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油库在建工程转资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需要持续完善
现行《固定资产转资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实施细则》、《固定资产实物分类目录》等制度办法,虽然对资产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概念、标准、责任和要素进行了明确,但对资产转资环节中涉及的标准、确认条件、范围、流程、职责等没有具体列示,尤其是油库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后,在建工程转资需要公司管理层、基层油库的财务部门、投资部门、工程建设部门通力配合、协作完成,但就现状而言,重项目管理、轻转资管理现象较为普遍,加之缺乏考核机制,部门间推诿、沟通不畅影响了工作效率。此外,在建工程转资分类仍沿用2007版的《固定资产实物分类目录》,资产目录一直未更新,大量新工艺、新设备,如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地埋管线检测仪等设备未收录在目录中;资产实物名称不唯一,如流量计包含有“xxxx0205计量设备–流量计”、“xxxx0301转子流量计”、“xxxx0302腰轮流量计”、“xxxx 0399其他流量计”、“xxxx0231流量计”等五种,导致项目选择存在随意性,不利于固定资产盘点、分析等后续管理。
1.2. 在建工程转资不及时
“转资不及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老大难问题。除了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涉及专业和管理范围广、转资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超投资计划无批复等客观原因外,还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2.1. 部门间协作组织不到位
在工程项目的组织过程中,业务部门更多的专注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实体工程管控,认为将项目顺利建成,完成验收,就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任务,而忽视了转资环节的存在,或者对转资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以为财务专业可以独立承担,因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只负责归集工程成本,没有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完工验收,无法实时掌握工程进度,导致转资工作缺少组织,转资工作启动时间滞后、转资基础资料缺失、各专业协调不畅等问题层出不穷。
1.2.2.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不明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1],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要确认固定资产,按照以往油库建设项目惯例,有的是以完工验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标准[2],有的是以“试运行”为标准,大型整体油库建设项目也有以“项目中交”作为标准的,由于没有明确的转资判断标准,什么时候转资完全依靠职业判断,制约了转资工作的正常开展,可能造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准确,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和审计检查风险。
1.2.3. 信息化系统不兼容
ERP2.0上线后,先后启用了PM模块、EAM资产管理、工程物资采购、投资、审计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在建项目全过程实施管控,这些系统功能单一、相互独立,有的用于工程造价,有的用于计划控制,有的用于工程结算,由于主数据各模块分离、记录口径及分类标准不同,数据流的关联性不强,各成体系,无法共享数据。目前,油库转资基础数据采用手工统计,工作效率低、准确性差。
1.3. 在建工程转资分类项目不合理
现行的转资模式,转资业务源头发起是业务人员,他们没有固定资产的概念,更关注工程量和现场管理,转资时凭借对设施设备的认知度自由发挥,转资随意性较大,经验式分类资产的情况比较普遍;财务人员没有参与资产完工清点,在后期盘点过程中,无法一一匹配账实,如:把建筑基础、地坪、低值易耗品等作为单项资产来转;还有一些技改项目,是在原有实物载体上进行改造,也作为新增资产转资,导致财务资产明细重复;个别油库“粗”到将几百万的油库技改工程简单以“油罐”单项资产转资,有的油库“细”到将防爆灯杆也作为单项资产。在建工程转资过粗过细都会为资产报废处置、分析评价等资产价值管理带来较大影响。
1.4. 管理费用摊销不合理
油库在建过程中,除了采购的设施设备等容易区分实物状态的资产以外,还会发生一些诸如设备安装费、评估费、专家咨询、环评费等管理性费用,由于很难与设备、房屋建筑物等一一匹配,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按照收益对象分摊,而采用平均分摊的费用摊销方式,使得个别资产价值远远高于实际。如:电脑等非安装设备摊销了安装费和其他管理费用。尽管摊销费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但会导致单项资产价值不合理。
2. 在建工程转资标准化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2.1. 筑实制度链条,保证转资工作有章可循
在建工程转资工作需要多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如果缺乏考核约束制度,转资制度就会“浮于纸上、难以落地”。从管理牵制、制度制约角度出发,细化转资标准与确认条件、转资范围、转资要求、预转资流程、转资考核等内容,制度标准要量化,可执行,尤其是油库在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应在制度中明示,避免转资标准不一,实现制度概念清晰易理解、标准明确易操作、分工科学易辨识等转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3]。
2.2. 科学统筹组织,建立转资工作常态化机制
2.2.1. 合理安排、统筹组织
做好转资工作的顶层设计,明确管理层、油库间,业务和财务人员间的岗位职责,理顺转资流程,规范工作内容,解决转资过程中“由谁转、转什么、怎么转”的问题,建立“科学分工、共同参与、多方协作”的工作模式,将转资工作中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量化成管理目标,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转变“转资工作是财务部门的事”错误观念,由工程部门牵头,加强转资业务组织,成立投资、工程、财务、审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转资小组,当项目达到预定可转资状态时,召开专门的项目转资工作会,制定转资流程计划时间表、落实转资重要流程节点责任、设置办结时间上限,完善转资资料,确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能够及时完成转资。在转资过程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业务部门重点对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把关,财务人员要主动介入业务前端、参与资产清查,督促业务部门组织完工验收和试运行,配合业务部门编制《在建工程预转资明细》,合理划分资产项目,审计部门应提前介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转资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
2.2.2. 信息共享,实现系统数据融合
目前,ERP系统WBS元素信息已与FIMS系统、EAM资产系统关联,实现了财务与业务在建工程项目主数据一致,为后期实现资产转资信息化奠定了基础。后期,应充分依托ERP系统,通过增加主数据的关联字段,将PS项目管理模块、PM设备模块、MM物资模块等模块间信息接入EAM资产系统,实现在建工程物料信息、设备信息等转资基础数据的自动归集与整理。数据关联后不仅有利于转资基础数据的整理,而且通过关联PM设备主数据后有利于固定资产的后续维修管理。
2.3. 精细转资分类标准,提高转资工作质效
2.3.1. 摸清油库资产特征,编制标准化转资目录
以资产EAM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在原有实物目录级次的基础上,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油库在用资产的属性、用途、折旧年限、型号、后期维护要求等,一一匹配“储油、气设施”实物下级目录,建立《油库转资标准化目录》,固化油库固定资产实物编码,规范资产名称、数量、出厂编号、安装地点、设备位号等基础信息的填写,以EAM要求录入的信息为模板,编制预转资明细表的附件,一方面弥补内控证据信息不齐的缺陷,另一方面使业务人员在编制《在建工程预转资明细》时标准明确、填写规范,从源头杜绝同一资产“实物资产编码”不唯一、辅助信息填写不准确的情况出现。针对新工艺、新技术形成的资产,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新增固定资产目录,确保油库资产信息化系统与现场实物资产一致。
2.3.2. 建立油库资产组转资标准
油库建设中使用的阀门、管线、仪表仪器等设备具有数量大、分布零散、单位价值低、使用年限长的特点,若做为独立的单项固定资产转资,后期清查盘点难度较大,可以尝试按照存放地点、设备设施功能单元整体转资,按照资产组进行后续管理,同时辅以单项资产明细台账,防止账实分离、资产与实物不能有效匹配的状况出现。依托现有的EAM资产管理平台,应用资产组管理功能模块实现油库零散资产的分组管理。如将公路发油岛作为一个功能单元,将发油岛的阀门管线、仪器仪表等零星设备作为资产组进行统一转资,方便后续资产盘点和开展资产管理性分析工作。
2.3.3. 明确辅助费用等分摊标准
大型油库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诸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安装费、科研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待摊投资,还有一些灯具、给排水、门窗、室内装饰等物耗和低值易耗品,这些费用不能形成单项资产,需要按照合理的标准归集分摊到交付资产明细中。以往,大多数公司都是根据资产价值平均分摊待摊投资,造成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的差异。待摊费用的分摊应分析性归集,首先按照收益对象进行归集,可以具体到某项或多项资产的,单独进行分摊,如:安装费用,应根据专业的预决算书或安装合同分摊至具体的某台设备上;自建工程涉及的一些隐蔽工程费用和电梯等附属设施设备费用也不应该分摊,包含在自建工程的总造价中。其次,再将无法对应具体受益对象的待摊费用摊入价值较高的资产,如房屋、地坪、罩棚等,价值低的资产,如电脑、加油机等则不分摊,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2.4. 探索跨专业的综合性培训方式,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
将复合型人才培养作为提升资产管理能力的核心关键,采取“业务 + 财务”综合性培训方式,利用专业优势互补,互为监督、密切配合,实现资产转资高效、规范的管理目的。加强资产转资业务相关管理办法、政策的宣贯,引导业务部门人员转变意识,在转资工作中变“被动督促”为“主动作为”;聘请工程建设部门的业务专家授课,讲解油库工程建设的流程、油库设备设施管理知识,培养“懂工程建设、懂现场设备、懂建设流程、懂财务管理”的资产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岗位人员的转资业务水平。
3. 结语
要想把油库在建工程转资工作做好,实现在建工程转资准确、及时、有效,需要工程管理、财务价值管理、资产实物管理和油库使用单位等相关部门合力,通过实行油库在建工程转资标准化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