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中国与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
Research on Intra-Industry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CEP
摘要: 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正式签署,中国与泰国两国经贸关系密切,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呈明显上升趋势。本文基于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数据,通过计算GL指数、MIIT指数和水平型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了中国与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状况。其中,中国与泰国的农产品贸易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并且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在产业内贸易中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最后,针对中泰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signing of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China and Thailand have close economic and trade relations, and the scale of bilateral agricultural trade has shown a significant upward trend. Based on the agricultural trade data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from 2013 to 202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tra-industry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by calculating the GL index, MIIT index and horizontal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Among them, there is a large trade deficit in the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and it is mainly based on inter-industry trade, while intra-industry trade is mainly dominated by vertical intra-industry trade.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文章引用:吴姗姗, Yodsavadee Jaidee. RCEP背景下中国与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4, 13(3): 7557-7565.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4.133927

1. 引言

长期以来,泰国一直是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贸易伙伴。随着2020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中泰两国建立了更为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这有利于农产品跨境物流发展,推动生鲜农产品的快速通关和贸易增长[1],为中泰农产品产业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2021年,中泰两国贸易额增长33%,达到1312亿美元,历史上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泰国农产品向中国出口119亿美元,增长52.4%1。这表明,RCEP的签署为中泰两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动力,使得中泰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快速增长,并且预计未来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 文献综述

与本文最相关的文献有两类,第一类是关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研究,第二类是关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

关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研究。李明等(2021)研究了中国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效率及潜力,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分析发现泰国属于发展型市场,中国对泰国出口农产品效率较低,出口空间还很大,要加强中泰之间的贸易合作促进贸易畅通[2]。万宁(2022)发现中泰两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竞争优势多为错开分布,存在较强贸易互补关系,因此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有较大的发展潜力[3]。张亨明、陆晓宇(2023)则认为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还存在贸易发展不平衡、政策制度不完善、品牌建设落后和物流发展不健全等问题[4]

关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了有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并且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GL指数、MIIT指数、HMIIT指数和VMII指数等产业内贸易测度方法被相继被提出。郭佳媛、张雪丹(2017)基于CNFTA背景,发现中国和新西兰农产品贸易既存在产业间贸易也存在产业内贸易[5]。李豫新、王昱心(2021)发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还很低并且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6]。康成文、黄挽坤(2022)发现中国和欧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长期存在贸易失衡、贸易结构单一等问题,并且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7]。戴庆玲等(2023)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分析了中国与RCEP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发现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货物贸易结合度对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最为显著。以上文献虽然已经涉及到中国和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但大多针对性不够,很少有文章单独讨论中国和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8]

3. 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3.1. 农产品范围

目前,国际贸易通用的商品分类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和广泛经济类别分类(BEC)。由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多用于贸易统计并且在世界范围内使用较广,其中农产品属于HS编码体系的第1章至第24章,因此本文将HS编码前两位在01~24范围内的产品定义为农产品,如表1所示。

Table 1. Rang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1. 农产品范围

HS CODE

农产品

HS CODE

农产品

01

活动物

13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02

肉及食用杂碎

14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03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15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04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16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05

其他动物产品

17

糖及糖食

06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
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18

可可及可可制品

07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19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08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20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09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21

杂项食品

10

谷物

22

饮料、酒及醋

11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23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

12

含油籽仁及果实、杂项籽仁及果实、
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24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3.2. 中泰农产品贸易稳步提升

基于CEPII-BACI数据库中的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数据得到图1。在RCEP签订之前,2013年中泰两国的总贸易额为683万美元,农产品贸易额为56万美元,占总贸易额的8.21%。2019年中泰两国的总贸易额达到847万美元,农产品贸易额为84.2万美元,占总贸易额的9.94%。2013至2019年农产品总贸易额年均增长速度为5.99%。而在RCEP签订之后,2020年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额中农产品贸易的占比首次超过11%,并在2021年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稍有回落。2019至2022年中泰农产品总贸易额的年均增速为8.99%。可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订和生效显著促进了中国和泰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3.3. 中泰农产品贸易存在不平衡

表2所示,2013年至2022年,中国从泰国进口农产品总额和中国出口泰国农产品总额两者均有

Figure 1. The proportion of agricultu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in 2013~2022

1. 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占比情况

Table 2. 2013~2022 China’s Import and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ith Thailand (Unit: 100,000 US dollars)

2. 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进出口农产品情况(单位:十万美元)

年份

中国农产品从
泰国进口总额

中国从泰国
进口总额

中国从泰国进口中农产品占比

中国农产品出口泰国总额

中国出口
泰国总额

中国出口泰国
中农产品占比

2013

3.91

30.50

12.83%

1.69

37.80

4.47%

2014

4.51

30.20

14.93%

1.75

38.90

4.50%

2015

4.50

28.50

15.78%

1.94

39.60

4.89%

2016

4.09

30.90

13.23%

2.90

41.50

6.98%

2017

4.21

37.30

11.29%

2.25

43.30

5.19%

2018

5.33

36.80

14.49%

2.42

50.60

4.78%

2019

6.12

37.60

16.27%

2.30

47.10

4.88%

2020

6.90

33.60

20.54%

2.65

53.00

5.01%

2021

10.70

44.00

24.32%

2.52

68.70

3.67%

2022

11.00

46.10

23.86%

2.92

73.40

3.98%

提高。从中国出口泰国的贸易总额来看,RCEP的签订显著促进了中国对泰国的出口。但从农产品占比来看,在中泰农产品双边贸易中,中国长期处于高逆差状态,并且RCEP的签订扩大了这一逆差。

2013年,中国和泰国农产品双边贸易中,中国的贸易逆差为22.2万美元,在2019年逆差为38.2万美元。2020年签订RCEP后,中国从泰国进口农产品贸易额占总进口额的比重逐步提升,并在2021年达到峰值24.32%,此时贸易逆差达到了81.8万美元。这一逆差产生的原因可能是,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中国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更为多样化。其中泰国的某些农产品(如水果,热带作物,香料等)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竞争力,被中国消费者视为高质量产品,受到中国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其对泰国农产品有较高的消费欲望。而中国向泰国出口农产品占比本就不高,并且与中国进口泰国农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相反,中国向泰国出口农产品占比由2013年的4.47%下降到2022年的3.98%。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相对泰国而言,劳动力和土地成本较高,在农产品出口方面可能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次泰国不断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借助提高产品品质标准、农产品安全法律体系和农产品检验检疫指标等,对进口中国农产品进行限制,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更多的考验[4]

4. 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测度与分析

4.1. 产业内贸易测度方法及相关说明

本文通过以下四个指数来测度中国与泰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分别是产业内贸易指数(GL)、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MIIT)、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M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MIIT)。

4.1.1. 产业内贸易测度方法(GL)

由于格鲁贝尔·劳埃德(Grubel-Lloyd, 1975)提出GL指数在对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测度中应用最为广泛,因此本文通过计算GL指数来测算中国与泰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静态水平。这个指数通过衡量某一产业内的进出口平衡程度来反映该国在该产业中的贸易类型。较高的GL指数表示该产业的进出口活动较为平衡,显示出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而较低的GL指数则表明该产业主要通过产业间贸易进行双边贸易。其计算公式为:

G L i =1 | X i M i | X i + M i (1)

在公式中, G L i 表示第i类产品的静态产业内贸易指数。 X i M i 分别代表中国与泰国第类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 G L i 的取值范围为 0G L i 1 。当 G L i 等于0时,表示进出口额有一方为零,即中国或泰国对第类产品只发生了进口或出口,此时产业内贸易水平为零。相反,当 G L i 等于1时,表明产业内贸易程度最高,即中国或泰国对第类产品的进出口额相等。当 G L i 小于0.5时,表明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4.1.2. 边际产业内贸易测度方法(MIIT)

由于静态指数无法完全反映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动态变化,布鲁尔哈特在1994年提出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MIIT),用贸易流量来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动态变化。计算公式如下:

MII T i =1 | Δ M i Δ X i | | Δ M i |+| Δ X i | (2)

在公式中, MII T i 表示第类农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 Δ X i Δ M i 分别表示第类农产品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增量。 MII T i 的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若 MII T i >0.5 ,表示该类农产品贸易的增量主要是由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反之,则是由产业间贸易引起。

4.1.3. 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测度方法(HMIIT和VMIIT)

根据产品差异,产业内贸易可分为水平型和垂直型。其中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主要由相同产品的属性差异导致,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主要由相同产品的质量差异导致。由于MIIT指数没有区分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1999年Thom和McDowell提出了动态指标HMIIT指数和VMIIT指数,用于分析产业内贸易结构的动态演变。通过对VMIIT与HMIIT取值的比较可以说明该行业的贸易倾向:如果HMIIT小于VMIIT则说明偏向于垂直型,反之则是水平型。计算公式分别为:

HMIIT i = i n | Δ M i |+| Δ X i | i=1 n ( | Δ M i |+| Δ X i | ) ( 1 | Δ M i Δ X i | | Δ M i |+| Δ X i | ) (3)

VMIIT=1 | i n Δ X i i n Δ M i | i n ( | Δ M i |+| Δ X i | ) HMIIT (4)

公式中所有字母的含义同MIIT,HMIIT主要指产品属性差异,VMIIT主要指产品质量差异。当HMIIT > VMIIT时,表明产业内贸易增量的主要源泉是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反之,则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4.2. 农产品产业内贸易静态分析

基于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统计数据,通过计算GL指数来分析不同类别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结果如表3所示。

Table 3. 2013~2022 GL Index of agricultu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3. 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GL指数

HS CODE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01

0.1055

0.1801

0.2935

0.7814

0.5207

0.9619

0.1741

0.7756

0.8959

0.9498

02

0.0080

0.0818

0.1071

0.0830

0.0665

0.0090

0.0032

0.0015

0.0003

0.0024

03

0.7926

0.6735

0.5163

0.4328

0.6555

0.8196

0.9245

0.9380

0.8707

0.9354

04

0.6178

0.3977

0.4187

0.8327

0.5607

0.9540

0.9469

0.7216

0.7989

0.7770

05

0.2091

0.3466

0.0858

0.0140

0.3445

0.5343

0.7295

0.8446

0.7123

0.5439

06

0.9417

0.8684

0.8590

0.9757

0.8299

0.8978

0.8050

0.5792

0.6602

0.6829

07

0.3470

0.3088

0.3315

0.4821

0.4827

0.6882

0.9891

0.8114

0.4356

0.4283

08

0.5767

0.6436

0.6888

0.8992

0.7921

0.4679

0.2583

0.3689

0.1853

0.2145

09

0.1062

0.1198

0.0721

0.0232

0.0788

0.0685

0.0658

0.0509

0.0969

0.1260

10

0.0218

0.0048

0.0008

0.0016

0.0006

0.0038

0.0081

0.0206

0.0140

0.0030

11

0.1280

0.1012

0.1304

0.1860

0.2031

0.1515

0.1779

0.1626

0.0721

0.1630

12

0.4208

0.4917

0.5746

0.6247

0.5325

0.4965

0.6222

0.5699

0.5505

0.6121

13

0.0126

0.0422

0.0964

0.1193

0.0828

0.0473

0.0759

0.0201

0.0824

0.1274

14

0.6689

0.5406

0.8885

0.9113

0.4506

0.6028

0.6171

0.5719

0.9847

0.3537

15

0.3824

0.4738

0.5016

0.7357

0.5731

0.6428

0.5521

0.8758

0.7484

0.8699

16

0.4774

0.4293

0.4119

0.3730

0.5213

0.4981

0.5167

0.4685

0.4487

0.3134

17

0.5598

0.3942

0.3337

0.5865

0.4628

0.6972

0.4294

0.5522

0.5156

0.3705

18

0.2154

0.1710

0.1415

0.1095

0.1483

0.4389

0.7970

0.3450

0.5228

0.3928

19

0.8141

0.8474

0.9726

0.9863

0.8769

0.8841

0.9633

0.8566

0.9527

0.9584

20

0.4502

0.5443

0.5356

0.7730

0.6590

0.9459

0.9140

0.9499

0.7588

0.8985

21

0.9808

0.8025

0.8641

0.6606

0.6645

0.6910

0.6773

0.6797

0.8675

0.8126

22

0.2381

0.2151

0.4222

0.5117

0.3680

0.4348

0.4579

0.3192

0.1364

0.4374

23

0.8424

0.6651

0.6008

0.7253

0.7727

0.5926

0.5856

0.6140

0.7362

0.7961

24

0.0695

0.0001

0.1710

0.1273

0.0837

0.9771

0.5620

0.9911

0.4464

0.2611

整体来看,中国与泰国农产品GL指数大部分小于0.5,表明两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更多地表现为互补性而非替代性。换句话说,两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更多是因为各自优势领域的不同而相互补充,而不是在同一类产品上进行竞争。

从农产品整体类目来看,在2013至2022年期间,HS06、HS19、HS21、HS23的GL指数值一直大于0.5,这意味着这些类目下的农产品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然而,HS02、HS10、HS24的GL指数接近于0,这表明泰国在这些类目基本不存在产业内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随着2020年中国与泰国自由贸易协议的签订,HS05、HS07、HS08、HS10、HS16、HS17、HS24的GL指数逐渐减小,说明这些类目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所下降。而HS01、HS06、HS09、HS13、HS19、HS21、HS23的GL指数逐渐增大,说明这些类目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所上升。可见,自由贸易协议的生效对中国与泰国双边农产品贸易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各类目产业内贸易水平变动的差异可能是因为中国与泰国的农产品贸易大多是依据要素禀赋展开[6],比如泰国拥有丰富的热带农产品资源,而中国的气候和土地资源更适合生产小麦、玉米等温带作物。其次,泰国在某些农产品(如大米、热带水果等)的生产上具有成本优势和较高的国际竞争力,而相较之下,中国在这些领域的生产成本较高,从泰国进口这些农产品更加经济实惠。

4.3. 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动态分析

4.3.1. 产业内动态贸易水平(MIIT)

基于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统计数据,通过计算MIIT指数来分析不同类别农产品的产业内动态贸易水平,结果如表4所示。

Table 4. 2013~2022 MIIT Index of agricultu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4. 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MIIT指数

HS CODE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2020~2021

2021~2022

01

0.0834

0

0

0

0

0

0.0577

0.7214

0.5245

02

0.1955

0.2586

0.2546

0.0873

0

0.0011

0

0.0254

0.0222

03

0

0

0.2729

0

0.4135

0

0

0

0

04

0.0889

0.7335

0

0.0899

0

0.9671

0.1037

0

0.7598

05

0.6040

0

0

0

0

0

0.3081

0

0

06

0.0612

0.7732

0.2056

0

0

0

0

0.8454

0.4528

07

0.0508

0.6380

0

0.5094

0

0

0

0

0.3966

08

0.1898

0.7059

0.6001

0.6019

0

0

0.6872

0

0

09

0.3457

0

0

0

0

0.0449

0

0.4306

0

10

0

0.2235

0

0

0

0

0

0

0

11

0.0092

0

0

0

0.0218

0

0

0

0

12

0

0.5469

0.7485

0.8836

0.0347

0

0.1232

0

0.5572

13

0.1575

0

0.6519

0

0

0

0

0.3215

0.2221

14

0.1584

0.3657

0.9482

0

0.2562

0.6587

0.4412

0.7419

0

15

0

0.3975

0

0.2605

0.5240

0

0

0.4939

0.0197

16

0

0.9702

0.2777

0

0.4260

0.7227

0.2574

0

0

17

0

0

0.0241

0.0824

0

0.0883

0

0.2348

0.1968

18

0.4400

0

0.2893

0

0

0

0

0.4239

0.0697

19

0.6805

0.0664

0.7642

0.0894

0.9676

0

0.0883

0.4301

0

20

0

0.4705

0

0

0.0259

0

0.2428

0

0.5910

21

0

0.7836

0

0.6806

0.8590

0.5733

0.7357

0

0.2832

22

0.0976

0.7617

0.9901

0.2234

0.6788

0.5628

0.0932

0

0

23

0.3484

0.0713

0

0.5577

0

0.6949

0.7334

0.9206

0.9577

24

0

0

0.8537

0.8537

0.3795

0

0.3305

0

0.1371

整体来看,中国与泰国在2013至2022年期间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随着中泰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也随之增多。在2020年中泰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之前,只有HS08、HS21和HS23的MIIT指数大于0.5。而在之后的时间段内,有更多的产品类别的MIIT值超过0.5,如HS01、HS04、HS06、HS12、HS14、HS20、HS23。然而,HS03、HS05、HS09、HS10和HS11的MIIT值大部分为0。这意味着在这些类别的贸易中,只有进口或出口发生了增量,贸易增量完全来自于产业间贸易。

4.3.2. 水平型和垂直型边际产业内贸易(HMIIT和VMIIT)

基于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统计数据,通过计算HMIIT指数和VMIIT指数来分析中国与泰国之间农产品贸易在水平型和垂直型边际产业内贸易水平,结果如表5所示。

Table 5. 2013~2022 HMIIT and VMIIT Index of agricultu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ailand

5. 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HMIIT和VMIIT指数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2020~2021

2021~2022

HMIIT

0.0102

0.0129

0.0247

0.0183

0.0186

0.0152

0.0180

0.0375

0.0276

HMIIT占比

7.00%

3.98%

8.60%

8.94%

9.75%

8.44%

10.30%

16.12%

12.75%

VMIIT

0.1360

0.3107

0.2620

0.1867

0.1725

0.1646

0.1571

0.1954

0.1887

VMIIT 占比

93.00%

96.02%

91.40%

91.06%

90.25%

91.56%

89.70%

83.88%

87.25%

整体来看,在2013至2022年间,中国与泰国的HMIIT值和VMIIT值一直处于稳步上升趋势。中国与泰国的VMIIT指数值都大于HMIIT指数值,这表明中国与泰国之间的双边农产品贸易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同类农产品贸易呈现较鲜明的异质性。

中国与泰国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前,HMIIT的占比存在上升趋势,VMIIT的占比则呈现下降趋势。而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后,两者的趋势更为明显,HMIIT的占比在自贸协定签订后突破10%,VMIIT的占比在自贸协定签订后跌破90%,这说明自贸协定的签订使得中泰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由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转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正在逐渐成为拉动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额增长的主要力量。出现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是,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在种类形成了互补,农产品表现出在规格、包装等属性方面的差异,差异所导致的产品多样性是消费者的消费动因[6]。其次,中泰两国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之间对于技术和市场的需求相似,使得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不断发展,并且RCEP的签订弱化了中泰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了与农产品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流动。

5. 结论与建议

基于CEPII-BACI数据库中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数据,通过计算GL指数和MIIT指数发现,中国和泰国农产品贸易主要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并且通过进一步计算与对比HMIIT指数和VMIIT指数大小发现中国和泰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RCEP的签订促进中泰农产品贸易的同时也加大了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中泰农产品贸易有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转向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趋势。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第一,产业间贸易不利于贸易的可持续性,可以利用中泰两国农产品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进一步提升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水平;通过借助RCEP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和泰国提高农业投资准入的机遇,积极对泰国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进行投资,相互借鉴与农产品相关的管理经验,举办技术培训班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农业产业链合作,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利用RCEP为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鼓励中泰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加大对泰国跨境电商布局和海外仓建设,推动线上销售。

第二,对于不断加深的贸易逆差,中国应当鼓励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进行严格把控,提升农产品贸易的整体竞争力;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调整农产品出口结构,将重心放在优势农产品上,打造农产品品牌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影响力,增加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比例;与泰国政府积极协商和调整农产品出口政策,减少贸易壁垒,简化出口程序,创造更加便利的农产品贸易外部条件。

致 谢

在此感谢以往学者提供的参考文献和老师们、同学们的帮助。

NOTES

1https://www.ndrc.gov.cn/xwdt/ztzl/zgdmydylcntzhz/202210/t20221031_1340231.html

参考文献

[1] 冯子璇. 中国与RCEP国家农产品贸易潜力及贸易政策研究[D]: [博士学位论文]. 长春: 吉林大学, 2023.
[2] 李明, 喻妍, 许月艳, 等. 中国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效率及潜力——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分析[J]. 世界农业, 2021(8): 33-43+68+119.
[3] 万宁. RCEP下中泰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J]. 投资与创业, 2022, 33(21): 40-42.
[4] 张亨明, 陆晓宇. 中泰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 41(4): 105-112.
[5] 郭佳媛, 张雪丹. CNFTA背景下中国-新西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J]. 龙岩学院学报, 2017, 35(3): 52-57.
[6] 李豫新, 王昱心.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 价格月刊, 2021(2): 21-29.
[7] 康成文, 黄挽坤. 中国-欧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分析[J]. 商业经济研究, 2022(22): 157-161.
[8] 戴庆玲, 侯静怡, 高东燕. 中国与RCEP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J].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2(3): 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