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是国家重点推进的战略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在此政策背景下,将区域民俗文化与现代旅游开发相结合,不仅有助于实现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还有助于民族文化的弘扬和传承。
旺苍县作为广元市下辖的一个县,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其“中国红军城”不仅是红四方面军总部所在地,也是川陕苏区众多党政军主要领导机关遗址的集中地,拥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与此同时,旺苍县的民俗文化也独具特色。根据县志的记载,旺苍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旺苍端公戏”“正月十六登高活动”“旺苍农村婚嫁习俗”等。这些民俗文化在新的文旅融合背景下,如何与红色旅游相结合,从而形成新的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本文将聚焦旺苍县志中的民俗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服饰、宗教(社团)和岁时节日民俗,分析这些文化元素的历史传承和演变,并探讨其在“中国红军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策略。通过将民俗文化与红色旅游资源相结合,为“中国红军城”的旅游开发提供新的视角,促进地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动旺苍红色旅游业的发展。
2. 文献综述
2.1. 文旅融合中的民俗文化研究综述
文旅融合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以“文旅融合与民俗文化”为标题在百链云数据平台搜索,搜索结果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以陈黎(2021)《文旅融合背景下民俗文化旅游研究》[1]为代表,主要从文旅融合与民俗文化总体出发,概述民俗文化与旅游的关系,阐述文旅融合背景下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路径。第二类以蒋玉华,周珂(2021)《文旅融合视角下呼伦贝尔民俗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路径研究》[2]为代表,以民族地区、特色民俗地区的民俗文化为研究对象,分析区域内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中的存在问题,提出该区域内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的思路和对策。第三类以于云霞、梁全芳、梁泓(2023)《地方民俗文化和区域旅游模式融合的策略研究》[3]为代表,从民俗文化融入区域旅游发展的必要性、现状、特色旅游模式构建策略等方面探讨了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融合策略。这三类中人们对区域特色民俗与旅游融合最为关注。
2.2. 文旅融合中的旺苍民俗文化研究综述
旺苍作为红色旅游大县,旺苍红色旅游的产业融合问题受到人们关注。林莉(2013)《混合模式红色旅游助推革命老区发展浅谈——以旺苍红军城为例》[4]提出“四化互动”助推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其中“黄色文化”要求开发本土化旅游资源。张熙凤、向伟(2021)《革命老区产业融合发展路径探析——以旺苍县为例》[5]提出以旺苍县的红色资源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以上论文对旺苍县的本土文化、以及文化创意具体是什么未做说明,对旺苍民俗文化开发与应用也未提及。
综上所述,区域民俗文化的文旅融合研究是近年来的新趋势,而旺苍县域的民俗文化资源挖掘与旺苍旅游的融合研究未被探讨。
3. 旺苍县志民俗文化旅游价值挖掘
3.1. 旺苍县志简介
《旺苍县志》作为记录旺苍历史、地情和民生的重要资料,不仅展示了旺苍近百年来的社会变迁,也为深入研究旺苍地域文化提供了详实的历史依据。通过县志,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旺苍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轨迹,这为后续研究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旺苍县志》经过两轮编修,内容上有些不同,下面详细说明。
3.1.1. 县志编纂与第一轮修志
修志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的体现。《旺苍县志》的编修始于1982年11月20日,这次修志覆盖了1911年至1985年的时间范围,即第一轮《旺苍县志》[6]。此前有关旺苍的历史记载主要来自《昭化县志》《四川保宁府广元县志》和《重修广元县志》。此次修志采用以“志”为主的体裁,结合记、传、图、表、录、考等形式,全面反映县情。全书共25篇,外加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共28部分,内容丰富,接近百万字。涵盖了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农业、医疗、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内容。第一轮修志中的“社会风土篇”详细介绍了县域内的宗教社团、衣食住行、民俗风尚、方言谚语等内容,是研究旺苍民俗文化的重要资料。
3.1.2. 第二轮修志与续志内容
2001年12月2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以川办函[2001] 292号文将旺苍县列为全省23个续志工作试点县之一,《旺苍县志1986~2005》(下文简称续志) [7]的编写工作随即展开。续志于2007年底完成,定稿为27篇、94章、337节,超过110万字。续志在保持第一轮修志体例的基础上,新增了“旅游”章节,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细化。例如,第一轮中的“党派、政协、群团篇”在续志中被分为“政协旺苍县委员会和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两章。“社会风土篇”则细化为“宗族宗教”和“民俗风尚新语汇”两节。整体上,续志不仅延续了第一轮县志的结构,还对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2. 旺苍县志所载民俗风土
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旺苍县志中的民俗文化,特别是服饰、宗教(社团)和岁时节日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红军城”的民俗文化文旅价值开发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3.2.1. 服饰民俗
服饰民俗是一个地区民族个性的外在体现,它记录了该地区的环境、历史和信仰等方面的信息。服饰民俗是物质民俗中的一部分。在《旺苍县志》(第一轮)中的社会风土篇详细记载了“衣食住行”,续志中的社会风土篇则记载了“日常生活”一节,总结了1911~2005年间旺苍的物质民俗,其中服饰民俗最具特色。
Table 1. The folk-dress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11 to 2005
表1. 1911~2005年旺苍县志中的服饰民俗
服饰 |
1911~1923 |
富绅 |
大襟长衫、对襟马褂、绵滚衫、棉领军架、大襟长袄、扎腰便裤、夹裤、棉裤、套裤、皮裤、布帕、瓜皮帽、毡帽、草帽、纱帽、包花鞋、圆口鞋、抱鸡母棉鞋、深统厚底钉鞋 |
贫男 |
汗褂、粗布长衫、草鞋、布鞋、棕袜 |
妇女 |
满大襟加滚边中长衫、短衫、花围裙、长裤、布帕、丝帕、胡绉帕、抹额、圆口布鞋、绣花鞋 |
儿童 |
凉帽、斑鸠帽、兔耳帽、风帽 |
1924~1955 |
绅士老爷 |
绸缎长衫、马褂、瓜皮帽 |
上层男士 |
西装、礼帽、皮鞋、马靴 |
上层女士 |
旗袍、丝光袜子、皮鞋 |
青年妇女 |
大襟短衫、大袄、提篼鞋、线袜 |
一般群众 |
补疤重叠的粗布汗衫、长衫 |
中小学生 |
学生服、童军装、芝麻泥制服、船型帽、遮阳帽 |
1956~1980 |
男 |
中山装、列宁服、长短大衣、绒衣、毛衣、春秋衫、西式下装、背带裤、布帽、呢帽、海虎绒帽 |
女 |
大襟短衫、大翻领、小翻领、连衣裙、长短大衣、绒衣、毛衣、春秋衫、西式下装、缩包裤、短裙 |
1980~1985 |
青年男女 |
西装、卡克服、运动服、太空服、绒衣、毛线衣、羊毛衫、皮衣、长短大衣、风雨衣、牛仔裤、喇叭裤、统裤、马裤、窄脚裤、宽脚裤、健美裤、长裙、短裙、布鞋、胶鞋、皮鞋、人造革鞋、旅游鞋、运动鞋、保暖鞋、水靴、凉鞋、拖鞋,妇女穿高跟、半高跟鞋、尼龙袜、丝袜(政法财税工商等统一着装) |
中老年人 |
戴毛料制干部帽、鸭舌帽、冬天戴海虎绒帽、兽皮帽、围长围巾 |
1985~90年代中期 |
城镇男士 |
中山装、军干装、西装、风衣、衬衣、短袖针织衫、雪花呢长、短大衣、大头鞋、方头鞋、甩尖鞋 |
城镇女士 |
牛仔服、蝙蝠衫、短袖、衬衣、连衣裙、高跟鞋、高底鞋、长丝裙、羊毛袜裤 |
农村 |
中山装、青年装、军服、超襟衫 |
20世纪90年代中期 |
城镇男士 |
西装、休闲装 |
城镇女士 |
高腰衣、高腰紧身裤、中长裤、短裤健美裤牛仔裤 |
20世纪90年代末期后 |
男士 |
西装、休闲装、卡克衫、t恤衫、牛仔裤、直筒裤、休闲裤休闲鞋、旅游鞋、纯棉袜、纯毛袜 |
女士 |
无袖宽松连衣裙、旗袍、吊带裙、吊带衫、吊带背心、露背装、低胸装、紧身长短裤 |
从上表可以看出,旺苍县志记录了旺苍人从1911年到2005年的服饰变化,服饰内容丰富,男女老少各有特点。通过服饰的变化,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旺苍民俗特点:
社会贫富差距大:在1911至1923年间,富绅和贫民男士的服饰差异明显。富绅的服饰包括“大襟长衫、对襟马褂、棉滚衫”等(见表1),而贫民男士则主要穿着“汗褂、粗布长衫”(见表1)。这种贫富差距也反映在1924~1955年间,绅士老爷穿“绸缎长衫、马褂”(见表1),而一般群众穿“补疤重叠的粗布汗衫、长衫”等(见表1)。
女性意识先进、开放:1911~2005年期间,无论是上层女士还是普通女性,都展现出与时俱进、思想开放的特征。例如,1924~1955年间上层妇女穿“旗袍、丝光袜子、皮鞋”(见表1),体现出女性文化意识的提升;1985~2005年间女性穿着更加包容和接纳,例如,女性穿“太空服、羊毛衫、牛仔裤”等(见表1)。
儿童服饰寓意深厚:儿童服饰反映了旺苍人民幸福和谐的家庭生活,以及对子孙后代的福寿祝愿。例如,儿童的帽子前沿佩戴银佛像牌,帽上绣“福”、“寿”等字样,手带铜铃,胸挂“百家锁”(见表1),象征着对孩子健康长寿的期盼。
3.2.2. 宗教、社团民俗
宗教和社团是反映一个地区社会组织及制度的重要方面。《民俗学概论》中提到,“社会民俗,亦称社会组织及制度民俗,指人们在特定条件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惯制,包括从个人到家庭、家族、乡里、民族、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在结合、交往过程中使用并传承的集体行为方式。”[8]社会民俗主要涵盖社会组织民俗(如血缘组织、地缘组织、业缘组织等)、社会制度民俗(如习惯法、人生仪礼等)、岁时节日民俗及民间娱乐习俗等方面。《旺苍县志》中有关宗教、社团的记载涵盖了社会民俗的多个方面,一些被禁的社团在第二轮修志中未被详细记录。
1) 宗教
Table 2. Religions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11 to 2005
表2. 1911~2005旺苍县志中的宗教
宗教 |
1911~1985 |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 |
1985~2005 |
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 |
旺苍县在1911~2005年间主要的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见表2)。道教在旺苍的活动起源较早,但至清末民初,道观逐渐被改作学校或其他用途。“民国时期,常住道士已不多,仅少数外来游方道士,走乡串户韵唱道情化缘为生。解放后,道士分得田土房屋,脱道还俗,云游道士去向不明。”[6]因此,从1986至2005年,道教在旺苍已不再流传。
旺苍的宗教活动反映了当地人民在社会动荡时期寻求精神慰藉的心理。在辛亥革命后,随着封建帝制的崩溃和宗法等级制度的解体,国家宗教祭祀制度也随之瓦解。牟钟鉴、张践在《中国宗教通史》中指出:“佛教和道教由于缺乏以前皇权那样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而更加衰微,战争的破坏,民生的凋敝,使许多寺院道观萧条废毁。”[9]这种现象与《旺苍县志》中“旺苍境内,唐时佛教已传入,明清盛行。皈依者少。僧尼外籍人多,本籍人少”的记载相符。[7]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信仰政策实施,人民信奉佛教主要是为了祈求平安和幸福。同时,基督教在西方国家影响下,逐渐扩大其影响力。而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影响相对较小,只在广元市区相应的场所开展活动。
2) 社团
Table 3. Communities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11 to 2005
表3. 1911~2005旺苍县志中的社团
社团 |
1911~1985 |
宗族、会馆、行会、帮会 |
1985~2005 |
无 |
1911~1985年间的宗族社团反映了旺苍人民对先祖信仰、孝悌人伦的重视。这种文化信仰源于中国人的宗法性传承。牟钟鉴在《中国宗教与文化》中指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翼羽,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10]《旺苍县志》记载的宗族组织,包括父系同姓组成的宗族,设有族长处理族内事务,各宗建有祠堂,编族谱,定族规,以此管理和约束同宗族人群,这些组织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格特征和家族人伦的文化特征。
3.2.3. 岁时节日民俗
“岁时节日,主要是指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具有某种风俗活动内容的特定时日。”[6]不同的节日有不同的风俗,并以年为单位循环往复。
1) 传统节日
《旺苍县志》所载传统节日如下表所示:
Table 4. Traditional festivals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11 to 2005
表4. 1911~2005旺苍县志所载传统节日
1911~1985 |
1985~2005 |
传统节日 |
过年、游百病、清明节、端阳节、乞巧节、月半节、中秋节、夫子节、重阳节、腊八节、除夕 |
过年、清明节、端午节、乞巧节、月半节、中秋节、重阳节、腊八节 |
传统节日 |
《旺苍县志》记载的传统节日包括:“过年、游百病、清明节、端阳节、乞巧节、月半节、中秋节、夫子节、重阳节、腊八节和除夕”等(见表4),反映了旺苍人民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信仰。这些节日的节俗活动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变化,但人们在节日里祈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团圆安康的美好愿望却亘古不变。
2) 法定节日
Table 5. Legal holidays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11 to 2005
表5. 1911~2005旺苍县志所载法定节日
法定节日(1911~1985) |
元旦、春节、妇女节、植树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 |
法定节日(1985~2005) |
元旦、春节、妇女节、植树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 |
民国法定节日 |
植树节、青年节、国医节、儿童节、禁烟节、抗战节、日本投降纪念日、抗战胜利纪念日、双十节 |
法定节日是国家规定的纪念或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反映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旺苍县志》记载的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妇女节、植树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和国庆节”(见表5)。这些节日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儿童、青年和教师等群体的关爱;对共产党、军队和国家民族历史的铭记;以及对家庭团聚和环境保护的重视。
3) 外来节日
随着文化交流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外来节日也在旺苍逐渐流行。如:情人节、愚人节、母亲节、护士节、父亲节和圣诞节,这些节日的流行反映了民风的开放性和对多元文化的接受(见表6)。
Table 6. Non-local festival in Wangcang County Records from 1985 to 2005
表6. 1911~2005旺苍县志所载外来节日
外来节日(1985~2005) |
情人节、愚人节、母亲节、护士节、父亲节、圣诞节 |
4) 传统节日的演变
《旺苍县志》中记录的岁时节日随着时间的发展也历经了演变。从1911~1985年,记载的传统节日有11个,而1985~2005年仅剩8个,其中“游百病”(见表4)和“夫子节”(见表4)未能传承下来,“除夕”节在续志中被纳入到春节中。
游百病是中华民族一个古老而传统的节日,又称为“走百病”、“散百病”、“走三桥”等。旺苍“游百病”的时间是正月十六,在这天人们踏青、登高、走桥、驱疫、祈求健康。游百病的习俗起源于“耗磨日”,光绪《东光县志》卷二中记载:“正月十六日,古谓之耗磨日……此乃走百病之缘起。”陈恩维指出,脱胎于“耗磨日”的走百病习俗融合了钟馗信仰、点灯驱鬼等习俗,逐渐演变成了驱疫、求子的综合文化活动。[11]走桥活动则反映了古代人们对生殖力的信仰与崇拜。[10]但“游百病”习俗在新中国建立后逐渐被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所取代,并在“破四旧”运动中进一步消失。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游百病”因其与鬼神信仰和巫术崇拜的联系而逐步被淡忘。
《旺苍县志(1911~1985)》中关于夫子节的记载提到:“八月二十七,孔夫子诞辰,旧时私塾要做‘夫子会’祭孔。”[7]这种祭孔的活动在元坝区、朝天区、利州区、剑阁县等地的区县志中也有类似记载:在农历八月二十七,私塾和学堂会放假一天举行祭孔大典。孔子的诞辰纪念被视为维系封建统治的重要形式,然而在“批林批孔”活动中,夫子节的传统被削弱或消失。同时,国家法定教师节的确立进一步加速了“夫子节”的遗忘。
3.3. 旺苍县志所载民俗文化的文旅价值
3.3.1. 服饰民俗丰富游览内容
研究发现,旺苍人民的服饰演变反映了社会经济与文化变迁,这体现在社会贫富差距;女性意识的先进性、开放性;儿童服饰的地域性和历史传承性等特点上。女性服装所体现出当地强烈的女性意识,可与“中国红军城”旅游内容中“这里诞生了规模最大的妇女武装力量(即红四方面军妇女独立师)”、女皇故里(武则天)等文化背景相结合,丰富了“中国红军城”的旅游内容的同时,也为女性游客提供良好的精神食粮和文化熏陶。儿童服饰不仅具有浓烈地艺术特色与地域特色,为游客带来美的享受的同时,也为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找到了新路径。
3.3.2. 宗教、社团民俗提供信仰的多元保障
1911至1985年,旺苍地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并存,展示了多元的宗教信仰。1986年以后道教的消失,反映了宗教在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的不同作用。县志中的宗教、社团民俗记录了旺苍人民在社会动荡时期对精神慰藉的需求,同时也反映了旺苍人民的文化接纳能力。宗教、社团的多元性与变化性为外来游客提供了信仰的多元保障,扩大了游客接待面。同时,社团民俗反映的旺苍人民对先祖信仰、孝悌人伦的重视应加以宣传。
3.3.3. 节日民俗提供文化传承新路径
《旺苍县志》记录的岁时节日展示了旺苍人民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其中“游百病”和“夫子节”的逐渐淡忘反映了历史选择的变化。“游百病”所体现人们对健康的祈愿、“夫子节”所体现的尊师重教之风是旺苍优良的县域文化,且“游百病”习俗极具地域色彩,符合旅游资源的稀缺性特征。将“游百病”与“夫子节”纳入旅游项目,在丰富旅游内容的同时还能给游客带来新的文化体验,为这两项节日民俗的传承开辟了新路径。
4. 旺苍县志民俗文化融入“中国红军城”的旅游价值应用策略
4.1. 打造“中国红军城”文旅融合品牌形象
“中国红军城”的文旅融合方案适合以打造特色民俗品牌形象的方式呈现。如旺苍服饰民俗中女性服饰以“女性精神”“女性意识”为关键词打造女性服饰品牌形象。开发旺苍女性特色服饰、饰品、手工艺品等,以售卖、拍照等方式呈现,深挖女性民俗服饰所体现的先进女性意识、旺苍妇女独立师的女性精神、女皇故里“武则天”的地域文化因素,让游客在游览女性服饰时加大品牌形象维护。
旺苍服饰民俗中的儿童服饰以“福寿儿童服”为品牌关键词,在对特色儿童服饰进行展览、售卖、拍照的同时,开发儿童福寿祈愿祝祷活动,以丰富游客的体验。同时还可进行红军儿童服设计,为文旅融合儿童服饰民俗板块提供更丰富的内涵。
旺苍宗教社团民俗以“多元接纳”为关键词打造宗教社团品牌形象。开发宗教、社团相关文物、艺术品、文献资料等资源,展示宗教建筑模型、仪式用品,举办宗教节日庆典,表演宗教音乐舞蹈等扩大宗教游客接待量,为“中国红军城”的旅游接待创造更丰富的价值。
旺苍节日民俗“游百病”“夫子节”(见表4)以“先祖传承”“新生活力”为关键词,打造节日民俗品牌形象。深入挖掘已故节日文化风俗,举办节俗活动、讲解节俗历史、售卖节俗产品。其中,“游百病”的节俗活动路线与红军在旺苍县的历史事件活动路径相结合,游客在体验节俗活动的同时,对革命历史产生共鸣,更好地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和民族精神。
4.2. 建立官方网站与社交平台增加曝光率
尹恒、廖荣生、陈星佑(2016)在《旺苍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提出旺苍旅游发展问题:“市场营销不足,推广不够。”[12]旺苍县文旅局应创建并维护一个专门为“中国红军城”文旅融合的官方网站,发布旅游信息、历史背景、文化特色等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各短视频平台,推送文字、短视频等加大曝光率。也可在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平台投放网络广告吸引潜在游客。利用直播的方式进行专家讲座,深入解读红色历史与民俗文化。同时,在网络平台收集游客意见和反馈,更进服务质量,提高满意度。
4.3. 专业培训民俗文化从业人员提高产品质量
民俗文化的从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旅游产品质量。这里的民俗文化从业人员包括两部分,一是民俗服饰的生产人员,如代表旺苍“女性意识”品牌形象的服饰生产,“福寿儿童服”品牌形象的服饰生产。文旅部门应为这部分从业人员挑选专业的老师进行培训,以符合旺苍民俗、符合红色旅游为宗旨。二是民俗文化的传播人员,如“女性意识”文化的传播者、旺苍宗教文化的传播者、“游百病”“夫子节”等节日民俗的传播者。文旅部门应为这部分从业人员聘请专家进行培训,主要以维护品牌形象、打造文旅融合为重心进行文化传播,为“中国红军城”的文化旅游注入新的思想。
5. 结论
在中共中央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本文对《旺苍县志》中服饰,宗教、社团,岁时节日民俗进行深入分析,挖掘出旺苍民俗文化中的文旅价值,并对旺苍民俗文化融入“中国红军城”的旅游价值提出了应用建议。研究揭示,旺苍民俗文化中的服饰变迁反映了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观念的变化;宗教民俗体现了社会动荡时期的精神需求;岁时节日民俗展示了旺苍人民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并随着时代变化发生了转变。这些文化元素为民俗文化融入红色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女性服装所体现出当地强烈的女性意识有助于提升文化旅游的吸引力;具有艺术特色与地域特色的儿童服饰,为文化传承和弘扬找到了新路径。宗教、社团民俗为游客提供了信仰的多元保障。节日民俗为文化传承提供了新的可能。最后,研究针对这些素材对旺苍县志中的民俗文化融入“中国红军城”的旅游提供了打造文旅融合品牌形象、增加曝光率、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的建议。
然而,本文的研究范围有限,未来应进一步探讨旺苍民俗文化的全面性,特别是如何将这些文化有效融入“中国红军城”的旅游发展,以增强文化旅游的综合效益。这些方面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
基金项目
本研究得到四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SC20220573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