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理论视阈下《棠阴比事》中判断系统的英译策略研究
Study o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Strategies of the Judgment System in TANG-YIN-PI-SHIH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ppraisal Theory
DOI: 10.12677/ml.2024.1210860,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张诗童, 丁汪洋: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
关键词: 《棠阴比事》评价理论判断系统英译策略TANG-YIN-PI-SHIH Appraisal Theory Judgement System English Translation Strategy
摘要: 《棠阴比事》是中国古代探案集,本研究以《棠阴比事》的原文本和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英译版本为研究语料,建立汉英平行语料库,聚焦语料中态度系统判断资源的英译研究,探讨不同文化语境背景下译者对语言中表达判断的语言资源的干预和协调,以期推动中国法律典籍的英译研究,有益于中国优秀思想文化的世界共享与认同。研究发现,《棠阴比事》原文本的判断资源中合适性资源占比最多,而高的译文准确再现了原文大部分判断意义,保留了原文的评价标度,实现了原文和译文间态度评价意义的基本对等。
Abstract: TANG-YIN-PI-SHIH is an ancient Chinese detective collection. This study uses the original text of TANG-YIN-PI-SHIH and Dutch sinologist Robert Hans van Gulik’s English translation version as research material, and build its own Chinese-English parallel corpus, focusing on the translation of judgment resources in the corpus. The study explores how translators intervene and coordinate linguistic resources which express judgments in different cultural contexts, aiming to advance studies o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legal classics and facilitate the global sharing and recognition of China’s excellent culture. The study finds that in the original text of TANG-YIN-PI-SHIH, propriety resources account for the largest proportion, while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accurately reflects most of judgment meanings, retains the appraisal scales of the original text, and achieves a basic equivalence in appraisal meaning.
文章引用:张诗童, 丁汪洋. 评价理论视阈下《棠阴比事》中判断系统的英译策略研究[J]. 现代语言学, 2024, 12(10): 63-71. https://doi.org/10.12677/ml.2024.1210860

1. 引言

评价系统理论于20世纪90年代由马丁和怀特等人提出,关注语言运用者用来表达特定的评价立场、与实际的或潜在的应答者协商这些立场的语言资源,而态度系统是评价系统的核心,可以分为情感、判断和鉴赏三个子系统。其中判断系统属伦理范畴,是对人的性格和行为的肯定与否定的评判,可细分为社会尊严和社会许可[1] (Martin & White, 2005)。社会尊严通常通过闲聊、八卦、笑话和各种故事在口头文化中进行监督。对它的判断与个人是与众不同还是墨守成规,个人做事才干能力是否突出以及是否具备可靠的韧性有关。它往往涉及法律范畴之外的尊重和批评,这些尊重和批评能够使个人的社会尊严提高或降低。社会许可则更常被写入法规、政令、规定和法律中,以监督宗教和国家所规定的行为方式,通过处罚和惩罚来促使人们遵守规范。其判定依据由文化显性或隐性编码的某些规则,裁决人类行为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判断参数则为对象是否真实或虚假,行为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指的是法律意义下的肯定和否定。

《棠阴比事》是宋代桂万荣撰写的中国古代法医学典籍,载述了刑法折狱的典型案例,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是继五代的《疑狱集》与宋代《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全书共记载144件案例,时间跨度从汉代一直到北宋,而又以宋代案例最多。“典籍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是人们某种意识的反映。”[2] (刘梦溪,1998)中国古代法律典籍传递了中国古代特色的政治体制和法律文化,而《棠阴比事》等民间判案集不仅是古代官员熟悉法典、司法和探案方法的捷径;其以精巧的文学形式呈现复杂的法律问题、以高雅的古典气息掩盖法律事务的“粗俗”,在士大夫中间广为流传[3] (孙健,2017)。因此,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对中国古代法律史和社会史的研究都至关重要,通过从评价理论态度视角下看其英译本的态度资源的翻译策略,可以探索中西法治精神的差异,推动中国法律典籍的外译发展。

本研究以《棠阴比事》原本和荷兰汉学家高罗佩英译版本TANG-YIN-PI-SHIH: Parallel Cases From Under the Pear-Tree为研究语料,建立古汉语英语双语平行语料库,聚焦语料中态度系统的英译研究,通过对比源语语篇中表达态度意义的词汇和译文中出现的对应词汇、原文中隐含态度关系的词汇和译文中增译的评价资源,探讨不同文化语境背景下译者对语言中表达判断的语言资源的干预和协调。蕴含丰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典籍的对外译介与传播可以加深国内外读者对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解和认知,是树立中国“文化自信”,向西方“真实、立体”地彰显中国传统法文化与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钻研和深挖中国古代法律典籍中态度系统的英译,可以为翻译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

2. 研究理论

本研究以马丁的评价系统理论为理论框架,聚焦语料中态度系统中判断资源的英译研究。而对于译文是否准确传达原文中的判断资源,本文依据张美芳(2005)的英译策略[4],将译文中翻译原文判断资源的评价标度分为以下四类:1) 等值EQUAL:译文和原文有一致的评价标度;2) 超值OVER:译文增加评价意义,评价标度高于原文;3) 缺值LESS:译文减去原文的评价意义,评价标度低于原文;4) 无值LACK:译文减去原文的评价意义,没有译出评价意义。

3. 研究设计

本研究旨在分析并标注原文本与高罗佩译文中涉及态度系统中判断评价意义的词语、短语和句子,通过比较并统计二者中判断资源及其子类型的分布频率,探讨原文中的评价策略在译文中是否得以准确传达。

3.1. 研究语料

本研究选取的语料是《棠阴比事》原文本(《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年2018-7,页数133页)和荷兰汉学家高罗佩英译版本TANG-YIN-PI-SHIH: Parallel Cases From Under the Pear-Tree, copyright 1956 by E.J. Brill, Leiden, Netherlands。《棠阴比事》译注是高罗佩对汉学研究的重要部分。从社会学及文学角度考量,高氏认为《棠阴比事》是展现中国古人日常生活的独特窗口,为了解和研究古代中国的人情世态提供了极有价值、极为有趣的一手资料[5] (施晔,2017)。

高罗佩深入探究《棠阴比事》的历史渊源及其中蕴含的典故,追溯了该书所承载的中国司法史之深厚底蕴与悠久脉络。其研究既对中国古代司法体系的总体架构与核心理念进行了高瞻远瞩的剖析,又细致地评判其制度与实践成效的长短得失。他不仅为《棠阴比事》的研究构筑了稳固的文献基础,更为后续学者深入探索这一领域提供了丰富而可靠的资料支撑与理论指引。其英译激发了西方文学界对“棠阴”元素和中国古代司法体系的浓厚兴趣,为中西文化互鉴作出了不可忽略的贡献。

3.2. 研究方法

本文运用语料库研究法,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构建古汉语与英语双语平行语料库,并在语料库中进行对语料的标注和分析。收集到文本后,笔者进行了双语语料的预处理,如去除空行和乱码等。鉴于《棠阴比事》原文本的特点,创建本语料库主要采取句级对齐,在对齐之前,通过手动方式完成将汉英两种语言的文本分成句子这一过程,以确保汉英两种语言的文本在句子水平上对齐。本研究应用ParaConc软件对语料进行处理,同时为确保研究的准确性,经过软件对齐的文本也进行了人工校对,再使用python编制程序完成语料库的构建。

本研究对处理好的古汉语英语双语语料进行软件标注预处理,随后人工标注原文及英译本中的态度系统判断资源,将其分为五类,并在英文语料中标注对这些判断资源翻译的评价标度是否与原文一致。

3.3. 研究问题

本论文主要聚焦以下三个问题的探讨:

1) 《棠阴比事》原文中判断资源的分布情况如何?

2) 高罗佩翻译不同判断资源用了哪些翻译策略?

3) 上述案例对我国法律翻译的启示是什么?

4. 《棠阴比事》中判断资源研究

Martin (2005)认为判断资源分为社会尊严与社会许可[1],前者包括评价对象的正常性(how unusual someone is)、评价对象的做事才干(how capable they are)和评价对象是否顽强、可靠(how resolute they are)等三种评价参数;后者涉及行为/对象是否真实或虚假(how truthful someone is)以及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道德规范(how ethical someone is)等两种评价参数。根据相关研究,评判意义的实现有显性(explicit)和隐性(implicit)之分,显性的评判通常通过修饰语、语气、环境成分、名物化和态度性词汇实现;而隐性评判则主要依赖于标记,这些标记虽然表面上看似中立,但实际上却传递了对价值的判断。在特定的文化语境和意识形态背景下,标记往往与其他评价手段(如情感表达、鉴赏等)结合,能够引发读者对评判结果的肯定或否定反应。语篇中的评价意义主要通过词语或短语来实现,但有时隐性评价也可能以更大的语法单位如短语或从句的形式体现[6] (李颖,卢志宏,2015)。

本研究选取态度系统中判断资源进行研究的原因:经过统计,在中英语料中判断资源占比最高,其原因可能是中国古代司法体系的社会特色,司法从属行政,带有强烈的特权色彩。君主及各级官员掌握司法权,君主的个人好恶,官吏的贪污腐败,情、理、法的冲突等等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5] (施晔,2017)。尽管要尊重正当程序规则,古代中国法官的行为往往附带个人主观情感要素、评判性很强,法官的推理能力以及个性判断水平在判案中的作用也至关重要[7] (董晓波,张亚芳2021)。分析文本中的判断资源及其英译可以研究中国古代司法系统特色,体现中国古代社会的现实问题,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互鉴。

因此,本研究主要通过副词、修饰语、定语、包含态度含义的名词和动词、以及情态词对《棠阴比事》中的判断资源的分布和感情色彩进行识别、标记和统计。据此,统计结果见下表。

Table 1. The distribution of judgment resources in the original text of TANG-YIN-PI-SHIH

1. 《棠阴比事》原文中判断资源的分布情况

判断资源

子类型分布(数量/比率)

情感色彩分布

社会尊严

正常性26/6%

积极130/32%

能力66/16%

韧性42/11%

小计134/33%

社会许可

真实性90/21%

消极282/68%

合适性188/46%

小计278/67%

表1可以看出,原文本的判断资源中的社会尊严资源比率占比33%,而社会许可资源的比率占比67%,这表现原文本中更多是评判对象是否真实或虚假,行为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是法律意义上的评价。大部分判断资源采取负面判定为主的评价手段,消极的判断资源占比68%,积极的判断资源所占比例仅为32%。文中正面的判断资源多用于形容法官的优良品行和断案时的机智果决,如“前秦苻融,字博休,善断狱”中的“善”,对苻融的断案能力进行了正面评价。而负面的判断资源多用于形容犯人和犯罪行为,如“奸”“盗”等。而在整体的判断资源中,合适性的判断资源占比最大,占比46%,其多用于评判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如评判法官品质的公正廉洁,犯人的品行不端违反道德准则等。各种判断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分析如下:

4.1. 正常性

社会尊严中的正常性判断资源指涉评价对象的正常性。由统计可知,在这一典籍中,它经常表现为一些判断性的形容词,如lucky/,fortunate/幸运的、charmed/有魅力的、normal/正常的,odd,peculiar,eccentric,unpredictable/奇怪的,独特的,难以预测的;此外它还体现在一些有评价意义的名词和动词上,如:怪,惊;最后,情态系统中的频率副词也可以表现判断中的正常性,如:often,usual,经常,常常等,详见下列分析。

例1:州郡上下切JUDGEMENT1-之;有三传张辂,请与偕行,诘其妖状JUDGEMENT4-。

怪,在古汉语可作为动词,意为“认为……奇怪”,此处表现了州郡上上下下的人都认为这件事情奇怪的评判意义,因此符合JUDGEMENT1,评判对象的正常性,即评价对象被认为是“异常”或“奇怪”的。

例2:数日,JUDGEMENT1-遣狱吏报:“儿JUDGEMENT1-卒。”

这句话中的“忽”和“暴”是突然的意思,蕴含了负面的评判意义,评判事件的突然性和出乎意料之外,属于非正常性的现象,因此划分为负面的正常性资源。

4.2. 能力

社会尊严中的能力判断资源即评价对象的做事才干能力。由统计可知,在这一典籍中,它也经常通过判断性的形容词体现。在这些形容词中,正面的能力评判资源一般表示一个人的能力和聪明才干,如capable/有能力的,clever/聪明的,gifted/有天赋的,educated,experienced等,而负面的能力评判则为weak/虚弱的,sick,helpless,stupid等。

此外,情态系统中表示能力的情态词也可以表现判断资源的能力性,如can/,able/能够等。最后,意为能力足够的形容词与副词的组合也蕴含能力性判断资源,如healthy enough/足够健康。

例3:李盖等不胜JUDGEMENT2-其楚,各自款服。

胜,古文释义为承受,在此处可以看作是李盖等人没有能够承受痛苦的能力,因此可以被划归为能力判断资源,并且是负面的判断资源,没有能力。

这一判断资源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系统中一些使犯人招供罪行的方法——用刑,这些处罚让犯人忍受不了刑法的痛苦而认罪。但这个方法有时候也会存在误判,如即使是无辜清白的人,也有可能因为忍受不了痛苦而承认罪行,被迫逼供,因此可能会产生很多冤案。

例4:前秦苻融,字博休,JUDGEMENT2+断狱。

善,古文释义为擅长,在这里是一种对苻融断狱能力的评判,表达了苻融擅长断案,是一种对能力的肯定,表达了判断对象的才能才干,因此划分为正面的能力判断资源。

4.3. 韧性

社会尊严中的韧性判断资源是表示一个人是否具有可靠性的判断资源。在《棠阴比事》中,韧性通常也体现在形容词中,表现对象可靠品质的形容词可以被划分为正面的韧性资源,如cautious/谨慎的,patient/耐心的,careful/认真的等都可以看作正面的韧性资源;而反之,如unreliable/不可靠的,timid/胆小的,undependable,unfaithful等描述一个人不可靠的形容词可以被划分为负面的韧性资源。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韧性判断资源不仅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可靠,情态系统中关于决心和倾向性的情态副词也被划分为韧性资源,比如will表示主人公将要做某事。I’m determined to,intent to等表现主人公倾向于做某事的词也都可以划分为韧性资源。而在本典籍中,绝大部分韧性资源都体现在决心和倾向性的情态副词中,通过形容词表现韧性资源较为少见。

例5:乃云:“妾JUDGEMENT3+发JUDGEMENT4+其谋,而宣杀之。”

该句中“将”古文释义将要,有着倾向性的判断意义,因此将其划分为韧性判断资源,表现了妾将要去告发计谋的一种倾向性动作。

4.4. 真实性

社会许可中的真实性是判断对象的真实性或虚假性。如truthful/真实的,honest/诚实的,credible/有信用的等形容词可以表示正面的真实性判断资源,而dishonest/不诚实,deceitful/欺骗的,lying等表示谎言撒谎的形容词则可以被归为表示负面的真实性资源。名词如真相、谎言,副词如私下里、悄悄地等包含着真实虚假或是欺瞒的词也可以被归类为真实性判断资源。

同时,在情态系统中,表示可能性大小的情态副词也被视为真实性判断资源,如He’s certainly special.

例6:澉乃JUDGEMENT4-为上府市皮,倍酬其直。

“诈”古文释义为假装,有着“虚假性”的评价意义,法官假装宣称,因此归类为负面的真实性判断资源,这个判断资源表现了法官断案时所采取了计谋,通过假装宣称要加倍报酬,以此来引出犯人,表现了法官断案时的足智多谋。

例7:摅初到,JUDGEMENT4-其冤,更加辨究JUDGEMENT4+,具得情JUDGEMENT4+

这里的“疑”表现了摅怀疑案情是否有冤情,怀疑真相的真实性,因此划分在真实性资源中。这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系统的一个特质,即法官的个人想法很多时候可能会决定案情的走向。在此处,摅怀疑案情的真相,因此努力探寻辨究,因此最终才得到了真相。此处的“辨究”为查明真相的过程,与真相有关,是对真相的找寻,因此也有着判断意义。此处的“实”释义为真相,可以明显看出是分类为真实性,是正面的判断资源。

4.5. 合适性

社会许可中的合适性判断资源用来评判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在形容词中,moral/道德的,polite/礼貌的,generous/慷慨的等评判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词可以被划分为正面的合适性判断资源;而反之,unjust/不公平的,corrupt/腐败的,greedy/贪婪的等评判一个人道德败坏的词则被划分为负面的合适性判断资源。

合适性判断资源也体现在名词中。很多表现不道德含义的名词也可以被划分为合适性判断资源,如盗贼,奸夫等。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表现道德良好的词语就可以认为是正面合适性资源,而表现道德败坏的判断意义的词就划分为负面合适性资源。

同时,情态系统中对于义务性的描述也属于合适性判断资源,如“你应该去”,比如说must,should,you’re supposed to等。

例8:“JUDGEMENT5+雇侠客杀告者JUDGEMENT5-!”

这句话包含了两个合适性判断资源。须,古文释义必须,属于情态系统中的义务性情态词,表达了必须、义务性的判断意义。而“告者”则隐含了道德品质不好的判断意义,评价对象做了违反道德规范的事情,因此被划分为负面的合适性资源。

例9:陵州仁寿县有里胥洪氏,利邻人田,绐JUDGEMENT4-之曰:“我为JUDGEMENT5+税,免若役。”

若,古文释义应该,属于有义务性含义的情态动词,因此划分为正面合适性判断资源。

5. 判断资源英译策略研究

汤普森(Thompson, 1996: p. 65)说,评价标度的选择反映了不同的文化群体有不同的价值观念[8]。而对于译文是否准确传达原文中的判断资源,本文依据张美芳教授的英译策略,将译文中翻译原文判断资源的评价标度分为以下四类:1) 等值EQUAL:译文和原文有一致的评价标度;2) 超值OVER:译文增加评价意义,评价标度高于原文;3) 缺值LESS:译文减去原文的评价意义,评价标度低于原文;4) 无值LACK:译文减去原文的评价意义,没有译出评价意义。

5.1. 等值策略

张美芳写道,翻译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忠实”于原文,这不仅意味着准确传达原作的内容,还包括保留原作的风格[4]。译者如能在内容和风格上忠实于原作,应有与原作者一致的评价标度。

例10:原文 既而,主人踪迹捕获送官,不JUDGEMENT2-拷掠JUDGEMENT5-存疑遂自诬服JUDGEMENT5-

译文Her husband followed the (monk’s) traces (to the well), apprehended him and brought him to the tribunal. The monk EQUAL (could not) stand the questioning under EQUAL (torture) and EQUAL (wrongly confessed).

这一句描述了丈夫通过和尚留下的行踪追踪到他,并将他抓捕见官。和尚在拷问下无法承受刑法的痛苦,最终冤屈地承认了罪行。“不胜”“拷掠”和“诬服”这三处判断资源展示了和尚在严刑拷打下被迫招认有罪,隐含了对法官断案草率,滥用刑法逼供导致屈打成招的负面判定和对无辜之人的同情。译文同样使用了三处判断资源,“could not stand”“torture”和“wrongly confessed”有效体现了原文的语义和意境,准确传达了原文的判断价值,将原文评价意义的隐含表达转化成了明确表达,语义表达与原文十分贴近。

5.2. 超值策略

因为英语和汉语在表达方式上存在差异,而且不同类型的文本在语言表现上也有所不同,翻译时译者常常需要添加一些内容,以便更清楚地传达意思或增强语气。这些添加的内容中,很多都带有评价性质。

例11:原文 今其夫已死,哭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JUDGEMENT5-也。

译文Now I noticed from the way that woman cried after her husband had died that she was afraid rather than sad. “Thus I knew that she OVER (had committed a crime).

这一句描述了判官注意到女人在她丈夫死后哭泣的样子,相比悲伤更像是害怕,知道她和别人有了奸情。译文将“奸”这处对人道德品行的负面判定翻译为“犯罪”,加重了原文中判断资源的程度,评价标度高于原文。

5.3. 缺值策略

在翻译过程中,尤其是处理实用文献时,译者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有些信息对源语读者很有价值,但对目标读者却不那么重要;而有些信息对源语读者作用不大,却对目标读者极其有用。因此,译者需要根据判断对原文信息进行取舍或调整,以满足目标语读者的需求。

例12:原文 数年而翁死,前妻女欲JUDGEMENT5-财物,乃JUDGEMENT5-后母所生非其父之子。

译文After several years, when the old gentleman had died the daughter of the first wife wanted to LESS (acquire) all the property, and said EQUAL (falsely) that the son of the second wife was not begotten by her father.

在原文中“夺”的意思为夺取,前妻女想夺取财物,展现了对二人违反道德规范的负面评价。而译文中则用“acquire”译为中性色彩的获得、获取,在评价意义上有所缺失,未能体现出负面的态度资源,降低了评价标度。

5.4. 无值策略

无值策略指译者的评价标度与原作者不一致,译文减去原文的评价意义,没有译出评价意义。

例13:原文 彦超知之,使主库者出榜,JUDGEMENT4-称被盗,失所质银铤等物,召人收捕。

译文When Mu-jung heard this he secretly instructed the officer in charge to make in the night a hole in the wall of the storehouse, and to transfer all the gold and other valuables to another place; then this was LACK (announced) as a burglary.

原文的意思为彦超虚假地声宣布案件为入室盗窃,是他为了断案使出的计谋、策略,体现其足智多谋。译文翻译为“announced”宣布,并未译出原文的确切含义和相应的判断资源,译者与原作者的评价标度不一致。

尽管上述译文未能正确表达其判断资源,但所占比例甚小。总体而言,译文有效传达了原文大部分的评判意义,从而做到了原文与译文之间判断意义的对等。

Table 2. Overall distribution frequency of judgment resources in the original text of TANG-YIN-PI-SHIH and Robert Hans van Gulik’s translation version

2. 《棠阴比事》原文和高罗佩译本中判断资源总体分布频率表

《棠阴比事》原文

高罗佩译文

高罗佩译文

判断资源的翻译(数量/比例)

判断资源数量

412

358

等值356/86.4%

超值14/3.4%

判断资源比率

41%

36%

缺值26/6.3%

无值16/3.9%

表2所示,原文本的判断资源数量比译文多,在总的评价资源中占比41%,而译文中的判断资源数量稍少,在总的评价资源中占比36%。

同时,从表中可以看出,等值翻译所占比例高达86.4%,超值翻译所占比例仅为3.4%,缺值翻译比例为6.3%,无值翻译占3.9%。从等值翻译所占比例高达86.4%可以看出,总体来说,译文准确再现了原文大部分判断意义,保留了原文的评价标度,实现了原文和译文间态度评价意义的基本对等。

6. 结语

在《棠阴比事》原文的判断资源中,社会尊严资源比率较低,而社会许可资源的比率较高,体现原文中更多是评判对象是否真实或虚假,行为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规范,是法律意义上的评价。大部分判断资源采取负面判定为主的评价手段,其中,合适性的判断资源占比最大,其多用于评判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道德规范。

而基于张美芳的英译策略,高译本中对《棠阴比事》原文判断资源的等值翻译占比最高,因此总体来说,译文准确再现了原文大部分判断意义,保留了原文的评价标度,实现了原文和译文间态度评价意义的基本对等。

本文基于评价理论的核心子系统——态度系统中的判断系统,分析了《棠阴比事》原文各类判断意义的表达与再现,以客观评估其译文质量。希望以上研究能为评价理论框架下法律典籍英译研究提供参考,拓宽评价理论在中国古代典籍翻译研究中的应用。然而,在进行对语料的分析时,对判断资源的识别与标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作者对理论和文本的理解,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未来研究应努力克服这一问题。同时,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考察了译文中判断资源的实现情况,后续研究可进一步探讨态度系统中情感资源和鉴赏资源的翻译。

基金项目

本文由2023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S2023102512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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