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睡眠是一种生物体的自然休息状态,能够帮助人们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并切换大脑的工作模式,以确保大脑的正常运转,具备特定的、不可替代的身心恢复功能。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长期处于睡眠不足状态的人群在扩大。据《2019睡眠状况洞察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将近有35%的90后和48%的95后都习惯于过了0点才入睡,84%的人在睡觉前的主要活动就是刷智能手机。国内学者针对大学生群体展开调查研究,发现数智时代背景下由于电子设备的便捷、社交媒体的丰富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各种各样的因素,上床已经不等同于睡觉。蜗牛睡眠发布的《2020中国互联网用户白皮书》涵盖了超过6000万用户生成的6.7亿份报告,其中80%的人晚上十点后才入睡,39%的人0点后才入睡,多数人均存在不健康的作息制度。
早期睡眠研究主要关注睡眠不足引起的认知功能损伤。随后,研究者们也关注可能导致的社会性功能受损,如工作效率降低、学业表现不佳等情况(Curcio et al., 2006; Ming et al., 2011),还有研究者通过meta分析方法研究医学生睡眠情况与焦虑、抑郁的相关性(黄闻等,2023),并开始考察睡眠不足对复杂的社会情绪和心理行为的影响,比如共情、亲社会行为和攻击行为等(杜伟等,2020)。在公共卫生领域,睡眠逐渐在临床研究和实践中受到重视,研究发现,睡眠不足会对生理功能产生影响,可能导致肥胖、糖尿病和死亡风险的增加(Fernandez-Mendoza et al., 2016; Roane & Taylor, 2008; Strine & Chapman, 2005),还有研究者通过临床研究发现,睡眠的时间、质量和慢性病风险关系密切(邱俊强等,2019)。
多年来,睡眠健康知识的不断普及,加上2017年诺贝尔奖授勋研究关于“生物钟”的研究,尤其是更频繁关注网络信息的青年群体均已或多或少地了解到熬夜的严重危害,但依然有不少人选择熬夜,并且已形成了习惯。《2019中国熬夜晚睡年轻人白皮书》的统计数据也给予了相应的佐证。较多学者称其为“睡眠拖延”,特指个体预先设定的时间睡觉,却由于自身的拖延而导致了睡眠时间的延后。荷兰乌得勒支大学的Floor Kroese的研究发现,上床时间拖延与一般拖延和自我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具有上床时间拖延行为的个体,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能表现出拖延倾向,同时自我控制能力低下者更容易产生这类拖延行为。因此,晚睡拖延不仅在生理层面导致个体健康水平的下降,也使其蒙受焦虑、自责、自卑等负面情绪的困扰(许晏菁,2017),这些都给个体的日常活动造成了消极影响,从整体上看,不利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步。
在睡眠拖延的理论研究方面,以往研究者主要从心理补偿和情绪调节两方面展开探索。早期有研究提出“失补偿假说”,认为青少年的网络成瘾行为是对个体的社会支持低、家庭功能不良、自信心不足等的补偿表现(高文斌,陈祉妍,2006)。还有研究者提出补偿性网络使用理论,认为个体当下的负面生活状况会激发人们以上网来缓解消极情绪,即个体希望对自己进行补偿(Kardefelt-Winther, 2014)。近年来,不少研究者对职业群体展开睡眠拖延探索,有研究发现,企业员工通过占据晚上睡眠时间完成个人的意愿活动,甚至导致过度补偿(祝传清,2013;严思漫,2021)。早期还有研究者指出,睡眠拖延作为拖延行为中的一种,也可以用情绪调节理论进行解释,即人们试图以其他方面的自我控制为代价来调节自己的负性情绪(Tice et al., 2001)。在睡眠拖延的干预方面,自我调节资源模型(SRRM)研究认为,情绪可以增强自我调节能力,使个体有更多的健康促进行为,以减少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如睡眠拖延(Sirois et al., 2019)的研究发现,正念干预能够有效减少IT技术型员工的睡眠拖延(严傲雪,2023),还有研究对睡前拖延影响大学生手机依赖行为进行了探索(姚琪琪,2023)。
总之,大学生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储备性力量,是社会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之一,因此,探索大学生睡眠拖延行为具备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将针对大学生睡眠拖延现状,通过访谈法展开质性研究,以便深度剖析深层次原因,以便获得睡眠拖延的成因,并探索相应的辅导干预措施。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在河南省和浙江省的两所高校,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通过问卷初筛分别选取36名被试。其中,男生19人,占52.8%,女性17人,占47.2%;被调查学生年龄分布在18~25岁之间,本科生20人,占55.6%,硕士生及以上16人,占44.4%。
2.2. 资料收集
主要以访谈法收集资料,具体过程包括三个方面。
1) 编制初筛问卷。通过文献法、观察法,初步界定睡眠拖延的概念,对其种类、程度加以划分,在此基础上编制睡眠拖延访谈初筛问卷。筛选具有晚睡拖延情况的被试,并了解被访谈者的晚睡拖延的具体情况。
2) 形成访谈提纲。采用半结构式提问方式,通过预备性访谈,确定正式访谈的范围、内容和访谈方法。访谈内容主要包括受访者的基本信息、睡眠拖延情况、导致睡眠拖延的因素及对睡眠拖延的看法。
3) 实施正式访谈。共进行了36次的个人访谈,其中,以当面形式进行18位浙江省高校学生的访谈,而18位河南省高校学生则采用电话远程访谈的形式进行,平均访谈时间为40分钟。研究者向受访学生说明研究目的、确定访谈的保密性,提出录音需求。在获得受访者许可后,开始访谈并录音。访谈结束后,留下受访者的联系电话以备核实。本研究对访谈资料进行录音转录和文字整理。本次研究共获得36万字的访谈文本资料。此后,邀请了心理学、教育学和睡眠专家组成专家辅导小组,编制完成应对睡眠问题的辅导干预策略,从而完成访谈研究的全过程。
2.3. 资料分析
采用扎根理论进行访谈材料的编码。本研究将整体的文字材料进行三级编码:一级编码(开放式编码),逐字阅读访谈资料,将能够独立表达睡眠拖延成因的词语、句子、段落,分为意义单元来贴标签,标签名称来自被访者所述的词、句或句意的概括,将具有相同或相近意义的标签归纳为同一类,并概括其含义,予以命名,继而将概念范畴化,再将范畴类属化,根据属性划分为维度,进行整理。按照这些编码要求对每一个案的材料完成编码束后,将编码结果反馈给每位专家,并邀请部分被访谈者进行核实和确认,直至双方在理解和表达上达成一致。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二级编码将研究提取的概念与文献已有的概念进行比较,如有不一致的概念内涵,则继续补充原始材料,直至不再出现新类属,最终形成访谈内容的类属归类。在三级编码(选择性编码)中,选择“核心类属”将其他类属串联起来,构建成故事线,完成访谈资料的编码过程。
3. 访谈结果与分析
3.1. 晚睡拖延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大学生晚睡拖延影响因素访谈资料进行分析,共形成93个节点,16个概念,4个范畴,2个类属。依据访谈情况,本研究首先将大学生睡眠拖延的构成因素总结为个人因素、外在因素两大方面构成,个人因素内包括主观的个人因素(对入睡过程的排斥、正面情绪、负面情绪、心态良好、追求刺激)、客观的个人因素(日间拖延、睡眠习惯、饮食运动)两方面内容。外在因素包括限制早睡因素(社交需求、环境限制、学习任务)、助推晚睡因素(外界诱惑、社交动机、环境助推、特殊事件、作息时间灵活)两方面内容。
3.1.1. 个人因素
个人因素指受个体主客观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其特征是由于晚睡拖延个体本身的特征性因素,由内而外地指向晚睡拖延行为。它对于晚睡拖延行为起着主导作用。其中又包括主观的个人因素和客观的个人因素。
1) 主观的个人因素
主观的个人因素指更多因个体情绪、人格导致晚睡拖延的因素,对睡眠拖延行为具有心理方面的直接关系,包含对入睡排斥、正面情绪、负面情绪、心态良好和完美主义等五方面内容。
对厌恶刺激的规避是拖延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王丽荣,刘晓明,2021),“对入睡过程的排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个体的睡眠拖延倾向。值得注意的是,入睡过程并不仅仅代表上床闭眼等待大脑进入医学睡眠状态的过程,包括了个体准备上床前必须要完成的日常活动。这两方面共同构成了整个入睡过程,受访者认为,这些因素足以成为晚睡拖延者不小的“厌恶刺激源”。首先,在上床前的准备活动中,对于卸妆、洗漱过程的厌恶是主要因素,尤其在寒冷的冬天,洗澡,甚至脱衣都成为一个难题,更不想“一下就钻到冰冰凉的被窝里”。这些受访者将它们总结为“懒得上床”;另一方面,即对闭眼后等待睡眠的过程的厌恶。这一厌恶主要来源于个体以往的失眠经历,即“硬是睡不着”的过程是痛苦的。而部分受访者也认为“对尴尬往事的幻想或许在潜意识里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通过睡前进行转移注意力的活动(如看书、听音乐等)来进行辅助睡眠,甚至“累到不知不觉时睡着”能够有效地规避这一厌恶刺激。目前,网上冲浪带给了个体大量的新鲜、有趣的认知刺激,绝大多数睡眠拖延者都会选择睡前使用电子设备,这是导致了晚睡拖延行为的主要原因。而这些行动又会刺激大脑的活动,进而使入睡变得更加困难,久而久之便延缓了个体的生物钟,使晚睡成为了一种习惯。
“正面情绪”为晚睡拖延者提供了晚睡的“理由”。例如,晚睡拖延者会以“今天心情好,给自己放个假”为由,在睡前进行更多的趣味活动,其中包括玩手机、线下活动等。由于“不遵守规则”的行为能够获得追求刺激的快感,个体通常希望延长自己的快乐情绪。因此。这种现象可以解释为“通过逾矩的快感来强化当日的愉悦”。另外,还存在以“自我奖赏”为由而强化晚睡拖延倾向的情况。例如“白天把手头的事情都做完了”、“今天很努力”、“考完试了”等,甚至“最近一段时间早睡了”之类的原因都可能产生晚睡拖延倾向,这些都可以阐释为对自我的肯定。
“负面情绪”同样为晚睡拖延者提供了晚睡的“理由”,但与“正面情绪”的理由是相对立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报复性熬夜”。报复性熬夜具有“心理补偿”的特点,这是一种防御性机制,当人们白天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工作和处理人际关系时,需要通过占用晚上时间做自己愿意完成的活动,以弥补自己对时间“错失”的遗憾。被访问者认为,“只有晚上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以对内或对外表达对日常生活的不满。除此之外,当日承受的某些委屈性、遇到的不幸事件等,也会加剧晚睡拖延行为。
“心态良好”指针对晚睡对身心造成的影响因素,亦表现为对晚睡拖延行为的自我接纳的心态。在谈及“您为何允许自己晚睡”时,有三位受访者认为,“自己还年轻,熬得住”,且“做好了能够承担不太严重的代价”;而两位受访者表示,自己可以预知熬夜的灾难性后果的发生(如猝死),并在此之前坚持早睡早起;而一位受访者表示,只要能够睡够8小时就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的损害。另外,“顺其自然”的心态也构成了晚睡拖延的心理成因,包括但不限于“年纪大了自然就早睡早起了”等,且有一位秉持“宿命论”思想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这个阶段活该晚睡,这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自己想早睡却早睡不了……”。
“完美主义”是个体睡眠拖延行为产生与加剧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一项关于完美主义与学业拖延的研究认为,个体行为的大量研究表明,完美主义与拖延密切相关。拖延是推迟完成必须要完成的目标和任务的倾向。而且社会决定的完美主义与学业拖延呈正相关(张瑞,2017)。睡眠拖延者倾向于选择两种“极端”情况:要么获得8小时充足高效的睡眠,抑或“毁掉今晚的睡眠,明天再开始”。这里,有四位被访谈者均表示自己会在理想睡眠时间后持续进行沉浸式活动,且一段时间内“早睡”的欲望会随着熬夜时间的增加减小。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晚睡拖延者对“整点”时间的执着。一位受访者分享道:“睡前玩手机的时候,我都会看时间,比如现在是11点16分,那会让自己11点30分睡觉。第二次看手机发现已经到了11点32分了,又把睡觉时间定为11点45分……不知不觉就到了1、2点钟”。当我们向被访谈者提及这一情况后,四位受访者均表示自己存在对整点时间的执着。
2) 客观的个人因素
客观的个人因素指与个体情绪、人格关系较少,而是物质或其他导致晚睡拖延的因素。构成的个体睡眠拖延的重要原因包含日间拖延、睡眠习惯、饮食运动三方面内容。
“日间拖延”强调了因工作时间段内对工作、生活及学习任务的拖延导致晚睡拖延、睡眠时间减少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素表现为外界强制性因素导致睡眠时间缩短,而非个体主动选择晚睡。根据访谈资料的分析,我们坚持将其纳入导致晚睡拖延的个人影响因素。因为晚睡拖延者已经接纳了晚睡的情况,故将本应白天完成的任务故意延至晚上完成。其拖延的前提是“大不了今天晚睡”的心态,而非“工作多到白天实在做不完”。一位受访者承认,有时白天一小时完成的任务,也要拖到晚上11点才开始做,故导致了晚睡。
“睡眠习惯”指个体长久以来形成的稳定的作息时间习惯,这一部分来自生理层面的“生物钟”,以加深对入睡过程的排斥;另一方面来自个体心理层面对习惯性睡眠时间的认同。对于晚睡拖延者而言,长期的晚睡已导致个体习惯性睡眠时间的改变,同时在心理上也会使睡眠时间延后,且更加允许自己“再玩一会”。对于中午起床的“夜猫子”而言,睡前进行沉浸式活动的习惯也属于这一范畴。
“运动睡眠”往往偏向生物学因素。受访者认为,导致当夜不想早睡的重要原因还包括前一天是否按时睡觉、当天是否早起、午睡是否严重超时,以及当天运动状况等等。睡眠拖延者认为,自己会处于健康角度考虑当天的精神状态,判断自己能否继续承担晚睡对身体的损害,决定自己当晚是否“值得”早睡。另外,个体当天主观运动量较高时,个体也会倾向于选择早睡。
3.1.2. 外在因素
外在因素指个体因外界环境因素导致当夜或近期晚睡拖延的因素。相较于个人因素,其特征是先从环境角度出发,通过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进而指向晚睡拖延行为本身。它更多地对晚睡拖延行为起促进作用。根据其作用方向性的不同,我们从晚睡拖延者的主观判断角度出发,将它们划分为限制早睡的因素和助推晚睡的因素两大类。
1) 限制早睡的因素
从晚睡拖延者主观层面来看,很多外界因素在阻碍、限制其早睡行为的产生方面发挥作用。这包括社交需求、工作学习任务两个因素。为了严格避免因不可抗力而被动晚睡(如接近截至日期的工作任务、十分吵闹的休息环境等)的因素,此处的因素均为个体可控且相对容易改变的因素。这里的“社交需求”指个体主观上觉得需要参与的社交活动,其性质更倾向于被动社交。例如来自异性伴侣或朋友的社交需求,朋友的聚会、网络游戏邀请等,导致晚睡拖延者主动牺牲睡眠时间来参与这些社交。即使是个体未来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较多或较难的“工作学习任务”也会限制个体早睡行为的产生。一位受访者表示,自己会因为“学习压力过大”而倾向于逃避第二天的工作,并通过晚睡的行为使自己第二天“睡个好觉”。同时,另一位受访者也提出,自己只有晚上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因而更倾向于将夜间的时间留给难度较大的任务。
2) 助推晚睡的因素
在外界环境中,诸多因素会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让晚睡拖延者更加倾向于选择晚睡。包括电子设备、作息时间、社交动机、环境助推、特殊事件这五方面原因:
“电子设备”指因晚睡拖延者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沉迷,导致晚睡行为的产生。四位受访者表示,手机是导致自己晚睡拖延的“罪魁祸首”。睡眠拖延者睡前通过智能手机进行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刷微博、刷知乎、刷短视频、玩游戏等,同样存在通过电脑和手机观看电视连续剧的睡眠拖延者。一位被试给大家分享,当睡眠环境不方便使用网络时,会下载休闲单机游戏来尽可能地拖延睡眠时间。
“作息时间灵活”也成为被访者们认为是导致自己晚睡的重要原因之一。换句话说,自己有晚睡拖延的习惯,这是由于个体必要的工作学习等活动时间允许自己晚起,进而即使晚睡,也要保证足够长的睡眠时间。相反,若第二天需要早期或有特殊活动,则个体更加倾向于早睡以保证自己精力充沛。
“社交动机”区别于社交需求,指睡眠拖延者十分愿意或期望参加的社交活动,除了希望与朋友一起进行游戏活动之外,这种社交活动也见于单身或刚确定恋爱关系的晚睡拖延者。换句话说,如果有类似的社交活动,睡眠拖延者希望牺牲睡眠时间来换取社交体验。
“环境助推”影响睡眠拖延者自发地产生睡眠拖延行为。在睡眠环境并不会干扰睡眠的前提下,若寝室中有晚睡习惯的人,即使不与晚睡者发生任何互动,由于从众效应,晚睡拖延者也会主动自发地延长睡眠时间;除睡眠环境外,个体所处的人际环境也会对睡眠拖延行为产生影响。例如,一位受访者表示若在家中休息,由于父母在身边的缘故,就算夜间使用电子设备未被父母察觉,自己也会不自觉地选择早睡;而在学校中,没有了父母的约束,则会睡得很晚。
“特殊事件”代表了那些当日或近几日发生的、对个体情绪上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这种影响既包括正面影响,也包括负面影响。而这些事件则成为睡眠拖延者选择晚睡的“理由”。访谈资料表明,无论是过生日、跨年活动、考试结束、放假或周末等正向事件,或者考试落榜、临近开学或返工、甚至灾难性事件等,均会在较大程度上增加个体晚睡的倾向。
3.2. 晚睡拖延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的形成
通过前述研究,形成了由2个维度,4个子维度构成了大学生晚睡拖延行为的影响因模型。调查结果表明,在大学生心目中,晚睡拖延行为的产生,既包含了个体因素(主观、客观的个人因素),也包含了外部因素(限制早睡、助推晚睡行为产生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观的个人因素,指因个体情绪、人格、性格特征所导致晚睡拖延行为产生的主观的个人因素,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客观的个人因素,指个体内为应对环境变换而产生的反应所构成的因素。一般受外界影响较大。这二方面构成了晚睡拖延行为产生的过程中起到主导性的作用因素。这是外界环境中对个体早睡行为或早睡欲望产生阻碍的因素。促进晚睡是外界环境中促进晚睡拖延者产生晚睡行为及晚睡意愿的因素,二者在不同方向上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对晚睡拖延行为的产生起到辅助作用。
Figure 1. Model of influencing factors in the generation of late sleep procrastination behavior
图1. 晚睡拖延行为产生的影响因素模型
通过归纳,将睡眠成因划分为个人因素和外界因素。个人因素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这里的客观因素还是从个人因素出发的。而外在因素中限制早睡的因素和助推晚睡道德因素,更多地强调的是客观环境导致的环境因素。这样,就奠定了大学生睡眠拖延行为影响因素的理论基本框架(图1)。根据扎根理论编码范式进行选择性编码后,针对晚睡拖延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形成了由15个范畴构成的影响因素模型。
3.3. 晚睡拖延行为的现实情境叙事分析举例
采用现实情境叙事方式,构建完整的睡眠拖延行为产生的情境,以“对入睡过程的排斥”为起点,与其他范畴串联起来,构建故事线。
材料示例:小李是一名大学生,有较为严重的晚睡拖延现象,已成为了一种习惯(睡眠习惯)。每当小李想到即将上床睡觉,她就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抵触情绪(对入睡过程的排斥)。尤其是在冬天,卸妆、洗漱对他而言简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愿面对那冰冷的水和繁琐的睡前准备,甚至前往宿舍上铺的冰凉的扶梯也会成为她不想上床的阻力。同时,她也十分排斥躺在床上却无法入眠的煎熬,宁可玩手机“累到睡着”,也不愿面对那种“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感觉。她当然知道傍晚跑步会促进睡眠,但用她的话来说,她“懒得动”(运动睡眠)。
针对这一现象,小李尝试着养成早睡习惯。为此,她做了很多努力,如睡前将手机置于较远的位置,不将它带上床铺。某天,小李完成了一项花费数天努力的重要任务而心情愉悦(正面情绪),为了“奖励”自己,便“破例”在睡前玩起了手机;某天,她受了委屈,睡前思前想后,心烦意乱(负面情绪),便借由手机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又在某天,由于一直以来的拖延习惯,导致自己白天任务没有完成,需要熬夜补救(工作学习任务,日间拖延)……如此种种,使小李不断“破戒”,使之前养成早睡习惯的努力付之东流。
在同学们眼中,小李面对熬夜的现状,总是保持着乐观和顺其自然的心态(心态良好)。她常常笑着说:“我还年轻,熬得住。”即使知道晚睡对身体不好,她也总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够承担晚睡的后果。此外,她经常会为了等到某个“整点”时间才肯上床(完美主义),于是,本来计划11:00上床的她,发现时钟变成了11:03,便将上床时间推迟到11:30。一来二去,便到了深夜。
除了个人因素外,小李的晚睡拖延行为也受到了一些外界环境的影响。比如,如果她知道第二天没有早课或者工作任务相对轻松(作息时间灵活),她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晚睡。此外,她的室友也有熬夜习惯,她就会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而跟着晚睡(环境助推)。有时,室友向她发出“一起打游戏”的盛情难却(电子设备,社交需求),有时,新认识的异性朋友也会跟她聊到深夜(社交动机)。为此,她不得不选择牺牲睡眠时间来参与这些社交活动……
通过上述经典案例分析来说明本研究获得的成果,特别是初步尝试心理辅导干预策略,来克服晚睡拖延行为的现实情境叙事分析和辅导策略。
4. 讨论:心理辅导干预方法
根据前述的研究结果,可以获得心理辅导干预的如下策略。
4.1. 晚睡拖延行为产生的主导因素与助推因素
睡眠拖延行为属于个体主动拖延行为范畴,是个体自发产生的行为意愿(韩静,张雯,2011)。因此,我们认为,个体因素是睡眠拖延行为中的主导因素,而外界因素即使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个体晚睡拖延行为,究其性质而言,也是从外界环境出发,通过与个体的交互作用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来产生相应的动机或意愿,进而导致晚睡拖延行为的产生。因此,剖析“个体因素”这一主导因素范畴下主观与客观的交互作用,与个体情绪、人格等主观感受相关的因素对晚睡拖延行为会产生更具决定性作用。因此,若将长期晚睡拖延者晚睡行为产生的因素比作一棵树,外界环境助推因素则是较为明显且客观的枝叶,对晚睡行为产生起到根源性、主导性作用的个人因素,尤其是主观的个人因素则是它的根。为此,第一个干预策略则是抓住个体自身认知因素作为改变晚睡拖延行为的关键,以此作为心理辅导干预的突破口。
4.2. 不同认知风格个体受环境影响的差异分析
本研究将客观因素分为限制早睡行为的因素和助推晚睡的因素,7项子因素中有3项与个体所在社交环境高度相关,分别是“社交需求”、“社交动机”与“环境助推”。因其对晚睡拖延行为本身的影响需以个体主观认知为中介,不同认知风格形象下,个体在认知、记忆、思考、处理问题及做出决策方面,都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胡琰,何培芬,2014)。故不同认知风格的个体受上述环境因素影响的结果可能不同。研究发现,场独立(field independence)者把个体较多依赖自己内部的参照,不易受外来因素影响和干扰,独立对事物做出判断;而场依存(field dependence)者较多地依赖自己所处的周围环境的外在参照,在环境的刺激交往中定义知识、信息(荀步章,2017)。基于上述研究,笔者认为,对于场独立型认知风格的个体相比,场依存性个体受环境助推影响要更大一些。为此,第二个干预策略则是抓住场依存性这一环境助推影响因素,尽量以大学生所处环境因素的分析,确定哪些外部因素的改变可以助推个体晚睡行为的改变,以此作为心理辅导干预的另一个突破口。
4.3. 智能手机对晚睡拖延行为产生助推作用分析
睡眠拖延行为属于个体主动拖延行为范畴,是个体自发产生的行为意愿(韩静,张雯,2011)。因此,我们认为,个体因素是睡眠拖延行为中的主导因素,而外界因素即使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个体晚睡拖延行为,究其性质而言,也是从外界环境出发,通过与个体的交互作用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来产生相应的动机或意愿,进而导致晚睡拖延行为的产生。因此,剖析“个体因素”这一主导因素范畴下主观与客观的交互作用,与个体情绪、人格等主观感受相关的因素对晚睡拖延行为产生会产生更具决定性作用。因此,若将长期晚睡拖延者晚睡行为产生的因素比作一棵树,外界环境助推因素则是较为明显且客观的枝叶,对晚睡行为产生起到根源性、主导性作用的个人因素,尤其是主观的个人因素则是它的根。为此,第一个干预策略则是抓住个体自身认知因素作为改变晚睡拖延行为的关键,以此作为心理辅导干预的突破口。
4.4. 对“作息时间灵活”因素的重新审视
“作息时间灵活”是本文中较有争议的一项内容。通过文献检索不难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上班族依然会牺牲睡眠时长而拖延睡眠时间,且在大学生群体内,第二天上午有课的个体也存在睡眠拖延的人群。可以认为,首先,作为晚睡拖延行为的助推因素,其本身不具备直接导致睡眠拖延行为产生的性质,仅能通过个体主观认知加工后,对个体主观能动性产生影响;其次,从晚睡拖延者主观视角来看,“作息时间灵活”这一因素除了起到环境支持作用外,也需要个体从心理上认可、从而促进对晚睡的良好心态的产生;再次,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拥有“作息时间灵活”这一特征的个体数量较多,如何限制作息时间灵活性依然是克服晚睡拖延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此,第四个干预策略则是在作息时间灵活方面,在大学生学校生活中展开讨论,寻找出“作息时间灵活”的范围,让行为者自身认可哪些时段的作息时间是不能灵活的,需要执行宿舍或家庭生活的制度,以便从客观环境上形成对于个人行为的制约。而作为学校或班级也应当规定一些行为约束制度,来保证大学生的充分休息。
5.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第一,根据本研究结果,初步构建了大学生的睡眠拖延行为影响因素模型,首先包含了个体情绪、人格、性格特征所导致晚睡拖延行为的个人因素,和个体内在应对环境变换而产生的反应所构成的因素;还包含了外部因素,即外界环境中对个体早睡行为或早睡欲望产生阻碍的因素,促进晚睡的因素即外界环境中促进晚睡拖延者产生晚睡行为及晚睡意愿的因素。
第二,在晚睡拖延行为产生的影响因素中,个人因素在晚睡拖延行为产生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而外界因素在不同方向上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对晚睡拖延行为的产生起到辅助作用。
第三,根据本研究结果,现提出了心理干预的辅导策略,首先抓住个体自身认知因素作为改变晚睡拖延行为的突破口;其次,抓住场依存性这一环境助推影响因素,确定哪些外部因素改变可以助推个体晚睡行为的改变;再次,在大学生智能手机使用方面,通过人性和谐的平等讨论,让大学生明确个人行为准则,控制在关键时段的智能手机使用方法;还有,在作息时间灵活方面,寻找出“作息时间灵活”的范围,从客观环境上形成对于个人行为的制约。而作为学校或班级也应当规定行为约束制度,来促进大学生的充分休息。
基金项目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兴(交叉)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1XXJC04ZD);温州大学校级项目(项目编号:RH2206022)。
NOTES
*共一作者。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