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周宪在修订版序中说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年代,文学的功能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时代被放大了。新的文学思想、文学理论从四面八方涌来,韦恩·布斯的《小说修辞学》就是在这样一个格外需要新思想新理论的时代进入了国内学者的视野。
《小说修辞学》借助小说叙述技巧传达了布斯对文学的认识,即文学应当践行自身的道德责任。《中国伦理学70年》一书对本书的评价是:这是我国第一次翻译出版的西方文学伦理学著作,对我国的文艺理论建设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21世纪文学伦理学批评在中国的勃兴奠定了基础[1]。理论和情怀的交织是布斯《小说修辞学》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所在,其思想观念与中国传统的“文以载道”理念也有相通之处。但由于时代背景的不同和译者水平的高低,国内出版的中译本呈现出了不同的面貌。翻译不仅仅是语言活动更是一种社会行为,理论著作的翻译需要格外注意语言的准确性、读者的接受性,“如果一如异化翻译所强调的那样尊重源语特征,忽视普通读者的接受能力,不仅不能很好地吸收西方思想,还会因拙劣的译品使读者从思想上排斥西方理论”[2]。
虽然《小说修辞学》中译本版本系统比较简单,但版本内部的差异比较显著,有必要对其差异进行比较和研究。方便读者了解不同版本的特点,也有利于读者了解英文原版的全貌,以此选择更适合自身的版本进行阅读或研究。
2. 《小说修辞学》及中译本版本概况
《小说修辞学》是当代文学批评家韦恩·布斯(Wayne Clayson Booth)的代表性文学理论著作,英文版原著为:The Rhetoric of Fiction,于1961年面世,1983年修订再版。韦恩·布斯是美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芝加哥学派”第二代领军人物,他在本书中提到的一些理论术语,如“隐含作者”、“可靠的叙述者”等都作为当今叙事理论的标准术语被使用。作为二十世纪小说批评的经典著作,它打开了小说研究的“新世界”,《美国百科全书》曾将该书誉为“20世纪小说美学的里程碑”。
目前,中译本有三个版本,分别是:由广西人民出版社于1987年2月出版的,译者为付礼军(以下简称“付礼军译本”),据原著第二版翻译;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1987年10月出版的,译者为华明、胡苏晓、周宪(以下简称“华明等人译本”),据原著第一版翻译;由北京联合公司出版社于2017年7月出版的修订版,译者为华明、胡晓苏(与1987年版本中的“胡苏晓”为同一人)、周宪(以下简称“修订本”),据原著第一版翻译。修订本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本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其中,三位译者合译的分工如下:华明译序言、第一至第五章、第七至第九章、第十三章,胡苏晓译第十至第十二章,周宪译第六章。华明等人译本和修订本中三位译者的分工无差别。
广西人民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在同一年即1987年相继出版本书,使《小说修辞学》以中文简体的形式第一次面向中国文学界、面向中国读者,对中国文学界和理论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时隔三十年,北京联合公司出版社再次将修订版推出,显示了《小说修辞学》经久不衰的文学魅力和理论价值。
三个中译本在各部分的编排形式上有所差别。付礼军译本的编排形式为:中译本前言–序言–目录–正文–第二版跋文–补充–说明–其他刊物对《小说修辞学》的评价;华明等人译本编排形式为:译序–序言–目录(“注释”在每章章尾,但未列入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译者后记;修订本编排形式为:修订版序–译序–序言–目录(“注释”也列入目录中)–正文–参考文献–出版后记。三个版本的编排形式各不相同,比较这些差异有利于更加全面了解布斯的思想及其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情况。
通过对三个版本的比较阅读,能够发现修订本在理论术语、引用的著作名称、人名、人物的生卒年等内容上都运用了当下的通行译法,更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同时,此版本的错别字也较少,印刷质量和装帧质量较高。并较高程度地还原了英文版的原貌,利于研究者阅读研究,译者也是理论界学识能力较强的学者,相对于其他两个译本来说,具有更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因此,本次中译本比较研究特别选择了修订本作为底本。
在校勘过程中可以发现,国内不同译者所翻译的版本呈现出了不同的样貌。在编排形式、文本内容上有所差别。即便是同一译者在修订版中也会进行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改动。这些差异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进一步进行分析探究。
3. 不同版本差异比较与探析
作为一本文艺理论著作,《小说修辞学》提出了很多新的观念和理论,它不同于叙事性文学作品,译者如果不加以研究和辨析,其理论本身的深度和晦涩程度很容易产生理论误读的情况。因此,尽可能选择直译保持全书的原貌还是充分发挥译者自身的主体性选择意译,不同译者出于不同的考量,产生了不同形式和样貌的译本。同时,由于时代的差异、理论环境的变迁、翻译水平的高低等因素,版本差异较为明显,这些差异也为读者提供了不同的信息,值得深入探析。
3.1. 不同译本的编排形式比较
从同一译者的翻译来看,华明等人翻译的两个版本,在编排形式上并无大的差别。最为明显的不同在于,修订版比1987年的版本多了“修订版序”。作为译者之一的周宪用了将近四页的篇幅在修订版序中展现了《小说修辞学》这本著作与文学理论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这些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的接受情况。同时也阐明了这本著作能够在30年后再进行修订的原因。
修订本序中谈到“80年代的文化面临着一些特殊问题,一方面要破除‘左’的文艺思潮的束缚,另一方面又迫切需要改变文学研究观念和方法,所以80年代中期兴起了文学研究方法论大讨论”[3]。回到历史现场,可以发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小说修辞学》的译介对中国文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因为历史原因的束缚,《小说修辞学》中的一些主张难免会被误读、被忽视。当它与英美小说理论的著作同时汇聚在一起时,“初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理论场域”[3]。回到21世纪的文学理论界,重返布斯理论背后所包含的人道关怀思想,就能了解本书再版的原因和意义。正如修订版序中所言:“他不但是一个精于技巧或形式分析的大师……同时,他又是一个有着深刻人道关怀的思想家……将形式分析与道德关怀有机地结合起来[3]。”理论魅力和人格魅力的交互使这本著作具有了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由此可见,修订版序从较为宏观的角度上提供了很多信息,包括《小说修辞学》本身的内容和文学理论在不同现实语境中的发展情况,对读者充分认识这本著作的价值具有参考作用。同时,从这一部分也能看到华明等译者当时译介这部作品的心境和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八十年代我国文学理论翻译界的状况。
此外,修订本将“注释”也编进目录中,使译本的编排形式更为规整。由于两个版本在其他方面差别不大,本文将不再赘述。
由于修订本和付礼军译本所依据的英文原版版本不同,因此,两个译本在编排形式上差别显著。
再次将两版本的编排形式比较如下:
付礼军译本:中译本前言–序言–目录–正文–第二版跋文–补充–说明–其他刊物对《小说修辞学》的评价;
修订本:修订版序–译序–序言–目录(“注释”也列入目录中)–正文–参考文献–出版后记。
可以看到,除了“修订版序”这一特定的部分外,修订本还将“注释”单列出来放在目录中,保留了“参考文献”部分,并有“出版后记”。而付礼军译本则未对“注释”进行单独标注,也没有对出版情况进行说明的部分,但将“第二版序跋”、“补充”、“说明”以及美国学者对《小说修辞学》的评价都一一列出。
从译序来看,两个版本都从“作者情况、本书的价值、本书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概括总结。但付礼军译本在对本书的内容进行阐释时,是严格按照章节目录的三个部分进行梳理的。如“在第一部中,布斯首先分析了现代小说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展示与讲述”、“在第二部里面,布斯细致地探讨了传统小说的技巧”、“在第三部中,布斯主要讨论了现代小说的技巧”[4]。而修订本中由周宪执笔的译序,其中不仅有对布斯理论的介绍,还有译者自己的观念和思想在其中。如“我以为,布斯在全书中有一个核心的思想是片面的,即他把整个重心一股脑儿全放在作家一边,只强调作者对读者的控制诱导,忽略了,至少是轻视了读者在阅读小说时的主动性,仿佛读者唯有对作者判断的被动接受,而无自己的主动介入和评判”[3]。类似这样的评价在译序中出现了多次。可以说,付礼军译序是对布斯理论的概括性转述,周宪的译序则是对布斯理论的概括和评价。
付礼军译序能使读者清晰把握《小说修辞学》的大体内容和写作脉络,周宪译序则能使读者把握本书的核心要点并提示读者要带有一定的思辨性眼光进行阅读。两个版本的译序侧重点不同,因此,并无高下之分。
两个版本在注释的具体内容上也有所差别。修订本的注释既有当页注也有章尾注,付礼军译本只有当页注。修订本将英文原著中的当页注专门归在了每一章的章尾,单列出“注释”一节,当页注则是译者注,主要对书中提到的人物和作品进行注释。付礼军译本则没有把原著中的注释列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读者把握作品原貌,这也是该译本较大的缺点。其当页注与修订本不同的是,译者除了对部分人物和作品进行标注外,还对一些理论术语、专有名词等进行了解释。如第一章第一节出现了“反讽”这个理论术语,译者在注释中对其进行了解释;第十一章中“早期文学中反讽的弊病”一节提到了“托利党”、“辉格党”、“高教会派”、“英国国教”等名词,译者在注释中也对这些专有名词作了注释。由此可见,付礼军译本的注释要比修订本更为详细。结合付礼军译本较为易懂的文风也能看出,这个译本比较适合理论基础较为薄弱的读者阅读,修订本则比较适合理论基础扎实,阅读能力较强的读者阅读。
另外,在参考文献方面,修订本在出版后记明确,参考文献的保留是为了方便研究者进行研究。361条参考文献具有比较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研究者更全面地了解作者的理论思想。从原著的性质来看,作为一部理论著作,参考的文献反映了作者的研究基础,同时也体现了作者的科学态度,对作品本身来说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而付礼军译本没有保留这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遗憾。但付礼军译本对布斯在第二版中的序言以及“补充”、“说明”部分进行了翻译和保留,让读者认识到了原著第二版的样貌。
其中,“第二版序跋”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英文原著的再版是初版21年后,在这样一个巨大的时间跨度下,其理论的发展和接受情况呈现了多种样态,也产生了很多批评文章。布斯就著作初版后的这二十一年间的心路历程作了简要的说明,回应了批评界对初版的质疑,面对理论界的众说纷纭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理论自信。正如布斯所言:“尽管如此,我对此书的自信并没有减少,虽然重读此书……但此书的主要思想在我看来并没有‘过时’……我发现我对当时流行的观点的抨击所表明的基本观点,在今日我仍然愿意拿出来参加批评论战[4]。”布斯表现出来的思想自信使得读者更愿意接受他的理论,也使得再版的意义根基更加牢固。
同时,布斯在第二版中还对其文章中的某些句子进行了补充和说明,这也是在面对理论被误读情况下的一种纠正。付礼军译本的415页~474页均是补充和说明的部分,如此大篇幅的补充、说明对准确理解布斯提出的理论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更令人欣喜和动容的是,布斯在说明的最后以“重新开始”为题对处于迷茫和怀疑状态中的文学研究者给予了极大的安慰和鼓舞。“我们每个人都活跃在叙述艺术和叙述研究的最前线:一颗喜爱故事的心灵遇到了一个要求得到喜爱的故事[4]。”这种极富人文情怀的语言仿佛使冷冰冰的理论也有了温度。付礼军译本对这部分的翻译和保留将读者带回了理论现场和当时的历史语境,尤其对研究者来说是比较有意义的。
付礼军译本在最后罗列了三条不同刊物对《小说修辞学》的评价,修订本则在封底印了四条对本书的概括性评价。两者虽然采用了不同的形式,但都突出了本书的价值和学术地位。
这些不同的编排形式也是翻译中的重要一环,“根据功能语言学,译者在典籍翻译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源语语篇所产生的情景语境,认真解析每一个词在它所处的情景语境下的真实语义,因为情景语境对于正确理解源语文本的语义是必不可少的[5]。”那么,译者就需要借助作者所列的注释以及参考文献包括其他能够阐释其理论的副文本进行分析,以便还原情景,使翻译更贴合原意。对于译者来说,这些“副文本”具有较大的作用,对于读者来说尤其是研究者来说,“副文本”的完整存在也同样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两个译本的编排形式差异较大,所以,将两个译本结合起来研究阅读对研究者把握布斯的思想是更为有利的。
3.2. 不同译本的内容比较
除了编排形式的差异,由于译者主体的不同,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同,即便是面对同一文本,不同译本在内容上也会有较大差别。由于华明等人译本和修订本在内容上基本一致,因此,此部分将只对修订本和付礼军译本的内容进行比较。
理论术语的差异
《小说修辞学》作为一本文学理论著作,有大量的理论术语,学术性较强。而文学理论术语都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是作为专有名词而存在的。因此,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哪些术语都有一定的规范性。即便是选择某些语词的近义词或者更改其中的某些字眼,也很可能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情况。修订本和付礼军译本在个别理论术语的使用上就出现了差异,笔者选择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术语,对两个译本进行分析比较。
首先,“非人格化叙述”与“非个人的叙述”两个术语的翻译。英文原著第三部分的标题为“Impersonal narration”,修订本翻译为“非人格化的叙述”,付礼军译本为“非个人的叙述”。两个译本的差别在“非人格化”与“非个人”的概念上。
“impersonal”有三种汉语解释:缺乏人情味的、冷淡的;客观的;非指个人的。布斯在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作者个人的情感和判断不进入到小说时所付出的代价,即造成作品的晦涩和歧义,从而导致读者的道德混乱。这一观点恰与英美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之一T·S·艾略特的观点相反。艾略特提出了“非个人化”理论,这一理论主张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只有把文学家和前人比较、对照才能获得对他的客观评价;文学家在从事创作时应当消灭自身个性;艺术创作中文学家要避免带入自己的个人情感[6]。由此可见,布斯第三部分的论述是对这一理论的反驳,有理论上的延续性和反叛性。而这一理论在理论界一直以“非个人化”这一术语通行,几乎未被称为“非人格化”。
从汉语字词释义的角度来看,“人格化”是指“对动物、植物以及非生物赋予人的特征,使他们具有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是童话、寓言等文艺作品中常用的一种创作手法”[7]。可以看到,“人格化”在汉语语境中是一种文学修辞手法的常用术语,与布斯所要谈论的内容并无相关性。
另外,“Impersonal narration”是一个标题,而标题是对内容的精炼概括和总结。因此,更需要选择精准且恰当的字眼,在保留英文原意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汉语字词的准确性。如果以“非人格化叙述”作为标题显然是不符合布斯的本意的,很可能产生对本章节的误读现象,误以为本章主要是讲述写作的修辞手法问题,而付礼军译本的“非个人的叙述”则更恰当一些。
其次是“倒叙”与“闪回”两个术语的翻译。“倒叙”与“闪回”这两个术语出现在第七章第三小节,英文原著中布斯在论述现实主义叙述的普遍原则时写到:
Under the impact of James & apos; insistence on presenting one troubled vision through another troubled vision, and of the experiments by Conrad and others with distorted chronologies, there had by the mid-twenties developed a theory that a technique using flashbacks was more realistic than the old-fashioned, routine chronology [8].
布斯对20世纪20年代中期的一种小说技巧进行了个人的判断,他在这里使用的英文表达“flashback”,其汉语翻译为“倒叙”、“闪回”。汉语语境中“倒叙”是一种叙述手法,布斯同时还列举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著作,来说明倒叙手法的应用在本书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功。“闪回”这一概念和“倒叙”有相通之处,都有在叙事过程中短暂插入人物或事件的含义,但与“倒叙”不同的是,“闪回”是电影叙事中的常用术语。例如,路易斯·贾内梯和斯科特·艾曼就曾合写过一本名为《闪回·电影简史》的作品,来对电影的发展史进行介绍普及。这一术语很少会在文学作品中作为专有名词使用。
因此,从术语使用的领域和专业性角度来说,付礼军译本采用的“flashback”作为“闪回”的汉语表达就不太恰当了。另一方面,从读者接受角度来看,如果读者对电影领域不了解,面对“闪回”这样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阅读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译者如果在选用词汇时能从多角度考量,给读者造成的阅读障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从翻译理论的角度来看,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家凯瑟琳娜·赖斯提出了文本类型的翻译理论,即不同的文本应该选择不同的翻译策略进行翻译。赖斯将文本分成四类:信息型文本、表情型文本、操作型文本、视听型文本。《小说修辞学》属于“信息型文本”这一类,旨在传递信息、知识、看法等,内容和主题是其重心。上述两组术语是作为专有名词而存在的,词语性质的特殊性表明他们所传达的信息具有特殊性,不能随意使用。否则不仅会导致原意的偏离,还会形成术语使用混乱的局面。因此,理论术语翻译的精准性就显得比较重要。
笔者选择比较的两组专业术语意在表明在类似于《小说修辞学》这类理论著作的翻译中,理论术语的选择不仅要考虑与原著意义的契合度,还要考虑术语的通用性、精准性、专业性、读者接受性等。理论本身的特殊性需要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全面把握这些因素。
3.3. 译本内容的差异
翻译策略的不同使两个译本呈现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形式风格,同时,译本出现误译情况的频率也体现了译本质量的高低。而这些内容上的差异也是影响读者选择阅读哪个译本的重要因素之一。
3.3.1. 语言形式风格差异
从译本的语言形式风格上来看,修订本与付礼军译本的风格是截然不同的,修订本更喜欢用长句的形式,而付礼军译本则以精悍的短句为主。如,书中引用了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一段话,现截取其中一句来对两个译本进行比较。
英文版原著:
In the wake of anything as large and consuming as happiness, he necessarily forfeits the much smaller but, for a writer, always rather exquisite pleasure of appearing on the page serenely sitting on a fence [8].
修订本:在诸如快乐这样巨大而又日益消耗的东西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一个作家必然丧失书页中出现的、安详地处于中立地位的那些小得多的、但对他来说是高雅的快感。
付礼军译本:因为幸福这种东西是如此巨大而又令人入迷,他必定不愿意在书中做个安详的观望者,去享受那种较小的然而对作家来讲却是极度的愉快。
两个译本表达同一个意思,修订本用了68个字,付礼军译本则用了58个字(不包括标点符号)。修订本用两个小分句来讲述一句话,并且句子的修饰语颇多,而付礼军译本则采用多个简短的分句来表达一句话,修饰语很少。从文本内容来看,两者表达的内容大意都是一样的,但修订本包含的细节性信息更多,这些信息正是透过复杂的修饰语传达出来的。与英文版原著比较,可以发现修订本在原意的基础上做了引申,主要体现在修饰语上。而付礼军译本虽然句子精炼但很大程度上仅仅保留了整体大意,并未对关键的细节进行翻译。
不难看出,两个译本选择的翻译策略差异是很明显的。从整体的语言形式风格上看,修订本以直译为主,付礼军译本则以意译为主。“直译指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更多注意保留原文的形式,而意译则更多关注传递原文的精神[8]。”两者的根本目的都是“达意”。修订本比付礼军译本的文学性更强,但可读性却弱化了。长句的连缀使得语义的表达变得晦涩难懂,而理论性书籍本身就对读者的理解能力提出了一定的挑战,长句的使用会加重这种阅读困难。付礼军译本虽然易懂,却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使英文版的原貌得到较为完整的呈现,如果译者理解有偏差,那么选择意译就会带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通过不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两译本的翻译策略各有其优势和缺陷。
选择直译还是意译首先需要译者根据原文做出判断,两种翻译策略也不能完全割裂开来,翻译策略的选择与多方面因素相关。付礼军译本更多地考虑了读者的接受度,选择适合汉语思维的语言形式进行表达。而修订本则尽可能保留原著的语言风格,带有浓厚的英语语言的特点,如常用被动语态、修饰语多、句子长等。
3.3.2. 具体内容上的差异
在个别语词的翻译上,两个译本出现了意思不同或完全相反的现象。通过与英文原著进行比较,误译情况较为普遍。为体现这一现象的普遍性,笔者从不同的章节中列举了几个明显的例子(见表1)。
Table 1. Comparison of mistranslations between two versions
表1. 两版本误译之处对比
章节 |
英文原著 |
华明等人译修订本 |
付礼军译本 |
第三章 |
“pessimism” (第69页) |
“悲观主义”(第65页) |
“乐观主义”(第74页) |
第四章 |
“Though this doesn’t happen to agree with what Forster has said about the novelist’s relations to hisreaders.” (第109页) |
“虽然这种说法并不正好与福斯特关于小说家与其读者的关系的说法相一致。”(第99页) |
“虽然,这种说法与福斯特本人关于读者和作家关系的见解并不一致。” (第116页) |
第五章 |
“Someone requires excuse” |
“受到谴责”(第121页) |
“得到宽恕”(第137页) |
第五章 |
“we can read with pleasure the works of a great many authors” (第139页) |
“可以带着快感阅读” (第127页) |
“无法愉快地阅读” (第145页) |
第七章 |
“we must grant the superiority of the peasant-brother’s open and loving sexuality over the ‘respectable’ brother’s secret pleasures.” (第180页) |
“我们就必须承认,庄稼汉弟弟的公开性爱高于‘可敬的’哥哥的秘密偷情。”(第169页) |
“作农民的哥哥那种公开的充满爱的性欲,比‘可敬的’弟弟那种偷偷的快乐更为优越。”(第189页) |
第八章 |
“interdependent” (第230页) |
“相互独立”(第212页) |
“相辅相成”(第240页) |
第九章 |
“to some readers” (第264页) |
“对于某些作者来说” (第244页) |
“在某些读者看来” (第275页) |
《小说修辞学》共有十三个章节,以上所列语词翻译的不同之处涉及了六个章节,译者误译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通过以上表格可以看出,除第七章出现的翻译差异外,其他误译是非常明显的。误译次数的多少是衡量译本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比对英文原著可以发现,两个译本都有译错的情况,但付礼军译本译错的情况要比修订本多,而且是较为低级的错误,完全可以避免,这表明译者在翻译过程或对校过程存在失误。因为个别词语的错译导致与原著意思相去甚远是比较遗憾的,这就对译者的翻译态度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第七章的误译则涉及译者对布斯所举小说的理解程度。布斯在第七章“塑造信念”一节中以马塞尔·埃梅的长篇小说《绿色的母马》的反讽技巧为例,论证“因为爱与性的确切关系从未能够得到公认,每个小说家都得建立起他的人物的爱情赖以产生的社会”[3]。这个观点。原著中使用了peasant-brother、“respectable” brother两个词,两个译本对哥哥和弟弟的身份翻译出现了歧义。由于“brother”一词意义的不明晰性导致了这种差异的产生,这就需要译者回到原著进行考证。
《绿色的母马》由李熊翻译,国内出版中译本名为《家仇国恨》。书的开篇就介绍到“奥诺雷回到父亲家里,又重操耕田种地贩卖牲口的旧业”[9]。奥诺雷是次子,所以作为庄稼汉的奥诺雷便是弟弟,“可敬的”是哥哥。如果将两个人的身份互换,那么就无法理解布斯在后文中阐释的,在奥诺雷的家庭里,爱情是被分享的东西这一观点。按照付礼军译本的翻译,奥诺雷是哥哥,但他的偷情行为是不能体现“爱情是某种被分享的东西”这一观点的。因此,对译者来说,这种模糊的人称词汇需要进一步寻找原著进行印证,但不能排除这一误译是有其时代原因的。李熊翻译的《家仇国恨》1987年1月出版,付礼军译本是在1987年2月出版,两本书的出版时间很紧密,译者或许未接触到这部小说,从而造成了误译。
4. 结语
总的来说,《小说修辞学》中译本的版本并不多,即便是华明等人译本在三十年后有修订,也没有大的改动。修订译本是由三名译者合译的,文风却很一致,显然三位译者采取了同一种翻译的方式,其风格都比较符合英语语境特点。这其实也是修订本为读者所诟病的原因——依旧用多定语的长句来组织语言,很多时候令人费解,不符合国内读者的阅读思维,不利于读者把握理论要点,在阅读过程中很容易使人倦怠。或许,也与译本较少、缺少参考的原因有关系。另外,修订本依旧是按照原著第一版进行翻译,也是一个遗憾。但因其错误较少,印刷质量较高,在一些特别事物的表述上与时俱进,所以此版本流通最广。作为国内出版的第一本译本,付礼军译本虽然粗糙,但他采取的意译方式反而比华明等人译本和修订本更具有可读性,短句较多比较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语句更为流畅,读者接受起来更为容易。与华明等人译本比较起来,不足之处便是缺少更为详细的内容和信息,误译之处较多。
因此,对要研究布斯理论的研究者来说,华明等人译的修订本更合适,但也需要付礼军译本作为补充译本,以使研究更为充分。而对只想简单了解布斯理论不需要深入研究的一般读者来说,付礼军译本则相对合适些。
从外在的编排形式到内在的具体内容,不同译本之间差别明显。这些差异体现了理论著作翻译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如:翻译年代、译者自身主体性、原著可译程度、国内出版机制的要求等。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明确这些差异原因有助于研究者回到翻译现场考察理论的传播和接受情况。
同时,通过不同译本之间的差异对比,能够发现,对于理论著作来说,一个好的译本能有效推动理论的传播。这就要求译者在准确把握原著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以使原著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地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