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莎士比亚的这篇长篇叙事诗一经面世就受到读者喜爱,尤其是牛津和剑桥大学的青年学子以及朝臣们对它更是爱不释手。该诗作在伦敦的文学界激发了尤为迅疾的热潮,人们争相效仿它[1]。18世纪赫赫有名的莎士比亚作品编辑家爱德蒙·马龙(Edmund Malone)曾表示无论《维纳斯与阿多尼》及《鲁克丽丝失贞记》在当下受到怎样的对待,它们在莎士比亚的时代无疑是大受赞誉的。莎士比亚在世时该作再版9次,至1640年,这部诗作共印行16版,足见它在当时的受欢迎程度。尽管该作出版时莎士比亚已经写出了几部戏剧,且有些已经上演,但《维纳斯与阿多尼》的出版状况和受欢迎程度在当时是任何一部莎剧以及后来出版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都无法比拟的。莎士比亚在给骚桑普顿伯爵的献词中将该作称为“我文思的头胎儿”,这也使得一些批评家就此断言,莎士比亚是以诗人的身份初登文坛的,而这一论断尤其受到近年来莎学专家的重视。然而,尽管该诗作在当时大获成功,历代学者对这部作品的评价却充满争议。17、18世纪的批评家对这一诗作表现出的性爱观大加挞伐,认为它道德缺失、伤风败俗。
18世纪,《维纳斯与阿多尼》的声誉已跌至深不可测的谷底。这一状况直至19世纪柯尔律治对它作出高度评价才得以扭转。然而,学界对该作品的质疑仍然存在。20世纪的批评家或从道德讽喻的角度或从感性之爱的角度去分析这一诗作,对该诗作的内涵进行了颇具深度的挖掘,但批评家们的观点各不相同。面对如此驳杂的声音,笔者认为,《维纳斯与阿多尼》的批评之所以形成这一态势一方面是由于不同的时代背景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由于该作在主题和人物塑造方面的确表现出其多元复杂性,不同的批评和解读恰恰说明了作品内涵的丰富,对作品任何单一性的解读都是不可取的。尽管对其主题思想的解读不尽相同,但其文学价值却无可厚非,中国译者对莎士比亚诗歌的翻译数不胜数,因而翻译对原文的理解、译作风格也各有千秋,本文选取张谷若的4个翻译片段对原文及译文进行解读,以较为客观的角度对张译本进行赏析,帮助译者取长补短,相互借鉴。
2. 阐释学翻译为视角
阐释学(Hermeneutics)也叫诠释学、解释学,是一门关于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和哲学[2]。阐释学翻译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英国著名学者乔治·斯坦纳提出“理解即翻译”的观点,将翻译的过程看作是对原文的阐释。他认为翻译分成四个步骤:信赖、侵入、吸收、补偿。信赖是说译者首先要承认源文本有翻译的价值。侵入即融入、挖掘并理解原文的含义。吸收是译者采取适当的翻译策略,在目的语中将原文的意义表达出来。补偿的目的在于恢复译文和原文之间的平衡。
在探索翻译的艺术时,每一位阐释者的视域都是独特且富有包容性的。不仅仅局限于翻译眼前,更能够向外延伸,与其他视域相交融,对其中隐晦难懂的地方做出解释,这个过程对于理解阐释对象具有重要意义。试图理解某个对象时必须将自己置于原文的情境中才能准确、深入地把握其内涵。在这个过程中,译者不仅仅是单纯的文字搬运工,更是原文和目的语读者之间的桥梁。译者的前见、经验、情感都会对其视域的宽度和深度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对原文的理解和阐释。在进行诗歌翻译时,我们更应当注重“传神达意”,不仅仅要忠实于原文,准确地表达原诗的意义,更要求我们在翻译时能够创造性地再现原诗的风格和意境。总的来说,笔者认为阐释翻译的过程即对原文内容及思想的理解、阐释、再创造。
中国的典籍蕴含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如何在翻译过程中既保留其精髓,又让目的语读者能够感受到其魅力,是每一个译者都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3]。同样地,在进行英诗汉译时,也应该保持这种追求“传神达意”的态度。屠岸先生曾提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当放弃自己的思维定势,全心全意地融入原文,深入体会其文字、思想和意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转译的过程中,真正将原文的精髓阐释给目的语读者。以莎士比亚的长诗Venus and Adonis为例,这首诗在语言上具有鲜明的特色,词汇丰富、运用洗练、结构精巧、富有想象。翻译时不仅要把握其表面的文字意义,更要深入其内部,探索其深层含义,力求在译文中再现这种深度和美感。翻译是一项既要求精确又要求艺术的工作,不仅要有深厚的语言功底,更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无限的创造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传神达意”。
本文以莎士比亚的长诗Venus and Adonis中的片段以及张谷若的翻译为例,主要从结构、用词、韵律方面来探讨译者如何对原诗进行理解和阐释的。
该长诗结构非常严谨,其韵脚排列几乎都为ababcc式。对译者而言,诗歌结构越严谨,翻译就越困难。该诗的节奏和韵律是如此的优美,翻译时是否能够保留原诗结构上的特色,传达原诗的形美和音美,取决于译者的视域与原作者的视域在多大程度上能达到融合。
3. 对原诗结构及语言的阐释
下面以莎士比亚的长诗Venus and Adonis中的两节以及张谷若的翻译为例,来探讨译者是如何对原诗结构进行阐释的。
原文:[4] But lo from forth a copse that neighbours by,
A breeding jennet, lusty, young, and proud,
Adonis’ tramping courser doth espy,
And forth she rushes, snorts and neighs aloud:
The strong-neck’d steed, being tied unto a tree,
Breaketh his rein, and to her straight goes he.
Imperiously he leaps, he neighs, he bounds,
And now his woven girths he breaks asunder;
The bearing earth with his hard hoof he wounds,
Whose hollow womb resounds like heaven’s thunder;
The iron bit he crusheth’ tween his teeth,
Controlling what he was controlled with.
译文:“但是你看,在邻近一丛矮树林子里,
有匹捷尼骡马,口嫩神骏,精壮少比,
瞥见阿都尼的骏骑,正用蹄子刨地,
就连忙跑出来,气喘吁吁,振鬣长嘶。
那匹马首昂然的骏骑,本来在树上软系,
一见了这样,忙扯断缰绳,一直向她跑去。
他威武地又蹦又踢,又腾跃,又长嘶。
密织的马肚带,他一迸就两下分离。
他那硬铁蹄,划伤了生万物的大地,
使地心发出回声,只有天上雷声可比。
他嘴里的马嚼子,他一咬就都碎得像泥,
一下就完全制伏了用来制伏他的东西。”
[5]诗歌是一种形式与内容完美融合的艺术形式,通过语言的韵律、节奏和意象来传递诗人的情感与思考。诗歌翻译中,保留原诗的形式特点至关重要,形式是诗的灵魂,是能够区别于其他文体的关键。英语诗歌往往具有鲜明的节奏感,读起来如同歌唱一般,给人以强烈的艺术享受。然而,由于英汉两种语言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要想将英语诗歌的韵律特点完全用汉语表达出来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王雪梅提出,翻译过程中可以采取一种灵活的策略,即以顿代音步。每一顿大致可以包含两三个汉字,偶尔也可以是一个或四个汉字为一顿。尽管这样处理的译文每行字数与原诗不尽相同,但仍能大体反映出原诗的节奏感。以抑扬格为例,这种韵律结构由非重读音节和重读音节构成。在翻译时,可以运用汉语的声调来模拟这种非重读与重读的韵律变化,以传达原诗的音乐之美。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够保留原诗的形式特点,还能使译文更贴近汉语读者的审美习惯,以实现诗歌形式上的阐释。
从结构上看,译文形式工整,与原文结构相差不大,并且保留了原诗ababcc的韵式特点,将莎士比亚的文体风格很好地呈现给了目的语读者,在对诗歌翻译的深入认识与理解前提下,成功对原诗结构进行了阐释,读起来抑扬顿挫、节奏感强,再现了原诗的音乐之美。在忠实于原诗内容的基础上,力求将原诗的形式再现出来,让目的语读者能够感受到诗歌的结构之美,译文跨越了语言形式的障碍。
许钧认为[6],理论上翻译可以明确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是理解,二是表达。这与斯坦纳提出的“侵入、吸收”如出一辙。诗歌翻译的前提是对源诗歌内容、情感上的完全理解,进而由译者进行创造性阐释。上文两节从语言上看,译文“口嫩神骏,精壮少比,气喘吁吁,振鬣长嘶”等四字格,不仅传承了汉语的语言特色,还使得诗歌朗朗上口,富有文采。汉语用词字数明显比英文字数要多,可见译者发挥了极大的主观能动性,对原文进行补充、并注入自己的理解,读者也能通过译文更加完整全面地理解原文的意思。不仅如此,译文绝大部分的用词押韵甚至超越了原文,在阐释原文语言的基础上实现了译文的再创造。尽管并不完全规律,尾韵几乎能做到六句一致,让读者读起来有一种更加明显的音韵美:
原文:Then like a melancholy malcontent,
He vails his tail that like a falling plume,
Cool shadow to his melting buttock lent:
He stamps, and bites the poor flies in his fume.
His love, perceiving how he was enrag’d,
Grew kinder, and his fury was assuag’d.
His testy master goeth about to take him,
When lo the unback’d breeder, full of fear,
Jealous of catching, swiftly doth forsake him,
With her the horse, and left Adonis there:
As they were mad, unto the wood they hie them,
Outstripping crows that strive to overfly them.
译文:“于是他就像个失意的人,抑郁又愁闷,
把尾巴像倒垂的羽缨那样,下拂后臀,
给欲火烧得如化的那一部分作覆阴。
他又刨地,又愤怒地把苍蝇乱咬一阵。
他的所爱,看见了他春情这样如狂似焚,
稍露怜心;他也由暴怒渐渐地变为斯文。
他那容易动怒的小主人家想去捉他,
谁知那未经人骑的骒马,一见害了怕,
就连忙把他来撇下,惟恐自己被人抓。
她前奔,他也后随,把阿都尼单独剩下。
疯了一般蹿进树林子里面的是他们俩;
叫他们撂在后面的是想追他们的老鸦。”
李英军提出[7],“译者的视域绝对不是表面的文字所反映的浅表意义,而是透过表层文字符号的荆棘,去探索深埋于表层语言符号之下的艺术形象。”除了内容与结构上的阐释,张谷若在对原文进行阐释时也透过表层去还原诗歌的韵律艺术。
如上两节,六句的尾韵虽不完全一致,但不失诗歌的韵律美,可见译者在此下了不少功夫。韵律作为诗歌美学价值的另一重要体现,也是翻译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部分。押韵是诗歌的一大魅力所在,它能让诗歌读起来更加悦耳动听、令人回味无穷。虽然英文诗和中文诗都强调押韵,但由于两种语言在音韵结构上的不同,这为译者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翻译时要想准确再现原诗的节奏与韵式特点,译者的视域和审美能力尤为重要。优秀的译者不仅需要精通两种语言,还需要对诗歌艺术有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虽然英汉两种语言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但通过巧妙地运用翻译策略,仍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留英语诗歌的韵律特点,让汉语读者也能感受到原诗的艺术魅力。这不仅是对原作者和原诗的尊重,也是译者向读者呈现的更完整的阐释,即斯坦纳提出的“吸收、补偿”,实现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平衡。
4. 总结
张谷若先生在《地道的原文,地道的译文》中明确提出,“原来是地道的语言文字,翻译时也要译成地道的语言文字”[8]。从音、形和义三个维度来看,他在翻译《维纳斯与阿都尼》一诗时也坚持了“地道”的原则[9]。为了达致与原诗同样的音乐效果,译诗运用同音、行内韵和尾韵等汉语语音手段,大量使用双声词、叠韵词以及叠词等。他根据人物的形象、性格和情感的变化,使用响亮程度不同的汉语词曲韵辙,使译诗读起来音声高低相和,富有节奏和韵味。他使用“以文绘画”的手法,通过具体化和增译等技巧,在故事叙事、形象塑造、环境描写、动作描写、心理刻画等方面都细腻、真实、生动、传神。
译者充分发挥汉语语言文学的手段和特征,译诗有过度归化之嫌,但从译诗本身来看,“文字典雅凝重,细腻传神,很为读者所推崇”。研究张谷若所译《维纳斯与阿都尼》,无论是对张谷若翻译研究还是对莎士比亚翻译研究,都是有意义的补充和拓展。
综上所述,以莎士比亚的诗为代表的英文诗歌的翻译不能局限于单一的翻译方法,而是要综合考量多种策略,对诗歌的形式、结构、韵律都进行“侵入、吸收、补偿”,再创造富有美感的中文诗歌,从而丰富读者的阅读体验,尽可能地还原原文的精神情感和文化内涵。莎士比亚的长诗是世界文学领域的瑰宝,因此,对其的翻译工作既是一项艰巨的挑战,也是一项充满荣誉的使命。作为连接中外文化的关键纽带,译者需灵活运用多元化的翻译策略,力求为国内读者带来精神上的阅读享受与审美愉悦。这不仅有助于我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深入交流,更有助于推动我国当代文化软实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