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念
An Analysis of the Emerging Concept of Love and Marriage as Reflected in Courtly Love
DOI: 10.12677/isl.2024.83041, PDF, HTML, XML,   
作者: 宋诗雨: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上海
关键词: 典雅爱情婚恋观念骑士游吟诗人Courtly Love The Concept of Love and Marriage Knight Troubadour
摘要: 西欧中世纪盛期,在骑士阶层发展壮大、女性社会地位发展以及社会文化氛围变化的社会背景下,出现了典雅爱情这一爱情观念。其以游吟诗人与其创作的文学为诠释和传播的主要载体,反映出当时新兴婚恋观念的重要特点。典雅爱情跳脱出婚姻这一形式,更重视对爱的追求;同时,女性也围绕典雅爱情进行自身的尝试与实践,体现出这一时期的婚恋观念中对两性平等、自由等内涵的新追求。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念对西方婚恋实践与思想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Abstract: In the High Middle Ages in Western Europe, under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e growth of knights, the development of women’s social status, and the change of social and cultural atmosphere, the concept of courtly love as a concept of love emerged. It takes troubadours and their literature as the main carrier of interpretation and dissemination, reflecting the importan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merging concept of love and marriage at that time. Courtly love jumps out of the form of marriage and attaches more importance to the pursuit of love. At the same time, women also carried out their own attempts and practices around courtly love, reflecting the new pursuits of gender equality, freedom and other connotations in the concept of marriage and love in this period. The emerging concept of love reflected by courtly love has had profound impacts on western love and marriage practice, and also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thought and culture.
文章引用:宋诗雨. 浅析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念[J]. 交叉科学快报, 2024, 8(3): 325-330. https://doi.org/10.12677/isl.2024.83041

1. 引言

爱情作为人类最重要也最长久的情感议题之一,对爱情的追求和讨论未曾中断。11世纪末,中世纪迎来了发展高峰。在西欧,与当时经济的发展、社会阶层的变化与文化氛围活跃化相伴随的是被学者称为“典雅爱情(Courtly Love,法语Amour Courtois)”这一爱情观念的出现,对这一时期婚恋、爱情观念的讨论也长期围绕着典雅爱情。借助典雅爱情这一较为通用的术语,有助于探寻中世纪盛期发展起来的有关婚姻制度与爱情观念的重要特点。

2. 典雅爱情及其出现的社会文化背景

2.1. 对典雅爱情这一术语的说明

典雅爱情这一术语通常被认为出现于12或19世纪。1883年,法国学者加斯顿·帕里斯(Gaston Paris)在描述特鲁瓦的克雷蒂安(Chrétien de Troyes)的作品《兰斯洛特》(Lancelot)中兰斯洛特与格尼薇亚(Guinevere)之间的爱时,使用了典雅爱情(Amour Courtois),并给出了这种爱的四个显著特征。“但他没有明确地把这个词保留给那种爱,也没有明确表示他会把这个词用在游吟诗人的抒情诗上”[1] (p. 622),从一开始,典雅爱情的适用性就是很有限的。之后,对典雅爱情进行定义的最有影响力的学者分别为法国学者阿尔弗雷德·让罗伊(Alfred Jeanroy)和英国学者C. S.刘易斯(C. S. Lewis)。刘易斯将典雅爱情的特点列为四项,即谦逊、礼貌、通奸和爱的宗教。不过,在探寻典雅爱情的具体内涵的过程中,这一术语也遭到了学者们的猛烈抨击并被抛弃。正如美国历史学者本顿(John F. Benton)所认为的,如果我们不被一个现在不可避免地使问题复杂化的术语所阻碍,对中世纪爱情的研究就会容易得多。典雅爱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也不值得通过重新定义来挽救[2] (p. 37)。

一般来说,典雅爱情指的是11世纪末起源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一种新型爱情观念与方式,这种爱情本指发生在骑士与宫廷贵妇人之间,不过也并非只存在于宫廷中。其中,女性总被描述为处于主导地位。关于典雅爱情具体内涵的讨论已有很多,无论典雅爱情的内涵究竟为何、有多混乱,它都代表着中世纪盛期出现了值得被关注的婚恋观念变化,这一时期的婚恋观念出现了新特点。

2.2. 典雅爱情出现的社会文化背景

典雅爱情的出现,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首先,是社会阶层的变化。大约11世纪末起,西欧部分男性和女性的身份、职能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就男性而言,骑士阶层在中世纪盛期逐渐发展壮大。随着中世纪西欧政治、经济的变化以及领主们的战争需要等因素,兼具政治与经济内涵的封君封臣制发展起来,其结果就是起初作为职业战士的骑士群体的扩大。领主的家臣也逐渐发展成为骑士,成为低等贵族。骑士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也随之显化。英国中世纪史学家赫思肖(F. J. C. Hearnshaw)在阐述骑士的四个定义时指出其抽象意义。“骑士用来指抽象意义上的骑士身份或头衔(Knighthood)……骑士在更广的意义上被用来涵盖中世纪后期的整个骑士制度,包括它特有的宗教、道德、社会规范与风俗等。”[3] (pp. 1-2)典雅爱情观念是整个骑士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骑士阶层也成为传播与发展这种新型爱情观念的重要群体。

在典雅爱情中不可或缺的女性,尤其是贵族女性,也在12世纪进入了社会地位发展的新时期。一方面,宫廷是贵族女性活跃的舞台,她们掌管宫廷内部事务。美国历史学者艾米·凯利(Amy Kelly)考察12世纪最具代表性的女性贵族阿基坦的埃莉诺(Eleanor of Aquitaine)时,描述了她在普瓦捷宫廷发挥的主导作用,她请来自己的女儿香槟伯爵夫人玛丽(the Countess of Champagne Marie)为普瓦捷宫廷学院的教师,教授宫廷规矩与礼仪[4] (p. 13)。另一方面,她们也能承担一些公共领域的职能。例如,当领主在外时,贵族妇女需要代行领主的职责,“在香槟、布列塔尼、沙特尔的领主参加十字军东征的时期,由他们的妻子代行统治权。有些妻子还要保卫城堡、防范和击败敌人的进攻。”[5] (p. 178)贵族妇女有时候也承担有关田产管理、参与法庭案件审理的职能。

其次,是文化氛围的改变。11世纪末的阿基坦公国是当时欧洲的文化中心,法国南部轻松的社会环境为文化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土壤。埃莉诺作为其中最重要的贵族女性功不可没。回到普瓦捷后,“女王的解放和时尚之手,将拜占庭和安条克的世界主义娱乐,更不用提大陆城市了,介绍给她与世隔绝的宫廷和流放的诺曼领主。”[4] (p. 8)。11世纪末,游吟诗人(Troubadour)也在法国南部聚集和发展起来。宫廷女性贵族与游吟诗人有着密切联系,她们为游吟诗人提供庇护与赞助,游吟诗人也创作了很多文学作品,典雅爱情就是游吟诗人的重要创作主题之一。骑士对宫廷贵妇人的追求,通过其近乎宗教性的崇拜所表现出的高尚与纯洁,都是这一时期抒情诗歌的特色。这一时期的宫廷文学尤其是抒情诗歌的发展,为抒发和传播新兴的爱情与婚恋观念提供了重要的文化途径。

3. 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念

中世纪尤其是11世纪至13世纪典雅爱情的发展,反应出当时婚恋观念的一些新特点,尤其是对传统婚姻制度的突破性观念以及在典雅爱情中对女性身份的发现。

3.1. 新兴婚恋观念对婚姻制度的突破

中世纪基督教对婚姻的态度主导了中世纪的婚姻制度。基督教对婚姻的态度比较微妙,“突出了独身的教士阶层的优越性和天国理想的神圣性,然后又赋予婚姻以宗教价值从而获得对世俗生活的控制权。”[6] (p. 11)。基督教的观点虽认为独身胜过婚姻,但仍然承认婚姻的重要价值,并将其作为一件圣事。基督教重在强调婚姻对于世俗生活的价值,稳定的婚姻是使得世俗世界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基督教也有关注夫妻在精神上的情感。在《以弗所书》中,圣保罗就说明,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以弗所书5:25),理想的婚姻包含了夫妻间爱的存在。

有关中世纪爱情的研究很多都基于文学作品,典雅爱情是中世纪骑士传奇的重要主题。其基本情形就是地位较低的骑士与地位较高的宫廷贵妇人之间的婚外恋情,宫廷贵妇人在这段关系中掌握主导地位,骑士需要对贵妇人表现出极度忠诚,以对她的爱为至上准则。特鲁瓦的克雷蒂安的《兰斯洛特》是描绘典雅爱情的经典作品,在第2篇《囚车》(The Cart)中,为打探格尼薇亚的消息,兰斯洛特骑士做了可耻之事,上了囚车。“理性不在他的心中……爱就藏在他的心中,命令他上车。如爱所愿,他跳了进去。他会毫不在意耻辱,因为是爱如此命令和偏好。”[7] (p. 10)。在叙述中,是爱情的力量指引着骑士突破理性、做出耻辱之事,爱情是着眼点,是超越一切的至上准则,消解了其他的存在。不过在对《兰斯洛特》进行评论的观点中,释经派(Exegetics)的代表人物之一小D. W.罗伯逊(D. W. Robertson Jr.)指出,克雷蒂安在描写兰斯洛特时十分礼貌,这不是因为他的行为令人钦佩,而是因为他在用中世纪的讽刺传统写作,是用这种方式讲述他们的恶行。文学中鼓励婚外情的倾向显然与社会的实践并不一致,因为这种婚外情的形式与通奸之罪的距离很近,而在实际社会中针对通奸行为的惩罚十分严厉。

关于婚姻和爱情之间关系的讨论,在典雅爱情的经典理论著作安德烈斯·卡佩拉努斯(Andreas Capellanus)的《论爱情》(De amore)一书中也有多处呈现。在该书第2册所谓爱情法庭的判决记录中,第9个判决就对婚姻与爱情进行了比较,认为婚姻与爱情有着不同的定义,二者的比较毫无意义。第17个判决提及香槟伯爵夫人的意见,“我们不敢反对香槟伯爵夫人的意见,她裁定丈夫和妻子之间没有爱的力量。”[8] (p. 175)在第2册末尾的31条爱情法则中,第1条为“婚姻不是不爱的真正借口”,第8条为“若没有最好的理由,任何人都不应该被剥夺爱”[8] (pp. 184-185)。这些记录与法则表明婚姻与爱的不同,强调了爱的重要性。婚姻这种形式并不是将爱丢弃的理由,人不应该被剥夺爱。

由上可见,典雅爱情跳脱出婚姻这种形式,而更重视人对爱的感受。典雅爱情将婚外恋作为主要主题,不是要与婚姻这一形式纠缠,其关注的重点在于人要去追求爱这一主旨。

3.2. 新兴婚恋观念对女性身份的发现

中世纪时期,女性大多作为婚恋关系的客体。在有关典雅爱情的创作中,总是男性掌握话语权,描绘出他们认为的爱情,女性是被动者。但在这一时期有关典雅爱情的创作与实践中,女性也对这种被动有所突破,从说话的对象变为主体。

首先,女性参与创作了有关典雅爱情的作品,这些作品有其独特性。在游吟诗人的诗歌中,女性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主要是作为男主角爱之欲望的必要对象。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不仅是男性游吟诗人的发源与聚集地,也是女性游吟诗人的发源地。相比起男性游吟诗人的作品数量,女性游吟诗人留存下来的作品非常有限,但她们也对以男性为主导的抒情诗歌的写作规范有着一定突破。蒂尔德·桑科维奇(Tilde Sankovitch)考察了主要的几位女性游吟诗人的诗歌特征。其在阿扎利亚斯(Azalais de Porcairagues)的诗歌中“看到一种流动性、多样性和同时性的美学;一种破坏和不公正的美学。”[9] (p. 118)她表明,阿扎利亚斯通过在诗歌中并置挽歌(Planh)和情歌(Canso)两种诗歌形式,使它们不恰当地发挥作用,以此破坏了诗歌的规范。“她破坏了宫廷行为的权威惯例和典雅爱情的规则,把它们置于一个不协调的整体句法中。”[9] (p. 119)女性游吟诗人能够采取对惯常典雅爱情叙事结构进行突破的方式,开辟出新的空间。不可否认的是,对女性角色的刻画仍然具有很强的规定性和限制性。以最为著名的女性游吟诗人之一法兰西的玛丽(Marie de France)的《短篇故事诗》(Lais)为例,其共12篇,描绘了围绕典雅爱情的人物故事与对话。在第2篇《阿基坦》(Equitan)中,醉心于骑士精神和爱情的南特领主阿基坦向自己总管的妻子求爱,面对女士担心爱情中的不平等的犹豫话语,阿基坦表示爱情会让她成为女王,而自己会成为忠诚、顺从、热情的仆人[10] (pp. 27-34)。杰瑞·鲁特(Jerry Root)分析认为,“阿基坦坚持对他的爱情请求给予积极的回答,使得典雅爱情对女人来说更像是一个陷阱,而非一种解放或赋权。”[11] (p. 12)即使女性说话,其表达也十分受限。不过,女性游吟诗人的创作或许能够表明,女性游吟诗人熟知男性传统的写作与惯例,她们可以模仿既定的话语,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表现这些话语惯例对女性的束缚,或者越过这些惯例。

以及,典雅爱情中对平等和自由的追求与对女性身份的发现也是紧密相关的。同样是在《阿基坦》中,犹豫的女士说,“我深知,爱情中的这种不平等是一种缺陷。”[10] (p. 30)平等的天平,若没有两端的存在,是无法达成的。一方是男性,另一方则是女性。对平等、公平的探讨与追求,不仅存在于诗歌故事中,在上文已提及的卡佩拉努斯的《论爱情》中也有着多次表述。爱情法庭虽真实性有缺,但确实提供了一个以女性为活动主体的空间的生动描述,共记载有21个案例。在法庭的第1个判词中,香槟伯爵夫人认为案件中夫人的行为是不公平的,“给了他爱的希望之后,她没有羞于用不公平的判决使他沉默。”[8] (p. 168)在第5个判词中,面对关系中感情的不平等,伯爵夫人表示“一个女人寻求被爱,却拒绝去爱,这被认为是非常不合适的。”[8] (p.170)这些被记录下的判词表明,女性不是作为被爱的客体,而是也需要有去爱的主动性,这才是公平。同时,对自由的追求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在面对爱情选择的时候,女性有着自己的自由与主动性,“是听好男人的话还是听更好的男人的话,由女人来选择。”[8] (p.171)女性,尤其是宫廷贵妇人,不再是被束之高阁的理想化的典范,而是具有了自己的主动性,平等、公平、自由是爱情中的重要内涵。

4. 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念的历史影响

典雅爱情在中世纪盛期社会各方面发展转型的背景中孕育而生,对婚姻制度、爱情等人类重要的情感主题进行了呈现与诠释。伴随有关典雅爱情的创作和探讨,新兴的婚恋观念逐渐形成与得到传播,对西方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4.1. 对西方婚恋实践发展的影响

情感生活是人类生活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如前所述,典雅爱情重在呈现人对于爱的追求,着眼于个人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因素和纽带,这种新兴的以情感作为重要基础的婚恋观念对两性婚恋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方面,在围绕择偶与婚姻的实践中,对情感因素的重视程度得到发展。实际生活中,中世纪社会上层宫廷贵族之间缔结的婚姻受到经济、政治等实际利害的控制,而典雅爱情则有意抛却这些利害关系,选择在情感上激发对爱情的热烈追求。对于想要让自身行为得体的男性来说……赢得一个女人的心同样重要,要确保她愿意,要考虑到她的智慧、感性和独特的女性美德[12] (p. 265)。对于“心”的重视、双方情感交流的强调,成为择偶与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形成亲密关系,需要看到另一个人的个人特点、让彼此的心产生共鸣。另一方面,这种观念也推动了女性社会身份在情感关系中的能见度的提升。前文论及《论爱情》,在《论爱情》中,“尽管有大量的厌女言论……安德烈斯是第一批允许女性用自己的声音说话的作家之一,在他的一些对话中,女性显然在争论中占据了上风。”[12] (p. 265)尽管典雅爱情对于女性声音的呈现有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其仍然反映了时人对于社会实际两性情感状况的看法与内心的追求。对个人情感因素而非外在规则的认可、对个体之间情感交流的追求,为西方婚恋实践与伦理观念的不断发展演进提供了历史助力。

4.2. 对西方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

诗歌文学作品是中世纪传播典雅爱情的重要载体,围绕典雅爱情的作品探索着人类俗世的情感世界,冲击着以上帝为最高中心的基督教禁欲主义,其所呈现的新兴婚恋观念影响了其后西方文学与思想文化的发展走向。人之情爱的主题得到其后文人们的进一步阐发,推动着西方思想文化不断向前发展演进,也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

这种新兴婚恋观念影响了其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创作,推动着西方思想文化的前进。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对丰满的人性给予关注、对世俗的人的情感进行表达,这种世俗的个体精神渗透进文学艺术等多个社会领域。以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最具代表性的诗人之一但丁(Dante Alighieri)与具有其自传性的抒情诗集《新生》(Vita Nuova)为例,诗人对贝阿特丽彩(Beatrice)的刻画、对她爱慕与崇拜之情的表达,能够从典雅爱情的模式中找到历史源流,看到典雅爱情所反映的新兴婚恋观点的烙印。诗人初见贝阿特丽彩时,就感受到强烈的吸引“刹那间,我心房最深处的生命之灵便开始剧烈地颤抖”[13] (p. 3),并臣服于爱情的力量“爱神掌管了我的灵魂”[13] (p. 4)。诗人以自身激荡的爱之心刻画了一位理想化的、美好崇高的女性。但丁的爱情观“实在是与‘典雅爱情’有着内在的一致性,迎合并符合了‘典雅爱情’对爱情、婚姻和性欲的态度。”[14] (p. 51)这种对人类爱恋情感喷涌的认可及探索,自中世纪典雅爱情以来,通过尤其是以爱情为核心的创作延续下去。一代又一代的文人诗人,立足于自身的社会实际的同时不断吸收前人的思想文化成果,以多样的方式深入个人情感体验的洞穴,引发强烈且持久的情感与思想共鸣。

5. 结语

典雅爱情作品中所反映出的婚恋观念,重在对爱情这种感情的追求、感受这种强大的爱的力量,其讨论的主题并不禁锢在婚姻这种情感结合的形式中。诚然,通奸会遭到严重的惩罚,“有一种通奸被认为是罪孽深重的,就是附庸背叛了他的主人,与领主的妻子通奸是一种叛国行为”[2] (p. 27),但这并不代表爱的力量会受到削弱。在经典的骑士传奇故事中,爱要高于任何的理性,骑士要在近乎宗教般爱的指引下,为自己所倾慕的宫廷贵妇人奉献出自己的所有。在对爱情这门艺术进行说明与指导时,婚姻也不与爱的艺术冲突,这二者被置于不同的层面进行讨论。

表现中世纪盛期典雅爱情的重要载体是文学,游吟诗人是进行文学创作的重要人群。典型的男性视角的骑士之爱文学强调男性对女性的忠诚、敬爱,女性本身仍作为客体存在,是男性欲望的理想化的对象。对于女性游吟诗人来说,其围绕着这一主题进行具有自身特性的创作,她们通过自己的方式摇动着以男性写作者为主导的写作模式。女性身份的出现及其有关的话语与实践,体现出女性在爱里所发挥的主动性、对自身作为主体的探求,以此生动展现出自由、平等、尊重等在婚恋中的重要性。通过典雅爱情所传达出的婚恋观念不断延续,为其后西方婚恋实践与思想文化的发展的提供历史推力,对人际交往或亲密关系中个人意愿、感受的确认与抒发等,在当今社会仍能够找到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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