进城务工群体实现市民化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虽然对利润的追求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动因,但是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时候,也要对女性农民工的利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是其社会责任所在。从总体看,要将农民工视作提高生产效率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本,平等对待农民工,保障其合法的工作福利和待遇 [16] 。要重视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就业权利、生存权利,使其在工作与家庭之间得到很好的平衡;不以性别和地位为由,区别对待农村进城务工妇女,要逐渐实现对妇女就业的权利的保障,要主动地针对其特点进行职业培训,并在适当的时候采取灵活工作制、弹性工作制等有助于她们完成家庭照料的用工方式。从长期来看,企业的劳动制度需要升级,对农民工或者女性群体重新定位,逐渐将注意力从保护她们的个人权利转向对其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关注,努力成为促进市民化的助推器,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因“劳动红利”消退所带来的人才引进难、人才流失难等难题,更好地促进企业升级。
第三,增强社区的保障与接纳能力,使农村进城务工妇女有“居住有温度”。社区作为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对帮助农民工实现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工作者需要意识到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的求职特征,大多存在教育文化程度偏低、职业技能缺乏等问题。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对改善自身生存状态的需求强烈,尤其是随着“流动人口–定居人口–新市民”的身份转变,其对城市归属感的需求更加强烈。依据本文调查问卷的结果可知,有工作或者有住房能最大程度的提高农村进城妇女的城市归属感。针对本文主要探讨的促进农村进城务工妇女就业问题,社会工作进入社区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通过讲座、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劳动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维权小组,增强维权能力;建立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社会工作者充当政策倡导者角色,将农村进城务工女性分散的利益诉求聚合起来。社会工作者可通过设立社区服务站、企业服务窗口、家庭工作服务站等方式开展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女性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劳动权益保障、家庭矛盾调解等服务(见图1)。

Figure 1. Thepath of promoting the citizenization and employment of rural wom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support
图1. 社会支持视角下促进农村妇女市民化就业的路径
6. 总结与反思
农村进城务工妇女问题不仅仅是她们个人及其家庭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对农村进城务工妇女适当提供正式支持将会使她们更持久,更有效,更稳定。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注意到她们的生活、职业、情绪和社会交往情况,同时也要动员社会各界为她们提供适当的支援和协助,特别是要动员当地妇联、社区居委会等与她们有密切联系的组织,对她们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在构建农村农民工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系统过程中,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组织至关重要,并起到了协调作用。社会工作者要以社区为平台构建社区支持网络,促进政府、妇联、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发挥好承上启下和互联互通的作用。除此之外,本文认为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社会支持网络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社会支持的主体单一,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等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对于农村进城务工妇女来说,仍然需要很多的支援,而不同的主体所起到的作用和支援也是各具特色的,唯有多主体、多层面的支援,才能使她们的社会支持网络得到更好地改善,从而使她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城镇中来,从而为整个社会营造一个关心女性弱势群体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本文采用文献阅读、访谈和问卷等研究法方法,获得了一定的实证数据用于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服务介入方式的研究,但是本次研究对象的数量较少,可能集中反映的只是研究开展社区农村进城务工妇女群体的问题,更多特殊性问题和群体共同性的发掘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持才能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其次,本文提出的只是理论性方法,没有在实践中推行检验,存在着不完善、不充分等潜在问题,需要今后持续补充和完善。
附录:访谈提纲
个人基本信息
您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人数。
您什么时候进城务工的?
您目前从事什么工作?
日常生活情况
您为什么会进城务工呢?
您现在在城市购房了吗?
您每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呢?
您的基本生活情况是什么样的?
务工就业情况
您是如何找到目前这份工作的?
您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您工作中有什么安全隐患呢?
您一个月大约休息几天呢?
您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吗?
您想寻找新工作时会想到找谁寻求帮助呢?
社会保障情况
您是否了解“五险一金”?
您是否参加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或其中几项保险呢?
您希望能够每月缴纳这些保险吗?若希望为何没有缴纳;若不希望,原因是什么?
社会融入情况
您对工会、妇联等组织了解多少?
对于社区或其他组织组织的活动您愿意参加吗?
您接受过社区或妇联给您提供的帮助吗?您认为效果如何?
您或者身边的姐妹有过向政府部门、妇联等机构求助的经历吗?
您希望参与社区中什么类型的活动呢?
您认为社会服务机构能为您们提供哪些有效的帮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