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达21.1%,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且在未来老年人数会持续增加。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对传统养老模式提出多重挑战,包括养老服务在专业化程度上有待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过于单一,以及资源整合机制的不完善等等[1]。现有模式下大量老年人群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很多老年人群特别是拥有专业技能的,退休前工作常常在他们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每天过得充实而有意义。然而,一旦退休,他们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们一时难以适应,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严重的会产生抑郁、苦闷等不良情绪。一项对中国2010~2019年间老年人群抑郁症患病率的Meta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国面临着极高的老龄抑郁患病率,几乎每四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人患抑郁症[2]。因此我国的养老模式急需转变,需要进行养老模式的创新,满足现有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2021年商务部、中央网信办以及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构建“互联网 + 养老”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根据星图数据发布的《2023年双十一全网销售数据解读报告》显示,2023年双十一总交易额达到11,385亿元,由此可见我国电子商务存在巨大发展潜力。而且借助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入并影响着各个行业领域,形成“电子商务 + 行业业务”的融合趋势。如今电子商务与养老产业也实现了深度融合,创新出一种全新的养老方式——电子商务养老模式,为养老服务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3],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因此,互联网的大背景下电子商务企业想要确保持续稳健的发展,就必须深刻认识到探索和开发全新养老模式的关键性和必要性[4]。
2. 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2.1. 社会养老需求旺盛
2.1.1. 人口老龄化速度快
我国人口出生率由2013年的13.03%降至2023年的6.39%,死亡率由2013年的7.13%升至2023年的7.87%,具体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从2016年开始至2023年8年间,人口出生率连年下降,人口死亡率持续上升,导致自然增长率从2016年开始逐年下降,甚至在2022年开始连续两年出现人口负增长,这意味着我国出生人数正在逐渐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2.1.2. 人口老龄化规模大
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比重达21.1%,据测算,预计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全国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按联合国制定的标准,我国已经正式进入了“老龄社会”(如图2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Figure 1. China’s birth rate, mortality rate and natural growth rate from 2013 to 2023
图1. 2013~2023年我国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Figure 2. The number of elderly people aged 60 and above in China and their proportion in the total population from 2013 to 2023
图2. 2013~2023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将迎来退休高峰,每年退休人员达到2700万,无形中加剧了我国社会养老负担。我国老年抚养比逐年增加(如图3所示),也说明了人口老龄化在持续加深。
2.2. 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压力
2.2.1. 养老模式落后
在我国,家庭养老是大家普遍观念中的传统养老方式,但是社会客观环境的改变使这一模式难以再独自继续发展[5]。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家庭逐渐呈现个体化,家庭的户规模从1990年的3.97人/户较少到2010年的3.09人/户,家庭的养老功能折损,子女面对的压力和负担越来越重[6]。社会化养老是指依托养老院等专业化机构为核心,补充和强化家庭养老在资源和服务上的局限性,但社会养老资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Figure 3. Dependency ratio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aged 65 and above in China from 2012 to 2022
图3. 2012~2022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游离分散[7]、养老成本高。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融合了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优势的养老模式,展现了其独特价值。然而,当前社区养老在管理经验方面尚显不足。因此传统养老模式向“智慧化”方向升级,已然成为新时代养老领域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8]。
2.2.2. 服务项目单一
老年人群体因其多样性特点而呈现出各异的养老服务需求。然而,当前养老服务在数量、质量和结构层面普遍存在趋同性,主要聚焦于日常生活服务,如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而针对专业医疗保健、精神文化层面的服务供给则显得尤为不足,难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群体的多层次、个性化需求。
2.2.3. 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发展缓慢
尽管商业养老保险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由于公众对其认知程度不足,以及较高的缴费起点,使得它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成为了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在实际效果上并未得到充分体现[6]。
2.3. 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兴起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新一代老年群体的综合素质正在稳步提升,这一变化使得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相应地,电子商务养老作为“互联网 + 养老”模式下的新兴产业,近年来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这一趋势不仅展现了老年群体对网络技术的积极适应,也体现了电子商务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阔应用前景[9]。随着互联网企业的积极布局,多家电商平台已设立专门的老年购物区域。比如上海的“幸福9号”电子商务网站,不仅致力于打造一个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在线购物环境,每日精选并推广多款契合老年人群健康需求的保健产品与服务;更通过线下实体健康服务点,为周边居住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的健康检查服务,确保能及时了解并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为他们的健康保驾护航[10]。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养老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仍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
3. 当下电子商务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但电子商务养老在我国仍处于萌芽阶段,其法律框架尚显薄弱。当前,电商养老项目在推进、落地与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法律指引和政策导向的缺失。此外,我国现行的养老法律法规多以宏观指导为主,对于具体细节的规范尚不够完善。
鉴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电商平台在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化、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需警惕潜在的安全风险,特别是老年人个人服务记录与隐私信息存在被非法获取的风险。电子商务养老平台通常深度掌握老年用户的基础信息,涵盖收入情况、居住环境以及健康状况等,如果保密不严格将带来安全隐患[11]。同时,老年群体在独立使用互联网时,由于其对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相对较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也较为薄弱,因此极易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12]。为确保电商养老模式的长远稳健发展,必须着重关注老年群体的网络安全权益保护。特别是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老年人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3.2. 宣传力度不够
在深入探究我国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发展阶段时,不得不正视其发展历程相对短暂、普及程度尚未达到理想水平这一现实。特别是在电子商务概念的普及度不高,与养老议题结合后,公众的认知度更是有限。加之当前媒体对于此类模式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了解尚显浅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联网电商养老服务的发展步伐[1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养老服务调查报告的数据分析,超过半数的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养老的概念尚存疑虑或模糊认知,而仅有少数老年人对相关养老服务有清晰的理解并参与其中。这一现象主要源于公众对基础知识的匮乏以及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使得网络电商养老服务模式难以得到广泛的认可与接纳,进而成为推动互联网养老模式快速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公众对电商养老服务的认知,以打破这一瓶颈,促进养老服务的创新与升级。
3.3. 电子商务养老产品“精准性”不足
老年人口群体因体质、生活环境等多元因素存在差异,直接导致了老年人的养老基本上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涉及医疗健康、生活起居以及休闲娱乐等方面[14]。从生理需求角度出发,自主老年群体主要寻求的是心理层面的满足以及日常生活的便利;而对于失能或半失能老人而言,由于他们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照料,因此生活服务照料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市场上虽然存在较多电子商务养老产品,却难以逐一精准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相关养老需求产品缺乏精准性。
4. 发展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跨界融合已成为中国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电子商务养老模式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实践,是应对养老挑战的必由之路。然而,其成熟与完善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时间的积累与不断的优化。为推动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深度应用与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政府必须加强对电子商务养老的规范化管理,构建健康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的网络环境。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法律体系在电商养老领域的不足,政府应更加注重细节的完善,以明确的法规指导行业发展。同时,政府在此过程中应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其次,重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的建设。由于电商养老在法律政策方面的参考经验匮乏,政府应着力完善养老法律和信用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实现规范化管理。最后,为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必须严格执法。鉴于养老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异质性,对养老市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当对电商养老服务提供者的准入标准、服务内容和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以确保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电商养老营造稳定的市场环境。
4.2. 加大电子商务养老模式宣传力度
当前,电商养老这一新兴模式正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为了推动其进一步发展,除了养老产业自身的积极探索外,国家亦应发挥其宣传推广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可以通过新闻报道、媒体宣传等手段,提高电子商务养老模式的知名度,从而帮助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形成对这一模式的初步认知和了解。此举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老年人自主参与到电商养老的实践中来,扩大参与主体,同时也能够吸引潜在资源,推动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实现服务提供方与服务享受方的互利共赢。
另外,电子商务养老平台要加强与外界平台合作,在确保网络安全和充分保护老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社交平台等在线工具推广电商养老模式。鼓励老年人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与朋友们分享信息、交流情感,这不仅能作为休闲娱乐的方式,还能在享受满意的电商养老服务后,将电商产品推荐给朋友,从而推动电商养老产品的市场拓展。
4.3. 提高电子商务养老产品研发精准性
在深入探究老年人口需求时,我们不难发现其需求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与多层次特征。因此,在研发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内容时,应该精准对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将老年人置于养老服务的核心地位,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其中,从而对自己的健康和福祉发挥更加积极和主动的作用[15]。比如,电商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追踪养老服务消费者的反馈,尤其是深入分析老年人的核心需求与实际期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企业能够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持续进行改革创新,以期提供更加贴合老年人需求、满意度更高的养老服务。
同时,政府、家庭、社区、电商企业、电商平台及媒体等多方主体需携手合作,共同构建智慧养老服务联盟,以推动养老服务的创新与升级[16]。此举旨在通过引入电商模式,为老年群体提供更为丰富、精准且智能化的养老产品。这一策略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群体的多样化需求,还能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从而为我国养老产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5. 结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服务产业已逐渐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在这一背景下,电子商务养老作为一种新兴模式,其在解决社会养老问题、提升老年人群体的生活质量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当前,电子商务养老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电子商务养老产品“精准性”不足。为应对这些问题,需要结合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时代特征,对电子商务养老模式进行深入优化,以推动其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