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创业是新时代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数字金融因其降低金融服务门槛、缓解创业过程中的融资约束和信息约束等显著优势,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梳理了数字金融对创业的影响机制,包括对创业动机、创业资金以及创业市场环境的影响;其次,分别从微观个体、区域经济以及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角度归纳了创业者使用数字金融进行创业的影响因素;然后概括了数字金融对创业行为和创业结果的经验研究,总结了数字金融对创业的促进作用。本文认为,从微观角度分析数字金融对不同类型个体或聚焦某个具体行业的创业效应、创业差距;研究数字金融使用者提升创业质量的路径;探讨数字金融对创业是否存在负面影响等,将是后续的重点研究方向。
Abstract: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re important driving forces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n the new era. Digital finance has attracted widespread attention from the academic community due to its significant advantages in reducing the threshold for financial services and alleviating financing and information constraints during the entrepreneurial process. This article first outlines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digital finance on entrepreneurship, including its impact on entrepreneurial motivation, entrepreneurial funds,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market environment. Secondly,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ntrepreneurs using digital finance for entrepreneurship were summariz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micro individuals, regional economy, and the level of digital finance development. Then, it summarizes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digital finance on entrepreneurial behavior and outcomes, and summarizes the promoting effect of digital finance on entrepreneurship.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from a micro perspective, analyzing the entrepreneurial effects and gaps of digital finance on different types of individuals or focusing on a specific industry; researching the path for digital finance user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exploring whether digital finance has a negative impact on entrepreneurship will be a key research direction in the future.
1. 引言
根据《中国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报告(2023)》,数字金融是指一系列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深度渗透与融合发展而产生的新金融领域与服务,主要包括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数字理财以及数字货币等新金融业态。2004年支付宝账户体系的上线标志着中国数字金融的起点,但学术界通常将2013年余额宝的出现视为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的元年。近些年来,数字金融在中国快速发展,给中国的金融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引起了大量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和讨论。如今,中国正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创业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解决“稳就业”问题的重要源泉。然而相关研究表明,居民在选择创业时仍然面临诸多困扰因素。数字金融作为互联网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体,可以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和优化资源配置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从而正向促进创业行为。本文通过梳理数字金融对创业的影响机制,包括对创业动机、创业资金以及创业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微观个体、区域经济以及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角度归纳了创业者使用数字金融进行创业的影响因素;概括了数字金融对创业行为和创业结果的经验研究,最终探讨出数字金融对创业影响效应的未来研究方向,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2. 数字金融对创业的影响机制研究
2.1. 对创业动机的影响研究
创业动机是创业行为背后的驱动力。全球创业观察(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将创业动机分为生存驱动和机会驱动两种类型。生存驱动型创业通常是为生活、生计所迫而选择创业。相反,机会驱动型创业则是个体基本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以追求其自尊和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而选择创业。尹志超等(2019)的研究表明,第三方支付可以改善家庭创业意愿,促进城乡地区家庭主动型创业和农村地区的生存型创业,但对城市的生存型创业没有显著影响[1]。由于“自雇型”和“生存型”创业活动“准入门槛”较低,对初始资金投入的要求较低,更容易受外部金融环境的影响,所以数字普惠金融只提高了“自雇型”和“生存型”创业的概率,而对“雇主型”和“机会型”创业没有影响[2]。与之相反,张兵和盛洋虹(2021)认为,主动型创业是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需要的资金往往更多,更容易受到资金约束,所以数字金融对主动型创业的影响效果更大[3]。
2.2. 对创业资金的影响研究
资金约束往往是创业活动难以开展的障碍。数字金融发展主要通过3个渠道缓解融资约束:其一,数字金融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融资效率;其二,数字金融能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增强资金供求双方的信任度;其三,数字金融因其及时便捷的特性,降低了用户对货币的流动性偏好,用户可以根据现实需求随时转变资金利用策略,以补充创业的资金缺口[4]。数字金融使用深度缓解创业者的融资约束作用最明显,其次是覆盖广度,最后是数字化程度[5]。就企业而言,由于中小企业一般不会为了达到较高的透明度而支付高昂的披露和审计费用,同时其成立时间往往更短,缺乏可支配的抵押品,更容易面临融资约束的困境,因此数字金融缓解融资约束的作用对中小企业更为明显[6]。数字金融发展缓解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约束,对于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较低的企业,效果更为明显[7]。
2.3. 对创业市场环境的影响研究
一方面,数字金融可以降低创业门槛及创业成本:数字金融使落后地区通过手机、电脑获得金融服务,降低客户的准入门槛,满足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此外,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有效渠道,有助于缓解信息约束,从而帮助创业者挖掘和把握更多商机[8]。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提升地区创新水平: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可以利用应用、服务、场景等优势,对传统金融产品与服务进行创新,而且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沟通等成本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来促进城市创新创业[9]。数字金融发展正处于监管松弛阶段,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存在更多的潜在商业机会,有助于提高创新主体对市场的敏感度;同时数字金融孕育了分布式商业格局,有助于创新主体在网络中交流与合作,构筑协同创新机制[10]。
3. 创业者数字金融使用的影响因素研究
3.1. 创业者个体特征的影响研究
创业者的特征会影响个体对数字金融的接受度及使用频率,进而影响个体是否选择数字金融创业的行为。杨佳等(2022)认为,个体间存在“数字鸿沟”的现象,个人对互联网的接受程度受到受教育程度和年龄的影响,受教育程度低、年龄越大的个体,由于不能很好地运用数字金融,因此借助数字金融进行创业的可能性更低。其次,风险偏好程度越高的个体越有勇气进行创业,因此更愿意冒风险从非正规借贷渠道获得贷款[11]。詹晶和王旭英(2023)研究了农户使用数字金融的意愿,发现家庭年收入越高,对理财、保险等金融服务需求越强烈,家庭人口越多,参与数字金融的行为意愿就会越强烈,并且农户参与数字金融的行为响应对农户创业有正向影响[12]。
3.2. 创业者所在地区经济条件的影响研究
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2017年发布的《IDF年度研究报告:数字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提高企业创业积极性,并且在城镇化率越低的地方,其边际作用越大。数字金融作用的发挥依赖于政策的保障与支持,一方面相关政策文件能够影响金融机构开发新的数字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与向小微创业活动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政策上的财政支持能够有效对数字金融的开发和供给成本产生影响[13]。就中西部地区而言,虽然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但由于融资渠道多样,数字金融带来的普惠价值对创业的促进作用就不那么明显;相反,对于西部地区来说,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以及相对较低的金融教育水平,部分人群可能尚未很好地利用数字金融来帮助自己缓解创业资金约束。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位于东西部之间,数字金融的发展既有效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相对较好的经济环境也有利于创业主体对数字金融的利用[5]。
3.3. 创业者所在地区数字金融发展状况的影响研究
数字金融的发展存在地区差异,其中在上海市、北京市和浙江省发展较好,西部地区及东北部省份发展水平较低,其他东部地区和中部省份介于二者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但缩小趋势可能有所放缓[14]。陈宝珍等(2023)基于2017~2019年4178个农户的调研数据,发现村庄数字金融使用水平越高,有助于农户克服主观认知中存在的“无信心借款人”难题,农户参与创业的意愿就越强烈,同时对创业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15]。杜念宇和赵建(2023)认为,数字金融对城市创新创业的促进效应呈现出西部最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的特征。这可能与数字金融等资源在不同区域分布不均衡有关。西部地区数字金融资源较少,水平相对较低,数字金融对创新创业的边际效用较高[16]。
4. 数字金融对创业影响的经验研究
4.1. 对创业行为的经验研究
张正平和黄帆帆(2021)基于中山大学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库,采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自我雇佣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发达地区、教育程度较低、35岁以上农村劳动力的自我雇佣活动的促进作用更显著。相比成为雇主,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劳动力成为个体经营者有更显著的正向作用[17]。强国令和滕飞(2022)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6年和2018年两期数据,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女性创业的具体路径和异质性影响,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显著促进了女性创业,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每提高1%,女性进行创业活动的概率会提高8.48%;其中,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深度以及覆盖广度促进女性创业作用明显;数字普惠金融能显著促进女性的机会驱动型创业,但对生存驱动型创业作用不明显[18]。王倩和张晋嵘(2022)认为,数字金融对农民创业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在东部地区,数字金融对低学历农民的促进作用更强,而在中西部地区,数字金融对高学历农民的促进作用更强[19]。
4.2. 对创业结果的经验研究
对于创业绩效方面,Beck等(2018)以肯尼亚的M-Pesa移动支付为例,构建了一般均衡模型,证明了移动支付通过提升减少信息不对称已提升了创业的绩效[20]。宋伟等(2022)应用面板Probit模型对农户创业绩效进行了研究,认为数字普惠金融有效促进农户创业绩效提升,控制相关变量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每提高100,农户经营性收入提高3.649倍,农户创业利润提高10.470倍[21]。对于创业质量方面,陆凤芝等(2022)基于中国城市面板数据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对创新创业质量提升显著,数字化程度和使用深度不能显著提升创新创业质量;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质量的提升作用在中西部、内陆地区、小城市皆得到有效验证[22]。对于创业是否成功方面,陈晓芳和杨建州(2021)发现,地区创新能力对数字金融与居民创业成功率具有正向调节作用;数字金融能够显著促进高金融素养的、创业动机为生存型的居民创业的成功率[23]。
5. 结论与展望
从以上分析可知,近年来学者对数字金融的创业效应的研究逐渐增多,我们不难发现:其一,大量研究论述了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创业,并且对其中的影响机制研究阐述较为集中。但对哪些群体会选择用数字金融进行创业、用数字金融创业之后的成功率、创业质量如何相关文献较少。其二,从经验检验来看,仍然是主要集中在对农民、家庭和居民群体的创业决策分析,体现了数字金融的“普惠性”。而对于其他群体、不同群体间的创业差距,以及聚焦于某个具体行业的创业分析,目前还鲜有文献涉及。其三,大多数文章都是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衡量数字金融水平,研究地区数字金融对地区创业活动的影响,而无法关注到具体的个体或家庭是否使用了数字金融。因此,本文认为,数字金融可以促进创业已达成共识,那么,数字金融使用对创业是否存在消极影响呢?如何让创业者更有效率地利用数字金融进行创业,并提高创业质量?这些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