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认同”为“原子式”“碎片化”的现代性隐忧提供了“道德的地图”和“临时性的根”,对“认同”概念进行词源学考察,以及学理性梳理,探赜“认同”关涉的核心问题,即差异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如何建构统一性的问题。
2. “认同”内涵嬗变及其厘定
认同所对应的英文是“Identity”,可译为“身份”、“认同”、“身份认同”或者“同一性”,意在强调认同的实现结果。与此相关的两个单词:“Identify”强调认同行为;“Identification”强调认同过程。据Website考证,从词源上看,英文的Identity在14世纪至16世纪的法语中为Identité,源于晚期拉丁语的Identitat-,Identitas,Identidem,缩写为Idem et Idem,字面意思可以译为Same and Same。Identity一词的词根是Idem,即Same。Identity在与Sameness,Oneness相近的意义上使用,同时兼有Difference,Disagreement,Unlikeness等意义。“Identity”同时具有“同一性”与“差异性”双重涵义。
在此问题上,简金斯认为“Identity”有同一性和独特性两个含义。对此,阎嘉教授也曾指出,“Identitas”的含义受到晚期拉丁词语Essentitas (即essence本质、实体)的影响,其基本内涵与同一性有关,即与某种事物原本固有的特质、本质等有关。由此看来,Identity的基本含义应当是指:物质、实体在存在上的同一性。从事物本质辩证发展的角度观之,身份认同就与寻求并确认本质的途径、方法、过程密切相关。从哲学上看,黑格尔哲学中的‘同一性’概念被用来说明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中既包含着思维与存在的本质(Sameness或Oneness),也包含着差异;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关系。”[1]从柏拉图、海德格尔等人在对于“认同”的研究中,都可以总结出差异是认同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认同所建构的“同一性”是以差异为前提的同一性,是同一性与差异性相统一,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韩震教授致力于研究国家认同、文化认同以及民族认同问题。他认为,“所谓认同问题,就是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你归属于哪个群体的问题。”[2]王成兵博士在文章《当代认同危机的人学探索》中强调,认同危机主要是人们对于“我是谁”的困惑。时雨晴在研究文化认同时也根据群体归属的范围大小把文化认同分为国家层面的文化认同和地方群体的文化认同[3]。综上所述,阐释“认同”与Identity是在相对应和相似的意义上进行的。从中文语境中的特殊性视角来看,人总是通过某个特定的个体或者群体来体现其身份,身份总是在所难免地与具体的人相关联,这就能够凸显身份所具有的特殊性;从中文语境中的普遍性视角来看,身份又总是内蕴并超越于个体之上具有某种实体意义,同时它自身还具有某种价值普遍性。从伦理学视域来看,也可以将身份理解为一种规定性,即人自出生起就获得了“人”的身份,这是人区别于物的一种外在规定性。那么,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又是什么呢?是“伦”,或者说是“人伦”,孟子则用“教以人伦”的方式给人以伦理的规定,符合“人伦”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框架。因此,从本质上来看,人伦关系的客观要求就是身份内蕴的普遍性价值诉求。
在有关“认同”概念问题的研究中,我们发现,虽然在哲学思想中早就蕴含有关“同一性”与“差异性”的论述,但是作为一个概念使用,“认同”一词首先是由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认为“认同是精神分析已知的与另一人情感联系的最早表现形式”[4]。由此可见,弗洛伊德对认同也是通过找参照来加以界定的,即以“他者”、“另一人”为参照,并且其内涵“一个人成为或者变得像另一个人”,具体也可以说是“一个自我同化为另外一个自我”的愿望和行为。埃里克森则在弗洛伊德的理论基础上进行了更深一步的研究,并且提出了“自我认同”(Ego Identity)和“认同危机”(Identity Crisis)的概念,除此之外,埃里克森还将弗洛伊德有关儿童期心理认同、性欲认同以及对梦的认同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将认同概念从个人延展到人的一生,从宏观角度将人的生命历程分为八个时期,他还强调这其中的每一个阶段都不可忽视,并且人的生命历程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与之相适应的自我认同的特征。对此,埃里克森认为,认同危机的产生就是因为人的本性的阶段性需求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不相适应造成的。
与埃里克森的研究方向不同,泰勒则注重强调认同的方向感[5]。相比较之下,埃里克森更加关注社会环境对自我认同特别是对青少年自我认同所带来的影响。但是,在吉登斯看来,埃里克森有关“自我认同”的概念是模糊的,他在批判埃里克森的基础上,提出了对“自我认同”概念的独特理解,“自我认同(Self-Identity)是个体依据个人的经历所反思性地理解到的自我”([6], p. 275)。吉登斯将自我认同与现代性社会制度联系起来,指出自我认同“一方面由现代性制度所塑造,同时也塑造着现代性的制度本身” ([6], p. 2)。吉登斯将现代性社会所具有的反思性与自我反思关联起来,指出现代性社会中自我认同的困境以及在反思性活动中所形成的机制使个体在生活中感到迷失、焦虑和孤立无援。进而指出了消解现代性自我认同危机的方式,即在对解放政治的重大重构以及对生活政治事业的不懈追求中探寻自我认同的方式,“凭借倡导相互容忍的态度最终能够使每一个人受益的做法,使得这种解放受压迫群体的斗争也能够有助于使他人获得自由”([6], p. 270)。由此可见,吉登斯认为自我认同的研究是在社会制度的建构中才能实现的,个人可以通过追求生活政治事业以消解自我认同危机。
哈贝马斯在弗洛伊德、黑格尔和马克思有关认同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一步的研究。他试图研究出规避孤立个体的独白式存在的方法,他主张通过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交往对话建构基于主体间性的认同理论,以主体间的交往对话来解决认同危机问题。霍耐特在黑格尔、米德、马克思、哈贝马斯等学者的理论基础上,对三种主体间性的承认方式进行了深入分析,除此之外,他还探讨了个体认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三种不同形式的蔑视,并从这三种形态中寻找社会冲突的道德根源。霍耐特的承认理论不仅仅是对黑格尔早期承认理论的简单再现,而是重新建构了黑格尔承认理论中被忽视的“为承认而斗争”的思想,以及黑格尔忽视的导致社会混乱的道德力量—蔑视。人的完整性是通过三种主体间承认方式建构的:个人同一性、集体同一性、两者之间的交流、对话和互动。蔑视行为实际上破坏了人的内在完整性,也就是由于蔑视导致的个人同一性和集体同一性的瓦解。因此,霍耐特找到了一个以正义与关怀为核心的“政治伦理学”新方向。
我们从对认同问题的词源学考察到历史性追溯发现,尽管学者们在对认同的定义、划分标准、研究焦点等问题上各有特色:有些学者关注自我认同,有些学者关注群体认同,甚至关注因不被认同而引发的消极后果等。但是,通过综合整理分析对认同问题的探讨发现,学者对认同的研究都涉及到两个核心问题:个体与共体的关系和差异性与同一性的关系问题。学者们都是在不同视角、以不同方式探究个体与共体、差异性与普遍性之间如何建构同一性的问题。上述研究中有重视特殊认同研究的差异政治,也有重视普遍性权力研究的尊严政治,以及寻求两者合一的承认政治。尽管他们每个人研究的出发点、视角以及目的有所不同,但是他们共同的目标追求都是如何建构差异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同一性。
伦理学视域下的认同,摒弃了个体的“原子式”存在模式,从实体出发,以身份差异性为前提,通过身份普遍性及其现实体现–伦理实体–实体伦理精神这一道德框架建构人的完整性:即个体同一性与实体同一性、以及个体作为主体的精神同一性与作为“类本质”意义上的伦理普遍性的统一。以伦理学为视域,建构身份认同的价值诉求在于:建构人的完整性。在此,“人的完整性”包涵两个方面:其一,从单个人的意义上看,身份认同意指自我认同,人的完整性指个体不再作为单个的“原子式”个体而存在,而是作为主体而存在,个体与主体的关联性在于:当个体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实体性,并主动分享实体之价值诉求,个体就成为主体,也可以说,体现实体之普遍性价值诉求的个体即为主体,从个体到主体的路径是:个体–实体–主体;其二,从“类本质”的意义上看,人的完整性是指人的普遍性意义和价值。在这一问题上,马克思从人与自然界一体的视角,通过实践理解这种普遍性。强调人类自身与自然界的一体性。在这种意义上讲,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的完整性,以及人作为自然界成员的身份具有伦理普遍性。认同使人类意识到自身只是作为自然界中成员的身份,而不是自然界的中心或者主宰,这对于人类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正确定位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伦理基础。
3. “伦理认同”的内涵
Figure 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ethnics
图1. 人与伦的关系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认同”这一议题与政治、宗教或社会学上的认同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伦理认同与政治认同有所不同,它不是通过外部的行政强制或命令来实现的,而是基于个体的自觉和自愿,是个体自由意志的完整体现;1) 伦理认同与政治认同有着明显的不同,政治认同是通过外在行政性强制或者行政命令等手段去实现的,多数学者认为政治认同是单向度的认同,着重强调认同主体对政治的被动依附,而伦理认同则是自觉、自愿的内在认同,是主体自由意志的充分表达,是认同主体对伦理的主动表达;2) 宗教既是分化也是异化,是人们对自我认知不到位甚至再次失去自我认知所产生的意识,宗教认同就是认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失去主体性的、没有自我的。然而,伦理认同与宗教认同有所不同,它并不是宗教个体对某种权威的盲目崇拜,而是个体的“单一性”与伦理实体的“普遍性”的融合,这体现在个体与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更具体地说,是实体对个体的接受和个体对实体的构建过程;3) 伦理认同与社会学上的认同有所区别,它并不是像社会学那样深入探讨个体之间的人际交往,而是专注于个体与伦理实体间的关系研究。人际关系描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其基础建立在一个独立的个体之上;人伦关系描述的是人与伦之间的联系,也就是人与伦理实体的互动,其基础是实体。因此,伦理认同能够帮助“原子式”个体在特定的伦理实体中寻找“家的感觉”。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特色伦理认同是以“仁、义、礼、智、信”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自觉主动认同。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认识到,伦理认同实际上是人们对“伦”这一概念的接受,而“伦”则代表了一个客观存在的伦理关系框架。在这里,我们也可以采用“伦理实体”这个术语来进行阐述。所谓的“伦理实体”指的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伦理关系结构。如果采用简洁的图示,它可以被描述为如图1所示。
“从实体出发”的思维就是通过对伦理实体的认同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和“从原子式个体”出发进行考察的思维方式不同。对于“从原子式个体”出发进行考察的思维方式可以以如下简图(图2)表示:
Figure 2. Relationship among people
图2. 人与人的关系
但是,这种从“原子式”个体出发进行考察的思维方式(如图2所示),即以“单个的人”为考察对象的思维方式,它是“没有精神的”。“在考察伦理时永远有且只有两种观点可能:一种是从实体出发,另一种是原子式地进行探讨。但是,原子式地探讨是没有精神的,它只能做到简单的集合并列”[7]。从“单个的人”出发的考察方法往往是基于每个人对个人利益的理性考虑、算计以及出于理性平衡而做出的有利于自己个人的决断。所以,如果选择以“单个的人”为出发点的考察方法时,或遇到处理不同利益的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时,他们理所应当的首先将不同个体的不同利益进行权衡、选择、分析,寻找能够达到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平衡最优选择,他们的实践路径就是建构起来法律、政治等“形式上的普遍性”,这种形式上的普遍性是“没有精神的”,是外在的,是没有伦理凝聚力的,因为他们只是一种通过外在的以及强制性的契约关系建构起来的利益共同体。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形式普遍性是通过制定契约来得以实现的。然而,契约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它可以随时随地被废除,一旦契约被废除,人与人之间的形式普遍性就会随之被打破,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也会随之产生。马克思也反对将人的本质与“单个的人”联系起来,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如果将此用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点表述,就可阐释为“伦理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研究伦理时强调从社会整体性或者伦理总体性出发,强调最终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由此,考察伦理时必须“从实体出发”,只有“从实体出发”,从伦理普遍性出发的观点才蕴含伦理精神,伦理精神是使“单一性”个体与“普遍性”实体同一的伦理凝聚力。
4. “伦理认同”的特质
伦理认同是指通过伦理精神来实现对普遍性“伦”的认同,所谓伦理精神就是指通过“精神”的努力实现“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它既是共体理性,也是共体意志,是共体的“精神”[8]。伦理认同的思考起点和终点都围绕着“伦”的普遍性价值,也就是伦理的实质,并通过伦理的精神追求来深入理解伦理的整体性。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暂时概述伦理认同的核心特点为实践性和价值性。
4.1. 实践性
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进行伦理认同的研究,我们不仅应该持有一种“理论性的观点”,还应该持有一种“实践性的观点”。从理论角度出发,身份认同可以被理解为个体对身份普遍性的认知、理解和接纳。这是一个从外部到内部的过程,是外部人际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在个体内心深处的积累过程,也是个体良心的形成过程,或者可以说是良知的形成过程。在这一演变过程中,个体逐渐形成了一种身份认同的观念,这种认同体现为一种伦理上的认同。这种伦理认同的确立进一步表现为一种寻求安全感和归属感的伦理动力,而缺乏这种认同感则会导致精神世界变得更加平面化和孤独。从实践角度来看,身份认同体现了个体通过其行为所展现的伦理普世价值,这是一个从内部到外部的演变过程,也是个体从对伦理普遍性价值的良知转化为实际能力的过程。积极的身份认同可以将对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转化为增强共体团结的动力,而消极的身份认同可能导致个体因为感受到被轻视、轻蔑等不被认同的情绪而产生道德冲突。因此,身份认同的问题不只是理论上的讨论,它在实际操作中也会体现为一种行动能力,这种能力被称为认同的力量。因此,个体身份的认同过程实际上是个体良知和良能的塑造过程。
伦理认同可以理解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个体对实体伦理普遍性的接受和认同。这里值得强调的是,什么是伦理实体呢?所谓伦理实体就是指具有伦理合理性的共同体,即伦理共同体;也是指具有客观必然性的伦理关系体系。那么在这个体系之下,伦理认同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二个方面:一方面,这是一个从外部到内部的理论认知过程,是个体对实体伦理普遍性的认识、理解和接纳的过程;另一方面,这是一个从内部到外部的实践过程,也是个体在分享实体时所遵循的伦理普遍性。经历了这一系列的辩证过程后,伦理认同成功地将个体从一个自然存在的状态提升到了一个伦理存在的层次。
4.2. 价值性
伦理认同体现了个体对于人伦关系和人伦规律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为个体提供了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的文化途径,本质上是对意义世界的构建和价值认同的体现。伦理认同关注于不同文明中的多重身份或在同一文明体系内不同身份间的价值碰撞,并研究这些价值冲突如何进行价值整合。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将价值冲突中的伦理认同方式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进行深入探讨。首先,强势伦理认同。它的显著特性在于:在面对多重身份的冲突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变成了限制伦理认同的首要障碍。由于发达地区或民族与欠发达地区或民族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存在显著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或民族往往将经济和社会更为发达的地区或民族视为身份认同的价值标准,却没有进一步探究发达地区或民族的价值体系是否对其自身民族具有合理性。这种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而产生的“强势伦理认同”,在多种身份的自我确认的价值冲突中,常常表现为文化帝国主义;对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或国家而言,这种强烈的伦理认同更多地体现为对待本民族传统的虚无主义观念。由于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所触发的多元身份价值观的冲突,无疑会在多元文化环境中引发身份认同方面的伦理问题。其次,是在生态价值观的指导下形成的伦理认同。生态价值观遵循的核心原则包括:“有机性与内在联系原则、整体性原则、共生与互动原则以及具体性原则。”[9]其显著特性在于,在面对多元价值观和多元身份的伦理矛盾时,它摒弃了文化保守和文化帝国主义的观念,采用开放的价值观,在本地区和本民族的价值观与外来价值观之间进行生态对话和生态发展,以确立其自身和外来伦理价值观的生态合理性。在生态价值观的指导下,伦理认同需要克服两种错误的价值观念:一是以本民族的价值观念为准绳,排斥所有外来的价值观念;二是将本民族的文化精粹与外来价值的糟粕进行比较,以塑造本民族的“精英文化”身份;或者完全采纳外部的价值观,以此来质疑我们民族的文化和价值观的合理性。在生态价值观的指导下,身份认同是在开放与冲突的多元价值和多重身份的交汇中形成的,它将个体的单一身份和其价值导向视为人类文明整体要素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个体身份的单一性和普遍性之间的生态融合。身份的“单一性”揭示了身份的独特性,而其普遍性则揭示了不同身份间的共性、实体性和公共本质。基于生态价值观的身份认同并不是追求个体的自我完善和伦理价值的自我实现,而是通过伦理认同,实现“身份”的“单一性”和“普遍性”之间的伦理生态整合。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认同研究”(20ZXB00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时代青年文化自信研究”(2020SJA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