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助词“的”与“地”混用成因与对策的分析
A Study on the Causes and Solutions for the Mixed Usage of the Structural Auxiliary Words “De (的)” and “De (地)”
DOI: 10.12677/ml.2024.127577, PDF, HTML, XML,   
作者: 蔡洋阳, 周辰浩:广西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广西 南宁;姜婉君: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重庆
关键词: 结构助词“的”“地”现代汉语Structural Particle “De (的)” “De (地)” Modern Chinese Language
摘要: 结构助词“de”不仅是汉语语法研究的重点,同时在日常语言中也属高频词汇。尽管现代汉语作为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言已大致成形,但就结构助词使用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结构助词“de”的误用,可能对书面交流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地”被误用为“的”的现象较为突出。本文将以语言、教育与社会等角度对结构助词“的”与“地”混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与完善结构助词“的”与“地”的准确使用。
Abstract: The structural particle “de” is a focal point in Chinese grammar research and a ubiquitous component of everyday linguistic discourse. Despite the Modern Chinese language achieving standardization as the common tongue of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populace, deficiencies persist in the precise utilization of structural particles. The misapplication of “de” poses potential impediments to effective writte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erroneous substitution of “de (地)” for “de (的)” being a prominent issue. This scholarly inquiry aims to undertak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underlying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the conflation of “de (的)” and “de (地)”, examining linguistic, pedagogical and societal dimensions. Additionally, it seeks to offer pertinent recommendations aimed at fostering a more refined and accurate application of these structural particles.
文章引用:蔡洋阳, 周辰浩, 姜婉君. 结构助词“的”与“地”混用成因与对策的分析[J]. 现代语言学, 2024, 12(7): 428-434. https://doi.org/10.12677/ml.2024.127577

1. 前言

在现代汉语中,结构助词“de”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虚词之一。就其分合问题,学界也持有不同的意见,备受争议。在对于结构助词用法所开展的研究中,前人的研究重点大多关注于结构助词的语法功能及其演变来源,对于结构助词相互之间误用的研究,大多仅停留在对其类型的分析上。对于结构助词混用的成因分析,尚未深入涉及。在结构助词的学习过程中,其基本用法较为容易理解与掌握;但就其实际运用而言,常出现大量误用情况。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结构助词“的”“地”“得”之间的误用主要以“地”误用为“的”为主[1]

随着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发展,结构助词“de”的使用规则与使用情景也需逐步深化和细化。为了促进与完善结构助词“的”与“地”的准确使用,本文分别从语言、教育与社会这三个最主要的方面来说明结构助词“的”与“地”的混用成因并提出相关措施。

2. 现代汉语影响

结构助词从属于汉语中的虚词,并无实际意义,仅在句子中起语法意义。现代汉语具有典型的孤立语特征且根据使用场景的不同,汉语分为口语与书面语两种形式。形式上的差异造成了使用规则的差异。加之受地区方言的影响,共同作用于结构助词“的”与“地”的使用。

2.1. 书面语与口语

口语具有及时化、当面化与简短化的特征,并且有着特定的语境作为支撑。在这些条件下,就口语而言,其更多注重对于信息大致的获取与传播,并不注重于语言在语法层面的精确化。例如“我们要实事求是de调查”中,交谈者可依靠语境等辅助性信息,判断“调查”作宾语还是谓语,从而判断是结构助词“的”还是“地”。即便判断错误,也不会影响对大致语义的理解。

就书面语而言,因为辅助信息的缺失,为语言的周密,区分定语与状语,同读为“de”的结构助词被分化为了“的”与“地”。就“我们要实事求是de调查”而言,使用结构助词“的”表明我们对于调查形式的强调,而使用结构助词“地”则表面我们对于调查动作的强调。

在这一语言简化与深化的矛盾下,在大众常进行口语、少进行书面语的现状下,便会出现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的误用。

2.2. 共同语与方言

现代汉语将北方方言作为基础方言,这意味着虽然作为全国通用的语言,其在语法和词汇上建立了统一的标准,但这一标准主要以北方方言的语法体现为主。与语言与词汇相比,各地方言在语法层面的区别较小。但受地域文化的影响下,各方言就语法层面仍存在差异。对于结构助词的区分并不严格,并且有着特殊结构助词的存在。例如在吴语中,有着独特的结构助词“个”。这不仅对在受方言影响下的大众难以产生正确结构助词的认知,还会导致统一使用规则难以推进,

2.3. 特殊语法

就语言类型而言,现代汉语属于典型的孤立语,其特点为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在这一特点之下,汉语对于一些特殊的语法点知识,难以用简单的语言进行阐述,其中就包含了结构助词“的”与“地”的深层使用规则。

2.3.1. 动词名词性与动名词

在现代汉语中,划分词类的依据为词的语法功能。但就词而言,并非就所划分词类的一种语法功能。例如“去”为一动词,在“他的去是有道理的”中,“他的去”显然已经变成了名词性成分。同样的例子还有“动人的笑”,本文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动词名词性。这一特殊的语法性质不同于在“匆忙地去”中“去”这类动词的语法功能,且就“动人de笑”而言,使用结构助词“的”与“地”在语法层面都无错误。

并且不同与动词名词性的特殊名词性,部分动词本身具有动词兼名词的特性,这类词成为“动名词”。例如“研究”、“组织”与“调查”等,这类动词也在部分情况下也可与结构助词“的”搭配,且这类词与部分谓宾动词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结构助词使用规则。

2.3.2. 谓宾动词

在以宾语作为动词分类依据的情况下,可分为及物与不及物动词。在及物动词的大类下,又可分为谓宾动词与名谓宾动词。

谓宾动词是只能带谓词性宾语的动词,其下又可分为真谓宾、准谓宾与真准谓宾动词。本文不就其性质展开深入分析,简单来讲,真谓宾动词只能带谓词和动词短语作宾语的谓宾动词,例如“值得”与“准备”;准谓宾动词只能带谓词为中心的定中短语,例如“给予”与“进行”;真准谓宾动词则两者皆可。这一特殊且复杂的动词,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的使用,造成了较为深刻的影响。例如以“调查”举例,“值得认真地调查”、“进行认真的调查”、“开始认真的调查”与“开始认真地调查”皆为语法正确;但“值得认真的调查”、“进行认真地调查”皆为语法错误。

名谓宾动词的情况与谓宾动词较为类似,本文便不再陈述。

2.3.3. 隐现规律

就结构助词本身而言,其都有着自身的隐现规律,分为三大类:一是必须出现、二是可出现可不出现、三是不能出现。这类关于结构助词隐现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对于其的研究,目前学界也仍未形成较为清晰的认知,也难以进行系统性的概括与描述。因此对于结构助词的使用者来说,也会造成较大的困惑。

3. 教育整体困境

就语言语法误用而言,语言学习者产生误用的原因颇多。但就教育而言,这一语言学习者进行学习的源头,对于其学习的进程与误用的产生,起着较大的作用。以整体教育视角来看,对于结构助词的影响主要为以下四点:一是基础教育的淡化;二是教学方向的压力;三是高等教育的分化;四是教材的缺失与不足。

3.1. 基础教育的淡化

在1984年出台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中,就“的”与“地”的用法有着如下规定:“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2]。”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更是指出:“在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应逐渐淡化对语法的教学[3]。”在政策的引导下,中小学就语法教学而言,出现了淡化甚至完全放弃的情况。在此阶段的学生,对于语言语法知识的获取,多数情况下甚至是来源于英语或是其他第二语言的课堂上。在基础教育阶段对于语法教学的缺失,不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语法知识,以至于难以把握语法规律,难以辨析语法结构,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也就难以进行掌握与运用了。

3.2. 教学方向的压力

结构助词“的”与“地”的用法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需要中小学语文教师进行专门性的学习与研究,并设计相关教学方案。但现阶段各地对于中考语文试卷中,对于语法的考察尚未统一,这对于基础教育而言,在以应试为主教育主导下,在以分数为重点的思想下,分数较为稀少且题型较为简单的语法知识,便难以成为教学的重点,更不必说这之中的结构助词了。即使在需要进行讲解的地方,也会因为教师个人能力、学生接受程度与语法本身的抽象性问题,难以说明。并且经过语言教学的长期演化,对于汉语的工具性与实用性愈加重视。在这一过程中,汉语与文学进行了融合,而对于汉语的理论部分则日渐淡化。

3.3. 高等教育的分化

相较于基础教育阶段对于语法的淡化而言,高等教育的部分专业,对于语法知识,有着细致的讲解。但高等教育阶段对学科进行分化,更加导致大部分学生对于语法知识难以系统掌握。《现代汉语》是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也就是说只有这些专业的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才能系统学习有关语法方面的知识,才能较为系统了解有关“的”与“地”的区别。但就高等教育而言,学会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撰写毕业论文是必不可缺的一环。这时,庞大的语言编撰能力需求却没有相应的知识做支撑。不可避免的,对于较为复杂且常用的结构助词“的”与“地”,便出现了混用的现象。

3.4. 教材的缺失与不足

不仅就教育环节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的混用会产生影响,在教材方面,合理教材的缺失与现有教材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对结构助词的混用。

3.4.1. 详尽教材的缺失

教材是人们学习的主要途径之一。在辞书与字典中,基本以分用的原则解释结构助词“的”“地”,也都同意“的”作为定语的标志、“地”作为宾语的标志。对于“的”的使用,具有较为细致的解释,但相对而言,“地”的使用,其用法解释较为简单而又笼统,相关论述表现得也十分复杂。并且就目前的现代汉语教材而言,以黄伯荣版举例,其对于二者的描述也难以细致。甚至就普通的语文教材而言,其也仍存在部分句子结构助词混乱的情况。这与结构助词用法的复杂性密不可分,但就因为其的复杂性,加之与没有详尽的教材,在这一恶性循环之下,使得人们难以对于“的”与“地”有着准确掌握。

3.4.2. 早期白话的影响

无论是在基础教育中,还是在高等教育中,所编撰的语文教材,必定含有早期白话的文章,且保留原样。但在结构助词的演变中,早期白话对于其使用与规范,存在较大问题。在古代白话文小说中,到了明代,基本只有“的”了,在清代也都用“的”[4]。例如在《三国演义》中“吕布目不转睛的看”与在《红楼梦》中“便惚惚的睡去”,都将结构助词“的”用作了“地”。不仅如此,在五四时期的白话文作品之中,对于结构助词的使用,大多各执一词,没有统一的规定。例如鲁迅早期作品中,状中结构的结构助词“地”基本用“的”,《祝福》中的“她张着口怔怔的站着”,而老舍的《四世同堂》中,多出现此现象。

这些诞生于结构助词尚处演变时期的作品,因使用习惯与使用规范不同,在如今看来,大多都为错误使用。这样错误的句子,存在于教材之中,存在于学生的阅读书目之中,或多或少会影响学生对于结构助词进行判断,甚至受其影响,对结构助词进行错误的使用。

4. 社会环境因素

语言作为社会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那么必然的,语言也会因社会因素,产生不同影响。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来说,出现误用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网络传媒的影响;二是统一规范的缺失;三是社会大众的忽视。

4.1. 网络传媒的影响

就传统纸质媒体而言,例如书籍与报纸这类大众纸质媒体,其出版与发行需经过编辑与校对员的层层审核。在这类严格的审核制度下,能够较为全面地寻找出文章中的结构助词误用,即便出版后仍存少量错误,再版时也会进行修改。这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其结构助词的准确性。即使是书信这类纸质媒介,其也因仅局限于来往的几人之中,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其影响性也较小。

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传媒也随之不断壮大,逐渐成为当代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影响最大的媒体。网络媒介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数据量大等特点。在这些特点下,易对结构助词“的”与“地”的使用,产生影响。以网络社交媒体为例,其打破了地域的限制。群体性、瞬时性、口语化的聊天模式使消息的及时性大过了准确性。大众在社交的过程中,也往往难以关注于语言语法的错误,而是更多侧重于语言语义中的重点信息。且就目前的输入法而言,其所采用高频词前置的模式,使得使用频率较高的“的”,处于前置位置。这便导致为了消息的及时,会忽略语言中结构助词的准确性,常用结构助词“的”,并影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并且不同于纸质媒体的校对模式,在视频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审核模式中,其更多是对作品内核与内容进行审核,对于语言语法侧的审核,目前仍处于缺失状态。这使得作品出现两极分化的状态:一是专业作者与工作室的作品,其对于结构助词的使用较为关注,存在错误也较少;二是自媒体与非专业作者,其对于结构助词就较为淡视,混用现象较为频繁。而网络传媒的特性,扩大这些作品的影响力。在面对结构助词混乱且使用水平参差不齐的作品时,大众难以进行准确分辨,判断其使用的准确性,并会受其影响。原本就难以分辨的结构助词,在这影响下,使用则会更加混乱。

4.2. 统一规范的缺失

我国对于语言语法规范的历程较短,且变化幅度较大。1956年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对于结构助词“的”与“地”进行了系统性的区分,对于当时结构助词混用的情况,起了改善作用。但1984年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中,对于“地”的使用却又不做规定性的要求。这导致了结构助词“的”与“地”混用的深化。且就前文对于口语与方言的分析,在日常生活与地域生活中,在方言差异性的影响下,有关部门也难以就语言规范条例难以就语言规范进行严格使用。所以就使用规则而言,缺少统一规范化与难以严格执行共同造就了使用者对于结构助词的混乱。

4.3. 社会大众的忽视

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其日常表达主要以口语表达为主。而在现代汉语中,结构助词作为虚词的一种,并没有实际意义,这使得大众对于结构助词难以准确理解。并因为“的”与“地”同为结构助词,就语法意义而言,其在原则上有着相同的属性,都在偏正结构中,对修饰与被修饰起提示作用。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在口语表达中,对于同读为“de”的“的”与“地”并不用做明确区分。且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在语义层面上,口语可通过语境等具体信息,判断句意,并不需要如同书面语一般的严谨。这使得即使结构助词“的”与“地”被误用,也不会影响对大致语义的理解。因此对于“的”与“地”区分的意义,在这一情境下,被无限缩小,学习动力也随之不断减少。自然而然的,也就被大众所忽视。

5. 对策分析

5.1. 改革教育现状

5.1.1. 教材的革新

就前文所言,教科书中多出现在现在视角下“的”与“地”误用的作品。尽管就那些作者而言,在当时这么使用并无错误,可这些作品会对语法学习者产生负面影响。在教科书编写中,应当着重关注这类作品,并做出相关正确标识。例如“她张着口怔怔的(地)站着”,这类标识不仅能明确告知学生句子的错误性,还在课堂中就此进行针对性分析,助力对于结构助词的理解。

现有的教科书对于结构助词的知识点大多以辅助性教学为主,并不是教学的重点。应当加大教材中关于语法的比重,将结构助词分散于教科书之中,使学生对于结构助词进行阶段性学习,由易到难的掌握有关结构助词的知识。例如在小学阶段,以提高小学生使用准确率为主,使其学习常见的结构助词用法;而在初中阶段,教材可就一些特殊性语法进行讲述。并且就教科书本身而言,应当加强教科书的检查与审核,强化其语法侧结构上的正确,确保教科书内的结构助词使用准确性。

5.1.2. 教师的培养

对于抽象且复杂的结构助词,教师需要进行深化研究以应对教学需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也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在语法类知识方面教学过程中,要避免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脱离实际运用进行机械训练。应根据语言文字运用的实际需要,从遇到的具体语言实例出发进行指导。教师应在学生现有知识与理解情况的基础上,动态性调整、系统性讲述,帮助学生理解与掌握结构助词的用法,并设计相关教学方案。例如在小学阶段,可随着学生对于词汇的认识,通过词性分析法来简述结构助词“de”。在初中阶段,在学生对语法有了一定的基础上,可就谓宾动词等特殊性语法进行讲述。教师也应当进行专门性学习与研究,强化自身的汉语语法知识,以免在教授学生的过程中,造成对于知识点讲解错误情况地出现。各地各学校可就实际情况开展教研活动与组织学习,以教研讨论、名师带领、公开学习的方式,分析教学案例,分享教育经验。

5.2. 规范网络媒介

就网络媒介而言,现阶段对于结构助词等语法性审核存在粗放化的问题,为推动结构助词的准确使用,平台应就结构助词的审核机制进行细致化调整。对于在网络媒介中传播的作品,平台可引入传统纸质媒介的校对机制。例如设立专门的语言审核团队,对于其中结构助词的使用进行审核,并进行多层次的审核流程,逐级进行筛查。以确保在面对大众时,作品内有关结构助词部分,存在较少问题。并且就用户而言,可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对于正确反馈的用户给予奖励与表彰。与此同时,中国作家协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管理,通过组织作家和编辑进行培训与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就影视剧与网络文学阵地进行建设。

5.3. 强化社会重视

不仅就网络而言,在社会领域也需国家有关部门的助力。例如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进行统一规范化使用规则的建设,在中小学、大学入学考试以及各类语言能力测试中增添有关结构助词类的考核、对于结构助词的题型进行研究与改进,并开展相关语法比赛,提高社会大众对于结构助词的重视程度。并就宣传方面而言,在电视、广播与公共场所共同进行宣传,以公益广告与语言类专题节目的形式,普及结构助词的正确使用方法。以类诗词大会的节目形式,邀请语言学专家讲解结构助词的使用规则和常见误区,在选手挑战与专家讲解的同时,加速结构助词进入大众视线,推动结构助词规范化的进程。

6. 结语

本文结合前人学者的著作与归纳,就语言、教育与社会三大方面,对现如今影响结构助词“的”与“地”混用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望促进其准确使用。然则,本人研究能力有限,加之自身对现代汉语语法体系也尚处学习阶段,部分观点难免较为片面与主观。恳请各位学者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 蔡思琴. 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 “地” “得”用法、误用类型及对策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长沙: 长沙理工大学, 201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 [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2: 2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S].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4] 曲凤荣. 汉语结构助词“的”书写形式之演变与分合[J]. 北方论丛, 2002(5): 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