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1]。指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的重要价值,它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始终,占据重要的地位,是当代我国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基础。本文意在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来丰富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认识。
2. 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首次较为全面的阐述,见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他基于当时以三大自然发现为主的自然科学材料,对整个世界进行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的解读。恩格斯指出,能量守恒及转换定律找到了物质现象背后统一的运动规律,“自然界中一切运动的统一,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哲学的论断,而是一个自然科学的事实了。”[2]细胞学说和进化论则揭示了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到生命,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的内在联系和自然演变过程。从此,生命也找到了它的物质性依据和发展的规律。“从前不可理解的奇迹,现在已被归结为某种遵循一切多细胞的机体本质上共有的同一规律所发生的过程。”[2]“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3]于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实现了自然观的革命性转变,超越了传统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完成了对自然界的物质统一性和系统性的整体性阐述。马克思主义描绘了这样一个自然界,包括人类在内的万千事物统一于物质性,一切现象和物质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处在永恒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中。
2.1. 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首先基于自然及人的客观物质性。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且所有的活动都依托于自然提供的物质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界,就它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3]同样,恩格斯也强调:“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3]这表明,人类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人类依靠自然来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并创造出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事物。另一方面,自然是构成人意识的物质基础。
自然对于人类具有先在性和客观性,这意味着自然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志,从而决定了人类的自然属性和对自然的依赖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自然先于人类存在,并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这一点首先体现在自然的历史先在性上,即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强调的:“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而现代科学提出了从人猿发展到智人的自然历史过程,尽管在细节上仍存在争议,但足以推翻诸如上帝造人等以超自然力量来解释人类起源的神话历史观,人类的产生是自然演化的一部分,而非超自然力量的结果。
其次,从逻辑先在性的角度来看,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是劳动创造了人类,但他们同时也强调了自然作为物质基础的前提性。人类只有通过劳动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才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3]这表明,自然对于人类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2.2. 人类的能动性和对自然的改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革命性就在于,它虽然肯定自然的客观性以及人对自然的依赖,但同时,它并未将人类简单地等同于动物。这一视角超越了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开辟了一种全新的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方式。马克思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3]他强调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类独有的主观能动性。并且,马克思区分了人与动物对自然界的影响:“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3]这一论述肯定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在认识实践和改造实践过程中的作用。人类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能够通过实践活动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但是这种能动性并非无限制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明确地认识到,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人类确实能够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自然物进行形态和结构上的改变,以适应和满足人类的各种需求。然而,这种能力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无视或超越自然的客观规律。自然界的内在规律性始终如一地自发作用。马克思指出:“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3]。这意味着人类的欲望和目标必须与外部世界的实际条件相协调,人的能动性是在自然规律的框架内发挥作用,只有在目的和实践活动符合客观规律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预期的结果。
对人和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能够指导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而错误的认识只能适得其反,或许暂时能够获得利益,但是长久来看必然会得不偿失,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害。恩格斯通过实例进一步阐释了这一观点。他提到某地居民毁林造田,虽然暂时获得了利益,但最终导致生态环境破坏,耕地干涸,变成了不毛之地,因为他们所毁坏的森林在当地生态环境中起着积蓄水源的重要作用。这一案例说明了在发挥主观能动性时忽视生态系统环环相扣的客观规律的后果。它警示我们,错误的自然观和实践可能会带来短期内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却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因此,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指导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实践至关重要。人类想要改造自然,就必须在认识并接受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正确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人类自身利益的维护。
2.3. 统一于实践的人与自然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自然界的先在性只有其在实践活动中成为人化自然时,才是有意义的,那种不进入人们实践活动视野,和人无关的自在自然就是抽象的“无”。他们基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去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人并非无关的对立,而是主客体相互影响的,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既要从自然的角度去认识人,又从人的角度来把握自然。人对自然的认识并不是直观的反应,而是一种创造性的改造。“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3]。他们把实践作为人的类本质,作为连接人与自然的中介,人的实践活动改变着自然,而自然也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向人显现着,人造自然也在这种活动中不断生成,自然被不断赋予新的含义。“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实践既是自然对人的生成过程,又是人对自然的生成过程。人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按其目的来促使自然发生改变,同时也将自然规律内化于自身,不断实现着双向对象化的辩证发展。
马克思认为,人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在人与自然的双向对象化过程中,得以确证自身的存在。人只有通过实践改造自然,通过与自然的物质和能源交换,才能实现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3]换言之,人类通过改变自然来改变自身。这样的过程既是人类的历史,又是自然的历史,所以历史就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3]而这也把人类从动物中提升出来了,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类则生产整个自然界。
马克思和恩格斯由此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依赖着自然界,但是因为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自然界并不能直接满足人的需要,于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改造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在社会实践中不断生成的,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实践就是人类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对自然进行改造的结果,并且这个结果又成为了未来实践活动的前提。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人类与自然之间主体与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3.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前资本主义时代体现为人对自然的屈从、臣服,等到进入资本主义开启工业文明时代,又变成了人对自然的一味征服和支配。对应的就是自在自然和异化自然。前者是人类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发挥,像牲畜一样服从于自然。后者却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过度地发挥,让人站在自然的对立面去肆意妄为的征服自然。这两种都不是人和自然正确的相处模式,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3.1. 原始社会:依赖自然、臣服于自然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类无法有效改变或控制自然环境,所以生产活动主要依赖于直接利用自然资源,如狩猎和采集。这种对自然的直接依赖使得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动物相似,被动地适应自然条件,既依赖于自然又对其力量感到畏惧。
在这一阶段,人类对自然充满了敬畏之心,常常将自然现象与宗教信仰联系在一起,视自然为一种超乎理解之外的神秘力量。这种对自然的敬畏不仅影响了人类的精神世界,还深刻地塑造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节奏和模式与季节变化、动植物的生长周期一致。社会结构往往围绕着共同的生存需求而形成,所以部落通常基于血缘关系或地理位置而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外界威胁并分享资源。此外,由于生产力的局限性,劳动分工并不发达,人们普遍参与集体的狩猎和采集活动,这种共同劳动促进了群体内部的平等和互助精神。例如,在非洲的某些地区,至今仍有靠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部落。这些部落成员对自然充满敬畏之心,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习俗紧密地与自然环境相联系。他们会在特定的季节进行迁徙以追踪食物来源,或是举行仪式以祈求自然神灵的保佑。这种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人类在这一阶段对自然的依赖。总之,在原始社会中,人类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纯粹的依赖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决定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还影响了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和价值观念。
3.2. 农业社会:初步改造自然
随着农业革命的到来,人类社会经历了根本性的变革,生产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人们开始定居下来,学会了利用自然资源进行耕作和畜牧业,从而迈出了初步改造自然的第一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3]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标志着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转变:人类开始有意识地利用自然资源,尽管仍然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
这一时期的考古发现提供了有力证据。在中国的仰韶文化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大量的农具和灌溉系统,这表明当时的人类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改造自然。通过修建灌溉渠,古人能够有效地控制水流,保障农作物的生长,从而提高了生产力。这种初步的自然改造不仅增加了粮食产量,还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结构的转变。这种初步改造自然的行为,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类开始从被动适应自然转向主动改造自然。
在农业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使得人类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但这种利用仍然是有限的。人类的生产活动主要集中在农业和畜牧业上,生产关系也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马克思认为,这种生产方式虽然开启了对自然的改造,但仍极大的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依然存在,自然条件仍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3.3. 工业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生产力实现巨大飞跃,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类开始大规模地改造自然,进入了一个以工业生产为主导的新阶段。这一转变标志着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从依赖转向征服和控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刻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的破坏,揭示了资本主义如何将自然界转变为人的对象和有用物。他写道:“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一切以前的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真正是人的对象,真正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3]
在工业社会中,资本的无限扩张趋势与自然界的有限性及其维持自身平衡的能力之间形成了尖锐的冲突。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无止境掠夺,这种掠夺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威胁到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资本家在追求生产和交换的最大效益时,无节制地雇佣工人、消耗自然资源,只为实现资本的增殖。这种生产模式将自然简化为效用工具,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严重破坏,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日益紧张和对立。
这一矛盾在英国工业革命期间尤为显著。煤炭开采和蒸汽机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工业化进程,但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当时英国的工业城市的工厂烟囱排放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终于酿成了伦敦烟雾事件这个悲剧。这一事件不仅导致成千成万居民的死亡,也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深远的破坏。建筑物表面遭到腐蚀,植物生长受阻,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冲击。这一事件突显了工业化对环境的忽视,并成为反思工业社会中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契机。
在工业社会,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以及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异化,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失去了对劳动产品的控制,劳动变成了压迫工人的异己力量。这种异化不仅体现在人与劳动产品的关系上,也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逐渐失去了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自然变成了被掠夺和利用的对象。综上所述,工业社会中的生产力进步虽然增强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但也引发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涉及科学技术层面,更深刻地反映了哲学上的思考,揭示出人类社会如何理解和处理与自然的关系。
4. 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时代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和发展,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的深刻阐释。这一思想不仅辩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还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战略方针和实施路径,丰富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内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与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
在全球环境变化和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4]这一理论创新突破了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提出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策略。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5]这一理念不仅回应了全球环境危机,还结合中国国情,为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已认识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的异化,主张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然资源应由全人类共同拥有,生产活动应以全人类的福祉为目标。恩格斯曾指出:“需要对我们的生产方式及其社会制度实行根本变革”[3],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实践应以全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消除人与自然的异化关系,实现和谐共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生产力发展的框架,强调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环境保护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进步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清楚的认识到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的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仅要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还要满足对优美自然环境的需求。他提出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目标的当代诠释,旨在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社会整体福祉。
“生态优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置于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6]这一理念体现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认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已从对立转变为相互促进的协调发展。例如,自1978年启动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旨在应对土地退化和沙漠化问题。经过多年努力,该工程显著遏制了沙漠化扩展,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通过植树造林,三北工程恢复了生态,增加了植被覆盖,提高了生物多样性,同时促进了林业经济和生态旅游的发展。这一项目体现了自然资源的公共财富属性,还提升了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对“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完美诠释。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出系统治理的思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6]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系统论在新时代的具体应用,强调生态环境各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保护自然不仅要关注单一环境问题的解决,更要从生态系统整体出发,采取综合措施来处理环境问题。例如,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行绿色金融政策等措施,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仅展现了中国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深刻关切,还强调了国际合作在应对这些挑战中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指出:“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7]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精神的继承,他呼吁各国超越国界,团结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挑战,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国取得了一系列实际成果。例如,中国通过节能减排政策和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显著降低了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此外,中国还实施了大规模的生态保护工程,如三北防护林体系和长江保护工程,这些项目有效恢复了生态环境,提升了生物多样性。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等国际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全球生态保护。这些举措不仅展示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也践行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精神,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战略思路。
5. 小结
马克思主义强调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认为人类的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密不可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这一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内涵。这一思想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创造性继承和发展,而且为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从实践角度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方针,为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在未来,这一思想将继续指导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助力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并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