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正经历着快速增长的态势,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尤为凸显,展现出“经济尚未充分发展即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与“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即需应对老龄化挑战”(未备先老)的双重困境[1]。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因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面对这一趋势,发展社会养老体系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填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减弱的空白,并致力于提升农村老年人的整体福祉。互助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凭借其自愿互惠的核心理念,以及基于合作契约与制度规范的稳固基础,迅速崛起并成为了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力量[2]。
当前,学术界对于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方案已形成了多元化、综合性的思考框架,涵盖了家庭、政府、市场以及社区互助等多个维度,共同构成了解决养老难题的多元养老思路[3]。随着城市化的迅猛推进与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家庭养老的传统角色正经历着显著的弱化过程,其单独承担农村养老责任的能力已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全面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4]。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公办机构养老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确实发挥了兜底保障的关键作用,特别是针对农村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与帮助[5]。然而,公办机构养老的承载能力毕竟有限,难以覆盖所有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市场化机构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服务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养老服务的供给选择,但其逐利本质也不容忽视[6]。在市场化运作下,养老服务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成本,这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民家庭而言,无疑构成了沉重的负担,限制了他们购买市场化养老服务的能力。与之相比,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作为一种创新且高效的养老解决方案,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7]。它巧妙地规避了资金短缺、服务供给不足、人力资源浪费以及传统被动式养老的种种局限,为农村养老难题的破解开辟了一条充满希望的新路径[8]。在互助养老的框架下,老年人不再是被动等待服务的对象,而是成为了养老服务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他们通过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不仅解决了个人难以克服的养老困难,还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9]。然而,农村互助养老在实践中却遭遇了多重挑战,包括乡土文化韧性的弱化、社会关系的逐步脱嵌、政策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困境,这些发展瓶颈严重制约了其潜力的充分发挥[10]。面对这一现状,本文深入探索并构建我国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从多维度出发,全面剖析农村互助养老的可及性现状,深入剖析其发展瓶颈的根源所在。将进一步提出促进农村互助养老高质量发展的策略思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机制,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养老事业,围绕如何破解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瓶颈,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议题展开,力求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创新与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2. 农村互助养老现状及意义
农村互助养老,根植于深厚的“守望相助”传统理念,是一种在农村社区内积极整合多样化养老资源,通过“自助与互助”的紧密结合,创新性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11]。该模式强调社区成员间的相互扶持与资源共享,旨在构建一个温馨、和谐且高效的养老环境,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尊严、安康的晚年生活。自古以来,在我国悠久的传统农业社会中,乡村互济养老便深深植根于深厚的思想文化土壤与社会福利制度之中,成为维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基石。古语云:“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质朴而深邃的理念,无不彰显着互助养老精神的崇高与广泛。它们倡导的是一种超越血缘界限的博爱精神,鼓励人们在邻里间建立起如同家人般的亲密联系,共同承担起养老的责任与义务。
自2011年国务院高瞻远瞩地首次提出探索“新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战略构想以来,农村互助养老便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关注点与推动方向。在这一政策指引下,我国众多城市积极响应,勇于创新,纷纷探索并实践了多样化的互助养老模式,力求为农村老年人打造更加贴心、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客观审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作为植根于农村基层养老实践的一项创新成果,其独特之处在于深刻契合了乡土社会的实际情况,广泛吸纳并融合了民间智慧与力量。尽管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起步较晚,但其展现出的蓬勃生机与巨大潜力不容忽视。随着政府政策的持续支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以及农村社区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模式将在实践中不断成熟与完善,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从积极老龄化的理论视角深入审视,农村发展与推广互助养老模式无疑具有深远且强烈的现实意义。首先,有效缓解老年人口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迅猛加速,家庭养老服务虽面临诸多挑战,功能显得相对薄弱,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绝大多数老人依然深情地眷恋着家的温暖,优先选择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的方式,他们渴望在熟悉而亲切的环境中优雅地步入晚年,尽可能延长在家的时光,享受那份独有的安宁与自在。
其次,通过社会参与促进老年人退休后的心理调适。退休就标志着个体社会角色的深刻转换,面对着从职业生涯到退休生活的巨大跨越,不免会感到“难以适应”的迷茫与“老而无用”的失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应运而生,则为这一理念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舞台。它巧妙地搭建起一座桥梁,连接起低龄健康老人与需要帮助的高龄老人,让前者在退休之后仍能发挥余热,通过提供志愿服务来延续自己的社会价值,实现自我价值的再升华。它让老年人在享受晚年宁静的同时,也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拥抱生活,用自己的方式继续书写着生命的华章。
最后,发掘老年人自身潜能,实现自我价值。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崇高视角出发,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矗立于金字塔之巅,越来越多的老年群体开始超越基本生存与安全的需求,转而深切关注精神层面的富足与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渴望在退休之后,依然能够让自己的知识与经验找到用武之地,继续在人生的舞台上发光发热。互助养老模式,这一根植于社区土壤的创新实践,正是回应了老年人这一深刻需求的有力探索。它远不止于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让老年志愿者们在助人的过程中找到了归属感与认同感,他们的心灵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滋养与慰藉。
3. 农村互助养老当前发展存在的困境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这一源自深厚乡土情怀与民间智慧的养老创新实践,以其低成本、高效益的独特优势,显著增强了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为破解农村老人养老难题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展现了作为社会保障模式创新的巨大潜力和深远意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其前景广阔,但目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尚处于初步试点与深入探索的并行阶段,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与困境,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寻求破解之道。
3.1. 传统孝道根深蒂固,互助养老认同度低
首先,传统养老观念的深厚积淀,如同一条隐形的纽带,紧紧束缚着农民对新兴互助养老模式的认知与接纳,导致互助幸福院等创新养老设施面临“少人问津”乃至“门可罗雀”的尴尬境地。这一现象,无疑成为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迈向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重要绊脚石。其次,根植于心的孝文化在某些农村地区依旧根深蒂固,如同古树参天,难以轻易撼动。部分农村老人,深受“养儿防老”这一古老信念的影响,将晚年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对机构养老模式持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最后,当“空巢”现象成为农村家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时,即便经济条件已足以支撑老人入住互助养老机构,那份对家的依恋、对子女的牵挂,以及对陌生环境的不安,让老人及其子女在心理上依然难以接受这一选择。加之对互助养老模式缺乏深入的了解与信任,更是加剧了他们的排斥心理,使得互助养老机构在推广过程中遭遇了不小的阻力。
3.2. 相关法规政策不健全,引发责任风险
村互助养老模式,作为应对农村老龄化挑战的一项创新尝试,其运作与发展当前正面临制度环境保障缺失的严峻挑战。这一新兴模式尚处萌芽阶段,社会认知度有限,制度框架的构建尚处于摸索之中,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明确其法律地位、规范其运行流程,并有效监督其发展轨迹。现有的制度设计中,鲜有针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明确条款与细则,仅在地方政策文件中偶见零星提及,且内容模糊,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支撑。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关键性法规,却将农村社区互助型养老场所置于其适用范围之外,这无疑为互助养老模式的合法化进程设置了障碍,使其在法律层面处于“灰色地带”,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在此情境下,互助养老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监管均显得力不从心,矛盾纠纷的解决更是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
3.3. 资金注入不稳定,经营困难
后续发展资金的匮乏已成为阻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瓶颈。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速,农村独居老人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他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与精细化,这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资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资金注入机制的不稳定与融资渠道的狭窄。尽管政府补贴、村集体投资、社会捐助及家庭贡献共同构成了资金来源体系,但各渠道均存在显著局限。政府补贴虽稳定,但额度有限且分配时效长,缺乏长远规划与灵活调整机制;而国家层面的专项扶持政策尚不完善,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又参差不齐,难以形成稳定可靠的支持力量。村集体作为资金的重要来源,其经济状况普遍较为薄弱,资金链的脆弱性加剧了互助养老项目的运营风险。同时,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进一步拉大了互助养老模式在不同农村社区间的发展差距,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社区甚至难以启动或维持基本运营。
3.4. 基层政府执行不力,敷衍应付
在压力型体制框架内,县乡两级政府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动、构建及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由于政府宣传策略的不充分或执行不力,导致当地居民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较低,新建机构与设施的入住率因此受到影响,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部分基层政府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受到自上而下动员机制的刚性约束,却未能有效转化为实际行动。个别领导对农村互助养老的重视程度不足,将其视为一项简单的数字任务或政绩工程,采取选择性执行策略,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以应对考核,严重背离了政策初衷。这种短视行为不仅削弱了互助养老模式的建设成效,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基础。更为严重的是,上下级之间有时形成的利益共谋现象,加剧了政策执行的扭曲这种发展模式忽视了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与体验,导致互助养老项目难以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引发了农民对互助养老模式的信任危机。
4. 农村互助养老的优化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将创新发展农村幸福院作为积极应对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任务,聚焦民生痛点和难点,在新的起点上为农村老人兜稳“新幸福”。
4.1. 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培植互助意识
当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主要聚焦于基础层面的相互扶持、心理慰藉及文化娱乐活动,如组织老年人聚会交流、棋牌娱乐等,旨在丰富其晚年生活,有效缓解孤独感。然而,这一创新养老模式的老年人群体尚显单薄。鉴于此,政府应加大力度,采取多元化宣传策略,如利用微信社群矩阵、社区公告栏、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互助养老的成功案例与积极成效,旨在更新老年群体的养老观念,增强他们的互助意识与参与热情。此举不仅能有效减轻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还能为老年人群体开辟更多元化的帮助与支持渠道。
同时,面对我国普遍存在的传统养老观念束缚,特别是“养儿防老”思想的根深蒂固,需加快推动观念转变,让老年人认识到无子女养老并非耻辱,而是社会进步与多元化养老模式发展的体现。村委会应发挥引领作用,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互助文化氛围,激发村民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形成邻里间守望相助、互利共赢的良好风尚。
此外,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也是关键一环,通过设立奖励措施,如积分兑换服务、表彰优秀互助个人或集体等,进一步激发老年人的参与动力。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主动作为,指导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学习掌握政府关于互助养老的政策法规,深刻认识其优势与价值,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位有需要的老年人。
4.2.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制度保障
法律作为国家的基石与标尺,其刚性与稳定性对于确保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长远性、全局性和根本性至关重要。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将党中央关于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战略部署与政策导向及时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是推进农村养老事业法治化的关键一步。具体而言,可在相关法律体系中增设专门条款,明确农村幸福院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及发展方向。进而,依据上位法精神,制定一系列专项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法律规范体系,确保互助养老模式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在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后,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地方规章与政策,细化操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力。这包括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与监督机制,完善追责问责与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与潜在问题,地方政府还需提前制定应急管理预案,提升应对能力,为农村互助养老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共同推动农村养老事业迈向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4.3. 加强财力保障,提升投入
绩效财力保障无疑是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直接关乎其广阔前景的塑造。为此,必须强化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确保政府作为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角色得到充分发挥。这要求我们在加大财政对农村互助养老支持力度的同时,注重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并确保这一支持能够基于国家经济的稳健增长和财政实力的持续增强,从而构建起稳固而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这样,即便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也能有效避免因政府资金波动而导致的农村互助养老项目建设和运营水平的下滑,进而维护村民的获得感与满意度,避免相对剥夺感的产生。在推进过程中,既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发展,又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既符合实际需要,又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互助养老的财力保障结构,减轻财政压力,必须勇于创新,积极拓展多元化的筹融资渠道。具体而言,可通过增加农村老人的资产性收益,激发其参与养老服务的内在动力,为农村互助养老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4. 提高农村互助服务管理人员专业性
在优化睦邻点养老服务的进程中,确保拥有专业的养老服务团队是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率不可或缺的一环。鉴于农村互助养老所蕴含的深厚代际传承特性,对于服务提供者而言,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通过增强社会福利投入,可以吸引并留住更多具备专业素养的养老服务人员,为睦邻点注入新鲜血液与活力。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还能促进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升级。另一方面,鉴于村干部在农村社区中的核心地位与影响力,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培训同样至关重要。通过系统化的培训项目,不仅能让村干部掌握更多关于养老服务的专业知识,还能引导他们树立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学会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与感受出发,提供更加贴心、细致的服务。这种转变不仅能够有效解决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还能增强他们对睦邻点养老服务的信任与依赖。
若短期内难以组建起完全专业的互助养老队伍,那么对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便成为了一种切实可行的过渡方案。通过培训,村干部可以逐步掌握一些基本的养老服务技能与管理方法,进而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睦邻点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长远来看,这将为农村互助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 结语
在城市化浪潮的席卷之下,农村地区面临着人、财、物资源不断向城市汇聚的深刻变革,这一趋势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构成了严峻挑战,使其日益显得力不从心。展望未来,机构养老虽被视为一种替代方案,但其高昂的费用往往令农村家庭望而却步,且机构化环境无形中削弱了老年人与乡村社区间深厚的经济互动、社会联结、心理慰藉及精神寄托,进而影响到养老的整体质量与幸福感。鉴于此,探索并构建基于家庭养老基石之上的互助养老模式,成为了未来中国农村养老领域的重要出路。互助养老理念,根植于社区互助共生的理论土壤,具备天然的合理性与实施潜力,但其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离不开精细化的技术设计与深层次的社会资本支撑。
村庄,这片被清新空气所环绕的净土,为老年人提供了与土地亲密接触、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独特环境。在这里,他们可以仰望蓝天白云,聆听鸟语花香,沉浸于舒缓的生活节奏与宁静的乡村夜晚,这一切都是老年人理想生活的最佳注脚。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熟人社会中,互助养老不再是一种迫于无奈的选择,而是成为了老年人心中最向往、最适宜的养老方式。它让老年人在享受晚年生活的同时,也为村庄的和谐与繁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共同编织出一幅幅温馨、美好的乡村养老画卷。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村庄互助养老模式的兴起与发展铺设了坚实的基础设施框架,并注入了充沛的资源动力。这一战略不仅聚焦于村庄的硬件建设,如道路、住房、医疗设施的改善,更着眼于软件环境的优化,如社区文化的培育、社会资本的积累,从而为互助养老技术的顺畅运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润滑剂。
因此,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村庄互助养老模式,不仅是对中国老龄化问题的一次有力回应,更是对未来全球养老体系创新的重要贡献。它展示了在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如何通过政策引导、社区参与和技术创新,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贴近民生的养老之路,为全球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